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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培训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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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培训心得(四篇)
2023-01-10 19:29:02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推荐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一

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所有的贫困生感谢祖国和学校对我们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和关爱。

我是机电职业技术学院xx级材料工程系材料xx班的学生。

我很高兴能向国家和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我真的非常高兴,因为有国家助学金的帮助不但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也让我的学习和生活得到了充分的保证,让我可以安心的在学校学习,更让我的母亲减轻了为我们每次念书而需要的庞大学习费用,在这里代表我的母亲向所有帮助过我的人真诚的说一声“谢谢你们”。

同时我也很庆幸我自己可以来到这所学校上学,因为它不仅帮助了我实现了大学梦,更重要的是是这个大学中的老师和同学们让我更加体会到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重要意义!

当我听说我的国家助学金申请成功了一半之后,我的我那颗心也稍微松了一口气,不为别的,因为这是我现在唯一可以帮助母亲减轻她肩膀上负担的机会!感谢国家的助学政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和关怀,我也有幸成为一名幸运儿,当我含着心酸的泪水走入大学的门槛,在国家为我们贫困生提供更多的经济援助渠道的政策下,我有幸申请到了国家助学金,为我的拮据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希望,感谢国家、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的关爱和帮助,使我在这个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让我感到了爱的关怀,以及国家对我们大学生的期望和自己的责任感。

同样,国家助学金在帮助别人时所体现出的高尚品质,也教育了我们这些受助的贫困学生以及那些参与此次活动的人。作为一名受到帮助的人,我在受到别人帮助的同时,深深感到了社会无比的温暖,并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像帮助我们的人一样去帮助另一批需要帮助的人。因为我明白获得帮助之后的那份喜悦,明白那份帮助给我生活的巨大影响,所以我也要尽力让需要帮助的人体会到那份被帮助的喜悦,并也由此想到助人为乐之举。

记得童年时代的我,自信是从不曾在我的脑海中出现过的。习惯于自己一个人,习惯于低头走路,习惯于课上老师推火车式的提问中,跳过我的场面。更习惯于同学对我瞧不起的眼神。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只原于家庭贫困。沉默和不喜欢说话结交朋友,这是我唯一的选择。

我从不向父母抱怨什么。因为我知道母亲的身体已不允许她进行过多的体力劳动,在这个家中,母亲一个人背负了太多的家庭重担!因为我知道,还很小的妹妹从来都不吃小孩子们天天吃的零食,而是帮助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减轻母亲肩膀上的重担。可是这些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她过早的长大了!但是值得骄傲的是我的家庭很幸福 ,虽贫穷却很乐!

现在,我已是一个充满自信的年轻人,乐于助人,相信自己。而这一切的一切都缘于国家助学金的帮助,她让我生活在爱的环境中,她让我在关爱中找回自信。她让我明白贫穷并不可耻,人穷志不穷。

在这个爱的氛围中,我结识了很多朋友,我们有着共同的语言和心声,有着类似的经历和痛楚。而今的我,如同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与朝气!用感恩的心去接受一切,去体会一切,去享受一切。我们是乐观的。在国家和学院的庇佑下幸福快乐的成长!忠心的感谢国家和学院给予我们贫困生的帮助。

我想在我成长的环境中,有很多人值得我们去感谢,去铭记。因为是他们让我心中升起了无限希望。是他们给了我精神的力量。是他们使我不断成长。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大学这个新的环境里,通过这次活动,让我更加懂得知恩图报,也培养了我生活上的自信心,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坚定了我报效祖国和人民的信念。我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珍惜时间,奋力拼搏,立志成为祖国和社会的有用之人。我会记着国家和学校以及给我帮助和关怀的人,用自己的能力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作为一名正真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要学会感恩,虽然我们知道那些帮助过我们的好心人是不会要求我们去回报他们的,但是我们生活在这个和谐的社会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受到他人的帮助,作为这样一个人,我们又怎么能受到别人的帮助而无动于衷呢?是啊,作为一名求学之路上的学子,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刻是国家和学校帮助了我,我真的是无以回报。

在这里,我也只能以书信的形式来表达我对祖国和学校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你们就像沙漠里的一片绿洲,在我最饥渴的时候雪中送炭,给我们送来了最需要的水源。是你们那颗感恩的心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温暖的一面,点燃了我的那颗孤独无助的心,也让我明白了,前进的道路上我并不孤独、也不艰难,因为有我们伟大的祖国和这么多的好心人帮助我,我又怎么会孤独呢!

感谢我的祖国、感谢我的学校、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是你们让我不断的成长,是你们帮助我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也是你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和勇气,让我一个劲的走下去,更是你们教会了我坚强和独立,感谢你们!我会将我今天所说的话付之于行动,我也会将你们传给我的爱心火苗一直传递下去,我会用行动帮助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让更多的人将这种永驻于心间的爱心火苗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体会到感恩的心是多么的美好,也会让更多的人明白,帮助别人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而帮助他人的同时也会将我们的爱心传递给另一个人,让这束感恩的火苗散发在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其次,我终于走入了大学的门槛,大学中的一切我还一无所知,而大学中的思想道德课让我明白了我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该怎么去做。这样,我就更加可以结合自己的实践奉献自己!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进入大学让我充分明白我终于可以放下高考的重担,第一次开始追逐自己的理想、兴趣。这是我离开家庭生活,第一次独立参与团体和社会生活。这是我不再单纯地学习或背诵书本上的理论知识,第一次有机会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亲身实践。

大学是人生的关键阶段,也是我一生中最后一次有机会在学校接受教育。这是我最后一次能够全心建立我的知识基础,也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可以将大段时间用于学习的人生阶段,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可以用自己全部的经历充实自我的成长历程。这也许也是我最后一次能在相对宽容的,可以置身其中学习为人处世之道的理想环境。

大学也是成长的关键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我会认真把握每一个"第一次",让它们成为未来人生道路的基石;在这个阶段里,我也会珍惜每一个属于我的"最后一次",不会让自己在不远的将来追悔莫及。在大学四年里,我会为自己订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努力的为自己的美好前程奋斗!

能上大学真的是非常的不容易。至少他对我来说充满了太多的酸甜苦辣,因此我会更加勤奋努力,不会忘记自己要坚守的破碎的梦想,我不能懈怠,也不能奢求在物质上的满足,更不能跟其他同学一样,买名牌衣服和随意消费等等,因为我没有太多的时间让我再玩一次,这一次我却是玩不起了,我只知道我要努力刻苦,严于律己,把学习放在首位,争取在大学期间掌握足够的专业知识,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回报我在大学期间帮助我的那些好心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回首我的高中往事,以前的学习生活我不是幸运的,但又是万幸的,因为我终于可敢于正视自己的懦弱,同时,再通过这次感恩活动中,我对于之后的生活有了更明确的目标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为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打下基础,使自己变得更成熟。

国家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他实现了我的梦想,而且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谢国家。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争取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国家助学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报效我的祖国和学校,以及社会中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人!

最后,感谢学院领导和老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我今天所说的话付之于行动,把这份感恩的火苗传递下去!

真诚的感谢您们!谢谢!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修改),现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用于特种用途的专用作业车辆,须设有为实现该用途并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在车体上的专用设备或装置,不包括载运人员和物品的专用运输车辆。

二、生产(改装)或进口的车辆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xx年第96号)规定提交信息、照片及资料扫描件。

三、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对生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汇总,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编列免税图册。

四、生产企业和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免税图册。

五、挖掘机、平地机、叉车、铲车(装载机)、推土机、起重机(吊车)六类工程机械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5号)中列示的混凝土泵车,钻机车,洗井液、清蜡车,修井(机)车,混砂车,压缩机车,采油车,井架立放、安装车,锅炉车,地锚车,连续抽油杆作业车,氮气车,稀浆封层车,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生产(改装)或进口上述车辆时,需按本公告规定上传资料,统一在免税图册中列示图片。

上述车辆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已生产销售(即车辆合格证日期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且无法按本公告提交信息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中的免税目录办理免税。

六、纳税人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免税图册和有关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照片及有关资料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纳税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七、本公告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4号)第十九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xx年6月30日

推荐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财教〔20xx〕3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由院领导、研究生班班主任及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等成员组成。

评定小组的职责是:

(1)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制定与解释;

(2)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争议处理;

(4)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

评选对象为20xx级和20xx级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上一学年必修课各专业总成绩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生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科研上取得优异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4)在文体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比赛获得较好名次;

(5)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6)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通过司法考试;

(7)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

注:申请同学需严格符合以上申请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视为无效申请。

四、评定办法

(1)学术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上一学年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以百分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其中,学习成绩占50%,学术科研占3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占20%。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50%+学术科研*3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20%。

(2)专业型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依据上一学年在学习成绩、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和司法考试方面的表现,以百分制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其中,学习成绩占60%,司法考试占10%,学术科研占1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占20%。计算公式为:学习成绩*60%+司法考试*10%+学术科研*10%+社会实践、社会工作*20%。

五、量化标准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分,平均成绩为算术平均,非加权平均。学术型硕士英语免修者成绩按80分计算,专业型硕士英语免修者成绩按75分计算。

国内交流,认定相同科目成绩有效,按相同科目平均分计算。

境外交流,至少应选修境外学校一门课程。成绩按班级必修课平均分排名的30%截点计算。

(2)学术科研

学术科研成果为上一学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公开发表的与法学相关的成果。

期刊级别及科研量计算标准按《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修订版)》有关规定执行。

(3)社会实践、社会工作

积极参加“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获得优秀团体或先进个人称号,获得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或者撰写调查报告、实践报告,成绩突出者;或道德风尚、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取得较好名次的,申请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定小组认定。

参与校内、院内各项日常事务及活动做出较大贡献者,或担任校、院级研究生会学生干部、本科生辅导员、各社团负责人、学生干部和班级学生干部的,可根据评定小组制定的量化标准予以评定。

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累计最高分为100分。

(4)司法考试

通过司法考试计100分,未通过者为0分。

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补充细则(修订版)

一、科研成果加分细则

1、公开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50分/篇

2、cssci来源辑刊:50分/篇

3、公开出版的非核心期刊:

(1)每期论文在50篇以内的期刊:25分/篇

(2)每期论文在50篇以上的期刊: 5分/篇(5000字以上)

4、公开出版的论文集:25分/篇

5、全国性研讨会论文集:15分/篇

6、公开发行的报纸:10分/篇(1000字以上)

7、《中青法学》:20分/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报:5分/篇(1500字以上),

《法学导报》:5分/篇(1500字以上),《青春报》:5分/篇(1500字以上)

8、全国论文大赛,一等奖:50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25分

省部级论文大赛,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

校系论文大赛,一等奖:2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系单科论文大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在论文比赛中,单独完成论文或者项目负责人,按以上分数计算。项目其他参与者,按三分之一分数计算。

9、论文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

10、同一篇文章,不同时加分,按就高原则计算

11、以上未涵盖内容,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小组讨论决定。

二、对外交流学生成绩认定

1、国内交流,认定相同科目成绩有效,按相同科目平均分计算。

2、境外交流,至少应选修境外学校一门课程。成绩按班级必修课平均分排名的30%截点计算。

三、本规定从20xx年10月开始试行,20xx年1月修订。

法 学 院

20xx年9月14日

推荐国家资助系统培训心得体会范本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你本任务,做好秋季入学政策的宣传组织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校招生工作的圆满顺利进行,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xx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统一宣传口径,禁止擅自随意发布不实的或未确定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发挥我校招生宣传的正确导向作用,树立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招生政策宣传期间公布招生宣传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立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在学校招生政策宣传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区招生组负责,各招生组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宣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保证我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全员化制度

开展"全员宣传",利用各种优势条件,扩大招生政策宣传队伍,由各招生组统筹安排,争取组织一批教师深入基地校,利用招生志愿填报等形式宣传今年的招生政策,从而做到让更多的学子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三)建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结束后,根据各招生组宣传工作实际效果,对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授予"阜阳五中2018年度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加强培训,建立一支能力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

教务处于5月中旬召开20xx年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各成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招生政策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认真学习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深入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

(二)学校牵头,对参加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学校将对各招生小组每一位参加招生政策宣传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法律法规和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特殊群体入学须知

特殊群体范围:城市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贫困儿童、残疾儿童及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学生等

具体内容:1、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省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2、异地就读的回我省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考录取(含在外省考试回原籍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户籍所在地考生同等政策待遇,各地不得拒绝招考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三)学生学籍管理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问题,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

(四)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学校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有关政策另行规定。

(六)关于招生录取流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任何学校都不得以入学保证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学生收取与录取有关的费用。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生报到后,学籍按注册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册完成,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增强招生宣传的引导与覆盖功能

全面改版"阜阳五中微信公众平台",全面宣传我省2018年招生各项规定,开通网上在线咨询,全面为考生服务,对考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回复;网上公布"阜阳五中2018年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组联系方式一览表",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专供招生咨询的临时通讯工具,公布各工作组招生咨询联络的电话,让考生和家长直接向负责老师咨询有关问题。

(二)精心制作各类招生政策宣传材料

精心制作20xx年招生政策宣传海报,我校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宣传彩页,免费发放到各中学,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三)专栏宣传

利用校园主干道固定专栏宣传国家招生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政教处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政策;

专栏二(教务处负责) 主要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招生入学规章制度。

专栏三(政教处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四)横幅宣传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一)设立招生政策咨询专线,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

招生政策咨询和接待工作是学校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从6月上中旬起,我校招生办公室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工作,从早上9:00至晚上18:00不间断接待考生和家长。与此同时,开辟校园微信公众号,招生政策宣传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并定期回答网友留言信息。

(二)明确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管理

明确规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招生咨询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服务,热心接待来访,来电的家长和考生。

整个招生政策集中宣传工作从2018年5月底起至2018年7月底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5月13日至月31日)。成立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小组,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微信公众号等新闻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

第三阶段 攻坚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7月市学校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的攻坚阶段,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多种方法、使用多种手段进行招生宣传,力争形成我校特色的招生氛围。发挥招生宣传的良好效应,以对20xx年我校的招生工作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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