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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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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优秀15篇)
2023-11-20 10:50:20    小编:ZTFB

通过这次经历,我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首先要对自己的经历和体会进行充分的回顾和总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和分享心得。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通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让我们对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更清楚了什么事情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什么事情是我们不能做的,也知道了党对我们每一个党员提出的要求,今后我们应该更加努力。

全党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通过学习使我发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和缺点,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觉悟程度和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关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xx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xx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

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为此,成立由我任组长,张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两位省里的领导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1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2月12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2月18日至25日,文件起草组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14个省区市进行调研。

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实地调研情况看,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大家普遍希望通过这个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文件起草组在成立以来的8个多月时间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全会决定。8月初,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从反馈的情况看,各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各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重要修改。

中央政治局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全会决定应该旗帜鲜明就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回答,既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新观点新举措;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实地、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5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

全会决定共分三大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展开。第五部分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展开。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第六部分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3个方面展开。第七部分讲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展开。最后,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第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会决定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提出“三统一”、“四善于”,并作出了系统部署。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这个总目标作出了阐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一是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二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第三,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次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第四,完善立法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务依然很重。

我们在立法领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还有就是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大管用,一些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造成障碍,损害国家法治统一。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全会决定提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一是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能久拖不决。三是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需要明确的是,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第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会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会决定提出了一些重要措施。一是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这些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紧要。

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他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这次全会决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对保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比如,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全会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等等。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会决定提出,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等等。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等等。全会决定还就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出了重要改革措施。

第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大量案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导致审判接访压力增大,息诉罢访难度增加,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不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

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样做,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第八,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行政诉讼出现,跨行政区划乃至跨境案件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导致法院所在地有关部门和领导越来越关注案件处理,甚至利用职权和关系插手案件处理,造成相关诉讼出现“主客场”现象,不利于平等保护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独立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实施。

全会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第九,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现在,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依法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范围相对比较窄。而实际情况是,行政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乱作为、不作为。如果对这类违法行为置之不理、任其发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行政乱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头性问题演变为刑事犯罪。全会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作出这项规定,目的就是要使检察机关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其纠正。这项改革可以从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等入手。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如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由于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使其没有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司法监督,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必须坚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办案人员对法庭审判重视不够,常常出现一些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进入庭审的案件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审判无法顺利进行。

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制定好这次全会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全面理解和正确对待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深刻领会有关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支持改革、拥护改革。在讨论中,希望大家相互启发、相互切磋,既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全会决定提出的思路和方案,又加深理解,以利于会后传达贯彻。让我们共同努力,把这次全会开好。

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依法治国决定》)正式公布。该决定与xx年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全面改革决定》)相呼应,成为新一届领导人治国的施政纲领,也是观察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变迁的“姐妹篇”关键性文件。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空前的反腐力度来看,新一届领导人已经意识到当前腐败的严重性,“亡党亡国”不是杞人忧天。由xx担任《依法治国决定》文件起草组组长,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担任副组长,就释放出这样的强烈信号。

王岐山曾经指出:当前反腐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显然,四中全会依法治国是反腐从治标走向治本的转折点。

在全面提升法治效能的同时,党内法规被上升为反腐的利器。《依法治国决定》提出:1)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2)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3)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点,也是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的重要体现。

三中全会《全面改革决定》提出了60项、336条改革,但其核心还是经济领域的改革,中心任务是“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公平竞争的市场,而法治是确保公平竞争的不二路径。离开法治,必定出现“权力搅买卖”的格局,最终将陷入吴敬琏所警告的权贵资本主义的险途。正如《依法治国决定》所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法治的重要性已经在过去十年得到了反向验证:法治的不完善,导致特殊利益集团的崛起;特殊利益集团的膨胀,又进一步加剧了法治的边缘化。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吴敬琏反思说,“在改革初期有一个非常天真的想法,认为只要搞了市场经济一切都会好起来。但是经过这么多年,我改变了这种天真的想法。现在各级官员支配资源的权力太大,使得腐败几乎不能遏制。我当时自己也觉得市场经济是一个非常好的道路,但是有一点现在回想起来没有注意到,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出现。”

对于市场经济与法治的逻辑关系,xx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宪法》贵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实践中其效力有时还不及一些领导的批示。这种局面,根源于宪法实施机制的缺失。中国不仅没有建立违宪审查机制,而且最高法院规定: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引用宪法来判,只能以具体的法律来判。这直接导致了宪法被虚置。

xx多次指出: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针对这一关键命题,《依法治国决定》提出从以下角度入手:1)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2)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3)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4)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在上述四点措施中,第一点旨在通过宪法解释,让宪法活起来;第二点旨在通过“撤销和纠正”给宪法装上牙齿;第三、四点是至少先从形式上尊重宪法。

中国的《宪法》赋予了中共的领导地位,于是就产生了党既要领导法治又要遵守法治的难题。《依法治国决定》要求“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xx在《依法治国决定》起草说明中指出,“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理论上可行,但实践中并不容易把握。

一个社会不能没有秩序,因此需要公权力(必要之“恶”)。但如何驾驭公权力,确保它不侵犯公民的私权利,这是法治所要面对的核心命题。一旦公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其“恶”的一面就容易膨胀。例如,过去十年,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各级政府不断卷入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招商引资、乱收费、设租寻租、干预司法……李剑阁先生曾经在xx年感叹,“这几年政府强化监管,我个人觉得已经到了不能理解、不能容忍的程度。”

对于如何约束政府行为,防止它变成“到处乱摸的手”,《依法治国决定》提出: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3)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4)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此外,降低“民告官”的难度,是培养官员法治观念的最有效途经。《行政诉讼法》是主要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时常不能“认真”起来。《依法治国决定》提出,“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

这些措施,对于帮助各级政府官员懂法、守法、敬畏法律是非常必要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共有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十三亿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通过对《决定》的认真学习领会和深刻理解,有如下心得体会: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论断。

2014年元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党中央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目标任务的现实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需要从全局的高度作出总体部署(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交汇处,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着深邃的思考。距离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有短短6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政党历史周期律”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说,《决定》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4、面对人们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期待,必须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从中央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共计251个日日夜夜,习近平总书记为文件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习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

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统计:全会《决定》稿件征求意见3326人,文件起草组经汇总收到意见和建议共2058条,其中党外人士提出66条,扣除重复的总计1815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了260多处修改。

《决定》共七个部分、1.7万字,从五个方面看其诞生的步骤,就能够看到中共中央已经开始迈向了民主法治建设的轨道。所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决定》的实时发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做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最大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民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重大战略部署,字里行间渗透着改革的精神、克难的意志、发展的智慧,是党中央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和进军号角.

当前,我国处于历史发展最好时期,也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从机遇看,我们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坚强领导,有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有全面整肃作风的喜人形势,更有全党全国的万众一心.这说明,发展机遇千载难逢.然而,从人类发展史来看,越是危机四伏、困难重重,越能产生大思想,实现大变革.20世纪30年代,即将崛起的美国,在世界经济大萧条的打击下,危机四伏,罗斯福总统下决心实行新政,才化危为机,使美国走上强盛之路.我国的改革开放的道路,也是在经历“文革”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边缘的历史关头开辟出来的.经过30多年快速发展,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的“中国奇迹”震撼了世界.同时我们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发展动力不足、体制机制弊端、利益固化藩篱、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改革再一次走到新的拐点,党和国家发展面临新的重大抉择.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直面挑战,抢抓机遇.作为从事科研工作的党员干部,必须要做到坚持学习不懈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坚持思想不落伍,乐观豁达地辩证看待事物发展规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党性不动摇,牢记党员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自觉按党的意志要求办事.

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知难而进,干实事.三中全会召开的时机、主题和内容,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系民族兴衰、人民福祉的历史责任感,体现了我们党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共产党人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深化改革的责任担当.作为地方公益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单位,是首都科研工作的生力军和突击队,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精神,面向社会实际需求,聚焦首都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探索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落地.树立和强化机遇意识,充分认识机遇从来都是从成功应对挑战中转化而来的,机遇稍纵即逝、失不再来,必须增强抢抓机遇的主动性.强化责任意识,着眼建设具有一流水平的科研团队,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使命担当,形成整体合力,努力把科研工作做得更科学更精细更到位.

作为本单位科研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国内外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和城市公共安全领域的发展方向和动态,立足实际找准本单位的优势和不足.我们所突出的特点是:交叉学科多,涉及的领域广,缺少行业主管部门长期持续稳定的业务指导,面临竞争压力大,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硬技术少,缺少有影响力的重大成果、领军人才不足,重大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协同创新的机制有待完善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啃硬骨头,敢于吃苦,耐得住寂寞,承受得住挫折,认准目标持之以恒地科技攻关,在突破难点中不断把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提高到新水平.

同时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还要以身作则,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

正确把握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当前必须弄清为了发展而改革、通过改革促发展的原理和道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基于问题和发展,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课题,顺应了大势、统领了全局.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努力增强拥护和支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必须按照党中央划定的改革路线图,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解决好发展和新起点上发展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

正确把握改革大局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在关键时期必须特别强调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面对利益调整,如何正确把握改革大局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和严峻考验.作为地方科研院所来讲,要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面向首都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把“小局”放到“大局”中去考虑,把眼前利益放到长远利益中去透视,把局部利益放到整体利益中去衡量.在单位和个人利益上,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不应在待遇上争斤两、论长短;要坚决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做改革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正确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学好理论是基础,实践落实是目标.理论的生命在于实践,在全面准确领会《决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理解把握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习主席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要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下大力抓好创新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条件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建设,切实发挥好首都科研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正确把握责任与担当的关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重任.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面前,作为党员干部,既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更要为实现中国梦承载担当,如果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缺乏敢于面对挑战和竞争的意志和勇气,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冲破懈怠与利益的束缚,攻坚克难,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要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筹划工作上,要坚持站位高、定位准,做到谋划有方,创新有为;在指导工作上,要攻坚克难,打破惯性思维,推陈出新,巧妙布局,力求大获全胜;在工作落实上,要开拓创新,充分论证,大胆实践,不断开创工作落实新模式.

4月23日下午,我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局干警集中学习了省委党校社科部王卿教授的辅导讲课,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

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司党支部在此《重大决定》出台发表的次日组织总部人员进行学习。同时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就《重大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所做的说明。

通过学习,我有以下收获和体会:

第一,明白《重大决定》从七大方面阐述了具体内容: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第二,结合我公司实际,我的体会:

依法治国,一个国家要想长期稳步向前的发展,离不开法制,有了法制,法就成了全民必须遵循的一个法则,一条基本线,大家都要按照这样的一个框框去遵循,这样的机制下才能谈到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

其实大到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制度的支持,没有一个基本线的遵循,就谈不上长期发展、实现公司长期发展愿景。

我公司目前处于制度、规章不完善阶段,公司高层对此非常重视,我感觉到在此时学习《重大决定》很有必要,因为国家和一个企业治理的精髓和精神是相通的,国家把法制放到首位,企业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也是非常正确的。公司有了制度,每一个人做任何工作、任何事都会按照规定去做,大家会在一个良性循环中去工作,减去不必要的环节和纠葛,遵循制度、规章、工作细则去工作,大家也会从中收获工作带来的愉悦。

针对目前的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是第一要位,有了制度,还需要需要培训到位,让大家都能明白制度、规章的详细内容,才能去按照要求去做,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很关键,这就离不开考核,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也就成为制度贯彻执行的一个保障。制度建设看来不是一个独立的事,而是一揽子事,是以制度为引领的系统管理。所以这项工作是需要下功夫来实现的。

制定制度、规章、工作细则,说起容易,做起来不易,需要脚踏实地、需要实地调研考察、需要和基层充分沟通,需要面对面的交流,说这些不易,并不是阻碍制度建设,是需要有这个准备心理,只有做到这样,才能执行落实到位,也才能起到制度的有利之处。

张总安排我们学习《重大决定》,除让我们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和导向外,主要是让我们大家领悟到一个国家治理需要法治,一个企业需要制度支撑。目前制度、规章、工作细则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制度规章的框架内工作,为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去贡献的一份热量。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共有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决定》鲜明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命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十三亿中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通过对《决定》的认真学习领会和深刻理解,有如下心得体会: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纪念《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论断。

2014年元月,中央政治局就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党中央成立文件起草组,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组长。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目标任务的现实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这三个方面有机统一,需要从全局的高度作出总体部署(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站在历史和未来的交汇处,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着深邃的思考。距离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仅有短短6年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政党历史周期律”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说,《决定》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4、面对人们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期待,必须高举依法治国大旗,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从中央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共计251个日日夜夜,习近平总书记为文件起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对文件起草组上报的每一稿都认真审阅。其间,习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全会《决定》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意见。

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统计:全会《决定》稿件征求意见3326人,文件起草组经汇总收到意见和建议共2058条,其中党外人士提出66条,扣除重复的总计1815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了260多处修改。

《决定》共七个部分、1.7万字,从五个方面看其诞生的步骤,就能够看到中共中央已经开始迈向了民主法治建设的轨道。所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和《决定》的实时发布,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树起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礼貌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礼貌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好处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全新的、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群众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xx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xx作了重要讲话。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受处分人员:受到处分后,我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照党章认真反省了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上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以此次处分为警示,坚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纪委人员:受处分人员同志,以后汇报思想情况要经常化,确保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你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下面,我和你一道重温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纪委人员念一句,受处分人员跟一句)。

纪委人员:好的,重温了入党誓词,我们要不忘初心,常思“当初入党为什么、如今在党做什么、今后为党留什么”,时刻严格按照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受处分人员:好的,书记,我坚决铭记在心。

纪委人员:接下来,我和你一起学习《党章》的部分章节。我们先学第一章的第三条、第四条,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然后,学习第六章的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十六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最后,学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党的纪律(纪委人员领学)。

“第三十九条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纪委人员:刚才,我们一起学习了《党章》中的党员义务、党员权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党的纪律。你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执行到位。

受处分人员:好的,我一定做到。

纪委人员:这里有一段论述,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体布局,把六项纪律载入党章,纪律体系更加完备,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要完善纪律规定,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严肃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及时将政治上的‘两面人’从党内辨别出来,清除出去,严防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要加强纪律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纪委人员:受处分人员同志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所犯错误,今后要向优秀的前辈学习,学习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踏实奋进。

受处分人员:好的书记,我一定牢记组织的教导,今后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在学习上紧跟组织的步伐,踏实走好每一步路。

纪委人员:那好,今天就先到这里,有什么思想动态及时向组织汇报。

受处分人员:好的。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治理原则,《宪法》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律的权威和效力受到了充分保障,也使得国家的治理更加有序和公正。本文将结合我个人的工作和学习经历,探讨依法治国的若干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法律的存在和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例如,在我的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但只要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客观地处理问题,很多纷争都能够妥善解决。依法治国能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让社会各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

其次,依法治国可以促使公民意识的提升。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规范,也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而法律的实施需要公民的自觉遵守和参与。在我国,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例如,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政府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只有当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遵守法律规定,社会才能够更加和谐稳定。

再次,依法治国可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依法治国可以使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程序规定进行决策研究和管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更加规范、透明,从而提高了公民对政府的信任。例如,在我的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始终坚守法律原则,依法办事,处理事务公平公正,这样不仅赢得了大家的尊重,也为政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最后,依法治国需要持续的改革和创新。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需要与时俱进。我们应该不断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变化,完善和发展法律制度。例如,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形式层出不穷,我们需要加强立法和完善相关法律,以更好地应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律制度和法规不断完善,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依法治国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公民意识的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增强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构建法治社会而共同努力。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在全民依法治国的思想引领下,全国各地积极推行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也应该对自己的法治意识进行反思,深入感悟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价值。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谈谈对全民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了解法律是基础。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了解法律是基础。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常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注意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尤其在涉及到法律风险的情况下,更要先行合法。同时,如果我们了解到身边有人违反了法律,我们也有责任提醒他们改正错误行为。

第三段:参与法治建设。

全民参与法治建设,不但能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更能推动社会治理和法治进程。我们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参与社会组织和公益事业,了解并监督公共事务;在个人生活中,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守护个人和公共安全;同时,也要注意关注舆情,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为国家建设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段:尊重法律是信仰。

尊重法律是全民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理念。法律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石,它的权威和尊严需要得到大家的共同维护。要成为一个有尊严的国家公民,就必须始终遵守法律,尊重司法权威,配合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判。如果我们在法律面前有违良心、弃义损众,则是对法制和公平的绝对不尊重。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没有违法乱纪的风险。

第五段:结尾。

全民依法治国,是全体国民要共同营造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文明。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内涵,积极践行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才能实现全民法治行动的成功。希望广大公民与我一起,携手参与到全民依法治国的建设中来,共同建设一个富有法治精神和特色的、文明法治的社会。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宪法规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要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第二,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第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错误观点影响,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第四,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第五,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基本方略,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随着各项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关注依法治国这一话题。在今天的社会环境下,我们这些年轻人应该如何认识和体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呢?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与读者一起分享我的感悟和体会。

第二段: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一种基于法律的治理方式,它要求国家、政府及公民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在这种制度下,人人平等,权利义务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体现与保障,社会公正、稳定、有序。同时,依法治国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备手段,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第三段:年轻人在依法治国中的责任和作用。

作为祖国的未来,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作为历史发展的生力军,年轻人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年轻人应该认识到,遵守法律是自己应尽的公民义务,也是为自己和他人创造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还应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向上,关注社会热点,参与社会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和道义。

近年来,依法治国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比如,反腐倡廉、扶贫济困、打击犯罪等工作。在这些工作中,法律的权威和威慑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也充分说明,依法治国不仅需要高效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执法机制,更需要广大公民普遍知晓法律、遵守法律,从而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广泛推广法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才能达成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

第五段:结论。

中国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推动国家发展的核心策略。年轻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应该更加关注和重视依法治国。我们应该坚信法律制度是我们推动社会进步和美好生活的基石,积极行动起来,践行法律和道义,用自己的力量推动中国变得更加法治,更加强大。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在实践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优化方法、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共同的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近年来,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依法治国已成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石之一。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有幸亲身经历了依法治国所带来的益处和变化,深感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意义。

依法治国是指依照法律的规范和程序来行使公权力和管理社会事务,它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权保障的基础。在我国,依法治国不仅能够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依法解决争端和矛盾,我们的社会将更加有序和谐,人民的权益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第二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状和成绩。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如宪法、刑法、民法等,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此外,中国还加强了法律教育,提高了全民的法治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端和矛盾的案件越来越多,司法公正性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些成绩表明,我们正逐步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意识正在深入人心,法律权威得到了更好的彰显。

第三段:我的实际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深切感受到依法治国所带来的变化。在个人生活中,我不再担心权益受到侵害,因为我知道自己可以依法维权。例如,我曾遇到过一次消费纠纷,当我将纠纷提交法院解决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和赔偿,这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效力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信心。此外,我也看到了身边更多的人主动了解法律,并愿意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这些个人的变化表明,依法治国正在对民众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观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四段:依法治国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依法治国所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例如,执行力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一些基层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此外,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法律知识普及的不足,导致一些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法治意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觉悟。

第五段: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的建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国,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加大对法治意识的教育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年轻人的法治教育。其次,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基层法治服务的水平。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性和专业水平。最后,我们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密切关注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和需求,及时修订和制定法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

总结: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加强法治意识和教育,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我们能够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尽管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但只要我们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目标不断努力,相信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和稳定。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依法治国是一种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法治国”的历史传统,而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将依法治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通过学习和思考,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在这里,我愿意分享我对依法治国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国能够保障公平正义。法律是社会道德行为的准绳,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使个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公平正义。依法治国能够保障人民群众权益,遏制腐败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能够激发社会活力,使人民群众更加安心、安全、满意。

其次,依法治国能够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依法治国需要政府依法行政,即依法履行国家管理职能和法定职责。政府决策必须立足于法律,依据法律,在法定的程序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有效避免任意、不合理的决策。依法治国能够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使政府更加民主、透明、高效,提高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再次,依法治国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法律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依法治国能够保障社会安全,规范社会行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使人们更加安全感,社会稳定得以保障,社会各界活力得以释放。依法治国能够使社会关系更加协调,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最后,依法治国能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治国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制环境来支撑,需要全社会形成尊崇法律的氛围。只有依法办事,才能避免牟取私利、徇私舞弊的现象,才能保障人民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依法治国需要公民守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依法裁判,需要所有社会成员都遵守和维护法律。只有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国家的治理才能更加规范、有序,社会的发展才能更加稳定、可持续。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通过依法治国能够保障公平正义、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以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当从自身做起,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只有这样,依法治国才能得到更好的实践,社会才能实现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全民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的战略思想,也是新时代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强国梦的必由之路。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全民依法治国日益成为人们心中的热词,不少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积极参与到依法治国中来。在全民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获取了不少心得和感悟,下面将分享。

第二段:依法治国为公民带来的改变。

“依法治国”是一种政治制度和社会形态,它是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的体现。在依法治国的路上,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同时也让公民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我们的社区也越来越重视法制宣传,组织有关社区的法规宣传普及及相关实践活动,力求让每一个社区居民都能掌握法律知识,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做到依法守法。

第三段:自身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是全民依法治国的核心理念。参与法律工作可以让公民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也可以在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社区的儿童教育、公园绿化、文化活动等公共事业,在依法参与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大家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意见,从而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一份子,实现共建共享。

第四段:法律服务机构的重要性。

全民依法治国是需要舆情的支持的。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及时指导和救济措施,能够让公民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各级法律服务机构的完善和健全,对促进全民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至关重要。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全民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由之路,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全民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认为,每位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依法治国中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同时,政府应该更好地宣传和推广法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在全面推进全民依法治国的同时,也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责任了解和参与依法治国的实践。依法治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国家治理原则,它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利。作为青年,我们应该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将其贯彻于日常生活和行动中,成为学习法律知识、参与司法过程、维护社会公正的积极力量。以下是我对"依法治国青年感悟心得体会"主题的五段式文章。

依法治国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一种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社会治理方式。现代社会之所以需要依法治国,一方面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权利意识,需要更多的对等待遇和保障,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复杂性和多元化,要求有一个超越个人利益的规范体系去管控。在严格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们可以享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会更加尊重他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减少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段:学法治国、知法懂法。

学法治国、知法懂法是每个青年人的基本职责和使命。法律是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和规范,需要我们学习、理解和遵守,以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发展的效益。学法治国、知法懂法,需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接受相关法律知识和信息,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实践操作,常态化地提高法律素养和意识,以适应不同场合和场合下的法律规范。

第三段:参与司法过程、维护社会公正。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司法过程,维护社会公正和正义。参与司法过程不仅是一种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的表现,更是一种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理念的贡献和支持。参与司法过程并不是只有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通过信访、投诉、监督、呼吁等途径实现。我们应该关注社会公正和法律尊严的维护,关注不公正事件的揭示和纠正,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为维护社会正义和法治价值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四段:强化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

强化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是青年人的应有态度和行动。法治观念需要我们从日常生活的微观细节做起,从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赌博、保护知识产权,到如何处理家庭纠纷、社会矛盾等方面。通过这些微小的行动,我们可以加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提高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更容易获得他人的认可和反响。只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才能体现青年人对于法治价值的支持和认同,释放更加积极的公民责任和社会担当。

第五段:勇于担当、实现自我价值。

依法治国需要青年人有勇于担当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精神和意识。作为现代社会的活力旺盛的一份子,我们应该既有自身的发展和价值,同时也肩负着更加重要的社会责任。当我们理解和支持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律素养和权益意识时,更加可以发挥自身的作用和价值,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共同发展的目标。

总之,依法治国是一个广阔的话题,在其中我们青年人可以扮演重要的角色。需要我们积极参与、贡献和反思,在自我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更多地了解、支持和实践法治理念,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美好的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和智慧。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二

作为当代青年,我们时刻感受到依法治国的力量,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价值。从法制知识学习到法律实践活动,从居民身份证办理到网上服务平台操作,依法治国贯穿我们的生活始终。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刻感悟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并且为此收获了许多体会。

第一段:依法治国为国家稳定和谐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个国家的行政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如果没有一个完备、稳定并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制度,就会缺乏根本性的基础,往往效果不佳,发生各种不必要的矛盾甚至发生危机。依法治国为国家稳定和谐注入了强大动力。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实现经济发展,依法治国是必要的前提和必要手段。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法律是治国之基,只有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才能为国家提供前进的动力和保障。

第二段:依法治国增强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依法治国不仅为国家带来了稳定和谐的局面,还为人民提供了基本权利的保障,同时也为人民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法律不仅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还在各种场合为公民提供了诉讼渠道,为人民保护的权利提供了有效保障。例如,购物后货物有质量问题,我们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法第37条的规定向商家要求更换;当我们遇到了人身损害的情况,我们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对加害人进行相应的依法惩罚。这种保障能让公民更为自信,有了充足的保障感,生活得更为美好。

第三段:学习宪法法律知识是做好依法治国工作的必要条件。

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是做好依法治国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培养具有责任心、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的公民的必要途径。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提升自己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日常的生活中,能够根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有限制甚至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也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在传承和维护法制方面扮演着自己的社会角色。

第四段:守法用力,依法行事至关重要。

守法用力,依法行事至关重要,不仅是公民义务,更是一种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我们要做到遵纪守法、守护社会法律秩序,在生活、学习、工作、交通等各个方面都要遵守法律。当我们发现身边有人或有单位在违反法律法规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守法用力、依法行事不仅是自身的素质要求,也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第五段: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总有一天,我们必须要面对并解决一些具有复杂性和敏感度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建立在正确的法制基础之上。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主动地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更有必要通过各种方式逐渐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只有全社会都在尽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整个社会才能更好地保持稳定和谐,和谐之路才能走得更加坚定和稳健。

结语:

通过以上体会和感悟,我深深地明白了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重要性。在时代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快速变迁中,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失去初心和方向。以法治为先,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经济腾飞、社会平稳和人民繁荣。同时,我们也要明确守法用力,加强学习宪法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把生命,财产,荣耀和自由都交给法律,为和平社会建设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三

全民依法治国是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提法。它要求所有公民和组织遵守法律,保护法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民依法治国重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认真践行宪法和法律,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发展。

第二段:有关法律文化和公民法治素质的重要性。

法律文化和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是全民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法律文化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至关重要,它能够传递法律信仰、法律精神和法律文化。而公民法治素质则是构建依法治国体系的基础,它是一个国家全体公民普遍遵守法律的素质和意识。

全民依法治国可以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遵守法律的社会公民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帮助他人得到法律保障。在全民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公民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可以得到长期的保障。

在全民依法治国中,每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政治权利,具备自由发言、自由参与政治等权利。同时,每个公民也应该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并遵守和维护法律。在公民参与和维护法律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慎重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突破法律底线,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五段:强调在实践中体会到全民依法治国的意义和价值。

在实践中,我们从满足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认识到全民依法治国的价值,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律的巨大威力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性。全民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多年的积累和努力,也是全体公民心中的共识,只有在这样的共识下,我们才能共同推动和建设法治中国,为国家长远发展作出贡献。

总之,只有通过全民依法治国,我们才能得到全面的法律保障和维护,让法律真正得到推行,让全社会真正安居乐业,促进国家健康、有序和稳定的发展。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四

党的以来,同志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将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推向了新的高度,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内容丰富、观点鲜明,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治国方略论。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治好国理好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政权、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经济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和xx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此作出全面部署。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坚持治国理政的这“两个基本”,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实践探索中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同当代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相结合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之所以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基于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实践需要。同志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长远考虑,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既是立足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

人民主体论。

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当然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的本质是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也是依法治国要实现的目标。党的xx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在立法方面,推进民主立法,完善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在执法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在司法方面,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公正司法,“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守法方面,推进全民守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宪法权威论。

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规范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中央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政治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良法善治论。

良法善治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理想境界。用现代政治学的话语来表述,良法就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体系;善治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过程和结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国家要善治,须先有良法。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而是要求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创制良法,就是国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体现良法要求的制度体系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同志对当下中国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善治就是要把良好的宪法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应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依法治权论。

依法治国必须依法治权。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志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民主监督权力,建立并完善以法律控制权力、以权力和权利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腐败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权力腐败的成本。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破解绝对权力的神话,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法律和制度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同志指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我们要把厉行法治作为规范制约权力的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只有通过制度和法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公平正义论。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平正义是人民的期盼,是法治的灵魂。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共同愿望。当前,应更加注重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社会价值评判导向和社会行为圭臬的基本功能,把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纳入法治轨道。二要通过科学立法,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利益需求尽可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公平正义。三要通过公平公正的实体法,合理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分配各种资源和利益、科学配置各类权力与责任,实现实体内容上的分配正义;通过民主科学有效的程序法,制定能够充分反映民意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程序规则,从程序法上来配置资源、平衡利益、协调矛盾、缓解冲突,实现程序规则上的公平正义。

法治系统论。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统筹考虑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种要素和各个方面,使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能够得到全面有效推进。在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中,要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价值、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整合起来,把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军、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统一起来,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有效护法统一起来,把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系统整合法治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的各个环节,综合发挥法治的各种功能,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格局。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同志指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我们要科学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党法关系论。

党法关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根本的区别。

在党法关系上,同志有许多重要观点:其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二,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所谓“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其三,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其四,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要做到“三统一”: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做到“四善于”: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依法治国若干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五

全面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和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大意义。只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才能始终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良好的治理能力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事实证明,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夯实依法治国的制度根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探索和实施群防群治、共创平安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发展,构建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立体工作格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带头学法,切实学懂弄通学以致用;

带头守法,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打法律“擦边球”;

带头用法,拿起法律武器为人民群众维护权益、谋取利益。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和执治队伍,以秉公用权、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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