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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大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5 07:46:38 页码:13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大全11篇)
2023-11-15 07:46:38    小编:ZTFB

写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的一种审视和梳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提高自己。要注重观察和思考,将思维的跳跃和灵感转化为文字表达。请大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心得体会写作方式。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一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的工作职责之一是办理案件,揪出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党风廉政的纯洁。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案件调查的重要性和难点。

办理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中一项重要的职责。案件调查的目的是查明事实、搜集证据,为党纪国法定性、定责、定性提供依据。然而,案件调查也面临着一些难点,比如证据不易获取、涉案人员态度不配合等。因此,在办理案件时,我们需要谨慎处理,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公正。

第二段:正确的案件处理思路。

办理案件需要正确的思维方法和处理逻辑。首先,我们应该坚守原则,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不因个人情感左右判断。其次,要深入调查,查清案件事实,搜集充分的证据,确保办案的严密性。最后,要有忍耐和耐心,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但我们不能轻易放弃,必须耐心地解决问题,确保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段:加强案件协作办理。

在办理案件时,我们需要加强多部门的协作合作。不同部门在案件调查中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和优势,合理运用各自资源,充分发挥团队力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如公安、法院等,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党纪国法,保障党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段: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和对策。

案件办理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证据不足、案情复杂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能力提升,提高案件调查和办理的专业水平。除了加强理论学习,还需要积累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尝试一些新的办案方法和手段。此外,还应加强团队建设,通过团队合作互补不足,共同克服困难。

第五段:案件办理中的自我调整和反思。

办理案件需要我们对自己进行自我调整和反思。办案是一项非常严肃和复杂的工作,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研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常审视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态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同时,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党和人民。

案件办理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坚守原则,深入调查,加强协作,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时刻调整自己的思维和态度,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希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党的纪律执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二

纪检案件处理是纪委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办理纪检案件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适用法律法规、调查取证、加强组织协作、防止腐败风险以及规范行为几个方面,分享一些办理纪检案件的心得体会。

适用法律法规。

办理纪检案件首先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充分了解国家纪委、监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纪检工作的工作规范,能够在处理纪检案件时有依据、有章可循。此外,还要熟悉相关的刑法、行政法等法规,以便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只有遵循法律法规,我们才能保证案件的审慎、公正和可行。

调查取证。

在办理纪检案件时,调查取证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合理、有效的调查取证能够保障案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不将其变为宣泄私愤的工具。同时,还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视频监控、电子邮件等,收集、保存和分析证据。调查取证时必须严格保密,以确保证人不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

加强组织协作。

办理纪检案件不可能只依靠一个人的力量,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协作。首先,纪委需要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推动案件的顺利办理。其次,纪委内部也需要强化团队合作,通过集体智慧和协作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组织协作能够形成一种合力,让每一个纪检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

防止腐败风险。

在办理纪检案件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警惕自身的腐败风险。纪检工作本身就容易接触到一些腐败案件,所以我们更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和自律。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防止陷入违纪违法漩涡。为了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和廉洁,我们还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对接受贿赂、泄露案件信息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持纪检工作的纯洁和公信力。

规范行为。

办理纪检案件要求我们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无论是对待案件的处理,还是对待参与案件的人员,我们都要保持一种公允的态度和行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纪律规定,不偏私、不徇私。要注意言行举止,以身作则。只有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才能提高纪检案件的质量和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办理纪检案件是一项具有重要性和敏感性的工作,也是对我们纪检干部的考验。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形象。希望通过不断的总结和实践,能够不断提高自己在办理纪检案件中的能力和水平,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三

在我所居住的小村庄,村周围的环境逐渐得到改善,但是也随之而来的是一些不好的影响,例如涉及到村级内部的不公平待遇、不法行为等,这些都是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的。我在这个村社区中,申请了作为一名志愿者的纪检员,今天,谈谈我对于办理村级纪检案件的心得体会。

首先,对于纪律监察这一职业来说,证据的获取和整理是至关重要的,与此同时,很多的证据依靠的可能是人们的感知,例如耳闻,目睹等,因此,抓紧时间掌握情况,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帮助我们在案件中更加得心应手。

其次,对于一些案件,我们需要进行调查,以求还原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和取证一样,缺少一点证据,将可能会对我们的侦破带来很大的影响。

最后,我们作为纪检员既是村民的“形象代表”,也是村庄内部不公正的行为的“警察”,我们的行为将代表着大家的形象,在公务工作中,我们需要真正遵守诚信、公正的原则;在与群众交流时,我们要认真聆听每个人的心声,在是最大程度上重视人民群众的呼声,因为只有真正的共情,才能收到真正的信任。

这就是我个人的办理村级纪检案件的心得体会,无论作为一名初中生,还是一名纪检员,莫忘了我们身上肩负的责任。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纪检案件的数量和复杂程度也在增加。作为一名纪检干部,办理纪检案件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一环。在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将结合我个人的工作实际,从案件审查、调查取证、充实证据、贯彻执行及思考反思等方面,阐述一下办理纪检案件的心得体会。

一、认真审查案件材料。办理纪检案件的第一步就是认真审查案件材料。每一份案件都蕴含着不同的信息和线索,只有通过仔细研读、对比分析,才能获取其中的有效信息,找到破案的关键。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细节,理清案件的事实和关联,首先明确案件的性质和矛盾纠纷的本质,然后根据案件材料的线索,进行延伸推理,从而揭示、分析、归纳出案件的主要问题和争议。只有通过逐字逐句地审查案件材料,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案件的内在逻辑关系,为下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严谨调查取证。纪检案件的调查取证是关键的一环。有效的调查和取证是办案的关键,更是对案件处理的基础。在调查过程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脉络,广泛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真相。对于涉及行纪堪忧的问题,我们要多途径、多方位地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全面和充分。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注重围绕证据展开,分析证据的来源、真实性和可信度,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并定期总结和评估调查的进展,及时调整调查策略,找准突破口。只有进行科学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我们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和权威。

三、充实证据体系。在办理纪检案件过程中,证据是决定案件的关键。办案过程中,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证据在案件处理中的重要性,要立足于细致的取证工作,严格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在充实证据体系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证据的确凿性和权威性,严把证据的入口,提高证据的说服力和可信度。同时,在充实证据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注重做好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在证据的充实和呈现上,要注重证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证据的充分和权威。

四、贯彻执行与反思思考。办理纪检案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需要我们拿出足够的耐心和精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把执行贯彻到底,并在执行的同时,注重总结反思,归纳案件办理的规律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办案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办案效果。在反思思考中,我们应明确办案的目标和方向,寻找适合自己的办案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

总之,办理纪检案件需要细致入微、全面深入。通过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严格调查取证,充实证据体系,并贯彻执行和反思思考,我们可以提高办案的效果和质量,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办理纪检案件不仅是我们一项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更是我们对纪检工作和自己职责的履行,是我们提高纪检工作监督和规范化水平的模范和表率。让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法律公正、案件公正,为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作出更大的贡献。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五

在当今社会,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纪检案件的办理,既是反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监督机关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通过办理纪检案件,我深刻认识到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并且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将结合实际工作经历,分享办理纪检案件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调查取证阶段。

办理纪检案件首先要进行调查取证,采集证据材料来形成案件线索。调查取证阶段是案件拨开迷雾的关键步骤,决定了案件的成败。在这一阶段,我学会了善于发现矛盾和问题的本质,并且把握住关键证据。同时,也要注重法治原则,依法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与调查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情况,帮助我们做到公正、公平以及更好地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

第三段:注重综合研判阶段。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需要进行综合研判,以确定案件性质和处理方式。这一阶段需要广泛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我懂得了要树立大局意识,善于运用各种调查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分析研判能力,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此外,要善于借鉴以往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形成科学合理的处理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为纪检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第四段:注重规范审理阶段。

纪检案件的审理环节是督促案件最终落地的重要环节。在规范审理阶段,我意识到了审理的严肃性和庄重性。首先,要按照法定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其次,要善于运用法律条文,依法给予处罚,同时还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矫正,促使其认识到错误,改正错误,并引导其重新树立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最后,要注重审理程序中的保密工作,确保案件的公开与私密之间的平衡,最大化地保护相关利益关系。

第五段:加强反思和总结。

办理纪检案件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也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反思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探索创新,为纪检案件办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提高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党和人民群众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通过办理纪检案件,我深刻认识到了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并且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办理纪检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要重视调查取证阶段,注重综合研判阶段,规范审理阶段,加强反思和总结。只有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才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党和人民群众做出更大的贡献。办理纪检案件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作为纪检干部,我们应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执法的信念,努力做到公正、公平、严肃地办理每一起纪检案件。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加强权力监督,严厉打击腐败行为,为实现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而努力。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六

最近,我有幸在村里参与了一起纪检案件的办理,并从中学到了许多有关纪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纪检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村级组织中,纪检工作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帮助维护组织的纪律性和团结性,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的发展。因此,每一位村民都应该积极参与纪检工作,发挥自己的作用。

其次,在办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地维护组织的利益和纪律。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分析和权衡。同时,在遵循程序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此外,在做好纪检工作时,我们还需要注重思想引导。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纪律意识和素质,减少违规违法的行为发生。同时,我们还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来增加民心胜利。

最后,我认为在纪检工作中,我们更需要注重团结和协作。只有通过加强各方面的合作,才能更好地推进纪检工作。此外,我们还要改善工作环境,让纪检工作者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总之,我认为在办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注重思想引导;加强团结和协作;改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纪检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的发展。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七

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委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办理案件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在长期的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特将其分享出来,希望能够对同行们有所帮助。

第二段:有效收集证据。

办案的第一步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收集证据。在收集证据时,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并且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首先,要详细研究案件材料,了解案情,确定调查方向。其次,要广泛收集证据,对涉案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固定好物证,查找涉案资料。最后,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

第三段:审慎研判案情。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审慎研判案情,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果。首先,要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原因和动机,确定违纪违法的具体事实和责任人。其次,要全面梳理证据,对涉案人员的言行进行细致的分析,确保案件的逻辑性和连续性。最后,要做好案件的分类和定性,依法正确处理每一起案件。

第四段:公正、严明执纪。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要始终保持公正和严明的原则,严格执纪。首先,要依法依规办事,不受个人感情和私人关系的影响,确保办案工作的公正性。其次,要对涉案人员实行严格的纪律约束,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最后,要事先做好方案,在办案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不留死角,力争办到底。

第五段:及时总结完善。

办理案件是一个动态过程,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首先,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短板,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其次,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形成文件和材料,为今后的办案提供借鉴与参考。最后,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结尾: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依法执纪,保持工作的公正性和严密性,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专业素养。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福祉作出更大的贡献。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八

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其对于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在参与纪检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从纪检办理案件中得出的一些心得体会。

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执行者,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敏感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合理的调查取证手段,确保案件处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调查能力和判断力,在纷繁复杂的案情面前,准确的分析和决策是办理案件的关键。只有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优秀的专业素质,才能胜任纪检办理案件工作。

第二段:纪检办理案件需要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办案流程。

在纪检办理案件过程中,程序的严谨和规范的办案流程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遵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纪检机关的文件制度和操作规程。任何时候都不能有私心杂念,必须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案件的调查和办理。只有确保程序正确,流程规范,才能让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结果产生信任感,使案件处理工作更具权威性和公信力。

纪检办理案件需要注重细节和科学调查。我们必须对案件涉及的问题细致入微的了解,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的展开调查,确保案件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明确调查的目标,仔细分析相关证据,按照痕迹查证和证据材料的规范运用,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只有做到一丝不苟,才能从根本上查清案情,最大程度地还原真相。

第四段:纪检办理案件要求兼顾公平正义和惩治力度。

纪检办理案件既要兼顾公平正义,也要保证惩治力度。我们必须在确保公平的前提下,依法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在处分案件过程中,要做到依纪依法,严格按照党纪法规进行审查和决策,确保处分措施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也要注重案件的教育和借鉴作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只有公正执行党纪法规,才能树立纪检机关的权威形象,也能更好地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纪检办理案件是一项持久而复杂的工作,我们需要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通过总结成功案例和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手段。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收集并宣传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例教育的方式推动全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通过不断反思和总结,才能使纪检办理案件的水平不断提高,做到更好地服从党和人民的事业。

纪检办理案件是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质,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的办案流程,注重细节和科学调查,兼顾公平正义和惩治力度,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只有在这些方面做到兼顾,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九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日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办理案件是我们最常见的工作之一,而且也是最具挑战性的一部分。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办理案件要谨慎小心。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我们严肃对待,不能有丝毫马虎。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案,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完备、详实。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要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要详细记录从反映问题到查证问题的全过程。同时,我们也要审慎处理每一个细节,以免遗漏重要线索,导致案件办理效果不佳。

其次,办理案件要注重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最为费时费力的一部分。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要根据线索的具体情况,深入细致地展开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取证工作,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注重细节,要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提炼线索,以便为案件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再次,办理案件要注重团队协作。案件办理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有机衔接和协同作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与同事之间的交流和协作,要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在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为案件办理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只有通过团队的努力和协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找出案件的独特性,办理出更好的案件。

最后,办理案件要注重自身素质提升。办理案件是一项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全面能力的工作。我们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首先,我们要提高自己的调查取证能力,掌握科学合理的取证方法和技巧。其次,我们要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不断学习新的纪检监察知识。最后,我们要注重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在与涉案人员、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中,能够做到善于表达,善于倾听,做到给人以耐心、负责任的印象。

总之,办理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任务。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深刻认识到,办理案件需要我们谨慎小心,注重调查取证,注重团队协作,同时也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只有在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办理案件,为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十

当前自治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怎么样,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需要怎么做?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9月至11月,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调研组,深入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及下属企业纪委,对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并对国有企业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01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工作格局初步建立。

调研组发现,三家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层层落实、共同参与”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内蒙古电力公司纪委结合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安排,绘制了信访案件办理、线索管理、初步核实、申诉复议等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办理流程。并对从事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履职能力、工作职责等都提出了标准化的要求。包钢纪委在下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负责问题线索的处置和调查。制定了《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程序等措施,保证了信访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森工集团纪委严把问题线索处置关,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快速处置,严把督办关,建立信访举报件办理台账,定期对账汇总办理情况,不定期开展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抽查,对交办、转办件逐件跟踪、逐个销号,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调卷督办等方式推动落实。

02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工作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力量薄弱,硬件设施有待改善。受机构、人员、编制限制,区属国有企业纪委普遍存在交叉任职、工作人员少、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距“精、细、深”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硬件建设上,各企业纪委之间也不平衡。如森工集团公司纪委,到目前为止,尚未配备专门的接访室,接访没有安检和录音录像设备。在信访件的录入和管理上,仍采用电子台帐和纸质台帐相结合的方法,在安全保密方面存在漏洞和隐患。没有开通纪检监察专网,无法在第一时间了解上级纪委的精神和指示,以及工作动态和工作思路,无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干部出口不畅,职能职责发挥受限。区属国有企业的主导产业、发展水平、经济效益不同,干部职工的薪酬待遇不相一致,客观上导致对外轮岗交流困难。在同一家企业内部,也同样存在流动不畅的问题,个别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长期不交流,有的父辈、儿女都在企业内部工作,受工作惯性、人情往来等因素限制,在受理信访举报、调查反映问题线索、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方面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二级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兼职过多,其精力难以集中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此外,在职能职责上,国家颁布的《公司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也没有对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能作出明确规定,使得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干着正规部队的活儿,享受的是民兵待遇”。在问题线索的处置上,尤其在调查取证环节,因为没有配备监察证,一些部门对其身份存疑,不予支持配合。三是业务能力不强,亟待加强培训指导。部分区属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多年没有参加业务培训,专业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在日常工作中,自治区纪委存在“重盟市旗县,轻企业高校”的现象,业务检查指导相对较少。四是领导体制不健全,权责划分不清晰。相对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对企业的依附性很强,难以有效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等相关制度,在一些改革环节上与上级纪委的要求难以一致。在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上,国资委纪检组与国有企业纪委之间没有清晰明确的分工界限。

03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存在的困难怎么解决,调研组提了哪些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党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夯实从严治党的基础。建立健全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执纪问责到位。二是要加快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区属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职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两为主”的精神,要积极探索推行区属国有企业纪检机构派驻制,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可以借鉴包钢集团的经验做法,向二、三级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整合纪律审查资源。在问题线索的处置方面,国资委纪检组与区属国有企业纪委要合理界定,明确分工,分清职责,减少随意性,增强实效性。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来讲,要加强学习,不断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纪律审查工作能力。从自治区纪委来讲,要把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计划,每年度有计划地进行专题业务培训。要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为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开通纪检监察专网,把自治区纪委的文件直接发给各国有企业纪委,方便国有企业纪委第一时间了解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的有关精神。要在区属国有企业纪委大力推广普及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减少安全隐患和失泄密漏洞,实现信访举报工作的“大数据”管理。四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对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双重领导。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盟市、旗县、乡镇纪委,各级派驻机构和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纪委的干部管理以及日常的业务规范、工作指导、调查研究、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注,投入更多精力。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要先行一步,从问题线索的转办、交办、督办、反馈、分析、通报、问责等方面,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新情况,了解新问题。自治区纪委负责联系区属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联系、指导、协调、督查”职能。要从国有企业纪委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重大案件、专项工作,“以案代训”,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纪委的纪律审查工作能力。

摘要: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国家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已经变得越来越严格,相应的工作规范、工作模式和工作内容都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地位是全国由上至下的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所不可回避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这样的要求下,国有企业作为一个人财物都相对集中的经济集体,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更加需要能力的提升。在这一前提下,国有企业依然存在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历程中,各项工作在开展时仍然存在变动较大,不够稳定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在完善和监督过程中难免存在不够完善、不够全面的客观实际情况,还有很多可以进一步改进之处,基于这些考虑,本文主要针对当前存在于国有企业之中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已经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在企业的不同的历史阶段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也形成了一些较为有效的做法和内容,但是目前来看,一些发展上带来的问题和企业体制机制的变化仍然给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不断加强的工作标准也是造成工作存在偏差和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不同角度多点分析才能够进一步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具针对性。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整体认识上并不足够。

这种认识不够主要分为三个层面的认识,一是在企业经营管理层面上,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不过是为了应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务,进而设立对口部门来完成相应工作的机构,对于企业自身而言的监督检查作用并不深刻,尤其是对企业关键部门的检查和案件办理无法触及企业的实际情况,甚至在工作过程中会干扰到企业的正常运作,对于高层人员的监督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具体的工作效果。二是在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层面上,对于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处于安排一件办理一件,没有主动开展工作的思想意识,同时以一种附庸工作的态度来对待相应的任务,对于一些较为敏感的内容,碍于同企业的关系等因素,无法秉公办理,造成相应的工作滞后,标准不一,也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具体体现。三是在企业员工的层面上,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不够了解,同时相应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也不够透明,造成员工对于此项工作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上,工作的效果也无法直接用量化的办法展现在员工之间,员工的整体认同度无法得到保证。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接受外部指导上仍然存在差距。

纪检监察工作应当符合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企业的客观实际上,这是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工作成效体现的前提条件。但是部分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过于着眼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大量工作都是围绕企业的具体开展,对于上级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的要求置若罔闻,虽然在小范围内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在工作的整体推进上却有了差距,对于即将到来的工作任务缺乏前期准备,闭门造车,导致工作的衔接较差,对上级工作要求的反应不够敏捷,不利于整体工作的推进。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队伍建设上不够主动和深入。

不同于企业的其他部门,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的建设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小的问题,但是在解决上并不够主动和有效。一方面是因为企业自身的原因,对于并不直接创造利润的纪检监察工作部门建设没有给予充分的认识和规划,人员的选任随意性较大,对于年龄、学历、经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非常模糊,没有主动为部门进行相应的人才规划。另一方面,大量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都缺乏自我建设的意识,对于工作任务的排布较为盲目,过于忙于一般事务的处理,人员的申请往往是由于上级要求或者是工作量过于繁重的时候,缺乏对于工作内容的整体考虑,缺乏长远规划,造成人员的配备缺乏理论支撑,用人配置上也不够科学合理,工作合力难以形成,工作效果自然无法保证。

通过以上分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三个大问题主要集中在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和队伍建设上,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導,补足相应的工作内容,才能够推动当前的纪检监察工作更加有效。

1.要注重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化和宣传,增加纪检监察工作在各阶层的认同度。

一是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此项工作虽然尤其严肃性和保密性的要求,但是实际工作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过程和步骤能够公开,同时也非常必要公开来接受企业各层的监督,要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工作网站,通过网站和旧有媒体相结合的手段,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在员工之间的认同度,使其认识到工作的内容和工作的环节,明确工作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增加员工的认同感。二是要强化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层级的廉政意识教育和培养,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指导;要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从业标准,以严格的制度规定来约束工作,以思想认识的提升来提高工作标准化的提升,形成由上至下的廉洁思想氛围,进而促进工作开展的顺利和有序。

2.要时刻同外部的要求和做法相比较,相交流。

纪检监察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一方面要同上级工作的要求时刻保持一致,对于上级要求的工作重点,要结合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标监察,通过上级工作的内容来完善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在解决共性问题的基础上再来解决当前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做到查漏补缺、互补前进的好效果。另一方面要积极同外部单位进行相互之间的经验交流,在交流中相互学习,善用他山之玉,加深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同时,也能够为工作统一化、同步化完成提供有利的条件。

3.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就要从充分的自我认识做起。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自身队伍建设,就必须认识清楚当前自己的基础为何,自己的需要为何。一是要加强对部门整体工作的梳理,以当前阶段部门的工作内容为指标,按照工作的实际要求来制定相应的人员岗位,按照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能力要求,进一步确定相关人员需求,以客观实际要求来申请编制,引进人员,才更有说服力,更能让企业信服,组建有战斗力的工作队伍才有可能。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发单位、个人或存在隐患、苗头的单位、个人所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的纪检建议或监察建议(以下通称纪检监察建议),它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促进案发单位或个人堵塞管理漏洞,排除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改进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都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深切地感觉到,无论是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还是被建议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均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纪检监察建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1、缺乏强制性.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延伸,目前没有相关的条规对纪检建议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建议有一些规定,但由于纪检监察建议本身仅仅是一种建议的形式,而不是命令,所以在效力上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往往被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当作一般性的公文看待,执不执行、认不认真执行都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小题大做,吹毛求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积极的配合.

2、缺乏建设性.由于办案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往往就现象谈问题,未能透过现象分析深层次的原因、规律和特点,指出的问题雷同,提出的措施大同小异,对改进工作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痛不痒,肤浅单薄,力度深度不够,指导性不强.

3、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纪检监察建议内容空洞、笼统、虚泛,讲大道理多,缺乏让被建议单位可立即着手实施整改的实质性内容,让被建议单位难以进行具体操作.

4、缺乏严肃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对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认识不足,重查处轻整改,或对案件一查了之不提整改意见,或对建议一发了之没有进行事后回访与跟踪检查,导致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忽视整改,要么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要么无动于衷、置之不理,起不到预期的效果,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

5、缺乏平衡性.纪检监察建议在运用上不太平衡,如就个案发建议的较多,就面上的问题归类分析发建议的较少;就单位发建议的较多,对个人发建议的较少;有的以纪检监察信访结论代替纪检监察建议,导致纪检监察建议的使用越来越不受重视,作用越来越减弱等.

任何问题都具有可防性.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在于超前预防,及时制止,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腐败酿成大腐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事先防范的功能,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一个载体、一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对症下药,提高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出建议前,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把情况搞清,将问题找准,并通过表面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力求提出的问题准确、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如针对交警部门在向违章车车主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但未事先向车主告知,导致车主认为交警部门乱收费的这一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建议交警部门增加向车主发放《暂扣车辆停车收费告知书》这样一道程序,让车主事先享有知情权,那么就能达到一条建议堵塞一个漏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良好作用.

2、内容细化,提高可行性.建议的内容切忌虚泛空洞,讲大道理,要做到内容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能够让被建议单位充分理解和具体操作.比如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就要对具体加强哪一方面的管理提出明确的建议,如禁止公款私存、健全发票签报手续、压缩财务开支等,能细化的尽可能细化,能具体的尽量具体,便于实际工作切实改进.

3、规范操作,提高严肃性.纪检监察建议以建议书的形式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正式文书.首先在格式上要统一规范,分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种,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备案;二是内容上要简明扼要,用词要严谨准确,不能含糊不清,如果需要整改的,要注明整改期限,载明整改情况报告回复的时间等;三是程序上要到位.先由承办人拟定建议草稿,由本科室领导复核,再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发放时除主送被建议单位外,还要报送该单位主管部门,并制作送达回执,为检查、督办做好准备.建议书与回执均应随卷装订;四是实行建议质量考核制度.把纪检监察建议的质量列入办案业务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重视建议的制作与建议质量的提高.

4、跟踪检查,提高强制性.一是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相关的文件或条规中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健全预防机制的一项工作明确规定,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执行的强制力;二是建议发出部门要做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促进被建议单位严肃对待、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保证建议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三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向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制度.由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要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四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与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挂钩制度.对建议超过规定时限未予采纳的,责成其说明理由;对建议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年终可根据情况在考核该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酌情扣分;对建议不采纳、不执行或执行落实不到位造成今后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议采纳整改后成效明显的典型事例,则要加大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扩大影响.

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把深入学习《准则》《条例》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加强党内政治监督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新经验的总结和固化,回应了社会关切,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监督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头雁效应,体现党内监督没有例外、不留空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起。《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受到有效监督,一旦失去有效监督,权力就会任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榜样。《条例》明确,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开诚布公,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如实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的有效途径。民主生活会在党内监督中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作用,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及时性,具体化,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重在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要认真对待,接到揭发检举,经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问题、组织约谈函询提出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必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把自己摆进去,这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做出表率示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监督不“走过场”。

各地各级要增强“四个意识”,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脉“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厘清责任,整改落实具体到人、到事,明确整改时限,动真碰硬,不达目的不罢休。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是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有关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让民主生活会成为党内监督的一项生动实践,使得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更宽、权限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要求也越来越严,如何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多方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现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监督意识存在偏差。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无论纪委还是监委,监督职责都处于基础性地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既是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实施者,也是监督的客体、被监督的对象,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但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只注重监督别人,手电筒只对别人照,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甚至对监督存在抵触情绪,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监督;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和护短思想,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存在宽松软现象。

二是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前,对内部机构设置聚集主责主业,力量注重于执纪审查的配备,对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相对薄弱。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干部监督室,但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多数是与相关纪检监察室合并设立,没有单独设立干部监督室,实际工作中经常从事审查调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的质效。主要表现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监督措施不到位。

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越来越重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提出了“谁来监督纪委”“打铁还须自身硬”“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等一系列要求,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监督执纪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特别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与《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都专门强调监督管理,强化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监察法第七章,用大量篇幅强调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尽管目前出台了许多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但有的到基层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朋友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审查调查工作程序等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关键岗位和风险防控的制约不够,导致部分工作制度和规则执行不够到位,影响了监督效果。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守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纪律部队的定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通过定期开展干部夜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廉政党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方式,牢固树立执纪者先要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自身过得硬,监督更有底气和硬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凡要求各级党组织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要首先执行;凡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首先做到。三是开展正反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领岗诺责”活动,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和个人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说纪,常敲警钟,做好“后半篇文章”。

2.调整内设机构,优化监督力量。一是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设立干部监督室,选优配强政治过硬、经验丰富、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专司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全流程相互监督制约。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室既有日常监督权,又有发现问题线索后的审查权。落实监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要求,突出案件监督管理室的重要职能,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健全纪委监委自我监督体系。认真履行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的职责,通过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保证审查调查工作环环制约、管控严密,严防以案谋私。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制度监督。一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编印《委局机关管理指南》,健全完善《武穴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度汇编》《武穴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全面规范机关、派出机构日常管理,从体制机制上筑牢监督防线。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履行“六项承诺”,制订《武穴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议重大问题议事与决策清单》等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和内部监督机制。创新推行“五位一体协作区”工作机制、实行层级式管理,严格执行《武穴市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强化量化评分考核。三是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强化组织监督,坚持上级监督下级,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政协等通报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强化社会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定期召开座谈会,举行“纪委开放日”活动,为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把脉会诊”。强化舆论监督,加强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建设,逐步推行“开门反腐”。强化家庭监督,定期开展廉政家访,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4.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是天然的“保险箱”。始终坚持“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责分明”,严格执行“鄂纪干监25条”“十五不准”“十一不得”和“十个一律”等规定,坚守“五个不发生”的底线。一是推行格干部轮岗交流制。严格按要求对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重点岗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加强权力监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二是深入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部室主任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查处,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书记多次指出,“谁砸纪检监察机关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零容忍,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始终保持内部监督高压态势。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纪检监察心得体会办理案件范本篇十一

在我所在的村,纪检案件处理一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和体会。

首先,我学到了要有耐心。在处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仔细审查证据,了解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多次核查,因此需要非常耐心。我们不能过于草率地处理这些案件,否则就会导致错误和不公正的结果。

其次,我学到了如何做好沟通。在办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同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让他们充分理解案件性质,并明确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们需要向他们详细解释处理结果,并在必要时向他们提供相关建议。

另外,我还学会了如何遵循程序。在处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和合法。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法律和政策,清楚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同时注意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避免忽略或违法操作。

最后,我认为在处理纪检案件时,我们需要维护村庄和谐稳定的气氛。我们在处理案件时要公正、严肃、公正,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和合法,而不是以个人情感或利益为中心。我们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同时视村庄和谐和社会安宁为重要任务。

总之,处理纪检案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有充分的耐心和理解能力,同时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和合法,同时要维护村庄和谐稳定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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