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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 酒后驾车警示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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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 酒后驾车警示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10 22:19:08    小编: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二、工作亮点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1.警示教育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严禁酒警示教育活动,活动要求干部职工要以近期实事案例中酒驾醉驾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筑牢思想防线,杜绝侥幸心里,本着对自己、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学习党纪和国法,以党纪法规为准绳,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2.普法教育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活动,通过学习和回放新闻中真实惨痛的醉驾案例视频,分析酒后的各种表现、违纪违法的各项规定、其他酒驾情形、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成本。通过法律知识讲解,做到专业而务实,精炼又不失生动,在广大干部员工内心进一步强化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洒”的意识,得到员工高度认可。

3.纪法学习开展情况

xx供电公司党支部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准备了酒驾典型案例、与处理醉驾行为相关的党纪法规等内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会议传达以及结合日常工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讨论、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纪法意识,驻牢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纪、心中有法。

xx供电公司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党员微信群等微信平台,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和趣味性。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通过开展酒驾、醉驾活动,让大家在思想上绷紧酒驾这根弦,使全体干部员工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和案例行使意识,让大家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牢记于心,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防止发生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职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驾驶职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20毫克,并小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每100毫升80毫克为醉酒驾车。该规定将饮酒驾车,分为酒后和醉酒两个档次处罚,对醉酒后驾车最的处罚是吊销驾照5年。这是近几年来,机动车增长,有些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酒后驾车严重而的硬性规定。

人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标准专家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到的白酒酒精度数,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社会问题,是多的原因的。民间有句俗话:无酒不成席。深厚的酒文化,并以敬酒为礼。在酒桌上,开车呀,都得靠边站。其实有些驾车者也并非不知酒后驾车的危险,在酒桌上开始也不想喝,往往是经不住劝,然后就渐渐状态,把和他人的安全抛于脑后。侥幸心理依然,总月月查天天查,风头火势过了就好了,有些司机还心存怨念:又醉酒,有必要这么严吗,汽车文明缺失,我国的汽车洪流来势汹汹,但汽车文明却滞后,关爱社会、文明开车、礼让行人的道德规范尚未管理到位。xx的管理多限于十字路口,更限于信号灯行驶,汽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驾驶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对酒后驾车的查处也连续性。最后是法律不。酒后肇事的处罚,更缺少教育性惩罚。总之,各原因综合作用酒后驾车肇事多发的,这里面有管理位、法律不的管理、制度上的因素,也有文化的原因。治理酒驾还要从多入手。

人饮酒后驾车,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光、声刺激反应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也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功能障碍,无法判断距离、速度。情况下,驾驶员在饮酒的情况下,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延长,这大大了失事的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事故的性为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饮酒驾车,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严重的。2009年8月24日晚,合川区云门镇三合村村民李某,在亲戚家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家。21时20分许,车行驶至合武天星路段时,酒精的麻痹作用,李某驾驶摩托车的车速过快再加上灯光不好,判断失误,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

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对视野边沿的危险隐患难以,易事故。20xx年6月12日晚9时许,合川区假日大道一起酒后驾车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天中午,合阳镇居民祝某和曾某为朋友庆祝生日,饮酒至晚上21点30分许,祝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乘曾某从假日大道的书香世家往移通学院方向行驶,当行驶假日大道中段时,撞击堆街边的混凝土上,搭乘职员曾某当场死亡、驾驶人祝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饮酒是人与人交流的,可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了,饮酒人祝某在饮酒后仍然驾驶摩托车还搭乘他人同行,晚间在城区街道上行驶,酒精的作用,视线模糊,堆街边的大堆混凝土都没看见,正面撞击,断送了他人和的生命。血的教训,生命的呼唤,应该让饮酒后正预备驾车的朋友,警醒!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力不从心的事。最后饮酒后易困倦,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惫驾驶的。

酒后驾驶要用"重典",是人,一律从严处罚,让驾驶员不敢酒后逞英雄。不让惨祸需要"重典"来保障。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规定,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和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司机将会被以交通肇事处以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显得太轻。要解决成本太低问题,就要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进步到刑事层次上,《刑法》酒后驾驶需要探讨。

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应该检查酒后驾驶,检查常态化,执法在处罚时一视同仁也有待改进。

严查酒后驾驶专项整治活动,固然让酒后驾驶在短内大幅,但异地执法、路口设卡检查、重办严治等办法,执法成本高,警力也,也不持久。杜绝酒后驾驶,教育是。要对司机禁酒教育,更要对所公众类似教育,要宣传媒介,不厌其烦地宣讲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强大的.舆—论,让民众从内心支持严查酒后驾驶行动,劝说、监督司机不要酒后驾车。驾驶员法制教育,使其真正认识到酒后驾驶是。

从细微处入手:"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放弃驾驶;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社会服务令:除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配备"车德"卡:在每辆车上配一张"车德"卡,每次被查到酒驾就在"车德卡"上做记号。

社会监督;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是朋友陌生人)叫辆出租车;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依然,从处罚来说,对酒后驾驶,乃至交通,处罚在操纵还很不规范,弹性,人靠关系就能轻松消往违章记录免予处罚,客观上了更多人的侥幸心理。要严打酒后驾车,应该从健全法规和能力两个入手,法律的严肃性,而一时的所谓专项整治行动。当然,各个城市情况不同,该办法未必普适性。从角度来说,在治理酒后驾驶中多人性化的创新并非不,而关键在于城市管理者愿意创新。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同志们:

刚才,xx支队长就规范涉酒驾驶案件办理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十分赞同。涉酒案件历来是交警执法的重中之重,备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为推动涉酒案件的规范办理,省交警总队去年3月2日下发文件,要求对2018年2月1日前未办结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逐一排查、查清底数,进行全面清理。接文后,市交警支队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总队要求,于今年10月份起,对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我市的4905起涉酒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数个月的艰辛工作,截至12月7日止,我市涉酒积压案件已办结3710起,剩余总数1195起。其中办结率排在前五位的是环城大队(100%)、警卫大队(100%)、高新大队(98.59%)、特勤大队(98.11%)和长沙县大队(96.32%);排在末三位的是浏阳市大队、机动大队和望城区大队。末三位中尤其是望城区大队和浏阳市大队,不仅积案总数较多(望城区993起,浏阳市466起),而且清理工作进展得不太理想(望城区清理了584起,浏阳市清理了255起)。尽管未清理的积案中有一部分是报撤的,但这还是表明两个大队在平常办理酒驾案件中就不够规范,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酒驾案件处理不及时,不仅降低执法公信力、损害法律威严、埋下严重执法风险隐患、带来难以预料的执法风险,同时也会影响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效果。就如何进一步依法依规办理、及时高效处理此类案件,我谈几点意见:

涉酒驾驶案件是交通执法中处罚最重的几类案件之一,也最受到社会的关注,最容易影响法律的权威。甚至可以说,处理好一起酒驾案件处理所能产生的法律威慑力,相当于处理许多起其他普通交通处罚案件所产生的威慑力。法律越有权威,我们工作效果也就越好,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就越好。我们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我们的看法。我们越严格、越规范,就会越受到尊重,反之亦然。

同志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把“严格执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一部分。同时,《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执法规范化。执法规范化是大势所趋,在涉酒驾驶案件这样重要、敏感的案件上尤其要注意执法的规范。

今年3月以来,省厅总队三次发文要求各市支队对酒驾未办结案件进行清理,这是走好酒驾执法规范化的第一步。各大队要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积案清理工作。同时,要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酒案件办理。

同志们,市局党委对涉酒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不负人民所托,不让组织失望,争取让长沙市交警支队成为湖南省规范涉酒案件办理的典范!

第一,要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每一起未办结案件的清理任务都要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定案、定人、定责、定期限,确保在今年4月1日前将未办结案件清理完毕。对于2018年2月1日以后发生的酒驾案件,要按照总队要求,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倒查追责。

第二,要严格落实市局印发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规范查处涉酒案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新发生的涉酒案件的查处,除了要遵守省厅关于执法规范化的相关规定外,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涉酒案件的查处流程规范化。同时,要善用酒驾监管系统,杜绝在酒驾查处过程中以延迟检测、纵容当场喝水稀释浓度、“了难式”不立案处理等方式包庇酒驾行为的现象。

第三,要按照支队相关规定,规范涉酒执法管理系统及酒精检测仪的使用。对驾驶人血样提取及酒精含量检测,要按照支队下发的工作规范进行。要落实支队酒驾执法工作安排,但不要搞“唯任务论”、“唯数量论”,要进一步提高酒驾执法质量。

首先,要对积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撤销情形予以撤销的、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鉴定报告,尤其是将酒驾案件修改为其他违法行为处罚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责;对清理工作不力的,要约谈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其次,要运用好大联合交通管理中心情报信息平台中的涉酒执法监督模块,严格办案程序。对不按照程序办理案件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实践中存在的采取吹气前“了难”、使用未注册仪器、进行虚假鉴定等方式逃避监管的,借鉴深圳市对民警执法的督察办法,安排专班对酒驾执法视频进行督察。发现执法视频与案件不一致、有抓获视频而没有立案侦查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始督察程序。对酒驾案件办理中违反办案程序、该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按照相关工作规定进行追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受贿等情况的组织或个人,移交市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绝不姑息!

以上就是我的意见,谢谢大家!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尊敬的纪检驻点组领导:

我是________一名普通职工,今天我怀着万分内疚和懊悔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首先我要感谢领导给我的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其次对自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并且抱着侥幸心理导致了酒驾感到万分的惭愧。

这段时间我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其主要原因是我平时学习教育的缺失、执行纪律松散、自我管理不严才导致这次事件。

同时也为我个人原因,给单位、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而感到痛心。但同时也感到幸运,感到自己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人生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我现在已经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我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对《交规》完全不顾,自由散漫,目无交法,我恳请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检讨,并监督我,指正我。虽然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我的过错,我只能用日后在工作中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单位、社会。

最后,我希望身边同事、家人、及广大驾驶员,以我为反面教材,对照自己,检查自己,引以为戒,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我也希望得到领导的帮助,得到领导的教诲,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以加倍警醒的态度来面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并且会以身作则杜绝酒后驾驶,加强自我约束,增加法律意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此致

敬礼!

检讨人:______

关于酒驾问题警示会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各基层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针对今年在我镇发生的酒驾案件有所增加的情况,为切实遏制酒驾案件的发生,增加党员的守法意识,现将今年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酒驾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共有7名党员因酒后、醉酒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罚,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被开除党籍,6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纪处理。1 人为企业法人代表、1人为村条线干部,5名为普通党员。

我们身边的有些党员干部还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已经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案例(一),顾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案例(二),费某某,某村党员,因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酒精含量达59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于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酒后驾车的党员党内警告处分。还有个别党员严重醉酒状态时还在开车,置自身及他人的安危于不顾,触犯刑律,身陷囹圄。案例(三),程某某,某村党员,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程某某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同时为严肃党纪,对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给予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对醉驾、酒驾的处理

1、对醉驾的处理。20xx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要处于拘役。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于拘役的中共党员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醉驾或酒驾处拘役以上刑罚的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对酒驾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要处于罚款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镇管单位工作人员酒驾后受到公安行政处罚的,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车。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纪律规定,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克服侥幸心理,严禁酒后驾车。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共**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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