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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 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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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 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怎么写(六篇)
2023-01-10 16:50:09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五年内能够成为统领全国整体市场的本土策划人员

融会东西方不同的业务

拥有国际化营销视野与国际化营销能力,资本运作知识

准备阶段

贯穿整个准备阶段:外语的学习

3月:资深的营销专家对入围选手进行培训,会计实习计划书。培训内容包括:认识“金钱”,营销人员的公关礼仪,销售技巧和销售策略,以及我国的市场整体状况。学习供应链知识。

4~6月:在国内的公司进行营销实习,了解本土的营销特色。写营销实习报告,对本国的营销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其符合市场规律的方面,同时找出其缺点与弱势的地方,提出建议。将暂时还不能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的地方记录下来。写一份分析报告。

实战阶段

7~8月,出国实习。

贯穿整个国外实习过程:了解该国文化、节日、民俗,通过实践找到该国人民的最感兴趣和最敏感的事物。

l 进入公司前的培训

第一周:外国顶尖的营销培训大师对选手进行系统的培训。

l 进入公司实习

第二周,第三周:与市场部人员进行两周的市场实践。首先通过培训游戏使选手与该公司市场部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在语言和行为上能够相互理解,达成共识。然后在该公司市场部人员指导下进行两周的销售实践,了解该公司的营销系统,组织,流程,形成对该公司营销系统的见解。

第四周:系统的了解该公司的营销整体。由该工公司的高层营销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为选手系统的讲解,本公司的营销战略,营销系统,营销组织,营销流程,运行机制,产品战略,该企业提高国际营销能力的途径。营销人才能力建设的方法,以及如何建立企业整体的营销核心竞争力等等,实习报告《会计实习计划书》。

第五周~第八周:结合公司的hr建议和本人的意愿,到公司的具体岗位进行工作,并负责一个项目。在这四周里,要深刻的体会,并学习如下内容:

1、市场方面。如何进行市场培育,维护市场生态关系,以及如何进行整体的市场规划与运作。

2、产品方面。体会公司的产品的系列、节奏的组合,产品、品牌的互动有效协同的效应。

3、个人营销能力方面。学习资本运作,学习与国际营销网络渠道进行联盟和合作,学会国际营销的游戏规则,锤炼国际营销能力。

4、营销人力资源方面。体会该公司的营销人力资源牵引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淘汰机制,约束机制。该公司的科学的价值评价、价值分配体系。

第八周:实习总结。将两个月的实习情况进行汇总,做一个针对该公司的营销分析报告。实习公司的相关领导就选手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点评,给出改进的建议。

每天坚持记日记,记录当天的实习心得,记录自己想法,不理解的地方,建议,灵感等等。而且要把每天看的情况与中国的情况进行对比。

1、实习日记整理

2、就中外快速消费品行业的营销对比,写一篇文章

3、自我总结。总结自己在海外公司营销实习收获,以及通过跨文化沟通所带来的中国人向国际人的转化,同时找出自己不足的地方,制定计划,进行下一轮的自我完善过程。

以上就是我海外实习的计划,望专家评委及同学们、网友们给予批评、指正与点评,谢谢。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做兼职会计,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办理续签事宜。

二、报酬:

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_____元,在每月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4.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履行会计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______________(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4.遵守______________(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______________(单位)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5.在履行会计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于______________(单位)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______________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

6.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五、其它

1.双方有任何一方不满意时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2.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3.因国家政策或上级政策发生变化时。

4.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完业务交接手续。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兹有__ __学校/学院__ __ 专业_ _同学于_ 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江西景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实习。

该同学实习的部门是 审计部 ,实习岗位是__审计助理__。 实习期表现:

指导老师签章

实习单位评价: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银行

_____年_____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基金的募集

十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十二、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转换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十六、基金销售业务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册登记业务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资

十九、基金的融资

二十、基金资产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合同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二十七、业务规则

二十八、违约责任

二十九、争议处理和适用法律

三十、基金合同的效力与修改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合同的签署构成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设立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基金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基金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指《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任何有效修订与更新;

本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本《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上投摩根中国__________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投资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元:指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指上投摩根__________富林明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__________银行;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基金销售代理人: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资格、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基金申购、赎回和其它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在此情况下该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合法持有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禁止投资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监管部门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它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本基金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合同生效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基金的其它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其它投资所形成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开放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成立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_____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 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付;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委托代理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____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认购或申购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管理基金资产;

(3)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修改并公布有关基金募集、认购、申购、赎回、转托管、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冻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业务规则;

(4)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本基金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获得基金管理费,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其它事先批准或公告的合理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5)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之规定销售基金份额;

(6)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7)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选择适当的基金销售代理人并有权依照代销协议对基金销售代理人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或选择、更换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办理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业务,并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注册登记代理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1)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制订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2)按照法律法规,代表基金对被投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代表基金行使因投资于其它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并确定有关费率;

(1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依据基金合同制订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3)充分考虑本基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防范和减少风险;

(4)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或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5)设置相应的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基金的注册与过户登记工作或委托其它机构代理该项业务;

(6)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和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8)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委托第三人管理、运作基金资产;

(9)接受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情况进行的监督;

(10)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对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补救;

(11)按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

(12)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分红款项;

(1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履行其他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5)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制订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并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6)不谋求对基金资产所投资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及其它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完整记录20xx年以上;

(19)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22)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目的处分基金资产或者因违背基金合同规定的管理职责、处理基金事务中因过错致使基金资产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过错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3)确保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24)负责为基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

(25)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6)基金不能成立时按规定退还所募集资金本息、并承担发行费用;

(2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1、依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

2、监督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4、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如认为基金管理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资产、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及采取其它必要措施以保护本基金及相关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二)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1、基金托管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的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固有资产相互独立,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资产与其托管的其它基金资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5、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6、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

7、按有关规定开立证券账户、银行存款账户等基金资产账户;

8、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9、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但因遵守和服从司法机构、中国证监会或其它监管机构的判决、裁决、决定、命令而做出的披露或为了基金审计的目的而做出的披露不应视为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10、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1、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对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1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13、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人报告;

14、按有关规定,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报表和其它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参加基金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资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6、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7、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承担连带责任;

1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事项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1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管理人用以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0、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基金投资和融资的条件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21、因过错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或因违背托管职责或者处理基金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受到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其它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依据基金合同制定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2、按基金合同的规定取得基金收益;

3、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查询或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4、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赎回基金份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有效赎回的款项;

5、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6、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要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及时行使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要求予以赔偿;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事宜涉及的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以其对基金的投资额为限承担本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本基金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返还其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取得的不当得利;

6、法律法规以用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其它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一)有以下事由情形之一时,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合同或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提前终止本基金;

3、变更基金类型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更换基金托管人;

5、更换基金管理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它基金的合并;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二)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外的其它情形。

(三)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由基金管理人选择确定。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并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三十日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通知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30天,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将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投票委托书送达时间和地点;

4、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5、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载明投票表决的截止日以及表决票的送达地址。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书面表决方式,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达意见的寄交和收取方式。

(五)开会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但决定基金管理人更换或基金托管人的更换事宜必须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不含50%)。

2、在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

(4)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其它代表,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5)会议通知公布前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终止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基金之间或与其它基金合并以及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有10天的间隔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5天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前10天公告。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包括临时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2)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定。如将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3)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0%或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议事程序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10天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第二个工作日在公证机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备案后生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表决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会计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是本专业教授教养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将我几年所学知识进行总结,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是十分重要的。对培养我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动手操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着重要意义。现将毕业实习铺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方式及地点

1见习时间:(自己更改)

2见习方式:以个人联系及教师推荐的形式分散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财务等

相关岗位实习

3见习地点: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涉外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

务所、商品批发或零售企业、银行和税所等。

二、见习目的

毕业实习,目的在于让我亲自体验会计工作的详细内容和操纵,积累经验,把握

技能,增长才干,为顺利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打好基础。

三、见习内容

1、了解企业(或单位)的经营特点

(1)企业(单位)名称、所在地点,开户银行。

(2)企业(单位)主要的经营项目,其他经营项目。

(3)企业(单位)的出产情况或经营情况。

2、了解企业(单位)的治理组织

(1)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及所有制体系体例。

(2)企业职工人数及出产的规模,出产组织治理的建制。

(3)财务会计治理的组织及财务职员岗位设置。

3、了解企业(或单位)的会计工作

(1)总分类科目、明细分类帐科目。通过翻阅总帐及明细帐来了解。

(2)会计凭证的格局及内容

a、原始凭证的种类,如发货票、材料领料单,入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b、记帐凭证,了解记帐凭证的填写日期、摘要、编号、重点翻阅月末或年末有

关内容及转帐的记帐凭证。

(3)会算帐簿的种类、格局

a、现金日记帐,了解怎样做日清月结

b、银行存款日记帐,了解银行转帐结算方式的填写

c、其他明细分类帐,了解应收、应付帐、原材料分类帐

d、总分类帐户,了解摘要的填写及余额的借贷方向

e、本钱核算

f、了解如何根据本钱计算的原始单据及有关记帐凭证,登记出产本钱明细帐,制造用度明细帐。

g、贸易企业销售本钱、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商品销售本钱明细帐,经营用度明细帐的登记。

(4)对帐与结帐工作

a、总帐与明细帐之间的数字是如何核对与衔接的。

b、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的对帐工作。

c、帐面余额与什物的核对工作。

(5)会计报表种类及格局

a、资产负债表:重点看该表各项目数据的填列。多数项目是根据总分类帐的余额填报的。

b损益表:了解该表的项目是根据哪些帐户来填报的。

c、现金流量表:了解该表的项目是根据哪些帐户及其有关工作底稿填报的。 d、其他报表的种类、格局及内容

4、其他相关知识的了解

(1)了解企业(或单位)出产技术的特点和出产工艺流程。

(2)了解企业(单位)纳税的种类,纳税的计算及与纳税部分的联系情况。

(3)了解企业(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及财经法规的情况。

5、填制各种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6、登记各类明细帐和总帐。

7、与银行对帐,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8、装订收拾整顿各种会计资料,如: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帐簿,报表等。

9、审计及相关岗位的经济治理工作。

四、要求

1、明确实习目的,端正立场,恪守职业道德。

2、珍惜实习机会,遵守实习单位纪律及各项规章轨制。

3、不懂就问,虚心请教。

4、留意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5、留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6、不泄漏经济秘密,对会计资料细心爱护,不倒置顺序,不损坏,不丢失,看

后照原样放回原处。

7、 真观察,细心研究,天天做实习日记,结束后归纳笔记,写出实习总结。

推荐会计凭证设计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根据10级教学计划要求,为贯彻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培养既有一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xxx级会计专业实践计划。

专业实践是检验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程度并尽量缩短与社会之间距离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要求专业实践每位同学获得以下一些收获:

1.了解和熟悉国家涉及会计有关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2.熟悉所在单位主要业务环节和业务内容,掌握有关业务操作,加深对会计理论的理解,掌握会计核算操作技能;

3.参与企业管理,并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融合在一起,结合实际工作,为单位解决一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4.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

本次专业实践时间从xxx年11月10日开始至xxx年3月10日。

3月9-10日进行毕业前补考、提交实习报告。电子稿和文本稿统一交给班主任。专业实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实践准备阶段,总时间为2周,主要包括

1.落实单位,由实习单位指派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结束前要由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鉴定表上填写鉴定意见并打出实习成绩。

2.了解实践单位基本情况。

3.向班主任汇报相关情况。第二阶段:顶岗阶段,总时间为12周,主要包括:了解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1.了解单位的规模、性质、经营范围、隶属关系、历史沿革;

2.了解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特别是财会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分工。

3.了解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主要经济指标的先进性。掌握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

1.根据单位的特点,了解企业的账务处理程序,总账、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及有关柜组账簿的设置。

2.参加柜组业务活动和月终商品盘点,学习掌握验收单、对账单、升耗单、盘存表、交款单等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了解有关原始凭证的传递程序。

3.随出纳员去银行办理几次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熟悉各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转账结算的手续和程序。

4.在会计师傅的指导下,进行编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结账和对账、编制和审核报表等的实践工作。

5.学习会计师傅对会计资料的搜集、整理、装订、存档、利用等基本方法。

6.熟悉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

7.进行会计电算化操作,熟悉会计电算化操作的一般程序和管理上的要求。第三阶段:撰写实习报告阶段,总时间为2周通过全面实践,收集工作过程中的点滴资料,在了解单位情况的基础上,撰写实践报告,填写《实习鉴定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盖上实习单位公章。实习结束时把《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报告》电子版、文本稿一起交给班主任。

写作要求为了提高报告的质量,规范报告的撰写、打印及装订格式,并便于储存、检索、利用及交流等,特制定如下要求:

1.报告应有封面、写作人专业、班级、姓名、写作日期等。并进行装订。

2.文字要求:文字要工整通顺,语言流畅,基本无错字,不能雷同。

3.图表要求:有图表的,要美观整洁,布局合理,不准徒手画,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绘图标准绘制.

4.字数要求:毕业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5.页面设置:

1)采用a4纸,实习报告封面统一使用学校规定的格式,具体见范本。

2)页面设置为——上、下边距:2cm;左、右边距:

2cm;左边加装订线1cm.

3)字号与段落:报告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及其他为宋小四号字;行距21磅,段前、段后为0。

4)页码设置为:页脚,居中,12……,首页为0,不显示页码报告内容

1.报告应有封面、写作人专业、班级、姓名、写作日期等。

2.根据实习内容的特点,为实习报告取一个题目。如:

1)xx企业的财务问题与解决办法

2)xx企业的财务现状、问题与对策

3)xxx师傅教我怎样做总账

4)我跟xx师傅xxx

5)企业应收款多的原因分析

6)规范小企业财务管理的几个策略……等等。

3.正文:是实践报告的核心。正文可由以下内容构成:实践目的:介绍实践的目的,意义。

实践单位简介:工作单位的概况及发展情况等。

实践内容:先介绍工作安排概况,包括时间,内容,地点等。然后按照安排顺序逐项介绍本人的具体实践内容。以记叙或白描手法为基调,在完整介绍实习内容基础上,对自己认为有重要意义或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重点介绍,其它一般内容则简述。

实践结果:围绕实践目的要求,重点介绍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分析、讨论及对策要有依据。分析讨论及推理过程是实践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所提出的问题、对策、建议,是反映或评价实践报告水平的重要依据。

实践总结或体会:用自己的语言对工用的效果进行评价着重介绍自己的收获,体会。内容较多时可列出小标题,逐一汇报。总结或体会的最后部分,应针对实习中发现的自身不足之处,简要地提出今后学习,锻炼的努力方向。

1.实习报告写作指导老师一般由原班主任和专业老师组成。组织、指导、检查各阶段学生的实践活动,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绩,提高学生的毕业率。

2.在保证实习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实习报告写作的指导工作。3月初要求学生把初稿电子版上交,指导老师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让学生修改后再交终稿。3月10日终稿上交时集中1-2天,面对面指导,指导老师应对学生再次进行当面指导,确定电子版终稿后,让学生打印文本稿上交,老师验收合格后再让学生离校。有具体问题请与经管学院继续教育部联系。

3.在收集《实习报告》的同时,还要把填写合格、盖上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鉴定表》同时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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