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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 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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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 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范文(三篇)
2023-01-11 23:13:48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本人认真学习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教育材料,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总体来讲,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在思想和行动与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政洽上的鉴别力和敏锐性;

(一)是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切实解决好“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这根本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学习宪法,重温党章党规。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切实担负起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确保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教育引导党员民警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记忠诚为民、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从警、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三)认真学习骆惠宁书记、楼阳生省长、商黎光书记的 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抓住管党治警责任这个“牛鼻子”、牢牢把握全面从严这个硬要求,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警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推动管党治警各项任务具体化、可操作,不断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确保队伍政治上合格、思想上过硬。

(四)认真学习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善于破解难题,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工作整体提升,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实现省厅党委确定的三年奋斗目标和长治市局党委确定的“创一流业绩、建过硬队伍,努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人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执法等方面,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的要求和标准认真检查。

(一)、在领导班子政治站位是否提升方面,存在在开创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局面的征程中没有保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缺乏开拓进取的昂扬斗志。

(二)、在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开展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正常开展;能够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方面。存在落实“四个亲自”的落实情况亲自督察情况做不到位;对经常性开展对各科室所队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四)、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方面。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基层检查工作一律在食堂就餐。在“三公”经费开支、职务消费、办公用房等方面严格遵守规定,绝对不搞特殊化。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方面:虽然一直能够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但有时也想现在社会发展了,物质丰富了,条件也比过去好得多了,对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有所动摇,感觉吃得好一点、穿得贵一点、住得舒适一点也无可厚非;偶尔 有老乡、老领导来访,为了面子好看也存在接待大手大脚的情况,虽然都是自己花钱, 但事后想想也是不应该的;在一些生活细节和健康情趣的培养上做的不是十分到位,还存在有小节无妨大碍的模糊认识。

(五)、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懒政怠政方面。

1、是责任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中有时候会有畏难情绪,“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的勇气有所欠缺。

2、是工作标准不高。对上级作出的决策部署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但结合实际思考研究不多,站得不高、看得不远,工作上还有前松后紧、深入扎实细致不够等现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有时会有畏难情绪和疲于应付心态,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降低了工作标准,满足于不出错、过得去。

3、是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创新意识、进取意识不强,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有时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外部因素,不能从班子自身找原因。

(六)、队伍纪律作风是否过硬方面。存在迟到早退、值班备勤精神状态不佳的问题。

(七)、 规范执法要求是否落实方面。在对应知应会的警规警纪、执法规范化要求、窗口单位服务标准等相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到位情况有所欠缺。

(八)、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方面。严格落实省厅“四项整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中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九)、是否严格实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规定方面。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办公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公安民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

(一)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

虽然能够意识到加强思想建设和理论 学习的重要性,但实际中做得却不到位,认为党的理论知道了解就行了,不需要 花费过多的心思去研究, 存在只顾埋头拉车, 不会抬头看路的现象。缺乏活到老、 学到老、改造到老的精神和劲头,常常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不能抽出时间静下心来学习,致使思维层次徘徊于低水平,在理论指导实践上捉襟见肘。学习中有实用主义倾向,工作用得上的能积极地去学,暂时用不上的则不愿主动去学,使 得自身的知识结构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对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抓得不够,是自己不能很好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的首要原因。

(二)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还不够。

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 是一名党员干部最起码的标准。但总认为自己是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受党教育几十年,党性修养已经达到了一定的层次和程度,因而对加强党性 修养和党性锻炼重视不够,认为中央的大政方针是管全局、管全面的,落实中只 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可以进行变通处理,因而在考虑问题中习惯本位主义、实用 主义,站在全局的角度上想问题不够,缺乏共产党人大道至公、彻底无畏的心胸 和襟怀。这是自己在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带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党忠诚老实,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等方面,做得还不是十分到位的重要原因。

(三)立定脚跟做人、 放开手脚干事的精神养成还不够。

内心抱有宁可不干事, 也要不出事的思想, 一事当前, 习惯于看文件写没写、 过去有没有、 别人干没干, 思想深处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工作中有惰性思想,认为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存在风来加衣、雨来打伞的依赖习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 得硬,缺乏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闯劲。面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和烫手的山红芋,缺乏向困难叫板、向矛盾挑战的勇气。

(四)个人修养提高得还不够。

在思想深处总认为细枝末节无关大局,小打小闹无妨大节,只要把工作干好了,就可一白遮千丑,因而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 标准降低了,在定心正身、养德修行上做得还不够好,未能严格做到慎小慎微、 慎初慎独。这是自己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方 面的深层原因。

(一)强化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四个服从, 在政治上做一个明白人。

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 努力在学深弄懂、 学用结合上下功夫, 使其成为自己从政履职的灯塔和干事创业的指南。时刻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牵住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不当糊涂虫、墙头草、两面人,始终与党中央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

(二)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事业上做一个能干人。

改变等会议部署、等领导安排、等基层催问的被动应对状态,克服重计划安排、轻跟踪问效的漂浮作风,不当会议领导,不当文件领导,不当口头领导, 既抓具体,又具体抓,以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抓紧抓好;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付,不层层批示,不拖泥带水,不推卸责任,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事抓紧办,一时办不了的事积极创造条件办,努力让群众带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 归。学会在细微处看实质,在角落处看不足,在敏感处看要害,不被表象所惑,不被人情所困,不搞无原则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为群众做一个贴心人。

真正把群众 摆到心中最高位置,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自觉把群众当亲人,与群众交朋友, 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基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主动到基层去,到一线去,到 群众中去,学会在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善于从群众的拍砖中查找不足,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心贴心感知群众冷暖,手握手破解群众难题,切实让群众的愁 容越来越淡,怒容越来越少,笑容越来越多。

(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廉洁上做一个干净人。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校准价值坐标,坚守理想信念,净化自己的生活圈、交际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苦和乐的关系,切实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管好嘴,管好腿,管好手,到基层不迎来送往,不吃拿索要,不收受礼品;抓工作不做表面文章,不讲求排场,不追求面子,生活中不公车私用,不比阔论富,不贪图享受,不大手大脚,以实际行动为所有民警作出表率。

最新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促使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全局上下政令警令畅通,为贯彻落实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古往今来,人们崇尚清廉,都把清廉看成是一种美德,一种境界,一种社会追求。多少人因为清廉而流芳百世,又有多少人因为腐败而声名扫地,悔恨终生。众所周知,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消极腐败现象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背道而驰。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决心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监督越来越严格,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望越来越高,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景。“士有百行,以德为首”。德为立身之本,修身立德是每一个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时刻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只有引导党员民警、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自身的纯洁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才能恪守道德情操,增强自身免疫力,经受权利考验,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廉洁自律,清正为民。如何教育广大党员民警、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公安铁警队伍,这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深入思考和持之以恒加强解决的问题,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同志们共同探讨。

首先,在思想境界上,要强化四种意识

第一,必须增强党的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前提。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发展壮大,就是因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定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入党没有什么便宜可占,当官没有什么特权可享,只能是为人民多做工作,甘于奉献,这是一切共产党人的思想和行为准则。领导干部腐败,都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关口上出了问题。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李真34岁当上省局局长,36岁时被中央纪委立案查处,40岁时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李真不长的人生道路上,“升官发财”、“贪图享受”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根深蒂固,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他的人生观中根本就没有思想基础。李真因理想信念上的缺失导致了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又造成了方向上的迷失,致使他的政治鉴别力和判断力出现了根本性的错误,与党已经是离心离德。象李真这种年轻干部,一开始就迈歪了步子,升得快,跌得也快,升得高,摔得也惨。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入党时的誓言,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二,必须增强群众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核心。权力观问题,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是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决不可与民争利。要牢牢记住,党和人民是鱼和水的关系,党员干部与群众永远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群众利益是最高的利益,为群众谋利益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权力越大,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增强群众意识,就是要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准则,把造福百姓作为自身价值的最大体现,把实现群众的愿望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第三,必须增强责任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保证。权力是人民给予的信任,组织交付的重托。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拥有一定权力的同时,就要义不容辞地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沉重担子。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有位”,又要“有为”,在正确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勇于承担发挥核心作用的领导责任、量质并重的工作责任、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政令畅通的政治责任、与时俱进的发展责任。

第四,必须增强自律意识。这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基础。正确对待权力,是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的具体体现。做官用权、拍板决策、造福社会是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我们应当看到,权力是一把双刃的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把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任何一个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往往是从一些“小节”问题开始的。如果我们的自律意识不强,对“小节”问题总是不在乎,任其发展,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自我失控,腐败必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身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权力、地位和名利看得淡一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认认真真干事。

其次,在道德修养上,要做到“五慎”

中国有句老话:“做事先做人”。做人是成事之道,人品是谋事之基。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要慎初。世间万事始于初。我国古代大哲学家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廉洁自律,拒腐防变,以慎初最重要。一位领导同志曾说过:“加强道德修养,保持自身廉洁,关键在于第一次。把好了第一次,就掌握了主动,就能在各种腐蚀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纵观腐败分子发展变化的轨迹,很多人曾经有光荣的过去,有过显赫的成绩,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淡化了自律意识,面对灯红酒绿,权、钱、色的诱惑,对自己搞下不为例,在矛盾侥幸的复杂心态驱使下迈出第一步而不能自已,一步一步地陷入罪恶的深渊,成为人民的罪人,为历史所唾弃。

二要慎独。这是古代思想家孔子提出的一种道德修养方法。他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要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时候能十分警惕,不要认为隐蔽和微小的过失就可以去做,应当在一个人独处的情况下更加谨慎,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新时期的党员干部,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和诱惑,更应坚定党的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只有如此,才会有慎独的品格,达到慎独的境界。

三要慎友。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作为处在执法岗位上的公安民警,在结交朋友方面必须慎之又慎。古人说: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现在社会上有那么一些人,为了获取个人的某种利益,千方百计与你套近乎,称兄道弟,跑前跑后,踩断门槛。在温情脉脉的面纱后,在温良恭谦的言词间,隐藏着他们叵测的目的。而有的党员干部则对此丧失了政治警觉,哥们义气超越了党的原则,结果参政议政的是这些“朋友”,送礼行贿的是这些“朋友”,最后把自己拉下水的也是这些“朋友”。

四要慎言。是否口无遮拦,是鉴别党员干部政治上成熟与不成熟、政治敏锐性强与不强、境界层次高于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讲话口无遮拦,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地说一些有悖于党中央精神的话,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及滥发议论;把社会上某些妄加猜测的东西和互联网上所谓的“内部消息”及“顺口溜”当作谈资说料,时而望风踩柳,时而添油加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做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党的形象的事坚决不做。

五要慎好。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我们提倡培养高尚的爱好。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恣情放纵,而应当把它与官德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则育之,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则节之。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爱好如果不善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之徒腐蚀领导干部的缺口,我们党员干部对此务必要高度警觉。

再次,在实际行动上,要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家庭廉政关,守好家庭廉洁“港湾”。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家庭成员的相互影响和帮助,对于领导干部预防和抵制腐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家庭不仅是拒腐防变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在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在追求家庭的幸福和美满。那么家庭幸福的标准是什么?可以说众说纷纭,各有理解。我认为,幸福最基本的条件应包括这么几个要素,要有安全感,要快乐。没有安全感、不快乐,即使有了一切,也是徒劳。强调正确的幸福观并不是说追求财富、追求金钱就变得庸俗。幸福离不开金钱,需要金钱来保障。看病需要钱,读书需要钱,改善生活、提高生活质量都需要钱,但对金钱、财富的获取,要“取之有道”,光明正大。如果企图利用手中权力捞取好处,肯定会犯错误,靠这样得来的幸福是暂时的、虚幻的,是假象,到最后幸福也会毁在金钱手里、权力手里。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些人感觉自己不幸福,不在于他拥有太少,而在于他苛求太多。希望大家能形成共识,少攀比,常知足。如果真心关爱家人、想让家人过得幸福,就要对家庭负起责任,就要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把好重点岗位关,树立廉洁新形象。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惩治腐败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容易产生腐败和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门加大力量开展廉政建设工作。

(一)加强政治修养。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行动,特别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和发展前途。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不要片面的以为反腐是当官的事情。试问,假如把那些腐败分子的权利放到你身上,你会不会腐败?同时要认清个别社会现象,如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看作是“傻”,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人之本性”;还有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现象熟视无睹,认为是“正常”,对滥权者换来的荣华富贵不是鄙视而是羡慕;对挥霍浪费以及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私利,不认为是可耻,而认为是本事;对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痛恨,而认为是倒霉,等等。所以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看清现实,禁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不要有攀比心理,这是不出问题的基本要求。

(二)强化自律意识。自律对预防腐败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自身机体、免疫能力出了问题,那就是大问题。一个人清正廉洁的也好,贪污腐败的也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没有哪个人天生就如何清廉或如此腐败。要说其中的区别,简单地说,其实也就是一字之差,清廉者以“严”字律己,腐败者以“贪”字利己。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篇杂文,题目叫《守住你的那口“井”》,讲的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曾给他的手下人算过一笔账:老老实实地当官,守着自己的俸禄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一口井”,井水虽不满,但可天天汲取,用之不尽。假如心生贪念,守着自己的“井水”还不满足,偏要惦记着“河”里的,甚至“江”里的、“海”里的水,一旦东窗事发,不仅“河”里、“江”里的水不保,就连自己那口井的“井水”也难保。综观古今中外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他们的共同致命弱点就在于守不住自己的那口“井”。这些人贪得无厌,欲壑难填,总是嫌自己的“井水”不满。于是,或利用职权之便,或假借工作之机,只要抓住机会,便会不择手段地时不时出手捞一把“油水”。当他们的不义之财如江河之水滚滚而来之时,往往就是连他们自己也一同毁灭之日。这时候,别说捞来的“油水”享受不到,就连自己那口浅浅的“井水”也丧失了。那么,怎样才能守住自己的那口“井”呢?首先要做到“慎独”,严于律己。在履行职能的情况下,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要有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别拿;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别去;该做的事按照规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就不要做。其次要做到“慎微”,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要认为小事做了没关系,小事累积多了就成了大事,这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一定要“慎微”,违纪犯法的事再小也不能做,否则一旦铸成大错,就追悔莫及了。牢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三)正确看待权力。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手中多少有一些权力,但一定要牢记,这是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是代表单位、政府履行职能,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能把权力作为捞取私利的工具,把自己的服务对象变成谋取私利的对象。觉得为别人办事情就应该接受人家的感谢,收礼不等同于受贿,是小事一桩。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句,深刻体会人虽有欲切忌贪的道理,经常进行自省自审,廉政上要如履薄冰,千万不要存侥幸心理、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就是一纸判决书。

(四)养成廉洁的好习惯。将廉洁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这就需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毅力。努力做到自重,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自省,发挥“良心”的评价作用,经常反省和检查自己言行;自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经常警示自己;自励,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有位教育家说过:“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道德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也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领导干部也好、重点岗位人员也好,若能养成勤政廉洁的好习惯,则受益无穷,是一笔用金钱难以买到的无价之宝。同时,要努力营造廉洁环境,净化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在工作圈里,应破除“靠关系吃饭”的庸俗关系学,在‘情’上真诚互勉,在“法”上勤鸣警钟;从点滴入手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洁身自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广交朋友,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慎交朋友,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俗话说“甘泉知于口渴时,良友识于患难际”,这些充分说明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三是把好廉政监督关,构筑监督防线。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失去监督的干部,难免会滑入泥潭。所以说,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同时,监督本身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保护,是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领导干部时刻不能离开监督,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和年轻干部同样离不开监督,要热情欢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监督与被监督是矛盾的统一体,党内没有可以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作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干部一样,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应该明白履行岗位职能、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接受监督的过程,逐步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其实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抵制监督就是他们走向堕落的一个极其重要原因。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刘方仁不想接受监督,监督对其流于形式,致使他倾家荡产,身败名裂,堕落成一个腐败分子。

(二)端正接受监督的态度。我们应该端正态度,积极倡导、热情欢迎和大力支持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个别同志由于缺乏严于律已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尊重、甚至看成是整人。这种态度和心理是极端错误和有害的。干部的健康成长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如果不能正确对待监督,不及时发现和改正自己的问题,捂着疮疤不让揭,讳疾忌医,最终会在纪律和法律面前追悔莫及。原河北省第一秘李真在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的野马,迟早会掉进悬崖。在当权的日子里,很少考虑党纪和法律,觉得离我太远,有时候做一下批评和自我批评,算是对自己的监督,时间长了,脑子里哪还有党的纪律和法规。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要营造一种监督有理、监督有功的氛围,要求我们面对赞誉,不能迷失方向,而应该深入到敢于真心实意地监督自己、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的干部和群众中去,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提出不同看法,主动诚恳地对待他们的意见建议,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免疫力”。

最后,我衷心地希望大家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实现人生价值。这里我再用四句话与同志们共勉:

第一句,政治上跟党走。就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清醒,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第二句,经济上莫伸手。信守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经得住金钱与物质利益的各种考验。做到不突破“红线”,不向上攀比,不心存侥幸。

第三句,作风上解民忧。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为大众谋福利。保持高尚的情操,一身正气,树立良好的形象,远离灯红酒绿的诱惑,严守思想道德防线。第四句,工作上争上游。以事业充实人生,以事业实现价值,以事业凝聚人心。

最新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市级机关办公区,是指市委机关办公区、市政府机关办公区。本制度适用于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办公的所有部门、单位及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的所有人员、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履职尽责、齐抓共管、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物防、技防和人防相结合。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四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应当将新增、借调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便办理出入证件。

第五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工作人员出入,保安员问询时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市级机关办公区部门、单位使用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等临时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对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人员不得使用。对使用的人员,要指定专人管理。

第七条其他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应当出示有效证件。

第八条办理正常业务的外来人员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说明事由,征得受访单位同意,凭有效证件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严禁收废品、推销人员进入,送快餐、送水等为市级机关办公区提供工作、生活保障的,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第三章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应当放入自行车车棚或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辆停车位,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的通行证进入市级机关办公区。

第十二条除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其他无证机动车辆须履行登记手续,换发临时通行证之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进出市级机关办公区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避免发生擦碰。

第十四条车主不得带入上访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务、业务往来无关的事项。

第十五条凡有货物运出车辆,须持有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品名、数量),保安员查验属实后,准予放行。运入货物的,收货单位须提前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六条机动车辆停放应当遵循“先公后私、公近私远”的原则。

第十七条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或车流量过大而对机动车辆的进出、停放实行交通管制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服从。

第四章会议、活动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在市级机关办公区组织、召开有外来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凭会议通知或会议证件进入,应当自觉遵守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检查、考察、参观或其他来访的客人,接待单位应当提前1天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二十一条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公共区域消防管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第二十二条机关办公区不准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应当将燃烧物熄灭后放入垃圾筒,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三条公用消防器材、器具不得随意挪动或遮挡。

第二十四条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在门厅、楼梯、过道内堆放物品,消防通道不得停放车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单位对发现的公共区域消防隐患应当及时通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发生的火灾有义务先行组织施救并报警。

第六章公共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食堂、锅炉房、配电室、机房等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各类密级文件的处理按《保密法》规定执行。严禁在机关办公区焚烧废弃物品。

第二十八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机关办公区。

第二十九条实行市级机关办公区公共区域昼夜巡逻制度。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保安服务公司是市级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主体,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市级机关办公区各部门、单位应当明确一名安保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防治及消防工作,负责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科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三十二条违反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通报至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视情形将作出暂扣、没收通行证及下年度通行证停办处理。

第三十四条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因失职、渎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信访维稳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综合办公区(原师专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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