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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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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优秀10篇)
2023-11-21 14:32:0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可以汲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言通顺,内容简明扼要。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来源于各个领域的优秀个人和企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金融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中国金融体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有幸参与了金融体系建设的过程,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此,我将结合我的工作实践和学习经历,谈谈我对金融体系建设的一些见解。

首先,金融体系建设需要深化改革。改革是破除体制弊端,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在改革过程中,我认为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化改革,通过放开金融市场准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等措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壁垒,增加市场竞争力。二是创新改革,在金融科技、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三是治理改革,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提升内部风险控制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综上所述,深化改革是金融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

其次,金融体系建设需要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基础设施是金融活动的基础,包括支付结算系统、市场交易系统、信用评级体系等。在金融体系建设中,要加强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特别是在支付结算领域,要推动非现金支付的普及,并加强支付体系的安全防范。此外,要完善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和评级体系,提高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只有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才能够支持金融活动的顺畅进行,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

第三,金融体系建设需要推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多元化的金融市场是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金融市场多元化的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二是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风险管理和投资工具,推动金融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三是推进金融市场国际化,吸引更多的国际资金和金融机构进入,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通过推进金融市场多元化,可以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和韧性。

第四,金融体系建设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金融风险是金融体系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下,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国共识。在金融体系建设中,要加强金融机构的监管,并完善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范,注重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分散度。同时,要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风险传导的监控。通过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可以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和金融系统的安全。

最后,金融体系建设需要注重金融普惠和可持续发展。金融普惠是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于金融改革和发展。在金融体系建设中,要注重发展农村金融、小微企业金融等,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同时,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此外,金融体系建设也要注重可持续发展,即要注重平衡金融发展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平的关系。只有实现金融普惠和可持续发展,才能够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综上所述,金融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中国金融体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中国金融体系可以更加稳定健康地发展,为中国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金融法律体系是指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共同实现金融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连结、和谐统一、层次分明的统一整体。金融法律体系内容相当庞杂,各国金融立法也因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管理重点各异,内容也不尽相同,体系也各有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划分为六个部分:金融主体法(组织法)、金融调控法、间接融资法、直接融资法、期货期权与外汇法(特殊融资法)、金融中介业务法。

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标志着我国入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随着我国与美国、欧盟等国家与地区关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的达成,我国离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越来越近。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通过成员方之间的谈判,大幅度减少国际贸易的关税壁垒和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推动商品、技术、资金和服务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为了实践这个宗旨,乌拉圭回合的各项协议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无歧视原则,关税减让原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多边解决争端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优惠原则等。并且要求成员方政府必须将对国际贸易的干预、限制和妨碍减少到合理和最低的程度,目的是在世界贸易组织内部建立一个能够发挥市场机制的国际贸易秩序,建立公平,公开和以经济效益为基础的竞争秩序。毫无疑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对我国的一些法律产生很大影响。

世界贸易组织是以互利互惠的多边和诸边贸易协定与协议为基础,为建设消除贸易歧视、促进成员方贸易经济发展的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世贸协定为21世纪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奠定了法律基础。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今世界规范国际经贸最大的多边经济组织,制定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涉及到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就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必须承担一系列义务。封闭和狭隘的保护主义不可能发展中国的产业,加入世贸是“以开放促进改革”,加大对国内行政垄断和纵向一体化的冲击。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魏杰认为:wto(世贸组织)不仅仅是一个产业概念。wto是国际经济组织,参加wto的各方成员就必须要遵守国际规则,享有应有的权利,履行承诺的义务。我国加入世纪贸易组织谈判的首席代表龙永图表示:根据协议,中国将按照国际规则办事。遵循规则是每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应尽义务。这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过程中和入世后都很重要并且需高度注意的问题。wto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市场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等原则,达到推动实现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

wto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众多的规则涉及大量复杂的规律问题,专业性也很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如果中国不能有效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必将阻碍自身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入世”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生机,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想利用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机遇并迎接挑战,就必须了解掌握wto的宗旨、原则、规则、程序和实际运作。

恩格斯说:“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他陷入新的矛盾”。即法律体系建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所依存的经济关系发生变化,就必然要求它自身要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关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期不远。一旦加入世贸,我国将享有wto成员国的权利,同时应承担wto成员国的义务。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某些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规范有一定差距,尤其突出的表现在金融法领域,同时一国的金融制度关系到本国的金融安全等重大国家利益,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保证国家在世界金融交往中的经济安全,确保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

一、中国加入wto的紧迫性。

中国怎样变革自身的法律体系以适应wto规则?经济全球化趋势是一柄双刃剑。如何努力改变由少数西方发达国家控制和支配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尽量消除和努力避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负面影响,使世界各国都受惠于经济全球化,等等,都包含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战略问题。加入wto后,不仅我们的经济战线面临新的挑战,我们的政治、法律、思想文化同样面临着诸多严重挑战。法学界应当全面介入,参与这些重大问题的解决。

中国如何实行法制改革,中国法律如何与wto规则对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焦点中,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当然首当其冲。因此,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世贸规则,适应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形势更是重中之重。

金融体系是一国经济构造中最敏感、最复杂的的部分,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都有一个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其中有执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中央银行,有功能齐全并作为金融体系主体的商业银行,有形形色色各尽其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高度发达的国内和国际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面对入世,中国必须向发达国家学习,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规定从事金融活动的各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及各自的职权和职责,从而确立各当事人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进而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系。

中国政府近两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方面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已经为加入世贸组织作了必要准备。从1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195月,中央成立金融工作委员会;11月,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实行专门监督;19,中央银行加大对信托业整顿力度,撤并一些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的信托投资公司,促使其实现高效、规模化经营。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亚洲和世界金融稳定。先后为东南亚危机国家提供40多亿美元援助,督促日美两国政府共同干预日元汇率,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中国国内金融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中国金融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越来越近。

wto规范国际金融市场开放的的文件是《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规定协议各成员国在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现状的前提下承担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方面的义务。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此融入国际金融主流,意味着中国从此参与现代化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循环,中国金融体系将发生诸多重大变化,其目标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主流协调一致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我国金融领域对加入wto的应对。

在wto主持下达成了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协议从而使得各国历来保护性最强的服务贸易领域受到巨大冲击。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有102个成员作出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承诺。《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也是金融自由化的转折点参加协定的70个签字国包揽了全球95的金融服务业。中国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挑战。

朱f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趋势,“抓紧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使修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及法学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如10月6日国务院总理朱f基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20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提出:“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包括了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71件、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80件、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70件,这是对我国行政法规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动作。而且我国正在全面准备加入世贸组织,并对有关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改,以使法律框架符合新的要求。

年底颁布《证券法》,标志着中国初步形成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发育过程相比,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全面、不完善、不成熟,金融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金融执法部门遇到问题界定不清。比如中国对外国投资银行准入和监管的法律制度、租赁、票据、证券、期货等相关法律制度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总的来看,加入wto,中国金融立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由于国际金融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市场,连传统国家权力对之都无能为力,因而中国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更是一项重大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三、我国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的内容。

历经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西方工业化国家基本上都已形成了在法治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1993年底,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仍存在不少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灵活;商业银行政企不分,缺乏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我约束和风险的约束机制;同时各商业银行条块管理,由总行垂直领导,加剧了部门分割,形成“大一统”变“小二统”的国家垄断局面;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必须进一步改革。

1994年全面开始的我国银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制度。199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包括了关于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决定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规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我国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如何建立健全上述三个体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的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保证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改革首先应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地位,摆脱各级政府的干预;其二,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基准利率、汇率、贷款限额等调控手段,实现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的过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持金融秩序。

第二、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政策性银行,把商业银行真正办成商业运作主体,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的健康发展。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惯例,也是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的关键。1994年,我国已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业务分离后,除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需逐步改造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作。贯彻执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其任务是为中小企业、农业和发展地区经济服务。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数额、管理人员素质标准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第三、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

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首先要完善货币市场,严格界定和规范进入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切断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防止资金从货币市场直接流向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同时中央银行应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使货币市场成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的工具,成为监控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场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加强对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最后,要加强外汇市场建设,形成统一的外汇市场。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基础建设,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要按照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加快会计、结算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结算工具票据化。加快人民银行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要更新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加速培养现代化金融人才,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事实上,从1993年我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借鉴了西方国家金融体制的相关模式,并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在:一,扩大银行信贷领域,发挥了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资金融通主渠道的作用。二,建立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三,确立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建立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金融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四,改革单一的银行信用,发展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实现多功能的、多形式的资金融通。

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筹集融通资金、发展和活跃金融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人民银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3、政策性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4、向商业银行的转轨迈开步伐,并且一批新兴的商业银行陆续建立起来,形成了商业银行体系。5、我国外汇体制改革进展顺利,1994年成功实现了汇率并轨和银行结算外汇制度。6、我国境外的中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境内的合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有了重要发展,并且其业务也已进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至1998年12月20日止,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新框架基本形成、九家跨省区分行组建完成。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新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九家分行于年1月起正式运行,新机构按中央银行新体制运作。

中国法学应当为解决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服务。中国法学应当也完全可以为加入wto的诸多法律问题找出答案。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法学更应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为实现金融法治化,为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为金融的不断创新、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中国金融融入国际金融主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书目:1、朱大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

2、卢炯星《宏观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9。

3、马洪《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12。

4、钱弘道《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wto规则》(重庆《现代法学》2000.6)。

5、周忠海《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思考》(郑州《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6、王晓晔《加入wto对经济法产生影响》(北京《中国纺织报》2000.6.3)。

中国如何实行法制改革,中国法律如何与wto规则对接,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在这个焦点中,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当然首当其冲。因此,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世贸规则,适应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形势更是重中之重。

金融体系是一国经济构造中最敏感、最复杂的的部分,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都有一个高度发达的金融体系,其中有执行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中央银行,有功能齐全并作为金融体系主体的商业银行,有形形色色各尽其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还有高度发达的国内和国际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面对入世,中国必须向发达国家学习,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规定从事金融活动的各当事人之间的协作及各自的职权和职责,从而确立各当事人在金融领域中的地位,进而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系。

中国政府近两年在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方面作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已经为加入世贸组织作了必要准备。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1998年5月,中央成立金融工作委员会;11月,成立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业实行专门监督;1999年,中央银行加大对信托业整顿力度,撤并一些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的信托投资公司,促使其实现高效、规模化经营。

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事务,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促进亚洲和世界金融稳定。先后为东南亚危机国家提供40多亿美元援助,督促日美两国政府共同干预日元汇率,承诺人民币不贬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步伐。中国国内金融市场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使得中国金融服务业与《服务贸易总协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要求越来越近。

wto规范国际金融市场开放的的文件是《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规定协议各成员国在维护国内现有金融服务管理现状的前提下承担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透明度、最惠国待遇以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方面的义务。加入wto,意味着中国从此融入国际金融主流,意味着中国从此参与现代化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循环,中国金融体系将发生诸多重大变化,其目标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国际金融与国际金融主流协调一致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我国金融领域对加入wto的应对。

19,在wto主持下,达成了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协议,从而使得各国历来保护性最强的服务贸易领域受到巨大冲击。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涉及全球95的金融服务贸易领域,有102个成员作出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承诺。《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也是金融自由化的转折点,参加协定的70个签字国包揽了全球95的金融服务业。中国金融机构面临巨大挑战。

朱f基总理在2000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加快的趋势,“抓紧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使修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我国立法机关及法学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如月6日国务院总理朱f基发布《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提出:“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对截至2000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756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其中包括了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71件、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80件、1994年至2000年底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明令废止的行政法规70件,这是对我国行政法规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动作。而且我国正在全面准备加入世贸组织,并对有关对外贸易和投资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改,以使法律框架符合新的要求。

1998年底颁布《证券法》,标志着中国初步形成一个以《中国人民银行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发育过程相比,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尚不全面、不完善、不成熟,金融法律法规过于笼统,操作性不强。有些法律条文过于原则,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没有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金融执法部门遇到问题界定不清。比如中国对外国投资银行准入和监管的法律制度、租赁、票据、证券、期货等相关法律制度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总的来看,加入wto,中国金融立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由于国际金融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市场,连传统国家权力对之都无能为力,因而中国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法律体系更是一项重大课题,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

三、我国金融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金融体制是指一国划分金融管理机构和金融业务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业务范围,协调彼此之间的活动及其相互关系而形成的制度系统,包括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制度体系四方面的的内容。

历经数百年的发展演变,西方工业化国家基本上都已形成了在法治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体,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证券和保险等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

1993年底,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相比之下,我国的金融体制仍存在不少弊端。主要表现为中国人民银行还没有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灵活;商业银行政企不分,缺乏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自我约束和风险的约束机制;同时各商业银行条块管理,由总行垂直领导,加剧了部门分割,形成“大一统”变“小二统”的国家垄断局面;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必须进一步改革。

1994年全面开始的我国银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目的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制度。199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包括了关于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决定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规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展示了我国现代金融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同意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如何建立健全上述三个体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的稳定;对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保证金融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因此,改革首先应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地位,摆脱各级政府的干预;其二,中国人民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基准利率、汇率、贷款限额等调控手段,实现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的过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监管标准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维持金融秩序。

第二、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建立政策性银行,把商业银行真正办成商业运作主体,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的健康发展。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惯例,也是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身兼二任的的关键。1994年,我国已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政策性业务分离后,除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需逐步改造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运作。贯彻执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原则。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其任务是为中小企业、农业和发展地区经济服务。要明确规定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数额、管理人员素质标准及业务范围,并严格审批,加强管理,正确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

第三、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

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首先要完善货币市场,严格界定和规范进入市场的主体及其行为,切断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直接联系,防止资金从货币市场直接流向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同时中央银行应逐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使货币市场成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的工具,成为监控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的主要场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加强对国债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监督管理。最后,要加强外汇市场建设,形成统一的外汇市场。

第四、加强金融业的基础建设,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要按照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加快会计、结算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结算工具票据化。加快人民银行卫星通信网络的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要更新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加速培养现代化金融人才,加强金融队伍建设。

事实上,从1993年我国开始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就借鉴了西方国家金融体制的相关模式,并发生了巨大变化,体现在:一,扩大银行信贷领域,发挥了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资金融通主渠道的作用。二,建立了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三,确立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建立了直接调控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加强了金融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四,改革单一的银行信用,发展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实现多功能的、多形式的资金融通。

具体说来,我国的银行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初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体系。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筹集融通资金、发展和活跃金融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中央银行体制逐步完善,人民银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3、政策性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4、向商业银行的转轨迈开步伐,并且一批新兴的商业银行陆续建立起来,形成了商业银行体系。5、我国外汇体制改革进展顺利,1994年成功实现了汇率并轨和银行结算外汇制度。6、我国境外的中资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境内的合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有了重要发展,并且其业务也已进入规范。值得注意的是,至1998年12月20日止,中央银行管理体制新框架基本形成、九家跨省区分行组建完成。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体制改革取得实质进展,新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九家分行于1999年1月起正式运行,新机构按中央银行新体制运作。

中国法学应当为解决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服务。中国法学应当也完全可以为加入wto的诸多法律问题找出答案。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法学更应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为实现金融法治化,为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为金融的不断创新、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中国金融融入国际金融主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书目:1、朱大旗《金融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

2、卢炯星《宏观经济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9。

3、马洪《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12。

4、钱弘道《中国金融法律体系如何适应wto规则》(重庆《现代法学》2000.6)。

5、周忠海《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思考》(郑州《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6、王晓晔《加入wto对经济法产生影响》(北京《中国纺织报》2000.6.3)。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摘要:文章对国外发达国的饭碳金融进行分析,就我国发展低碳金融的现状和问题进行表述,提出要把低碳金融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国内外新金融风险的防范,培养人才,促进低碳金融发展等建议。

关键词:低碳全融体系:构;芝;气候变暖;低碳排放。

2l世纪,低碳金融在我同出现并已经开始发展。虽然低碳金融还只停留在低碳产业直接融资、绿色信贷以及碳减排交易等方面的发展,但是可以证实我国政府、金融机构及一些大中型企业已经意识到低碳金融实施的必要性,并已经开始行动。

国内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在低碳金融方面发展,但是目前主要以间接金融方式为主。常用的手段有两种:一是对现行的授信结构进行调整,对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进行支持。将信贷的额度向节能减排、污染处理等领域倾斜,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适当的控制。兴业银行在6月前融资金高达21.53亿元,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和项目已达到69个。一是通过国际合作实现低碳金融。

北京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早在20就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了关于能源效率融资方面的合作协c义,成为我国第一批以国际合作的低碳金融机构。

在国内,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对低碳金融体系的构建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截至年,私募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在低碳金融方面的投资已达到6.39亿美元。

低碳排放出现了一系列的'交易所,影响最大有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环境交易所等。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关于碳排放的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得出现推动了我国低碳金融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环境交易所先后开展了自愿减排的机制。目前我国的碳排放交易依然是以自愿减排为主。以此对市场化交易配额的推出,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金融机构动力不足。

在我国乃至于世界范同内,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依然处于初级阶段,该行业的技术和标准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展,需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投人大量的资金,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比例还难以确定。由此导致金融机构的投资和信贷均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加之低碳金融的历史较短,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参考,致使国内的金融机构,甚至连商业银行对低碳金融体系的认识也存在误区,这些金融机构没有专业性的人才,因而对低碳金融的交易规则、业务发展以及风险管理等均缺乏认识,故而在这方面的投资存在疑虑,甚至放弃投资。

低碳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其价格机制无法解决低碳经济外部性的问题,导致了其对市场的掌控度相对较低。由于低碳产业多以环保、污染治理和新能源的开发等为发展方向,产业的发展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较为严重。同时又缺乏金融机构的担保、风险补偿以及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扶持,这些原因综合导致低碳企业在自身收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进而导致企业融资风险性的增加。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均没有能力对企业和环境带来的社会成本进行分担。金融机构在看重对企业贷款的收益性、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同时忽略了低碳企业的社会效用。因而导致低碳产业及低碳项目的运行存在不利的融资环境,导致该产业发展缓慢。

(三)相关市场管理不完善。

低碳金融体系的构建需要市场管理制度的帮扶,但是在低碳企业的审批和开发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涉及的风险较多,必须由专业的机构进行执行和开发。目前国内缺乏中介机构,国内也没有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来支持金融机构,对投资进行评估、分析和交易风险的防范等。

(四)较大地政策风险。

低碳金融体系的构建,存在着市场交易的主体无法控制和预期的政策风险。世界各国对《京都议定书》中的部分规定依然存在着争议。目前各国实施的制度也是各自为政,没有一致的标准。低碳金融体系的运作程序也缺乏稳定性,以上所述是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循环经济是在发达国家率先实践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模式。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实践经验表明,循环经济需要立法先行与政策推动,而我国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猸环经济法》和相关的财税政策的出台与实施。然而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更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仅仅依靠立法约束和财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有限,在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开发与利用金融工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也是必然选择。

一、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需要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

1.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动与金融支持。

循环经济倡导的3r(duce,recycle,reuse)原则以资源节约和生态效率为目标,以技术进步为前提一循环经济在发达国家的先进制造企业中率先实践也印证了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术进步前提。就技术进步过程而言,生产经验积累与市场需求导向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开发可以加速技术创新过程。技术开发需要资金支持,技术开发过程亦存在各种风险成本。因而,为技术进步提供资金支持,规避技术开发过程的金融风险也是现代金融发展的目标之一。

2.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与金融支持。

产业结构理论与经验研究结论揭示了技术进步对产业结构演化与产业升级的显著推动作用。我们可以预测,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与生态效率导向的技术进步推动其产业结构转型的方向是资源再生产行业和环保产业比重的不断增加,同时资源生产率将取代劳动生产率成为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标志。然而,这也意味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从追求劳动生产率转向资源生产率的提高。从技术经济性角度来看,由劳动节约的技术进步转向资源节约的技术进步方向也会增加关联行业的技术开发成本并伴随着技术的不经济性,而克服转换成本则需要有相应的财税与金融手段支持。另一方面,作为新型行业的资源再生产和环保产业,在其起步阶段,受技术约束与市场规模限制,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有限,其发展过程同样需要有相应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持。

3.面向市场的金融支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理念,无论从技术经济条件或者市场需求条件来看,现阶段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过程即是在政府预设发展目标前提下,通过制定相应的财税和金融手段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过程。计划经济背景下,我国具有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制度基础,建国初期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改革开放过程实施出口促进工业化战略,都是以财税政策为主,在促进各阶段的发展目标实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改革深化以及宏观经济规模扩张,国家财政手段与税收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受到限制,而以市场机制为前提的金融手段对于宏观经济的引导作用曰益加强,在这种背景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工具也需要强化金融手段的支持。强化金融手段调控宏观经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

金融发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功能拓展与完善也提出更高要求。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部分沿海省区则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从金融功能视角审视我国金融系统发展状况,国内金融机构在便利交换和中介结算方面的基础功能健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金融系统在促进资本形成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曰益显现。然而,我国金融系统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提供衍生功能方面则处于较低水平。

一方面,可以理解为是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使然;另一方面,则是受长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宏观经济管理理念影响,我国金融系统功能也存在着财政化”功能越位和市场化”功能缺位的双功能错位现象。或者说,政策性金融往往被国家的财政功能替代,而金融作为市场化的调控工具的作用有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发挥市场化的金融功能的调控作用势在必行,而我国的金融调控也需要服务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并与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战略方向保持高度一致。现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旨在协调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长期以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导致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失衡,而我国金融系统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存在着环境保护功能的缺失。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生产性质无需判断,生产过程并不作为信贷资质的评价依据;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未纳入到信贷评价体系;对于环保产业或绿色认证企业没有特殊的信贷优惠。另1方面,我国传统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主要服务于国家的专项任务和经济增长目标,也没有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至今为止,我国尚无一家银行宣布其接受赤道原则。

2.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

绿色金融就是将环境保护纳入到金融功能的服务范围,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在我国,绿色金融也称为生态金融,是可持续金融的—种表述形式,它以绿色价值为导向,倡导生产和生活的绿色理念,以科学发展为原则,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为目标。因而,我国绿色金融的功能定位为:一是引导生产企业从事绿色生产和经营,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价值消费理念;二是动员社会资本流向资源节约技术开发和环境保护事业,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能减排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目标。

首先,绿色金融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个重要领域,现阶段我国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道路,基于发展观的转变即对金融功能的拓展提出要求,而绿色金融则可以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绿色金融即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也是我国新型工业化战略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转型的战略推动工具。

其次,从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曰益突出的现实背景来看,我国公布首份绿色gdp报告,其中测算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虚拟治理成本为2874亿元,占当年gdp的1.8%gdp污染扣减指数);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角度,全部处理20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需要一次直接投资10800亿元,占当年gdp6.8%左右;而我国当年gdp增长率为10.1%修正后数据),尚不足抵消当年环境污染损失与污染治理成本,我国经济增长过程的环境损害令人担忧。

再次,从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来看,规避风险是金融发展的基本目标,而环境风险越来越受到金融企业关注和重视,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自律组织unepfi)指出了这一趋势背后的原因:一是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与经营场所造成的资源消费与环境污染费用,也涉及保险业的金融机构对与环境相关的索赔有直接利益关系。二是不良的环境表现会引起金融投资客户的盈利能力下降,并最终危及债务安全以及增加客户偿还债务的风险等。在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生产和经营面临的环境风险的潜在威胁不能不引起高度关注。

1、拓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提升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

绿色信贷是服务于环境保护目标、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银行信贷业务的统称。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信贷业务全面启动。

绿色信贷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等。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地方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共享平台,保证地方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责任信息具有时效性;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将绿色信贷业务作为新业务的主要拓展方向之建立对口业务部门,提高业务人员对我国现行环境法规与环境政策的认同与执行能力;第三,发挥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产业转型要求不断完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提供利率优惠和信贷规模与期限优惠的政策指导,并以赤道原则”的国际规范为依据,制定商业银行的信贷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第四,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对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从而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增加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与实施效力。

2.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循环经济导向作用。

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组织,可弱化投入循环经济生产的金融资本的逐利性,为循环经济生产提供政策性或廉价资金支持,为其提供资金成本低等市场竞争优势。现阶段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循环经济的导向作用,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与循环经济中的环境、资源等问题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发展,促使农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支持面广量多的中小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支持环保高科技企业进行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循环经济设备生产。其次,可考虑建立专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金融组织,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与政策性金融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发放财政贴息和低息信贷业业务、发行绿色债券、提供循环经济项目的风险担保等形式支持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或完善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的投融资服务。第三,考虑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策性金融不应被视为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主体,因而在其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融资方式和风险担保方式上,应该以商业银行提供的绿色信贷业务的配套融资方案为主,这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成长与产业转型。

作为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资本市场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其融资能力与增长潜力空间较大。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充分利用快速成长的资本市场。首先,对于部分具备一定资产规模和技术力量、运作规范的大型环保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发债等形式融得生产与研发、更新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所需的资金。其次,对于环保类中小企业或资源再生类的企业,今后亦可尝试到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第三,可以通过金融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间接融资用于专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或项目的新增设备和技术改造投资贷款等。充分利用资本与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来解决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不足,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从而减轻和化解循环经济发展前期的资金投入风险。

4.大力发展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的产业投资基金。

现阶段我国的宏观货币政策还存在着一刀切现象,在实施信贷指导过程中不能有效区分资源消费类与资源再生类项目,致使某些资源消费类生产中引进的资源再生类技改项目受到信贷政策抑制。商业银行对循环经济项目的绿色贷款也会受短期逐利性和信贷风险等因素而集中于近期循环经济获利能力较强的项目,但循环经济的本质特征是闭合物质生产系统,过分集中某一环节的循环经济投资支持不利于循环经济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循环经济的产业链条越完整,整体获得能力越强。

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尽快完善宏观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机制一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利用其开放融资、共担风险的优势,面向社会筹集资金,重点支持和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及项目。其次,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投融资方式向战略性的资源再生与环境保护部门投资,同时要避免对循环经济的单一生产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的盲目扩张,而对于有助于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提高行业长期收益的领域进行重点引导投资。第三,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承担政策性金融与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双重使命,可以将国家环境保护各项投资纳入投资基金管理,并吸纳环保人士的投资捐助以及社会闲散资金,专门投资各类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的不同环节。鉴于循环经济的产业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和远期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看好,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短期收益可能不如一般产业投资基金,但从长远来看,其收益前景却是非常乐观的。

总之,我国要推进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需要金融系统的全面支持,而我国的金融体系只有通过绿色金融体系改革才能有效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需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条件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要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辅助引导作用。此外,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并不断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推动金融创新等也是完善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补充手段。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近年来,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探讨。在我个人深入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心得。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理解和思考。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中国法律体系的本质是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体系。这一体系是中国法律治理的基石,保证了法律制度的健康运行。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司法权由人民法院行使,行政权由国务院及其各级行政机关行使。这三个权力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平衡,有效避免了滥用职权和专制统治的现象。

其次,我认识到我国法律体系在制定法律方面的突出特点是强调民主和人民意志的体现。中国法律的立案由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通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广泛征询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强调民主和广泛参与。这种制定法律的方式使得法律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增强了法律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此外,我还深入理解到中国法律体系在司法方面的特点是注重公正和法律适用。中国司法制度的核心是独立公正的审判机关,确保司法活动能够真实、公正地进行。中国法律体系注重法律适用,依法审判,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证法律的公正性,中国的法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操守,遵守法律规范,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再者,我也发现中国法律体系在实施这一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尽管我国法律制度在理论上是健全和完善的,但在实践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法治观念还没有广泛深入人心,有些公民对法律的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有所欠缺。另一方面,一些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存在着不公正的问题,司法活动的延误和滥用职权的现象不容忽视。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中国法律体系,提高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中国法律体系在改革和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和进展。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凝聚了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努力。中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伴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法律体系也在与时俱进,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中国法律体系的解读使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体会和心得。中国法律体系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离,民主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公正和法律适用的强调,以及在实施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都给了我深思和思考的空间。我对中国法律体系充满信心,并期待着中国法律体系的更加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一)将低碳金融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

构建低碳金融体系是一个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予以足够的政策支持,将低碳金融体系纳入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解决目前低碳金融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国家、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共同对低碳金融进行支持,为低碳经济在国内的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对因内外新金融风险的防范。

低碳金融的发展是对目前经济发展的重大调整,势必引起产业结构和经济市场的变革。在变革中低碳经济必然要受到国内乃至于国际金融风险的影响,这就要求金融机构一定要正确掌握好产业结构和经济市场的调整方向,做好金融资源配置的调整,在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有意识的做出对新的风险的防范工作。低碳市场的发展难以预计,其带来的风险也无法估计,这就要求金融机构通过合理的预算,根据国内及国际上一些前沿问题变化及研究,密切观察国际货币体系在低碳金融体系及有关方面的动向,及时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改革,将面临的碳交易风险降到最低。

随着低碳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低碳金融专业人士的需求势必成为未来的需要。将低碳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做为目前工作的重点,是促进低碳金融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些既具有风险管理、金融理论和金融知识,又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低碳产业知识的人才势必会对我国低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要下大力度对低碳金融人才进行培养满,以满足战略性发展的人才需要。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进展。在此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并亲眼见证了其中的变革和进步。在此,我将分享我对建好金融服务体系的心得体会。

首先,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有稳健的监管机制。金融行业的本质是要管理风险,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监管机构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应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并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我国在过去几年里加大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并对监管机构进行了重组和改进。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只有监管机构做到了全面、精确的监管,金融市场才能稳定运行,公众才能得到保护。

其次,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有高效的支付体系。支付体系是金融服务体系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过去,我国支付体系的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的支付行为主要依赖于现金,这既不方便也不安全。然而,近年来,我国的支付体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电子支付工具逐渐普及,人民可以通过手机、银行卡等电子设备进行支付。这不仅提升了支付效率,也提高了支付安全性。

第三,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核心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而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多元化的。过去,我国金融产品的种类相对单一,人民的金融需求很难得到充分满足。然而,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产品种类不断增加,从传统的存款、贷款到信用卡、理财产品,再到互联网金融产品,人民的选择更加丰富了。例如,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服务,人民可以在家中就能申请贷款、投资理财等。

第四,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有专业的金融人才队伍。金融服务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员来提供服务。在过去,我国的金融人才队伍相对匮乏,人们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素养较低。然而,随着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我国的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政府对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给予了高度重视,金融院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同时,我国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吸引了一批优秀的外国金融人才来我国工作。这些举措为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最后,建好金融服务体系需要不断创新。金融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行业,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工作,如金融科技创新、绿色金融发展等。这些创新不仅带来了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也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创新是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总之,建好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但通过过去几年的努力,我国金融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然而,我们也看到了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加大改革力度,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金融服务体系。只有将金融服务体系做到最好,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第一段:引言(200字)。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的金融体系在过去几十年里发展迅速。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一直在转型升级中,逐步形成了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多层次的金融机构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我亲身体会到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本文将从风险管控、金融科技、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五个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风险管控(200字)。

金融风险是金融体系必然面对的挑战,我国的金融体系在风险管控上取得了一些成绩。近年来,我国加强了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的建设,提高了金融监管效能。例如,设立了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了对金融风险的综合治理;规范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尽管如此,我国金融风险依然存在不少挑战,如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杠杆率高等。因此,我国在风险管控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金融监管能力。

第三段:金融科技(200字)。

金融科技是近年来崛起的一项重要技术,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越来越深远。我国的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具有先发优势。阿里巴巴、腾讯等科技公司的金融科技创新,使金融服务变得更加普惠和便捷。例如,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等创新产品,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金融科技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风险和挑战,如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因此,要加强金融科技监管,保持金融科技发展的良好势头。

第四段:金融服务(200字)。

金融服务的改革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任务之一。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我国的金融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同时,也推动了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然而,金融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不够、金融服务不平衡等。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第五段: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200字)。

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金融体系的稳定至关重要。我国的金融市场在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如设立股票、债券、期货等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同时,我国加强金融监管,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然而,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乱象和监管漏洞。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能和风险防范能力。

结尾(200字)。

通过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心得体会,我深感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尚存在一些不足,但也在不断完善和提升中。我国金融体系的转型升级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如金融科技、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发展。我们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提高金融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九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和成熟。而要真正理解和应用法律,需要深入解读法律体系的内涵和要旨。在多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深层次意义。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展开论述: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律精神的指引、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法律保障的机制。

首先,我国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展示了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的法律基础,对其他法律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在宪法的基础上,各个立法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一部相互衔接的法典体系。在具体应用中,我发现理解法律需要按照逻辑关系进行推理和辨证。只有将规范之间的关系理解透彻,才能在实际操作中不出错,做到事半功倍。

其次,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的出现和发展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正是因为法律与社会的密切关系,才使得法律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在社会实践中,我发现法律适用必须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平衡。只有符合社会的需要和发展,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的价值和效力。

第三,法律精神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指引。法律精神是法律的灵魂,是法治国家的基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精神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我认为,法律精神不仅包括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还包括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站在法律精神的高度,才能真正理解法律的真谛,正确把握和运用法律。

第四,法律适用的原则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判决和裁决过程。在实践中,我发现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的原则是判断案件结果的关键。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适用法条的解释原则和适用法律的补充规定。只有在具体案件中正确运用这些原则,才能既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律保障的机制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保障的机制包括法律的监督和追责机制、法律的救济和补偿机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保障的机制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作用。在实践中,我认识到只有依法保障和维护公众的权益,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之,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解和应用是一个深入而细致的过程。只有从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律精神的指引、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法律保障的机制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和研究,才能真正理解和应用我国法律体系。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将不断学习和实践,努力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国的金融体系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

中央银行(央行)是一个国家的最高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管理货币流通、维护金融稳定等重要职能。而央行所发布的金融体系报告是对金融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的一份重要文件。本次报告的主题是央行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以下是我对这份报告的一些心得体会。

二、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

央行金融体系报告首先强调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中,金融体系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其稳定性和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繁荣和人民的生活水平。报告分析了我国金融体系在过去一年中的运行情况,并探讨了金融稳定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我深切体会到,只有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金融环境;而只有在金融体系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推动经济繁荣。

三、风险防控与监管创新。

报告着重强调了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央行在风险防控与监管方面的创新举措。报告指出,在当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的情况下,金融风险的防控责任更加重要。央行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深化金融市场改革等方式,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我认为,这些监管创新举措有助于有效应对金融风险,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以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金融科技与创新发展。

报告还对金融科技与创新发展进行了重点探讨。金融科技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项新兴领域,它将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为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新机遇和挑战。央行在报告中提到了近年来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的成果和发展趋势,同时也对潜在的风险进行了预警。我认为,金融科技的发展可以提高金融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但同时也要强化监管,预防金融科技对金融稳定性的潜在风险。因此,央行应当加强监管科技创新,促进金融科技与金融稳定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最后,报告强调了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的重要性。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对于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实现共同发展至关重要。央行在报告中提到了我国与其他国家加强金融合作的进展,并强调了信息共享的重要性,以提高金融监管的效能。我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金融风险也越来越跨国化,只有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总结:

央行金融体系报告是央行对金融体系的全面分析和评估,以及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展望。通过阅读这份报告,我深切感受到了金融体系稳定与发展的重要性,还了解了金融风险防控、监管创新、金融科技发展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进展和挑战。我相信,只有持续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发展,才能为我国经济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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