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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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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分析(7篇)
2023-01-10 19:57:56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在第一个活动“你眼中的十八大”调研活动中,我们把问卷设计成针对在校学生部分、白领组、农民工组、个体经营组,通过对以上四个社会不同阶层人群的调查以了解全社会对党的十八大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现今社会问题与展望。通过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全社会各阶层人群对党的十八大多少还是有一定了解的;相比之下,学生与白领等团体的了解程度会更高一些,这与各团体所从事的职业以及生活环境都有很大关系;同时,我们也能发现,各阶层人群都能准确发现现今社会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例如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最后,我们发现,所有人群几乎一致认为,在未来的十年内我国会有更好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会有显著提升,这体现了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心!

在第二个活动中,我们组成员集体观看了电影《钱学森》,通过对电影的观看,我们体会到了钱学森老先生对祖国的热爱,他能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环境与高薪诱惑,经历重重困难回到祖国怀抱,为祖国的科技事业奉献终生。我觉得这一点优秀的品质是非常值得我们当代大学生学习的。做为一名中国人,爱国是最起码的义务;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又肩负着祖国未来发展的希望,因此,爱国主义对于我们老说就尤为重要。只有我们对祖国充分的热爱,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我们才能成为祖国未来的顶梁柱!我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同时是物理本09党支部书记,深知中国共产党能发展到今天的不易,也能深刻体会到我们中华民族发展到今天所经历的重重磨难。我想,只有对共产党有充分的信心,对祖国有充分的热爱,我们才配称为祖国未来的希望!

当今世界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世界变化日新月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与时俱进,时刻关注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国内的重大事件,国家的大政方针,这是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人类社会已经跨入了21世纪,21世纪是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世纪,我们是生长在这个伟大时代的大学生,幸逢盛世,既是无限幸福,值得羡慕的一代,又是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的一代。党的十八大指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一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之后又提出了“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基本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是我国进入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全局的中心和主题,这也是时代赋予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

十一届三中全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志曾告诫我们:“中国搞四个现代化,要老老实实地艰苦创业。我们穷,底子薄,教育、科学、文化都很落后,这就决定了我们还有一个艰苦奋斗的过程。”对此,同志也明确指出:“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国生产力和科教、教育水平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越来二元经济结构还有改变,地区差距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它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世纪之交的年代,往往潜藏着巨大的历史机遇。从三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个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我国有极大的可能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周边是可以实现,这有利于我国集中精力搞建设。二是从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来看,世界科技革命进程加快,我们可以抓住新科技革命产业化的环节,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从国内来说,我国在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并取得了伟大成就的基础上跨进21世纪,历经探索,我们已经形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采取了从中国具体实际出发,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找到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现在,党的十八大又明确指出了新世纪初新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这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新世纪的当代大学生要想所作为,就必须以时代的历史使命为已任,把握时代的脉搏,跟上发展的源流,迎接变革的挑战,从而树立起为时代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而献身的伟大志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造和谐社会是当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两项具体表现,这也是时代赋予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历史重任。以提高大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基本要求。只有切实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够符合高速发展变化的时代要求,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因而我们当代大学生要着眼于自身的全面发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在今后人生的奋斗的征途中,一定要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实现自身价值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使自己成为热爱祖国、勇于创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的人,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奋斗不息,塑造无悔的青春。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项用途。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校从20__年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以来,经过十年的不断探索,现在课程设计理念科学化、教学管理模式制度化、教学活动规范化,业已形成一套颇具特色的形势与政策教学体系,在引导大学生理性认识国内外形势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我校《形势与政策》20__年还被评为四川省级精品课程。本文将从课程设计理念、教学管理模式和教学活动管理三个方面具体谈谈我校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体系。

一、创新课程设计理念,将培养学生自主、可持续学习的能力作为课程设计的最终目标

本门课程设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将培养学生自主、可持续学习的能力作为课程设计的最终目标。我们在长期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逐渐发现只对学生介绍形势、宣传政策,学生极易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单纯为了考试而学习,仅仅将自己作为教学的客体,课程结束,学生不再主动学习、研究时事政治。为改变这一状况,为了让学生成为课程学习的主人,我们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着重培养学生主观上对时事政治的兴趣,二是让学生客观上具备独立、正确、理性分析时事政治事件的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渔,不如授人以欲”,兴趣爱好是学习的“内动力”,可以使人在愉快紧张的心理状态中产生强烈的求知欲,精力集中有效地学习、探索相关知识,并乐此不疲。培养同学们对时事的持续性的兴趣,不光有利于提高同学们学习《形势与政策》的质量和效果,更对同学们日后持续关注与研究时事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教学活动中,《形势与政策》的老师普遍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教学,灵活、生动的教学方式增强了师生间的互动,积极调动同学学习的积极性,而ppt课件及flash等现代教学手段的广泛运用,使得教学内容图文并茂,形象直观,既让形势与政策的介绍变得更生动、有趣,又便于同学们通过直观感知到的信息形成对时事的感性认识,为同学们领会时事之实质造就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同学培养学习时事的热情和兴趣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形势与政策的授课过程中,我们不光向同学们介绍清楚当前的形势及该形势之下采取的应对之策,更是将重点放在帮助同学们构建时事认知策略上,着重帮助学生掌握正确分析形势的方法。我们通过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热点、焦点问题的阐述,由形势介绍而引申出相关的政策,并透过政策阐释政策制定的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原理,引导同学用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去分析、去思考为什么这样的形势之下会采取这样的政策,教会同学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为同学看世界、知世界提供方法论的指导,使学生具备自主、持续学习的能力,一生有用。

总之,主观兴趣的激发与客观能力的培养,两管其下,确保了学生不管在课程学习中,还是课程结束后,都能自主、可持续的学习、研究时事政治。

二、教学管理模式制度化,“三统一”的管理模式确保教学效果

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之下,经过近十年的教学探索与实践,我校形势与政策教学体系得到不断的完善,在教学管理模式上,我们创新出统一排课、统一教研、统一考核的“三统一”规范管理模式,从制度上保障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效果优良的实现。

(一)统一排课,纳入课表

我校将《形势与政策》纳入学生教育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体系,并交与教务处统一管理,将《形势与政策》的上课时间安排在正常的教学时间之内,为《形势与政策》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创造了前提条件。

(二)统一教研,集体备课

统一教研是指我们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实行集体备课制与专题专人负责制,任课教师在分组按专题共同备课的基础上实行资源共享,使用各组统一制作的课件、教案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和质量的统一。每学期教研室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下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确定四到五个时事热点问题作为教学内容,之后,全教研室老师按照自身背景知识结构及个人兴趣爱好,采取教研室安排及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成相应的热点问题专题教学组。专题教学组组织本组教师集体商议,确定教学内容大体框架、以及教学重点难点,然后采取专题专人负责的方式,指定一位在该领域具有专长的的教师负责备课,编写详细教案、课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最后专题教学组再集体研讨,确定比较规范一致的教案、课件,让教研室的全体教师都以此为蓝本授课,确保授课质量的统一。

(三)统一考核,严格管理

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采取分年级统一的考核方式,统一命题,统一改卷,建立客观的考评体系。对大一学生主要采取写论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考试,让学生谈谈对国际国内时事的看法,对大二与大三的学生则主要制卷考试,侧重于考察学生的时事思维分析能力。规范、统一的考核体系可更好地检查与总结教学效果,反馈教学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发现教学过程中的得失,为教学活动的严格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规范化的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在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同时,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进一步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教学团队建设三方面规范教学活动的管理,实现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的专题化,实践教学的常规化,教学团队建设的常态化,大大提高了课程的教学效果的实效性。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按照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工作提示,现将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七家街道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委对党内法规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并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大会等集体学习,将各条党内法规制度等贯穿于日常大小工作当中,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依法守规、依法办事。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研究阐释,推动辖区内各村(社区)、各(站、办、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把握核心要义,参加党内法规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做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方面。一是自觉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充分认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思想精髓,体现党的意志主张、体现党章的要求,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推进党内法规各项工作。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以实际行动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严守党内法规制度蔚然成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方面。街道党内班子成员认真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从严治党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纪律不能成为“稻草人”,不能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查办违纪案件中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标准执行。

(二)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街道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决策部署,在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动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密码电报安全保密管理规定》《纪要干部管理规定》《党政专用通讯网络安全与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党政机关和涉密单位网络保密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解释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密码电报使用和管理规定》《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办理和管理工作规定》《中央文物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反恐怖主义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贵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步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人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贵任制规定)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意见的通知》,党员大会、三会一课等相续开展学习,并要求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标准,自觉遵守好党内相关法规。各分管领导将各自分管业务板块业务人员做好培训,做到烂熟于心、将党内法规贯穿于日常各项工作,提高工作原则、工作质量,把各项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标准指引下执行完成。

(三)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研判核心要义,把握目标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抓各种平台学习。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会议学习党内法规,截止目前已学习66条法规,剩余部分将在下半年的目标任务抓好学习;机关支部学习26条,党员大会36条,接下来将通过工作“菜单式”增加学习方式,便利干部职工“出行学、坐起学、家里学、会议学”。三是抓好理论和实践结合。熟学各种政策法规,高标准、高质量融入日常工作,以政策法规作为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越红线、闯红线”。同时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树新风、换正气,以更加优良的作风在街道做好表率,已更勤政务实干劲服务群众。

一是学习内容不够全面,还剩余40条党内法规没学习完成。2019年12月底街道党工委班子组建以来,主要以学习领导讲话、业务知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主,对法规的内容学习掌握不够到位,特别是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要求,学习内容欠账较大。二是部分党员学习主动性不强,在思想上认识不到位,虽能按时参加集体组织学习,铭记于心和联系实际工作不够深入。三是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对于自学内容和延伸学习内容监督指导不够到位。

一是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将剩余40条党内法规在下半年底之前学习完成。并研究部署,强化党内法规学习贯彻落实。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通过学习,着力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遵规守纪、能力过硬、勇于担当、甘于吃苦奉献的党员领导干部。二是运用媒体学习。充分利用qq、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方式方法,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遵守、执行法规制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并根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转型升级的紧迫性、艰巨性与世界经济结构深度调整的剧变力、震荡力广度交融。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一波三折,贻害连连。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经济体,尤其是经济大国,无一脱身于危机之外,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乃至欧盟、美国经济危机影响的冲击力仍在扩大,形势十分复杂严峻。

1.国际环境的影响

从国际环境看,当前受欧美债务危机冲击,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市场信心普遍动摇,大宗原材料价格起伏跌宕、世界经济增速下降;欧元区以及欧盟的主要大国,救危机无良方,前景叵测;尽管最近美国、日本经济出现复苏迹象,但基础尚不稳固,缺乏近期复苏的可持续性。综上所述,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呈现出3个显著特点:一是政治周期、商业周期与地区动荡三者叠加,多种矛盾及利益冲突不断升级,日趋白热化。二是国际协调与合作更加困难,在世界经济形势可能趋于恶化的背景下,发达经济体与新兴经济体面临的经济问题不同,各国之间的政策协调与国际合作难度加大。

三是经济结构调整与短期政策目标存在明显冲突。发达国家政府受债务规模高企、削减财政赤字压力增大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实施重大结构性调整。与此同时,受信心缺失和去杠杆化的影响,发达国家继续推行的宽松货币政策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发达国家实质性的结构调整尚未真正启动,新能源和低碳、生物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进展缓慢,制约着经济复苏的步伐。

2.我国国内环境与经济趋势

2.1我国国内环境

从国内环境看,据资料显示,20xx年受国际市场低迷、能源资源竞争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愈加突出等诸多因素影响,出口增速将明显降低,不排除发生较大波动的可能;内需增长虽然由政策扩张刺激开始向市场主导转变,但基础还很不稳固,内需弥补外需任务仍然艰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困境短期难以根本转变,制造业投资增速可能明显降低。与此同时,货币供给总量仍然偏大,加之成本推动、输入性等因素影响,通货膨胀压力仍然不可忽视。因此,实现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2.2我国经济发展趋势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态势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从中长期看,我国经济发展有两个趋势可以基本确定:

一是经济增长速度已开始小幅下降;二是物价上涨的内外压力交织并将较长时期存在。

3.我国面临的挑战

虽然我国经济增速预计可以保持在比较合理的的增长,物价涨幅也将逐步回落,但我国经济发展依然面临众多挑战,经济发展还有很多不确定性。

第一,房地产泡沫破裂风险。经过限购、紧缩货币等一些列的房地产调控,房地产价格终于出现了拐点,但根据国家统计数据来看,央行公布的房地产领域的贷款占新增贷款的20%左右,国内银行50多万亿元的贷款中,有30%以上的贷款是流向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领域。如果房地产泡沫破裂的话,会对银行体系产生重大冲击,因此房地产调控的最理想的结果是实现房地产的软着陆。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李培林教授在20xx《社会蓝皮书》暨社会形势报告会上表示:

“整个房地产业若出现崩盘情况,会对经济造成致命的影响,如何处理新形势下这一“两难”问题成为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阶段。。

”第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20xx年、20xx年发放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集中到期,同时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减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款来源减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应当值得关注。同时,国内企业因全球经济疲软等因素导致出口增长缓慢,国内投资因房地产调控和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紧张而放缓,扩大内需艰难,通货膨胀也没有完全消除,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垄断行业挤压中小企业利润空间等问题对20xx年的经济发展均将产生很大影响。

4.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对策

我从政府报告的相关资料了解到,我国要应对经济增长速度低一点、物价高一点可能带来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从长期看,根本途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20xx年世界经济形势变幻莫测,关键在于准确、辩证理解和把握好“稳中求进”这一经济工作总基调:稳中求进,稳是基础,进是争取;一味求进,大局难稳;只稳不进,机遇错失。稳是为更好地进,进是为长远的稳;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稳,就是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进,就是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把握好稳中求进,才能有效防止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同时力避物价涨幅反弹,有利于疏解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压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

5.大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大学生,我充分认识到祖国当前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我深深感到,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牢牢把握机遇,好好掌握本领,争取早日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较快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规范业务经营,强化风险管理,增强全员合规经营意识,降低案件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健运行。我行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自查行动。

按照最新文件规定、相关岗位操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办法,认真梳理农村信用社工作岗位中“应知、应会、应做、应遵”制度、知识、技能以及职业操守,组织学习了本岗位和基层营业网点学习的文件材料。

自查柜面业务操作。对柜面业务操作流程及各个环节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对库存现金情况,重要空白凭证、印章、有价单证使用管理,股金管理,反对洗钱等进行自查;对内外账务核对、开户业务、大额资金业务、挂失及提前支取等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自查,找出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纠错整改,使我们每个柜员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流程规定办理业务,提高工作质量,防控操作风险,消除了风险隐患。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都作出了。真实、全面地对工作岗位中的各个细节进行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准确、及时地反映自查发现问题,并积极配合检查组检查,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自查服务形象。按照辛集县农信联社“统一着装,树立新形象”的要求,对各柜员“统一着装,微笑服务”执岗情况进行自查,同时在营业厅显着位置公示了县联社及本社主任的举报电话,促使员工改变服务态度,提升服务形象,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合规管理,风险共。防,和谐共赢”通过全面清查,找准问题,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形成相互制约、权责明确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皮革城分社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使活动不走过场,使每个柜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对各种文件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提高对风险防控工作的认识。同时,把提高员工素质作为工作中的一个基本点,学习内容包含现代化支付业务操作规程、反对洗钱操作规程等等,大大提高了我们作为一线柜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全员行动,按照“合规创造价值、合规防控风险、合规保障发展”的整体目标,多措并举,从全员着装、工作作风、考勤会风、优质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树立信用社新形象,为“推进案件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系统全面、精细严密、运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做足准备。

今后,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将合规文化建设工作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一)加强学习,继续深入合规文化建设,使全社员工更加明确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和要求,定期集中学习,通过学习sc6000系统业务风险要点、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信贷管理文件等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技能。确保自己更加熟悉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合规文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到实处,确保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从而有效防范我社内部操作风险。

(二)加强对自己的金融政策、法律制度,财经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员工言行,加强对“九种人”实行不定期排查,同时对重要岗位人员及“九种人”定期实行交心谈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员工对防范操作风险的认识,提高合规操作意识,消除麻痹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保障发展”的重要性。

(三)积极参加全社员工以操作风险防控为主题进行讨论,就操作风险防控问题发表各自意见,通过讨论进一步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联社的有关规定,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有关政策法规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毛泽东同志这篇光辉文献的第二个方法就是“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有了问题就开会,摆到桌面上来讨论,规定它几条,问题就解决了。有问题而不摆到桌面上来,就会长期不得解决,甚至一拖几年”。开会既是为了解决重要问题、也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程序,既是履行领导责任,也是重要领导方法,它可以加强领导、民主集中、决定事项、解决问题、化解分歧、总结经验,不可或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或修订的中央党内法规关于“会”的规定,清楚各级党组织应开好哪些法定会议,对于做好党的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这既是领导机关名称,也是会议名称。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要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要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召开前,党的委员会应当征求同级本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同级下一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稿的意见。”规定党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同一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出缺数量较多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补选。

(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将制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书记处议事决策的重大原则和工作机制。目前对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主要是党章的规定。中央委员会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1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规定》明确:“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邀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会议,并就有关议题发表意见。”“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基层一线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准则草案一般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批准。

(三)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条例草案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规定、办法、规则、细则草案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四)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党的历史上曾经召开过3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召开的目的是解决重大问题。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其职权是两项,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一)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1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四项,分别是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全会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议题一般由常委会征询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意见后确定。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党章规定“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另外,还有几部中央党内法规涉及全会。比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规定,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将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党委(党组)每年应当结合全会或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考核,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接受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所提拔任用干部的民主评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草案,由党委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中一项职责是:“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还特别规定,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常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常委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

另外,还有几部与常委会有关的中央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或者机构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党委常委会(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定期召开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本地区农村工作,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新精神,研究部署配合巡视工作的具体安排”;巡视反馈后,被巡视党组织应当“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规定,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四)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扩大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全会、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这是由于扩大会议不便讨论、不便集中,所以不能代替全会、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五)书记专题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需要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以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进行酝酿。书记专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副书记和其他有关常委会委员等参加。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

(六)议事协调会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常委会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召开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但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一)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将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目前中央党内法规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党章中。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党章规定:“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审理报告报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申诉办理部门成立复查组,调阅原案案卷,必要时可以进行取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办理意见,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或者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复议复查决定。”

(一)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这里就明确,部务会、厅务会、室务会、委员会是领导机构。党的工作机关应当通过召开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讨论决定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上级和本级党委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等六个方面的重大事项。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党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党内法规草案,由其领导机构会议审议批准。

(二)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组织推进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由部长(主任、书记)或者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和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厅、室)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策。

党组会议。党章规定,“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按照规则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党组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党组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重要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党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党组性质党委,《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它“是指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党组性质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地方党委和基层党委”,适用党组会议的有关规定。

(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乡镇党的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有六项,其中一项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对党支部的成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500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四)党小组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重视建强党小组,发挥党小组作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有具体规定,比如“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等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也有选举的相关规定。另外,《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除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党组、基层组织的以上会议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规定,党委(党组)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根据《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规定,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及党委(党组)工作汇报会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会,巡视组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情况会议,巡视组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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