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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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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心得体会(七篇)
2023-01-11 18:16:43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一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中共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所认真总结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根据矫正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我所指定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2.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奖惩分明,不迁就照顾,恪尽职守,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徇情枉法、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得好,不脱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1.努力抓好帮教队伍建设,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完成帮教小组的优化,帮教小组负责联系的继续开展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2.努力抓好思想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提高其法律意识,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授课、座谈、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他们对自己的罪行及其对社会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的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周围人的认可和帮助。

3.努力抓好监管与考核,重视走访,努力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书面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一旦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及时予以教育训诫。做好对矫正对象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家庭社会,了解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人际关系,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4、 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5、 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6、 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7、 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8、 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利用每月的工作例会加强对上级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交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要掌握谈话教育的技巧和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结合高邮镇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加富有实效,工作质态不断提高。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三

1、认罪服法,自尊自爱;不思悔改,严惩不贷。

2、接受矫正、服从管理、积极改造、重树人生。

3、矫正自我、重塑人生。

4、接受矫正、服从监管。

5、反思昨天,把握今天,奔向明天。

6、遵守社区矫正制度,重获第二次生命。

7、真诚改过,拥有未来。

8、洗心革面,净化灵魂;认真矫正,重塑新生。

9、告别昨天,走向新岸。

10、任何改正,都是进步。

11、失足未必千古恨,认真矫正做新人。

12、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做社会有用之才。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四

各位领导、各位志愿者、同志们:

20xx年是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除了专门国家机关外,离不开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协助。我们对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培训,就是要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他们解决在就业、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因此,社区矫正就是将原本由监狱执行的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保外就医、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统一交给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进行矫正,这是我国社会管理和司法制度上的创新,对于促进服刑人员改造自新,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重要意义。

我们要明确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社区矫正首先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是与监狱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在非监禁状态下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活动。因此,社区矫正的性质是刑罚执行活动,与我们平时所做的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进行安置帮教,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人民调解等工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刑事执法活动中包含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功能。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事执法活动,要明确一个目标,做好两方面工作。一个目标就是促使犯罪人认真改造自新,顺利回归社会;两个方面工作就是要在非监禁状态下,一方面加强对犯罪人的教育和改造,矫正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犯罪人的帮助和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而社区矫正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矫正犯罪人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避免其重新犯罪。

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为我们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这就把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主要放在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上,也可以说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基层组织的法定义务。

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基层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辛勤工作与共同努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基层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的工作思路,采取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有效手段,组织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开展心理矫治,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健康有益的社会公益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监督改造,帮助他们修复人格上、心理上的缺陷,消除心理上的失落感和自卑感,认真接受改造和监督,找回自己做人的尊严,更好地回归社会。通过这些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使得一大批社会服刑人员能够改正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同时也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党和政府的肯定,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但由于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条件,缺乏工作经验,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尽管社区矫正从中央、省市、县区乃至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真正在基层发展职能作用的只有司法所,形成司法所单打独面的工作格局。

2、缺少必要的行政执法手段。司法所在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中,作为内部管理单位来讲,司法所人员的身份及职责是明确的,但是对外来讲,确没有从事相对应工作的身份证明和执法所需的证件。目前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对极个别社区矫正人员不愿意接受矫正和不愿意服从社区矫正管理及违规人员,司法所只能劝说,但没有强制执行力。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予以协助,但实践中难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由于缺乏强制手段,导致司法所无能力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3、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制度有待完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司法所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审批权限只有7天,超过7天需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最长假期不超过1个月。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和正常人一样需要过生活,需要打工求职以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而本地资源有限,矫正对象不得不外出打工求职。如果局限于法定假期只有1个月,外出务工矫正对象法定假期届满需要续假,那就得每月都要请假,每月都要审批,这既不利于矫正对象的生活和工作,也不利于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同时基层单位操作起来既增加工作量,也不利于监管,缺乏可行性。

4、志愿者综合素质尚不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广大志愿者协助,虽然大多数志愿者能够承担责任,出色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但也有部分志愿者综合素质不高,虽然经过招募、选拔和上岗前培训,仍不能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具体表现为:一是沟通交流技巧不够,不能与矫正对象进行有效沟通;二是心理分析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通过矫正对象反馈的信息分析其心理变化,从而及时调整矫正策略;三是责任心不够,随便因为个人因素借故不参加矫正服务;四是上下联系联络、统筹沟通能力不够,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

三、志愿者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掌握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需要一定的业务工作技能。因此,我们志愿者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方针,特别要重点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八)、《办法》、禁止令规定”等的内容,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的业务工作技能。通过学习,我们志愿者全面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掌握社区矫正的手段和方法,使自己具备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岗位技能,能够完成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

2、强化责任,认真努力做好工作。责任是做好工作、完成任务、取得成绩的根本保证,做社区矫正工作尤其如此。我们志愿者要切实增强责任心,既然已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就要抱着对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做好工作,向政府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我们志愿者做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坚持“三个注重”,充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性。一是在法律上注重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二是在人格上注重尊重,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三是在思想上注重关心,强化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通过认真负责的工作,切实教育管理好矫正对象,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改造,彻底改正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3、规范工作,取得社区矫正工作实效。我们志愿者要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认真开展工作,以取得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效。一是认真做好初次见面教育。我们志愿者与矫正对象进行初次见面谈话,要严肃认真、有针对性,掌握矫正对象特点,便于今后实施分类管理和个性化教育,从而达到提升矫正实效、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的目的。二是认真做好日常思想教育。日常思想教育包括每周电话思想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月集中学习、每季度公益劳动,上门走访,日常心理辅导等,这些工作,我们志愿者都要按部就班、认真细致做好,以提高日常思想教育的成效。在日常思想教育中,我们志愿者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的情感,对症下药,进行和风细雨的耐心帮教,对他们的优点、进步及时表扬、鼓励,对缺点和错误要善意提醒,有效制止。对个别人生观显著错位、价值观严重扭曲,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极大的矫正对象,我们志愿者要进行多次深入接触,了解其心路历程,不断给予心理干预和心理扶持,促使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行认真改造自新,不再重新犯罪。三是认真做好社会家庭教育。社会家庭教育是改造矫正对象极为重要的环节,我们志愿者要掌握矫正对象周边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认真做好社会家庭教育,积聚社会家庭的力量,强化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四是认真处理好惩罚与教育的关系。我们志愿者要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始终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切实把矫正对象教育挽救过来。五是认真做好解矫教育。解矫是对矫正对象惩罚的结束,也是回归社会的开始。我们志愿者在宣告解矫时,要认真做好解矫谈话谈心工作,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树立信心,树立正确的“三观”,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各位志愿者,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也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让我们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打下扎实基础,为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谢谢大家!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五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为主线,搭建三个平台,狠抓三个环节,落实三项措施,探索实践具有洛江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截止年3月10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54人,解除社区矫正202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2人(男性145人、女性7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36人、被裁定假释的13人、被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被判处管制的1人),矫正过程中没有出现脱、漏管等现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有效保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把社区矫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建成区级“中途之家”和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并落实了6名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86个村(社区)聘用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规定待遇,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基本建立了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专职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二是强化业务,规范管理。和区检察院加强协作,在轻微刑事案件中,构建诉前社会调查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做好涉矫人员的日常管控工作,开展矫正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矫正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同时不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并定期联合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开展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

三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职责,加强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在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共同推行联合教育监管制度,在成员单位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系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坚持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

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专职社工配备还需加强。2.部门配合衔接问题仍得不到彻底解决。3.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得不到充分采纳。4.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不稳定。

年,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按照“规范运作、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围绕“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思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强化矫正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要规范日常管理。要落实矫正人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防止人机分离、脱漏管、重新犯罪等失控现象发生。要紧紧把握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社会的安定稳定,全力以赴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要从严审批。要继续开展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全方位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加大手机定位管理工作,提高日常定位的频率,对活动轨迹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登门走访,查清原因,逐一解决。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有效管控、教育和帮扶措施,做到专人负责,心中有数,确保不出事。要创新社区服务形式,组建以社区矫正人员为主体的阳光志愿服务队,开展公益劳动、“送温暖、献爱心”、协助指挥交通、植树造林、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

二要加强管教帮扶。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消极对抗情绪。要进行分类施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分别开设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规、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经济法、法律援助条例、心理辅导等课程,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要强化跟踪帮教。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及时沟通了解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应当及时通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对外出务工的矫正对象,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帮教组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要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将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区“中途之家”作用,完善住宿、食堂、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等功能,拓展生活救济、困难救助、就业创业帮扶、未成年子女就学帮助等服务。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要继续设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工作室,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联合工作检查、适用前社会调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各部门衔接,研究探讨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适用适用前社会调查、衔接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全面做好适用前社会调查,及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委托调查部门;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无缝衔接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各基层司法所每月须将当月入矫和解矫情况向当地派出通报;三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人员亲属、村干部、志愿者的协助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有效管理机制;四是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确实为矫正对象制定合适的、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案。要规范和发挥区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作用,奖优罚劣,加强上下信息沟通和联动,对个别不服从管教、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示教育、强制措施乃至收监。要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所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社区矫正工作月通报汇报、抽查检查等工作制度。要争取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逐年提高社工的待遇,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专职力量。同时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力度,培育社区矫正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六

我所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人,其中缓刑人员14名,假释人员3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矫正对象9名,解除矫正对象9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

①每月1、8、15、22号电话汇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严管人员每月向司法所提交书面汇报材料两次。

③每月组织一次社区服务,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④每月在矫正中心组织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

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

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

为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个别谈话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谈话等。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

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是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

四是强化电子平台。

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

对于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心得体会简短七

20__年,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金牛湖”、“法治金牛湖”,继续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拓展矫正方式,提升矫正水平,提高矫正质量,进一步将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具体目标是:年内力争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建立好公益劳动基地,并保持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对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做到“三有”(有请假报告、有担保人、有联系方式)。

一、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一支热衷于社区矫正工作、数量充足、作用发挥良好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提高离退休干部、教师、法律专家、心理学专家在社区矫正志愿者中的构成比例。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着重提高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矫正教育能力考核成绩和组织协调能力。按照“分级培训、分层管理、分岗实施”的原则,努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即将下发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方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对象档案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规定》、《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办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进一步夯实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理论基础,推动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

二、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联动作用

不断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分析和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要充分考虑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人员的档案,不断提高接受率;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与社区规划矫正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心理矫正机构作用,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协调劳动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日常监管教育工作力度

加强分析排查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细致的分析排查活动,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对重点人员要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要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要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要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必须落实责任审批。要加强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要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对象的活动范围,杜绝非正常上访和集访事件发生,严防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四、大力培植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典型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放大其“龙头”作用,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形成亮点、以点带面,积极开展分类教育和心理矫治,在努力做好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方面的同时,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按照“课题研究、形成示范、创新经验”和实现“理论研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完善制度、形成体系”的要求,力争形成领先的创新成果,全面提高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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