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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 治安管理课程的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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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 治安管理课程的心得体会(五篇)
2023-01-11 16:24:5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一)从刑事案件发案情况看:

1、从发案特点看:发生的3起刑事案件(全部移交刑侦部门办理)均为盗窃案件。

2、从发案区域看:3起盗窃案件均发生在城区。

3、案件侦破情况:3起盗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共打掉盗窃犯罪团伙一个,抓获抓按成员4人。

(二)从治安案件发案情况看:

1、从案件特点看:在发生的7起治安案件中,其中殴打他人案件2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2起;盗窃案件3起。

2、从发案区域看:7起治安案件中有3起发生在城区(其中殴打他人案件1起、盗窃案件2起);有4起发生在农村(其中故意损毁财物案件2起,殴打他人案件1起;盗窃案件1起)。

3、治安案件查处情况:7起治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从矛盾纠纷的发生区域看:在调处的42起矛盾纠纷中,其中城区共21起,占调处总量的50%;农村共21起,占调处总量的50%。

(二)从矛盾纠纷的调处类型看:在调处的42起矛盾纠纷中,其中因日常琐事引发纠纷26起;阻工纠纷9起;债权债务纠纷5起;医患纠纷2起。

(一)是结合“三问三解”暨“三访三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工作,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二)是在加强防范知识宣传的同时,按照“853”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继续做好电子狗、联网报警设备的安装工作,有效遏制侵财性案件的高发势头。

(三)是按照“打四黑除四害”、春季破案会战和清剿火患战役“春雷”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加大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2022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1、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史政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承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承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设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

3、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白天对外来人、进出车辆及特效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工作。

4、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细,掌握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留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负责人批准。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资料内备查。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7、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8、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件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物品和打架斗殴。

9、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10、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责任人签字:

施工项目:

自开工 年 月 日至竣工 年 月 日

2022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治安员日常行为,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履职尽责,文化社区警务室制定社区专职治安员职责及考核办法,要求社区专职治安员履行职责,做好工作。

社区专职治安员职责

1、在工作上坚决服从社区民警的指导、安排;

2、严格着装要求,做到上岗着装整齐,佩带齐全;

3、在社区民警的指挥、安排下组织带领社区可整合的治安力量进行巡逻防范,巡逻必须到位,并做好记录;

4、经常对居民进行“四防”教育,维护好社区的治安程序,并及时处理居民的事件纠纷;

5、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有关工作;

6、对辖区居民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

7、清楚辖区的出租房屋户、流动人口,做到经常登记、检查;

8、勇于同危害社会治安及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小劣迹青年、“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

9、认真配合民警做好逸夫中学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突发事件,维护校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10、坚持文明执勤、提高警惕、讲礼貌、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理智冷静,树立 “ 服务第一 ” 的思想,不做出格的事;

11、不准擅离岗位,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打牌下棋、吃东西、睡觉和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12、完成民警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考核及奖惩

1、治安员实行上岗签到制度;

2、治安员每月对所做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3、对治安员进行季度考核,考查治安员对辖区的出租房屋户、流动人口是否登记,是否了解情况;考查治安员是否进行巡逻防范工作;

4、治安员在巡逻期间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5、在治安员的巡逻防范下,辖区内的可防性案件下降的,对治安员进行相应的奖金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上报上级机关给予表彰和评优记功;

6、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工作精神不振,出现冷、横、硬、推现象的,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上报上级机关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2022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巩固“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成效,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平安、健康、和谐发展。

一、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健全和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岗位安全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要层层签订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安全责任人,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

要按照“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安全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抓实安全常规过程管理,不断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效益。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每月开展1次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充分利用课间、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等开展不做预先设计的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演练的实效性,提高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和事故处置能力,确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公共事件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力夯实安全基础

(一)着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细化管理,完善学校安全、消防、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要明确班主任、课任老师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请假制度,切实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并做好缺课学生的追踪工作,做好课堂上学生意外伤害、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要建立健全课间教师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纠纷、违纪问题;要落实值日、值班老师等人员的工作职责,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管理。要严格门禁管理,落实人员、车辆进出查询、登记制度,严防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制造事端。要严格校纪校规管理,做好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努力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着力强化校园治安防控

要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xx省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20xx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xx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教育系统消防工作主要目标责任的通知》《20xx年xx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文件要求,加强校园安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安保人员,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线;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强化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与应用,全面推动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确保技防设施作用发挥化。

(三)着力开展校园隐患治理

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严格落实隐患分级分类管理、登记建档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隐患整改治理的力度,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期限内得到彻底治理。每月必须进行至少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春秋两季开学前必须进行拉网式排查,定期不定期对新旧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校园附属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清理和解决。要认真分析本校的安全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安全隐患,针对不同季节和特殊时段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全面进行安全大检查,并认真进行隐患整改,切实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四)着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动,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环境、文化食品市场和“打非治违”、“护校安园”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防范。要积极争取综治、公安、交通运输、卫生、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的支持帮助,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取缔非法违规网吧等娱乐场所,拆除校园周边各类违章建筑,清理非法经营服务场所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狠抓工作重点,做好安全稳定防控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内容,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要教育引导并严厉禁止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等车辆,不得搭乘超员摩托车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护学行动”的通知》,强化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监管。

(二)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并经常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要教育未成年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不要冒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群死事件等,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密切家校联系,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校讯通和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加强消防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开展排查整治,要不定期开展消防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和消防通道不堵塞,坚决清理各类校园潜在性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要建立严禁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制度,定期检查通报,坚决杜绝出现因违规使用电器等引发校园火灾事故。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防控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管理细致严密,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要健全危化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建立危化品台账,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按国家标准规范存放,并由专人严格实行收发、使用、管理制度;要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有条件的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核对库存数量;要严格实验操作规程,落实危化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指导监督、清点核对。

(六)加强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对校舍、围墙、厕所等场地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加强对台风、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密切关注校舍安全,及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乡村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七)加强防范拥挤踩踏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教学楼走廊特别是楼梯间要配足配齐消防及应急照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在显要位置规范张贴张挂安全警示语和警示标志,防止阴雨天楼道黑暗造成拥挤。要加强疏散秩序管理,明确疏散路线,合理安排学生下课和放学时的疏散顺序,安排专人在楼梯口等关键部位值守,确保对学生上下课的无缝隙管理,及时疏导拥挤人群。

(八)加强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师生校外活动申请审批制度和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学校在组织春秋游、运动会、参观考察和社会实践等外出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活动各个环节,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卫生保健措施,限制特异体质、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学生参加剧烈运动。

(九)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工作

要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效,全面建设学校、社区、家庭“三结合”的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网络;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层次、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采取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低到高的教育方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以开展“法律进学校”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安全自护教育,提高未成人学生守法、护法和维权意识;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切实关爱农民工子女。

四、深化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安全意识

(一)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要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利用“xx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公共安全课程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课时(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安全教育课,做到课时、教师、教学资源“三落实”,努力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强化校园宣传阵地作用。各校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标语、板报、专栏、手抄报、校园网等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三)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安全教育周”、“5.12防震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各项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应急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实行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专项培训与日常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校长、安全管理干部及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五)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传帮扶”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指导和开设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消防、治安防范方面的教育,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和组织开展周边秩序整治等。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家长了解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及学校安全责任区间,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

2022治安学的逻辑起点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汇报公安工作,请予审议。

“严打”战役结束以来,公安机关围绕着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保持了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稳定。主要办了以下几件事: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83年9月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同检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到1987年初,“严打”战役胜利结束,基本改变了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况。但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又遇到了大量新问题,一些地方刑事犯罪活动突出,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在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许多代表都提出了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建议。为此,近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继续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根据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要求,抓住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和治安不好、问题比较多的重点地区,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斗争,不间断地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同时,狠抓侦察破案工作,努力提高破案率。鉴于近几年国际犯罪活动渗透越来越突出,我们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方面,加强了与一些国家和地区警方的合作,联合侦破和协查了一批走私、贩毒等案件。198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54.7万多起,破获43万多起,查获作案成员48万余人;1987年共立刑事案件57万多起,破获46万多起,查获作案成员53万余人。各地公安机关都配合检察院、法院部门依法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二)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普遍对车站、码头、公园、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文体活动中心等公共复杂场所,以及宾馆、饭店、大的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进行了整顿和专项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制度。公安机关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去年1月1日施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来,公安机关加强了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作。去年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12万多起,治安处罚204万人次。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一些大中城市公安机关抽调部分公安干警和武警指战员,并争取各机关单位的支持和协助,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治安巡逻、治安联防;很多地方创办了保安服务公司;一些大型厂矿企业加强了保卫组织,建立了护厂队、经济民警;在少数重点高等学校设立了公安派出所,还有一些学校组织了护校队;在城市居民中,组织群众护街、护院、护楼,开展自防自治活动。今年6月,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召开表彰会,表彰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分子,各地也相继召开了一些这样的表彰会,对发动群众同犯罪分子斗争,扭转社会风气,起了积极的作用。采取这些措施,增强了社会防范机制,对于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犯罪活动,起到了良好作用。

(三)妥善处理了少数群众闹事、骚乱事件。去年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一年多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这一决定精神,遵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止和平息了多起少数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的闹事事件,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的方针,尽量缓解矛盾,平息事态,同时积极维护好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去年10月和今年3月,公安机关还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阿沛·阿旺晋美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两位副委员长的密切指导下,积极参与平息了由达赖集团策划、煽动,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拉萨制造的旨在分裂祖国的骚乱事件,维护了祖国的统一和西藏地区的安定团结。

(四)加强了公安法制建设。几年来,公安部主持草拟或参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批准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等。还有一些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正在拟订中。公安部还制定了一些公安工作规章,并全面清理了建国以来有关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今年以来,进一步清理了沿海地区的涉外公安法规,以便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方便。近两年各级公安机关普遍组织干警开展了普法学习,加强法制教育。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还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作了纠正,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五)加强公安队伍建设。1982年底公安部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专门讨论了整顿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问题,万里等领导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自此以后,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地坚持了从严治警的方针,严肃查处各种公安干警违法乱纪案件,促进了公安队伍纪律作风的好转。近几年公安干警违法乱纪案件有所减少。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以及抢险救灾中,广大公安干警和武警指战员英勇顽强、艰苦奋斗,许多同志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流血牺牲。去年,全国公安干警因公牺牲的有168名,负伤的2197名。1983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涌现出81名一、二级英雄模范,还有12000多个集体和37000多名干警立功受奖。总的来看,正如李鹏总理指出的:“实践证明,我们的公安队伍是一支好队伍,是一支具有比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一支队伍。”

(六)改革公安业务工作。县以下公安机关特别是城市的派出所,多数都在下放权力、改革工作方法和勤务制度、试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各级公安机关在增加公安工作的开放程度方面做了不少尝试。公安部和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经常公布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一些大城市建立了“110”报警专用电话;不少公安机关同群众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协商对话;一些地方在业务工作改革中注意体现公开的原则,增加了透明度,例如把“农转非”户口指标向群众公布,并让群众参与评议,堵塞了少数人借户口审批搞不正之风的漏洞;加强和改进了公安信访工作。这些做法加强了公安机关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密切了警民关系。

回顾近几年来的工作,全体公安干警和武警指战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打击犯罪和管理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主要是:1、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分析、研究得不够,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等。2、由于警力不足、经费困难、装备落后、培训不够、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整个队伍的战斗力还没得到充分发挥。3、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还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亟待克服。个别干警违法乱纪的现象仍然存在,尽管这些人是极少数,但影响很坏,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在这方面,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一些批评,我们诚恳接受。

总的看,当前全国社会治安秩序基本上是稳定的。据了解,世界上许多国家在经济起飞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犯罪猛增的问题。相比之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占总人口的万分比是很低的,多数城市和农村的社会秩序也是好的。各项重大政治、经济和文化体育活动的安全是有保障的。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深得人心以及我国人民警察与群众的联系比较紧密的体现。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我们面临的治安形势仍然相当严峻,不可掉以轻心。

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特大案件呈上升趋势。据统计,近几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立刑事案件50多万起,重大刑事案件今年上半年立案比去年同期上升34.8%。目前绝对数增加最多、占比重最大的仍是盗窃财产的案件。在一般刑事案件中,盗窃案占70%至80%;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占50%以上。重大杀人、伤害、诈骗、抢劫、爆炸案件也明显上升。在杀人、伤害、爆炸案件中,多数是图财害命或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还发生了一些报复杀害厂长、经理和残害无辜群众的案件。国际贩毒集团经我境内贩毒的案件增多,有的贩运量很大。在查获的各种犯罪案件的作案成员中,一是青少年占的比例大,二是流窜犯罪分子作案的增多。

(二)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近几年来赌博活动在各地相当普遍,参赌人员越来越多,赌注越来越大,有的竟以万元计算,而且有不少干部带头甚至动用公款参加赌博。由赌博诱发的盗窃、抢劫、杀人案件不断发生。卖淫嫖娼前几年主要发生在沿海开放城市,现内地的一些城市也有发现。淫秽录像及其他淫秽物品虽经多次查禁、收缴,仍然禁而不止,继续传播蔓延,值得高度重视。

(三)影响社会秩序的游行、请愿,械斗、哄抢事件增多。当前的改革必然触及一些人的切身利益,一些群众对物价、工资、住房等问题反映强烈。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加之国内外都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乘机散布谣言,挑拨煽动,有的地方和单位已经发生了一些职工群众影响社会秩序和办公秩序的游行、请愿等事件,今后还可能发生各种影响社会安定和治安的事件。农村和牧区因山林、土地、草场、水利、工厂矿山排废污染、争夺矿产资源、抢购化肥和其他各种紧缺的农用生产资料等发生纠纷引起的群众性械斗、哄抢事件也不断发生。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影响社会安定。

(四)火灾、交通事故仍然较多,损失严重。今年上半年,全国发生火灾16006起,死1264人,伤1675人,损失折款1.4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起数、死人、伤人、损失折款数分别下降14.8%、17.1%、28.6%和78.2%。若除去去年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居民区的损失,则损失下降4.1%。城乡道路交通,根据国务院决定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以来,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上半年全国城乡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26697起,死24276人,伤78537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约1.3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8%和7%,但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分别上升2.3%和2.4%。特大火灾、交通事故仍频繁发生,对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建设影响很大。

造成当前这些突出的治安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生活各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它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道德、法律和国际环境等诸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还存在着产生犯罪的复杂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人们各种各样的利益,从而导致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增多,不安定因素增多。发展商品经济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迅速发展生产力,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使一些人滋长“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有的人个人主义恶性膨胀,甚至为了满足个人欲望而走上犯罪道路。社会人口、财富的大规模流动增加了犯罪得逞的机遇和便利条件。而在新旧体制交替、并存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存在很多漏洞,社会防范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社会监督和制约,这就容易给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可乘之机。从工作上看,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工作在很多地方不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在改革中忽视安全防范,以致各种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不断发生。国际犯罪组织、港澳黑社会势力的渗透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以及西方资产阶级颓废、没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则是诱发违法犯罪活动的外部因素。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国家实行的改革、开放政策已取得巨大成就,现代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这是稳定社会治安的根本保障。但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前面谈到的那些影响社会治安的因素和问题,短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相反,有的还会发展,这是与改革的“阵痛”相联系的,因而在一个时期内某些治安问题可能还会增多,刑事案件发案数也不可能很快降下来,整个治安形势在今后几年仍将是严峻的。面对这样的治安形势,公安机关必须下大力量,努力控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扰乱公共秩序、直接威胁群众安全感的流氓滋扰案件,把发案增长的势头压下去,同时严格治安管理,加强预防犯罪的工作,以保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共给公安部提出14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许多代表在各地视察工作时,对公安工作也提出不少批评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人大的各个工作委员会对公安工作都很关心,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指导。这些建议和批评、意见涉及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公安部都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一一作出了回答,认真采纳意见,改进工作。比如发放居民身份证,采取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对一些治安不好的地方进行重点整顿等,都是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到公安机关视察工作,帮助公安机关反映实际困难,监督公安干警严格执法,各地人大还通过了一批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这些都是对我们工作的巨大支持。

今年6月29日至7月6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重点讨论研究了公安工作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服务的问题。会议认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工作,要围绕为改革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这个中心任务,大力改进和加强。重点是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针对当前严重刑事案件增多的实际情况,公安机关要继续贯彻执行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打击的重点是,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流氓滋扰、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直接威胁群众安全、危害经济建设的犯罪活动。大中城市、铁路交通沿线和治安问题多的地方,是开展打击行动的重点地区。对犯罪团伙、流窜犯罪分子的打击不能放松,打击境外黑社会势力渗透活动的工作也要加强。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继续配合检察院、法院从重从快惩处。同时,要继续依照森林法、文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打击走私黄金、乱砍滥伐森林、盗窃走私文物、破坏国家矿产资源等严重犯罪活动,要配合新闻出版部门,继续查禁淫秽书刊,坚持不懈地查禁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二)继续探索新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的新方法,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实基层的警力,改善装备,依法加强各项治安管理和交通、消防管理工作。今年自然灾害比较多,对于灾区的治安工作要抓紧做好。要保护国家工商、税务等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近几年,各地摸索了不少依靠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新经验,大力推进了治安工作社会化。保安服务公司是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的群众性安全保卫组织,要积极总结经验,普遍推广、发展。今后,一些工厂企业、文物单位、旅游参观点的保卫以及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可以根据需要雇请保安人员,实行有偿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工作,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指导。李鹏总理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大治安由国家负责,小治安由地方和单位负责。”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权威性,公安机关要给政府当好参谋。要大力宣扬表彰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分子,扶正祛邪。

(三)继续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今后公安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还是抓紧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草拟、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现行的《人民警察条例》,是1957年公布实施的,已不能适应目前新形势的需要。为了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和公安工作,亟须制定《人民警察法》,把人民警察的体制、职权、机构设置、管理教育、经费装备等问题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公安部正在组织专人研究草拟,争取尽快搞出草案按立法程序提请审议。全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也需要尽快制定,我们已拟了个送审稿报国务院审查。还有处置突出事件、保安服务业的管理等,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工作中有法可依。此外,随着斗争形势的发展,在我们工作实践中感到现行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有些不适应打击犯罪需要的方面,建议进行一些修改和补充。还有一些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基层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需要修改、完善。除加强有关公安事业发展的立法工作外,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干警认真学法,严格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

(四)把坚持为正清廉、为警清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公安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因此从严治警的方针必须始终坚持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对少数干警中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久前,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李鹏总理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公安干警为政清廉、为警清廉。为此,公安部最近拟发出关于公安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作表率,模范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并在公安队伍中深入进行政策法律、职业道德和反腐蚀教育,教育广大干警和武警指战员提高认识,坚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经得起改革和开放的考验。对发现的各种违法乱纪案件,一定要认真查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更不得袒护、包庇。同时,要继续扩大公安工作的开放程度,密切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同社会各界的对话,听取各方面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意见,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检察、监察、审计机关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并争取社会各界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快公安体制和公安工作改革的步伐。公安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要理顺关系,减少内耗,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整体作战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实践证明,现行公安体制已不适应开放社会管理治安的要求。近几年来,公安工作从多方面进行了改革,但公安体制基本上没有动。为了适应当前形势,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整体作战功能,必须对现行公安体制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具有高效能的、符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的人民警察体制。在公安干警和武警部队中实行统一的警衔制度。我们恳切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关注和支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公安机关处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最前线,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光荣而艰巨的。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继续艰苦奋斗,加倍努力工作,带好队伍,发扬优良传统,为保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社会的长治久安,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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