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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 刑事案例研讨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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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 刑事案例研讨心得(五篇)
2023-01-11 16:24:08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一

自20xx年建德市全面开展下山移民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下山移民列入了为农民办10件实事之一,按照“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大力推进下山移民进程。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下山移民群众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改变,成效显著。但由于政策制度、帮扶力度、移民素质、集体土地产权等方面原因,造成已经下山的移民在生产、生活、就业中目前主要以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存,下山后,失去了赖以谋生的农业土地资源,同时,由于体力、文化素质等各方面原因,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加上市场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大了下山劳动力就业的风险,一部分移民下山后,由于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一份合适工作,经济更加困难。

3、移民生存压力较大

原住深山区的村民,大部分经济基础原就非常薄弱,下山搬迁虽然有政府的部分资金支持,但大部分移民都需要自行支付10多万元建造房屋,这笔钱对原本缺乏收入来源的高山村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较大比例的移民在下山后都背负较多的债务。下山后,无任何生产资料,连吃的粮食、蔬菜都要购买,子女教育支出加大,生活成本压力骤增。

二、帮助下山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建议

1、加大对下山移民的技能培训。

以培训为着力点,以就业为根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通过农技培训班、企业订单式培训等,帮助他们掌握高效农业的种养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并提供外出务工信息服务,把农民引向市场,去从事二、三产业,为下山群众解决具体就业难题,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2、扶持下山移民创业致富。

下山的移民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和生产的地方,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开始一个全新的生产和生活,这个适应过程实质上就是创业过程。政府要在移民创业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下山移民发展个体、来料加工等。特别是要大力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不能外出的一些老弱病残农民和中老年妇女创造增收的条件。金融部门应降低信贷门槛,鼓励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

3、加大移民原承包土地的流转力度。

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抛荒,充实移民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

关于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二

根据省、市组织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被选派到我们单位的双联行动联系村——镇原县新集乡xx村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7月15日到村报到后,为了尽早掌握全村基本情况、农民生活状况、主导产业培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我迅速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入户开展调研,实地考察,较为全面地掌握了xx村的有关情况。

xx村位于新集乡西南部,距乡政府14公里,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山川塬兼有,共辖6个村民小组,共387户1687人,其中贫困户285户1176人,贫困面高达72.2%。全村有党员27名,其中女党员4名,村干部3人,平均年龄40岁,均为党员,年龄结构较为年轻,全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全村总土地面积14.5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为6547亩,人均仅9.8亩,且多数为山地,全村共有砂石路28.5公里,群众出行、耕作较为不便。全村产业以种植业为主,规模小,群众收入来源主要以种植经济作物、外出务工为主,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68元。

xx村与其他村相比,贫困表现和贫困原因具有特殊性,贫困程度更深,脱贫难度更大,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努力。一是地理位置偏僻。xx村地处山区,距县城、乡镇较远,交通条件差,农户居住分散。总体来看,各方面的发展欠账较大。二是贫困程度深。xx村贫困面高达72.2%,近年来,因学、因病、因婚、各种突发事故等原因致贫、返贫率较高,在全县89个贫困村倒排序中处于22位,脱贫任务十分艰巨。三是基础设施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扶持力度有限,xx村基础建设十分滞后,目前有80户群众没有接通自来水,全村没有1条建成的水泥路,村组道路以砂石路和土路为主,将近60%的耕地为山地,土地质量差。全村只有2个自然村进行了农电网改造,4个村民小组群众农电线路老化,供电可靠性低,经常发生用电故障。村部年久失修,已属危房,影响了基层组织功能的正常发挥。四是群众增收难度大。xx村经济结构单一,增收渠道狭窄,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市低2231元。一半以上的村民以传统种植为主,农业生产自给自足,缺乏像样的主导产业,产业化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农民收入主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务工。五是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xx村多数青壮年劳力常年在外打工,留守人员年迈体弱,受教育程度偏低,普遍缺乏种植、养殖技能,导致种地只能粗放经营不能集约经营,严重地制约了全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六是村民思想观念保守。该村文化设施缺乏,全村没有公共活动场所。村里无法组织各种文体活动,缺乏先进文化传播的氛围,群众普遍存在求稳怕乱的守旧观念、狭隘封闭的小农意识、“小富即安”的守摊理念,“等、靠、要”思想严重,各种消极思想相互交织,导致村里缺乏发展活力。综合分析,路、电、水、田、房、业、智是制约xx村脱贫的七大瓶颈,也应是帮扶工作的重点。

一是基础建设是利民之“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贫困村水、电、路、气、田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快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对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加快农村社会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是产业培育是增收之“要”。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寻找一项适合xx村的产业发展思路进行广泛推广,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农业、土地、水利、交通等部门的支持,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同时,有序引导群众进行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种植和养殖,才能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是基层建设是治本之“源”。积极引导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农村政策等内容,组织好党员的管理和科技培训,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全村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提供思想源泉。

四是农民培训是授渔之“法”。在开展双联“六送”及进村入户培训活动中,采取理论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由大户现身说法,深入农户进场指导等方法进行深入细致培训,使农民能够学得进,用得上,真正掌握脱贫致富的上乘之法。

五是村级民主是和谐之“本”。对村里的重大事项加强指导,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和程序操作,制定完善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村委会工作制度,把村党支部工作和村务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创造家庭和睦、乡村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六是文化建设是动力之“基”。经常组织开展村民集体活动、精神文明评选、文化下乡和文艺晚会等活动,协调帮助联系村健全文化活动场所、农家书屋、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对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思想文化教育教育,营造农村文明新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都有着极为长远的意义。

一是把富民产业培育作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点。充分利用xx村地理位置特点,大力发展苹果、核桃、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强对村上兴盛园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有序引导群众入股参与,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畜牧专家定期开展养殖技术培训,组织村干部、养殖大户外出参观学习先进养殖技术,不断扩大群众种养规模,引导群众增收致富。

二是把土地流转作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手段。xx村有相当一部分土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即使耕种也管理不到位,造成资源浪费,将闲散土地集中起来,组织开展土地流转,每年定期将流转租金及时拨付群众,从而能使土地最大限能地发挥助农增收的效益。

三是把农村党员技术培训作为更新观念的引擎。充分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设备,集中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帮助群众掌握先进种植、养殖技术,了解致富信息,掌握致富方法,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是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积极协助乡村两级加强基层党建,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等工作,选出能帮农民脱贫致富的村委会班子,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全村的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

关于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三

在社会治理研究领域中,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主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在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顺应了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从现状来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也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整和变革,如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城务工或经商;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被征收;农村和城镇的生产经营形式日趋多样;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较大改变。因此,基层社会的现实情况迫切需求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和机制来解决纠纷。

在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问题已现端倪:基层社会阶层的细化带来利益和文化冲突的加剧;基层社会流动性增加使得社会治理呈现出开放性与多元性的特征;外来文化冲击使得基层社会价值出现真空和失范的情形。与此同时,一些社会治理的难题在基层社会不断积聚,如与土地相关的社会矛盾、农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社会不公正现象增强、社会自治程度不高、社会保障缺失等。若不及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难题,农村与农业生產的稳定与发展都将受到影响,进而必将危及基层社会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面对上述问题,必须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因而,分析和梳理现阶段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困境成为研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首要任务。在此基础上,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制度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机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给农村、城镇带来了巨大变化,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的现状。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带来多重挑战。因此,分析和研判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有助于明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和实践路径。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城乡二元结构

城乡二元结构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表现为城市和农村的产业形态和运行机制存在较大差异。然而,基层社会治理在面临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问题是法律法规不公平、户籍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不足、收入差距增大、人口流动性大等具有时代性和制度性的问题。以收入差距为例,农村经济落后和农民收入水平低以及法律制度设计不合理等因素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医疗水平和消费水平差距较大。因此,从本质上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是法律运行和制度设计在城镇和乡村存在差异性。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社会阶层细化的现象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形成了新的社会结构和阶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务工、居住在城镇,从而形成了农民工阶层。农民工阶层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事非农业劳动。然而,他们多数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子女也很难享受城镇教育资源。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农民工阶层正在被细化的现实,进而满足这一阶层的利益诉求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解决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乡村治理中,由于大量农民离开农村集体进城务工或创业,乡村治理很难有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的机制,并且农村和城镇都缺少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一体化建设的阵地。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面临需要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一体化的体制机制。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满足人们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公共服务的需求

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希望自身的合法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以及得到行政机关提供更为公平的公共法律服务,如积极参与征地拆迁、村民选举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事务和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实现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程序化和法治化,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认真对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社会转型时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直接关系到人们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网络诈骗、村霸恶霸、邻里纠纷、留守儿童犯罪等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社会治理领域来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法治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基层。由于基层工作分工细、事务繁琐、人员不足等问题,致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瓶颈问题。《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问题。”

三、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突出问题“信访不信法”现象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们普遍存在相信上访而不相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访不信法”现象。由于人们权利意识觉醒并开始有意识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法律知识有限、法律途径时间长且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人们往往选择成本低、效率高的信访途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经济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难题。究其原因,为了保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采取了一些治标不治本的方式来化解社会纠纷,致使人们相信权力大于法律、上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压过下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人认为单纯依靠法律无法解决纠纷,而信访可以解决正常法律途径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基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以此扭转人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和现象。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不足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都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需要专业的工作机构。一是现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构设置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需要,致使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的无法全覆盖和效果打折扣,如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执法。尽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点和终点在基层,但是在基层行政机关中专业从事法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二是由于基层工作待遇差、工作压力大等因素,致使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人员不愿长期留在基层工作,而是选择辞职或调离基层工作单位。三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强,表现为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强,习惯依照惯例、传统方式和行政方法解决社会纠纷和矛盾。部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各村居委员会虽然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但多数形同虚设,如仅仅有几名老同志,由于法律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并不完全,因而倾向于依靠经验和人情来化解法律问题,以至于出现许多矛盾纠纷无法在基层化解,形成集体上访、越级上访。”[1]

(三)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程度较低

基层群众自治的终极目标是达到自我管理和服务,并且基层群众自治应当是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在现实运行中,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出现目标偏差和路径偏离。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贿选现象、政府干预、宗族派系主导等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现象大量出现。二是村居两委职能问题。村居干部滥用權力、村居财务缺乏监督、集体财产被侵吞、权益分配讲关系等问题导致群众自治性组织内部矛盾增加。三是村居两委民主决策形式化。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机制替代成村居两委干部的内部会议和宗派势力的私下决定。在特定时期,乡镇政府干预村居两委的民主决策以实现特定目的,以至于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的情况。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功能虚化。从法律规则和顶层设计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的权益归属者,但事实上村居两委基本代表其行使了基本权能。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致使参与人数少和没有规范化的制度保证。由上可知,基层群众自治的法治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不足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但是基层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不足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一是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性组织而言,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效果尚未得到明确界定,并且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成本高、覆盖面窄。二是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存在差异性,即城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优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队伍缺失、水平低、服务差等现实问题。三是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性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载体,但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平台建设相对滞后,表现为平台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考核尚不完善,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需要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指标。

(五)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问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解决好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问题,因为基层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着城镇和乡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制度建设不完善、不规范。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的综合协调制度、工作机制创新、合法性审查等规则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由于人口流动性过大,基层行政机关难以监管社会流动性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偷盗问题、赌博问题、黑恶势力问题。三是基层社会治安的大数据平台存在数据共享度不高、数据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为例,公安机关之间、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主体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存在数据不开放、不能整合利用和隐私保护不完善的法律问题。四是社会治安防控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缺少法律法规作为制度支撑,如“雪亮工程”建设仅为中央出台的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定。社会治安的信息化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社会治理信息化的推行存在法律支撑不足的问题。

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念落后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碎片化,即重视权力轻视规则、重视维稳轻视引导、重视管控轻视法治。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社会治理观念下,基层社会治理以地方稳定为第一要务,从而轻视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因此,不出事的行为逻辑将基层社会治理陷入非法治化的治理怪圈。基层社会治理理念落后体现为:一是价值导向上重视管控而轻视法治。基层社会治理应当体现出平等、公平和公正的法治精神和服务精神。二是社会治理主体上重视政府职能而轻视社会组织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求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而非仅仅由党委政府完全负责。三是治理方法上重视行政方式而轻视法律方式。在传统思维的惯性作用下,基层社会治理习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轻视运用法律法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四是社会治理理念上重视应急治理而轻视制度化治理。在社会治理理念上,基层社会治理往往容易形成在纠纷产生后采取应急措施解决问题的理念,而非提前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化治理理念。

(二)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定位不准

尽管中央已经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定位,但是基层社会治理仍然存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单一社会治理现状。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定位不准表现为:一是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党委和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实问题。党委和政府负责提供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党委和政府往往容易忽视村居文化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事项,从而出现党委、政府缺位的问题。二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与自治的结合不够。村居两委的自治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基础。从法律上看,村居两委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当是指导、支持、帮助与协助,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上级和下级的关系。村居两委与党支部之间的权责关系存在模糊的情况,容易形成党支部掌握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村居两委缺少民主化的程序机制,即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容易被剥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缺少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多元参与机制。基层社会组织面临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制度困境;农村生产合作社、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数量和程度有限。此外,村居社会组织的社会认同度和满意度也陷入尴尬境地。

关于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四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严格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认认真真地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个性是反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到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指示精神。同时,多渠道征求各方面意见推荐,先后与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镇班子成员及村、站办所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30多人次,透过采取群众提、主动认,照镜子、自己找,上级点、自我对,交心谈、互相帮,群众议、共同查等方式,认真对照焦裕禄精神和“三严三实”要求,对自己几年来的思想工作状况,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清醒的认识,也有着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并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恳请同志们批评帮忙。

本人政治立场坚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自觉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并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但按照党章和领导干部的标准衡量,还存在必须差距,主要有:

一是存在着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尤其是对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掌握的不系统、不全面、不扎实。

二是存在着对一些社会不良思潮、不正确言论斗争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对一些乱发牢骚、低俗的不良言论、段子、信息等,不能坚决抵制。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状况: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反复学习规定原文,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执行调查研究、厉行节约等规定要求,“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带头遏制职务消费。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方面,都没有违反规定,从不出入私人会所,没持有会员卡,没有不当人情消费。今后也不出入私人会所,决不持有会员卡。但是,对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还存在着工作方法简单,接访群众耐心不够,执行政策机械,关心弱势群众不到位。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学习的主动性不强,与自身岗位需求差距很大。总认为学习是把软尺子,工作才是硬指标,对理论学习抓得不紧、不实,态度不够端正,应付学、被动学的时候多,扎实学、主动学的时候少,个性是对于一些重要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只满足表面掌握,甚至是不用不学、急用现学、现学现用,没有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没能构成指导实践的有效方法和有力措施。比如:我镇被市里列为特色小城镇发展重点镇以来,需要对全镇重新进行发展规划,这就需要我这个镇里的主心骨拿出具体意见,但是本人很缺乏这方面知识的系统学习,平时这方面知识了解的也不多,就身感力不从心。应对这么一个全新的环境,对照自己岗位需要,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城镇建设工作经验确实还不相适合,都与镇的未来发展有很大差别。

二是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用力不足。由于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片面地认为只要抓住村书记一个人就行,所以工作中存在着对村级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导致个别村党群、干群矛盾激化严重。比如:我镇的前进村,由于村干部为政不廉,偏亲向友、与民争利,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导致群众上访告状,多年来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干群关系越来越激化,什么工作也开展不了,有几名群众经常越级上访,最后导致抢地,种地也不给钱,全都白种。听话人、老实人也都纷纷起来告状。

三是工作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有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有时出于惯性思维,眼睛向上看的时候多,甚至工作导向出现了偏差,自觉不自觉的陷入形式主义中,出现了重形式、轻资料,重面子、轻里子的现象,导致一些重点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比如,在完成去年春季造林工作时,我们应完成上千亩任务,可在任务落实上就突出1个三发村几百亩大片地的任务落实,认为这样做对工作会引起轰动效应,显得壮观,所以市里有检查就全往这片树地领,而其它的任务就一表而过,不闻不问,只做表面文章。再比如,去年全市抓禁牧工作,一开始大家还都认认真真去管去抓,时间一长,就做表面文章,上面不查,下面就不管,上面紧,下边就紧点,工作是推一推动一动,否则就视而不见,任其放牧。结果是工作整体效果不佳,没有到达预期理想效果。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长此以往,不仅仅伤害了基层干部的心,而且人浮于事的现象会越来越重,行政效能也越来越低。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少,联系群众不密切、不广泛。由于平时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导致自己下基层访群众的时间不多,对群众疾苦了解得不够多,即便是下去,大多为了应付检查,调研的目的性和深度不够,简单找一些村级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谈谈话,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缺少真正的与群众应对面谈心、心贴心交流,没有关心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更没有切实做到凡事为群众着想,真心为群众解难。比如,我们在包保困难户上,每年只是由村、社区报名单,然后按名单送点米、面、油,也就象征性地看一看,对困难户根本不了解实情。再比如,我们镇的特困户李凤茹一家三口人,李凤茹小儿麻痹症、多发性脑梗,全家靠媳妇打工来维持一家的生活,儿子今年10岁,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像这类状况的困难户还有很多,平时我对这类群众了解的实在太少了,对这一群体了解的不多、不深、不透,一天天只忙跑事务、迎来送往,根本没有把老百姓的事放到心上,这是一种典型官僚主义表现。

二是群众观念淡薄,缺乏服务群众的职责心。自己在谋划发展和处理问题时,没能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对事关经济发展的事项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较多,对一些打基础、惠民生的项目投入的较少,导致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没能及时进入视野。比如,在城镇管理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点卫生问题、排水不畅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致使群众对此不满意,既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又影响了镇政府的形象。再比如,在对待群众上访方面,有时遇到群众上访总有躲和怕的心理,躲躲闪闪,推推挡挡,不愿直面群众。此刻想想,还是自己缺乏换位思考意识,没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

三是民主意识不强,凭个人意识拍板定事。在工作中,过于强调个人的主观意见,不注意、不重视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的意见推荐,做事武断。个性是处理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时,直接表态多,安排命令多,很少听取其他同志们的意见。即便是在一齐讨论,也多是我自己先发言、定调子,然后就命令式地要求班子分管领导高效率、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养成虚心纳谏的民主作风,给同志们造成很大的压力,不利于工作的有效推进。比如:在召开党委会研究工作时,实际就是个通报会,总认为自己在乡镇工作这么多年,论经验、论水平都比其他人要高,因此在讨论问题时往往都是自己说,即使别人有不同见解时也不予采纳,时间久了,有伤同志们的工作用心性。再比如,去年居安房工程中,在没有与其他领导沟通的状况下,就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要求各村各自为战,保证完成任务。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是转年有个别群众找上门,由于人少监管质量把握不到位,个别户出现了质量问题,有损形象。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的表现,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克服的问题。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进取意识有所懈怠,不愿吃苦受累。在农村当党委书记六七年了,年龄也大了,平时工作中也出现过“干累了、歇口气”的想法,导致在精神上有所懈怠,小进则满、安于现状,在工作中求真务实、深入研究做的还不够,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工作不细致、跑粗,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比如,在土地清查工作中,一开始就本着应付了事、得过且过思想,只是简单安排布置,根本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必须高度来重视,一方面思考,全镇有17个村,幅员面积大,路远、又不好走,还要入户、到田间地头,下一遍村太累;第二方面思考,自己在农村干这么多年了,差一不二就行了,向上面简单的报些数,糊弄糊弄,在等一等、拖一拖就过去了。

二是存在求稳怕乱思想,守摊思想严重。缺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拼劲和闯劲,干工作总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时还存在安于现状、“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思想倾向,对有些工作觉得过得去就能够,认为农村工作没必要要求标准那么高,缺乏较强的担当意识和创新精神,导致一些具体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去完成。比如:还是土地清查工作,由于我本人认识不到位,感觉到此刻农村土地自从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后30多年,虽然在1996年实行了第二轮土地重新发包,但有一部分村也是延续第一轮发包数字,根本没有进行重新发包,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因此,我就有观望和等靠的思想,看看上级的态度再说,先别捅这马蜂窝,由于我的认识有偏差,缺少干工作的拼劲,才造成我镇土地清查工作滞后,给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三是艰苦奋斗的作风有所弱化,有时图安逸、讲享受。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知不觉中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弦”慢慢放松了,滋生了讲享受、贪图安逸的不良行为。比如,穿衣服开始追求款式、样式和品牌了,平时和亲戚朋友聚会也讲究地点了,有时花钱也大手大脚了,这都是享乐主义思想在作祟。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存在办公用房超标、办公用品浪费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使用过带有套间的办公室,现已按规定整改。在日常工作中,由于自身对勤俭节约认识不深,对下属管理的不严,以致造成水、电、办公用品上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二是存在吃请请吃、收礼送礼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对社会上应酬风、随礼风等不良风气见惯不怪,参加过一些结婚、升学等请吃吃请活动,个性是接待上级领导时,还有超标准接待问题,有时为了增进感情,临走还送过土特产品。自己也理解过熟人或关系好的同事过年、过节赠送的土特产品,总觉得是人之长情、礼尚往来,有时怕伤感情和面子,收下后,再给人家送点别的礼品,作为互赠。此刻想想,还是自己的拒收态度不坚决,原则性不强,对这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危害性认识不深刻。

三是存在公车超标、公车私用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存在公车配备超标准问题,用车上很难分公与私,公务车几乎是专驾,界限在自己心里就模糊,无论公与私,叫上司机就走人。这种做法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无形中给同志们带了不好的头。

深刻剖析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还是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及自我约束上有差距和不足,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在“总开关”上出现了偏差。总觉得在日常的工作中只要真抓、真干就能够了,用不着总提理想信念问题。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有所放松,重经济工作、轻理论学习,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不强,导致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上出现了偏差,进而在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上出现了问题。因此,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和做法不警醒,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抵制,出现了重面子、轻里子,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出现了不怕群众有意见、就怕领导看不见的心态,出现了贪图享受的倾向。在一些小事小节上粗枝大叶、原则性不强,不能做到防微杜渐。

(二)宗旨意识不牢固,公仆情怀有所淡化。从南片小乡到北部重镇,觉得自己手中权力大了,说话的力度更大。但怎样运用权力、行使权力确没有做到过多的思考,有些权力的运用也没有完全站在为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上。自负、自满、自傲充斥着头脑,骄气、傲气有所增长,“谱”和“架子”有些大了,慢慢的养成了眼睛往上瞄、心思往上用的习惯,对自己看的越来越重,对上级看的越来越重,想自己的事越来越多,还出现了研究上级意图、揣摩领导想法的心理,跟群众谈心、沟通和交流自然也就少了。纠其根源还是自己的宗旨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还没有真正从思想深处搞明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没有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心中时刻装着全体人民,没有完全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职责感和使命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缺乏自觉,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脱离了群众,“四风”问题也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

(三)党性修养有所放松,政绩观出现了错位。实事求是地讲,多年来,受职业习惯和工作经历的影响,不自觉地构成了争强好胜、心高气傲的习惯,工作上单纯的爱看结果了,只重视排行了;平时也爱讲排场了,好面子了,在不经意间沾染了“四风”方面问题。尤其是担任乡镇主要领导后,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党性锻炼,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思考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思考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致使工作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名次排到前面了,受到上级领导表扬了,心里就舒坦了,有了这种心理,“四风”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

(四)自我要求有所放松,艰苦奋斗精神消减。平时认为自己在遵守纪律方面做得还不错,但是经过对照党纪、党规深刻反思自己,仍然存在着纪律意识有所淡化、自我要求有所放松的现象。长期以来,对一些约定俗成的做法默认趋同,随波逐流;对一些由来已久的陈规陋习不抵制,而且还在必须程度上有所助长。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时,不坚定、不彻底而不自警,出现了理解礼品、超标接待、高消费等贪图享受的倾向;有时看见同事或身边的人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碍于情面,也没有及时纠正和制止,助长了歪风邪气。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症结,我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的要求,从严要求自己、规范自己,坚持经常“照镜子”,努力做到净化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

(一)强化党性修养,加强“三观”改造。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坚决与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虚心向书本学,扫除思想尘埃,向群众学,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潜力。

三是加强党性锤炼。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着力将党性修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丰富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武装和知识储备。

(二)以钉钉子的精神,彻底清除自身“四风”问题。

针对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我必须认认真真地进行整改,一条一条地制定整改措施,一件一件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围绕解决好形式主义问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工作上不唯上、不唯虚,只唯实,坚决遏制工作效能不高、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发生。要着重加强基层软弱涣散班子建设,对工作没有实际招法、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个别主要领导,要该换的换,该采取组织手段处理的坚决处理,重新焕发基层组织新活力。

二是围绕解决好官僚主义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做事情多从群众观点出发,注意说话的态度和方式,耐心倾听同志们的意见和推荐,切实树立良好的民主作风。要切实深入基层调研,每周至少要抽出一天时间深入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是围绕解决好享乐主义问题,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识,不追求生活享受,不攀比工作待遇,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围绕解决好奢靡之风问题,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从节约一分钱、一张纸、一度电做起,坚决避免“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等现象的发生。

(三)以讲认真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牢固树立务实精神。坚决摒弃纸上谈兵、只说不作的务虚做法,大力发扬崇尚实干、注重落实的务实精神,真正使各项工作都能够谋全做细、求精落实。

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基层一线的新状况、新问题,多献为民之策,多行为民之举,着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是统筹做好镇域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六化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突出抓好产业培育,全力推进重点民生工程,用心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切实以各项工作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四)以身作则,从严律己。

一是自觉遵守《党政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管住小事、守住小节、自我警醒,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二是继续以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为榜样,经常反思自己律己、修身、用权是否严格,谋事、创业、做人是否踏实,牢牢守住做人、做事、做官的底线,清正廉洁,服务群众。

三是严格要求个人言行,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交友圈,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切实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在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上对照检查,如有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的地方,恳请组织和同志们给予批评帮忙。

关于农村典型刑事案件心得体会五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党的xx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为了解我国农村建设情况,及时总结已有的典型地区建设经验,认真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决策部门制定更加具体详细的政策建议,由我委农村经济发展司与产业发展研究所共同组成联合调研组,于xx年10月8日至10日,前往xx省xx市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x市新农村建设的做法及成效(一)xx市概况xx市位于xx省南部,现辖18个县(市、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83个乡镇。总人口 845万,其中农业人口677.56万人,占总人口的80%;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00.23万亩。3475个行政村,49139 个村民小组。20xx年,全市gdp达到398亿元,人均4710元,工业增加值97.7亿元,农业增加值114亿元;实现财政总收入38.35亿元,增长2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2.84亿元,增长16.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53元。

(二)新农村建设行动的发起加入wt0之后,我国农业面临着在国际市场上如何保持竞争力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机构面临着职能转变的问题;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村面临着劳动力转移的难题。为找出一条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xx市委、市政府从20xx年7月组织人员展开大规模调研,逐步理清了农村今后的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整合农村工作的资源和力量,通过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该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xx市于20xx年9月提出并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内容是“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各地以建设新村镇为突破口,以“亲民、爱民、富民”活动为切入点,以村镇规划建设、“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突破口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新载体,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依靠群众、整体推进。

1、以村镇规划为龙头,开展新村镇建设。一是制定村镇建设整体规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所有村镇的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建立了科学的规划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村庄建设管理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全面开展“三清三改”工作。根据各个村不同的实际情况,按照“环境整洁、道路畅通”的要求,依靠村民理事会和村民代表会制定“三清”的标准,发动群众开展“三清”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持农村卫生环境的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建立村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2、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发展新产业。一是完成了产业建设规划。根据当地的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按照每个县抓2-3个主导产业、每个乡镇抓好l-2个主导产业的发展思路,基本完成四大支柱产业和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的规划工作。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注重抓好龙头企业的建设;另一方面,切实加强主导产业基地建设,抓好产业化示范县、示范乡建设,形成基地带农户,“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三是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通过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农产品市场和信息体系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系,有力地支撑农业的发展。四是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大力组织实施赣南的脐橙、会昌的米粉、大余的金边瑞香、兴国的灰鹅、石城的白莲五个xx省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把全市主要农产品纳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把果业、生猪建成产值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

3、以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为依托,培育新农民。一是以市场为依托,以先进和实用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使18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段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l至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整合现有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社会办学力量和企业培训基地等有效资源,构建农民培训体系。现已建立县、乡、村各类培训基地3929个,其中县级273个,乡级965个,村级2690个。建立农民知识化工程师资库,提高师资水平,组织专家遵循“规范、实用、通俗、易懂”的原则编写或选用培训教材。三是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各地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广泛开展订单培训、协议培训;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农业主导产业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工作;对村两委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业生产和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进行以发展本地主导产业、经营管理等所需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的大专学历教育。四是开展以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造就一批既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

4、以农业产业化为动力,组建新经济组织。一是按照“先运行、多扶持、后规范”和“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要求每个县的主导产业都要建立相应产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围绕“新品种、新技术、新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农资供应、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的经济服务组织,全方面覆盖产业体系。三是对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上、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牵办合作经济组织。

5、以创建文明村镇为先导,塑造新风貌。一是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文化、科普“四进农家活动”。二是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户、留守孩关心工程等活动为载体,创建精神文明。组织农民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三是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将行政村为单位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延伸到共同利益更加紧密的以一个或几个聚集的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落,创建村组理事会,促进民主管理。逐步把乡村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四是进行文明村镇创建,重点建设一批标准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村镇。五是加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每村有一个宣传文化阵地等。

6、抓好基层领导班子。紧紧围绕“亲民、爱民、富民”活动,把以“三清三改”、村镇规划建设、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检验好班子、好干部的重要标准。通过从全国各大高校选拔大学本科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夯实乡镇基层领导班子。全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农业专业技能过关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能力3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一是村庄面貌有了大大的改变,“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共完成了6674个村庄的改水,受益人口达74.0246万人;改厕 67273座,受益人口达70.3836万人;完成通村公路3420.94公里,其中宽4.5米以上的公路l579公里,3.5米以下公路1841.94 公里。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后,农民跟城里人一样在家里上厕,而且无臭无味。农民说,用上这种厕所真好,又干净卫生,又能保证种田的肥料供应。

二是农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较大改变。新农村建设刚开始的时候,政府干部下来层层做工作,农民认为政府在搞形象工程。当农民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给自己带来实惠的时候,观念逐渐开始改变。农民由“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建设家园的热情空前高涨。

三是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以前乡镇干部下农村时,是“要钱要命”,而现在是“送钱送物”。xx市农工部部长曾新方说:“现在去农村,农民会拉着你去他家喝茶。”

四是节约了耕地。近一年来,全市共拆除破旧猪牛栏、厕所57648间,面积75万平方米。清理农民无序建房2925宗,共计345336.1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510宗,计98025.19平方米;依法拆除54宗,复耕6367.09平方米。

二、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20xx年xx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7388元和2553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2034元和 383元,属于欠发达地区。辖区内又属低山丘陵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无论从经济实力还是人均耕地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却率先发起新农村建设行动,形成了欠发达地区低成本推进型的赣南模式,其具体做法在广大中西部低山丘岭地区具有普遍的适应性,便于在全国同类地区推广。

(一)用人得当,领导先行新农村建设,是xx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后发起的。其中,主要发起人xx省委、xx市委书记潘逸阳,是来自广东省的外调干部,中山大学哲学博士,其博士论文为《农民主体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农村为载体、以农民为主体来进行的。这表明,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与地方党政主要决策者的开放意识、工作经历、知识层次具有密切联系。不论发起还是推广新农村建设行动,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尤其是首要领导的素质高低,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当地新农村建设行动的成败。

(二)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政府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当地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符合群众意愿的实施方案。通过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公开扶持标准,创新补助办法,实行“以物代扶”、“以奖代补”。调研数据表明,公共设施中,政府与农民投资比例约为6:4,家庭设施中,政府与农民投资比例约为3:7。新村镇建设示范点由定点制改为群众申报制。村民自愿申报,愿意搞新农村建设的群众申报率达到80%以上的就定点,实行动态管理,择优选择定点,越积极、越先申请实施的农户就先实施,并给予较优惠的奖励政策,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注意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发言权。在规划编制过程当中,吸引村民代表讨论,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认定,通过村民自己制定村规民约保证规划的切实执行。通过群众推荐、选举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军人、老教师等有威望的人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出面与广大群众协商化解矛盾,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真正让农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时,既要按照新农村的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切合实际、切实可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强行摊派,不搞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性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打好基础,分步实施。

(四)因地制宜,科学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乡镇制宜,因村制宜。在村镇规划上,要根据当地客观条件,科学编制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模式上,力求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在方式方法上,先易后难,分步实施,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

(五)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把符合客观规律的东西形成制度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持续良性发展的轨道。只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有长效机制作保证。

(六)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广大农村点多面广,一方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另一方面,又要从解决好农民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根据当前的资源和工作力量,突出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分步实施。赣南市把发展新产业和“三清”工作全面启动,改水、改厕、改路量力而行。

(七)典型示范,以点带面xx市各地在铁路、国道、省道以及公路沿线率先展开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是在323国道、赣粤高速公路沿线,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新农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示范,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八)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一是整合部门力量。xx市31个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新农村建设成员单位,承担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健全了考核措施,并发挥部门的优势,围绕整个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制定了详细的支持参与工作方案,部门整合有力地牵引了农村各块工作的整合。如规划建设部门要抓好村镇规划建设,按时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并负责在今明两年内对全市的县乡规划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岗位培训;国土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把好土地审批关等。二是整合各类资金和项目。依据各级政府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将各方资金统筹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提高了各部门资金分散使用的效益。三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行企业、学校、个体工商户与村庄结对,建设新农村的“1+1”模式。

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新农村建设范围广、对象复杂、难度大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千千万万农户,投资范围广,投资金额大。我国农村各地经济条件、地域特征千差万别,基础设施投入和公共服务需求有很大差异。目前,国内一些地方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但大都刚起步,经验不足,区域性的成功经验是否适合在全国推广尚待验证。

(二)新农村建设缺乏法制化的制度保障现实工作中,许多地方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随领导人的更换而发生重大调整。虽然将新农村的发展规划通过地方人大表决方式加以稳定,但因没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同样面临法制化制度保障问题。由于各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如果因领导人的轮换而使新农村建设行动出现多次反复,势必严重挫伤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农民的积极性,削弱党和政府的领导权威。新农村建设行动如何通过法制化途径,获得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是今后面临的一大挑战。

(三)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全市自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累计投入的资金近5亿元,其中财政安排6300万元,捆绑专项资金1.2亿元,吸引社会资金3.1 亿元,资金投入中政府只占30-40%,农民占到60-70%,而目前新农村建设尚未全面铺开,只是在点的层次上进行,覆盖村庄的数量比较少。根据对xx18个村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目前农村要完成“六通”、“五改”、“两建”十三类待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政府和农户在内的各村人均总投入需要1913元,其中需要政府补助48%。从目前政府给示范村的投入看,资金缺口依然较大。例如,兴国县1年来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300多万元;兴国县4000多个村落,有能力搞示范的目前只有200多个,约占全部村落的5%;另外,道路资金缺口大,兴国县的交通经费只够建58公里,但已安排 190公里的建设任务,政府补贴资金难以保证到位。

6、抓好基层领导班子。紧紧围绕“亲民、爱民、富民”活动,把以“三清三改”、村镇规划建设、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检验好班子、好干部的重要标准。通过从全国各大高校选拔大学本科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夯实乡镇基层领导班子。全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农业专业技能过关制度,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的能力3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的成效一是村庄面貌有了大大的改变,“脏乱差”现象明显减少。共完成了6674个村庄的改水,受益人口达74.0246万人;改厕 67273座,受益人口达70.3836万人;完成通村公路3420.94公里,其中宽4.5米以上的公路l579公里,3.5米以下公路1841.94 公里。推广“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后,农民跟城里人一样在家里上厕,而且无臭无味。农民说,用上这种厕所真好,又干净卫生,又能保证种田的肥料供应。

二是农民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较大改变。新农村建设刚开始的时候,政府干部下来层层做工作,农民认为政府在搞形象工程。当农民看到了新农村建设给自己带来实惠的时候,观念逐渐开始改变。农民由“要我做”变成了“我要做”,建设家园的热情空前高涨。

三是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以前乡镇干部下农村时,是“要钱要命”,而现在是“送钱送物”。xx市农工部部长曾新方说:“现在去农村,农民会拉着你去他家喝茶。”

四是节约了耕地。近一年来,全市共拆除破旧猪牛栏、厕所57648间,面积75万平方米。清理农民无序建房2925宗,共计345336.1平方米;其中占用耕地510宗,计98025.19平方米;依法拆除54宗,复耕6367.09平方米。

(五)农村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备土地法中虽然有“一户一宅”规定,却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这使得在村庄整治改造当中,一户一宅的政策法律依据不够完善,在清理一户多宅的过程中,许多问题难以处理。如在拆除空心房的时候,农民会以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不能拆等种种借口拒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强行拆除会引发干群矛盾;如果不拆,又会影响整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易突破省政府规定的上限xx市通过“以物代扶”、“以奖代补”的方式激励农民投身于村庄公共设施的建设。例如修路,农民只有在铺好路基的时候,政府才会去修建路面。xx省规定的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农民为铺好路基所花的费用往往超过此限额标准。农民自愿的行为与省内现行政策规定相冲突,以致许多时候农民自愿筹资筹劳被视为加重农民负担。以兴国县长迳村为例,该村通硬化路待建费用需 77万元,政府资助42%,农户分摊58%,村人口4211人,人均建路负担为106元,远远超过省里规定的标准。

四、政策建议(一)选择不同地区先行示范,再逐步向全国推广根据近郊、平原和山区等经济特征,在东、中、西部各找若干地区先行试点。可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一定经验的地方作为试点,如在x市。在总结各地经验,完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再向全国其它地区推广。

(二)以法制化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列入“”规划,明确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未来5年国家重点投资的领域。制定并出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明确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将在未来的几十年里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最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立法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

(三)扩大新农村建设的财政预算投入,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制定财政预算时要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投入应能满足新农村建设阶段性投资的需要,并明确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比例。近两年来,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为9:11,配套资金比例可参照此执行。

(四)整合各项支农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所有支农资金由该机构统筹使用。各地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根据项目向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申请资金,各省、市、县设立分部,负责项目的审批、资金的拔放和监督。若部门资金由于利益整合困难,可考虑部门资金下到基层的弹性化和地方化管理,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在现行体制下,对不太符合部门规定但合理的地方资金整合行为,给予灵活宽容对待。或者由涉农资金相关部门联合统筹资金的使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五)完善和制定宅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等相关法规针对《土地法》中“一户一宅”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对“一户多宅”的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征收较高金额的宅基地占用费;或者修订法规,允许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司法途径收回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宅基地。制定并出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为农村各类合作组织的发展扫除法律的障碍。同时给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实体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壮大。

(六)进一步完善并尽快实施农民筹资筹劳管理新办法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等公共设施具有一次性投入大、收益期长的特征。我国的财政实力目前尚不能完全负担农村公共设施的提供,需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来参与新农村建设。xx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赋予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农村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筹资限额的权力。根据今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省级政府要适当提高筹资限额标准,为村民自愿筹资留出更大的灵活空间。

限额虽然高,只要农民真正享有民主权利,政府不强行摊派,并严格按“一事一议”表决,农民会自我约束资金筹措负担;另一方面要根据基础设施一次性投入大、长期维护费用低的特点,改年度限额为 3年或 5年总限额,允许农民跨年度使用筹资限额。建议农业部尽快完善“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并颁布实施,为各地根据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提供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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