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 国企改革个人心得体会(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9:47:02 页码:10
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 国企改革个人心得体会(4篇)
2023-01-10 19:47:0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一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描写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二

会议时间:201_年__月__日

会议地点:在__市__区__路__号(__会议室) 召集人:□执行董事□董事会

主持人:___(执行董事或董事长)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___、___、___。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___、___。(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应到会股东 方,实到会股东 方,代表100%的股权。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 □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 □执行董事___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__%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__%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___、___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

2、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__%。

3、____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____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到 。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___、___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___的监事职务;选举___、___、___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___、___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___组成;选举___、___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___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___、___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___为执行董事,

选举(或聘任)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___、___董事职务,增补___、___为公司董事;免去___、___监事职务,增补___、___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___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___监事职务,重新选举___为公司监事;免去___经理职务,重新聘用___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5、本公司由___、___、___组成新股东会,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___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___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___的经理职务;选举(或聘任)___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___为监事,选举(或聘任)___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因股东变化,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 于 年 月 日前以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方式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于 年 月 日前以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方式出资 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于 年 月 日前以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方式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3、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七、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本次减少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原股东c减少出资 万元人民币。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3、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 变更为 。

九、同意公司股东(___)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___)。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 年 月 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___、___、___、___组成,其中由(___)担任组长、由(___)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 新增股东签字、盖章:

(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月__日

注意事项:

1.以上股东会决议的变更事项,正式行文时,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内容,其中第五条的1、2、3、4点内容,应根据设立董事会或者设立执行董事以及是否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内容。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所作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原股东会、新股东会通过,出席股东如有反对或弃权的应列明所占表决权比例。

3.本股东会决议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

4.股东为非自然人的,“出席会议股东”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如需列明其出席代表姓名,可在单位名称后加“(出席代表:___)”。

5.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6.为减少文件份数,本范本将股东变更前后的股东会决议合并而写,新、旧股东都要在本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如需要可分开写。股权转让无新增股东的,适当删减范本中有关“新增股东”的内容。

7.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8.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描写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三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者进行交易。

(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书;

⑤利润分配表;

(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当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理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描写公司改革员工个人心得体会实用四

(一)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为了确保农牧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我局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和无证照经营农资商品行为,与71户农资经营者签订了《农资经营责任书》和《商品质量保证承诺书》,下发《化肥经营格式合同》和《农药经营格式合同》1540份,发放消费者调查表330余份。检查化肥5350吨、农药8吨,地膜、棚膜3285公斤,依法立案查处3起无照经营化肥案,罚款1500元。查获过期农药4个品种103瓶(袋),案值282元,处以罚款1000元。

(二)积极开展订单农业合同监管工作。以合同帮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积极指导并参与制定《农作物订购合同》,并将500余份订单农业合同纳入了监督管理,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提高了合同履约率。同时于今年8月份在抓西秀龙乡成功调解了一起订单农业合同纠纷,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20余万元,得到了当地农牧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抵押物登记1份,抵押物总价值210万元,主债权金额100万元,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10份。积极向企业推行建筑合同示范文本56本,房屋租赁合同24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40份,化肥、农药购销合同500份。

(三)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一是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各工商所针对辖区开展经纪活动的实际情况,对辖区内从事经纪活动的经纪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将农村经纪人的个人资料、从事经纪业务的项目、范围以及备案等事项逐个进行了登记造册。目前,我县从事人参果、甜脆豆等特色农副产品、畜产品、中药材中介的经纪人共有35人,对其进行了重点扶持和培育;二是本着“先培育后发展,边管理边规范”的思路,以工商所为单位,重点向农村经纪人培训《合同法》、《商标法》及《经纪人管理办法》,提高了农村经纪人的法律意识。

(一)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管辖的12户煤矿建立了以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前置审批登记事项及日常监管情况为内容的监管登记台帐,对煤矿实施了有效监管。一是对证照到期的煤矿,针对不同情况及时下发了预警通知书和《责令中止生产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顿;二是对经县煤炭工业局整改不达标,属依法取缔关闭矿井,及时下发《责令注销营业执照通知》书,限期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4户因改制、出售的煤矿,其实际情况与登记情况不符的,及时下发了《责令变更登记通知书》,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了专题报告。

(二)加大了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对歌舞厅、音乐茶座、洗浴中心、网吧、旅社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对6户特种行业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办理了证照。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网吧1户。

(三)加大了对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强了对建筑企业、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加油站、油库、电气焊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检查。通过清查,对2户无《矿长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及时下发了《市场预警通知书》,限期办理。对2户涉油企业因《营业执照》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不一致,及时对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办理变更手续。

在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预警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初步试推行了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了专项市场整治工作。

(一)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同石油公司、商务等部门,深入到华藏寺、安远、炭山岭等重点区域,对我县境内的15户油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检查,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对2户未建立台帐的门店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5户无证照经营的油品经营点依法予以取缔。

(二)集中开展了清查塑料购物袋工作。在清查工作中,采用局、所联动的方式,逐门逐户进行查缴,把重点放在了超市、商场和批发大户当中,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0000多个,价值3000余元。同时,为了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自觉做到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在天祝电视台对此次清查行动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并在黄金时段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告知广大经营者、消费者限售、限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三)开展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旅游市场整治中,突出以县城华藏寺以及石门沟、天祝三峡、天堂寺等旅游景点为整治区域重点,进行了全面整治,取缔无照经营户9户,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9起,收缴罚没款6200元。

(四)突出了学校周边市场整治工作。以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印刷企业、图书经营户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色情、淫秽、暴力等非法出版物,共检查经营门店260余户(次),其中网吧12户、娱乐场所5户、图书经营户16户、印刷经营户6户,查办案件5件,罚款2600元。

(五)开展了“迎奥运,展形象”市场整治工作。在奥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以突出旅游市场整治、创卫活动、食品安全整治、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市场整治。共拆除、更新牌匾108块,清理取缔违法广告宣传点23处,清理取缔了占道经营者42户,查办案件61件,罚款16300元。

(六)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首先针对商业贿赂行为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加强宣传教育,揭露商业贿赂行为的巨大危害,帮助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商业贿赂行为,动员群众反映商业贿赂问题;其次在本部门进行了自查自纠的前提下,依法对相关企业,特别是对教育、卫生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并督促有关行业和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查找问题,并加以整改,规范经营行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一起,罚款1000元。

(七)认真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和禁毒工作。一是制定了《天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和签订了创建无传销社区以及禁毒工作责任书,对全县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和禁毒工作提出了具体详尽的要求及目标。二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以“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等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有效遏制了辖内区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反弹。三是开展了禁毒工作,各工商所在各自的辖区认真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和排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

(八)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今年,共核审一般程序案件93起,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权利的案件14起,经审核要求,重新补证的案件18起。在核审案件中,我局按照《天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办案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年来,全局共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47起(一般程序93起,即时处罚54起),案值15.2万元,罚没款5.7万元。系统内有12人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基层工商人员执法培训班,局所两级所有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基层干部执法培训班。

(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3月15日,我们邀请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参加,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在县城中心广场举行了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件,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1个大类193个品种,总价值60000多元。活动期间,针对广大消费者对“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理解不深,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与县电视台合作,制作了一期消费维权访谈节目,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并利用广播、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形式,使年主题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提高维权效能。目前,通过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消费投诉、申诉及建议案件共51件,其中申诉案件31件(省局下派的10件起,自行受理21件),受理举报案件19件(其中省局下派8件,自行受理11件),建议案件1件,办结率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759元。

(一)加强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首先成立了“天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其次针对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局与各工商所、股(室)、分局、协会,各工商所与工作人员签订了三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43份,责任书内容涉及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廉洁自律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四个大项16个打分点,明确了责任、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开展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根据市局的安排,我局登记注册股负责人及各工商所负责人、巡查组长等36名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了述职述廉活动。会上邀请130名民主评议员、260名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现场对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评议,并根据监管与服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述职述廉人员就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了表态发言,面对面地听取意见、进行交流。此项工作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一致好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丰富活动载体,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在读书思廉活动中,我局经过组织13名干部职工开展演讲比赛,选拔出3名优秀选手参加了市局举办的“读书明理”演讲比赛,2人获取了二等奖。二是充分利用局域网,搭建廉政文化信息平台,县局和各工商所建立和完善了廉政建设网页,紧扣“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主题,每月在网上及时发布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字和图片,让社会了解工商、支持工商。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真水无香》、《公仆》等专题片,从思想上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

今年,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职能到位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一方面,通过成立文化体育兴趣小组、开展读书演讲比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改革开放30周年、工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进一步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等有效载体,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今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县“迎奥运、树新风”文体活动,1人荣获全县女子书法艺术作品展三等奖,在乒乓球比赛中,获得了女子团体第一名和个人前三名的成绩。另一方面,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命名活动和“诚信门店”创建活动,全县推荐命名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户、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户,命名省级“诚信单位”2户,市级“诚信单位”2户,县级“诚信门店”13户,并对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和“诚信单位”进行了考核。特别是四川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以来,我局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踊跃捐款,全局干部职工捐款11600元,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捐款23758元,缴纳特殊党费10150元。为“民族教育发展救助基金”捐款1000元,全局干部职工捐款4500元。通过局所两级的共同努力,我局炭山岭工商所已被确定为市级文明单位。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