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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 政法干警六问心得体会(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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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 政法干警六问心得体会(九篇)
2023-01-11 22:16:17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通过深入学习领会xxxxxx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对照d章d规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查摆的问题、存在的顽瘴痼疾、开门纳谏反馈的问题、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进行梳理汇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思想作风方面。学习流于形式,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学习,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在理论学习上不用心,对理论知识深刻的内涵知之甚少,不深不透,特别是理解与实践的结合有很大的差距。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学一点,在学习上搞实用主义,知识结构单一,不善于研究思考问题,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作为一名政法队伍干部,没有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存在敷衍了事的想法。

(二)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能力欠缺,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不求精益求精,业务工作考虑不深入,看问题不全面。老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工作标准不高,原则不强,管理不够,对个别民警存在的工作不认真、纪律松弛的现象不能及时严肃批评教育,助长了歪风邪气

(三)纪律作风方面。对自己要求不严,纪律观念淡薄,工作纪律松散,存在精神萎靡不振的现象,“创先争优”意识不够强,不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等”“靠”的思想,导致工作完成质量不高。

(四)落实“三个规定”方面。作为一名公安机关干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zz高度,把学习贯彻“三个规定”融入教育整顿各个环节,通过对逐条学、反复学、深入学,持续增强贯彻执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通过加强制度执行、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有序化,确保人民干警公正廉洁。

存在问题。在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自身分管的xx工作,跟“三个规定”没有太多关联,存在“事不关自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想法。

(一)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不自觉,不主动,不扎实,把学习当成“软指标”,存在重实践轻理论、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不能做到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存在差距。

(二)理想信念不坚定。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忽视了党性的锤炼,放松了对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的跟进学习掌握,导致“总开关”拧的不紧,放松了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三)政治意识不敏锐。从xx学习教育中汲取知识养分不够,对如何维护党的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开展政法工作等思考不足,对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新要求领会不深刻,缺乏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守正创新的时代担当。

(四)宗旨意识不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牢固,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工作方法简单,缺乏敢于为群众利益负责的担当意识。忽视了对自己的时刻警醒,导致在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的坚持和锤炼上有所放松,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到基层调研不深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不够,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不够及时。

(一)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xx思想,以学习宣贯xx学习教育指定“四书”教材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加强集体学习,创新学习载体,深入学习党章、宪法、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交流、专题研讨,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制定学习计划,针对不同重点,做好精读和泛读,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精深钻研、学用结合、常学常新,立足于工作实践,立足于教育整顿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从新思想新理念中汲取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

(二)强化宗旨意识。树牢群众观念,走好群众路线,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守一线、深入基层,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把握群众的期盼愿望,深入了解群众的忧虑疾苦,努力使决策部署、发展思路、工作重点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求实务实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紧密联系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常态化监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坚持执法惠民,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推动政法部门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有效落实,让干警受教育,群众得实惠。

(三)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新意识,主动研究学习关于政法工作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学习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开放包容的广阔胸怀,杜绝闭门造车、坐井观天的狭隘思维,积极探索工作新路径。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工作机制,实施以干代训、以老带新等举措,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新思路、新举措来解决,推进政法工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

(四)强化自律意识。时刻把党纪法规作为一面镜子,随时警醒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坚持,把党纪法规的应用贯穿到工作和生活之中。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永葆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xx主义,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实干之风,以作风的切实转变推动xx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聚焦“三个环节”,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务实举措,对于纯洁队伍、优化生态、打造过硬政法铁军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通过聆听线上教育视频、平台推送信息,在休假中参与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也深化了对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的理解。通过学习必读篇目,对照党章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与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1、在理想、信念方面,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

2、在宗旨观念方面,存在着考虑个人利益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不够的问题。在近几年工作中,很少思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为集体都做了什么。在从事工作中,态度不好、思想工作做得不细的问题。

3、在党的观念方面,片面地认为,工作应该独立。

4、在业务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近年来,工作满足于过得去,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缺少对策,审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强。

5、在纪律作风方面,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够积极。尤其是近几年,对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缺乏兴趣,对党组织的政治学习在态度上不认真,得过且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工作作风比较松懈,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不良影响。

1、放松了理论学习。对政治理论水平不高。

2、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在司法实践中,宗旨观念淡薄,群众利益观念不强。

3、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比较淡薄。不能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起来,做好自己工作。

4、进取精神不强,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实际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在工作作风上,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会出大问题。

随着开展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对照检查,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克服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的现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从提高司法公信度和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出发。

3、增强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在工作中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淡薄的问题,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培养良好的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工作责任心,逐渐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

5、努力学习业务。努力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司法工作中去。

总之,通过这次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严守党纪党规和警纪警规的自觉性,增强了法纪意识、自纪意识,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更加严于律己、严于修身,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政治任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深入领会x思想等创新理论,按照《关于召开xx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聚焦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从教育整顿的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管部门及分管干警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三个规定”落实情况、自己及家属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情况、本单位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六个方面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下步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现就对照检查情况作如下发言:

(一)理论武装不够强。坚持把学习贯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能够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家授课、自学等,但对照学习教育有质的提升的目标,还存在以下不足:学习深度有待提高。在工学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有时仍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满足于抓重点、学精髓,“挤”和“钻”的劲头还不够足,学习深度强度还不够大。比如,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有时客观上强调xx系统工作忙、事务性工作多、学习积极性不强,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持之以恒。

(二)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存在差距。目前,全市法院干警对自身评价很高,认为近年来是法院工作的最好时期,班子团结奋进,干警齐心协力,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指标明显进步,法院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经过深入的走访调研,发现群众对法院评价有一定好转,但仍然认为法院裁判不公、效率低下、法官吃拿卡要等现象较多,对法院总体评价不高。

(三)奉献与贡献存在差距。本人在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带领全院干警加班加点,可以说经常是白加黑、五加二,自身和全院干警都奉献了很多,全市法院各项审判指标也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由于基础非常薄弱,审判指标全面落后,造成了全市法院在全省排名依然靠后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奉献与贡献不成正比,存在很大差距。

(四)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存在差距。经过近年来大量法官的更新换代,目前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但是,这些学生出身的法官,社会阅历和社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导致少数案件案结事不了,服判息诉率不高,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五)制定制度与执行制度存在差距。本人到xx中院任职以来,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可以说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市法院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是,由于个别干警对制度的制定初衷不理解,认为加强审判管理就是施加工作压力,对制度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导致这些制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六)司法作风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本人能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和省委30 条规定,将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但是,对干警要求不够严格,比如在公务接待中,很多可以不接待的,只要干警汇报了,往往不问情况就同意了,甚至还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对于个别领导干部在车辆配备、公车私用上存在的问题,仅仅是批评教育,没有深入追究责任;对于个别干警对待当事人冷横硬推的现象,认为不是大问题,不去严格管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司法权威。

(七)廉洁自律与组织要求还存在差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时时处处严格要求、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但是,对于干警要求不是非常严格,认为干警平时工作比较辛苦,个别干警吃点、喝点等小问题上升不到腐败层面,往往是对其批评教育,不深入追究责任。有时对个别干警小的违纪行为,出于团结,往往视而不见,采取放任、纵容的错误做法。

深入分析以上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自身问题,也有外部因素。但主要还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党性观念弱化。在工作中,自身虽然很重视政治学习,对党的新精神、新理论、新要求都及时带头组织干警学习,但是学习领会的还不够深入,仅仅停留在读读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导致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身要求放松了,考虑自身荣辱进退多了,考虑干警小利益多了,从而产生在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等待观望,执行不及时的问题。

(二)密切联系群众做的不好,对群众了解不多。本人来自基层,在基层工作时间长,自认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很了解群众疾苦,导致下基层调研走访少了,对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了解的不够到位、不够全面,这直接影响了自身的科学决策,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导致个别群众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法官不信任、不认同。

(三)主动为人民服务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化。本人长期在基层工作,自身对群众感情很深厚,而一味的认为广大干警都对群众感情深厚,忽略了对干警群众路线的教育。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法官出自专业法律院校,受西方法学思想影响严重,少数法官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接触群众,不愿意做群众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法院服判息诉率,造成了法院涉诉信访压力较大。

(四)对干警教育不够,干警司法作风漂浮。由于目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每名法官每年都要承办一百多件案件,广大法官心理压力、工作压力都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更多的是从政治上和物质上关心帮助干警,而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对个别干警的吃拿卡要、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造成了少数干警司法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甚至个别干警司法不廉,严重影响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严重,对司法公正理解存在偏差。自认为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最重要的是实体公正,只要实体正确了,人民群众就会认同法院的裁判。就是由于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审判、轻服务的思想,直接影响了自身对法院、法官的管理方式方法,对裁判中的一些小问题、小瑕疵视而不见,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裁判的认同感。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即“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既是领导干部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又是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三实”既是领导干部做事的基本准则,又是为政之道的必然要求。“三严三实”概况起来就是对领导干部在做人、做事方面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要求,就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在做人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不忘远大理想,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做事上紧紧依靠群众,面对困难局面,不搞花架子,而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是不断加强对_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加强对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立足于法院工作,加强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要丰富学习内容,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三是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做一名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业务型相统一的领导干部。

(二)增强党性,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始终坚持按照《xx》对党员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矫正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强化党性,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及时贯彻执行。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委30条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三)牢记宗旨,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以党的群众录像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切实加以改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积极升入基层调研走访,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大力开展走访活动,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法官要深入基层,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提升裁判的群众认同度。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四)开拓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在思想理念上勇于开拓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握工作全局,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岗位责任,以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增强纪律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管权,使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力度,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以促进各基层法院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终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这是一个对自己的实际考研,也是正确评价自己的一次机会。只有正视了自己,才能看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才能不断的提高自己,才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真正成为一名一心为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昨天下午,郄市长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班上讲开班主题党课,题目为“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今天上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廖奕又为我们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专题讲座,很受教育,也很受启发,下面谈几点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有了新的认识。

3月2日下午,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省委书记应勇出席并讲话,我当时的第一感觉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肯定难度不小,书记亲自挂帅。今天听了廖奕教授的讲座后,从法治的角度,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对教育整顿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体系建设作为国家治理骨干工程,一直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在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又将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政法干警焕发新面貌、锻炼新本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政法战线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重要途径,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

二是教育整顿的三个环节都必须抓紧抓好。

教育整顿总体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刚开始我认为查纠整改环节才是关键,要“动真碰硬”,要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大力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切实效果。通过今天上午的学习,我认识到学习教育环节也十分必要:为了教育整顿工作尽快取得实效,我们要千方百计通过思想教育引领,牢牢抓住“绝对忠诚”这个根本。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领政法干警增强政治自觉,提升精神境界,坚守初心使命,争创一流业绩。特别是总结提升第三个环节最为重要,这次教育整顿的目标,并不只是处分一批人或抓一批人,而是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和清正廉洁的市县政法队伍。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这一环节要人人争当有心人,处处突出持续长效要求,紧紧抓住“制度完善”这个保障。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找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系统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政法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等。只有这样,教育整顿工作就一定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积极主动完成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我在政法战线工作经历很短,接触面也十分有限。刚开始感觉这次教育整顿好像与自己关系不大,但通过近两天的学习,我有了清醒的认识:必须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参加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活动。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担当做表率。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本领。以主人翁的精神扎扎实实参加各类活动,积极主动完成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未完待续)

第三章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在x第x驻点指导组和xx中级人民法院的具体指导下,xx法院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着力突出“四项任务”,聚力抓好“三个环节”,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取得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现将学习教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x月x日,在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前,我们就组织召开了xx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x月xx日,在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立即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教育整顿时限、阶段性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为全体干警采购学习笔记本、笔、文件夹等学习用品,为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与中院积极对接,将我院干警xx同志纳入x师法院政法队伍领导小组秘书组、宣传组,全力配合中院开展各项工作。

(二)多措并举,抓好“三项教育”。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按照政治性、警示性、持续性要求,积极跟进中院统一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计划,统筹安排__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着力在夯实思想根基上下功夫。

一是抓好政治教育。针对“重解决实际问题、轻改造思想根源”、“重传达学习文件、轻系统掌握理论”“重审判业务轻政治理论学习”等思想倾向,注重高起点推动理论学习,分两批参加xx统一组织的政治轮训班。同时,收集整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党纪党规、上级指示要求等,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式自学,利用夜校、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集中领学、讨论辨析、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浓厚了学习教育氛围。

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开展xx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提纲挈领、突出重点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篇目。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当时办案经历解读了xx政法队伍警示教育材料中的相关案事件。全体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并作交流发言;在中院的组织下前往xx检察院的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廉政教育警示。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廉洁从政、廉洁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础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抓好英模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开展英模教育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了xx政法先进模范人物事迹选编中xx、xx,xxxx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英模教育材料中xx、xxx等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观看了英模教育短片“我是人民法官---最美公务员段丽萍纪实”和建国大业建党伟业信仰等红色电影。干警xxx作为先进代表在xx英模事迹报告会上做了报告。通过典型引领,全体干警将学习教育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为群众办好事实事xx件。

(三)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始终坚持抢抓舆论阵地,利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人民日报app、阳光天平、微信公众号等现代融媒体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展示xx法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截至目前,共制作宣传标语x条,应知应会展板x个,通过立案庭发放宣传页xxx余张。发表宣传报道xxx篇,其中人民日报appxxx篇,阳光天平xxx篇,美丽九师xx篇,长安xxx篇。阅读量7万余次,转发量50余次,深得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好评。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回避的实际问题

一是理论武装还有差距。尽管集中学习教育用了很大力气,但受时间和进度的影响,大家在学习理解、融会贯通的效果上还参差不齐,以干代学、急用现学的问题还有所表现。有些干警还存在心得体会抄袭、质量不高的现象;

二是成果转化还有差距。对照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和基层群众期望,在转化运用认识成果、经验成果推动政法队伍建设上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些干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与法院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措施不够精准、成效不够显著,还缺少体现法院特色的创新举措;

三是参学率还有差距。由于前期对学习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导致xxx同志在请假期间没有及时跟进学习。聘用书记员没有及时安排学习教育任务。

学习教育环节已经接近尾声,下步就要转入查纠整改环节,我们要以这次推进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成果巩固转化、重点抓好查纠整改落地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推动查纠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着力抓好两项工作

一是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针对集中学习教育结束后容易出现的“喘口气”、“歇歇脚”等懈怠心理,准确把握思想改造的基础性、长期性、艰巨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不间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开展党课教育、__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结合纪念建党100周年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切实打牢忠诚纯洁可靠本色的思想根基。

二是推进查纠问题具体化。深入开展政策宣讲,搞好谈心谈话,引导干警放下思想包袱,以刀口向内的勇气抓好自我检视,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综合运用自我查纠、组织约谈、以案示警、线索收集等多种手段,使全体干警受触动、受警醒,主动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推动问题查摆走深走实。坚决防止“打折扣”和“走过场”现象,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意见》《方案》)需要把握的若干问题作说明,并提出要求。

中央近日下发的《意见》是大政方针,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总蓝图”,明确了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环节举措和组织领导;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印发的《方案》是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操作指导,对《意见》作了细化具体化,明确了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任务、具体举措和具体方法。两者充分体现了宏观指导与具体操作的有机结合、系统部署与分类指导的有机衔接,对于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具有重要作用。

陈一新强调,要把握《意见》和《方案》明确的统筹部署、主要任务、基本环节、政策策略、保障机制,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着力当前与着眼长远、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三个关系”,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三个导向”,确保教育整顿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长安君在此摘要介绍。

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实现自我革命的有效形式,是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是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是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意见》和《方案》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教育整顿作出了统筹部署。

——有序安排:分批实施、联动推进。充分考虑不同层级政法机关的职能特点,既注意层次性,又注重实效性,作出分两批推进、自下而上开展的部署安排。第一批为市县联动,即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省属监狱、戒毒所列为第一批),从2月底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第二批为省部联动,即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从8月开始至10月底基本结束。两批次自下而上开展,主要考虑是既有利于发挥“以上督下”作用,推动市县两级教育整顿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又有利于发挥“以下促上”的作用,促进中央、省级政法机关以制度方式解决市县两级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

——有效配套:细化部署、规范操作。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领导小组研究制发了《方案》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试点经验汇编》等系列配套文件和参阅材料。《方案》围绕“四大任务”“三个环节”,明确了全国共性要求,又给地方探索留有空间。《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聚焦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分政法单位制定6个整治方案。《试点经验汇编》精选试点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参考借鉴。

——有机结合:“两手抓、两促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教育整顿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教育整顿的重点内容来安排,强化理论武装,深化思想发动,引导政法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夯实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根基。要把教育整顿与激发政法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结合起来,以政法队伍抓稳定、抓安全的业绩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和《方案》提出这次教育整顿要突出“四大任务”,即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抓住了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关键,找准了教育整顿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这次教育整顿一定要把“四大任务”落实好。在落实“四大任务”中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正确处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教育整顿既要着眼全局,统筹推动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又要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突出抓好“四大任务”。“四大任务”有各自不同要求,但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政法队伍“四化”建设的紧迫任务,是这次教育整顿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筑牢政治忠诚,是政法队伍的生命线,是教育整顿的第一位任务,必须在思想政治上高度重视;清除害群之马,是政法战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重要体现,是教育整顿务必啃下的“硬骨头”,必须要有铁一般的决心;整治顽瘴痼疾,是破除制约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堵点难点的关键举措,是教育整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复杂任务,必须要有得力举措;弘扬英模精神,是展现政法队伍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的需要,是教育整顿铸魂扬威的重要手段,是宣传政法队伍主流的正气歌,必须抓实抓好。

——正确处理着力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四大任务”,体现了“当下治”与“长久立”的要求。着力当前,关键要坚持“减存量”与“控增量”齐抓,猛药治疴与抓源治本贯通,既清扫“面上”问题,又解决“里子”问题。着眼长远,关键要建章立制,善于系统集成有效创新举措,并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正确处理负面警示与正向激励的关系。“四大任务”,彰显了正向与反向两端发力的鲜明特点。政法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极少数政法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人”,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用干警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让干警知敬畏,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大力宣传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大、牺牲最多的队伍,是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保护神;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昂扬士气、激励斗志,让政法队伍充满浩然正气、蓬勃朝气、斗争锐气,在全社会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形象。

《意见》和《方案》提出,教育整顿分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环环紧扣、相辅相成。要抓紧抓实“三个环节”,一环紧扣一环,蹄疾步稳推进。

——坚持目标导向,使每个环节都达到预期目的。学习教育重在思想发动,突出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达到增强政治自觉、筑牢忠诚根基之目的。查纠整改重在动真碰硬,突出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专项整治效力,达到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之目的。总结提升重在巩固成果,突出总结评估、整改提升,达到建章立制、常态推进之目的。

——坚持效果导向,使每个环节都有部署、有交流、有评估。每个环节伊始都要召开会议,明确本环节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推进举措和组织保障。针对每个环节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举措,开展经验交流,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每个环节结束后,要本着导向清晰、聚焦效果、重点突出、务实管用的原则,认真开展评估,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课”。

——坚持问题导向,使每个环节都抓住自身关键点。学习教育要抓住“忠诚”两字,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尤其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列为必修课目,通过政治轮训、一把手讲党课等方式,使广大干警把忠诚铸入灵魂、融入血脉。查纠整改要抓住“动真”两字,采取主动报告自查、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等方式,确保查纠整改有真效。总结提升要抓住“立制”两字,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系统集成有效创新举措并上升为制度,以完善和执行制度来保障政法队伍既风清气正又充满活力。

《意见》和《方案》以创新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确立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和“开门整顿”、抓住“关键少数”策略,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内力驱动与外力推动共同促进、领导垂范与带好队伍相得益彰。

——要抓住“关键少数”。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政治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查纠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自身正、自身硬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带头落实制度,扎紧制度的篱笆,增强制度执行刚性,敢于向违反制度的行为开刀,提高政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要坚持宽严相济。确立“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是试点工作的创造,也是这次教育整顿的鲜明特色,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各地党委要依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区分违法问题与不正之风,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明确操作程序。既要以“自查从宽”来引导,对那些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分;又要以“被查从严”来倒逼,对那些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加大组织查处力度,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要实行开门整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让人民群众参与、受人民群众监督、由人民群众评判。要注重开门纳谏,通过召开民意恳谈会、深入走访、设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举报平台等方式,收集受理群众举报,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要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起,及时公布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效,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整顿的评判意见。

开展教育整顿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推进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意见》和《方案》着重明确了“四项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要压紧压实条块责任,构建起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部门承担协同责任,中央政法各单位承担指导责任,中央督导组承担督导责任。

——环节验收机制。《方案》明确了教育整顿的总体目标和各环节具体目标。学习教育环节注重“三看”,看学习教育的参与率、普及率、学习转化效果。查纠整改环节注重“五查”,查自查自纠是否全覆盖、线索查核是否彻底、害群之马是否清除、政策运用是否精准到位、顽瘴痼疾是否有效整治。总结提升环节注重“六评”,评估责任落实、目标任务完成、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优化、执法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等情况。

——交流推进机制。全国教育整顿办公室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召开教育整顿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阶段性任务。要建立通报、督办制度,督促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教育整顿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督导指导机制。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将派出中央督导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驻省(区、市)督导,推动突出问题有效彻底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出指导组,对市县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全程驻市指导。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八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政法委研究部署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全面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势在必行,亟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高质量教育整顿引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此,须着力认识和把握三个维度。

教育是一种提高人的综合素质的实践,本质上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何谓整顿?《史记•张耳陈馀列传》曰:“今范阳令宜整顿其士卒以守战者也。”整顿是使紊乱变整齐、使不健全的健全起来,整顿的目的是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教育整顿,即指:通过教育的方式,整饬纪律、强化素质、增强本领、转变作风。从实践性要求来看,教育整顿具有重要性、严肃性、整体性、紧迫性、现实针对性等重要特征,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教育活动,是直击现实问题且与把握重大政治方向息息相关的,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实践背景及要求下以队伍建设中存在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根本依据,有目的地充分展开教育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这样的。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是锻造政法队伍对党忠诚的过硬品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政法队伍,要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始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永不变质的忠诚彰显职责本色。因此,对党忠诚是第一位的,是根本要求。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就首先要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和把握理论学习的“深度”,确保做到往深里学、往心里学、往实里学,不走过场、喊口号、装样子,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力求学有所获。

历史是的教科书,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的营养剂。多重温这些伟大历史,心中就会增加很多正能量。”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100年的风雨征程中创造了光辉的历史、写下了气吞山河的壮歌、彰显了伟大的革命精神,这些,都被载入“四史”之中,即,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饱含中华民族奋勇行进的感人故事,见证中国共产党无悔的初心使命,彰显中国人民伟大的梦想力量。作为党和人民“刀把子”的政法队伍,“四史”必修课。深化教育整顿,就要有感情地上好“历史课”,通过学习“四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改革开放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深刻认识我们党始终坚持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以史为镜,知荣知辱,知党知民知国,知任之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视察中,总书记作出了许多重要指示,对做好宁夏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阐述了“新时代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美丽新宁夏、怎样建设美丽新宁夏”这一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新时代宁夏各项事业发展管方向、管根本、管长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这是我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大理论契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充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以学习讲话精神为导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应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掀起“大学习”,彻头彻尾进行一场学习上的革命。同时,要及时紧跟理论热点迅速开展系列学习,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学在前、学在先、学在前沿。充分结合新时代精神,学习先进理论成果,学习当前时*验中形成的伟大抗疫精神,学习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学习脱贫攻坚精神。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上指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从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搞好试点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教育整顿绝非虚应故事、走马观花,而是事关政法队伍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重大战略。新时代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对政法队伍现代化建设提出了严要求、高标准。政法队伍能否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能否在历史大考中取得人民满意的好成绩?这些都是深化教育整顿所要十分关切的核心问题。推动教育整顿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就要在整顿“力度”上下足功夫。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的优良政治传统,自信力是我们党的内生动力。作为党和人民“刀把子”的政法队伍,要在教育整顿中亮出我们党鲜明的品格,广泛激发自我革命的精神,把自我革命的优良政治传统发扬下去。100年来,中国共产党正是以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文化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的。通过自我革命,我们党不断夯实自身力量,提高自信力。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向党的自我革命实践学经验,直面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精准做到教育不断线、严查不松懈、惩治不手软、防患不麻痹、建设不耽误。聚焦重点,辐射全局,攻克难点,心怀大局,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瞄准目标砸实锤的力度精度推进教育整顿工作上台阶,在自我革命中锻造革新力量,以自我革命自我净化,提升新时代政法队伍的自信力。

新时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高度聚焦在“为民力量”上。以切实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核心要义,把政法队伍立党为公、服务人民的政治本色充分彰显出来。政法队伍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职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保护墙。新时代政法工作者,也唯有扎根人民、服务人民、奉献人民、不负人民,才能不辱使命、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政法队伍的公信力建设是党的公信力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公信力建设的窗口。实践一再证明,增强公信力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深化服务人民的情感、锻造服务人民的意志、落实服务人民的实行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行动原则。

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一门艺术,也是一套“组合拳”。既要有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整治顽瘴痼疾的“力度”,又要有弘扬英模精神、彰显身边好人的“温度”。要把激浊与扬清、惩恶与扬善充分结合起来,在转变作风中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在深化服务人民中提升政法队伍满意度。

教育整顿的根本目的是强化队伍整体素质,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教育整顿的成效,必将接受时代“大考”,是在建功立业的新征程上体现出来的。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要在“知”上下功夫,更要在“行”上下功夫。教育整顿要坚持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充分做到在知中行、在行中知,知行合一。要力图通过教育整顿,激发广大政法工作者立志奋斗,引领建功立业新时代。

推荐政法干警六治六提心得体会及感悟九

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引起热烈反响

中共中央、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连日来,的重要指示在广大政法工作者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的重要指示着眼当下、立足长远,深刻揭示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领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全面提升应对各类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深冬的清晨,寒意袭人,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所长孙长江一大早就来到牌楼村例行走访。几年前,村里有人因征地拆迁不满补偿,经常聚集起来到政府部门上访。

“老百姓有诉求是对我们的信任,合理的尽量满足,不合理的一定要解释清楚,避免矛盾放大。”在基层从警20xx年的孙长江颇有感触地说。

指出,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为党的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的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是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需要格外加强。”孙长江说,落实好的要求,需要主动去倾听老百姓的诉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掌握不稳定因素,排查矛盾隐患,从源头上织牢安全防范网。

如何及时发现、有效应对矛盾风险,是政法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面临新的压力。

“应对矛盾风险必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逯峰说,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制度优势与技术优势结合起来,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

“全国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处长潘元枫说,反恐斗争不仅事关公共安全,而且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要时刻绷紧反恐斗争这根弦,牢牢掌握打击暴恐犯罪的主动权,着力促进反恐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刘俊发说,面对日益复杂的执法环境,技术的应用格外重要,要通过运用大数据对案情、社情、舆情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将现代科技运用与体制机制改革深度融合,推动政法工作创造力最大限度激发出来。

运用新理念新思维破解改革难题

法官、当事人、律师通过网络视频“隔空庭审”,立案、阅卷、质证、庭审、执行等全部在线完成……这是记者在多地采访时了解到的“电子法院”情况。

过去群众立案要带着十几种材料上法院,办完需要几天时间,现在只需在网上提交材料,通过网络办理相关手续,很快就能完成立案。

“习提出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要求,让我们感到重任在肩,满怀信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李则立说,学习了讲话之后,我们必须把握好这一历史性机遇,不断探索,砥砺前行,从自身做起推动政法工作转型升级。

近年来,政法工作各项改革蹄疾步稳,成效逐步显现。一些地区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开发案件管理“机器人”,实现了对执法司法工作中违规操作和廉政风险的自动提醒、预警,取得了较好效果。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绍明说,最近一两年,最高法、最高检接连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比如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二大队大队长陈宇辉表示,习的重要指示对出入境警务工作来说很有指导性,有助于这支队伍更好地运用新知识、新技术破解难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

“现在群众出国的需求大大提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有更高的要求,除了学好用好技术,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好服务,群众办事方便了,跑腿少了,等待的时间少了,就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陈宇辉说。

“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高度重视,让我们受到鼓舞、深感重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表示,在全国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潮中,政法队伍要站在时代潮头,把现代科技运用作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大战略、大引擎,推动政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生态

指出,要坚持不懈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对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直指关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杨晓娅说,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增强本领,具备洞悉事物本质、发现潜在隐患和不断开拓创新的能力,才能切实履行好肩上的职责使命。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需要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好核心带头作用。陕西省宝鸡市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清在认真学习了的重要指示后,感触颇多。他认为,一支优秀的政法队伍应当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抓好示范引领,提高领导带头自觉性;抓好教育引导,提高干警工作主动性;抓好强化责任,提高为民服务积极性。政法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自身岗位的重要性,带头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尽责,善于发扬民主,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政法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指引下,人民群众必然会对政法队伍有更高的期待,只有不断推进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完善各环节工作,才能提升应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的能力。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马璇认为,一名合格的政法工作者应同时具备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要在工作中有所为,又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法治梦想,充分履职、为民服务;‘有所不为’就是要坚决拒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等诱惑干扰,坚决抵制违反党性的行为和不良风气。”马璇表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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