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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 国际法基本理论读后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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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 国际法基本理论读后感(八篇)
2023-01-12 11:59:22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一

目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

3.工程造价

4.工程实施责任

5.新公司

6.基础设施的建造

7.工程进度

8.调试

9.生效日和特权

10.基础设施的运行

11.基础设施的服务

12.基础设施的服务费用和收入分配

13.转让所有权

14.赔偿责任

15.文件和专利

16.不可抗力

17.保险

18.情况的变化

19.通知

20.争议解决

21.放弃主权豁免权

22.法律和语言

23.仲裁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下称a)代表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下称b)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的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c)签署,c主要办公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

鉴于a和c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基础设施建设备忘录对b授予c勘测和实施基础设施工程的专有权,方式为b与c共同投资。鉴于,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础设施总装机容量为____,以及_____________等主要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供货、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竣工期”指c证明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期的日期。

“不可抗力”含义见第16款。

“工程范围”指实施本工程时附件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服务范围。

“转让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新公司”指由第5款规定的c和______国实体组建的公司。

“投资协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________________国政府关于相互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

“专有权”指备忘录、协议以及附属文件中授权c或新公司的特殊权力。        

“日”指公历日。

2.工程

2.1本工程命名为______工程。

2.2基础设施位于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地区。其确切位置可以根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调整。

2.3本工程应在建造、运行和转让(bot)的基础上实施。

2.4本工程的组成。

2.5经b和c接受后,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详细设计应作为本工程开发和竣工的基础。

3.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______亿美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见附件。

3.2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工程造价的细目见附件:

1)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含国外支出);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

7)建造期利息______%/年加银行手续费;

8)工程建设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

3.3工程造价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如因工程地质等问题引起大的投资变化,资金的追加部分应经b批准。c与b另行签订追加投资协议或合同。

4.工程实施责任

4.1c应负责下述工作,但在新公司成立后,责任转给新公司,由新公司股东分担:

1)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2)建造基础设施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

3)基础设施的运行;

4)在转让日期将基础设施转让给b。

4.2b应负责:

1)安排

--向c或新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包括开发批准、许可、同意、现场转让、使用及其他权利,解决公司注册、进口许可证、关税免除等必需的要求;

--为c获得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必需的帮助;

--获得实施工程必要的一切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同意、批准、授权、税款减免、投资鼓励;

--为c或新公司将资金和盈利(美元)从______国带出从______有关当局获得一切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为c或新        公司的职员以及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人员以及家属从有关当局获得工作期的居住签证、工作许可和其他必要的批准;

--如果c或新公司愿意,在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一切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b应在转让日期之前为本工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确保工程建设人员、运行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为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通讯和交通方便。

2)协助基础设施运作。

3)向c和/或新公司免费提供现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交通道路用地、输变电线路用地和某些范围内的开发和利用等,不予妨碍。

4)同c或新公司、________保险公司的代表一起与其他国家政府谈判并签署基础设施服务协议,应保证c或新公司、________保险公司等代表出席谈判,并征得其同意。

5)在现场和新公司派驻代表,协助c或新公司,并在c或新公司和b之间作必要的协调。

4.3b保证本工程运行期不少于______年。但是如果内部回收率未达到______%,双方将商谈适当延长运行期直至年内部回收率达到______%。

4.4先决条件

b应负责提供下述文件,使c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获得本协议的各个部分,这些文件对新公司应是有效的:

1)由c接受的______国议会签发主权担保书,该担保书应在转让日期交回b。

2)b承担工程建设费用的______%由b提出,由______国中央银行作为借款人,由______国财政部作为担保人,签订和开出______国银行和______国保险公司可以接受的贷款协议和担保手续以及按照______国银行的要求,开出信用证或保函。

贷款期为______年(包括工程建设期______年),贷款利息(年息)______%。

b的贷款可以提前偿还。

3)为c获得国际一流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和方便,由b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开出(包括建设期利息)和______国保险公司以及贷款银行可以接受的c所占工程费用______%份额的贷款保函和担保。保函和担保期为到达转让日期(保函和担保有效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国最高法院院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和______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签署的法律证明书,证明本协议在各方面根据法律都        是有效和可实施的。______国政府签发的批准书证明该项目的合法性。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二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合同号:

中国,北京,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___215;国___215;市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出让方是______技术的专利权持有者;

鉴于出让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予受让方;

鉴于受让方希望利用出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___年215;月215;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__。

1.2“出让方”--是指___215;国___215;市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受让方”--是指中国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省___市,名叫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出让方取得,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让方授予受让方在中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2.3出让方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受让方需要出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出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让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5出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取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出让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3.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10天之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让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让方如需查核受让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受让方根据第

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10天之内通知受让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

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受让方将通过xx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银行(此处为出让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出让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出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按第

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出让方:

a.提成费计算单一式4份;

b.商业发票一式4份;

c.即期汇票一式2份。

4.3按本合同规定,如出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让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5.1出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出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5.2出让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

5.1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都是现成的,因此要求出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5.4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

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6.1出让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出让方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2出让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出让方应将专利失效后受让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受让方,并按___%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间,出让方应按照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出让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受让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税费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受让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出让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出让方负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的仲裁机构或中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是诉诸仲裁,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是通过诉讼,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8.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以双方均有约束力。

8.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8.5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215;年215;月215;日在北京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9.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让方应将第

5.2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出让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215;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时,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出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时,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出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

第一条至

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2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______公司

地址:___国___市___街道

电传:______

传真:______

b.出让方:______公司

地址:___国___市___街道

电传:______

传真:______

受让方代表:出让方代表:

(签字)(签字)

国际专利许可合同范文精选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三

国际劳务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十七条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仲裁: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许: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被许: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2.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3.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4.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5.其他定义以及解释: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范围及使用期限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取得,许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

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许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

5.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6.上述

2.5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三条合同价格

1.按照

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_________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_________。

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__%。

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________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

第四条支付条件

1.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业务银行)支付给许,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_。

2.许在收到接受方按第

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

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1.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许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1.许陈述和保证:

(1)许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许保证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3)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2.接受方的陈述和保证:

(1)被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被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3)接受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4)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

3.接受方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4.许应保证自己不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以保证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如需续展应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第八条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销

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许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

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

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由败负担。

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年,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失效后,除

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4)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6.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7.本合同由

第一条至

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许(盖章):_________被许(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_________加班小时数_________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_____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社会_____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_____,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_____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_____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住房和办公用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第十七条争议及_____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_____机构按照其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六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宗旨

本协议的宗旨是:

1.通过促使逐步消除世界肉类和活动物贸易中的障碍的限制(包括阻碍这一贸易发展的各种障碍),改进世界贸易体制,使其有利于消费者和生产者、进口者和出口者,以促进国际肉类和牲畜市场的扩大,更加自由化和稳定;

2.鼓励在影响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所有方面进行更广泛的国际合作,以便达到对国际肉类经济资源进行更合理、更有效的分配的目的;

3.通过增加发展中国家参与扩大世界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可能性,特别是通过下列途径,使这些国家在这些产品的国际贸易中得到更多好处:

(1)在扩大牛肉和活动物市场的情况下,促进价格的长期稳定;

(2)促使发展中国家牛肉及活动物出口者维持和增加收益;

因此,上述两条的目的是,通过确保牛肉活动物市场长期稳定的办法,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4)考虑到高效生产者的传统地位,在竞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贸易。

第二条产品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牛肉。在本协议中"牛肉"一词指:

①活牛 01.02

②新鲜的、冷冻的牛肉及可食用的下水 02.01 a

③腌、卤、干和熏的牛肉及其可食用的下水 02.01 b

④其它加工或腌制的牛肉或下水 16.02 c以及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设立的国际肉类理事会,为了实现本协议的宗旨和规定而增加的任一其它产品。

第三条资料和市场监督

1、所有参加国同意定期、及时地向肉类理事会提供资料,以便该理事会能监督和评估世界肉类市场的总体情况,以及每种具体肉类的世界市场情况。

2、发展中参加国应提供其现有资料。为使发展中参加国改进其资料收集机构,发达参加国和能够这样做的任何发展中参加国对由它们提出的关于技术援助的任何要求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按照理事会规定的方式,各参加国根据本条第1款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关于第二条中提及的产品的生产(包括牲畜构成的变动情况)、消费、价格、存货和贸易的过去实绩及现状和对前景的估计以及理事会认为必需的任何其它资料,尤其是关于竞争性产品的资料。各参加国还应该提供有关它们和多边承诺的资料,并应将任何可能影响国际活牛和牛肉贸易的政策和措施的变化,尽早地通知理事会。本款规定并不要求任何参加国透露可能阻碍其法律实施,或违背政府利益,或可能损害政府或私人特定企业的合法商业利益的机密资料。

4、本协议秘书处应监视市场条件的变化,尤其是牲畜头数、存货量、屠宰量务内外价格的变化,以便能及早发现供求方面可能发生的严重不平衡的任何征兆。秘书处应经常将有关重要的世界市场的重要发展变化以及有关生产、消费、出口和进口的前景报告理事会。

注:不言而喻,根据本条规定,理事会指示秘书处开列并保持一份最新的影响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各项措施的清单,包括双边和多边谈判所承诺的清单。

第四条国际肉类理事会的职责和本协议参加国之间的合作

1、理事会应举行会议,以便:

(1)根据本协议秘书处草拟的对当前状况及可能发展所作的解释性分析以及根据第三条规定所按提供的文件(包括有关国内政策和贸易政策实施及秘书处已有的任何其它资料),来评估世界供求情况及其前景;

(2)对本协议的作用,进行通盘检查;

(3)为对影响国际牛肉贸易的一切事项进行定期磋商提供机会。

2、对本条第1款(1)所述的世界供求状况进行评估之后,或在对第三条第3款所述的所有有关资料进行审议之后,如果理事会发现国际肉类市场上出现严重不平衡的迹象,或严重不平衡的威胁时,理事会在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状况之后,用一致同意的方式,确定与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相一致的可能补救这种局势的解决办法,供各国政府审议。

3、本条第2款中所说的局势是短期的,还是较长时期的,由理事会酌定。因此,本条第2款提及的措施,可包括由进口者和出口者所采取的符合本协议宗旨和目的的,有助于改善整个世界市场状况的短、中、长期措施,尤其是有助于国际肉类及牲畜市场的扩大,更加自由化和稳定。

4、在审议根据本条第2款和第3款建议的措施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更的特殊待遇,凡是可行和合适的均应给予应有的考虑。

5、各参加国应尽最大可能努力实现第一条规定的协议的宗旨。

为此目的并在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的情况下,各参加国应定期参加第上条第1款③项规定的讨论,以便探讨实现本协议宗旨的可能性,尤其是进一步消除世界牛肉和活动物贸易的障碍。这些讨论应该为以后按照关贸总协定的原则和规则,寻找解决贸易问题的可能解决办法铺平道路。这种解决办法是各有关当事方在利益均衡的基础上都可接受的。

6、任一参加国可向理事会提出影响到本协议的,特别是本条第2款规定的目的任何事项③。理事会应参加国的要求,应在不超过15天的期间内召开会议,对影响本协议的任何事项③进行审议。第二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的行政机构

1、国际肉类理事会

在关贸总协定的范围内,应设立国际肉类理事会。该理事会由本协议参加国的代表组成,并履行为实施本协议各项规定所必需的一切职责。关贸总协定秘书处应为该理事会提供服务。该理事会应制定自己的议事规则,尤其是第四条规定的磋商方式。

2、例会和特别会议

理事会通常应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但主席可以自行提议,或应本协议参加国的请求,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3、决定

理事会应以一致同意方式作出决定。如果理事会成员对某项建议的接受没有正式提出反对意见,则应视为理事会已对提交给它审议的事项作出决定。

4、与其它组织的合作

理事会应就与政府间及非政府间组织进行磋商或合作做出适当安排。

5、接纳观察员

(1)理事会可邀请任何非参加国以观察员身份出席其任何会议。

(2)理事会也可邀请本条第4款内提到的任何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任何会议。

第三部分

第六条最后条款

1、接受d

(1)本协议向联合国各成员国政府或联合国某一专门机构以及欧洲经济共同开放,用签字或其它方式接受。

(2)接受本协议的任一政府e在接受时可对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提出保留。但这种保留需经各参加国同意。

(3)本协议应送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存放。总干事应立即向每一参加者提供本协议的核实副本以及每一国接受本协议的通知书。本协议的英文本、法文本和西班牙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经生效,国际肉类磋商小组即自行解散。

2、临时适用

任何政府可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交存一份临时适用本协议的声明书。交存此种声明书的任何政府应暂时适用本协议,并应视为本协议的临时参加国。

3、生效

本协议于1980年1月1日起对已接受它的参加国生效。对此后接受本协议的参加国。本协议应从接受之日起生效。

4、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除理事会在期满前至少80天另有决定外,本协议有效期可再延长三年。

5、修改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理事会可以对本协议各项规定提出修改案。提议的修改案一经全体参与者政府接受,就应生效。

6、本协议和关贸总协定之间的关系

本协议不应影响关贸总协定f参加国的权利和义务。

7、退出

任何参加国可以退出本协议。此种退出应于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总干事收到退出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后生效。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七

1.1 这些一般条款旨在与icc国际货物销售同(仅用于旨在转售的制成品)的具体条款(a部分)结合使用。但亦可单独并入任何销售合同。在一般条款(b部分)独立于具体条款(a部分)而单独使用的情况下,b部分中任何对a部分之援引都将被解释为是对双方约定的任何相关的具体条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条款与双方约定的具体条款相抵触,则以具体条款为准。

1.2 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条款(即一般条款和双方约定的任何具体条款)没有有明示或默示解决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应由:

a.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维也纳公约。以下称gigs)管辖;及

b. 在cisg对这些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则参照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来处理。

1.3任问对贸易术语(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国际商会出版的incoterms的相关术语之援引。

1.4任何对国际商会出版物之援引都视为是对合同成立时的现行版本之援引。

1. 5除非书面约定或证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都是无效的。但,若一方当人的行为已为另一万当事人信赖,那么,就此而言,该方当事人就不得主张此项规定。

第2条货物特征

2.1双方约定,除非合同明确提及,卖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说明书、传单、广告、图示、价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关货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价格、颜色以及其他数据,都不得作为合同条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约定,尽管买方有可能得到软件、图纸等、但他并未因此而获得它们的产权。卖方仍是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唯一所有者。

第3条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

若双方已约定买方有权在装运前检验货物,则卖方必须在装

运前一个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货物已在约定地点备妥待验。

第4条价格

4.1如果没有约定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卖方现行价目表上所列价格。若无此价格,则应采用合同成立时此类货物的一般定价。

4.2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此价格不包括增值税,并且不能进行价格调整。

4.3a-2表格所示价格(合同价格),包括卖方根据合同所负的任何费用。但,如果卖方负担了按合同规定应由买力承担的任何费用(例则exw和fca术语下的运费或保险费),那么,此数额不应认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价格中,而应由买方偿还卖方。

第5条支付条件

5.1除非另有书面的,或可从双方间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约定价款和任何其他买方欠卖方的金额,应以赊帐方式支付,并且支付时间为自发票日起30天。到期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应以电传方式划拨至卖方所在国的卖方银行。记入卖方帐户;并且当各别拥金额以即可动用之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时,就认为买方已履行了其付款义务。

5.2若双方约定贷款预付且再无其他表示,则除非另有约定,应认为该预付款是对全部价款的预付,已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必约定交货期间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动用的资金形式由卖方银行收讫。如果双方约定仅预付一部分合同价款,则余额的付款条件按本条所述规则办理。

5.3如果双方约定以跟单信用证方式付款,那么,除非另有约定,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跟单信用证,并且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卖方。除非另有约定,跟单信用证的兑现方式应为即期付款,并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

5.4若双方约定以限单托收方式付款,则除非另有约定,应为付款交单(d/p)。在任何情况下,交单都应按国际商会出版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5.5在双方已约定货款支付由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措况下,买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约定的交货期间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过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提供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根据此规则或国际商会出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开立备用信用证。

第6条延迟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额的款项到期未付,则另一方有权取得该款项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约定,利率应比付款地支付货币现行的对信誉良好借款者计收的银行平均短期贷款利率高2%。若在该地没有这样一个利率,则以付款货币国的同一利率为准。如果两地都没有这样的利率,则应以付款货币国法律所确定的适当利率为准。

第7条所有权的估留

若双方已经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权,则在付款完毕前,货物所有权仍属卖方。或按其他约定。

第8条合同交货术语

除非另有约定,应以“工厂交货”(exw)为交货术语。

第9来单据

除非另有约定,卖方应提供适用的国际商会贸易术语所指明的单据(如果有的话);若无国际商会贸易术语可适用,刚按先前交易做法办理。

第10条 迟延交货、不交货及其相应的救济措施

10.1如果发生任何货物的迟延交付,则买方有权要求预定损害赔偿。每迟延一整周,其金额为该些货物价款的0.5%,或约定其他比率,但以买方通知卖方交货迟延为前提。

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15天内照此通知卖方,则损害赔偿金应从约定的交货日或约定的交货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草,如果买方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后超过15天才通知卖方,刚损害赔偿金应从通知日起算。延迟交货的预定损害赔偿金不应超过迟交货物价款的5%,或其他可能约定的最高数额。

10.2如果双方在a-9表内约有一个解约日期,对于至解约日尚示交付的货物理学,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买方可通知卖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适用,且在买方有权取得第10.1条规定的预定最高损害赔偿金额时,卖方仍示交货,则买方可书面通知对迟延交付之部分的货物终止合同,但以卖方在收到该通知后5天内仍未交货为前提条件。

10.4在按第10.2条或第10.3条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在第10.1条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额外,买方还有权请求不超过未交货物价款10%的额外损失赔偿。

10.5本条的救济措施不包括对延迟交货或不交货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第11条形码 货物不符

11.1买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尽快验货,买方就绪当在其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不符之日起15天内将不符之处书面通知卖方。

另外,如果买方在货到目的地之日起12个月内未通知卖方货物不符,则他无论如何不能因货物不符请求任何救济。

11.2尽管存在特定的贸易或双方的交易过程中常风的轻微不符,货物仍被认为是符合合同规定,但买方有权对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贸易中或双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价格减让。

11.3如果货物不符(只要买方已经第11.2条通知了货物的不符,但未在该通知中决定留存这些不符货物),卖方可选择:

a)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用符合合同的货物替代不符货物;或

b) 在不给买方增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修复不符货物;或

c) 偿还买方不答货物支付的价款,并因此终止这些货物的合同

对按照以上第11.1条通知货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 3(a)条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条修复货物之间的延迟期,每延迟一周,买方有权请求第10.1条所规定的预定损害赔偿金额;这些赔偿金额可与第10.1条下应支付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有的话)合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计不得超过这些货物价款的5%。

11.4如果直到买方根据第11.3条已有权获得最高预定损害赔偿金额之日,卖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条下的义务,买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不符货物那部分合同,除非卖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内进行修复或提供替代货物。

11.5如果按第11.3(c)条或11.4条规定终止合同,那么,除了按第11.3条作为返还价款和延迟损害赔偿所支付或应支付的数额外。买方可请求不超过不符货物价款10%的任何额外损害赔偿。

11.6若买方选择保留不符货物,则买方有权取得等产符合合同时此货物在约定目的地的价值与所交不符货物在同一地点的价值的差额,但最多不应超过该货物价款的15%。

11.7除非另有书面约定,本条(第11条)项下的缴济方法不包括货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

11.8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在货物到达之日起2年后,买方不得对货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双方明确约定在此期限届满之后,买方将不以货物不符为由或作出反诉以对抗卖方因买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诉讼。

第12条当事人间的合作

12.1买方应及时将其客户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货物或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向其提出的任何权利请求,通知卖方。

12.2卖方应及时将可能涉及买方的有关产品责任的任何诉讼,通知买方。

第13条不可抗力

13.1一方当事人对其未履行义务可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

a)不能履行义务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所致,及

b) 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他已把这一障碍及其对其他履约的能力产生影响考虑在内,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该障碍或其影响。

13.2请求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之后,应以实际可能的速度尽快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此项障碍及其对他履约能力的影响允责的原因消除时也应发出通知。

如果未能发出任一通知,则该当事人应承担其原可避免的损失赔偿责任。

13.3在不影响第10. 2条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责理由,只要且仅在此限度内该免责事由继续存在,可使未履约方得以免除损害赔偿之责任,免除处罚及其他约定的罚金,免除所欠款项利息支付之责任。

13.4若免费的原因持续存在6个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权不经过通知对方即可终止合同。

第14条争议的解决

14.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最终应由按照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个或多个仲裁员,根据此规则进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任何一方要求法院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

描写国际法与契约精神心得体会总结八

卖方: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买x:_____________(____国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达成如下贸易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第二条买x须由卖方承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消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承兑费用由买x支付。

第三条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第四条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第五条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x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买x可指定___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买x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x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x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第七条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x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x自理。

第八条买x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定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定金作为买x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x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定金并写信给买x告知理由。

第九条买x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并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第十条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______应遵照___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x承担。

第十一条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第十二条卖方因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x之要求,应向买x挂号邮寄由___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

第十三条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国家仲裁机构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负责。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用____文签署,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清单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

3.数量:(由卖方定,买x同意溢短装总数之5%)

4.单价:____________

5.总值:(每公吨价为___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装: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x,以便买x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x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买x安排交货。

3.买x将委托装运港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x承担一切费用,买x将通过___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买x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x承担。

5.卖方保证一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留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x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x。清单c:外轮停靠___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甲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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