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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反诈中心活动心得体会简短 反诈中心工作心得(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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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反诈中心活动心得体会简短 反诈中心工作心得(三篇)
2023-01-12 12:33:40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农村反诈中心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一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北屋_________,东屋_________,西屋_________,南屋___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___,房屋登记在_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___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_________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见证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有关农村反诈中心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国家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全文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普遍推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大量发生。为了解决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各地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如下: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问题 处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应当发挥有关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的作用,绝大多数纠纷可以由它们调处。当事人不服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受理。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的履行因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季节性很强。因此,人民法院对此类合同纠纷要及时立案,尽快审理,必要时可裁定先行恢复生产,然后解决纠纷。 无效农村承包合同的确认和财产处理问题 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首先要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合同无效:

(一)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违背民主议定原则的;

(四)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

(五)发包人无权发包的;

(六)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 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产生的财产问题应当依照法律、政策合理解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村承包合同的转让与转包问题 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

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

第三者,由

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

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

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

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或转包合同无效。 承包人在履行承包合同中有安排劳务的经营自主权,某些临时性的劳务,如季节性的农活,果子的摘收、销售等,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包给他人。 承包人承包后自己既不从事经营或生产活动,又不承担任何风险,坐收管理费或者高价转包的,属于转包渔利。如果转包的价额超出承包价额,而其超出部分大致接近于承包人的投资(包括劳务)加上由于投资(劳务)应当获得的正常利润,可以视为合理;如果悬殊过大,则应作为转包渔利论处。转包渔利部分应当收归集体或追缴国库。 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问题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允许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二)订立承包合同依据的计划变更或者取消的;

(三)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因发包方或承包方不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

(六)承包人丧失承包能力的;

(七)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人劝阻无效的。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但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 因自然灾害而产生的责任免除问题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外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审理涉及这类问题的案件,必须查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和承包人对自然灾害的抗御情况,然后决定对承包人的责任是部分还是全部免除。如果承包人已经尽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如果既有自然灾害的影响,又有承包人经营不善的原因,则应按两个因素所占的比例,酌情免除承包人的部分责任。 发包方单方任意毁约问题 有些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是因为发包方任意毁约或有关行政部门违法干预造成毁约而引起的。审理这类案件,应当依法维护原合同的效力。承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予支持。发包方毁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行政部门违法干预而毁约的应由行政部门承担违约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先由发包方赔偿,再由应负责任的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发包方无力赔偿的,如果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可以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到期,可适当延长承包期,并在承包期内按赔偿数额抵除承包人应缴交的承包金额,或者延期给付赔偿金。 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问题 审理因承包指标过高或过低而发生的纠纷案件,应对承包指标的高低作具体分析,主要审查指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承包指标一般可根据承包前三至________年平均产量(或产值)并考虑合理增产比例予以确定。 目前,农村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指标一般都以投标方式确定。有的承包人为了取得承包权,违背客观实际,盲目地提高承包指标,导致指标明显过高而无法履行。对于因此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实事求是地确定合理指标。但对指标基本合理,主要由于承包人本身不努力而完成不成指标的,应当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发包人因缺乏经验,导致指示明显过低而发生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当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合理的承包指标。如果承包指标基本合理,承包人通过积极努力和科学管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发包人为此要求提高指标的,则不予支持,而应维持原合同的承包指标。 对于承包指标的调整,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承包人搞破坏性京夺性生产问题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注意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例如:承包土地不得破坏地力;承包山林不得乱砍乱伐;承包矿业生产不得乱开乱采;承包果园不得为短期收益而破坏果树的长期生长。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搞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人劝阻无效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加倍赔偿,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的乡镇企业承包中对外发生债务的承担问题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前的债务,如果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由其承担的,应按合同规定承担;如果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亦可酌情由承包人先予偿付,然后从应向发包人缴纳的承包金中扣除。 承包人对于企业在其承包期内所欠的债务 ,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发包人应负连带责任。 承包人逃匿或无力清偿债务的,由发包人负责清偿。 合伙承包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合伙承包人在诉讼过程中,应作为共同诉讼人对待。合伙人众多的,可由他们选派代表(须经法院认可)参加诉讼。参加诉讼的代表人一经确定,其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或合伙组织的全体成员有效。 执行问题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暂无给付能力的,可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应当及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丧失给付能力的,可裁定终结执行。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故意拖延履行的,应传唤其到庭,责令自动履行,仍不履行的,按照《民事诉讼法(试行)》

第十七章的规定,强制执行。

有关农村反诈中心活动心得体会简短三

近几年来,随着大中型城市打击假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币在大中城市使用环境日益狭窄,风险越来越大,于是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的犯罪分子就将目光从大中城市转向了广阔的农村地区,致使农村成为假币犯罪的“重灾区”。国务院有关领导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采取得力措施,多管齐下,努力制止假币向农村蔓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然而,农村地区民众的识假、反假知识水平有限,农村地区的反假货币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

一、假币现状及主要特征

(一)假币非法流通现状

假币非法流通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一是在假币受害人群中,老年人居多;二是在持有假币可疑人群中,外地人居多;三是在假币使用方面,百元面值买小件商品找零的居多;四是在假币使用地域范围上,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居多。

(二)假币作案手法变换多样

随着打击假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币真伪鉴别技术的提升,不法分子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的手法也在不断变换,一是故意将假币进行霉变处理,致使票面真假难辨,再以包礼金需要新钱为由找人兑换,一般人稍不留意就容易误收;二是对真、假

货币进行涂改、挖补、拼凑、对接,致使假币有部分真币特征,不易辨别;三是以假换真,不法分子化身电力、电信等维修人员,在偏远地区以需要新钱、百元整钱等各种借口,找老人、妇女等以假换真。

二、农村地区反假货币存在的问题

(一)对反假货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农村地区的政府、村委会等对人民币反假工作少有过问,人民币反假工作基本由银行来开展;二是居民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不足,他们一旦收到假币,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上交银行或有关部门,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将其花出去,甚至常常为“假币终于花出去了”而感到庆幸。

(二)反假货币设施不齐全

农村地区反假货币设施不齐全,防假意识差,在农村一般居民家中基本没有识别假币的器材,就算是现金流量较大的超市、农贸市场假币识别仪器也很少有配备的,他们大都依靠经验、手感来辨别,但由于现在流通的假币以机制为主,采用现代制版印刷,在面额数字、凹印手感线、盲文、毛泽东头像等部位均具有凹凸感,以经验、手感并不能有效识别假币。

(三)反假货币知识宣传不到位

目前的宣传工作主要靠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开展,得不到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支持,在宣传过程中,一是部分居民态度冷漠,爱理不理,对反假货币知识不是很感兴趣;二是农村居民文化程度

有限,难以吸收反假货币知识。

(四)巨大的现金流量是假货币流通和生存的“温床” 农村商品劳务交易基本使用现金,加之农村人口文化水平、金融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与自我保护能力较为薄弱,极容易上当受骗。

三、上述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

一是针对广大农村群众文化层次较低、反假知识有限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应做到集中宣传和分散宣传相结合、农闲宣传和农忙宣传相结合、宣传反假币知识和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相结合,逐渐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反假币知识水平。二是加强与上级监管部门、公检法机关、宣传部门的沟通对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制、贩假币等犯罪活动合力。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群众反假币积极性

参照人民银行《反假人民币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反假币专项奖励基金”,对金融工作人员收缴假币和社会人员举报制贩假币等违法行为做出具体数额奖励规定,对知情不报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罚,全面调动员工和群众反假打假的积极性。

3、推广新型结算工具,减少现金流通量。农村金融机构要帮助克服农民文化水平低,接受新事物慢的困难,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为己任,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结算工具,创造宽松的刷卡和帐户结算环境,降低用现比率,减少市场现金流通量,从而降低假币流通机会。

四、目前我支行反假货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柜面人员的反假货币能力

利用晨会、周会组织人员学习人民币防伪知识,对新版人民币主要特征及时进行培训,并向每名员工印发残损人民币兑换标准,使全员熟悉掌握人民币的主要特征,确保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准确鉴别,通过重点讲解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不断增强柜员实际鉴别技能,加强柜面反假堵截能力。

2、建立反假货币宣传长效机制 一是我支行定期开展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有针对性、有实际效应、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宣传方式,推动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进行。二是由持反假币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对假币进行收缴,同时向客户做好日常反假货币宣传,在各营业窗口醒目位臵张贴宣传资料、提供咨询,介绍人民币特征、防伪基本常识以及真假币的识别方法,帮助客户掌握主要识别技能,提高客户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客户解释宣传,使其汲取教训,提高识别假币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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