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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 稳中加固 渐回常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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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 稳中加固 渐回常态(五篇)
2023-01-11 11:47:15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主题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二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综治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按照“预防为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开展排查、调解、帮教、严打,反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努力实现 “建设平安旬邑”、“构建和-谐排厦”的工作目标,为我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始终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全社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树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的思想,充实综治办成员,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机构开展工作。各村委会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确立村为主要责任人,保证了基层管理机构健全,领导人员落实到位。

1、领导组织机制进一步强化。每月主持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了人员配备和工作网络建设,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2、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与辖区内中小学、企业、各村委会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13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13份,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6份。

3、平安建设宣传机制进一步深化。指导社区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以及各村委会以“安全宣传月”、“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黑板报、广播宣传、发放宣传单、进门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全社区悬挂横幅47条,张贴标语300多条,张贴喷绘150平方米,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对全社区95%的群众入户进行了宣传。

今年以来,我将“平安建设活动”纳入全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以抓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来信来访、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实行领导包村,村干部保户的工作体制,深入开展“平安建活动”。

每季度末,由社区综治维稳中心对各村“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排名,然后,社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排厦社区重点工作季度考核讲评办法》,在召开重点工作季度讲评会时,对于平安建设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在县社区“两率”抽查中达到98%,资料完善的村,进行奖励。对于工作敷衍了事,“两率”低的村当会缴纳罚款,书记表态发言,强有力的保障了活动的开展,扩大和巩固工作成果。

学法普法,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保证。一年来,在带领社、村干部学法用法上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订相关法律法规读本。二是加强各村两委会的法制教育。结合各村实际,采取召开专门会议、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普法教材等相关法律知识读本。全年共组织学习各类普法教材、《反邪教法制教育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30次。通过学习,加深了社、村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在实施新农村建设、211国道沿线开发、老庄基复垦中矛盾纠纷不断出现,上访问题尤为突出。在处理矛盾纠纷上,我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第一出发点,坚持不稳定因素排查周上报制度,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阶段。在全社区的信访工作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

1、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等不靠亲自抓。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极大地增强了社、村两级干部对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得信访工作上有人问,中有人管,下有人办。

2、结合当前信访工作的特点,认真制定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提高群众对政务、村务的知晓程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加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防止盲目上访和越级上访。在信访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办事,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制和回访制度,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办理,让群众相信干部,让干部贴近群众,密切干群关系;

四是建立信访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对缠访户、无政策解决的上访户,包干到具体人头上,要求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对领导联系的帮扶、帮建村,要求经常进行分析,了解信访动态,掌握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力争问题早发现、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

3、社村干部联动,加大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在建立健全各村村民调委员会的同时,对各村民事调解员及全社区干部进行了与信访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要求信访工作要依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妥善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 。今年以来,综治维稳中心及村两委会充分发挥调处功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起,调处成功率达到100%。

总之,一年来,我虽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意识不高。二是联防工作齐抓共管意识有待提高,工作合力有待加强。三是由于社村财力有限,综治维稳工作财力投入不足,工作难于正常有序的开展等。

在20xx年工作中,我将带领全社区干部严格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制定措施,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加大力度,领导全社区广大人民群众抓好社会治安防范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三是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联防工作;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使我社区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主题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主题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主题稳中加固渐回常态心得体会范文五

我们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围绕“六个讲清”,积极主动宣传,传递党和国家温暖,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我们针对普通群众、学生、干部、宗教人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职工等先后开展专题宣讲11场。向当地各族干部群众讲清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性质和严重危害,引导各族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为基层群众解疑释惑,正确理解反恐维稳的重要性,以及讲法制讲秩序的重大意义。其中,以“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走向富裕”为题目开展社区居民宣讲2场;以“宗教人士在反恐维稳中的作用”为题目向全县宗教界人士宣讲2场;以“反恐维稳、反渗透从我做起”为题目向教育系统职工宣讲2场;以“反恐维稳从我做起”为题向卫生系统人员宣讲1场,以“我的梦在我的祖国实现”为题向乡镇干部宣讲1场;以“感恩祖国,争做反恐维稳的勇士”为题为返乡大学生宣讲2场,以“我是中国人,我有责任、我有义务”为题与80、90后及家长专题宣讲1场。

在泽普工作期间,我们走访了泽普镇6个社区、村户108户、重点人员21人次、慰问民汉贫困户40户;走访宗教场所3个,与宗教人士谈话27次;参加研判会6场;参加专题宣讲会11场,参加人员10000余人,发放宣讲材料5500余份;慰问驻地军警10次,参与值班巡逻12次,检查重点村和重点部位5处;召开座谈会12次,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6条,化解矛盾纠纷6件。捐出香港患者诊疗费4万元,分别捐赠给了贫困家庭、因病返贫人员、泽普县教育爱心基金。

通过参加为期半个月的反恐维稳工作,我们的体会有:

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基层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百姓的精神面貌和状态明显提升,通过半个月在田埂地头、农家院里的实地走访和交流,我们切身感受到在自治区“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理念的指引下,自治区惠及民生的一系列大手笔,已经让我们的基层发生了许许多多能够被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知得到的可喜变化,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确确实实已经成为各族干部群众最基本的注意力、关注点和兴奋点。

二、基层的工作条件艰苦,基层的干部辛苦,承担的工作任务很多,担子很重,但是基层干部和人民的精神可嘉。基层干部那种“5+2、白加黑”式的工作状态,甘于清贫甘于奉献的工作品质,实干工作敢于担当的工作干劲值得我们学习。基层百姓的生活已经有较明显的改善,但是脱贫致富依然还有较大的努力空间。

三、反恐维稳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要充分认识反分裂反渗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如何让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意识深深扎根群众百姓当中,如何恢复和提升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我们还面临着艰难重大的考验,还需要做大量艰巨复杂的工作。

四、切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反恐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我们在反恐维稳、反暴力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方面的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和工作要求。如果我们不敢管,那是我们的立场问题;如果我们不愿管,那是我们的态度问题,如果我们不会管,那是我们的能力问题。我们在大是大非问题目前一定要能说、会说、敢说,一定要立场坚定,一定要态度鲜明,一定要行动坚决,一定要执行有力。

五、稳定是治疆之要,兴疆之本。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是中央的要求,是新疆的关键,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与期盼。我们认为,稳定还是民生,是生命,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要高度认识稳定对于新疆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的维稳工作,为“中国梦”的实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我们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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