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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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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七篇)
2023-01-11 09:27:16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榆林 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与乙方及其他第三方等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拟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公司),甲方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也是公司的实际股东,享有作为公司股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乙方除按照其自行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外,还是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根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公司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公司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式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甲方出资占公司股份 %。

二、乙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在公司章程中认缴的出资比例为 %,其中 %系代甲方持有股份

三、代持权利义务的分配

1、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由公司向甲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记录于股东名册;

2、公司设立过程中及设立后,甲方亲自履行与公司股东身份(公司设立前是出资人)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委托事项:甲方仅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代为履行本应由甲方作为实际股东而亲自履行的:向公司出资、委托验资、办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事宜,以及,当遇有紧急情况,或者甲方怠于履行,或者甲方接到公司通知、或者接到乙方通知后迟延履行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时,乙方为避免甲方利益受损而代理甲方履行相应的股东责任、承担股东义务或者享有股东权利,但是,甲方处理委托事项时,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四、委托事项的处理规则

1、如遇有紧急情况,乙方应本着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从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处理该项事务,但事后应及时向甲方告知;

2、紧急情况是指无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授权,且有关事务不立即处理将会给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3、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亲自进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任何第三人;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外授权处理事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责任,乙方如下行为如造成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及时的赔偿

(1)乙方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甲方交办的事务转委托第三人;

(3)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其中,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五、告知义务

甲方因本合同约定的股权代持关系,而不能亲自获悉公司的有关信息时,经甲方向乙方请求,可享有以下被告知权利:

1、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通过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希望了解的关于公司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展开尽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有权获知的公司信息,乙方应及时主动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汇报;

3、乙方作为一名善良管理人,所应尽到的,对其它与甲方股份行使权利及公司运作有关的信息的及时告知义务。

六、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另行授权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八、投资收益

1、甲方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因从本合同中所获得的名义股东身份,而享有这些投资收益;

2、甲方对公司所有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领取,领取遇阻时,经甲方请求,可由乙方代为领取;

3、乙方承诺将获得的投资收益,于代领后三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划转的,应按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九、协助处分甲方股份的义务

在甲方拟将自己的股份及与该股份相关的一切权益进行法律上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时,乙方均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和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

十、行为限制

1、乙方不得利用股东(名义)身份、董事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或)损害甲方、公司、公

2、乙方任何未经甲方授权或所进行的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行为,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均应全面、及时地赔偿。

十一、代持股份报酬

1、乙方因代持股份所应获得的报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以上约定的报酬之外,乙方不得因代持甲方股份、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事项而要求任何其他的报酬;

十二、代持股份合同的解除

1、在乙方仍为名义股东的情况下,经公司书面同意后,甲方或者乙方均可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如本合同对报酬有约定的,甲方仍应支付乙方代持期间的报酬,并承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的全部费用;

2、 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合同,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3、 如遇乙方出现法人资格终止,或者乙方被追索债务导致乙方代持的股权受限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十三、保密责任

1、未经一方同意,另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项向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利害关系人明示;

2、乙方应对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同意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航次租船合同确认书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与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和条件履行本确认书:

第一条承运船舶的规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国: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时间:_______________

船级: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船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净吨/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吨夏季干舷:__________米

总长/型宽:_______米/______米散装舱容/包装舱容:__________立方米/___________立方米

舱/舱口:_______/_______吊杆:__________二层甲板: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根据需要增加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和数量:[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__________公吨______[袋装或散装]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加或减少_____%,由__________[出租人或承租人]选择。

(b)___________立方米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加或减少_____%,由_________[承租人或出租人]选择。

第三条受载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条装货/卸货港:[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个安全港口。

(b)在________________港/_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个安全泊位。

第五条装货/卸货率:[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a)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公吨/___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除非已经使用(pwwdsh某uu)。

(b)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公吨/_________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即使已经使用(pwwdsh某iu)。

(c)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货港或卸货港]按港口习惯快速装/卸货(cqd)。

第六条装卸时间的计算:[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分别计算。

(b)装货时间与卸货时间合并计算。

第七条运费率:[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或(d)]

(a)包干运费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b)每____[净或毛]公吨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c)每____[净或毛]公吨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卸货费按班轮条件。

(d)每____[净或毛]立方米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负担装卸、堆舱及平舱费。

第八条运费的支付:[使用√标明选择(a)或(b)或(c)]

(a)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b)运费应于装货结束后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但至迟应在开舱卸货以前。

按照以上(a)或(b)已收取或应收取的运费,在货物装上船后即为出租人所赚取;不论船舶/货物灭失与否,承租人必须支付,无需返还,不得扣减。

(c)运费应于卸货结束后_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滞期费/速遣费:

滞期费/速遣费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于卸货结束后___天内结算,但出租人如有留置货物的权利,不受本条规定的影响。

第十条税费/规费/费用:

船舶/运费的税费/规费/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货物的税费/规费/费用由承租人负担,不论其计算方法如何。

第十一条代理:[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装卸港均为出租人的代理。

(b)装货港为出租人的代理,卸货港为承租人的代理。

第十二条佣金:[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的佣金包括洽租佣金合计_____%.

(b)运费、亏舱费和滞期费佣金合计____%,另加____%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法律和仲裁:

本确认书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自签订之日起租船合同成立。本确认书产生的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金康租船合同:[使用√标明选择(a)或(b)]

(a)其他条款和条件按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2条除外。

(b)其他条款和条件按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__________条除外。

第十五条特别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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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签字承租人签字

中国国际商会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近日国家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称为纲要),明确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等方面,为未来5年交通相关领域发展指明了方向。

《纲要》第八章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三节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中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列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产品之一: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纲要》第十一章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第一节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中提出要建设:

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和运算能力。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用户普及率提高到56%,推广升级千兆光纤网络。前瞻布局6g网络技术储备。扩容骨干网互联节点,新设一批国际通信出入口,全面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商用部署。实施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推动物联网全面发展,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接入能力。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e级和10e级超级计算中心。积极稳妥发展工业互联网和车联网。打造全球覆盖、高效运行的通信、导航、遥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加快交通、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联网、智能调度体系建设。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打通多元化投资渠道,构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纲要》第十一章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中的第二节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中提出要建设:

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网络效应和运营效率。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沿边战略骨干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能力紧张通道升级扩容,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构建快速网,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完善干线网,加快普速铁路建设和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优化铁路客货布局,推进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贯通升级,推动内河高等级航道扩能升级,稳步建设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和货运机场,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实施快递“进村进厂出海”工程。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提高交通通达深度,推动区域性铁路建设,加快沿边抵边公路建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构建多层级、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优化枢纽场站布局、促进集约综合开发,完善集疏运系统,发展旅客联程运输和货物多式联运,推广全程“一站式”、“一单制”服务。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

深入推进铁路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空管体制改革,推动公路收费制度和养护体制改革。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畅通商品服务流通渠道,提升流通效率,降低全社会交易成本。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高铁快运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提升国际海运竞争力。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纲要》在第十五章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第二节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中提到: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纲要》在第十五章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第三节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中提到:

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

《纲要》在第二十八章完善城镇化空间布局,第二节建设现代化都市圈中要求:

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1小时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以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等轨道交通为骨干,打通各类“断头路”、“瓶颈路”,推动市内市外交通有效衔接和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提高都市圈基础设施连接性贯通性。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产业园区和科研平台合作共建。鼓励有条件的都市圈建立统一的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探索推进土地、人口等统一管理。

《纲要》第二十九章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第二节推进新型城市建设中提出: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开展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科学规划布局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保护和延续城市文脉,杜绝大拆大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建设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干旱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期限匹配、渠道多元、财务可持续的融资机制。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四

提出了由25个主要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其中,有9项指标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沿用的指标,有16项指标是新增指标。

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情况,透过一组组数字,详解未来5年至15年天津发展蓝图。

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虎军介绍,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从2019年4月正式启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举全市之力推动规划编制各项工作。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有效建议1.4万余条,在《纲要》中采纳吸收了1100余条。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的设置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与2035年远景目标相衔接,提出了由25个主要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

孙虎军说,“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指标的设置体现了延续和创新相结合,有9项指标是“十三五”规划《纲要》沿用的指标,有16项指标是新增指标。其中,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城镇调查失业率、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均预期寿命等6项指标为国际通用的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考虑到与全市新动能引育相衔接,新增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为体现统筹发展和安全,新增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油气勘探开发能力指标。

主要指标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我市特点,围绕补短、强弱、升级、奠基、惠民,突出质量、结构和效益导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比如,围绕补齐市场主体数量偏少的短板,设置全市市场主体数量指标;围绕产业升级,设置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设置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夯实未来发展的生态基础,设置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围绕提升民生福祉,设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指标。

为了突出引导和约束,在25项指标中,有17项预期性指标、8项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在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领域,主要依靠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自主行为来共同实现的,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约束性指标是通过强化政府职能,确保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推动实现的,包括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等。两类指标既体现引导市场主体和预期,也明确政府责任和对社会的承诺。此外,除了25项主要指标外,还有45项量化指标,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集装箱吞吐量、高速(城际)铁路总里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等,在《纲要》文本相关内容中进行表述。

为推动规划《纲要》落地实施,我市将加快推动市级专项规划出台落地,做好专项规划与《纲要》的紧密衔接,工作同步、目标同向、措施一体。将《纲要》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根据职责分工逐项落实到各区、各有关部门,逐年分解落实,分步推进实施。发挥好重大项目对《纲要》及各级各类规划落实的支撑作用,优化资金、土地、技术、数据、人才等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评估,完善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借助新技术手段,综合运用各类数据资源,提升对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

研发经费支出占比3.3%

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

到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3.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600家。

朝亚集团首个中国数据中心在北辰区启用。中心汇聚一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端项目。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戴永康表示,未来五年,我市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度融入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到2025年,研发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3.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600家,为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目标提供强大动力支撑。

戴永康说,在增强创新策源能力方面,积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全市需要,在信创、现代中医药等方向谋划建设海河实验室,培育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基础软硬件、先进通信、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合成生物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专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科技创新的高水平供给能力。围绕信创、生物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布局“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的创新链,以自主可控的创新链保障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

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方面,未来五年,将强化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打造“雏鹰—瞪羚—领军”高成长企业接续发展梯队。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织创新联合体,领衔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培育“中国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天津智谷”等应用场景牵引的科技创新标志区和创新集聚区,在体制机制上发力,营造“谷”的优良创新生态。全力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立与北京全国科创中心联动机制,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协同创新中心,积极融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成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作用,吸引国内外先进成果来津落地产业化。

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全面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使其成为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推动科技成果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技术转移体系,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完善金融支撑体系,构建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支撑服务体系。

在营造优良创新生态方面,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宏观统筹,改革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加快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完善“揭榜制+里程碑”“大平台大设施+项目”等科研项目管理新机制。构筑人才聚集高地,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制造业增加值占比25%

坚持制造业立市大力引育新动能

到2025年,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25%,支撑全市经济发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智能科技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信息服务业比重达到30%。

我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新能源乘用车扁线电机项目已累计申请专利148项。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尹继辉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市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制造业立市,大力引育新动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着力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市,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围绕这一目标,有三项重点任务。

尹继辉表示,一是夯实制造业根基。要强化制造业战略支撑。到2025年,打造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25%,支撑全市经济发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成为高质量发展的主动能。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优质企业梯次培育工程、质量强市战略,提升我市制造业发展能级。同时,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选信创、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10条产业链,强化串链补链强链,推进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二是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市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增量转型,通过战新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底盘;一手抓存量升级,加快传统产业改造,稳住工业基本盘。着力构建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的“1+3+4”产业体系。发展智能科技产业,要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到2025年,智能科技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信息服务业比重达到30%。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研发转化基地,新能源产业着力打造全国新能源产业高地,新材料产业努力建成国内一流新材料产业基地。巩固提升优势产业,要推动以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产业为代表的优势产业升级改造,同时推动冶金、轻纺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三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产业数字化;推动5g与垂直行业融合发展,加速数字产业化。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制造业重点行业和服务业重点领域双向深度融合。推动军民深度融合。推进军民产业、技术、智力融合,增强国防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向支撑和拉动作用。

尹继辉表示,目前,我市已经编制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制造强市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实施七大行动,推出六项工程,策划总投资2万亿元左右的重大项目。要切实将规划转化成行动,把构建“1+3+4”产业体系落实到产业链、落实到主题园区、落实到龙头企业、落实到重点项目,确保有目标、有抓手、可操作、能实现。

年接待旅游人数超2.6亿人次

六方面发力打造“双中心”城市

到“十四五”末,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超2.6亿人次,打造形成2—3个地标性商业街区,引进知名品牌首店200个,年举办展会数量达到200个。

津城夜景吸引海内外游客。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国介绍了我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区域商贸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围绕打响文旅品牌、促进商业繁荣、提升城市形象、做大产业规模、增强集散功能、畅达交通网络六个方面,逐步形成国际消费目的地、国际商品贸易港、国际化商业中心、辐射“三北”的商品集散中心、要素集聚的国际知名城市、交通畅达的流通枢纽城市。

张爱国表示,围绕上述发展目标,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建设国际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带,打响“近代中国看天津”旅游品牌;开发利用大运河和长城世界文化遗产资源,打造国际知名邮轮旅游目的地;提升文化消费品质,引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展演活动;打造体育赛事聚集地,吸引国内外观众来津。到“十四五”末,年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超2.6亿人次,4a级以上景区达到36个,国内外重大赛事活动达到20个,邮轮旅客出入境达到100万人次。

二是促进商业繁荣繁华。实施高品质步行街提升改造工程,形成一批商业地标;培育参与式、体验式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建设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打造魅力“夜津城”;高水平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打造会展经济功能区。到“十四五”末,打造形成2—3个地标性商业街区,引进知名品牌首店200个,年举办展会数量达到200个。

三是全面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高水平举办一批国际一流论坛、会展、赛事,全面展示城市良好形象;深化国际友城合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搭建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平台,吸引更多世界和全国五百强企业落户。到“十四五”末,全市世界500强企业进驻超300家,实现友城结好100对。

四是打造“大商贸”产业载体。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打造北方最大全球商品贸易基地;支持流通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平台做大做强,建设区域型商品交易市场,引导批发市场向展贸中心转型;发挥汽车、冻品、粮油等大宗进口商品规模优势,提升区域流通市场黏性和产业链服务水平;加快连锁经营布局推广,推动天津逐步成为万商云集的商贸活动聚集地。到“十四五”末,进出口总额达7500亿元,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批发和零售企业。

五是提升海空两港国际集散功能,增强服务辐射“三北”地区能力。加快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建立国际采购、分拨配送和物流运营中心;发展中转集拼和离岸贸易,打造国际集装箱转运中心,推动口岸功能向内陆延伸;强化天津港内陆物流网络,完善“一中心三节点”服务功能;优化航线网络布局,打造链接洲际的货运枢纽机场。到“十四五”末,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箱。

六是提升到达便利度。提升与京冀毗邻地区公路交通服务能力;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增加千万级吞吐量以上机场的航班密度,扩大机场通航数量。到“十四五”末,机场旅客吞吐量达3100万人次,高速(城际)铁路总里程达到470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350公里,基本形成京津雄半小时通勤圈,京津冀主要城市1—2小时交通圈。

双城核心区20分钟直达

五方面规划保障落实双城发展格局

力争在“十四五”实现双城核心区之间20分钟直达。“十四五”期间,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一级管控区内森林绿化覆盖率超过25%。

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已成为候鸟天堂。

我市提出,“十四五”时期“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二〇三五年,“津城”“滨城”双城格局全面形成。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勇介绍,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规划保障。

陈勇表示,一是,今年我市将完成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工作,目前已初步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初步成果已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将进一步落实细化双城发展格局,塑造“一市双城多节点”的城镇体系,将“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三区两带中屏障”的市域生态格局,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保护。落实“一基地三区”战略定位,保障承接平台空间需求。

二是,明确功能定位,实现双城功能互补。“津城”方面,重点打造津城中央活力区,重点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与城市活力,发挥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形成若干现代服务业标志区,建设成为我市具有全球竞争功能的核心承载区和最具标志性区域之一。“滨城”方面,进一步完善提升滨城城市的载体功能,重点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城市综合配套能力,集聚创新资源;特别是突出滨城港口优势,科学划定港城边界,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成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城和区域创新引擎。

三是,加快建设生态屏障,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市将重点构建区域生态保护体系,加快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十四五”期间一级管控区内森林绿化覆盖率超过25%,重点实施园区升级治理和环境整治,特别是环保的治理改造,推动“十大重点生态片区”,系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完善京津冀生态网络。加快“滨城”的蓝色海湾生态治理,推动建设亲海、滨海、可以看海的市民体验空间。加强升级保护“1+4”湿地,按照“1+4”湿地保护规划要求,进一步推进四大湿地治理。加快蓟州北部山区废旧矿山的生态治理工作,打造北京、天津的生态后花园。

四是,聚焦重点片区,促进双城协同高效。规划加快推动外环城市公园及周边地区、海河柳林地区、北辰活力区、水西公园周边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依托西青新城和华苑地区建设智慧科技城;依托东丽华明和空港经济区建设国际航空城;依托北辰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北辰京津医药谷建设医药活力城;依托津南海河教育园区和国家会展中心(天津)建设科创会展城。将交通优势、政策优势向这些地区集聚。优化滨城资源布局集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承载地,加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北方航空物流基地、南港化工新材料基地等五大重点载体平台创新发展。全面支撑“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实现,加快建设北方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国际冷链物流基地。

五是,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提升双城联通便捷度。在继续推进津兴高铁、京滨高铁建设的同时,完善城市快速路网骨架,“津城”“滨城”分别构建“两环十五射”“五横三纵”的快速路路网骨架。强化轨道交通在双城客运系统的骨架作用,推进“津城”地铁m4、m7、m8、m10、m11号线,“滨城”b1、z2、z4号线建设。构建“津城”“滨城”间快速轨道交通联系,科学规划并启动市域轨道津滨线(z1线)前期工作,力争在“十四五”实现双城核心区之间20分钟直达。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五

姑姑送给我一本书。这本书很特别,它的名字叫《二十四孝》。我马上打开,看了起来。我读了第一篇,《孝感天地》。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国古代有一个圣贤的君主,他的名字叫舜。舜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民家里,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死了,父亲取了个后妈,后妈生了个弟弟叫象。从此,舜的后妈和父亲就不喜欢他了,并且虐待他。他父亲还扬言要杀了他。但是,当舜的父母亲生病的时候,舜马上回到父母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

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大象跑来为他犁地,小鸟飞来为他播种。舜在河里捕鱼,遇上了狂风暴雨,可是他却一点也没事。舜孝顺父母的事,感动了首领尧。尧就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舜,并且还把自己的王位让给了舜。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舜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在家做一个孝顺父母长辈的好孩子、在学校要尊敬老师、和同学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孝,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姑姑说:百善孝为先。作为一个中华民族的子孙,《二十四孝》是儿时必读的书。

《二十四孝》这本书里的二十四个故事,每个都很精彩,每个都很感人。

像第十七个故事——《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它主要是讲了晋朝的孟宗,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在母亲的督促下,他终于有个成就。孟宗十分孝顺。有一年,母亲突然病倒了,难以咽下饭菜,只是很想喝竹笋煮的羹汤之类的东西。可当时是冬天,哪儿有新鲜的竹笋呢?孟宗跑到竹林里找啊找,可是找不着,他急得扶着竹子大哭。这时,奇迹发生了,他泪水飞洒处,都长出了新鲜的竹笋。孟宗很高兴,挖了几棵捧回家,精心做成羹汤,母亲喝了汤,病也治愈了。

说是竹笋羹汤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倒不如说是孟宗的孝心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孟宗能力有限,自然会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手足无措。

但孝心还是感动了天地,使冬天长仙笋。,无论这是真的故事还是神话,孟宗的孝心十分难得呀!

总之,《二十四孝》这本书几乎每个故事都这么引人入胜,令人叹为观止。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六

第一部分 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 20__.7.1-20__.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 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 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 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 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 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 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 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 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 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 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 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

第三十二条 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 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 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 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四十二条 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 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 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 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 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 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 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 他

第五十六条 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 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 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 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 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 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 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 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

第六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

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 2 %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 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 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

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 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

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 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 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 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描写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心得体会报告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酒后代驾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在甲方处储值 元用于使用甲方提供的酒后代驾服务(服务区域为北京市五环内),每次使用服务后按照附件一标准扣款。

二、甲方仅针对为其车辆至少投保了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三项车险的客户提供酒后代驾服务。

三、乙方在预约服务时,应向甲方客服人员提供购买储值卡时所登记的公司名称、验证码,以免其他人盗用。实际使用服务人和车辆不受限制。乙方设定的验证码

为: 。

四、甲方将把乙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从预约指定地点安全送到目的地。目的地若有变化以乙方实际接受服务的人员确认签字为准。

五、单人醉酒且无清醒同伴陪同的情况,甲方可不受理乙方代驾服务需求。

六、甲方服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为乙方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需佩带本公司胸卡,按乙方与甲方电话预约时收费标准填写工单。服务预约标准见附件二。

七、出发前乙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应配合甲方车务代表检查车辆特征等情况。如乙方车辆已有破损情况需经双方确认。若乙方车况不良而引发的车辆损坏,甲方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有责任妥善保管好车内及随身财物,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甲方服务人员离开车后发生贵重物品丢失,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送车途中乙方指定接受服务的人员不得干扰甲方服务人员驾驶,不得要求违反交通法规操作和行驶。如果提出过分要求,甲方服务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甲方相关领导请示处理方法。

十、如遇意外交通事故,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以外的部分,若属于甲方服务人员的违章行为而应承担的责任,按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车辆损失将由甲方承担,属对方车辆负责的部分,甲方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陪。

十一、乙方需如实告知车辆保险情况。甲方声明:甲方只为有基本保险(车损险、三者险、交强险)的车辆提供代驾服务,同时也仅为通过电话预约的客户服务(私下约本公司的车务代表签定本协议无效)。如有乙方隐瞒以上情况未如实告知出现任何车辆、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服务结束后由乙方实际服务接受人需要在服务工单上签字确认。如出现乙方实际服务接受人因醉酒严重而无法签字确认的情况,甲方服务人员会将服务工单的客户联留存于乙方实际服务接受人车厢内,视其已确认该次服务。

十三、乙方可用本次从甲方处购买的储值卡消费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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