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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督检查工作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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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 监督检查工作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10 12:25:48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既是殷殷嘱托,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下达的任务书和动员令。

“共产党员时刻听从党召唤,专拣重担挑在肩。”

革命现代京剧《智取威虎山》中英雄杨子荣的这句唱词,形象地诠释了共产党员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使命。党的使命和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员在关键时刻必须冲锋在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先进分子所组成的先锋队组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在当前疫情肆虐、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我们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勇敢地冲在疫情防控的最前线,不怕疲劳、不怕牺牲,连续战斗,以出色的表现交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合格答卷。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克服一切困难,夺取最后胜利,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的信念和意志。依靠这种无坚不摧的意志,我们党攻坚克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党的光荣历史、光荣传统和光荣称号,决定了共产党员在关键时刻必须冲锋在前。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共产党员应在民族战争中表现其高度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应使之具体地表现于各方面,即应在各方面起其先锋的模范的作用”。在烽火连天的战场上,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共产党员;与敌人殊死拼杀的一定是共产党员;掩护战友、掩护群众撤退而把危险留给自己的也一定是共产党员。在和平建设时期,虽然不需要像战争年代那样冲锋陷阵,抛头颅、洒热血,但同样面临着苦与乐、进与退、生与死的考验和抉择。在茫茫的雪域边疆,在繁忙的建设工地,在静谧的科研院所,在许多没有硝烟的战场,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危急时刻,总有共产党员奋不顾身,迎难而上,谱写了一曲曲惊天地泣鬼神的壮歌。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的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王进喜,“只要小岗能繁荣,村民们能得到实惠,就是献出生命也无怨无悔”的村第一书记沈浩,在命悬一线的排雷作业中喊出“你退后,让我来”的英雄战士杜富国,都是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无数的共产党人,以他们舍生忘死、公而忘私的行为诠释了什么是“先锋”,什么叫“模范”。

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支部就是一座堡垒

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最吃劲、最关键的阶段,险恶严峻的抗疫形势和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必胜信念,决定了共产党员在关键时刻必须冲锋在前。防控疫情战斗打响以来,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旗高高飘扬;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共产党员的身影;哪里有艰险,哪里就有鲜红的党徽闪耀。在斗争中彰显英雄本色的广大党员干部无愧为本次抗疫斗争的主力军、战斗队。但毋庸讳言,与绝大多数冲锋在前、奋发有为的党员干部相比,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严峻的疫情面前表现失态、行为失范,他们中畏缩不前者有之,敷衍塞责者有之,作风漂浮、不谙疫情、推诿扯皮者有之,本位主义严重、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者亦有之。对这些党员干部,不仅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还必须坚决问责。疫情就是命令。当前疫情防控进入重要阶段,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神圣责任。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在复杂严峻的特殊的抗疫战役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容不得有丝毫松懈。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风险意识,强化举措、精准施策,不放过任何一个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配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市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市防控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发出的指令。

二要实施最严格的人员排查和管控力度。

重点围绕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三个方面,落实“铁桶”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在交通主干道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实施最严密的人员排查,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要全力做好劝阻劝离工作。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格落实“隔离14天”要求,实施一人一表精准清单管理。停止组团旅游、3a级以上景区景点和宗教活动场所开放。坚决关闭相对密闭公共场所,停止一切集体聚餐活动,停止所有大规模群体性活动。加强医疗卫生场所的防护工作,重视基层农村防控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卫生消毒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辖区、条块排摸。

三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处置工作。

所有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定点治疗,确保得到及时医治,推动全市防控治疗更加科学有效。全市统筹科学调配医务人员力量和医疗资源,加强医护人员轮换和防护,缓解他们的身心压力,努力提高他们的防护能力。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

全市各主流媒体要把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宣传报道的主题;大力宣传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不传谣、不信谣;加大信息投放密度,进行科学防护知识普及教育;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共克时艰的力量。

五要统筹兼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再接再厉保持春节期间良好社会环境,及时研究部署节后各项工作,做好市场物资供应等工作,安全有序地安排群众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要压紧压实责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部在岗在位,防控工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工作同志要全部坚守岗位。各地要加强属地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疫情研判和应急措施预案储备,加强观察点准备、物资供应、检测能力提升等工作。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一场与病魔较量的阻击战,也是一场与病毒赛跑的科技战。

3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的重要文章,总书记深入分析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强调“要坚持向科学要答案、要方法”。

在这次疫情迁延的不同阶段、不同场合,总书记一直强调科技对战胜疫情的支撑作用,对加快科研攻关作出一系列部署:

在地位作用上,总书记提出“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把科学防治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

在任务要求上,总书记要求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科技,拿出更多硬核产品;

在科研组织上,总书记重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可以搞揭榜挂帅,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多学科力量,合力攻关;

在治疗手段上,总书记要求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临床救治有效性;

在时间进度上,总书记要求在坚持科学性、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加快研发进度,急事急办,力争早日取得突破,等等。

这些重要论述科学阐明了科研攻关的方向和方法、要求和任务,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

正是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引下,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科技战线迅速行动,科技、卫健等部门组成科研攻关组,确定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研发、检测技术和产品、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动物模型构建等五大主攻方向,争分夺秒、挂图作战,短时间内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们不到一周时间就确定了新冠病毒的全基因组序列并分离得到病毒毒株,及时向全球共享;分阶段推出多种检测试剂产品,满足了国内诊断检测的需求;迅速筛选了一批有效药物和治疗方案,推荐到临床一线救治;采取多条技术路线并行推进疫苗研发,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对病毒生存环境、传播途径方面的研究,为制定完善防控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短时间内构建了多个动物模型,为药物、疫苗研发提供了重要支撑;专家学者及时发声、答疑解惑,稳定人心、坚定信心。

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但挑战依然严峻而紧迫。对新型冠状病毒这个陌生的敌人,我们的认识还比较初步。我们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和宿主、传播途径、致病机理、危害性致命性、诊疗方案、救治药物以及患者康复后是否存在后遗症等,都还没有完全搞清楚。

攻克这些重点难点问题,要求我们的广大科技工作者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继续勇担重任、尽锐出战,尽快攻克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上级相关要求,有效预防、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我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疫情防控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要及时做好患者及接触者思想工作,并采取隔离措施,最大程度地避免病毒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加强各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由镇党委书记xx担任总指挥,xx任副总指挥,xx等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二)应急组织职责

1.信息沟通。各相关局、办、中心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之间通过快速、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电话、钉钉、传真)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通,以及早预警争取时间,有效控制疫情的发展和蔓延。

2.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和联防联控情况通报会议,通报预防和处置新冠肺炎情况。

3.联防联控。相关局、办、中心通过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协作。建立疫情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相关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有疫情发生,要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4.集中办公。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镇三楼会议室。

镇疫防指挥部进入敏感期,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立即进入工作:

综合组:xx、xx(负责综合协调内部事务工作,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人员防控组:xx、派出所若干人、镇机关人员和涉及的村居两委人员(负责管控区域人员隔离,人员防控措施的落实。)

社会治安组:xx(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医疗防疫、环境消杀组:xx、xx、镇卫生院若干人(配合上级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防疫措施制定,对疫情发生区域和其他需要环境进行消杀。)

宣传组:xx(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后勤保障、物质储备组:xx(负责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

市场保障、检查组:xx(督促和检查市场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市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

督查组:xx(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对分管行业和分管工作涉及的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一、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划定的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自然村(居)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居)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村(居)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二、流行病学调查。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核酸筛查。积极配合上级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上级疫防指挥部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及时组织人员配合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居)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

四、隔离医学观察。按照市疫防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村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五、医疗救治。镇卫生院、各村(居)卫生室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确诊病例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上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六、环境消杀。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

发生疫情防控时,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要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迅速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疫情防控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一)后期评估。疫情防控结束后,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二)责任追究。对在疫情防控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疫情防控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抚恤和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的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四)征用物资、劳务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一)建立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二)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建设,承担疫情防控及苗头报告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平战结合、分类管理、明确职责。

(三)培训与演练。加强辖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制定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各类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政府组织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的应急演练。

(四)物资、经费保障。制定落实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机制。发生疫情防控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根据疫情情况和响应等级,及时设立集中隔离点,要求单人单间,被确定为集中隔离点的单位,应服从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

(六)宣传教育。镇宣传线、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广播等媒体进行防疫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为深刻吸取2月8日某电厂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和2月14日攀钢钒钛重庆孙公司复工发生的2起聚集性疫情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唐仁健省长在三言财经上的批示和李沛兴副省长要求,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统筹安排工作的通知》(甘政发电〔20__〕12号)、《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__〕3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也是各单位复工复产、人员返岗的密集时期,集团公司各级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唐仁健省长在三言财经上的批示和李沛兴副省长要求,深刻吸取2起发生在企业的聚集性疫情事件教训,认清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有序做好全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高度严格落实复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党群各部门、机关各部室、各单位党委(总支)、行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地方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各岗位的防控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和安排落实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落实全员健康管控

一是要依据省市区最新防控要求,合理安排公司员工及时返银。白银市域内(三县两区)返回员工不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省外、市外返银员工返岗前要对其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摸排登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返岗。针对新招聘员工,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健康监测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尚在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还未返银的员工暂缓返回,具体返回时间等待通知。各单位要对上述员工密切跟踪,“一对一、人盯人”建档登记,随时掌握其具体住址、具体行程及日常测温、个体防护等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安排落实建设项目复工及生产岗位劳务人员返岗。各单位项目部要通知项目乙方负责人及有关技术管理人员尽快返银,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项目复工和生产岗位劳务人员返岗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和落实好用工人员返银计划,落实好参建人员特别是频繁流动的劳务用工的实名制考勤和流向管理。对项目乙方返银人员及生产岗位劳务返岗人员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健康监测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尽快做好在白银本地招聘项目乙方劳务人员工作。用工不够,需要输入劳务的单位,要有计划的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

尚在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重点疫情防控地区还未返银的人员暂不返银,具体返回时间等待通知。

三是强化返岗员工防控疫情措施。返岗员工上班及上下班途中需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单位体温检测,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不得将工作服穿回家中;各单位针对返岗人员每人每天应进行三次体温检测(上班前、岗中、下班前),并做好相关记录,员工每天上班离家前,应对自身体温进行自测,发现体温异常(超过37.3℃)应及时就诊并及时上报所在单位;对于在岗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发现、跟踪监测、及时就诊隔离,及时掌握其活动轨迹,摸排接触人群,并做好相应记录。四是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的要求。各单位要“一对一,人盯人”督促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主动与街道社区和小区“三联一保”人员沟通,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观察的相关要求,对符合解除隔离观察条件的及时协调办理解除手续。

(三)严格落实全员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采用各种非集中形式,加强复工全员卫生健康、新型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例如通过网课、微信、qq、广播等平台开展宣传培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勤洗手、勤通风、公共场所戴口罩,及时疏解员工对疫情的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员工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支持并配合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四)严格落实外来流动人员管控措施

坚持“谁接待、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督促佩戴口罩等工作。外来办事人员获准进入后,尽量减少活动范围与接触人员,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对外来进厂车辆及设备设施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并做好登记,严防输入性疫情。疫情解除前,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五)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经常性预防措施

一是各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收集清运垃圾,定期对厕所、卫生洁具、门把手、电梯及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加强员工食堂卫生管理和餐厅的通风、预防性消毒。生产作业现场、办公场所、员工休息室、澡堂、卫生间、生产设施、员工食堂、员工宿舍、通勤车等场所,注意通风换气,每日消毒不少于两次,主要场所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做好每日消毒处理。二是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做好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六)加强人员聚集管理

一是各单位要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一律取消非必须举办的群众聚集活动,并检查、督促员工在所有工作场所,全程佩戴符合疫情要求的口罩;二是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延长用餐时间、分批错峰用餐、送餐等方式,尽量避免员工集中用餐,就餐时员工应相隔1米以上;三是提倡网上办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员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七)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自控机制,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每天对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向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告,由集团办向所在乡镇、街道统一报送相关情况。同时积极落实属地政府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外来人员筛查、检查工作。

(八)做好信息告知与诊疗管理

各单位要向员工发布就诊信息,员工发现身体异常时,及时向指定人员报告。主动与街道社区和小区“三联一保”人员沟通,妥善指导患病员工就诊。每天向本单位员工转发本地、本社区街道和本单位疫情信息,提示出行风险。

(九)做好应对值守及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每天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并保证每天有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处置,防止疫情和事故扩大。二是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对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时,督促其佩戴口罩、就近就医,并为其就医提供必要的帮助;员工被诊断为疑似患者或者被确诊隔离治疗后,立即启动应对预案,做好有关场所消毒和密切接触人员的排摸、隔离观察,配合当地卫健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更加详细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进一步明确生产作业现场、办公室、员工休息室、食堂、澡堂、卫生间、宿舍、通勤车辆等公共区域及相关人员的具体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并建立好相关台账记录。

(二)全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同时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秩序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

(三)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要建立以“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对措施,保障合理购入应对物资、消杀用品、防护物品等,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四)集团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级生产装备、安全管理、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监督、跟踪、督导各单位开展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对政治站位不高、措施不力、敷衍塞责、防控缺位、发生病毒感染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主题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负责同志分兵把守,整合各部门力量,扁平化运行,细化完善防控工作目标、方案和措施。

2.建立健全工作专班。各地要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做法,结合实际设立核酸检测力量调度、流调溯源、转运隔离、区域协查、交通管控等工作专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各地应急指挥体系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

4.加强前线指挥力量。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所在省份要在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同时,成立前线指挥中心,省委或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各有关方面配合协作。

5.明确核酸检测能力要求。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具备在2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和国家支持,具备在3—5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

6.补齐核酸检测能力短板。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统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力量,迅速补齐人员、物资设备等缺口。国家卫生健康委要统筹调配全国机动检测队伍,及时对检测能力薄弱地区予以支持。

7.提升核酸检测质量。要加强质量控制,做好核酸检测试剂质量监督评估,组建专业采样队伍,推进采样环节和流程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制定核酸检测组织工作预案,加强人员统一培训,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8.加强重点人员筛查。要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对一些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9.加强各方协作。强化疾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通信、交通运输等方面协作,“平战结合”组建流调队伍,科学配置专业结构,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演练“备战”,规范开展流调溯源。发挥好医务人员优势,把流调溯源工作延伸到医疗机构和急救机构。

10.拓宽流调溯源思路。要解放思想,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追溯分析,“人”、“物”同查,摸清疫情传播的脉络。

11.提升病毒基因测序能力。针对全国疫情多点散发防控需要,完善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布局,在中国疾控中心做好病毒基因测序工作的基础上,发挥中国医学科学院、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及有条件省份相关机构的病毒基因测序优势,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做好数据分析比对,提高病毒基因测序准确性。

12.备足隔离房间。各地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

13.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14.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隔离管控。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每一位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对跨省份的,疫情发生省份要第一时间报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同时通报有关省份协查,综合组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支持。

15.加强救治力量。要选择综合救治力量强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并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重症监护床位,提前做好供氧等基础设施安排,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中西医结合,关口前移、“一人一策”,实行规范化同质化治疗。组织好有援鄂经验的医务人员,优先调派其参与一线救治工作。

16.强化院感防控。实行严格的院内感染防控制度,明确专人监督负责。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每个业务科室有专人督促检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监管。对发生院内感染的医疗机构要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17.完善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地要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对机场入境物品和周边遗弃垃圾等进行集中管理,开展必要的预防性消毒。对城乡结合部服务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工作人员加大核酸检测频次。对春节返乡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减少外出、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18.提升“早发现”能力。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接到报告后,乡镇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县域内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采样力量薄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19.加强重点环节防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加强集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所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要引导农村地区减少聚集性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20.及时报告和发布疫情信息。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辖区内的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要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发生疫情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生疫情的市(地、州、盟)每天都要召开发布会,所在省份在疫情初期就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

21.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到群防群控。

22.做好物资保障。加强生活物资、家庭取暖等方面保障,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将每项工作落实到部门、机构、个人,细化实化各项措施,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关心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医务工作者、社区防控人员等,按规定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春节前,各省份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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