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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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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模板8篇)
2023-11-20 05:35:54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供日后参考。写心得体会时,可以逐段叙述经历、感悟和启示。下面是一些名人的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的思考带来新的角度。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文化市场监管”是一个非常广阔的概念,它涉及到了近现代人类对文化的高度关注和热爱,也反映了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成形与普及。在这一市场体系中,文化产品成为了一种商业交换的商品形式,文化行为成为了一种商业交往的行为方式。而这些都需要文化市场监管的角色去保障、维护和规范。

第二段:监管的必要性。

作为一个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标志,文化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为人们带来了无限的享受和文化滋养,同样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与商业矛盾。比如,商家无节制地推销或制造不文明低劣的商品、不良游戏容易让儿童沉迷并造成伤害或作恶等问题,这些就必须要有相关部门进行文化市场的监控和管理。

第三段:规范监管机制。

良好的监管机制是保障文化市场规范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实践中,监管机构应严格执法、加强协调、加强处罚力度,共同推进文化市场整体建设。此外,更多的以公益化为主的机构也应当被引入到文化市场监管的行列中来,进行规范的引导和教育,让广大市民自觉做到文化消费、文化观念规范。

第四段: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文化市场监管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商家进行跟进、罚款和警示,更重要的是要关注市民的心理需求,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社会所体现的消费理念、消费质量,不仅反映出了国民生活水平的文化素养,更反映出了衡量社会文明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只有在全身心地打造文化市场的规范化和严格的监管下,才能够真正实现文化既是商品,又是灵魂的文化交流价值。

第五段:结语。

综上所述,“文化市场监管”是社会中不应该缺乏的角色之一,它不仅关注市场的规范性和品种的多样化,更关注市场参与者对文化产品的感知和了解。在未来的市场文化共建共享过程中,我们相信文化市场监管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规划市场的趋势和方向上扮演更加积极和关键的角色。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1、20xx年市场管理工作将继续沿着繁荣、有序、依法治理的方向发展。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力度。

2、互联网市场。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朝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坚决杜绝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服务等现象,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凡接到有关来信、来访、来电举报文化市场违规现象,城镇在半天内查处到位,农村在一天内查处到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狠抓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特别是春节元旦即将来临,我们将开展对全县各网吧、歌厅、游戏(游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活动,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尽量把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稳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法、服务热情、廉洁勤政、加强管理,坚持以社会各界及经营业主是否满意作衡量我队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检查许可制度,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必须有2人以上亮证检查,文明执法、秉公办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法律得以有效实施提供基本前提和组织保证。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和谐平安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在已开展的网吧日常检查的基础以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案件为工作重点,压力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同时将网吧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新闻宣传工作联系,对违规网吧予以曝光,深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根源,力求标本兼治。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宣传方式对网吧进行深入报道。

2、加强跟踪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结合整治歌舞娱乐经营场所专项行动,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强对管理人员,歌舞娱乐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场所负责人以及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大日常管理力度,逐步规范的经营活动,推动娱乐产业依法、健康发展。

3、开展“打假维权促发展”执法行动。在已经开展的。图书、音像等文化市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以检查关系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图书出版物、电子出版物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图书等不法经营行为,查市场,堵源头,提高我区出版物正版市场的占占有率。对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

4、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指导。严格实行行政可公示制度,强化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严格娱乐场所设立条件,严把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准入、运行和退出机制。建立全区文化行政许可工作例会制度和行政审批通报制度。做好文化市场量化考核工作。

5、办好法律法规培训班。一是新进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新进人员学习执法基本知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条文、执法程序及文化部对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上岗前,必须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方能取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证以及行政执法证。二是行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所牵涉的各大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行业的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主要做好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网吧业主、印刷企业负责人等培训工作。

6、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文化市场执法是在社会治理框架下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维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文化市场秩序的必然需求。在实践中,执法人员需要具备高度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面对复杂多变的案件需要善于分析、处理。

第二段:执法工作中的难点。

在文化市场执法中,往往面对着艺术与商业之间的利益博弈,执法人员需要准确把握各自的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与公正执法的原则。在查处侵权盗版、文化市场垄断和虚假宣传等方面,执法人员往往需要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也证明了文化市场执法需要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第三段:执法工作中的成果。

文化市场执法的成果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主要的是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社会文化环境的优雅。通过对盗版音像、图书、影视作品等案件的依法查处,文化市场执法逐渐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执法人员的工作也得到了广泛认可,社会对执法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这也反映了文化市场执法的重要性。

第四段:对于执法者的建议。

作为文化市场执法者,需要保持对法律法规的不断关注,增强执法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坚持严格按照法律与法规办事,在维护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主动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

第五段:结尾。

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理工作,需要执法者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程序、配备专业的执法人员、采用先进的执法技术等手段,能够实现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化的管理。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文化市场执法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第二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本办法履行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职责。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化市场相关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四)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第四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处罚事项及其他应当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和区、县职责范围,明确各自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职权范围的确定和调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文化市场管理的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决定。确定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职权,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原职能部门不再行使。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时,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应当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两个以上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都有权管辖的,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执法标准和规范、重大事项法律论证、行政执法协调、案件督办督察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本市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及其管理进行动态监测,提高执法监管保障水平。

第十条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应当佩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依法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对违法事实清楚的,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一)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依法没收;。

(二)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依法销毁;。

(三)无法确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后,可以依法作出没收、销毁决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将财物退还当事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拒不认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六十日,公告期满仍未认领的,可以依法处置。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执法人员、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当事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因当事人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不真实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的,应当公告送达。公告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公告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本市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与有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研究、处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本市相关部门提供鉴定结论或者其他专业意见的,应当送交样本。相关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或者出具专业意见;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十七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涉及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及时将执法情况通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作出吊销行政许可处罚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等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办理行政许可的检验、变更、延续、撤销、注销等事项,并自办结有关事项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

第十八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协助、配合的,应当将协助、配合事项通报有关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建立案件移送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拒绝、阻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通信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举报人要求回复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查证属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无法定事由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三)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

(四)实施监督检查向当事人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六)其他违法执法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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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文化市场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领域,在其中,有很多神秘而魅力的事物,其中的生意也非常的火爆。但是在这个市场中,虽然好的文艺产品层出不穷,但是也存在着侵权盗版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通过执法管控,维护这个市场的秩序和法制。在我所在的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工作多年,我深感文化市场执法的重要性,也有了自己的体会与感悟。

文化市场在其市场运作的过程中,执法对于文艺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文化市场中的艺术家才华横溢,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行业问题,如侵权、盗版、版权等。通过执法,有力地规范文艺市场,从根本上打击了侵权盗版行业的利益,保护了文艺作品的版权,为文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必须承担起执法的职责和义务,创造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除了从行政方面进行执法外,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也应该具有对文艺作品的鉴赏和评价能力,以便更能够准确地识别文化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并对这些产品进行有效的管控和处理。

第四段:执法的难点和问题。

文化市场执法也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文化作品具有文化艺术性,有时候难以让消费者和执法者较为准确地了解其内容。而另一方面,随着网上购物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文化市场中的问题更加复杂化,文化市场执法难度也越来越大。执法部门应该适时地调整执法方法,科学地掌握互联网经济和社会网络的发展情况,并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效率。

第五段:结论。

文化市场执法是文化产业发展和实现文化艺术作品合法化发展的重要支撑。虽然在执法中会遇到诸多困难挑战,但执法部门应该顺应时代的需求并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中华文化的繁荣和发展而努力。当整个文化市场规范和健康地发展时,公众才能充分享受到其中文化艺术的魅力,文化市场也将更加繁荣、昌盛和有活力。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文化市场执法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国家文化强国的必要举措。在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文化市场执法的重要性,也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就此谈一下我的感悟。

文化市场执法中有诸多难点,如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加密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复杂性等等。这些困难性让文化市场执法变得格外紧迫。而且,由于市场接受度的不同,社会大众对于文化市场执法的认知和评价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民众一方面要求健康文化、丰富文化,另一方面更要求市场自由、个人权利。由此可见,如何有效保障文化市场执法,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为了保护和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文化的尊严,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审美水平,文化市场执法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执法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执法,才能杜绝违法违规经营、侵权盗版、低俗庸俗、谋取暴利,严防产生恶性竞争和不良影响。

文化市场执法的优势在于其能够提升文化产品的品质,推动文化市场的法制化、规范化。只有赋予文化市场规范,把文化市场管理落实到位,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乱象,整治市场,打击恶劣违法行为,最终实现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文化市场执法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文化市场执法也将逐渐向电子化、信息化方向发展,这种趋势将为文化市场执法提供更多更好的手段和办法。

第五段:总结。

在我看来,文化市场执法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精细管理、精心维护,更需要将文化市场执法作为一项立法、执法及宣传教育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切实维护和促进文化市场的持续发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建设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文化市场执法感悟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为净化杨浦文化市场环境,根据市文化执法总队20xx年文化执法工作计划,对我区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以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网吧、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网吧监管措施,加大对全区网吧日常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严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接纳未成年人的比例严控在1%以下。

(二)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监管和检查力度。对出版物店档摊点、图文制作以及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规律,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恐怖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内容及非法出版物,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非法、有害出版物的游商店档。

(三)加大印刷复制企业监管力度。加大对小型复印店及大型印刷企业检查频率,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从严查处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的企业。

(四)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力度。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寒暑假和放学以后等重点时段进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依法查处游戏(艺)经营场所设置未经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游戏游艺设备和擅自从事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行为。

(五)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执法,促进我区旅游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旅游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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