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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 成功化解矛盾(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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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 成功化解矛盾(9篇)
2023-01-11 05:01:28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各村(社区):

根据中央及省、市、县部署要求,镇综治委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坚决防止重特大刑事案件。

  对本辖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化解。重点对五类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化解、稳控。

  (一)各类对社会不满、行为反常、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以及需要教育帮扶的特殊人群等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包括中央“三办一部”交办的长期滞留北京上访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以及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

  (二)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合同债务纠纷、房地产开发等涉众型经济纠纷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问题;

  (三)因征地拆迁、民工工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学校

意外伤亡事故、环境污染、物业服务等可能引发突出纠纷的问题;

  (四)因资源权属纠纷等可能引发群体性纠纷械斗的突出问题;

  (五)其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的突出问题。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11月20日前报镇综治办。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逐案进行核实排查,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纠纷要按照三级预警明确预警等级。矛盾简述的内容应包括矛盾纠纷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起因、影响等,化解情况应包括化解措施、处理结果、趋势预测等。要将有关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到镇综治办,再由镇综治办将其录入到全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

  (二)调处化解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突出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实行“一个案件、一套化解方案”,明确包案领导和化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调处、稳控工作。

  (三)总结经验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对本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也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各种新矛盾、新问题的方法、途径。各村、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2016年3月15日前报镇综治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

动,是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新昌建设的一项具体举措。各村、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切实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完善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机制的作用。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各村、各社区要对属于本地、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认真解决,不容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要注重源头预防,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决策不当产生新的矛盾。

 (三)转变作风,依法办事。要把专项行动与反“四风”回头看、“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紧密联系和服务群众,扎扎实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法治轨道上做好群众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镇综治办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领导不重视,排查不深入、调处不得力、治理不见效,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对引发重大非正常上访、酿成重大治安问题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查究领导责任。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维稳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维护稳定,公司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维稳工作力度,成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对机构适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职责,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稳定工作。

(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公司信访工作分片包干,负责所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各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对重点案件包案处理,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强化信访预警机制,加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排查,及时化解和消除公司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针对公司信访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一)上世纪80、90年代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的群访和个访。

(二)企业下岗职工、企业遗留问题引发的群访和个访。

(三)与企业有劳资纠纷的人员个访或闹访。

(四)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访。

(五)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个访。

(六)60年代精减下方人员的群访、个访和闹访。各单位要着力做好以上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定处理办法。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定期对存在的上访苗头和隐患进行排查化解,坚持预警通报,加强跟踪督办,努力把苗头隐患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等重要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做到及早发现、及时稳控、处置有效,以避免造成不良政治影响。

确保正常工作2

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就维护公司稳定,处置应急群访事件,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各方。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从稳定大局出发,共同协调处置信访维稳问题。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要求,明确分工,区分责任,协调配合,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坚决防止因推诿扯皮、各自为政而贻误时机。

3、重在疏导,防止激化。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聚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以说服教育为主,以恢复秩序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做好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升级或形成对峙。

4、反应快捷、依法处置。始终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原则,慎重选择处置时机,综合考虑事发原因、地点、参与人员等情况,因事、因地、因人施策,灵活快速依法处置。

3

(二)职责分工

1、对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和个访事件,责任主体要随时到场、随时处置。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各单位信访主要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组织人员迅速将上访群众带离。凡发生5人以上群体性上访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组织对重大事件的处置。要在坚持“明确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原则上谁主管、谁负责。

2、有关上访事件处置责任主体的确定和稳控化解工作责任:

(1)凡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企业改制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被企业除名人员、与企业有劳资纠纷及60年代精减下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待遇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分管劳动人事的部门负责接待,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工程结算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上访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接待,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4)工程质量投诉案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处理。

(5)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分管合同和招投标部门负责处理。

(6)家属院有关问题投诉及纠纷、上访,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处理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对于部分利益群体上访问题,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掌握政策、了解情况、摸清底数,随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处理进展情况。凡发生群众集体上访,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到场,组织协调、妥善处置,全力做好上访人员的现场处置和稳控工作。

2、进一步落实有关群体上访问题处置责任主体的责任。处置有关群体性上访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对群体性上访问题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提出处理意见。

(四)善后处置制度

重大事件平息后,要跟踪落实善后工作,向群众做出的承诺要尽快兑现;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应该讲清楚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并向地方信访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要及时向群众了解情况,摸清思想动向,及时发现新苗头、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各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必须在一定时限内基本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对未能实现息诉息访的,必须把人员稳控在本单位,确保不发生群体性进京和到省、来市事件。具体任务是:

(一)对信访人反映问题属于合理诉求的,要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加快进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使信访人员息诉息访。

(二)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基本属实,且有一定道理但无处理的政策依据,信访人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可通过社会救济、低保补助和扶贫帮困的方式进行化解。

(三)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要求过高,不服处理意见,在认真审查处理意见是否到位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澄清事实、解疑答惑、教育引导和沟通协调工作,或通过上级

有关部门举行信访协调会的方式,共同做好信访人的疏导教育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四)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工作措施到位,信访人仍有上访苗头的,要明确稳控责任人,制定严格的稳控措施,确保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人不再进京、到省、来市上访。

(五)对缠访、进京、到省、来市滋事、封门堵路、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人员,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固定证据,讲究策略,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依法处置。

(一)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抓好稳定工作,切实加强处理群体性上访问题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要以集中处理赴省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重信重访工作,强化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新的问题发生。要按照“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全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二)建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的工作制度。各

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接访、下访、约访群众,要做到每月最少1个工作日开展接访、下访、约访活动,重点协调解决本单位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疑难信访问题。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要做到随访随接,就地处理,并回访处理结果。对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安排人员陪同信访人到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诉求。

(三)建立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安排一次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调研,建立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制度,公司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开展各种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信访案件处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四)建立维护稳定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工作档案,对各类案件进行分类并登记造册。重点对信访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单位等及采取的处置办法和措施等重点进行记录。每季度对信访档案进行梳理,防止案件重复发生。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实现县交办的信访积案xxx%办结,信访人员撤底息诉息访,确保上访人员不再发生进京、省、市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的目标。

(一)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二)坚持依法息访、力求成效。

“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认定交办阶段(x月x日至x月xx)。局信访办根据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帐,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处理化解阶段(x月xx至x月xx日)。针对信访积案制定化解方案,x月底之前与信访人见面一次,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三)审理结案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县联席办的信访积案办结后,按照案件上报材料的“六有”标准,即有基本案情材料、交办案件台帐及交办函、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的文件或纪要、包案领导签字的查办报告及相关材料、答复信访人的书面材料和回访材料、目前采取的稳控措施等。对已有复查复核意见的信访积案,要建档造册,逐级上报,并与化解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搞好衔接,统一答复口径,做到以后不登记、不受理、不交办,但应当做好相应的疏导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县联席办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要求对积案化解工作进度向县联席办、信访局定期报告。

(二)讲求方法,措施得力。集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要在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的基础上,把问题和矛盾真正解决,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而不是对信访积案再走一次程序。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积案以及当前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分健全“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工作督查制度,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全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情况通报》〔abc政法电(2019)52号〕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二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综合化解”的总体思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性,树立“人民调解人民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到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形成人民调解上下贯通、普遍覆盖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是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确定的三大活动之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百日行动”再安排、再强调,措施再加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督导,坚持部门联动,着力在预防、排查、化解、管控等方面整体发力,最大限度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及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极端案事件发生。

(一)持续开展排查。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在首个“百日活动”大排查、大化解基础上再进行深入全面排查,要把高危人员和特殊群体的底数摸清,登记造册。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焦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面做好化解。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隐患。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

结合区委办公室印发的《abc回族区“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对重点信访案件和人员及三年以上不停访息诉的信访老户,两次以上赴京、赴省非访、到市以上集体上访;长期难以化解的“钉子案”、“骨头案”;赴京到省、市长期滞留访人员;赴京到省、市集体上访、结伙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和缠访闹访的案件和人员;有过极端上访行为或有极端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楼盘、僵尸企业、征地拆迁等集体上访案件;

各级主要领导要带头分包,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确保案结事了。

(四)深入开展“零命案”创建活动。

认真开展“零命案”乡(街道)、“无刑事案件”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睦家庭”创建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引发命案的苗头性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3人以上命案的发生。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区委政法委决定,从7月22日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二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应排尽排,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及时化解,消除隐息。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办事处、汴东产业集聚区、区直相关单位要同我区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信访维稳百日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一同督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完善措施,加强保障,狠抓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部门联动。

要统筹社会力量,组织公安、司法、法院、信访、妇联、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化解。建立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化解率”,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形成多元化解的合力。

(四)严格责任督导。

认真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行动期间,区委政法委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化解不力的,严格实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责任措施,并将本次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本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凡行动期间仍发生多人死伤恶性极端案件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近年来,“防控金融风险”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词,位列“三大攻坚战”首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已成为县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识,如何打好这一战役,防控县域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关键。

一、对县域政府性债务的认识

近年来,政府性债务在推动县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地方政府性债务作为地方政府的资金筹措手段,目的是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在自身财力不能满足其需要时,借助政府信用,向金融组织或社会法人、其他组织进行举债的行为。而债务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会助跑经济,另一方面它又会因为对它的依赖性而产生一系列的风险。政府性债务风险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值得深思。

(一)县城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现状。

政府为什么要举债?归根结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城镇化需求和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所致。尤其是县级城市是国家城镇体系中最基本的单元,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处在城乡结合的连接点,人民群众对城镇化建设的需求最为强烈。而县城相对税源较少,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地方政府只有依赖举债,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民生事业的进步,从而拉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举债热席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逐年增长,尤其是县级城市,一些政府秉着不举债就是吃亏的理念,大行举债的现象逐渐蔓延,债务存量规模不断增大,巨大债务导致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不断涌现, 如何防范和化解风险成为了举债热后的一大遗留难题。

(二)县级政府大行举债的原因。

近年来, 举债发展县域经济已经成为各县区非常普遍的现象,县级政府的债务杠杆率越来越高,债务越来越多,县级政府为什么普遍大行举债?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1、财力有限,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资金缺口大。县域经济竞争激烈,投资、消费两架马车动力不足,大量的人力成本、配套资金的配置、创建活动的开支、城镇化建设等压力重重,为抢占发展机遇,各地不得不通过逐年投入大量资金来加快发展,不可避免带来负债。

2、制度滞后,政府债务管理随意性大。从中央到省、市,没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成熟的债务预警、管理、监管、评估机制,给予了地方政府非常宽松的自由裁量权。各级政府举债搞建设、举债购买服务在全国上下成为常态,政府举债基本依靠自我约束,

3、监管乏力,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民众监督都未建立常态的监督机制,约束效力十分有限。近年来,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为政府背书,甚至违法为政府举债融资作出承诺或者担保等决议。在各方面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下,各种各样的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在监管空白地带肆意运作,不断膨胀。

4、gdp唯上,政绩观出现偏差。事实证明,举债发展确实能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刺激gdp的增长。一些领导干部瞄准了这一“红利”,忽略了风险、无视隐患,大兴举债,给项目穿上更华丽的外衣,让购买的服务更加高大上,将大笔举债而来的资金不计成本的投入到一些面子工程,创造政绩,积累升迁资本。

(三)县域政府性债务的特点

除了政府性债务的普遍特点以外,县级城市政府性债务还存在一些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幅迅速、规模巨大。在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大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性债务仍呈增加之势,普遍规模巨大。二是举债无规划,投资随意性大。部分县级政府性债务年初没有制定计划,或随意变更计划,清偿无规划,项目建设没有严格的认证和科学决策。三是使用效益较低。举债资金的使用效益普遍不高,财政无能力安排偿债准备金,偿还债务的来源存在不确定和不稳定性。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负债多、收益低。大量的借款用于新城的开发建设和工业园区的整体发展,比如新城城区道路建设、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园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这些投入都难在短时间内产生效益。

二、县域政府性债务带来的影响

(一)积极作用

近年来,不可否认,地方政府性债务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弥补了地方财力不足的硬伤,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生事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是城镇化水平提升。许多城市在近五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县城,随着休闲、娱乐、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都不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二是民生不断改善。随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的不段投入,经济的活跃度增强,就业岗位明显增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文化设施、体育健身场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公园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廉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性措施不断升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三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通过政府举债融资,地方财力明显增强,在促进财政收支平衡、增加财政收入,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负面影响

1、内部驱动力削减。长期靠融资拉动经济,“借旧还新”的模式循环,获取短暂的收益,长期来看,足以影响政府的基本宏观手段,从而限制了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滋生腐败。近些年,随着政府性债务的增加,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越来越多,其经济大权与政府机关的职权交集捆绑,平台公司负责人权利较为集中,监管体制的不完善给腐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将举债当作任意挥霍的通行证,

在举债中坐收渔利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融资平台负责人纷纷落马,腐败现象频发。

3、导致信任危机。政府长期举债,只能依靠微薄的财政收入,甚至许多县城偿债来源主要来自土地财政,过高的地方债直接推高土地和楼市价格,种种现象,容易让公职人员陷入恐慌,更为严重的是逐渐失去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极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4、诱发经济和社会风险。当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得不到有效的防控和化解,必定引发一系列的财政风险,甚至经济风险,从而危及社会稳定。

三、发挥人大优势,着力防化和化解县域政府债务风险

过去的一段时间,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管中长期处于初级摸索阶段,作用发挥十分有限,甚至长期处于缺位状态,这是由历史原因、自上而下监管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以及县级人大对政府债务认识局限等原因所致。近几年来,县域经济发展开始面临新一轮的下行压力,大规模的地方举债,偿债压力尤为凸显,各县级政府是否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是否能够解除债务风险,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鉴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属性,有必要发挥人大的优势,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一)强化实质性监督,对债务风险进行全面把脉。

县级人大在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中,应由过去的程序监督转变为实质性监督,切实担当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1、列入重大事项,开展实质性审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将政府举债规模、结构、使用、偿还以及计划情况作为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一项重点内容,对这块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提出意见和要求。

2、纳入工作要点,实现常态化监督。人大常委会可将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进行面上的全口径调查,听取和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政府投融资公司经营收支和管理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等内容,根据本市的实际,列入全年工作要点,通过采取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对政府举债的“借、用、还”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3、适时运用刚性手段,确保监督实效。在开展监督活动过程中,遇到政府性债务的一些重大问题上,适时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甚至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刚性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作用。

(二)强化机构的宏观把控作用,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督。

由于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普遍成立时间较短,在政府性债务的监督工作中可能存在工作范围广泛、专业力量不足,知识储备还不强的问题,因此,建议县级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成立,由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财政经济服务团等专业人士、以及有经验的人大代表组成的政府性债务跟踪监督小组,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督,真正发挥人大监督的效能。具体做到:

一是建立政府性债务情况台账。要求政府的相关机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人大政府性债务监督小组,及时建立政府性预计的贷款计划、债务余额变动情况、本年度的实施项目、贷款计划调整、还贷计划等为内容的台账,以便人大常委会随时了解政府债务情况。

二是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相结合。对政府性债务的进行提前介入,就其合法性、成本分析、效益、偿还计划等进行研究和审查,强化债务管控;督促政府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参与各项调研、视察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监督,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的跟踪监督。对政府举债建设的项目进行多方位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有序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止损。

四是多渠道普及人大代表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知识。加大组织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人大代表预算审议解读能力和风险防控相关知识储备。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引导人大代表和公众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全方位规范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和监督。

通过前期的探索,认真总结,仔细研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报批程序,明确规定人大审查决定的必经程序,对规模、数量以及财政保障机制和措施进行细化;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和重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健全债务管理激励和防控机制,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1*年度工作措施如下。

我所根据辖区内7个行政村调解委员会队伍实际,组建完成了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并在1月5日会同牛头店司法所对21名矛盾纠纷调解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着力排查化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坚持注重预防,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区民警认真执行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排查的范围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2、强化矛盾纠纷的调解责任者,将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根据谁的责任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包办制,各责任区民警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有效

地进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限办时间,做到矛盾不化解不销帐,问题不解决不结案。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整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上的作用。

4、进一步强化非正常越级上访应急处置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过程中,当事人由于对相关部门的处置结果不服或出于某种目的,出现非正常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闹访、静坐等情况发生时,派出所领导及责任区民警,在接到相关情况报告后,务必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及时赶往现场,做好安抚、化解、劝返工作,负责将上访群众劝回,平息事态。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排查环节。对本辖区重点问题、重点人群的排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治理。二是抓好调处环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矛盾,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防范环节。充分发挥村民调解会、治保会和治安联防队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

主题化解矛盾再创佳绩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于xx年3月28日上午,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在乡政府二楼大会议室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党委书记杨贵银,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任新育、政府副乡长黄河、派出所所长余治军、司法所长周希智等。

会议上,周所长对春节收假以来全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作了总结和汇报,党委书记杨贵银和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韩旺军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与会的其它同志都分别做了发言。

现纪要如下:

会上周所长对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了了详细汇报,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其中本月排查 13起,全是司法所协助村委会调处成功。

这说明了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良好的势头,稳步推进,切实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中,做到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的要求。

韩乡长强调,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领导,强化体制,领导是一个组织的核心,体制是一个组织的轮廓,核心不明,轮廓不清,怎么能成一个齐心协力的集体;其次掌握工作的方法,以智取人,焦头烂额,忙来忙去,白白浪费了时间,劳而无功;最后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氛围,让群众掀起学法的热潮,提高公民的学法意识,用法技巧。

确保虎洞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共虎洞乡委员会

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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