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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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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7篇)
2023-01-11 21:02:4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性 别: 住 所: 年 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

成都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印

签 约 须 知

1、 签约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书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合同中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明确填写在空格内涉及货币数字应填写“0000.00”式样或大写金额。合同中空格处双方如无约定内容须画“/”或填“无”。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对劳动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4、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提供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5、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8、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9、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0、 甲方双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另行签订专项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无固定”中一项。 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

第三条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度填“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中一项。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法定节日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对从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员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一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报酬按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休息日加班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六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建立、健全符合安全卫生的操作规程保障乙方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 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甲方应当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劳动保护。

第七条 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间的月工资 元。 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工资按 执执行。 第八条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以下约定

第二十五条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内容 十四、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专项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8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 证 员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1.本合同自_ 年 月_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为 _天,至_ 年 _月 _日止。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 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到地方一定安排工作,否则甲方包赔往返车费,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甲方需在出发之前向乙方说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误会。

2、甲方根据工作学生的个人情况及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学生的工作岗位,并负责对

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

3、乙方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违反厂方相关规章者,厂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者结束工作。

4、乙方除车费自理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暑假工任何费用,否则造成的资金纷争由甲方负责,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向甲方自己的真实基本资料并且要工作满两个月;

2、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如果有情况不清楚可向甲方询问,甲方有义务进行解答

3、在整个招聘及安排过程中如果有突发情况或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乙方必须尽全力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乙方不得借机闹事或者不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时如期发放货币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且相关事宜应先告知乙方。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三

q:我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01年12月,我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已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前几天,我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我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读者 熊先生

a:熊先生你好!公司的做法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所以,公司强迫你续订两年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公司认为,根据《员工守则》的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因而你必须与其续签两年合同,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你们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当初你和公司签订的是三年期劳动合同,不管是公司疏忽也好,爱才也罢,总之你们是以特别约定的方式排除了《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两者对服务期限的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应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至于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即只有发生了一定的违约行为,才发生违约金的支付。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而告终止,其间并无任何的违约行为,故而2000元违约金无从说起。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法律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劳动者的做法将难以立足,同样,劳动者想“从一而终”,强迫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四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三者有什么区别?实习协议是毕业前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而签订的协议;就业协议是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而劳动合同是学生毕业后与具体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的文书。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 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实习协议和就业协议的适用法律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 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

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 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2、就业协议的注意事项

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3、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在这次实习期间调查的有关情况。其中有些看法也许不尽正确,但毕竟这是我通过实际调查得到的结果,我会从中吸取一些优秀老师的做法,结合自己实际的水平应用到今后的教学中去。我想只要我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坚持下去,多了解当下的教学情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我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但愿我的想法能变成现实。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五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单 位: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劳动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填写劳动合同第四条中劳动者岗位时,属于劳务派遣工的,一律明确填写岗位属性,即临时性岗位、辅助性岗位或替代性岗位。同时对劳务派遣工应当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青海省海东公路工程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郭东锋 委托代理人 住所 平安县平安镇海东路202号联系电话 0972-5922573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取下列第 三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时止。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岗位属性为:),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一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二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3200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六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担任甲方的部门和办公室。甲乙双方同意于____年___月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二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财务、人事和业务信息保密

第三条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承诺

1、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或谋取甲方的财务、人事和商业秘密的私利。

2、甲方在任职期间未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将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在甲方任职期间,未使用甲方的名义签订有损甲方利益且具有法律责任的合同

4、确保协助甲方指定人员完成所有工作的移交,不得有任何遗漏或隐瞒

5、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保证无条件协助甲方处理任何未决事项。

第四条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前一次性支付乙方工资元,并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元。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据。

2、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妥善办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续,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收到该笔款项后,因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障费及其他福利待遇,均已结清。

第五条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完工资结算手续之日,经双方协商,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协助乙方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乙方离职后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声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侵犯甲方的财务、人事、业务及其他相关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使用甲方上述秘密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甲方免费所有。

3、乙方单方违约,不配合工作交接,或以非法手段侵犯甲方秘密信息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违约金。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津贴、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事项提起劳动仲裁、诉讼、申诉或请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__市劳动委员会仲裁。违约方应承担非违约方在处理本协议项下争议时发生的所有损失,如仲裁费、律师费和差旅费。

第八条其他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主题劳动合同订立心得体会实用七

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

第七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_____。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条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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