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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女职工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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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女职工培训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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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第一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   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   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   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   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凡经企业培养(进修、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   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

第八条  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  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不得转为待聘或富余人员。

第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动。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第十三条  根据企业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

第十四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前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女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符合《条例》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 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2022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园女工工作将继续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工会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工会法》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校园创建为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教育履行职责,凝聚人心,结合我园女教工的实际情况,开展依法维护女教工的权益及有益于女教工身心健康的活动,学习教育理论,健全女工组织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女教工队伍整体素质,调动和发挥女教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突出维权职能,努力营造团结向上、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为幼儿园顺利争创区级示范园作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女工委的自身建设

1、加强工会女工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把女工工作纳入学校工会工作重要考核指标,为女工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2、以新一届工会改选为契机,吸纳勇于维护女教工权益、乐于奉献女教工工作的成员为女工干部,加强对女工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女工干部的岗位能力和素质。定期组织交流活动,探讨学校女教工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群众组织,为幼儿园分忧解难,做姐妹的知心人。

3、认真学习《工会女教工委员会》的有关条例和意见,积极参加女工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女工干部的素质,提高工会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活动,促进女教工身心健康发展。

4、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幼儿园工会工作,组织女教工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1、组织女教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积极参与创先争优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把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女工工作中去,引导她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利益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2、认真学习、宣传《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女教工的法律意识及知法用法、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

3、围绕科教兴国战略,勤奋工作,坚持开展以“师德论坛”为平台的教育活动,对教职工进行团结奉献、爱岗敬业精神的教育,增强女教工的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宣传弘扬优秀女教师的崇高师德,结合“做学生的知心人”、“身边的榜样”等主题活动,开展讨论实践活动。通过知识培训、辅导报告、专题讨论等方式,增强广大教师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让每一位老师与一定数量的幼儿做知心朋友,呵护孩子人生道路上每一步的健康成长。并通过开展“优秀案例”和“师生知心对子”的评选表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活动成果的评比和教育工会开展的“每校一星”、教育先锋号评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活动的影响力,激励教师努力创造爱生故事。

5、结合本年度进行的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等改革,关注女教工的思想变化,及时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有效地发挥女工委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提高女教工专业素质,促进女教工队伍全面发展

1、幼儿园以提高专业技能素质为内容,以促进岗位成才为目标,继续开展教师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教育名著,写出读书随笔;上一节公开课,写出教后反思;整理一个教育故事,写出案例评析;开展一个小课题研究,写出教育论文;研究一位名师授课,写出成长感悟”,不断提高教师的人格魅力与专业水平,弘扬师德风尚,形成示范群体。

2、组织女教师技能比赛和评优课活动,提高女教工的业务技能。

3、结合《师德评价手册》的使用,开展“幼儿喜欢、家长满意的教师”评比活动。

4、引导女教工“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利用“三八”妇女节、教师节等时机,通过表彰先进,教学评优活等活动,展现女教工风采,激发女教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为社会、为家庭发挥女半边天的作用。

(四)全面落实维权观,依法维护女教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通过宣传栏、网页等载体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女工保护条例》、《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使女教工充分了解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依法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切实维护好女教工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所享受的权利,组织好女教工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就诊,及时为女教师排忧解难。举办女教工健康知识讲座、新时期女性修养讲座。让女教工接受健康知识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增加女教工的人格魅力,提高社会形象。

3、组织女教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鼓励女教工为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发展献计献策。

4、继续做好女教工的“住院补充”、“大病重病”、“女职工特殊重病”等保险的续保、理赔工作,为女教工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5、关注女教师的心理健康,通过各类文体活动为女教工调适和释放心理压力提供必要的帮助。

6、坚持“五必访”制度:生病住院必访、生活困难必访、突发事件必访、家有婚丧喜事必访、权益受损必访。

7、结合《计划生育条例》和女教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育龄女教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入档工作,并适时向育龄女教工提供人口与生育方面的知识教育,为育龄妇女创造条件。

8、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特别加强对孕产妇及哺乳期女教工的关心。在女教工怀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给予特殊照顾。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做好宣传、落实工作。

三、20xx年度工作安排

一、二:

1、帮困送暖工作

2、20xx年迎新联谊活动

3、岗位技能比武:教师绘画比赛

三月份

1、“三八”节庆祝活动

2、教工体检

3、工会女工委改选

四月份

1、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

2、“做孩子的知心人”随笔交流活动

3、女教师礼仪培训

五月份

1、生理健康讲座

2、文明班组展示活动(结合园级优秀教研组评比)

六月份

1、开展迎接“六一”儿童节的亲子活动

2、文明班组评比活动。

3、迎接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活动

七、八月份

1、组织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2、暑期学习考察

3、“与经典为伍,与智慧同行”读书活动

九月份

1、20xx年教师节表彰及庆祝活动

十月份

1、国庆节系列活动

2、集体生日

十一月份

1、 教教工乒乓赛

2、“做孩子的知心人”小品表演活动

十二月份

1、20xx年女工工作总结

2、元旦庆祝活动准备

2022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 省?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 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保健食品费:元。

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 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 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 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 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 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 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 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 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 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 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 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 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 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员(签名或盖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22女职工职业疏导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将在公司党组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实现建功规划,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建功立业。

一、以劳动竞赛为载体,深入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工程

(一)深入开展“八个十佳”竞赛活动。结合“八个十佳”竞赛在女职工中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能体现女职工优势的短程劳动竞赛。不断激发和调动女职工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提高女职工的创新素质,增强女职工的创新能力,发挥女职工在推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中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女职工积极投身省电信工会开展的“十、百、千、万活动”,立足本职,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不断提升自向岗位创新能力,在本职工作中为企业和客户创造价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承担对企业和客户的责任。

(三)选树典型。推广开展建功立业、素质提升活动的典型,加强女职工在各项劳动竞赛和“十、百、千、万”活动中的先进事迹的报道和先进典型的树立工作,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宣传。在企业内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进一步焕发女职工的创造活力和劳动热情,推动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上新水平。

(四)积极鼓励和支持女职工参加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二、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一)充分发挥女职工代表在参与制定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政策中的作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协助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落实情况,依法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密切关注和了解《中国电信集团女员工劳动保护暂行办法》的实施效果;努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发女职工在子女教育和家庭和睦中的潜能,为促进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落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和每年一次的妇科健康普查,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确保女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安全生产。

(四)关心女职工生活,为女职工排忧解难。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困难女职工生活上的帮助和照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女职工队伍稳定。

三、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工程,全面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

(一)在公司党委、工会的领导下,组织女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女职工工作。加大对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推进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

(二)深入开展“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结合“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广泛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兴趣小组”。组织开展适合企业需要的、女职工需求的技术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女职工人才。

(三)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帮助和教育女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使女职工充分认识企业转型和精确化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团结和动员女职工立足本职工作,为融入企业主流工作和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四)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群众性学技练功竞赛,不断提高女职工科学文化和业务技能素质,帮助女职工成为适应时代需求的新型劳动者。

(五)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女职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营造平等、文明、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倡导尊老爱幼、廉洁守法、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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