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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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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通用13篇)
2023-11-20 14:07:28    小编:ZTFB

心得体会的总结过程,不仅是对过去经历的回顾,更是对未来成长的规划。怎样写一篇优秀的心得体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看看下面这些心得体会,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和灵感。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于2月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9月底,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8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2名。二是8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119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8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5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今年1月,我区1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4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于今年9月,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354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大渡口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87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2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3名、普管类4名、宽管类5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今年5月,对全区8个街镇33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5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2.工作主体目前不适宜。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和《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与公安机关现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容易出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矫正活动、不向司法所报告、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处于尴尬和不力的地位。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近日,我参加了社区干部管理报告会,并从中受益匪浅。通过听取报告内容,与会者不仅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在交流中汲取了宝贵的经验和智慧。下面我将结合自身感受,以五段式的方式,就这次报告会体会与感悟进行总结。

首先,在报告会上,我们了解到社区干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社区作为基层单位,处于城乡结合部,承担着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使命。社区干部作为居民与政府之间的纽带,必须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亲和力;同时,他们也要担负许多实际工作,如社区活动组织、居民矛盾处理等。因此,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尤为重要。而对于我们普通公民来说,也应当充分认识到社区干部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在报告会上,我们了解到社区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挑战与难点。社区是一个多元化的群体,各类居民的需求各异,因此在管理层面上,社区干部必须面临种种挑战。其中,沟通与协调能力是社区干部的重要素质之一。社区干部需要能够与不同的居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倾听不同的声音,处理好各类问题。此外,社区干部还需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迅速识别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了解这些挑战与难点,我深切体会到社区干部工作的不易,同时也增强了对他们的理解和尊重。

第三,在报告会上,我们了解到了社区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好的方法与实践经验。报告中介绍了一些社区干部经过长期积累的管理经验,这些经验都是宝贵的财富。比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注重社区干部的团队建设,促进同事之间的协作与沟通等。这些实践经验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也具有很大的启示,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很多管理与协调的技巧,应用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

第四,在报告会上,我还深刻认识到了作为社区居民的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事务的重要性。社区干部的工作是为了居民的福祉,而我们享受着他们的服务,却很少主动参与社区事务。通过这次报告会,我意识到我作为社区居民,同样应该为社区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比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提出自己的建议与意见,或者主动参与志愿者活动等,都是我们可以为社区建设做出的贡献。

最后,在报告会结束之际,我深刻感受到了社区干部的重要作用。社区干部是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诸多便利与福利。没有他们的辛勤付出,社区也难以良好运转。因此,我对社区干部表示由衷的敬意,并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这次社区干部管理报告会,我对社区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挑战与难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领悟到了好的方法与实践经验。我相信,随着社区干部的不断努力与完善,社区将变得更加美好,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会得到持续提升。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干部的工作,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引言:社区干部管理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社区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社区的和谐稳定。某天,我有幸参加了社区干部管理报告会,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这次报告会上,对社区干部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实践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和讲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第一段:管理理念的重要性。

在报告会上,社区干部管理的首要问题是管理理念的塑造。管理理念可以视为管理者对干部管理的总体思维方式和原则。一位优秀的干部管理者应该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并且在实践中贯彻执行。通过报告会,我认识到管理理念不仅涉及到管理者的价值观和认识论,还关乎到组织目标和社区发展的方向。只有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才能有效地引领社区干部工作。管理理念的确立是管理者开展干部管理的基础,也是社区建设的核心。

第二段:管理方法的探讨。

除了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也是干部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在报告会上,专家详细介绍了各种管理方法的优劣和适用场景。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激励激情,约束约责”这一管理方法。在社区干部管理中,激励和约束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概念,激励可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约束则是管理的底线,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理性的激励和适度的约束是干部管理中的关键一环,只有在平衡二者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区干部工作的良好运行。

第三段:实践体验的分享。

报告会还邀请了一些优秀的社区干部管理者分享了他们的实践经验。其中一位干部管理者提到了一种新的管理方式——情感管理。在他的工作中,他始终将干部视为自己的伙伴和朋友,以情感的交流和关怀来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认同感。这种方式虽然不同于传统的严格管理方式,但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与干部的良好关系,社区团队更加团结,协作效果显著提升。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即在干部管理中融入情感因素,可以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四段: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社区干部管理并非易事,任何管理者都会在实践中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在报告会上,有位身经百战的管理者分享了自己在干部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策略。他提到,主要的挑战来自于干部个体的差异和特点。每个干部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管理者需要因材施教,激发每个人的潜力。此外,他还强调了沟通和反馈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及时的沟通和反馈,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面对挑战时,管理者需要保持耐心和智慧,采用多种策略和方法来应对。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参加这次报告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社区干部管理的重要性和方法。管理理念的塑造、方法的灵活运用、实践经验的分享、面临挑战和应对策略的思考,都给我带来了启示和思考。作为一名年轻的社区干部管理者,我将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以更好地服务社区,为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结语:通过这次报告会的学习和交流,我对社区干部管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新的思考。我深信,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在社区干部管理中取得更好的成果,为社区的繁荣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县于年初起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经过一年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截止2011年10底,全县共有社区服刑人员69人,无脱管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额敏县社区服刑流动人员主要存在于牧民当中,由于牧民放牧有冬牧场和夏牧场,距离乡(镇)场较远,并在偏远的山区,有时交通不方便,为了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确保矫正安全,加快社区矫正的信息化管理,从8月份开始,除了严格的请销假制度以外,实行了手机已动工定位汇报和利用座机汇报的制度没通过以上两种措施,极大的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

三、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及时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镇、乡、村形。

成网络并落实工作人员;二是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村(社区)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

(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额敏县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乌苏和博州现场会的工作经验,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三)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制度。五是实地走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到登记,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送达或遗失的现象,司法所因不符合接收条件不予接,而派出所又认为应当属于司法所管,最后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三)教育管理方式相对陈旧。公益劳动形式单一,教育方式靠谈话、人格感化和念读法律法条等,教育的效果难以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效应。

(四)人少事多任务重。司法所承担普法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仅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集学习、思想汇报、组织公益劳动等多项工作,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把宣传工作中的重点放在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刑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典范等及时进行报道,真正让每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衔接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最终形成政法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社区矫正是一种创新的犯罪惩罚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者进行分类管理,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并改正错误。我作为社区矫正的一名工作人员,深刻体会到了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在我工作的过程中,我认为社区矫正的分类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对犯罪者的严密监管、心理矫治、教育培训等。下面我将通过几个方面来谈谈我在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中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社区矫正的分类管理需要对犯罪者进行严密监管。监管是分类管理的基础,只有对犯罪者进行有效监管,才能确保他们不再犯罪。在我的工作中,我会与其他同事一起对犯罪者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检查,确保他们遵守矫正计划,如按时报到、接受定期尿检等。对犯罪行为的严密监管不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者,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明白自己的行为有所限制,让他们感受到不遵守规则将会带来的后果,从而激发他们改正错误的意愿。

其次,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犯罪者的心理问题往往是其犯罪行为的深层原因,只有通过心理矫治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我发现很多犯罪者在监管时表现出种种不良情绪和行为,如焦虑、冲动、暴力倾向等。在工作中,我会与心理专家合作,为犯罪者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并培养积极、健康的心态。通过心理矫治,不仅可以帮助犯罪者改正错误,还可以预防犯罪者再次违法犯罪。

第三,教育培训也是社区矫正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教育培训可以帮助犯罪者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我的工作中,我会组织犯罪者参加各种教育培训活动,如法律知识学习、职业技能培训等。这些活动不仅可以丰富他们的知识,还可以培养他们的自我管理和自立能力。通过教育培训,我相信犯罪者将会有更多的机会重新融入社会,摆脱犯罪的阴影。

第四,社区矫正的分类管理还需要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很多犯罪者在狱中和刑满释放后都面临着生活困境和就业问题。在我的工作中,我会与社会组织合作,为犯罪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如就业指导、经济援助等。通过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可以帮助犯罪者稳定生活,避免再次犯罪。

最后,社区矫正分类管理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和机制。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机制,才能确保分类管理的执行效果。在我的工作中,我会与上级部门和其他专业人员一起,制定具体的矫正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此外,还需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分类管理的工作。

总之,在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中,严密监管、心理矫治、教育培训、提供帮助和支持以及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是五个重要环节。这些环节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建起一个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我相信,通过分类管理的方式,可以让犯罪者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他们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是针对被判定为犯罪或违法行为,但不需要实现服刑的人群提供的监管措施。作为一名社区矫正管理人员,我通过实践、培训和规定的学习,积累了一定的心得体会。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和思考,以便更好地执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核心是对被矫正人员持续的监控和管理。这并不意味着对他们的限制或惩罚,而是:

2.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自我完善,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两种管理方式即支持性和监督性,都必须成功地结合起来才能使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真正实现其目的。

实施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第一步是对被矫正人员进行评估。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他们的行为背景、心理状态、物质使用情况等因素,以便了解诊断和行动计划。然后,在与医生和社会服务机构的紧密合作下,我们开发了相应的计划,以帮助被矫正人员摆脱犯罪问题、实现可持续生活方式。

对于被矫正人员的社区监督,主要使用一些跟踪技术,包括随访、无预警访问等。同时,对于特别需要管理的人,在家里检查、监视器、电子扭转器和手机跟踪等技术也都将被使用。

对于被矫正人员的治疗,我们更关注的是成功的应对全人的问题,而不仅仅是惩罚他们的犯罪行为。这些问题可能是精神疾病、药物成瘾,或者是因长期失业导致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社区矫正管理人员需要在与社区医生和相关机构合作时,对这些人的身体、情感和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除了专业治疗和物质滥用治疗,我们也鼓励被矫正人员参加一些教育技能培训、职业培训以及志愿者组织和工作领域等多种途径,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并实现持续的全面发展。

第五段:总结。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不仅要限制矫正对象的自由,更关注提供帮助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恢复社会资格。矫正工作不单单只是拘留和在矫正期间监督,还需要从情感和心理的层面入手。在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实践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谦卑和真诚的态度,依靠团队合作,不断探索新方法,以便帮助更多的人成功地实现自我完善,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行刑方式,通过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罪犯进行改造,极大地降低了行刑成本,避免了监禁改造的“交叉感染”,更有利于其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提出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内在要求。

(一)基本情况

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始试点,xx年在全国试行。xx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地区,于xx年在xx地区进行试点,xx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在全市全面推行。近年来,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各级社区矫正组织按照“提认识,建机制,增投入,夯基础,重创新,强队伍,勤督办,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管理、多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区矫正工作模式,目前,xx市在矫人员xx人,累计接收xx人,解矫xx人,总体上”管控”得力,做到教育管理常规化,档案文书标准化,监管帮教人性化,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为维护安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监管情况

当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总体薄弱,社区矫正组织不很健全,各乡镇虽成立了领导小组,但相应的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司法所是基层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但从目前司法所的编制、人员配备现状看,工作力量与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司法所的设置上,按国家规定每个所应配3-5人,除社区矫正外还有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责。xx市现有16个基层司法所。在工作人员紧缺的情况下,基层认真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工作。

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但是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权问题却是一片空白。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没有正式法律予以明文规定。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司法行政部门只赋予了义务,并没有给予作好此项工作的权利,社区矫正属于一种行政执法,也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定位,无统一着装,无执法证件。现阶段司法行政各级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在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一味的“宽无边”但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却“严不足”,造成这种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的出台,公安由管理主体成了辅助力量,而司法行政机关自己的执法队伍却没有及时建立填补公安退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后的权力真空,造成了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缺乏有力的权力保障,司法所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强制管理手段,监管工作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对服刑人员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现在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出于稳定的需要,在工作中基于管理工作考核的制约和人道主义精神,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不得不设法解决,虽然这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维稳目标,但是也助长了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以此为要挟。“宽而不严”的工作方式严重影响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职能。且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经法院判决被宣告的缓刑罪犯越来越多,经裁定假释的罪犯日趋增多,且考验期一般较长,安陆市15个乡镇,一个开发区,仅有25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从全市260名社区对象仅靠司法所的25名工作人员,已无法承受如此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所辖区面积大,矫正人员逐年增加,现在矫正对象xx余人,但司法所的人员编制仅有是xx人,工作人员每天疲于完成对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帮扶安置任务,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众多工作,管理事务多,很难持续跟踪和全面落实对特定对象的监管、教育、帮扶,工作难以做细、做深。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要求整个社会对它的概念、工作内容、意义、重要性等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特别在农村,人们对社区矫正的概念、性质、目的、意义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主观上认为犯罪坐牢,就应该在监狱里,与社会隔离起来,才不会继续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因此不愿意与他们接触甚至是提供帮助;2020年以来,地区推行社会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533个网格,每个网格都聘用一名网格管理员,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提供便民服务。但网格化管理还处在初期阶段,目前主要是录入基础信息,其他重点对象未录入,也没有进行常态的管理与服务,故而城区网格管理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也仅限于协助司法所核实对象是否在管辖区域内,缺乏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农村网格管理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对矫正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乡里乡亲的,不好意思对别人实施监管,并没有充分发挥他们基层信息员、服务员的作用。

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因而,社区矫正工作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司法所具体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民政、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单位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下开展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导致各参与主体职责不明,配合不力,出现了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从而制约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矫正工作的质量。

根据有关权威部门测算,每名矫正对象每年的矫正成本至少为xx元,目前,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场所、基地等,像每月走访教育、心理矫治等工作手段就会流于形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在凭原则做事,凭责任做事。

即便是给予其警告,威慑力也不足,影响了监管效果。同时,基层司法所通常都是一人所,很多工作的开展,需要两个人的配合,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也给工作人员本身留下隐患。

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对策思考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推进法治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是综治部门要主动协调、监督成员单位的工作。对一些单凭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协调的问题,比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过程中部门职责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员单位落实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安置帮扶政策等,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综治部门要对责任书的内容,定期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责任,构成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社区矫正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实施社区矫正的职责,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决定、执行、解除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履行职责的细化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确保衔接工作不留空档,各部门间有序衔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二)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基础工作平台建设力度。一电子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电子监控管理平台集办公、监管、统计、考核、指挥调度为一体,是被实践证明了能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监控、提高监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早日完成电子监控平台的建设。二是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心理矫治是从心理上对罪犯进行疏导,从而改变其犯罪心理的教育矫治方法,是防偏纠错、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工作,每个县市区要合理规划结构和布局,建设起较为规范的心理咨询室。三是各类基地建设。县市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基地建设,特别是集培训、教育、食宿、救助、组织公益劳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建设,应按规划逐步推进,建立一到几处过渡性安置基地。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清理修订市县两级制定下发的相关文件。二是制定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是指司法部门为了监督矫正罪犯的复犯风险和保障社会安全而采取的一种警务措施。其主要目的是让服刑人员积极融入社区,通过合法工作,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和行为习惯,以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由于社区矫正管理具有法律强制力和专业性操作特点,能够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因此在中国各个省市自治区逐渐推广和实行。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减少社会犯罪和增强社会安全,同时给服刑人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去改造和重建自己。经过一定时间的监管和管理,以及相关教育和培训,社区矫正可以改善犯罪分子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重塑他们的生活方式。这种方式不仅仅能够使受刑人改变自己的形象,而且能够影响到他们的家庭和社会,带动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实施过程需要刑侦部门、司法部门、社区组织和家属朋友的共同努力。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相关部门需要对受刑人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心理评估,并制定可行的矫正方案和具体的复犯预防措施。同时,需要对受刑人进行日常的督促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犯罪行为,并加强对受刑人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社会生活。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受刑人来说是一次良好的改造和矫正机会,能够增加他们的自信心和理智认识,刺激他们克服困难和挑战自我。通过矫治,他们会更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追求什么,更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以正当手段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状态。矫正后的受刑人也可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结论。

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是预防和修复犯罪的重要手段,能够维护社会治安,减少社会成本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受刑人也应该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加矫正教育和善后服务,以便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提升个人品质和社会价值。学习和了解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于促进社会安定和发展是非常有益和必要的。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社区矫正是一种在个体犯罪行为后通过社区服务和社区监督来实现犯罪个体的矫正和社会重新融入的方法。社区矫正的分类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不同犯罪个体的分类和管理,可以更加有效地进行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其中的问题,并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分类管理能够实现个性化矫正。每个犯罪个体的情况都会有所不同,需要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通过对犯罪个体的分类,可以对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矫正方法,从而更好地实现个性化矫正。例如,对于首次犯罪的个体,可以采取教育和引导的方式进行矫正;对于多次犯罪的个体,可以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和监督措施。分类管理可以让矫正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每个犯罪个体的特点,将矫正措施和犯罪个体的需求相结合,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次,分类管理能够降低犯罪回归率。犯罪个体的特点和需求不同,需要有区别的矫正方法和服务。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满足犯罪个体的需求,提供更好的矫正服务,从而降低犯罪回归率。例如,对于有就业困难的个体,可以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介绍的服务;对于有心理问题的个体,可以提供心理辅导和治疗的服务。通过个性化和针对性的矫正服务,可以帮助犯罪个体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

然而,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分类标准不够科学和完善。目前,社区矫正的分类标准往往是基于犯罪的情节和次数进行划分,忽略了个体的特点和需求。因此,有时候会出现分类不准确的情况,导致矫正措施和犯罪个体的需求不匹配。其次,分类管理的过程中缺乏个体的参与和主动性。矫正工作应该是个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过程,但现实中,犯罪个体往往在分类和矫正措施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和选择权。这种被动的矫正模式容易导致犯罪个体对矫正措施的抵触,影响矫正工作的效果。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加强分类标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分类标准应该考虑到犯罪个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更科学、更合理的分类标准。其次,应提高犯罪个体的参与和主动性。在分类和矫正措施制定过程中,应听取犯罪个体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参与到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并给予一定的选择权和控制权。这样不仅能提高犯罪个体的满意度和合作程度,还能提高矫正工作的效果。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能够实现个性化矫正和降低犯罪回归率。然而,目前的分类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通过科学精细的分类标准和犯罪个体的参与,可以提高分类管理的准确性和个体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社区干部是社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他们负责协调社区内的各项事务,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稳定。近日,我有幸参加了社区干部管理报告会,并从中深受启发。在这次报告会上,社区管理局的领导详细介绍了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并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听取报告和交流讨论,我对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收获了一些宝贵的体会。

首先,社区干部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报告指出,社区干部承担着社区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任务,因此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强大的技能。只有具备了专业背景和技能,社区干部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解决社区内的各种问题。通过这次报告会,我意识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是社区干部管理的关键,我决定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以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其次,社区干部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社区管理工作是一个团队协作的过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社区干部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在报告中,领导强调了沟通和协调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些促进沟通和协调的方法。我意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不同方面的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因此,我决定要积极主动地与他人进行交流,倾听他人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提高自己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社区干部要具备公正和廉洁的品质。在报告中,领导强调了干部要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无私,以树立良好的形象。干部要以身作则,为社区居民树立榜样,赢得社区居民的信任和尊重。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提醒和警示,我意识到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品质和高尚的道德风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居民做出榜样。

第四,社区干部要注重创新和改革。社区管理工作的环境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创新和改革,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在报告中,领导强调了创新和改革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做法。我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干部,就必须具备创新和改革的精神,不断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引领社区管理工作的发展。因此,我决定要不断学习、积累经验,积极推进社区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改革。

最后,社区干部要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只有管理好自己,才能更好地管理他人。在报告中,领导强调了自律和自我提高的意义,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通过听取报告和交流讨论,我认识到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干部,就要经常反思自己的工作和行为,发现不足并及时改正。我决定要制定一份自我管理计划,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通过这次社区干部管理报告会,我对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收获了一些宝贵的体会。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将这些体会付诸实践,不断学习和提高,就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社区干部,并为社区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随着我们社会的发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而针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其中社区矫正,作为矫正方式之一,尤为重要。我有幸接受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培训和教育,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意义和价值。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制定背景和意义。制定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是为了贯彻落实法律的要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帮助,降低再犯率;增强犯罪分子的法制观念和自我改造意识;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治疗,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醒和提醒,提醒人们要重视法律,宣扬法律。

其次,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具体操作和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采取“禁止”、“允许”和“要求”的方式来管理犯罪分子。通过禁止犯罪分子犯法,允许其参加一些合法的社会活动,要求其接受法律法规的教育以及心理治疗,达到矫正的目的。同时,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还规定了犯罪分子必须面对的社会责任和后果,如必须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等。这些具体的操作和规定,使得社区矫正能够达到积极的治疗效果,避免再犯率的高发。

第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实施效果及不足。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实施多年,其总体效果是显著的。它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帮助,有力地遏制了再犯率,减轻了社会的负担。但是,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对于不同犯罪分子的治疗难度的判断不够准确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社区矫正的实施,也不利于犯罪分子的矫正和治疗。

第四,加强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过程和方式。面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进行及时的调整和纠正。首先,要制定出更加科学严谨的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让矫正工作更加细致规范。同时,也应该提高社区矫正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工作的水平。另外,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机制,加强对犯罪分子的监管和辅导。

最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个人成长的启示。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中的理念,也给我们个人的成长带来启示。首先,我们需要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珍惜生命,远离犯罪。同时,我们也可以从社区矫正中学习到,要有与人为善、乐于助人的品质,同时也要接受自己的短板,不断提高自我,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

总之,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矫正和改造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出台不仅是现实需要的体现,更是对法治国家建设的推动和推进。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学习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思考,也是能够促进我们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希望我们能够认真借鉴、理解运用并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受益。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社区矫正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分类管理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矫正工作的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对社区矫正的分类管理有了一些心得与体会,下面我将结合实际经验,从“分类的必要性”、“分类的依据与原则”、“分类的方法与手段”、“分类管理的实施效果”、“对分类管理的改进建议”五个方面,进行系统的总结与分析。

一、分类的必要性。

社区矫正是针对不同程度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刑罚方式,其目的是通过矫正和教育,使罪犯能够重新回归社会。但是,不同的罪犯面临的问题和需要的帮助是不同的,因此分类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进行分类,将罪犯进行科学分层,才能更好地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为每位罪犯提供精细化的矫正服务。

二、分类的依据与原则。

分类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罪犯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的因素。例如,暴力犯罪、贩毒犯罪等情节严重的罪犯需要更为严格的管理,而经济犯罪、交通违法等轻微的罪犯则可以进行相对宽松的管理。

分类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公正性、综合性和时效性。科学性是指分类管理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符合罪犯实际情况和矫正需求;公正性是指分类管理的过程必须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罪犯受到公正对待;综合性是指分类管理需要综合考虑罪犯的多个因素,从而形成综合评估结果;时效性是指分类管理的效果需要及时反映,以便核对和调整。

三、分类的方法与手段。

分类管理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案件分级、风险评估、需求评估等手段。案件分级是指将罪犯的犯罪案件按照违法程度进行划分,从而确定犯罪等级;风险评估是指根据罪犯的个人特点和犯罪动机,评估罪犯再犯风险的概率;需求评估是指针对不同类别的罪犯,根据其生活、心理、职业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相应的矫正服务。

分类管理的实施效果是检验分类管理成果的重要指标。通过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的作用,提高罪犯的矫正效果和安全保障程度。分类管理可以有效减少罪犯间的冲突和交叉感染,增强对不同类别罪犯的针对性管理,提高社区管控的有效性。同时,分类管理还能够确保罪犯接受到个性化、差异化的矫正服务,促进其改造成效的提升。

五、对分类管理的改进建议。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一些地区在分类管理中存在主观意识和权力滥用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督与管理,确保分类公正性。其次,社区矫正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矫正资源的配置,为各类罪犯提供更多样化的矫正方案。此外,需加强罪犯的心理矫正工作,增强法律意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罪犯的自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的分类和细致的管理,才能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推动罪犯在矫正过程中得到全面发展和融入社会。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制度与机制,确保分类管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持续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水平。

社区矫正分类管理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三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刑罚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也是世界刑罚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体系,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座谈、走访相关部门、各街镇、社区(村),询问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形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就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全力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时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全区共有社区矫正试点街镇x个,无脱漏管、不服从管理和重新犯罪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在区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落实工作人员x名。二是x个街镇都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三是社区(村)针对每名矫正对象分别建立矫正小组,安排2名矫正人员和1名监护人员进行矫正管理。四是各街镇广泛动员和吸收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人员,经过培训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现我区共有社会志愿者xxx名。

(二)强化队伍机制建设。

一是x个街镇专门配备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x名,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分级分类培训。我区x名司法助理员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为期x个月的三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并取得证书;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就社区矫正的意义和人性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季度各街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培训,全年共培训xxx人(次)。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了《xx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就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如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xxxxx”xx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x%以内。三是试点开展心理测评,目前,建胜司法所和八桥司法所共测评社区服刑人员xx名。四是创新矫正人性化管理,八桥司法所选取x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手机定位系统试点管理,拟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做到人性化服务管理。

(四)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严把“五关”,即严把接收关、请假关、矫正关、教育关、解除关,使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评估、分类和委托制度,制定个案。八桥镇司法所对目前接收的12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学习情况和心理测评等进行综合分析,分为严管类x名、普管类x名、宽管类x名,针对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管理。三是坚持“日记录、周报到、月学习、月劳动、季总结鉴定”的“五个一制度”。四是制定“身份意识、制度规范、认罪服法、思想道德、法律常识、禁毒拒邪、心理健康和政策前途”的“八个主题教育”。五是实地走访。对全区x个街镇xx个社区(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核查,资料档案齐全,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法定职责与教育管理责任有脱节。

1.立法滞后。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过5年试点现正逐步转入全面推行阶段,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机关,目前依据只有两院两部《关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市公检法司等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工作开展缺少法律支撑,使社区矫正工作在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

2.工作主体目前不适宜。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和《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但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与公安机关现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容易出现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不参加矫正活动、不向司法所报告、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处于尴尬和不力的地位。

3.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目前,我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工作,由各街镇派出所直接通知辖区司法所接收,各司法所按照“两个要素”(法律文书齐全、人员到位)的要求予以接收。由于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矫正对象已报到登记,而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送达或遗失的现象,司法所因不符合接收条件不予接,而派出所又认为应当属于司法所管,最后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4.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组织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好的社区服刑人员,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社区服刑人员,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等因素,实施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就业安置难,部门和社会资源有待整合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安置渠道窄、资源少,在我区的xx名社区服刑人员中,有xx名就业、xx名待业。

1.缺乏具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人员,目前尚未纳入困难群体进行帮扶,涉及落实低保、住房和社会救济政策以及就业、养老、医疗保险时,主要靠基层司法所与相关部门反复协调,实际落实较难。

2.社会包容度不够。部分居民认为将大量的罪犯放于社区内服刑,给社区内的居住环境埋下安全隐患,增加社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开展困难。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存在歧视和排斥,90%的已就业社区服刑人员在参加每月学习请假时,都怕用人单位知道自己是服刑人员后而被解雇,出现学习请假难的问题,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3.安置对象技能差,就业难度大。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匮乏,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例如:目前正在我区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小学文化的xx名、中学文化的xx名、大专以上的xx名、在校读书的xx名,基本上无一技之长,就业相当困难。有的就业愿望不强烈,一味等待政府救济安置。

4.教育管理方式相对陈旧。公益劳动形式单一,教育方式靠谈话、人格感化和念读法律法条等,教育的效果难以抵消社会歧视的负面效应。

(三)专职队伍人员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1.人少事多任务重。司法所承担普法教育、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多项职能,其中仅社区矫正每月就要完成召集学习、思想汇报、组织公益劳动等多项工作,有时还要承担街镇拆迁、安全、综治等临时性任务,司法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

2.专业化程度不高。除了日常监管、掌握动态,司法所还要疏导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指导解决其生活、就业。目前,我区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文凭xx人、其他专业xx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证1人;社区(村)矫正工作者中法律专业占总人数xx%,从知识结构、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达到社区矫正工作需要。

(一)提高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把宣传工作中的重点放在利于罪犯改造、降低国家刑罚成本等积极方面,对社区矫正的专业知识、工作业绩、成功典范等及时进行报道,紧紧抓住社区(村)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制作光盘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真正让每位居民(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建议在全区创建公益劳动基地1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让人民群众逐步接纳社区服刑人员,相信社区矫正这种管理模式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

(二)总结经验,推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出台。

针对当前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不健全的现实情况,建议首先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两院两部试点工作意见、通知及市级12家部门联合下发的《xx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规范运行。同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结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措施、公益劳动、日常奖罚等方面形成的经验,为将要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工作的沟通衔接。

将信息沟通工作贯穿于犯罪嫌疑人审前、审中、判后,建议建立“核查脱漏管理专项行动小组协调联席会”平台,互通各种接收渠道、互补各自没有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和底数。建议人民法院在判决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沟通;人民检察院介入社区矫正所有环节,对涉及社区矫正的案件严格把关,及时查处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合作,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对违反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依法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将矫正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转为帮教安置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帮教安置工作之间的无缝对接。最终形成政法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整合资源,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建议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协调,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细化分解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例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议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探索建立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正工作室。建议区民政局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矫正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帮扶工作延伸到社区服刑人员家庭中的子女就学、亲人就医等困难上,帮助其稳定家庭安心接受改造。各群团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政治、法制、文化、技术辅导。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与人社部门密切配合,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计划,举办专门技能培训,推荐就业等服务工作,适当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务、后勤保障、清洁、绿化等面向公共服务的岗位上就业谋生。

(五)重视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

建议在各街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配备2-3名具有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心理学知识的人员。建议财政部门做好财力保障,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无家无业无经济来源社区矫正对象的临时生活救助。建议聘用专职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组成专职社工队伍,并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充实志愿者队伍和邀请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社会志愿者的队伍中,弥补司法所人才资源不足。加强业务指导培训,通过邀请法学、心理学教授讲课、实地观摩学习等方式,增强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政策水平和对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掌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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