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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四川十大典型案例(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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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四川十大典型案例(9篇)
2023-01-11 03:29:08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思想僵化问题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实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们党重新审视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使我们的思想不断地从那些被实践证明不合乎实际、不合乎时代进步、不合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事实上,我们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创办经济特区、引进外资、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都有过不同的意见和各种各样的疑虑。正是我们党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事实来说话,用实践来检验,所以,是非逐渐得到了澄清,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了观念,统一了认识,使得改革开放的进程得以推进,这是我们改革开放40年取得辉煌成就的一个重要原因。

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们取得了令世界惊叹的“中国奇迹”。同时,党内也产生了一些新的思想僵化问题。有人认为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了,改革开放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不需要再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了;有人认为中国不能再继续改革开放了,再改革开放就和资本主义没什么区别了;有人认为是时候对民营经济进行新的征收了,民营经济应该“离场”了,所以有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甚至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这些言论都是思想僵化的表现,不符合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极其错误的,必须坚决反对。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于这些新的思想僵化问题,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冲破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不接受新事物的精神状态。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在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

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指出,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就不能再耽于低的起点、限于低的层次、停留于低的目标,而应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改革开放的时代性、体系性、全局性问题,立足更高起点,向着更高层次,瞄着更高目标推进改革开放。

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40年改革开放的努力拼搏推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人民生活从短缺走向充裕、从贫困走向小康。经过党的xx大以来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是在这个新的更高起点上继续推进的。这个新时代,我们党执政的方式和方略有重大的创新,改革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今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较多,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政治站位要更高,站在新时代的高度去统筹谋划改革开放,把握好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要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相结合,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开放举措的落实,蹄疾步稳地推进改革开放。

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们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这个时期,经济扩张速度会放缓,但消费结构全面升级,需求结构快速调整,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在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三步走”的战略安排,提出了“两个一百年”的发展目标和新的“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如果说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们提前完成了原来设定的目标,那么下一阶段,我们就要瞄着更高的目标去全面推进,那就是要围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来进行布局和安排。要通过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来实现富强的目标,提升物质文明;通过进一步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民主的目标,提升政治文明;通过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来实现文明的目标,提升精神文明;通过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和谐的目标,提升社会文明;通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提升生态文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改革开放40年,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40年。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改革开放正确政治方向。改革开放40年,我们国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归根结底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中央统筹谋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一系列改革开放的政策,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保证党领导一切,使党继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中,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40年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平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等也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聚焦这对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调整和完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坚决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深化改革开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现实中存在的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执政兴国的根本要求,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首要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优先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惟其如此,我们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个方面,大大提升了获得感的层次。深化改革开放,我们就要采取有效措施,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的体现。学习宪法,是大学生的必修内容,是一个中国公民应该重视的内容。

通过宪法晨读活动,更加坚定地跟随党的步伐,坚持党的领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所以有责任有义务为国家强大,为民族复兴而奋斗。

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这一代人的目标,而现代青年是最为关键的条件。我们必须把中国宪法放在心中,这是中国青年思想的一部分。通过宪法学习,我们学到了很多。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中国的一切。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不能做有损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的事。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宪法与法律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神圣不可侵犯。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是我们要维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能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能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强大,民族复兴是我们的责任。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是我们所要做的。学习宪法可以使我们清晰地知道:我们是什么国家?我们的国家基本制度有哪些?为何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和维护宪法,从而坚定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

本次的学习宪法活动,增强了我们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争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现代公民。为祖国未来的事业打好基础。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一、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认真落实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四是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大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达80%。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区工作。围绕区中心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沟通协调,加大目标运行监控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乡村”的创建活动,为我区社会各项事 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强化法律服务管理,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组织法律顾问地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当好法律参谋,协助政府机关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促进依法治区的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各项事务,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为领导处理涉法问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面。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摘要]针对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教育形式,提高农村法制教育实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关键词]农村法治建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8)24—0014—02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任务繁重”。从中可以看出,加快农村法治建设进程势在必行。而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着许多难题,需要我们从整体和局部着眼,寻找出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性因素及解决对策,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村民自治的道路仍然较长。由于受传统思想意识形态的影响,人们更多地依赖文件、政策及不同级别的指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在有的地方根深蒂固。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特别是在农村有些地方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私自挪用集体资产、利益面前偏亲向友、重大决策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现象。干群关系十分紧张。一些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民自治组织难以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而且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多是依靠村民出资出力,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同时,一些农民对国家的法律,看到的只是其强制性的一面,而对其权利保护的一面却知之甚少,表现为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造成法治建设在农村更加举步维艰。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不教而诛”、“一棍子打死”的硬性执法方式没有改变;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治安案件和侵财类刑事案件频发,赌博、伤害类案件时有发生。据调查,影响农民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次为盗窃(占被调查总数的56.7%)、赌博(占被调查总数的35.9%)、打架斗殴(占被调查总数的20.9%)。各类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破坏整个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由于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使许多农村地区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给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欺凌百姓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前影响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农民的观念陈旧、素质偏低,成为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障碍;法制宣传教育不适应农村实际需求,致使农民法律素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提高;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可依;农村基层执法机构建设相对薄弱,致使法律服务和保障滞后于形势发展。

法治建设在农村建设中起着“导航”和“护航”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快农村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加大法律法规的出台力度,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标准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依法推进。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农村各项规章制度和行政法规。当前,农村地区许多制度、章程、村规民约的建立缺乏理论依据,执行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各地区应结合实际,围绕村民自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和制度,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涉农方面的立法进程。应加快对农村种植养殖业、乡镇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等诸多涉农方面的立法。同时,地方的立法要在打击假劣农资,优化农村人员就业环境,深化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以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快进程,把农民的各项权益纳入各种法律保护之中。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工作法律缺失的问题。

(二)贴近农民的思想实际,搞活农村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一方面,要本着“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涉农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加强乡镇和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党校、法制培训班,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让他们成为守法、用法的带头人。另一方面,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应把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融入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之中,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还可采取“小手拉大手方法”,即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成为“明白人”,从而带动家庭和亲友了解和掌握法律。基层司法、执法机构也应针对当地发生的典型案例。现场给农民以案解法、以案说法,变“法律下乡”为“法律驻乡”。

(三)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法律保障效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效能,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功效,积极预防和打击农村犯罪活动,铲除农村黑恶、邪教势力,扫除黄赌毒,净化农村环境,增强村民的安全感。第二,整合执法资源,解决合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农村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农业、民政、工商、税务、政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农执法问题。第三,制定利民、便民法律保障措施。推广巡回法庭办案方法,即在办案时兼顾农村交通、农田季节等实际情况,开展“法庭到村组、法官进农家”办案活动,减少当事人讼累,拉近执法机关与农民的距离。第四,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司法、执法机构经费不足、待遇偏低的实际,加大投入,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要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制度。适度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立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信用档案,实行年度执业情况综合考核,促使农村法律服务人员成为农村地区具有公信力的高素质团队。二要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依托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帮困、法律扶贫、法律维权等特色工作。三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以顾问制、服务团制、“结对子”和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等多种形式,积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农村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乡村干部是党和政府在基层不折不扣的形象代言人,他们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关涉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基层的有序运行。乡村治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基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公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基层的一切需要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性思维误区很难改变。一是对法治概念陌生。

由于现代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于是许许多多的人就按照自己的习惯性思维简单地进行推演,片面地认为:“人治就是用人来治理社会,那么,法治就是用法来治理社会;过去人治用政策治理社会,现在法治要用法律来治理社会。”还有的认为:“搞法治建设,这都是司法和执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更有甚者,乡村干部办事,自己往往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缺乏信心。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实效尚不很理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督乏力等问题。因此,有不少人对法治的作用表示怀疑,认为法治没有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能力,要实现法治目标实在太遥远了。三是依法办事的意识差。由于受传统封建法治文化思想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在执法过程中,从官本位出发,大搞官僚作风,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工作方式粗暴简单;而老百姓受此影响,对法治的态度冷漠,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高,甚至暴力抗法。

2、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难以满足新时期群众需求。

从1985年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是对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仍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法治宣传效果不佳。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活动少于城镇,尤其是村级自行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极少,对农村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几乎成了死角,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市民相比较淡薄得多;二是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滞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群众对普法认识存在不少误区,认为法律宣传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普通群众中信权不信法、信钱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偏少,宣传队伍有待强化。贴近群众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不多,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没有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不明显。

3、制度建设不规范,法治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大多数村委会能够如实具体地将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全部公开,但也有一些村委会只将一些大的方面公开,而有关村财务一些关键性或比较敏感的内容不予以公开。二是各项规章不够规范。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村各项制度完善,“四民主”、“两公开”搞得扎实完备,但个别村则明显滞后,存在较多问题,如因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等引发的村民集体上访事件等热点、难点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有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三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但诸如村规民约等制度存在不够完善、未能村村普及的问题,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社会发展变化的“衍生”产物,并不代表主流趋势。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为破解村级反腐难题指明了方向。要把清除农村腐败死角,治理村官腐败,尽早上升到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高度,力争早日清理掉那些“病原体”和“火药桶”,才能为乡土中国迈向法治中国奠定更坚实基础。

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对策及途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5年成为了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而在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里,首次将乡村治理法治化引入“三农”工作中,可见法的根在基层,根在农村,只有法治覆盖到各方各面,才能有效、均衡地推进依法治国的步调。

1、乡村治理法治化,农民是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巨大成就,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法治素质有很大提高,依法治理的环境得到改善。然而,现实中,在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法治思维欠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等问题。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法用法是前提。各级立法、司法和宣传等部门,要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用新时期的法治理论武装头脑,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投身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实践。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是阻碍法律在农村实施的重要因素。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作为基层主战场,应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栏、讲座,利用广播、远程教育、短信、微信等途径丰富宣传方式,选择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法律,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紧紧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法治宣传贯彻年”、“法治建设年”取得的成效,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懂得用法处理问题、用法解决矛盾、用法维护权益。

2、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干部是关键。

村干部是一个村、一方群众的父母官,怎样做才能治理好村内外各项事务,仅有德治远远不够,法治必不可少。当前,一些地方的村官,政治素质较低、作风比较霸道,村委和村干部“以言代法”现象比较突出,成为法治乡村的障碍。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落实依法治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村干部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做知法懂法的明白人,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村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与农村相关的各项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身作则,以法为行动准则,做法律宣传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干群的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面,村干部要严格依法办事,将自身行为及村内事务公开,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定期将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示,通过主动接受村民监督,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增强信服力。

3、乡村治理法治化,党的领导是保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提高乡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和改进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打造一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乡村干部队伍。一是发挥考核评价作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离不开一支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其中关键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基础在广大“两委”干部。要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这个指挥棒和杠杆的作用,把是否学法用法作为街道、乡镇干部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标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探索在街道、乡镇一级建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选拔法治观念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注重从有法学教育背景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

二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农村治理法治化中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农村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关系依法理顺、基层问题依法解决。观念和思维决定了基层干部想问题、办事情的方式、方法。组织乡村干部积极参加新常态培训学习,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改变思想观念绝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特别是基层干部普遍老年化结构,他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行为惯性较大。因此,将法治化提升到中央的高度层面,再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克难攻坚的重点,鼓励基层党员干部发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改变并增强其法治观念和思维,使其基层经验更好、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真正做到法治为民。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加 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了解人民法院法治宣传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水平,  省  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课题组,对近年来  两级法院法治宣传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1.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工作通报,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中院每季度收集  两级法院的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发稿量、官方 推送及 络讨论等情况,形成普法宣传工作情况通报。截至 年12月,共发布通报19期。 年,  中院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发稿量为 篇, 年 篇, 年 篇, 年 篇, 年411篇(见图一)。

2.充分依托自媒体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普法工作议题设置,依托法院自媒体新闻平台、门户 站、官方微博、 公众号及户外  d显示屏等自有平台,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的同时,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年至 年制作相关普法新闻40期, 年至 年 平台发布普法信息1245条,累计推送 万余人次。  中院 公众号被评为" 年度全国法院优秀 公众号"。

3.积极与媒体合办专栏,发布普法案例。  中院与多家媒体开办法院专栏,对有较强普法意义的案例在《  法制报》《  日报》《政法专刊》进行专题报道。在   《微民生》直播间就普法内容以访谈的形式进行宣传。组织两级法院与电视台联合录制《今日开庭》《今日执行》《正在行动》等法治宣传栏目。 年以来,两级法院在影视合办栏目中播出的普法案例数量大幅增加(见图二)。

4.坚持新闻发布制度,提高集中宣传效果。坚持优秀案例新闻发布制度,每年将两级法院评选出的带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典型性的优秀案例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启示、指引、规范和教育功能。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毒品犯罪等典型案例。将每年公布的典型案例集结成册,目前已经公开出版11期普法书籍《法官说法》。 年以来,  中院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87次,及时公开典型案例,提高了集中宣传效果。

5.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做好专项法治宣传。一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宣传工作。两级法院就"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宣传工作, 年度在国家级媒体发稿270篇,省级媒体发稿926篇,市级媒体发稿1341篇(包含报纸、电视、 络及新媒体)。在政务 站、官方微博、 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开设"基本解决执行难"专栏,刊发执行稿件662条,及时宣传执行工作动态、典型执行案例及取得的执行成果。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和限制出境信息,共播出31360人次。二是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中,两级法院在《  日报》《  法制报》《  日报》等纸质媒体发稿115篇,在  广播电视台《  新闻》《第一时间》、  广播电视台《  新闻》《沈视晚报》等栏目播出电视新闻30条,在中国新闻 、中国消费者 等 络媒体广泛宣传。两级法院共计发布相关信息838条。

6.主动满足司法需求,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两级法院近两年来组织青年法官担任法治辅导员,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深入到大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赠送法治宣教图书等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两级法院每年邀请40余所学校的万名学生走进法院,通过观摩庭审、法官以案释法等活动方式,指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官深入走访金融机构、企业、社区和农村,送法上门。在节假日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一线法官在市府广场、志愿者服务广场、社区服务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面向社会普及法律。

二、存在的问题

1.法治宣传人员更迭频繁,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有些专门从事法治宣传工作的人员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发展趋势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少数基层法院的机构人员配置不到位。仅有个别基层法院设立了相对独立的法治宣传机构如新闻局,大部分基层法院都由政治处负责法治宣传工作;在人员配置上,由于人员分类管理之后,行政人员和部分司法辅助人员很难进入法官员额,影响了年轻干警从事法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吸引青年骨干;个别法院未配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或者由少数行政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由派遣人员承担,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工作熟悉程度较差,同时,派遣人员相对缺乏审判实践经验及对法院全局工作的认识,很难在法治宣传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法治宣传设施较为陈旧,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少数基层法院缺乏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资金物资保障和投入。有的法院很少投入资金和物资,存在以保障资金短缺为理由消极应对各项法治宣传工作的现象,个别法院很少在与电视台合办栏目中播出普法案例;目前15个基层法院中有3个法院专门招录了具有摄影摄像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并配备了专业摄影摄像器材,还有3个法院配备了专业摄影摄像器材,但未配备固定的专业人员,其他基层法院有的法治宣传设备仍停留在只有相机的水平,个别基层法院仍存在由工作人员用手机拍摄宣传资料的情况;大多数基层法院还没有建立法治宣传资料定期存档留存机制,也没有配备相应的大容量存储设备,导致资料查找困难,在制作各类法治宣传片、宣传册时历史资料匮乏。

3.法治宣传理念较为保守,创新意识亟待加强。少数基层法院把法治宣传单纯作为完成法院"面子"工程的手段,仅停留在传统媒体宣传层面,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度不够。少数基层法院的法治宣传方式和宣传平台不够多元,客观上存在局限性,往往仅在法院官 和 平台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多为转发权威媒体的消息, 内容较少或 制作较为简单粗糙,不利于吸引公众关注;除了两级法院与省、市广播电视台联办的《今日执行》《正在行动》等执行栏目外,在电视媒体及 络上宣传的其他普法内容较少,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探索较少。

三、对策建议

1.重视法治宣传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深化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关注法治宣传工作重大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把握"九个坚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抓好各项法治宣传工作部署落实。二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完善人力 配置。鉴于内设机构数量的限制,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成立固定的法治宣传组,专门配备具备宣传能力和技巧的法治宣传人员,选派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综合协调能力出色的人员从事法治宣传工作,可以尝试由审判经验丰富但未入额的老干警专人主抓法治宣传工作,优秀青年干警相对固定期限轮岗,吸收有摄制经验的派遣人员加入。

2.完善基础设施配置,构筑法治宣传平台。一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及时配备法治宣传所需设备,如摄像机、照相机、超大存储器及影视编辑设备等。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建设法院普法直播间,从内部选拔主持人,录制讲解普法案例,利用官 、微博、 、立案大厅  d大屏幕、楼梯间播放器等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二是丰富法治宣传形式,适当引入外包机制。鉴于目前法院专业摄影及新媒体法治宣传人才不足的现状,为及时开展工作,可以将重大的法治宣传片、宣传册、 等制作工作委托相关专业制作公司有偿制作,或者引入专业人才,对法院法治宣传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和培训,提高普法宣传能力。

3.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方式。一是加强与传统媒体合作,增设法治宣传专栏。从近五年  中院平面媒体的发稿数量看,存在一定程度减少的趋势,这与传统媒体缩减纸质版面,向新媒体转型的背景密切相关。如需加大宣传力度,可探索增加与传统媒体共同开办法治宣传专栏,着重提高普法栏目中讲述司法案例的比重,以讲故事的形式进行普法。二是增加法治宣传 内容,以自媒体带动传统媒体。在法院内部建立法治宣传通报机制,各部门在重大案件审理、重要举措出台、重点普法活动之前,事先通报给宣传部门,制定法治宣传预案,通知媒体参加,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法院自有平台发稿和传播迅速的特点,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一些人民群众因为不了解真实情况,对一些司法案件误信误传的时候,更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地认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维护法院的司法形象,并依托自媒体带动传统媒体宣传。三是拓展宣传形式,做客直播间普法。可以把普法工作与公众兴趣点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 络直播的优势,扩大普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探索法治宣传的创新和优化,通过加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扩大普法受众面,推动群众遵法、学法、守法和用法,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法治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出自:

请保留,谢谢!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放眼天山南北,自治区党委为各族人民清晰勾勒出法治新疆蓝图:“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今,法治的力量正浸润人心,一场场依法治疆的生动实践正在新疆大地蓬勃展开,并向纵深推进。

依法治疆成全疆共识

2014年11月25日,新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号角吹响。这一天,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在审议通过《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后胜利闭幕。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多元文化地区,许多问题相互交织、复杂敏感。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会有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社会问题的有力武器。依法治疆对于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上已然树起一座新的里程碑;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方略,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新疆的具体体现。在2010年,自治区党委提出“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理念,并将其作为治疆理政的重要遵循。

我们欣喜地看到,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族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这些举措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进程中,自治区党委不仅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还努力强化法治思维。以此为带动,全疆各地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治疆不断取得新成效。

顶层谋划布局,全面部署发动。如今,新疆依法治疆实践不断探索,依法治疆步履铿锵有力。各族人民正在自治区党委的带领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自治区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依法治疆蹄疾而步稳

历史一再证明:越是维护稳定的任务艰巨,越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凸显依法治疆。而依法治疆,既要有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更需要统筹协调、务实推进。

2014年1月,自治区党委对法治新疆建设提出要求,并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新疆建设纲要》着手起草。

2014年11月,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此,法治新疆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事实表明: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己任,一直殚精竭虑地统筹谋划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工作。

2010年8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首次提出“一反两讲”理念。自此,“一反两讲”被自治区党委确定为维护新疆稳定工作的指导方针之一。结合实际,这几年新疆各地运用宣讲团、宣教队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教育活动。

近几年,自治区党委紧锣密鼓地制定32条维稳措施、24个方面维稳硬招实招,开展“破团伙、打三非、严管理、强基础”等重点工作,尽可能地将各种犯罪活动消灭在未发之时。

2012年11月26日,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十八大精神专题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要落实到八个方面时,提出“要落实到依法治区、以德治区、综合施策上来”的理念。这是依法治疆进入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

“善弈者谋势”。现在,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中三大板块、十个部分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地各部门正认认真真讲法治、扎扎实实抓落实,严格责任,蹄疾而步稳地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实践。

依法治疆落地生根

依法治疆涉及面广,必须重点突破。从新疆实际出发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提出“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到围绕平安新疆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疆……近几年,一个个科学论断,一项项创新举措,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实践行动全面展开。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是新疆近年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有益举措。尤其是2012年,新疆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化解联动工作,成功调解近18万件各类纠纷;建立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止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作为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依法治疆包括立法、普法、行政执法等各环节。其中,普法是基础。近年来,全疆各地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如火如荼。各地自上而下层层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健全并落实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机制,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同时,广泛开展送法进工地、进厂矿、进车站、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送法活动,努力提高人们尊法守法的自觉性,法治的力量越来越浸润人心。

法治建设是一个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新疆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正确实施。各地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现在,法治新疆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天山南北深入推进。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校园本是我们读书学习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可以结交良师益友;在这里,我们可以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但却因为校园欺凌这一不良行为,而时常打破校园原本的宁静。为增强学生防范校园欺凌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构建和谐校园,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红塔区中小学万名师生同步观看了“反校园欺凌法治进校园线上公益讲座——向暴力说‘不’”。

在讲座中,老师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及校园内外的鲜明案例,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和防治对策等。同时,让我们充分了解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明白了“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的道理。

通过讲座,我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是校内校外学生之间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受害者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可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类。直接欺凌包括肢体和语言欺凌,间接欺凌指通过某种中介,如网络实施欺凌。

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矛盾和摩擦,如果我们都能宽容以对,矛盾和摩擦就不会进一步升级为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所以让我们彼此多一点宽容,少一点狭隘和计较。

校园欺凌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欺凌同学不仅会对其造成身体伤害,也会造成心理伤害,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因此,当我们遇到校园欺凌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到底是应该袖手旁观还是见义勇为呢?通过本次讲座,我了解到作为旁观者,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或拨打报警电话,寻求警察的帮助。如果被欺凌了,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当欺凌发生时,我们应该保持镇定,向周围大声呼救,把旁观者变成保护者。当欺凌发生后,我们应该将校园暴力事件告诉家长和老师,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作为欺凌实施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且在自己的人生履历上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影响日后生活、就业。

我真心地希望学校能多举办类似的活动,让我们通过讲座学习知识,让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远离校园,让校园成为学生们真正安心学习、交友的乐土!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八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描写法治四川典型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九

儿时的天空是一块无瑕的玉,有天的蓝,草的绿,充满着梦想与渴望,但那颗天真的心,却丝毫没有发现,法治环保已悄然来到身旁。

站在幼儿园的大门外,少不了父母的叮咛:“要听老师的话,遵守纪律。”到了幼儿园又听到老师的提醒:“小朋友要遵守课堂纪律。”到了公园,那随处可见的标语又让我那天生顽皮的心得以平息:“爱护花草树木”“请不要乱丢垃圾”“爱护公共财产”……就这样,法治环保一步步地走进我的生活,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陪伴我成长。

上了小学,我终于明白了那个叫做“法治环保”的东西,虽然没有很具体的定义,只是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人应做到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那一条条的规定,便成为了我严格要求自己的规章。在学校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家里孝敬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正因为遵纪守法,让我变得更加优秀。

突然间,我发觉“法制”是多么神圣的一个东西,我拥有的这一切,不正是“法制”所赐予我的吗?在我成长的时刻,我慢慢地走进社会,去了解法治。

十五岁花一样的年纪,在我的身边,一个少年开始了弃学经商的道路。

他,跟随他的亲朋加入了伐木求财的队伍。开始盗采林木进行没有计划的盲目采伐。随着雨季的到来,爆发了山洪,摧毁了下游的村庄,造成了人员与财产的重大损失。因而他及他的亲朋们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盲目从众的心理正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不应具备的。在砍倒一棵棵树木的时候,他却忘却了自己所学过的法律,他忘却了《环境保护法》里的禁止乱砍滥伐树木的规定,他却忘却了乱砍滥伐所带来的后果。他忘却了法律会制裁他。最后,还是逃不过法律的法眼,受到法律的严惩。

所以我们青少年又能做些什么呢?我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

2.积极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

3.向有关部门举报破坏环境且不听劝阻的行为

4.坚决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

因而,法治环保,就在我们身边,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法治环保,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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