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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 残损币兑换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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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 残损币兑换总结(五篇)
2023-01-12 07:06:15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自20xx年1月1日起,宏脉会员系统针对xx会员消费进行积分累计。截至9月已有超多的会员积分。会员积分兑换能够更好的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医院与顾客之间的粘性,增强医院行业内竞争力,树立品牌形象,刺激顾客再次消费,增加老顾客带新顾客消费比率,降低营销成本。

1.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品牌竞争力;

2.透过积分兑换的形式促进再消费;

3.增加老带新比率

4.增强顾客信任感、增加顾客粘性

20xx年10月(周期/长期进行)

截至20xx年9月20日星期日,宏脉系统拥有积分会员人数共计8457人,50积分以上3041人。(均为2015年消费顾客)

积分金字塔级别划分

(不含券制作成本以及人员、及其损耗费用)

领取比率:外地、空号错号顾客、不满意纠纷顾客、自然领取比率(保守数据)总计费用=积分最低档*人数*领取比率(其中未换算顾客选取性的挑选礼物)

积分抽奖能够作为降低实物礼品成本的方式(能够思考每200积分抽一次奖)

1.电话、信息、微信形式通知会员积分兑换活动

2.会员本人持会员卡来院查询兑换礼品,积分自动扣除。积分变更信息告知。

积分兑换前3-7天进行宣传,具体宣传形式企划。

客服回访发送信息或电话形式进行积分兑换活动的宣传。客服专员对上门顾客进行介绍

1.积分一旦兑换,所获礼品不得变更。

2.会员积分需要本人持会员卡来院兑换,不得带领替领。

3.积分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赠。

4.积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开始积分累积,此前消费均不累计入积分系统中。

5.由于积分根据系统自动生成,所产生的积分问题需由相关人员,填写积分调整申请表核准后,进行礼品发放。发放时间于提出申请2个工作日后。

1.积分管理系统,xx会员卡勾选状况。(目前有一部分顾客的积分没有录入)

2.积分兑换的次数(针对同等级兑换或积分抽奖,如何选取)

3.老带新(指定医生)——咨询填写积分赠送申请表

1.积分调整申请表

2.会员积分赠送申请表

3.《积分管理制度》

4.《会员章程》

推荐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爱心超市”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县“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秉承“爱心扶贫、用行济困、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文明乡村建设”的理念,积极探索“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的思路,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管理人员

店长:

管理员:

监督员:

(三)村组信息联络员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积分审核、组织评议及爱心超市运行工作;管理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管理、超市物品入库、发放物品领取告知单、物品发放、积分登记、过程公示等工作;监督员负责爱心超市日常运营监督工作,及时对捐赠物品、积分兑换情况予以监督;村组信息联络员负责登记本组内“事迹登记册”、初审和上报工作。

(一)原则及程序

爱心积分实行“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本人申请,村小组信息员核实登记或村组信息员直接登记后,上报村委会;经村委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群众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登记分值,并在爱心超市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3天),发放“爱心超市”积分告知单;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兑换现金。

(二)评分标准

第一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推动文明行为、诚实守信、崇尚先进、志愿服务、勤劳节俭、孝亲敬老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家庭记15分,被评为“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记60分,子女受到就读学校表彰的记5分)。

第二条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活动(参加一次活动记10分);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三条家庭美德。在家庭生活中,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和睦记5分,邻里团结记5分)。

第四条个人品德。在日常接人待物中,做到和善亲切、谦虚随和、知恩感恩、理解宽容、诚实守约、注重言行等(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五条村规民约。按照当地风俗,促进移风易俗,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按规定报备举办(按规定举办一次记10分);邻里互助、互帮互爱,热心帮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每帮助一次得到受助者认可记20分,协调邻里纠纷、化解矛盾一次记15分);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义务活动等(每参加一次记5分);爱护环境,主动捡拾入户道路、房前屋后垃圾、废纸、烟头、粪便等杂物(每捡拾垃一次垃圾记5分,户容户貌整洁、室内室外干净整洁记10分)。

第六条职业道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掌握一门现代农业技术记15分);自主发展适合自身条件的致富产业,带动其他群众发展产业,且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按相关部门技术要点和时限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记20分,每参加一次技能培训记5分,受到表彰的“致富带头人”、“创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记50分,带头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记5分,实现年度脱贫的记30分);主动参与护林防火、封山禁牧、防汛抗旱等工作,有效遏制野外用火、偷牧夜牧等现象(参与护林防火、封山禁牧、防汛抗旱等一次记30分,制止一次野外用火或偷牧盗墓现象记10分)。

第七条善行义举。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奉献爱心,维护邻里团结,关爱困难群众、参加志愿服务;互敬互爱,教育子女懂感恩、知礼仪;孝敬老人、关爱老人,艰苦奋斗、辛勤劳动;感恩父母养育、感恩他人帮,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每做到一项记5分)。

第八条其他事迹。若积分项目未涉及,由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后决定。

(一)农户本人持爱心超市品领取告知单可在每周工作日内到本村爱心超市兑换自己所需的物品,领取后在物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如行动不便,可由工作人员代领,并送物上门;

(二)每分可兑换价值2元的物品,积分可以累积,但不兑换现金;

(三)根据村民自愿原则兑换,可累计兑换;也可一次性兑换对应分值的物品。

本办法由麻子沟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适用于全体村民。

推荐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1.搬迁入住情况。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10-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高中阶段在校生,学期考试成绩排在年级组前5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排在前50-100名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以学校成绩榜或老师出具的证明为准)。参加高考,被二本、一本院校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5分,被985、211等重点大学录取的,一次性奖励其家庭10分(不重复累加);学生在校受到表彰、奖励的,户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奖励该户5分。

7.积极协助社区组织开展或参与各项活动的,每人奖励2分,在活动表现突出的个人,奖励5分(每月上限10分)。

8.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根据安排,组织脱贫攻坚应知应会、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知识竞赛,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9.社区和脱贫攻坚工作组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例如农民运动会、打对调比赛、象棋比赛等,对于积极参与活动的奖励积分2分,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奖励10分。

10.主动宣讲扶贫政策、扫黑除恶等知识的以及主动学习脱贫攻坚知识、扫黑除恶等知识的,在各级检查督查以及入户走访时,能够准确了解和掌握各知识的,奖励积分5分。

11.提倡人人主动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环境,对于主动打扫楼道卫生、路边卫生的积极作为,奖励积分5分;主动帮助老弱病残户打扫室内卫生的,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每月上限10分)。

12.能够主动拾捡路边垃圾,垃圾装袋,留有影像资料,户主主动申报,核实后奖励该户积分2分(每月上限6分)。

13.积极配合上级各类检查、入户指导等工作活动,说话做事公允负责,不传谣、不造谣,奖励积分2分;协助做好检查中其他各项工作的,奖励积分2分。

14.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自觉参加社会志愿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的,如植树、环境卫生大扫除、爱心捐赠、义务献血等,户主主动申报,提供相应资料,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15.家庭成员中有参军的,享有“光荣之家”荣誉的,奖励该户5积分;在部队有立功表现的,奖励积分10分。

16.享有或被评为“精神明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精神文明类荣誉的,提供佐证材料,每户奖励积分5分。

17.社区居住的党员、团员同志,能够积极发挥模范作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奖励积分2分(按月累计)。

18.主动申请看护楼门文化的,且楼门文化不受损,每月奖励积分5分(楼门文化建设完成后,可以申请)。

19.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等作品等,通过户主主动申报、入户核实等程序,核实后奖励该户2积分。

20.拾到财务或是物品,能够主动上交社区、工作组,经调查取证后,奖励积分5分,如果故意伪造虚假信息,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权利。

21.故意损坏社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扣减积分10分;对于能够主动举揭发故意损害公共设施的,奖励积分5分;主动维修社区内已经损坏的设施,奖励维修者10分。

22.居民门外楼梯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楼道堆放杂物、摆放鞋架,每次扣减5分,每月不定期对各楼层进行抽查,减完为止。

23.积极主动制止外来人员到本社区贴小广告的,并将贴广告者送至社区或工作组,奖励制止人5分;能够清理社区内各类小广告的,通过户主主动申请,要留有痕迹,核实后,奖励积分5分。

24..设立举报电话,本社区居民可以举报居民的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针对举报者提供的信息,一经核实,举报人奖励积分10分,违法、不文明等行为人扣减10分。

25. 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辍学、有意破坏社区及工作组组织的活动以及其他不配合脱贫攻坚、妨碍社区管理的情况,一次性减4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6.不注重邻里关系,矛盾纠纷严重,拉帮结派,污言秽语,有挑唆、欺压行为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7.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的,打骂老人的,有虐待行为的,婆媳关系不融洽的,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账内积分余额不足扣减的,挂账处理,减完为止。

28.社区居民如存在曲解国家政策决定、妄议中央决策、参与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对于邪教组织举行的活动能够及时举报,奖励举报者5积分;对于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的邪教组织能够做出重大贡献的,奖励积分10分。

29.虚假报告其入住信息、就业信息等虚假内容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0.社区居民要严格遵守社区规划和相关规定,不能占公用面积,不能私搭乱建,如出现上述行为,一次性扣除积分30分,拒不整改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1.家庭成员中出现直接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2.家庭成员中有长期酗酒的,或是酒后闹事,影响不好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

33.家庭成员中有非法上访的,被村级、镇级等确定为不稳定人员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上访者能够进行劝阻的、能够消除不稳定因素,奖励劝阻者10积分。

34.家庭成员中参与打架斗殴的,聚众闹事的,取消该户一年享受“爱心超市”帮扶政策的权利;针对打架事件能够积极劝架的,奖励劝架者5积分。

35.其他未尽事项由富兴社区爱心超市理事会认定后,可即时进行加减分。

推荐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刺激用户消费积极性,提升用户arpu值。

20xx年5月份启动,长期开展

所有cct在网用户,且积分达到所需兑换礼品的规定标准

根据技术(4月份)统计数据,目前积分在2000点以上的用户总数为61154人,按照五个月用户每月积分增长10%、每个积分区间用户用户数增长10%推测,五个月后最低积分达到5000点以上的用户预计将达到74000人左右。

该批物品目前仅知晓采购成本,预估物流及税收成本占采购成本的40%,建议此次积分礼品的成本占比在0.8%之间。

1、兑换方式

为简化积分兑换礼品的方式,我们将采购的礼品划分为五个等级,用户可依据自己的积分自行兑换相应的礼品,积分由系统自动扣除(礼品兑换一定要求用户前往营业厅进行兑换)。

2、兑换流程

用户前往cct营业厅-----查询礼品并兑换积分----cct客服人员根据用户收到的回复短信发放礼品-----客服登记领取人号码并由对方签字。

该批礼品的使用周期预估为五-六个月,请分公司根据各自分配到的礼品数量控制礼品的发放节奏(按照到货礼品的种类和数量开展积分兑换)。

时间:从20xx年5月份开始启动积分兑换礼品的活动宣传;宣传方式:积分兑换礼品的宣传主要通过服务厅店内布置宣传(包括海报、传单、横幅);同时,在前期积分兑换话费的宣传基础上,推出新的广播和视频广告,调整积分在大众媒体上面的宣传内容。

以一个月为活动跟踪调查期,根据用户的积分兑换礼品的参与情况调整积分兑换的额度,并继续策划相关后续活动。

推荐兑换残损人民币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第一条 为规范荣华储值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荣华蛋糕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 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 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 积分获得

第一条 充值办理储值卡后,凡会员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购买商品,划储值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满1元不积分,积分累计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账前向收银员出示储值卡划卡消费,否则不予积分。

第二条 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储值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三条 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买打折产品、店内代卖品和节假日礼盒等不自产产品不累计积分。单位购买的储值卡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四条 荣华公司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五条 会员参加店面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 积分兑换有效期

第一条 会员必须持卡到荣华店面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二条 荣华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式或活动方式,以荣华店面公布为准,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三条 积分不是会员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四条 积分与每年的12月31日清零。

第四章 修改和终止

第一条 荣华公司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 荣华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

积分兑换规定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为每消费一元累积一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例(积分比)100:3。充值以后每消费一笔累积一笔,特价产品和赠送产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二、积分兑换方式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荣华店面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

2、用积分兑换礼品

积分数                         兑换商品

5000                            25cm生日蛋糕一个(150元)

3000                            20cm生日蛋糕一个(90元)或                                                                                           西餐厅双人指定套餐

2000                            60元

1000                            换购38元长条一个(30元)

500                             15元

300                             9元

100                             3元

20                             换购店内食品塑料袋一个(0.6元)

三、活动积分

设置统一会员日为

会员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

会员过生日进店购买双倍积分(需会员办卡时登记日期与身份证日期一致)并且订购生日蛋糕可以享受积分+现金换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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