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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配电柜实训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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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 配电柜实训心得体会(5篇)
2023-01-11 06:15:18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购电人(甲方即大用户):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2]的 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售电人(乙方即发电企业):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 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 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 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发电厂,装机台数为 台,分别为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计量点:指经甲乙双方及输配电服务方确认的本合同中直接交易购售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2合同电量: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电量。

1.1.3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5不可抗力(视情况选择适用):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3]。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2.1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1 按照本合同购买并使用乙方提供的电量;

3.1.1.2 获得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及调整信息;

3.1.1.3 与乙方协商制订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电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3.1.1.4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1.1.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

3.1.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1.2.1 按照国家有关用电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

3.1.2.2 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用电负荷、用电计划等信息;

3.1.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1.2.4 向乙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3.1.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直接交易电量电费、违约金和赔偿金。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的权利包括:

3.2.1.1 获得甲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信息;

3.2.1.2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2.1.3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直接交易电量费用、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 乙方的义务包括:

3.2.2.1 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电量;

3.2.2.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2.2.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3.2.2.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2.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6 向甲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第4章 电能交易及辅助服务

4.1 甲乙双方同意,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从乙方购电总量为 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购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合同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 兆瓦(mw),最小负荷 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 兆瓦(mw)。

4.3 由于甲方原因,预计本合同约定的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发生变化,双方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系统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月度间计划滚动平衡。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无偏差。

4.4 违约电量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占第4.1条约定的合同电量的比例低于97%,则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4.5 乙方辅助服务按照《 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提供。

第5章 供电方式

5.1 双方经协商同意

5.1.1 [ ][4]通过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

千伏(kv) 线路供电。

5.1.2 [ ]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已有 千伏(kv)

线路供电。

第6章 电能计量

6.1本合同电量以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已签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准(详见附件二)。

6.2本合同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7章 交易电价与电量结算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一,网损电价按附件一电价执行。

7.2 电网的输配电价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外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7.3 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7.4 月度甲乙双方直接交易电量结算按如下方式计算:

7.4.1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大于等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103%;

7.4.2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小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甲方月度用电量;

7.4.3 乙方按照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结算。

7.5 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清算按如下方式进行:

7.5.1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小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乙方年度上网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2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3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直接交易电费=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2 双方协商同意[5]:

8.2.1 [ ] 甲乙双方直接结算。

8.2.2 [ ] 甲乙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8.3 若采用8.2.1条方式结算,则结算流程如下:

8.3.1甲方预付电费,双方协商预付周期,余额低于该周期预付电费的25%时,乙方负责提醒甲方续费,如余额为零,乙方不再继续提供直购电量,直至甲方恢复续费,由此产生的年度电量偏差视为甲方原因产生的偏差。

8.3.2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1条确定的电价,根据直接交易计划,以 日为周期向乙方预付电费,次年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电费后,向甲方开具《预付电费收据单》,并传真给甲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6]。

8.3.3 双方委托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出具结算电量数据。

8.3.4 乙方应在收到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结算电量数据后,对直接交易电量在2个工作日内准确填制《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并传真给甲方。

8.3.5 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修正后,乙方将修正后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7],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

8.3.6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给甲方。甲方收到正确无误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 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开具的上一周期《预付电费收据单》原件。

8.4 若采用8.2.2条方式结算,则相关约定在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8]。

8.5 存在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电费结算和支付。

8.6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和网损电费的结算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8.7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合同双方提供的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甲方: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 ;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

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9.1 合同变更与修改

9.1.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9.1.2 合同期内,如甲方用电需求计划超出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能满足甲方需求,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电量,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9.1.3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购售电义务,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9.2 合同转让

未经电力监管机构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或部分转让合同电量[9]。

第10章 合同违约和解除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违约的处理原则

10.2.1 违约方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支付违约金、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该方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对于4.4条中的违约电量,责任方按 元/千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违约电量× 元/千瓦时

10.4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

10.5 除另有规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将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 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6 合同解除

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未及时支付或预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得到纠正;

(2)乙方持续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电;甲方持续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

(3)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0.7 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11章 不可抗力

11.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1.1.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1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1.1.3 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1.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因此而扩大部分的损失。

1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则双方首先应努力调整当年余下的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1.5 不可抗力造成的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报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0]: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与期限

14.1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 双方已与有关电网企业签署《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合同号 )[11];

(2) 本合同相关的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电监会等单位审定;

(3)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已向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

14.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15章 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直接交易购售电量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本合同附件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5.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5.6 本合同签订后,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已经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监管机构协调。

15.7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5.8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本合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送有关部门备案清单如下:送 电力监管机构[13], 2 份;

送___________________ , 份。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 实习目的

1、 目的和意义

对于机械专业的学生来说,电工电子是很重要的一门学科,在机械设计中往往离不开电子电工。本次电工实习的目的是使我们对电工工具、电器元件及线路安装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了解一些初步的线路原理以及线路图安装、调试。培养和锻炼我们的实际动手能力,使我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地结合,为以后的巩固以前所学的电工电子知识,也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工电子的技术也不断改进,越来越方便人们的工作、设计要求,。例如电路的组装、焊接技术的改进,使得电工电子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预见,未来其对社会建设必将贡献更大的力量。

通过安全用电教育、照明电路安装、焊接训练等实习,我们要初步掌握和了解一般的电工电子工艺技能,了解相关产品的生产和工艺过程,培养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项目实习,为以后的电工电子技术进一步学习打好严实的基础。

二、 实习内容

实习项目一:安全用电

在电子实验中要用到电,甚至是高电压,所以安全用电是每个技术人员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和学习的。 触电及其防护措施

1、触电的种类分为电伤及电击。 2、影响触电造成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有电流的大小、电流种类、电流作用时间、电流途径、人体电阻等。

3、触电原因分为直接触电(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间接触电、静电触电、跨步电压引起的触电等。

4、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以及触电急救。

安全用电以及设备安全用电必不可少,我们用严格按照操作要求,细心谨慎,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完整。

实习项目二:常用工具的使用

本项目主要介绍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用途、规格及使用注意事项。熟悉和掌握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将有利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乃至保障人身安全。了解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的基本操作方法。

万用表具有用途多、量程广、使用方便等优点,是电子测量中最常用的工具。我们既可以用万用表来测电压、电流和电阻,还可以测二极管极性,这些都是很有用的。

使用万用表时,我们要选好档位,黑色笔头接在“com”插口中,红色笔头根据不同的测量需求接到相应的插孔中。红黑电笔接在待测电器件的端口,即可测量。

实习项目三:焊接训练

电烙铁是焊接的主要工具。要根据不同的焊接对象选择不同功率的电烙铁。焊接集成电路一般可选用 25 w的,元器件管脚较粗或印刷板焊盘面积较大时可选用45w 或功率更大的。在这个实习项目中,我们要熟悉电子焊接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手工焊接技术。

焊接的物理基础是“浸润”,浸润也叫“润湿”。液体在与固体的接触面上摊开,充分铺展接触,就叫做浸润。

锡焊的过程,就是通过加热,让铅锡焊料在焊接面上熔化、流动、浸润,使铅锡原子渗透到铜母材(导线、焊盘)的表面内,并在两者的接触面上形成cu6-sn5的脆性合金层。 1、印制电路板的焊接万用板上可进行单股、多股导线以及单股和多股导线之间的焊接,首先我们要分析电路,将各个元器件固定在板上,然后把通路焊接起来,只要两个发光二极管轮流发光,则表明电路焊接准确。在焊接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虚焊,否者电路可能不通。

2、led灯的焊接

首先用万用表检测led等是否正常,led灯长得一端为“﹢”,如不发光,则更换led灯。检查完毕后。在电路板上焊接led等,led灯“﹢”插入白色区域孔中,“-”插入黑色区域孔中。焊接方法和印制电路板的焊接相同。

焊接完led灯后,焊接变压电路版,最后组装起来,插入灯座,接上220v电源,led灯发光。如果不发光,检查led正负极有没焊反、检查led等有没虚焊、检查电路板上的导线有没有焊接好。

实习项目四:照明电路的组装

照明电路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根据使用灯具种类的不同,其一般可分为白炽灯、日光灯、高压汞灯和碘钨灯照明电路等。本项目主要介绍常用的白炽灯和日光灯照明电路,包含三个内容:简单的一灯一开关控制的白炽灯照明电路组装、日光灯照明电路的组装和双控照明电路的组装等。

组装电路时,注意火线、零线、地线的区别,严禁混淆地线和零线,更不能将两者接在一起,以免触电。

1、注意事项

(1)实验中严禁带电操作,连接线路时务必切断电源。

(2)安装完毕后先自查,然后必须经教师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接入电源。

(3)各部分和导线连接后,不允许有裸露的带电金属。

(4)火线、零线要分清,保持走线整齐。严禁火线与零线短接!

(5)实验完毕,务必在切断电源后,再拆除实验连接线路,恢复原状。

2、日光灯电路的组装

按电子镇流器的日光灯照明电路接线,电子镇流器的一端四根电线连接日光灯的两个线圈,另一端两根电线连接交流电源,具体要根据电子镇流器上印的接线图来连线。

3、双控照明电路的组装

(1)用万用表的蜂鸣档或电阻挡测量双联开关和白炽灯。

(2)按双控照明电路图连线。需要注意的是,开关应接在火线上。

实习项目五:一般室内电气线路的安装

在家居用电线路中,配置有电度表、小型断路器、漏电断路器等控制器件和低压配电箱。通过本项目的学习,我们要了解这些电气装置的功能,及掌握它们的安装方法。

(1)用电笔找出电源的火线(相线)和零线。

(2)电度表的安装:单相电度表的四个接线柱:1、3是进线,2、4是出线。进线1接相线,3接零线;出线2是相线,4是零线。 (3)漏电断路器的安装:应注意的是漏电断路器的进、出线必须按规定来接线,不能反接。如果接反,会导致电子式漏电保护器的脱扣线圈无法随电源切断而断电,以致长时间通电而烧毁。

(4)小型断路器的安装:本项目选用的是一位的空气开关,故接在相线上。 (5)漏电断路器在第一次通电时,应通过操作漏电断路器上的“试验按钮”,模拟检查发生漏电时能否正常动作,在确认动作正常后,方可使用。 (6)将白炽灯的控制开关合上,白炽灯发光。 实习项目六: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正反转控制

本项目采用交流接触器互锁的方式来实现鼠笼式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正反转控制。电动机、交流接触器的线路连接需经指导老师检查后,方能通电操作。

实际生产中的进退刀、升降架等,都是靠电动机正、反转两个方向的运动实现的。改变通入电动机三相定子绕组中电流的相序,即可使电动机改变旋转方向而反转。

实习项目七:plc的基本应用

本项目主要学习通过plc控制电动机的延时转动。

首先按电路图正确连接电路,然后给plc编程。注意:在把程序输入到plc时,要把plc打到”stop”档,输入程序时,如果卡住,要更改“com”。输入完程序后,将plc打到“run”档,然后就可以通过plc控制电动机的延时转动了。

三、 实习总结或体会

实习收获与体会

1、对电子工艺的理论有了初步的系统了解。通过电工电子实习,我了解到了焊接普通元件与电路元件的技巧、印制电路板图的设计制作与工艺流程、工作原理与组成元件的作用等,接受了电子工程师的基本焊接训练,这些使我的基本焊接技术、调试的能力得到初步的培养和锻炼,从而促进我对电工电子技术等课程的掌握有一个较全面的提高和知识能力的全面发展为以后的学习及毕业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2、对自己的动手能力是个很大的锻炼。实践出真知,纵观古今,所有发明创造无一不是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没有足够的动手能力,就奢谈在未来的科研尤其是实验研究中有所成就。在实习中,我锻炼了自己动手技巧,提高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做led灯组装与调试时,好几个焊盘的间距特别小,稍不留神,就焊在一起了,但是我还是完成了任务。 3、比较具体的收获:

①学会了怎样利用色环来读电阻,然后用万用表来验证读数和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再将电阻别在纸上,标上数据,以提高下一步的焊接速度。

②知道了哪些是整流二极管、稳压二极管、开关二极管、发光二极管;学会了怎

样测量二极管及怎样辨认二极管的正负极;测整流二极管时可以将二极管接到万用表的蜂鸣档,红表笔接正极,黑表笔接负极,测正向电压,若显示是0,表示短路;若显示1,表示开路或反向。

③学会了怎样利用万用表测量三极管的放大倍数,怎样辨认三极管的“b”、“e”、“c”的三个管脚。

推荐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计量点:指经甲乙双方及输配电服务方确认的本合同中直接交易购售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2合同电量: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电量。

1.1.3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5不可抗力(视情况选择适用):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3]。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2.1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1 按照本合同购买并使用乙方提供的电量;

3.1.1.2 获得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及调整信息;

3.1.1.3 与乙方协商制订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电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3.1.1.4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1.1.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

3.1.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1.2.1 按照国家有关用电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

3.1.2.2 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用电负荷、用电计划等信息;

3.1.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1.2.4 向乙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3.1.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直接交易电量电费、违约金和赔偿金。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的权利包括:

3.2.1.1 获得甲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信息;

3.2.1.2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2.1.3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直接交易电量费用、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 乙方的义务包括:

3.2.2.1 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电量;

3.2.2.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2.2.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3.2.2.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2.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6 向甲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第4章 电能交易及辅助服务

4.1 甲乙双方同意,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__________分,甲方从乙方购电总量为__________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购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__________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合同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 兆瓦(mw),最小负荷 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 兆瓦(mw)。

4.3 由于甲方原因,预计本合同约定的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发生变化,双方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系统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月度间计划滚动平衡。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无偏差。

4.4 违约电量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占第4.1条约定的合同电量的比例低于97%,则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4.5 乙方辅助服务按照《 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提供。

第5章 供电方式

5.1 双方经协商同意

5.1.1 [ ][4]通过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

千伏(kv) 线路供电。

5.1.2 [ ]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已有 千伏(kv)

线路供电。

第6章 电能计量

6.1本合同电量以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已签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准(详见附件二)。

6.2本合同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7章 交易电价与电量结算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一,网损电价按附件一电价执行。

7.2 电网的输配电价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外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7.3 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7.4 月度甲乙双方直接交易电量结算按如下方式计算:

7.4.1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大于等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103%;

7.4.2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小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甲方月度用电量;

7.4.3 乙方按照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结算。

7.5 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清算按如下方式进行:

7.5.1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小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乙方年度上网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2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3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直接交易电费=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2 双方协商同意[5]:

8.2.1 [ ] 甲乙双方直接结算。

8.2.2 [ ] 甲乙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8.3 若采用8.2.1条方式结算,则结算流程如下:

8.3.1甲方预付电费,双方协商预付周期,余额低于该周期预付电费的25%时,乙方负责提醒甲方续费,如余额为零,乙方不再继续提供直购电量,直至甲方恢复续费,由此产生的年度电量偏差视为甲方原因产生的偏差。

8.3.2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1条确定的电价,根据直接交易计划,以 日为周期向乙方预付电费,次年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电费后,向甲方开具《预付电费收据单》,并传真给甲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6]。

8.3.3 双方委托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出具结算电量数据。

8.3.4 乙方应在收到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结算电量数据后,对直接交易电量在2个工作日内准确填制《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并传真给甲方。

8.3.5 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修正后,乙方将修正后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7],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

8.3.6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给甲方。甲方收到正确无误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开具的上一周期《预付电费收据单》原件。

8.4 若采用8.2.2条方式结算,则相关约定在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8]。

8.5 存在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电费结算和支付。

8.6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和网损电费的结算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推荐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管理项目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及服务质量,特制定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全部机电设备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和值班,停送电由值班人员操作,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配电房。

2、配电设备由工程部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工程部值班员操作,非工程部值班员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

3、室内照明、通风保持良好,并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室内温度控制在35℃以下,墙壁配挂温度计。

4、建立运行记录,每天巡查、每月细查一次,半年大检修一次。查出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领导。

5、配电房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严禁超载供电。

6、经常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推荐配电柜安全事故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 电缆桥架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曲阜市华沁苑二期小高层 项目工程中的 电缆桥架 制作,由乙方承包。为确保工程按工期、按质量完成,本着平等互利、紧密合作的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双方协商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 强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2. 弱电桥架部分

标的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3.桥架配电部分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桥架供货产品必须经国家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与认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与标的及设计要求相一致。

2.电缆桥架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gb/t 1720-1993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64-1989 漆膜厚度测定法

3 .材料

(1).制造电缆桥架用板材应符合gb/t912、gb/t11253中有关规定。 注:所用板材由供需双方约定。

(2). 电缆桥架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规定。

(3 )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应分别符合gb/t 5780、gb/t 6170、gb/t 97.1、gb/t 93的规定。

4. 制造要求

(1) 电缆桥架的长度极限偏差

a) 当长度小于、等于20xxmm时,极限偏差为±2mm;

b) 当长度大于20xxmm时,极限偏差为±4mm。

(2) 其余尺寸公差按gb/t1804-v。

注:槽体宽度取负偏差,盖板宽度取正偏差。

(3 )电缆桥架表面平面度允差:

a) 热镀锌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平米不大于8mm;

b) 电镀锌或锌合金和喷涂桥架平面度允差每增米不大于4mm。 注:电缆桥架宽度不足一米者按一米计算。

(4 )通风孔:有孔托盘底部通风孔面积不得大于底部总面积的40%。

(5) 电缆桥架横档:梯级式桥架横档中心距不应大于300mm;横档的宽度不应小于30mm。

(6) 托臂自由状态时垂直度允差为1/100(上翘)。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应对所售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功能负责,在设计要求及合理的使用期限内(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检验合格之日起)乙方有义务对非甲方原因而产生的问题产品进行保修与退换,在安装完成前甲乙双方还应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每批主要部件应配有适当数量的标志,其内容可含有: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等;

产品外标志应清晰,同时应能反映产品基本信息;

产品包装应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伤,也可按甲方要求分类包装;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随包装的产品必备品、配件、附件、工具数量应齐全,保证所供产品能正常安装与使用。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损耗,结算数量应以现场实际接收数量为准,损耗品乙方负责自行处理。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付款_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乙方_________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1.交货方式: 货至工地后,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根据合同及图纸进行审核。(有甲方变更,以变更文件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华沁苑二期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把货备齐,根据甲方具体工程进度,甲方提报计划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乙方,乙方自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计划后供货至工地。

4.运 输:乙方负责汽运至工地现场指定位置,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装卸车,费用自负。

5.随货备品:乙方交货时需向施工单位及监理部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施工规范及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6.如配电箱需主管部门抽样检测检验,由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送样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相关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保证货物能按要求时间到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材料设备单价与约定不符,由乙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甲方拒绝接收保管,由乙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3)到货地点与要求不符,由乙方负责运至合同中指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甲方约定的数量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若现场实际需求大于清单量,乙方须甲方要求增量,并保持货物单价不变;

(5)到货时间迟于约定的供应时间,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6)所有进场货物必须在现场由双方点验合格方可接受,数量以实际收受数量为准,并应形成相关记录与凭证;

(7)部分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产品乙方除提供必要的生产证明、产品合格证、自检证书外还需按要求报送当地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复检。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和施工工艺的详细解释。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为含税不变价(税指进口税、增值税等一切税种),合同附件价格不影响合同价格。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按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调整合同以外,其它一律(包括进口设备汇率变动)不得调整:

(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

(2)因甲方实际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日起1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作为定金; (2)设备按约定日期运至工地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交房整体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质保期2年,余款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 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各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暂无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发生上述情况后,乙方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甲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期供货,假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供货,每推迟48小时,则扣乙方每个结算批次1.5%的货款作为赔偿,超过一周未能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选用供应商。

(1)、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2)、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全部退货,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由于甲方责任,违反合同拒收货物或不能及时支付货款,甲方失误而使乙方延期交货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2‰。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

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款总值的10%支付违约金。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二)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地方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__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__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同等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供货清单汇总表及报价明细表。 3.合同修改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甲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乙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4、成套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有乙方承担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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