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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清扫教室活动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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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 清扫教室活动总结(4篇)
2023-01-10 13:09:20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一

xxx小学始建于20xx年,迄今有20年的历史。经过多年的发展,于20xx年春,修建新校址,20xx年5月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400平米,教学楼400平米,运动场地20xx平米。现有6个教学班,124名学生,13名教职工。人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6平方米,生均体育场馆面积为15.8平方米。学校共有图书1860册,生均图书册数为15册。

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基本实现了绿化、净化、硬化,功能室设备齐全,班班通网络多媒体。图书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齐全。为师生创设了良好地工作、学习环境。

(1)我校自建校以来全校师生团结一心,努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品牌,丰富校园文化,用良好地校园文化氛围来夯实教育均衡发展的文化基石。故我校设立红领巾广播站,利用课间20分钟的活动时间朗诵优秀习作和名人名作,提高学生的写作兴趣及能力,营造学校文化氛围。

(2)我们在良好地文化氛围中,深入开展班级特色文化建设,打造特色班级带给学生的是自信与拼搏;带给教师的是团结和奉献;学校领悟的是创新和发展。

推荐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二

在花垣县为期二十天的义务支教活动结束了,所有的队员一起同甘共苦地度过了这二十天,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这是快乐的二十天,和可爱的孩子们一起,每天、每时、每刻都是快乐的;这是充实的二十天,每天的时间表都被教学、走访占得满满当当,每一位队员都在不停的忙碌着,不浪费一分一秒;这是成长的二十天,各种各样的问题、困难不断地向我们袭来,在一一解决它们的同时不断磨练、提高着自我;这是疲惫的二十天,每天不到八小时的睡眠,永远忙不完的工作,压得队员们有点喘不过气来;这是悲痛的二十天,看到很多家长对于孩子学习的不重视,嘈杂纷乱的外界环境影响着孩子们的学习,我们痛心疾首;这是伤心的二十天,如此多的可怜人在贫困线上挣扎,孩子们甚至完成不了义务教育;这是欣慰的二十天,在我们不断的努力下,看到了孩子们点点滴滴的成长,点点滴滴的收获;这是收获的二十天,我们收获了孩子们的认可,收获了村民们的认可,更收获了自我的认可;这是充满友谊的二十天,我们所有的队员一起享受成功的喜悦,一起承受困难的洗礼,我们手携手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奋斗,建立了不可磨灭的感情;这是、

不仅是支教期间的这二十天,为支教准备的每一天都值得回忆,支教后期的种种努力都将被铭记,所有的这些日子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湘西义务支教,我们将永远铭记。

前期准备

早在支教行前数月我们就开始了支教的准备工作,3月份即完成了全部策划工作,策划周密详细,确保了支教的顺利进行。随即开始了宣传工作,使我校广大师生更多的了解支教、了解湘西。并迅速开始联系边城爱心网、联系田嫂,确保今年能有合适的支教点。虽然期间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因为准备的时间较早,有了充足的时间将这些状况一一解决。

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

支教活动是一项相对长期的、艰苦的志愿服务。它要求志愿者有顽强的意志,有深刻的志愿者觉悟,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否则不但达不到支教的目的而且还会在当地、在社会上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给志愿者精神的传播、人们爱心的培养造成巨大阻碍。所以我们采取了十分严格的选拔机制,以确保所有的支教队员都拥有较高的素质。

我们的报名点在学校内设立了两天,共有九十余名同学报名。第一轮面试共通过了五十名同学,然后在为期一个月的培训选拔中确定了最终的三十名志愿者。

我们对于志愿者活动是有着深刻认识的,它并不是对弱者的施舍与怜悯,它是一个相互的行为,志愿者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高自己。 助人自助 才是志愿者活动的精髓所在。所以我们立志打造一支 学习型志愿者团队 。使志愿者在不断的学习中成长,能更好的参与志愿服务,并在服务中不断学习成长,如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使志愿者事业有一个健康、长久的发展。

为此,我们组织了四次培训: 志愿者自我认知培训 ,使队员们对于自身特征有更多了解,明确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动机,规范自己的行为; 湘西风情简介 使队员们对于即将要前往的湘西有更全面、真实的了解; 急救技能培训 ,加强队员们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急救技能,提高队员外出的安全系数; 志愿者精神认知培训 ,使队员们对于志愿者的内涵、志愿者精神的理解提升一个档次。

爱心书社

目前湘西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已有了很大的改观,但现状仍不容乐观。虽然有漂亮的教学楼,但很是缺乏拓展眼界、知识的课外读物等软件设施。当地缺乏一个良好的学习、读书环境,没有书店,更没有图书馆,孩子们很少能接触到课外读物。如果我们能在当地建立一个书社,相信对于孩子们的学习意识、学习环境肯定有很积极的意义。

因此,我们决定尽己所能在长沙各小学为湘西的孩子们募捐书籍。从四月份开始我们就在长沙市联系和平小学、先锋小学、金峰小学、黄土岭小学、长沙理工大学子弟小学、新开铺小学、洞井铺小学、桂花坪小学等八所小学,最终有长沙理工大学子弟小学和新开铺小学募捐成功,共募集所得了近三千本图书。

支教时一并带往了湘西,其中一千本图书留在了吉卫镇排达坝村村部,供当地的孩子随时取阅。另外两千本图书捐赠给了补抽乡中心小学,并建立了 长沙理工大学 心星图书角 。所有募集的图书均落到了实处,实现了他们的价值,为丰富当地孩子的课余生活做出应有的贡献。

爱心运动大本营

六月份,我们联合校羽毛球协会、李宁运动有限公司计划在校组织爱心义卖活动,为湘西的孩子筹建 爱心运动大本营 。如果义卖顺利,李宁公司将提供一笔资金为孩子们购置体育用具,给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体育锻炼平台。但因为种种原因:学校团委的干预,我们三方协商的不顺利,工作任务的相互推诿导致活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为湘西孩子构建 运动大本营 的梦想破灭了,最终只能是我们自己拿出一部分支教的经费为孩子们购买了为数不多的体育用品,难以达到 运动大本营 的效果。

此次活动本是我协会第一次联系到如此大的赞助商,并有着一个非常好的构想,但最后却以失败而告终。其中的经验教训应当好好总结,学会和校团委、和其他兄弟社团、和商家更好的的协商合作,以致不再错失这种良机。

朝气蓬勃,整装待发

xx年7月12日七点,28名队员准时在校南大门集合准备出发。长沙理工大学心星家教志愿者协会20xx年湘西义务支教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出发前,所有队员在校门口合影留念,并为自己打气加油。所有队员精神饱满、热情高涨,对于此次支教充满了信心。

突发其来的困难

名队员平均分为两支队伍,一支前往吉卫镇排达坝村小,另一支原定前往补抽乡董哨村小。但到达董哨村时才发现村小规模太小了,我们14名队员全部在这里恐怕是会浪费相当的资源,所以我们必须得换到其他比较大的学校,以充分利用我们充足的人力资源。但更改支教点困难重重,虽然我们在不断地努力联系各方人员,但始终得不到明确答复。我们渐渐放弃了希望,准备更改支教计划,把工作的重心由教学转移到调研上来。但从补抽乡政府突然传来了好消息,我们顺利调换到了补抽中心小学。但第二天准备走访动员孩子来上课时,中心小学校长担心孩子安全不允许我们在中心小学进行教学活动。又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们又开始不断的联系乡政府、边城爱心网、学校校长,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化险为夷。

在这两次巨大的困难面前,我们必须要感谢补抽乡政府、边城爱心网和田嫂为我们做出的努力,没有他们我们很难顺利的进行后面的支教活动。同时也为我们自己面对问题的临危不惧和积极的态度而感到骄傲。

教学活动

月14日,我们前往了大哨村、补抽村、吉久村、董哨村动员孩子前来上课。其中大哨村、补抽村、吉久村的孩子前往中心小学,董哨村的孩子就在董哨村小。15日中心小学正式开学,16日董哨村小正式开学。中心小学作为我们的大本营,主要队员均留在中心小学,每天派出两名队员前往董哨村和当地高三毕业生龙慧一起教授董哨村孩子的课程。中心小学设了三个班,登记在册孩子105人;董哨村开设两个班,登记在册孩子35人,共计140人。一共进行了三个教学周期,每个教学周期为三或五天,共进行了13天的教学活动。教授的课程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心理辅导、爱国主义教育、常识、寓言童话、美术、音乐、体育、魔术、趣味智力课等十余门。上午九点半上课,下午三点放学,上、下午各三节课,每节课四十分钟。

总体来说教学是取得了成功的,丰富多彩的课程设计调动了孩子们的积极性,教授了孩子们很多平时接触不到的知识、技能,在学习方法上给与了一定的引导,帮助孩子们复习了很多功课、但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第一个教学周期实行的是连堂课,每门课程连续上两节课。本以为连堂课是可以多传授些知识给孩子们的,但从最终的效果来看,因为孩子们和队员都不适应连堂课,导致孩子们不但没有多学到知识,反而打击了孩子们学习的积极性,更使得一部分孩子不愿意再来上课了。第一个教学周期结束后我们立即作出调整,撤销连堂课,并将下午的最后两节课确定为带娱乐性质的课程,以提高孩子们学习的积极性。

教学期间还不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如孩子对上课不感兴趣、需要有奖励才积极、很多孩子在不熟悉的老师的课上很是沉默、一些孩子来不来上课完全随性、队员备课不合适、队员上课的技巧不强、所有的问题我们都在想办法解决,其中相当一部分都被渐渐化解。但一直都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没有解决:学生人数过少。中心小学每天的人数稳定在五十人左右,而董哨村则是不到二十人。我们采取了很多的措施,进行了很多的动员,但人数一直没有大幅的提高。认真分析出了不少原因:支教时正值农家最重要的烤烟时节,很多孩子都要在家帮忙;当地有两户人家办丧事、很多孩子都得去帮忙;刚开始的连堂课造成了不少孩子的 厌学 ;队员和孩子在课后的交流太少;不少队员的课堂对于孩子确实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当地因为经济的落后,对于教育的重视程度比一般的农村还要低。其中一些是我们无能为力的,但很多是我们团队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在以后的支教活动中必须引起高度的注意。

调查走访

贫困走访最是让队员们伤心的工作,每次走访都有让人伤心的情景。有的孩子失去了双亲,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有的女孩子因为家里孩子太多了而被抛弃;有的因为家境的贫寒而面临辍学。

推荐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三

我支部一直以来对校园卫生和美化绿化校园十分重视,特别是开展“美丽、清洁乡村”以来,我支部积极响应区教育局、镇中心校号召,根据我两校的具体实际,认真对照区教育系统开展的“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经过全体师生的不懈努力,全体师生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校园环境卫生得到更好的改善,为营造优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开展活动以来情况简单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提升我田横、富寨两校的声誉为目标,紧紧围绕区教育局的“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1、全体教师召开会议,深入研究活动方案,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负责人,细化各项工作流程,行成处处有人管,面面有检查,卫生不留死角。

2、各班主任负责各班的工作卫生清况,值周领导围绕常规开展工作,值日教师具体负责校园的清洁区卫生督促检查和监管。

3、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卫生美化管理,并且形成长效机制。

4、落实领导职责,明确具体分工,校园卫生检查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值周班级负责校园监督,把情况进行登记评分,做到奖罚分明。

5、教室、清洁区、宿舍、食堂的清洁卫生情况与班主任、班级工作挂沟,与期末评估挂钩,教师先进、优秀评比执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的环境意识和卫生意识。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教职工会议,学习区教育局镇、中心校有关清洁乡村文件精神,使教职工的思想意识得到更大的提高。

1、组织全体师生召开“清洁乡村、美丽校园”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向学生阐述了开展的“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的时间、内容及意义,力争让每一位师生都能了解活动的具体内容及意义,并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中来。一开学,学校组织全校师生教室、厕所、清洁区、食堂、宿舍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扫工作,教室课桌椅的摆放,教室内和走廊天花板的蜘蛛网的清扫,墙面污洉的去除,地面的冲洗等。各班的清洁区勿必要去除杂草,不留卫生死角。

2、出版“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墙报专栏,校园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了一个人人爱卫生的校园氛围,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并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让他们都积极地参与到美化校园的活动中来。

3、每周利用升旗和晨会时间,由值日教师以主题的形式广泛地教育学生,表扬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校园卫生的不良习惯,以培养学生们的自觉卫生习惯,不仅自己保证不扔,而且还要有弯腰拾垃圾的义务。

4、清除校园卫生死角,利用学校的有限经费,请人清除卫生死角并行进硬化,粉饰好墙面。

5、继续组建成立“校园环保小卫士”由四、五年级值周班级论流担任,负责每天24小时的卫生、文明等行为监督登记,加大处罚力度,每周四早上,利用集会时间进行评比,做到与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挂钩。

推荐义务清扫教室活动心得体会报告四

【案情】

被告卢*贤作为中介人将原告需要的哪里有松树可采割松脂的信息告知了原告何*忠,并带原告到实地进行了考察。 20__年2月2日,原告何*忠分别与李*仕、廖*东、彭*好三人所在村屯各签订了一份《采割林木松脂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何*忠即付给被告卢*贤劳务费14000元。后因故合同未能履行。20__年1月23日,原告何*忠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卢*贤返还劳务费14000元。

【双方争议】

原告何*忠诉称,其经人介绍与被告卢*贤认识后,20__年2月2日,被告与李*仕、廖*东、彭*好等三人串通,以这三人所在屯的名义,与原告各签订了一份《采割林木松脂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在罗城向原告要了14000元所谓的劳务费(即口头协商原告得割松脂后每株付0.5元给被告的费用)。由于合同未得到履行,原告亦未得采割松脂,因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14000元,但被告至今未予返还。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给原告14000元。

被告卢*贤辩称,原告何*忠在20__年到宜州市找其了解哪里有松树可采割松脂的信息,并承诺签得合同后按每株0.5元付给其报酬。为此,经地门村大坝屯吴*曙介绍,其多次与李*仕、廖*东、彭*好洽谈采割松脂的事情,尔后又多次带原告到这三人所在村屯松树现场考察,原告经慎重考虑后,才与李*仕、廖*东、彭*好所在屯签订采割林木松脂合同。其在当中已实际付出劳动代价,而且也尽到了一个中介人的责任,因此,原告没有理由要求其返还劳务费14000元,同时原告应支付中介人的误工费、电话费、生活费和精神补偿费。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罗城仫佬自治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原、被告的关系是一种居间合同关系。原告口头委托被告提供采割松脂的相关信息,被告接受委托并向原告提供了相关的采割松脂信息的事实客观存在。但是,被告作为居间人就自已所为的居间活动,未能尽到忠实和尽力的义务,虽然促成了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了采割林木松脂合同,但该合同却是在第三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的,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签的《采割林木松脂合同》为无效合同。据此,被告实际未能促使原告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效成立,依法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劳务费14000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此外,被告在答辩中提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尚未扣除中介人的误工费、电话费、精神补偿费、生活费,但被告没有提出具体的请求数额和证据佐证,对此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卢*贤返还给原告何*忠劳务费14000元。

【评析】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该法条,可以看出居间合同通常只有两方当事人,即为他方提供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交易媒介的居间人,以及给付报酬一方的委托人,在少数情况下会有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作为共同诉讼当事人参加诉讼。在审判实践中,有可能产生的居间合同纠纷不外乎二大类,即因酬金而引起的纠纷,另一种为赔偿性纠纷。

本案系因赔偿而引起的居间合同纠纷。在这类居间合同纠纷中,往往是委托人作为原告,居间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作为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及理由也多半是以居间人提供的合同订立的机会有误,虽然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该合同的履行却造成委托人损失。由于第三人有意或无间逃避承担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作为委托人往往只好找到居间人要求赔偿,而作为居间人的不愿赔偿或为赔偿标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从而引起纠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还涉及居间人报酬问题。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1、关于居间人的报酬

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居间人已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或经介绍完成了居间活动,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所谓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可以按照居间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这是居间人的主权权利。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由于居间合同可以随时终止,有时不免会发生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故意拒绝居间人已经完成了的中介服务,而后再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就此情况,居间人并不因此而丧失报酬的请求权,因为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是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前提,而不是以该合同是否得到履行为要件。

委托人是否给付居间人报酬及其支付数额,原则上应按照居间合同约定。这里合同的约定,可以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明确的,如果居间合同中对于居问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委托人和居间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仍然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商业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是解决不了,可以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所谓合理应考虑诸多原因,如居间人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物力、财力、人力以及居间事务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

2、关于居间活动的费用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付报酬。但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被告卢*贤作为居间人就自已所为的居间活动,未能尽到忠实和尽力的义务,虽然促成了原告何*忠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是被告卢*贤实际未能促使原告何*忠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效成立,依法不得要求原告何*忠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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