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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 辅警观看视频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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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 辅警观看视频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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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于中共广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广安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广委发〔20xx〕13号),根据此文件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驻村相关文件精神,庚即先后制发了《关于印发〈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广组通〔20xx〕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考核的通知》(广组通〔20xx〕92号)、《关于印发〈广安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直委发〔20xx〕10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广直委发〔20xx〕17号)等文件。建立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驻村工作制度,我市38名市级领导、132个市级部门和区市县572家单位结对帮扶820个贫困村,近10000名干部职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亲结对,全市每个贫困村实现1名联系领导、1个驻村工作组、1-3个帮扶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的“五个一”包村包户全覆盖。今年8月,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省、市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我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大实践,全市所有驻村干部全部按要求脱产到岗履职,在全市形成领导力量统筹、部门力量整合、干部力量集中的扶贫攻坚强大合力。

(二)立足民生,倾情帮扶。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坚持水、电、路、田、房“五位一体”同步攻坚,全力夯实贫困村基础条件。一是大力实施“安居工程”。就地解决和改建农户住房1122户,异地搬迁贫困农户466户;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山坪塘、蓄水池289口,新修和修引水灌溉68.18千米,新建垃圾处理房(池)200余个,自来水入户2105户;三是加强交通建设。今年新建、改建村级公路、便民路579.5公里;新建、改建桥梁32座;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四是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4.5万人次,增强了农民致富能力。五是实施教育扶贫,救助贫困学生65466名,有效解决农村上学难的问题。各级帮扶单位(部门)共为贫困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1807.59万元。六是修建村级公共服务场所。修建维修村卫生室5个、村文化活动室13个、村级活动场所27处,有力改善了贫困村等村基础设施,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提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

1.落实扶贫帮扶机制。建立完善定期走访、帮扶协调、长效管理等一系列扶贫帮扶机制制度。市县两级领导、机关干部参与帮扶的每个月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贫困户,深入村、户,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贫困户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帮扶干部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贫困户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扶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一是在思想上帮扶。与被帮扶的贫困户多次谈心交心,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引导梳理勤劳致富观念。二是在生活上帮扶。帮扶责任人根据当地资源、自然条件、劳动力情况和发展意愿等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饮水难、读书难、住房难、看病难”等实际问题,协助贫困户引进项目、发展产业,提高自身发展能力。同时协调、跟踪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帮扶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帮扶。三是在培训上帮扶。帮扶责任人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用技术方面的培训;对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实施智力扶贫,主要推进其子女免费就读技工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熟悉掌握1-2门职业技能,为今后脱贫打好基础。四是在生产上帮扶。在贫困村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帮扶模式,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特色产业,更好地建立贫困户长效脱贫机制,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五是在就业上帮扶。协助有就业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与用人单位、企业的沟通联系,配合人社局为其提供劳务、就业信息,积极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贫困户的经济收入。

2.落实产业项目精细规划。在深入分析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第一书记带领村级干部,按照先“差”后“好”、先难后易、先远后近的原则,由所在乡镇、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扶贫对象,根据贫困原因和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扶贫规划和脱贫计划,使建档立卡工作与各项扶贫政策相衔接,扶贫措施与贫困现状相对应,做到了村村有规划、户户有计划,并发展壮大村级产业,以期实现贫困村如期全部脱。

3.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按照建设“五个好”村党组织要求,重点帮助联系村抓好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项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各帮扶部门党组织通过与村党组织援建活动阵地、共过组织生活、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引导村级党组织和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协调帮助820个村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举办各级培训班1060期,培训各级干部群众23100人次。

4.密切干部群众联系。各联系单位和驻村干部把“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载体,把专题教育作为“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有力保障,不断强化群众观念,组织广大联村联户干部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让人民群众在了解政策、提升技能中开阔眼界、脱贫致富,让干部和群众在结对帮扶、共促发展中密切关系、双向受益。全市干部职工和第一书记们深入农户家中,奔赴田间地头,感知百姓冷暖,共谋致富之策,收集村民反映*11460条,化解矛盾纠纷9642起,帮办各类实事28226件次,解决各类急难事1749件,开展义诊15124人次,捐送棉衣、大米、面粉、食用油、书籍、化肥等折合资金2654.8万元。各驻村干部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中,接地气、受教育、炼意志、提本领,真正使“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成为机关作风转变的形象提升工程、教育培养干部的能力锻造工程、造福人民群众的德政民心工程。

(三)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切实加强驻村帮扶下派干部的日常管理,市委、市政府将“双联”、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单项考核。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双联”办、市委农办、市扶贫移民局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重点工作推进,采取“查、看、问、核”等方式重点督查。同时,注重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职责,强化日常督导、跟踪问效。按照考核细则的要求,从“职责要求、吃住要求、走访要求、纪律要求”等方面对“第一书记”的管理和对驻村工作组及成员“工作职责、到村时间、帮扶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市所有下派干部都能做到沉下身子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与群众认亲戚、结对子,切实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宣传惠农政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卓有成效地推动了当地产业发展,贫困户年均收入明显提高。

20xx年,我市驻村帮扶工作在全市单位(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但与省上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和联户干部对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重视不够,认识还不到位,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工作推进节奏慢,进展不平衡,措施落实不到位,帮扶成效不够明显。二是跟踪服务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和干部对村情户情整体把握不够全面,制定的帮扶规划和方案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发展定位还不够准确,在产业跟踪服务上,缺乏长效性、连贯性、持续性。三是协调配合不够紧密。个别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明显,沟通、协调等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统筹协调不够,沟通衔接不及时,配合落实还不到位,缺乏整体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联村与联户不协调。

下一步,我们将很抓扶贫帮扶工作管理薄弱环节,创新工作方法,理顺各方关系,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多向贫困村倾斜,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各种难题。进一步明确派出部门是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对驻村工作组既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更要在政治上、生活中主动关心爱护,帮助解决资金投入、物资帮扶、项目信息等问题。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和帮带指导,着力提升驻村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帮扶干部的任职培训,采取组织观看电教片、邀请农村干部授课、组织帮扶干部交流讨论等方式,丰富帮扶干部农村工作技巧、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他们了解基层情况、规律和特点,掌握基层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抓党建、保稳定、促发展的能力。建立帮带制度,引导乡镇党委选派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派驻村情况的包村干部,带领帮扶干部开展工作,教授基层工作经验。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做好管理,突破重点难点,干好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定期督查、工作例会、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加强对选派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确保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要求各驻村工作组到村任职后,尽快开展走访调研,尽快拿出工作的思路,突出抓好扶贫攻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等重点工作。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二

一、按文件要求

县统计局支部选派支部党员王全忠同志为驻村干部,参与共建共创联系乡的驻村帮扶工作,联系村为县俄尔乡俄尔村。

二、主要职责分工和相关措施

一是县统计局20xx年度“双联”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由统计局支部书记马高梧同志统一领导和工作任务安排,由王全忠同志负责开展驻村相关工作,邓高梧同志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主要是把握社情民意,跟踪了解帮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在开展各项帮扶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不接受基层宴请,不接受地方赠送的礼品和土特产,不给基层增加负担;三是做好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动态,加强舆论宣传;四是加强落实和督导检查,由统计支部组织实话。

三、工作计划

(一)切实当好宣传员和引导员。在结对农牧民群众中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州、县相关重要会议精神、强农惠农政策,真实了解农牧群众思想动态,并积极引导群众崇尚健康文明新风尚,早日脱贫致富。

(二)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完善帮扶台帐,理清发展思路。俄尔村土地贫瘠,主要以种植玉米、水稻为主,产量低,村民主要收入来源靠外出务工,相对比较贫困。要深入农牧民群众中,分析好致贫原因,收集好民意,摸清帮扶需求,切实解决好共性的问题。深入推进贯彻好彝家新寨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牧群众生产和生活长期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农牧群众收入。

(三)做好上下衔接力促帮扶项目落地生根。根据联系村的实际,积极动员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同时,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力促帮扶项目落地生根,动员和引导群众参与规划制定,努力壮大帮扶项目经济实体,增加农牧群众收入。

(四)加强村民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好群众大会、一月一读报、支部共建共创等活动,大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进农家活动,根据农户需求,开展农业生产、农村实用技术等技能培训活动,让农牧群众掌握相关技能,拓宽致富就业渠道,发展自身自产的特色农业产品,提高经济收入。

(五)大力推进支部共建共创活动。结合好俄尔村实际,紧紧围绕“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促民和、多办实事好事解民难、建强基层组织聚民心” 四项重点任务,着力开展好基层问题整改、化解基层矛盾隐患、解决好群众信访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帮扶引领向自我提升转变,确保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深度推”,实现共同晋位升级。

(六)按照村级活动阵地“1+6”、学员活动室“八有”标准,帮助指导基层组织规范阵地建设,每季度到结对支部开展1次送党课上门活动、1次送法下乡活动、1次正反典型宣讲活动、1次“双承诺”述职活动、物色培养一批后备力量;继续深化结对帮扶“1+n”、“n+1”党员帮带内容,大力推行“双报到” 活动和小分队党员义工日等志愿服务活动,尽力带动一批贫困党员脱贫致富。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丧失政治立场、不守政治规矩的余毒方面。能够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学深悟透等方面存在问题。一是抓思想修养还不够。有的时候因为日常工作繁忙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改造,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具体、抓修养不如抓行动直接的主观思维等现象。二是学习深度有待拓展。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不够全面、不够系统,经常性学习不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三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有时对一些敏感问题缺乏警惕性和鉴别力,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某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存在听任的态度,没有尽到坚决维护党的形象的责任。

(二)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的余毒方面。能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但在履职尽责的力度上还不够。一是服务基层能力不够强。由于刚到全南工作不久,对基层的情况还不够熟悉,对县情的把握还有待加强,基层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二是对分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分管的领域、部门和单位管理不够严格,对某些同志的一些消极情绪没有有效的进行教育、引导,导致分管部门某些工作出现了问题,比如今年上半年,分管的****驻村工作队纪律较涣散被县里通报。三是大局意识有待加强。按照任务分工,平时比较注重精准扶贫和融资工作,但在与全局全县工作结合上还需要加强,开展工作、研究问题的站位还不够高。

(三)坚决全面彻底肃清任人唯亲、搞团团伙伙的余毒方面。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团结同志,一视同仁,从来不搞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放不开手脚。一是沟通协调有待加强。能够落实请示汇报制度,大事要事积极向书记、县长报告,但由于平时在县政府办公,和县政府各位领导联系较多,和其他县领导联系较少;和自己分管的部门联系得较多,和其他部门联系得较少,比如****工作过程中沟通不够有效。二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自己初来乍到,想努力搞好团结,但顾虑较多、思想包袱较多,对干部表扬多批评少,不同程度存在“多栽花、少挑刺,多说是,少说不”的好人主义现象。

(四)坚决全面彻底肃清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余毒方面。能够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规范自己的行为,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艰苦朴素的意识不够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自觉的提高了生活和消费的标准,生活中存在片面追求品牌的现象。二是对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抵触不够。在公务接待方面,刚到全南的时候也会告诫身边同志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但后来有时碍于情面,对陪餐人员没有作要求。三是勤俭节约意识有所减弱。对办公室灯长亮、电脑不关机等现象没能立行立改,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五)坚决全面彻底肃清大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的余毒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但有时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科学。一是调研不够深入。虽然都已到全县9个乡镇进行走访调研,但对挂点乡挂点村的调研较多,对其他乡镇的调研较少,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还不够,大多数时候按照乡里村里的安排去看一些正面的好的典型,造成调研不够系统深入。二是十个指头弹钢琴的能力不足。对工作谋划不够,事情较多的时候难以做好协调,有时抓工作停留在简单的安排部署上,没有及时跟踪督促,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毅力。三是工作急于求成。能够积极落实上级部署任务,但有时为了能尽快出成绩,对时间短、出力小、见效快的工作相对上心,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出成效的事则用力不够,比如对企业上市工作推进较慢。

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我由表及里地进行了深入剖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习惯把工作当成“硬任务”,把学习作为“软任务”,学习有时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动学习少、被动学习多,系统学习少、现学现用多的的问题,不自觉地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没有真正做到把学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改造主观世界的有效途径。同时,理论联系实际还不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导致有些时候干工作疲于应付,没有把握工作重点。

二是党性修养有待提高。对待消极错误的现象有时存在事不关己的想法,没能及时主动进行抵制和斗争。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实际锻炼有所欠缺,政治能力有待提高,党性分析不够经常主动。反思x余毒,对照检查自己,发现自己在党性锻炼方面还有差距,片面以为以实际工作的好坏代替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导致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一些社会不正之风不能始终坚持斗争。

三是宗旨意识不够坚定。对照自己身上调研不够深入、工作走过场、工作急于求成等形式主义问题,症结在于,没有完全把求真务实的本质要求贯穿到工作实践中,没有把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从根本上讲,是思想深处没有弄清搞懂“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一重大问题,淡化了宗旨意识。这其实反映出与群众的距离疏远,担当意识有所弱化,群众观念树立得不牢固。

四是纪律规矩有所淡化。有时对抵制腐化堕落的态度不够坚决,对一些部门或个人出现的工作不力等问题直面批评得不多。以前觉得有些都是小事小节,没有必要上纲上线。通过对照x等反面典型案例,让我深知如果不从小处着眼遵守制度,就会使纪律的约束作用越来越小,纪律的弹性越来越大。这也说明,自我要求有所松懈,自己的纪律观念还不强,思想作风的篱笆扎得还不实。

五是能力素质还不够强。以前在****工作主要从事业务工作,现在在县里担任党政领导干部,对照基层工作要求,发觉在这里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都和以前单位大不相同,基层工作事多面广,出现不同程度水土不服的症状,感到存在本领恐慌,推动工作办法不多,有时面对困难觉得不知道从哪个角度下手。

此次民主生活会是对x案及涉案人员违纪教训的一次深化,精神上又一次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洗礼,党性和作风得到了进一步锤炼。对查找出的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一)旗帜鲜明,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固强思想之元,使其成为自己从政履职的灯塔和干事创业的指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同心同向,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步同拍,永远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主动作为,做干事创业的能干人。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怕慢假庸散”,改变疲于应付的被动状态,加强对工作的谋划,注重为全南发展打基础、管长远。做好对口支援的联络员、信息员、运动员,落实好对口支援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大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力度,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创新投融资模式,抓住政策窗口期,加快项目包装,努力实现多层次多渠道融资。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力争2020年前实现企业上市“零突破”;加快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全力做好平台发债工作。加大金融风险管控力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努力实现对口支援新作为。

(三)求真务实,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摆到心中最高位置,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深入基层,加强基层调研,多倾听群众意见,多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学会在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的能力。坚决打好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方略,聚焦“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脱贫实效。加强对分管单位驻村工作队和挂点乡村扶贫的监督和指导;继续用好“产业扶贫信贷通”等信贷产品,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四)严于律己,做清正廉洁的干净人。打铁还需自身硬。认真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慎微、慎独、慎初,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常养清廉之气。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牢牢守住“八项规定”的红线,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自觉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教育管好分管部门和身边工作人员,干净做事,清白为官,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好干部。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四

驻村帮扶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 局的正确领导下,在 驻村办的指导下,在 党委、政府及 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全身心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做好新农村建设帮扶和指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我们在 局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切实实地为帮扶村 村办了一些实事、好事:

1、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组织。今年, 驻 村委会的驻村领导进行了调整,驻村工作组及时与他们联系沟通,在原来基础上,对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和人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帮助理清发展思路,促进全村经济发展。 村地处市区,地理位置优越,目前有华中变速、利丰纸业、钰阳化工等几个企业,又有奶牛场、养鹿场等特色养殖业,许多村民拥有建筑、运输技术,可依托这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交通、运输、建筑、加工、服务等二、三产业。

3、督促、指导帮扶村搞好十项工程的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目前,该村的规划工作已经展开,村容整洁工程、乡风文明工程、文化大院建设等工程都在积极开展当中。

4、 局积极认真落实 区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十项工程工作,在调研基础上出资3000元帮助帮扶村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5、重点搞好路和xx村的改造。今年,该村依靠刘庄村的示范作用,着重进行了对周庄村的规范化改造,目前村中道路已经修好,改造建设工作正在进行;该村还进行了华夏路的翻修,由原来的柏油路面改造成了水泥路面,同时还增加了供、排水设施。

6、为了把 村的文化大院建设好, 局全体人员给帮扶村捐赠图书500多册,充实该村的图书室。

7、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口支援农村中小学精神,积极做好对 小学的对口支援,帮助该校做好双基验收工程。

8、积极参与爱心助学。该村的 今年考取了 大学,由于他们家庭人口多,收入少,生活非常困难,几千块钱的学费更让这个家庭难以承受。我们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及时给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很快给该同学捐助 元钱,解决了她家的燃眉之急。

9、搞好城中村村民社会保险工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民的后顾之忧,今年主要在广大农民中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通过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请劳动部门同志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五

2月18日,额敏县召开“访惠聚”入户走访暨基础工作小助手app培训班开班仪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毕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县17个乡镇场分管“访惠聚”驻村工作的基层领导,第三批“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第四批“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骨干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共5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了解,此次培训,课程设置丰富,既有专业人士对手机app基础工作小助手使用的专题辅导,也有对当前驻村工作开展的分析研判。

开班仪式上,全面分析了我县当前驻村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为基层干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切实增强入户走访工作细致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信息完善掌握,底数全面了解。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当前入户走访摸排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及时梳理报告,主动出击,维护好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毕升同志对参会人员落实近期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培训中,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赵祝彪对“关于严禁利用互联网发布、传布不良信息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传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甲南就信息相关工作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县“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崔江霞就近期入户走访,包村联户,日常学习,工作计划,信息上报,网络管理等近期工作进行再安排,公安专业人员就入户技能和基础服务小助手app使用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

20xx年,我县“访惠聚”驻村工作真抓实干,在冰天雪地的最远一家人路上,在风餐露宿的转场牧道上,在百姓身边的农家炕头上,干部们用责任担当,扛起了各族群众的幸福希望。

就近来看,我县一支工作队在入户走访工作中,来回行程800余公里,前往冬窝子牧区走访牧民送红旗,行车路况极差,为走到最远一家人,车辆陷雪窝,连续清雪、推车三个小时才能继续行程,以至于大雪覆盖,零下天气依然大汗淋漓。

然而,正是如此的高强度的持续战斗中,才得以掌握准确信息,才得以摸清基层底数,才得以了解群众所需,才得以找准发力之处。

传统的基层工作,早已不再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坐着椅子看着报纸的“文人雅客“,也绝不会成为额敏县“访惠聚”干部的“形象代言”。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六

“扶贫来到四里店,‘第一书记’大印攥;老弱病残共待我,要与贫困决一战!”这是2019年9月28日,我来到四里店镇韦陀村当驻村‘第一书记’第一天写下的日记,时至今天已经过去了280天,尽管方城县已实现脱贫摘帽,但扶贫工作仍在路上。对怎样当好第一书记,就自己的真实体会谈几点拙见:

首先要真心投入,作风扎实是当好第一书记的前提。作为“第一书记”首先要充满干事创业的激情和奋发有为的热情,把进村入户,参与村级事务作为学习农村经验的机会,作为磨练意志、锤炼党性、增长才干的途径,以实际行动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其次要真诚与群众沟通,不摆“官架”,不说“官话”,与群众拉近距离,同时不忘虚心向群众学习,自觉用群众语言来传真情、送服务。热心帮扶群众,真正把村里的事、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甘愿为了父老乡亲操心受累、任劳任怨、不计得失。

然后要脚踏实地、耐住性子,既不能急于求成而做表面文章,也不能好高骛远而忽视群众疾苦,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当成大事、要事来抓,不畏艰难,主动进村入户走访调研,深入查找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敢于直面群众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努力为本村的发展找突破口。

我们大多数干部一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如何做好农村工作、如何处理三农事务,没有任何经验。怎样把工作做好,做到“既能尽快进入角色,积极发挥作用,又不为基层添乱”,最好的方法就要积极向村干部学习,向乡镇干部请教,把村子当故乡,把村民当亲人,真诚谈心交朋友。我刚到韦陀村时,我首先接触的是村干部和党员,通过与村干部交流谈心,通过走访老党员、老干部、迅速了解了村级班子状况和村里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2018年11月份在四里店镇开展“大走访”活动中,我们走访了村民家庭,了解了韦陀村全村58户建档立卡贫苦户和427农户的基本情况,很快熟悉了村情,摸清了现状,了解了需要。淳朴的村民觉得我平和、务实、好交往,不像干部像朋友,从心里接纳了我,很多心里话也都愿意跟我说,我工作起来也得心应手。

农村工作事务性强,涉及面广,接触面宽。要开展工作,单靠第一书记肯定不行,必须想方设法取得村干部的支持处理好与村两委成员和上级领导的关系,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村支两委”和村民群众的积极性。

交往中我很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把关系处好;工作中注重广泛讨论,集思广益。既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发挥引导、示范和协调作用,又注重把握方式方法,不过多参与村里具体事务,多提出和理化的建议,赢得了村干部的支持,形成了融洽和谐的工作关系。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制定定既符合村民意愿又切实可行、力所能及的和帮扶重点。工作目标要按照“第一书记”作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群众信访代理员、经济发展领航员、农民教育教导员和支部书记工作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既有基层党建和村级管理方面的理论学习、村务公开、创先争优、党员发展等内容,又有村民致富和本村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等内容,既有服务群众和解决问题方面的、建设农家书屋、文体健身、道路配套设施等内容,又有农村稳定和文明和谐方面的编制村规民约、开展法制教育、环境卫生整治、评选文明家庭等内容。按照工作目标,列出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要为群众多办实事,不搞“面子活”,不走“短平快”。比如我针对韦陀村存在的危房改建,“断头路”接头,排间道建设,饮水困难,垃圾存放脏,户容户貌差等实际情况,不折不扣地进行了交办和整治;按照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要求,实施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还大力推广苗圃基地、何首乌、豫丹参中药材种植,牛、羊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增加了群众的致富门路,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拥护。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一个干。“第一书记”要赢得群众,只有通过实际行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才能真正和群众建立“鱼水之情”,也才不枉驻村初衷。“第一书记”要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宗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有效解决农民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上学难、就业难、活动难等突出问题。

大力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努力走出一条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民主治村(居)新路子。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帮助查找和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做好矛盾疏导和化解工作,努力做到“大事小事不出村”。上访户卫学德说“自己上访信已写好,如果村里不给解决,就要去省里上访”,我主动把他约到村部,同村干部一起给他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和邻里矛盾调解工作,终于让他解除了误会,和睦了邻里,放弃了上访的想法。抓好农村综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要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要想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坚持建立健全村级配套组织,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和带动本村开展“四联两聚”和“三亮三评”活动。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和党员“五带头”的要求,引导所驻村创先争优,通过开展“比学争先”、“评星定级”等活动,切实推动了韦陀村支部作为后进基层党组织的转化升级。

习主席讲“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我县的扶贫工作只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户的人口脱贫问题,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愈到最后,路愈艰难。不过“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也是我们的真实想法。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x届x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贫困村脱贫致富进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对我中心驻村扶贫的坛城镇祠堂村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点,努力加快该村脱贫致富步伐。

二、强化组织领导,确定扶贫工作重点

中心党组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范围,确立帮扶工作重点。根据县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祠堂村实际情况,对扶贫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要求及时报送帮扶工作情况、总结等材料。

三、制定扶贫措施,注重扶贫实效

(一)协助加强该村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村民开展文化活动,积极收集筹措书籍报刊,增强村民学文化、用文化意识,以科学文化知识,带动“富民兴村”活动,广泛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大力宣讲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增加村民的文明素质,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村民居健康卫生水平提高,基本形成村民诚信友善,崇尚科学,文明礼貌,邻里和睦的新风尚。

(二)加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中心积极协调农业、

科技等方面的专家向贫困户宣传科技知识,引导帮助农民群众学习致富技术、掌握致富技能。通过种植养殖结构调整,稳定粮食产量,引导村民在农业“三棚”上多下功夫。全年培训科技“带头人”不少于10个,使贫困户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

(三)协助村委妥善抓好困难村民生活安排,做好贫困户村民生产生活困难的调查摸底,针对有些困难村民就医难和子女上学难等问题,组织开展各种方式的献爱心和扶贫帮困慰问活动。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尽力解决一些特别困难家庭的生活困难等问题。

(四)主动协助村民组织劳务输出,增加村民收入;积极帮助扶贫村牵线搭桥引进资金和项目,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增收途径、开辟致富门路。

四、工作要求

驻村干部在工作中重点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考虑村民的利益,注重激发村民的内在动力,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善于运用各项惠农政策,争取使祠堂村村民逐步过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生活。

2022驻村辅警英勇视频心得体会实用八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为了应对严峻的社会治安问题,199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第5条指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学生,建立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联防活动。”治安联防属于群防群治机制的组成部分,在组织领导上凸显公安机关的主导性,在经费来源上强调“群防群治队伍可以是义务的,也可以是有偿服务的。对有偿服务的,除地方财政适当拨款外,经当地人民政府按规定审批后,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适当集一点资,出一点人,用于维护本单位或本地区的社会治安。”[3]治安联防队员的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员、团员、治保积极分子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作用,协助专门机关维护社会治安”。[4]这充分说明治安联防队员应该从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上具有更高水准的群体里选拔,尤其强调对公共利益的坚决捍卫和自觉履行义务的神圣使命感。这一点在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力量上亦有体现,“到2010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力量。”[5]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辅警的主体和行为定位似乎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但实际上相辅相成,无分彼此。在有的学者看来辅警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行政协助,“行政协助人是指在行政机关执行特定行政任务给予协助的人。与被授权人的区别在于,行政协助人不是独立活动,而是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和指令从事某种辅助性的工作,其活动归属于行政机关。例如,某公民在出现交通事故时受交通警察的委托,用相应的手势指挥交通。”[16]事实上,行政协助通常是指“行政机关为发挥共同一体之行政机能,应于其权限范围内互相协助。”[17]在我国已有的立法中,也存在大量有关行政协助的语焉不详的概括式规定,如协助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矿产资源法》第11条),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条第3款)等。“这些规定由于立法语言过于概括,请求主体和被请求主体各自从自身利益考虑而作不同理解,从而造成这些立法在实践中无法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应进一步将这些规定具体化,对提供协助的条件、手段等进行详细规定。”[18]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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