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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关于民警违法违规事件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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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 关于民警违法违规事件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11 12:16:06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司法行政系统要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并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坚持全员普法,让每一名执法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成为普法者;坚持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二、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司法行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结合行政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三、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法治素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四、起草制定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建立法律法规规章、重大政策解读机制和公告制度,凡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不宜公开的以外,发布时都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以告知、提示等形式,主动向申请人提供关于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说明资料,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在行政许可证照或文件发放领取过程中,对申请人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告知有关法定义务、责任等注意事项。

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全过程,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提高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要充分释法析理,并告知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推行生效法律文书公开上网和统一查询。

七、在答复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复议等过程中,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依法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面对面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意见,可邀请相关代表旁听,将处理问题与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件事实有机结合。

八、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社会影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要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的,要委托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九、树立治本安全观,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监狱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全过程,融入监狱管理的各环节。严格依法对罪犯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立功和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被监管人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服刑人员家属会见、开展社会警示教育等时机,加强对服刑人员亲属、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

十、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将释法说理贯穿到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诊断评估等戒毒执法各环节,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在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所外就医、变更戒毒措施、奖惩等重要执法活动中,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讲清执法依据、办理条件、程序、结果,自觉接受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入所教育和回归社会教育重要内容,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后续照管和支持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结合就业、生活等问题实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十一、把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活动。在登记接收手续、矫正宣告、入矫教育中,加强对决定实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的解释说明,向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宣传社区矫正有关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中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相关社会调查评估时,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争取群众的配合与协助。

十二、律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帮助当事人辨析所提诉求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时,就诉讼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证据问题以及程序问题,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案件代理结束后,针对案件的法律文书、相关处理决定向当事人进行分析论证,促进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机关的裁决。把普法列入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基本职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参与信访等部门值班、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要选择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可以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件,通过各种渠道定期向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参与媒体公益普法,在报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参与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以案说法类节目。

十三、公证机构、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申请时,要根据不同公证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法律后果,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办证中涉及的法律文书、争议解决及维护权利等问题,把普法融入公证服务各环节。公证员在证据保全等现场公证活动中,要向社会公众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在办证结束后跟进追踪公证书使用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向当事人和社会释法析理。

十四、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教育,依法解答法律问题,积极提供法律信息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告知当事人法律援助条件、程序、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向当事人释明法律依据,宣传法律知识;回访当事人要解疑释惑,增强法律效果,把普法贯彻于法律援助服务全过程。

十五、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要向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被鉴定人讲解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及其证明力形成合理预期。司法鉴定委托书、意见书、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要对司法鉴定意见的性质、作用和法律效力、异议处理办法等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司法鉴定人要按照人民法院通知依法出庭作证,说明鉴定经过,阐述鉴定意见,并接受当事人质询和法官询问,加强对鉴定意见的法庭质证和审查判断。

十六、人民调解员要结合个案调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调解组织受理调解时,要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原则、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调解达成协议的效力、申请司法确认的期限、就调解协议履行发生争执的解决方式等事项。有条件的地方,书面调解协议书中可附录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内容。

十七、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监督员过程中,要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提高社会公众对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的认识和参与度。加强对人民监督员的法治培训,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对群众向其反映的监督案件线索和情况,要及时回应,依法要求启动监督程序或者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以及涉法涉诉信访等活动,要协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在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过程中,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考生诚信参考,依法严厉查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

十九、在司法协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

二十、针对涉及司法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二十一、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二十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司法行政官方网站、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所、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的法治文化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法治宣传月、周、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开放日等活动,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鼓励支持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加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十五、加强对执法业务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目标未完成的予以通报。

二十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十七、司法行政系统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服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宣传先进典型,推动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接《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我县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我县卫片执法工作相关部门,对照检查验收政策及评分标准对我县20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行了逐一的详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我县20xx年度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任务,我县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国土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领导小组,各部门有序的配合保证了我县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全面的开展。

为转达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深化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县在县政府领导的批准下,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印发了相关通知,下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本着对部下发的各类图斑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核查,并结合实地检查对图斑和土地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慎密的对比和分析,杜绝任何失误和遗漏的出现。

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门按照一地一卷的分卷方式,整齐有序地对各类档案制定了专卷,配齐宗地的审批文件和图件,并附以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图件和地块与局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套合图件,对部下发地块和增补地块、违法用地制定了相应的专卷。

按照上级安排全面督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督查基础上开展了自查验收,收集齐全相关卫片执法检查资料,为迎接上级督查验收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把握相关政策,做到依法执法,对各类图斑的定性和判断都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依据,防止任何判定失误、分类错误、失误增补、误判面积等工作遗漏的出现,做到在图斑地类、面积和用途等的判定,违法行为的定性上都符合相关规定。

在数据的填报时,保证数据的客观、真实和规范。未出现因工作态度或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错报、漏报、多报数据的情况。无上报地块数据与部下发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履行职能,杜绝违法行为的出现,在我县卫片执法工作人员的监察和监管下,我县未出现相关违法利用土地行为的情况。

在20xx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中,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县未出现违法违规利用土地的现象,保证了我县土地利用的有序和规范。充分体现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响应国家的相关政策,不断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受我县社会发展的现状的制约,我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面临着经费匮乏、硬件不足和人员短缺等诸多困难,恳请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2月26日下午,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在泗阳大剧院召开。听了清华大学教授范玉顺的讲座,我深受启发和教育,他的整个讲解,理论丰富,通俗易懂。作为一个城管工作者,我想就城管工作实际情况,谈谈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看法。

城市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旋律,其视觉载体表现为城市市容的有序,良好的城市市容、生活环境折射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城市形象。城管执法一直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许多热、难点问题都与城管工作相关联。为此,如何在管理中促进环境优化、促进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发展,充分体现了“三分建、七分管”,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管理的目的,既是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又是改善市民生活方式由陈规陋习、低级趣味向文明健康方式过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引导、规范、治理、服务的具体体现。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含义,需要大智慧来运筹和科学管理,也就是在建立一个权威、集中、高效的运行体系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全社会各个层面支持和配合的积极性,才能使管理有效运行。

目前,还没有一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只是国务院和省出台的市容环卫条例作为执法依据,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撑,使城管存在于法律的真空地段。而且城管执法手段单一,惩罚违法力度不够,对有效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显得软弱不力。

另外,执法环境与公众道德导致社会上对城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是群众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期许较高,另一方面是城管工作在服务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社会舆论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为此:

一、牢固树立为民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定好位。首先要树立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意识,加以推动。二是会服务。确立城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三是重细节。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微入手,实施精细城管。

二、不断强化管理措施。针对我县城管工作现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抓宣传。坚持不断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文明、整洁、有序的和谐泗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抓长效。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管理,做到责有所归,事有人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狠抓“五脏五乱”的源头治理,提升泗阳的品位,提高泗阳的对外形象。三是抓督察。按照自上而下、处罚具体、严格统一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作风硬、业务熟、工作好的执法队伍。四是抓落实。把抓重点、抓落实与抓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定不移地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五是抓服务。我们要牢牢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管理城市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中体现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中促进服务。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更加深刻理解城管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人共同来参与。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使我县的市容环境状况有一个质的飞跃,实现拥堵少、秩序优、效率高的目标。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 总结 和安排部署全县的 环境保护 工作。刚才茂成副县长对20xx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作了客观的 总结 ,并对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叶盛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对20xx年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的通报;学焦县长作了重要 讲话 ,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想首先讲七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环境保护的由来。在古代,甚至是近现代,环境问题不是很突出。就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它们接触到环境问题的时候都已经是上世纪60 年代了。1963 年,美国的一位环保专家写了一本书叫《寂静的春天》,书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全球的环境日益恶化,如果不加以治理,我们将生活在幸福的坟墓之中。”因为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比我们快,所以当时我们还感觉不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农民还为拥有为数极少的碳氨、尿素等化肥而感到高兴,因为这是让粮食增收的重要手段;到了80 年代,就感觉到化肥的弊端很多,氮素已经满足不了农作物高产、抗病的需要,后来又提出了氮、磷、钾配合使用,再后来又提出了要施用微量元素,要施锌肥、施硒肥、施氨基酸等,这是从 农业这方面来看。那么,从工业来看,80 年代提出了“白色革命”,大力提倡使用塑料袋,由此出现了各种颜色的塑料袋,颜色越深的,危害越大。这样,环境问题就越来越突出,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许多环保专家就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要保护环境、关爱生命,提倡科学 发展、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等等。”今天的环保工作会议,不仅仅是上面有要求,要列入“一把手”工程考核,而是环境问题确实越来越严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食用有残留农药的农作物而中毒、大城市出现氧吧、宜宾被列入全国十大空气污染城市等等,都说明了我们僰的环境质量很差。外来的客人看到我们的王山,都认为非常的美,因为它有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所以,大家必须增强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

第二个问题:世界级的品牌与全市倒数第二的环境质量的问题。我们经常在对外宣传时说:“我们山好、水好,人更好。”但究竟好不好?确实好,但是也有不好的一面,如:

我们煤矿企业、餐饮企业的“三废”问题就非常严重,今年市上让我们限期治理的污染就是煤矿企业的污染、餐饮企业的废气、火电厂的废气、长征针织厂的废水等,如果我们把这些污染治理好,肯定就能顺利的摘掉倒数第二的黑帽子。

另外,就全县20xx年环保工作的考核结果来看,优秀的乡镇14 个、合格的乡镇7 个,也就是说21 个乡镇的环保工作都做得比较好;从企业来看,优秀的企业6 个、合格的企业5个、不合格的企业7 个,说明这不合格的7 个企业拖了我们的后腿;从县级部门来看,合格单位19 个,其它的单位都没有给予评价,估计都不怎么样,所以环境问题部门是关键。环境工作,各县级部门究竟履行各自的职责没有?许多部门都表现出“心慈手软、勾兑成风”,这个问题必须高度的重视。要创建世界级的品牌,要迎接旅发盛会,全县人民都必须行动起来,热爱我们的家乡,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企业的责任尤其重大。

第三个问题:就是少数人的利益与大部分人的利益的问题。那些污染企业总是强调自己的治理成本、自己的困难和问题,难道就没有想过有你个人的利益,就牺牲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就牺牲了周边群众、单位的利益;难道就没有想过有你排污的自由,就没有全县人民环境美好的自由,就没有你周边的群众、单位的自由?你随便地排污,环境能美好吗?不能美好。为了把兴文变得更加美好,必须把这些限期治理的污染企业治理好,治理不好,就必须给予重罚、甚至关闭,我们不能学那些搞得差的地方,一定要认真履职尽责。

第四个问题: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要办企业、要赢利,就必须自觉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带来环境污染。谁都有可能犯错误,造成了环境污染,自觉加以治理了就是好的,只排污不治污是绝对不允许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的关系是辨证的统一。这个观点用到任何地方都是可以的。比如,你说你想当局长,那么你能不能有效地履行好职责,能不能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如果能,那么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只要符合干部任用的基本条件,我们都可以使用你,我们都会出以公心。但你必须把权利和义务处理好,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

第五个问题:部门职能的整合与切实履行职责的关系。该哪个单位的职责,就必须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来。规建局、环保局必须切实当好政府环保职能的主角,该当配角的就要当好配角,这样有主、有次,打好总体仗,形成叠加优势、协同优势。

第六个问题:属地 管理与一把手负总责的问题。刚才,我们表扬了21 个乡镇,希望你们继续发扬,继续配合县上有关部门,把自己辖区的环境治理好。同时,各个乡镇特别是乡镇“一把手”,要有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尽快的把本乡镇、本村、本社的环境治理好,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的重任。

第七个问题:要建立健全有关的制度。要借鉴先进的管理 经验,建立兴文县环境质量指标公示制,要把限期整改企业的有关指标进行公布,让群众来监督,给企业施加压力。

要建立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鼓励群众对有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举报。要建立环境治理限期整治奖惩制,对按要求完成治理的企业进行表扬、表彰,对无正当理由到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进行处理,变被动为主动,否则他还不知道有环保部门、有环保责任。要让所有企业、个人在政策、法规许可的框架内发展,要用制度管人,推进依法治县。

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就是爱护我们的家园,珍爱我们的生命。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去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是党和国家对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飞跃,表明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环保事业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加强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内在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存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利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不重视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甚至以发展经济为由来压制破坏环保工作,最终将贻患无穷,经济社会发展也将难以为继。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为。解决思想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根本,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甚至在一些 领导 干部中确实存在对科学发展观、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的问题。重建设、轻管理,重生产、轻环保的现象依然存在。长期以来,我县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我们在环境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今年,“2.14”越溪河水环境污染事件虽然没有发生在兴文县,但也警示我们:环境安全面临挑战,环境保护责任重大。大家也许还没有忘记,当年的川兴两厂就曾让我们的世界级旅游资源几乎寸草不生,在当年的游客中还心有余悸。经过了停产后10 年的努力,植被的恢复现在还举步维艰。20xx年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时,就差点因为环境问题而毁于一旦,这是我们应当吸取的最深刻的教训之一。

去年,我县环境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全市倒数第二,使全县环境保护面临空前巨大的压力和严峻的挑战。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中央、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发展中解决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战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强环境的承载能力,致力于解决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围绕摘掉环保工作排名倒数第二的“黑帽子”,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限期治理的决定,强化措施,全力打好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道路,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控制源头污染。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环境准入作为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将环境容量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依据,县环保局要科学制定污染物排放和削减 计划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排放指标分解下达到乡镇和重点排污企业,不得突破。二是发展循环经济。一般而言,循环经济就是指以资源的有效利用、污染物的最少排放、对人和环境的最低危害为前提,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为主的发展,转变为生态资源循环发展的经济。各企业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快速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火电厂、锦巍集团、硫磷化工公司以及几个水泥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上起步较好,希望今后越来越好,给全县更多的企业带好头。三是严格准入制度。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要严把产业政策关、布局关、环境容量关、监督关,从严控制污染源。县环保局要切实承担起前置审批的责任,凡属国家环保总局禁止审批的十类项目和省、市明令禁止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杜绝未按规定履行环境评价审批手续、未批先建项目的产生。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要针对我县环保工作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把工业污染源整治落实到企业、农村污染源落实到农户、城市污染源落实到项目,求取突破。一是强化限期治理。去年,有7 户企业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是造成我县考核靠后的最主要原因。今年,这7 个企业和市、县限期治理及要求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其它企业要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保措施,在环保局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尽快实现达标排放,确保年底通过市上的检查验收,到期未完成的坚决停产治理。环保局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定期加强督查,对工作力度不大的企业,要实行停产治理。二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整治力度,引导群众科学施用农药、化肥,降低农药、化肥的污染,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要积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改水、改厕,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要努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积极发展“猪沼菜”、“猪沼茶”、“猪沼果”等循环生产模式,加快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今年,适当的时候要开展一次全县的环保行动,发动全县人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把黑色污染和垃圾进行清理。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提高林草植被的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三是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要积极推进休闲旅游县城建设,着力加强城镇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加强宋江河、放花溪的综合治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有效监管是实现环境安全的有力保障。今后,我们要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治理上下功夫。要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唤起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监督和参与,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环境违法企业的名单和治污不力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报道,直至解决。同时,对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超标排污企业,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必须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实施顶格处罚。

(四) 统筹兼顾,促进发展。在开展环保工作尤其是在环保工作“摘帽”攻坚战中,要统筹兼顾,切实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要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又要搞好环境保护,不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不搞急功近利,不要竭泽而渔,要实现两者的互动和双赢。二是要处理好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保护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两者并重,做到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又加快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不断增强环境可承受能力、自我修复能力,切实维护生态平衡。三是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提供服务的关系。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坚决按照规定该关闭的关闭,该取缔的取缔,该停业的停业。但是,我们在坚决执行法律和政策之时,更要积极为企业出主意,找出路,提供各种服务,帮助企业制定规划,落实环保措施,争取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四是要处理好环保设施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的关系。既要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又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监测监察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 领导 ,努力开创我县环保工作的新局面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环境质量的改善、环保事业的发展,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全县上下都要以保护环境为己任,齐心协力推进我县环保工作。

(一)落实责任,逗硬奖惩。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建立实施环保工作奖惩、问责制度等,严肃查处各级领导干部和污染业主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渎职、失职行为。

(二)完善体制,建好队伍。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专业知识要求高,要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环保队伍的力量,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者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增强环境监督管理的后劲。

(三)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全盘考虑,统筹安排,想方设法加大环保投入,千方百计保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公共领域的投入到位。我们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县城取水点上移工程和适时将建设的垃圾处理厂,以及配强环保局、城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等举措都表明了县委、县政府加大环保投入的态度。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环保工作,按职责要求扎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各乡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保护环境的热情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全县上下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更加努力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全力打造活力兴文、魅力兴文、和谐兴文、美好兴文作出最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根据《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活动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23号)、《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30号)和《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规定(试行)的通知》(成人口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严格按上级要求,现将我镇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按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任组长,具体抓行政执法质量工作及计生办同志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规范完善,提升质量

严格按上级要求,认真完善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现案件和再生育审批案件的调查和送达程序。具体做法是:

(一)违法生育案件处理和再生育审批案件调查内容全面。包括当事人的出生时间、结婚和婚姻变化、生育、收养情况(即生育几个孩子、孩子名字、生育时间、地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家庭生产、财产情况,处理案件时所需的情况均应在调查笔录中有记录。

(二)调查、送达程序合法。调查、送达必须是两名以上具有计生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送达时,当事人和送达人都应签字并注明时间;适用留置送达的,送达人、在场证明人(不少于2人)应在送达回证上当场注明不能直接送达的原因,并签名和注明时间。再生育审批决定书的送达应法定的审批时间内完成。

(三)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和批准。因家庭经济困难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需本人书面申请,镇、村、社证明并签字盖章报经县局,在本人填写了《分期缴纳社会抚养申请》后报县局领导审批,县局在10日内制作《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意见书》并用送达回证送达当事人。凡要求上户的第一次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不低于应征金额的60%。

(四)完善征收社会抚养工作记录。已生效的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虽经多次征收,但至今未征收到社会抚养费的,我办将每次上门做工作征收的情况进行记录,在本人的处理档案(即执行卷)中要有《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记录》。

三、明确主体,全面开展行政告知工作

(一)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主体应当从获取信息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告知送达工作(用送达回证送达)。《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送被告知人,一份归档保存。

(二)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主体应当从获取信息之日起,在一个月内完成调查取证、宣传教育和《公民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书》的送达工作(用送达回证送达),并将证据材料、告知书副本做好归档保存工作。

(三)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面达到100%以上,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对象告知面达到100%以上。

四、档案的建立、健全、规范和清理

(一)分年度按报表建立社会抚养费台账:

1、每年度所建台帐人数与当年统计年报表中的违法生育人数相符。

2、未处理的,在“是否处理”栏填“否”,同时填上意向性的应征金额。

3、将建立的社会抚养费台账装订成册。

4、每季度末的次月5日前报送社会抚养费季报。

(二)分年度建立、健全申请再生育审批情况表,装订成册。

(三)档案的清理。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对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案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档案的清理;20xx年5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1月1日以前的社会抚养费处理案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档案的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处理案件清理以所建台帐为依据),并将清理结果按规定的格式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县人口计局政法科。

(四)通过清理,20xx年1月1日—20xx年6月30日,我镇共查处违法生育25例,下达处罚文书25件,应征收社会抚养费321508元,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73560元。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现就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健全完善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四)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和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担任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巩固国家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注重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综合性法律,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部门普法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对责任落实到位、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普法工作目标未完成的部门,予以通报。要注重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为健全旅游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旅游行业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旅游部门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各司室和质监所分工负责、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旅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作出积极贡献,为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旅游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旅游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旅游立法、执法、决策、纠纷化解等法治实践中加强旅游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旅游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系统内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推动旅游普法工作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旅游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结合旅游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旅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在广泛开展日常旅游法治社会宣传的同时,组织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旅游经营者等进行集中法治教育培训。

(一)建立旅游部门普法责任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旅游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旅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家旅游局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各司室普法职责,各司室负责人为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面向局机关工作人员,省级和重点旅游城市旅游部门,旅行社、a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者等旅游经营者,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以及旅游者等社会公众普及国家层面的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探索建立旅游普法师资库,根据需要组织或者联合省级旅游部门组织对地方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旅游企业的法治培训。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参照国家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普及国家层面和本地旅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旅游局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司。

(二)明确旅游普法内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地方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依法履职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学习与各自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预算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刑法等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以及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三)切实做好旅游系统普法。国家旅游局各司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旅发〔2017〕4号)明确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各司室(党支部)集中组织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自觉学法制度,开展专门的旅游法治培训或者在日常业务培训中增加法治培训内容。地方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等,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旅游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

(四)充分利用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在起草制定或者参与起草制定旅游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说明相关制度设计,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出台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通过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中国旅游报等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陈列,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五)围绕旅游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旅游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处理“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和强迫消费等旅游者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投诉举报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等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建立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在旅游投诉调解和执法过程中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在行政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各级旅游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加强典型执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探索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专家学者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七)创新旅游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意见》(司发〔2017〕6号),把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巩固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及中国旅游报、旅游调研、旅游外交、旅游之声等报纸期刊的传统媒体优势,积极争取在普法节目、专栏、频道中增加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注重依托旅游部门官方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动漫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旅游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5.19”中国旅游日、旅游法等旅游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建立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普法工作开展创造条件。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上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推荐执法人员违规违法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近几年来,我们交通局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依法治交工作塑造交通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通管理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使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0x年我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报县政府审批局设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股确定了x名机构编制。200x年局为了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并下设办公室,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局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全系统聘请了20名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4部执法监督台3个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六公开一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我局根据本系统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同时,各执法单位用一周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局还每年在适当时间内统一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和业务技能比赛。据统计全系统四年来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班人数已达600多人次。执法考试教育面、参学率、培训率均达到了98。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几年来,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公路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省路政管理条例》、《城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在200x年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局根据x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本系统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

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局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低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全系统实行“谁说情谁下岗”“谁收黑款开除谁公职”的管理制度。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虽然我们几年来严格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执行,但因受交通行政执法环境的制约,现实收缴分离条件的不具备,加上我们县财政管理机制的影响,普遍实行是自收上交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自支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行了票款分离,统一一厅式办理,集中上解的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上达到了财务规范化。七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议案、政协提案。几年来,交通行政执法信访案件发生了x起议案、政协提案未发生过。对于x起信访案件,我们认真的接待了人员高度重视案件工作局组织专人进行查处按照案件规定的时效办理完结受到人员的好评。从200x年至今我们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路政事案起收缴路产路权损失赔偿和超限车辆处罚xx万元。查处非法经营出租车客运事案起处罚 xx万元查处运政管理违法事案起处罚xx万元。通过检查全系统执法情况良好,没有出现越权执法和不依法行政的案件。执法人员认真履行了执法职责几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起都顺利于以处理结果比较良好没有再发生重复投诉或向上投诉。

四、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交的目标。我局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全系统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200x年—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五年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几年来,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多次张贴标语x千多张散发宣传资料x万多份。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五、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政府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二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缺乏强制力。四是基层执法单位经费普遍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建立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装备的投入力度。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我县依法治交通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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