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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 电机检修实训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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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 电机检修实训心得(六篇)
2023-01-11 23:31:09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电动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 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

联系电话: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奥美达14寸48v锂电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15台。

车辆价款:¥2399元,

大写叁万伍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自订车之日起7日内全部交齐。

2.交车地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为长期购销合同,自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6月24日止;自行车型号甲方随乙方要求进行变更,乙方应提前3天进行通知。

2.如乙方需要从甲方购置电瓶车所用充电机,甲方应承担充电机的保修义务(期限与电瓶车保修年限一致)。

3.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5.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电动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四、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

联系电话: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 牌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于 年 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2、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该电动自行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4、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5、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6、若该车以后办理上牌、保险等事宜,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好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每套价值12000元的电动吊篮 套,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预计工期约为 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安装验收单之日起租;以整套吊篮置拆至地面之日停租。

四、租赁单价: 元/日/台。单套吊篮最低租金 1000 元,即租赁期满租金低于1000元按1000元结算,高于1000元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五、吊篮押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套吊篮向甲方交押金20x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每使用20天后续交押金。

六、租金结算:工程结束两天前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吊篮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七、租赁细节:

1、吊篮抵达使用工地后,甲方派一名技术人员指导乙方安装、调试,具体安装事项由乙方提供辅助人员安装完成。吊篮乙方使用完毕后,须提供人力协助甲方拆卸。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套的拆装费。

2、吊篮安装所用的吊篮配重甲方不负责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3、在乙方施工工地如出现停电、移机、上级检查、无工人施工干活等情况,吊篮日租金不变,但出现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可除外。

4、所承租的吊篮任何时候都甲方的财产,如出现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八、使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问题

1、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育与考核,执有安全上岗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2、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压铁:h-h标准型24块(600公斤),h-h加长型42块(1050公斤),不得短缺。

3、吊篮严禁超载使用,额定载荷400公斤。

4、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提升机穿绳正确;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坠铁齐全、离地;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柄固定于常开位置;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

5、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久晏:并确定上下方无障碍物方可运行,下行时特别注意不能碰到绳坠铁。

6、上吊篮工作时必须戴妤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禁止在吊篮内吸烟;进行电焊作业时应严格对钢丝绳及电缆作安全防护并禁止利用吊篮作接地板;禁止在篮内用梯子或其它装置取得较高工作高度。

7、吊篮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8、不准将吊篮做为运输工具频繁垂直运输物品。

9、雷、雨、大风(阵风5级以上)等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应停置地面。

10、雨天、喷涂作业和吊篮使用完毕时,应对提升机、安全锁、电气箱进行遮盖,下班后切断电源。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从吊篮内向外攀爬或向楼内跳跃。

12、乙方在使用吊篮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守其各项条款之要求与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本协议。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甲方负责,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吊篮配置规格

电机台数配电箱电缆长度钢丝绳长度安全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描写电动机操动检修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车辆、租期及租金、租赁保证金、电池保证金

1、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承租的车辆型号、数量、颜色、车牌号及租赁期限、租金、租赁保证金等详见《汽车租赁登记单》。租赁车辆的使用范围仅于 成都行政区域范围。

2、租赁车辆交付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车辆保证金10000 元人民币。

3、合同签订时承租方应预付租金。租期不足一年的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金额支付;租期1年以上的于每年到期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赁车辆保证金和租金由承租方在车辆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符合以下所列情况,租赁车辆保证金、备用电池保证金由出租方全额退还:

(1)承租方归还租赁车辆时经出租方检验车况正常;

(2)租赁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或有交通违法已及时自行处理的;

(3)租赁期内无交通事故或有交通事故已处理了结;

(4)租赁期内没有造成出租方承担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承租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4、承租方不得自行将租赁保证金抵作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如果承租方给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并对扣除后的剩余损失向承租人追索。

5、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结算方式结算租金、租赁保证金等款项的,承租方授权出租方在租赁合同期内或租赁合同期满后均可在承租方信用卡内扣划其应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通违法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承租方同意无条件支付。

二、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提供设施齐全、性能状况良好的租赁车辆,配备齐全有效的随车证件(行驶证、保险卡、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并承担取得随车证件的费用。

2、出租方无偿提供租赁车辆合理使用过程中在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内(含)24小时的救援服务;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非出租方责任引起的抢修救援,承租方应负担相应施救费用。

3、出租方负责为合理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的车辆故障不能在96小时之内修复的,提供替换车辆(不保证提供原租车型);如无替换车辆,减免承租方修车期间的租金或顺延用车时间。原租赁车辆修复后,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发出调换原始车辆通知的二日内,将替换车辆开到规定地点调换原租赁车辆,如承租方逾期调换原租赁车辆,从逾期日起按《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中的超时收费价格额外计收替换车辆租金。

4、除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外,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及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5、当发生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投资、赠与、典当、寄卖、营运等任何有损出租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车辆,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不予退还且作为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三、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介绍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过有效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记的指定驾驶租赁车辆的驾驶员须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承租方需更换指定驾驶员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出租方进行登记。非本合同上载明的驾驶员无权驾驶出租方车辆,因此所产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车辆合法使用权,并承担租赁车辆引发的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4、承租方在提取车辆前,应自行注意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和设备状况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车辆的各项性能和操作方法,清点车辆的各种证件和必备工具,发现问题应当场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单》为准。

5、承租方应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对租赁车辆进行超负荷运作或破坏性试验,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赛车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换车,且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停驶期间的费用,停驶费用按80元/天计算)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无权私自拆换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和设备设施,违者按所拆换原部件价格的2倍赔偿。

7、承租方应严格根据《车辆保修保养手册》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因不按《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保养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除三包规定免费保养范围外,其他维修保养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为保证维修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

8、承租方承担所租车辆的日常例行检查保养。使用前必须检查车辆的soc表、轮胎气压、路码表、灯光信号,如发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停止行驶,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否则承租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包括经济损失等全部责任。

9、租赁车辆的能耗费、通行费、停车费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须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电池进行充电,如未按《电动汽车充电须知》对车辆进行充电和日常维护,导致电池馈电或其他损失的,所有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0、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车身及底盘的刮、蹭、磕、碰、轮胎损坏,车内设施、附件、工具等遗失、损坏(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损失)的,应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的价格赔偿。

1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承担交通违法、肇事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未在10日内办理违章处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担违约金。

1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如发生车辆被诈骗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现毁损、灭失、扣押、罚没等,承租方须在10日内向出租方赔偿车辆原值价款(包括车辆购置成本、各项税费、车辆装潢费、保险费及上牌杂费等)。承租方未在10日内支付的,每日按车辆原值价款的0.5%加付滞纳金。若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返还的,出租方按实际搁置时间以本合同租金标准扣除搁车费等,余款退还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车期间遗失车辆牌照或其他有关车辆证件,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停驶期间的租赁费用按80元/天计算。

14、承租方应维护车辆的机件设备和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车辆零部件、设备和涂改特征标志,不得私配租赁车辆的钥匙,违者将追究赔偿责任。若承租车辆钥匙丢失,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赔偿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关的整套费用;如果承租车辆的路码表损坏,承租方应当日报修,否则按逾期报修时间100元/日承担违约金。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有权召回租赁车辆做车身广告,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

1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承租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除按规定承担交警部门行政罚款外,如发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应按250元/次承担上浮的保险费。

16、为保证车辆安全行使和保养质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车辆保修保养手册》规定的保养公里数、保养时间和保养范围将车辆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如承租方不按规定保养造成车辆脱保的,按300元/次赔偿车辆脱保损失,每超过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赔偿费增加100元,以此类推。

17、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变更住址(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注册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四、 保险理赔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投保险种及额度包括:交强 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险(1万元/座)。若承租方认为上述投保险种与额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续由出租方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非出租方原因引发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不足的损失费用,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因承租方怠于赔偿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担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3、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出租方报告。承租方须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事故处理结束后5天内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据此办理保险索赔事宜。承租方逾期通报、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材料而致使出租方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的,全部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承租方须先期垫付车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费用。

5、为保证车辆修理质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车辆在出租方定点的修理厂修复。如因特殊情况在异地修理的,应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费用由承租方垫付,然后持正式修理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等有效单据交由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承租方自行送外厂修理发生车辆修理质量低劣、更换不符合标准的零部件等情况需重新修复的,承租方须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应责任。

6、驶出成都市行政区三环路以外的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处理事故车辆发生的施救费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7、所租出的车辆发生盗、抢导致车辆丢失的,乙方凭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记录或凭证提供给甲方,则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车辆损失责任。若因盗、抢现象导致的车辆门锁、车窗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维修费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现的租赁车辆故障或损坏,承租方应向出租方赔偿租赁车辆在停驶(含修理)期间的租金及车辆资产贬值费。车辆资产贬值费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15%计算。

五、交通违法处理

1、承租方有义务和责任负责适时查询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并及时自行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 2、出租方查询租赁车辆有交通违法信息时,直接以传真、短信、qq、电子邮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径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必须自行处理完毕违章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经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内累计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权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证金等款项一律不予以退还。送达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记录依据为准。

六、违约责任处理

1、承租方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将按日租价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总金额0.5%的滞纳金。

2、承租方应按约定的还车时间交还车辆。逾期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继续支付租金,并缴纳租赁期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额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的违约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费、停驶期间租金、车辆资产贬值费、牌证补办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赔损失等。

七、担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证人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不可撤消;保证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滞纳金、违约赔偿金及出租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等;保证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期满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与本《电动汽车租赁合同》有关的:(1)电动汽车租赁登记表、(2)车辆交接单、(3)电动汽车充电须知、(4)各项通知单及双方认为必要时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长租期的,须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办理续租手续。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并收取赔偿金、滞纳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对合同进行变更调整。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租赁双方及承租方保证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本合同经租赁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合同全部条款,并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出租方: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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