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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 两委干部心得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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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 两委干部心得怎么写(4篇)
2023-01-12 04:26:29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持续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活、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试点不成熟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选举,3月中旬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

(一)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人选。

(二)高质量推行“一肩挑”。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退居二线人员回原籍任职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在社区,要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三)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4人,人口规模在2000至3000人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5人,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6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由各村(居)根据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党工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连续提名的“两委”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着眼推进乡村振兴的需求,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产业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中产业带头人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升。

(四)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

实行“两委”班子意向人选预审和候选人三级审查制度。在换届准备阶段,乡村两级要对照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两委”班子意向人选进行预审,做到关口前移。换届启动后,村(社区)党组织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注重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街道党工委要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做好人选考察工作,注重审查考察政治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办事处党建办、纪工委、派出所、社会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党工委研究后报县委组织部。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

;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宣布当选无效。

(一)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社区)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党工委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提出人选时,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党工委审查时,要综合运用各种考评考核结果、村(居)巡察反馈意见等;组织党员酝酿和选举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组织放心、党员满意、群众拥护。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要隆重庄严,充分体现政治性。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呈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党员大会日期确定后,应及时通知党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会议有效。三是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前,村(社区)党组织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

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四是实施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产生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 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制定针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以及选派到社区的非户籍人员等群体的登记办法。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时,也可以实施等额选举。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物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后首次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形式;村民委员会已经改为居民委员会,但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三)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 3人,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要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审查结果报办事处纪工委备案,审查备案符合人选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推选。

(四)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健全(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一)坚持先整顿后换届。

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落实包片驻村责任制,逐村分析研判做到全面摸排“村村到”。扎实做好换届重点难点村整治工作,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

,由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要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对矛盾突出和问题多发村(社区),要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功经验,精准施策,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化解矛盾“村村清”、守牢底线“村村安”

(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必谈、新一届“两委”班子候选人特别是“一肩挑”预备人选必谈、拟离任“两委”干部必谈、党员群众代表必谈,确保与四类人员谈心谈话达100、参与换届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达100。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参与竞职。建立换届工作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凡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立即依法依规取消

,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换届选举全程监督。

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监督。全面施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创业承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制度,加强对候选人参选行为的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

、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街道办事处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四)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消除各类隐患。要防范各种干扰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

、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要防范疫情风险,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压实领导责任。

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已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换届领导小组要具体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抓好督导、推动落实。

(二)加强指导推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办事处成立 3个片指导各村(居)换届工作。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深入调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调度,特别是对选情复杂的村(区),坚持“一村一策”、“一社一案”,具体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以及高质量推行“一肩挑”、推动产业带头人进村“两委”班子的重大意义,深入报道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

(四)科学统筹推进。

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同推动全办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实现“两个更好”、全面提升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二

2021村两委换届推进会讲话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使全县村(社区)换届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县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现场会暨推进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总体来看,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到目前为止,全县x个村(社区),已有x个村(社区)完成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人选的“两推”程序,占全县总数的x%;

已有x个村(社区)完成了党组织换届,占总数的x%。从前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县委高度重视。县委把本届村(社区)换届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作为建强农村基层队伍的重要契机,作为全县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县委x书记多次听取了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多次亲自深入乡镇村组和党员群众,进行调研指导,并就如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四严”的要求。包乡镇的县级领导都到所联系的乡镇进行专题调研,督促指导。县换届选举办建立了“四包一驻”、全程纪实等制度,分别下派了x个业务指导组和纪律监督组。

(二)乡镇党委认识比较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能够结合本乡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选举方案。绝大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能够深入走访,了解民意,把情况吃透,把选情摸准,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如x等乡镇书记,亲自走访,亲自谈话,亲自排处矛盾纠纷,化解信访难题。各乡镇都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业务指导组和纪律监督组,建立了“四包一驻”责任制,抓好了宣传发动工作,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力量参与指导选举工作,确保了工作力量部署到位。如x等乡镇还组织全体乡镇干部进行业务考试,让指导组成员做到换届业务“一口清”。

(三)准备工作比较充分。一是扎实摸清资源底子。各乡镇能把本乡镇在职的、到龄的、有亲属关系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等情况摸清摸实,做到选有目标、退有对象、控有预案。

二是扎实开展财务审计。绝大部分乡镇能够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任期财务责任审计,做到清理到位、程序到位、三级签字到位、张贴公示到位。能够将“三子”统一收缴,集中保管,为换届选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x等乡镇。特别是x等乡镇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善、格式规范,落实了三级签字所要求的相关责任人签名,对村干部逐个作出结论性意见。

三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为了让留任者有热心、退任者能舒心、新进者有信心,大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和包村干部能够围绕换届纪律要求、干部进退留转等内容对现任的村干部和有意向参选的后备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政策谈透、把思想谈亮、把心结谈开,既做好稳定工作,又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让工作不断线、换届不断档。

(四)操作程序比较规范。各乡镇大都能够按照市县换届政策和选举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做到严格规定程序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推动工作环节不省减,执行操作程序不走样,严把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坚持全程记实。

(五)把握政策比较严格。一是严把职数要求关。各乡镇能严格执行县市规定的职数要求,克服并村后村干部职数多、精减难的困难。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出现一例擅自突破职数要求的现象,x能克服困难,做好村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严格控制职数。二是严把候选人标准关。对候选人标准从高从严要求,特别是在计划生育政策把握上,做到事先考虑。如x等乡镇在省市计生政策调整后,没有增加工作难度。对于“超龄超任”政策,各乡镇都按政策要求报县选举办审核批复,无一村搞变通。三是严把资格条件关。全县从面上来看,各乡镇能够对照x个负面清单对提名人选和预备人选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把关,实行三级把关,八部门会审。

(六)工作责任比较到位。各乡镇能够较好地落实“四包一驻”责任制,建立责任台账、问题台账,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工作责任压到每个包村干部、每个村干部、每个党员身上。县选举办对县派指导组实行了考勤考核制度,统一印制了《业务指导工作日誌》。x个业务指导组和x个纪律监督组作风务实,经常节假日深入乡村,实地指导,实行常态化督查。

到目前为止,县派指导督查的村(社区)面达x%以上。对存在的问题、工作不力的乡镇,县委启动了问责程序,已约谈相关责任人x人。县选举办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调度、跟踪,对全县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日一汇总、两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

(一)操作程序还有瑕疵。督查中发现,有的乡镇以征求意见代替考察,在“一推”中以举手代替无记名投票,有的软弱涣散村没有整顿到位就开始换届,有的边开展财务清理边进行换届。

(二)谈心谈话还有盲点。有的乡镇既使谈了也没有谈到位,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只是走过场,蜻蜓点水,没有真正把村干部的心结解开。有的乡镇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五必谈”的要求对村(社区)支部书记谈话全覆盖,还有乡镇书记以事务多、工作忙为借口,实行全程“委托”、全程“代办”,导致一些老支部书记思想上还有情绪。

(三)基础资料还有漏洞。有的乡镇推选村(居)民代表没有实行痕迹化管理,推选过程中没有相关的资料证明,各种资料会议签名有代签和漏签的现象,没有推选结果报告单。有的乡镇还缺相关请示和批复,有的乡镇党委对下发的批复不严肃,不规范,没有用红头文件,没有编文号等。有的村《全程纪实记录本》记录的内容非常少,过于简单,没有原汁原味反映会议情况。

(四)把握政策还有偏差。在村民代表推选中还有极少数村女性代表比例没有超过x/x;在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上,还有极少数村的村民到会人数或户主没有达到x/x;有的村不计入应到党员人数过多,“五种情形”和请假的情况没有认真鉴别,区别对待;

在“一推”中以得票高低多少确定推荐提名人选,没有严格执行票数应过半的标准。在财务清理审计过程中,到目前为止,有的村仍然以财务告知书代替财务审计报告,有的村以x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代替任期一届的经济审计情况。有的村虽然进行了财务清理审计但没有张贴公示,既使公示了也没有张贴在显眼的地方。

(五)遵守换届纪律还有“侥幸”。尽管换届选举纪律这么严,各级三令五申,也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但还是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以身试纪,对换届纪律置若罔闻。如石市镇珍珠村工委书记肖告生召集村里x名老党员在罗龙生家里召开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征求会,并邀请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易成展参会。会间罗龙生私人向全体参会人员每人发了一包香烟,x名老党员每人发了x元,发生了严重的违纪现象,现已被县纪委立案查处。

(六)责任落实还有消减。个别乡镇党委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仍然不到位,思想上存在经验主义、麻痹意识。有的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业务还不够熟悉,存在瞎子牵瞎子的现象。有的乡镇干部作风不实,遥控指挥,当甩手掌柜。有的不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村里的各种会议,不认真审核村里各种资料,不严格要求村组执行工作标准。

(七)信访维稳还有压力。由于村级财务、村干部作风、宗族家族观念、传统习俗等因素影响,导致一些村出现了信访案件。到目前为止,县换届选举办共接访x起,受理网络舆情x起。从后段来看,信访维稳工作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升。要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检验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乡镇党委书记驾驭能力和组织能力的试金石,作为乡镇党委政府攻坚克难的试金石。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绝不能等闲视之,麻痹大意。要做到胸怀大局,把换届选举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乡镇党政班子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投入到换届中,不折不扣、依法依规、扎实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省委此次派出x个督查组,每月到市州督查一次,将覆盖到全省每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至少覆盖三分之一的乡镇。也就是说,我们衡阳县接受省委督查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此次督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先不打招呼直接下到乡镇和村(社区),我们谁也不知道会抽到哪个乡镇,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是程序标准再扣严。针对前面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严格执行程序标准。村民代表中要有x/x以上的女性代表,村(居)民代表推选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户主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户主参加方可召开,所做决定应当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在村(居)民会议上,参加会议的人数应当超过本村(社区)依法登记的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总数的半数,或者本村(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居)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实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村(居)民小组会议上,应当有本村(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居)民,或者本村(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实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居)民代表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成员推选时都必须达到法定要求。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上,登记的选民过半数参加,得票数占参加人员半数以上,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当选。在确定不计入应到党员时,要认真对“五种情形”和请假的情况进行鉴别,区别对待。外出务工的党员要列出流入地清单,逐人联系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通知到位,扩大参会率。在财务清理审计时,要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签好字盖好章,公示在显眼位置。对于合并的村,要把x年x月至合并前,原小村的审计结果签字公示并存档。乡镇党委对总支的批复要规范严肃,要有文号,要明确总支职数和下设支部名称、个数和党员人数。在计划生育政策上要严格执行最新的计生政策。

三是工作责任再压实。各乡镇要切实落实“四包一驻”责任制,确保责任在肩、责任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到“五必到”,重大事情、重点环节、重要会议全程参与,全程把关。要做到“五必看”,保证政策程序到位。要做到“五必谈”,掌握情况,疏通情绪,切实把握主动权。要进一步端正态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要俯下身子、真抓实干。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力亲为,亲自过筛,亲自过问,亲自督查,真正沉下去,压实责任。要实行督查签字负责制度,谁督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

四是时间节点再明确。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时间倒排表把握时间节点。面上的村要在x月x日前完成党组织换届,重点、难点村要在x月底全部完成党组织换届。村(社区)居委会换届按照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五是基础资料再过筛。各乡镇要对照督查清单,参照渣江的工作模式,对换届资料进行逐村过筛,迅速整改补火,确保签字到位、资料到位,相关资料村村过关、项项过关。一周后进行督查,再出问题,严肃追责。

关于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三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惠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博罗县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博罗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魅力强县、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方向正确。2.坚持质量第一。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强化人选审查,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从严把好人选质量关,确保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相一致。3.坚持底线思维。夯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任何影响换届选举质量的小概率事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4.坚持分类指导。认真研判分析不同村、社区具体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5.坚持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总体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城乡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党的领导在基层的落实和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压茬有序进行,坚持分类分级推进。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换届工作,其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安排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一)规范职数配备。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和治理任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人数。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二)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带领发展能力。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严禁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查实存在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审查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规定,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人选质量问题的,一律从严倒查。

(三)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实行“一肩挑”,同时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拓宽来源渠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换届选举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外出人才“建档立卡”,积极选拔本地优秀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医村教中的优秀人员。用好用实镇、村、组三级五类干部“大储备”成果,坚持不唯资历、不惟经历,注重能力、注重实绩,加大力度选拔使用有学历、有能力,有家国情怀、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储备人选。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防风等重大任务中识别人才。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头雁”质量。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推荐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换届期间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是“大储备”人选。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合力,积极稳妥提高“一肩挑”比例和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改善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两届。对于超过55岁,但表现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确有工作需要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可以继续留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左右。

(一)持续排查防范化解风险。落实“逐村排查、逐镇把关”的换届选举风险点预判机制、选情分类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处置应急预案,严防拉票贿选、操纵选举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大力度整治选情复杂的“三类村(社区)”。深入开展打击村(社区)涉黑涉恶犯罪行动,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情选情逐一进行调研分析、精准排查。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中清理规范村(社区)财务。开展重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和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换届前整顿到位。

(二)实行全程纪实管理。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管理机制,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责任分工,换届选举质量要可追溯、可倒查,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村(社区)“两委”换届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围绕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要围绕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代表推选、候选人提名、大会组织和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变通更改,切实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三)强化党组织把关定向。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运用好村级巡察、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明确人选资格条件。村(社区)党组织应当提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加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规范工作程序,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建议名单,提前把好人选质量关。

(四)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力争达到1/2以上。村(居)民代表一般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五)强化业务骨干培训。持续开展村级换届骨干轮训等工作,对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换届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紧扣换届选举中的关键点、常见问题制定换届工作指引,明确政策要点,做好政策解答。坚持务实便捷管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统筹做好选中选后有关工作。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换届过程提升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员群众教育的工作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注重强化仪式感、荣誉感,激发当选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感,把换届选举和“大储备”招贤纳才、党员群众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提升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庄重过程。做好选后有关工作,及时做好新一届班子成员任职备案管理,细致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认真开展任前谈话、就职宣誓、任职培训、任期承诺、领办实事、离任荣退等“六个一”活动,把选中、选后各环节程序任务统筹考虑、一体提升。

(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镇换届办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换届纪律和经验做法,确保“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什么是纪律‘红线’”深入人心、绝不触碰。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好村级换届系列宣传海报、宣传片,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的宣传解读,筑牢党员群众思想基础,引导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删有害信息。各级村(社区)党组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村级换届工作,须提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二)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结合“清单式宣传、村代表承诺”等活动,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组织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采取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渠道,全面受理干部群众关于换届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力量赴现场处置。

(三)健全“零报告”和直查快办机制。坚持有情况必报,严格落实异常选情“零报告”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持有线索必核,成立直查快办组,问题线索一旦发现掌握,迅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有案必查,对来信、来访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专案查处。坚持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压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镇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覆盖开展换届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强化全流程把控,高质高效做好人选摸排、考察审查、选举组织等工作,形成网格化、全方位的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部署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换届工作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级部门强化联动协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和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同志要集中精力,确保各项工作抓得好、抓到位。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新情况,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委托投票、选票设计等,确保选举公正有序。抓好分类指导,通过实地调研、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摸清基本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助推形成换届新风。

(三)统筹抓好其他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范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推选产生;人选应当熟悉本村(社区)情况,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履职能力;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严格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集中换届期间,村民小组长人选必须是经审查遴选确定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推动村(居)民小组长中的党员比例比上届有较大提高。上述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推进,任期相同。统筹做好计划安排,既不拖延滞后,也不盲目追求进度搞扎堆选举。同步做好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和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实施方案,印发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于本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5日内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进两委干部任职心得体会实用四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份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具体日程说明见附件1、2、3)。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一)职数配备。

(1)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见附件4)

(2)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3)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4)指标要求:①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②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数。③各村(居)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④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二)人选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2)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主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认真负责,能作为善作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除具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良行为敢抓敢管,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2)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人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3.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群众服务。

(2)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的事有关条件。

(3)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居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观定》等,受到撒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撒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煸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图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情形的。

(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1.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项,并将向罗阳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请示文件,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大体时间和主要议程。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③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应由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上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推荐。村(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指导下,结合委员会成员述职评议工作,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1:1.2的比例,组织本村党员、村民或村民代表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人数、会议召开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包括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近两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代表,村属企业单位负责人,本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和妇联干部等。

3.初审。罗阳街道党工委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4.联审。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县级联审,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反馈情况,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

5.考察公示。罗阳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新一届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将预备人选有关情况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研究,并以正式请示件的形式,将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研究,根据县委组织部审议情况,以及党工委集体研究情况,对村(社区)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事项进行批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7.党内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提出人选。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实际情况集体研究提出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建议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其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

2.初审。街道党(工)委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3.联审及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8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县级联审,罗阳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情况,确定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对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9人或者11人组成,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好非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5.制定并公布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制定本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及选举日程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村委会职位职数;各职位的候选人人数;提名候选人和选举日期、选举方式;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安排以及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予以公布。

6.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发布选民登记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登记公告公布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切实做好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该村的选举日,具体日期详见附件五)的村民参选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1.“三登”是指:(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选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且未在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10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村居住,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公布第一榜参选村民名单,告知办理委托投票的日期、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资料等事项,并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受理参选村民名单的相关书面异议申诉,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告知有关村民。

7.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第八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民代表人选建议名单。村民代表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后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书,予以公告、登记、造册和备案。

(一)村民代表的推选可由村民按照居住相邻的原则和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比例推选产生,也可以将名额分配至各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每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20人。

(二)女性村民代表按照专职专选原则推选产生,应占村民代表11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三)党员村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村应力争达到50%以上。4.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委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民代表。

8.办理委托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受理选民委托投票相关事项,对委托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关系等资料进行核查,填写和发放委托投票证。1.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为投票,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2.委托投票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6日内,由参选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一起持参选村民本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选村民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委托投票的村民进行审核,并在2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公告

9.发放参选证。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告知选民领取参选证的日期、时间、地点等信息,核实领取人的真实信息,并做好领取人签名登记等工作。1.参选证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本届参选村民名单及编号填写,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2.参选证应在最后明确本届参选村民人数后及时发给参选村民,按照登记名单分发,不得多发或少发;3.参选证是作为投票时领取选票的凭证,应告知参选村民妥善保管;4.已办理书面委托投票的参选村民,不予以发放参选证。被委托人凭本人参选证和委托投票证领取委托人的选票。

10、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所在地发布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提名方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候选人的村(社区)党组织建议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村民推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村民自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等公告,告知选民应按时携带参选证、身份证、委托投票证等相关资料参与提名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做好选举结果认定和当选资格认定。

11.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可通过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采用流动票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流动票箱的必须报党工委批准。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站需安排好工作人员周密布置,必设立秘密投票处和确定公共代写人,防止干扰写票。投票选举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做好选举结果的认定和当选资格认定。

12.选举村民小组长,副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提出人选。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结合实际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新一届社区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提出的建议人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其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

2.初审。街道党(工)委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第八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

3.联审及考察。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博罗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等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8查办法》(粤组通〔2020〕15号)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县级联审,罗阳街道党工委根据联审情况,确定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

4.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党组织负责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9人或者11人组成,通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户的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依法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配备好非候选人建议人选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待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依法接替主任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工作。

5.做好参加选举居民的登记。社区选举委员会应按照参选居民(户代表)登记公告公布的日期、时间、地点等,切实做好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该社区的选举日)的居民(户代表)参选登记造册工作,做到“三登”“五不登”。“三登”是指:(1)户籍地、居住地均在本社区的居民;(2)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自愿申请且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3)在本社区工作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2.“五不登”是指:(1)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3)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4)登记期间不在本社区居住,社区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5)已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登记参加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的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6.推选居民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第七届居民代表推选工作,社区党组织提出居民代表人选建议名单。居民代表通过召开居民会议(户的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后颁发居民代表当选证书,予以公告、登记、造册和备案。

①每20户至30户应推选1名居民代表,每个社区的居民代表总数不少于50人。

②党员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社区应力争达到50%以上。

③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居委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

7.推选候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采取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按照差额数要求组织推选产生相应名额的候选人。积极宣传候选人,必要时可组织社区见面交流咨询会。

8.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可实行直接选举、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提倡实行直接选举。我街道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居委会和各居民小组所在地发布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提名方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候选人的社区党组织建议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居民自荐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等公告,告知参选居民(居民代表、户代表)应按时携带参选证、身份证、委托投票证等相关资料参与提名投票,确保基层民主参选率达标。

9.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村(社区)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法定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党组织对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出建议意见,做好宣传介绍工作。党员要增强组织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敢于同拉票贿选、霸选、闹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

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人大、公安、民政、财政、农业、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具体组织、指导本地区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每个村(社区)由驻点联系的街道班子成员包村(社区),结合驻点联系工作,及时把握换届工作动态,及早发现和解决一批苗头性问题,指导村(社区)“两委”推进换届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抓好换届重点村(社区)整顿治理。

全面排查可能影响换届的重点村(社区),分类梳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权利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业务指导和突发事件处置。

街道向每个村(社区)派驻换届联络员,加强对换届选举具体工作的直接指导。推行和完善选举观察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处选举纠纷。制定换届选举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建立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相应工作力量到现场妥善处置。

(五)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在村(社区)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开展选举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选举氛围。引导新闻媒体以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街道成立专门小组,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炒作。对媒体和网络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发布不实消息的,坚决予以打击。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党委汇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六)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于换届选举结束5日内以村、社区“两委”名义报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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