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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 生育三胎政策及配套措施(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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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 生育三胎政策及配套措施(4篇)
2023-01-12 13:02:34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对于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对于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上半年完善国土机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完善国土机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解放思想、励精图治、团结奋进、努力工作,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制为重点,以资源保护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上半年,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战线长、责任大等诸多困难,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规划和建设的用地服务,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上报土地处置方案两批,批准一批。积极为基础设施、招商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完成了中铝、华电、桥头铝电、青海铝业有限公司碳素项目用地、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用地批工作审查审(转)批、青海省粮食储备库、中央粮食西宁直属库扩建项目及青海熠晖高炭铬铁等项目土地预审土地审查上报等项目土地预审、完成引大济湟扶贫一期工程临时用地续用、铁路地勘协调工作和铁路影像、县城污水处理项目征地补偿费核发、塔尔粮食购销站等项目土地出让、整理选矿厂2135万千瓦火电项目农用地转用报件资料,鹞子沟风景区、桥头镇兽医站等项目土地征用、粗铅、高炭铬铁、青海中鑫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晶硅电池超细粉项目用地、规划调整工作。上半年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2宗,面积12.54亩,补办出让手续3宗,面积12.54亩,收缴出让金100.31万元,土地出让金收缴率达到了100%。征用土地553.979亩,落实发放征地补偿费765.415万元,审批报件合格率达100%。二是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切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与20个乡镇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对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的各类档案进行了查漏补缺工作,全县耕地面积85万亩,核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2.3万亩,保护率为85%,做到了县、乡、村农户四级档案齐全,数据、地块、面积相符;三是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省、市、县项目库,建库项目7项、建立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万亩良田项目)13项。完成《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20》编制和评审验收工作,完成长宁镇中嘴山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验收工作,平整土地19公顷,新增耕地11公顷,投资31万元。完成县煤矿塌陷区土地整理项目,平整土地274公顷,新增耕地116公顷,投资625万元。争取县多林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一项,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评审,现已进入规划编制阶段,有望于10月份进行施工,预计投资600余万元。四是完成商品房和集资房住宅土地使用证初始登记颁证96户、二级市场城镇住宅楼颁证20户。土地抵押登记64户、住宅楼抵押登记40户、住宅楼初始登记57户、企事业单位用地登记11宗、土地评估14宗。变更登记169户、桥头镇、长宁镇、良教乡、东峡镇等乡(镇)村民宅基地颁证342户。完成湟中县与我县部分县界的确认工作及湟中县、互助县之间县界确认工作。完成20个乡镇的农村土地自查自检工作和二次调查的自查自检工作。五是认真抓好地矿管理工作,制定完成了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并由县政府转发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开展了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完成上报县卧牛掌石英岩矿普查及县宝库透辉石、白云岩矿普查立项申请上报工作、良教乡煤洞沟村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强制回填工作。与重点二十个灾害易发隐患点的相关单位签订群防群测目标责任书33份、以村级为单位填报防灾避险明白卡280份,同管辖范围内的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70余份,共巡查地质灾害35次,发放地质灾害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全县矿产企业许可证到期的企业进行登记,完成采矿权年检工作年报。协调石山乡滴水滩粘土矿耕地补偿工作及处理长宁镇沙塘沟山体滑坡事件、湖北宜昌化工集团公司电石生产线、石灰岩矿石的取样工作。配合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闇门滩山体滑坡事件,并提出了治理意见和建议。完成县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工作方案和制定石山石灰岩矿整合后储量检测,开发方案的编写工作。六是完善了土地执法机制。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为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乡镇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制,签订《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书》22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2份。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以破解重信重访为重点,对当前的主地信访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重点疑难信访件作为破解难题,采取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制和领导包案负责制,集中处理。完成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检查,对宁大高速、宁张公路两侧共重点巡查20余次,发现违法行为26起,制止26起,制止耕地中挖砂10起,依法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解决了景阳、毛家寨、良教等乡镇矛盾纠纷6次,妥善处理了良教白崖煤矿、大煤洞煤矿违法采矿行为。

今年,我县的国土资源工作量成倍地增加,半年来,经过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上级国土

资源部门的精心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稳步前进,许多工作还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立足全年的国土资源工作形势,认真总结分析,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由于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落实困难,造成工作滞后。

认真全面开展出租和改变用途的国有土地收取年租金工作。进一步明确土地交易中心地位,扩大土地交易的入市范围,推行挂牌交易。加强集体非农建设流转管理,继续做好企事业单位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实施对土地中介业的指导和管理,强化土地证发证程序,建立土地交易监管新机制,实现土地

一、二、三级市场统一管理。

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巩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成果,规范和完善采矿权一级市场,推进采矿权二级市场,合理开发和节约利用矿产资源。重点抓好制止越界开采和无证开采行为,实施矿山有偿出让工作,做好矿业权核准登记发证以及相关配套工作,确保全县矿业市场有序有偿,集约高效运作。

一是根据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原则,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积极做好基础设施、招商引资、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尤其要做好金越铸造、科林人造板等5个入驻北川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协调服务;重点作好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青铝大电解项目等征地协调服务;继续做好单独选址重点项目桥电2万吨精铝、青海危险废物和西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等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县招商局等有关单位,做好基础设施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的立项前期工作,争取双追加指标,拓宽用地空间。二是按照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规范用地行为,完善出让合同,把投资强度和容积率以及建设工期等都约束到合同中,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使项目审批、用地供应和监督检查等工作能严格按照相关指标、规定执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全面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县领导要求,保证投资密度和土地投入,加强批后监管,在全县开展建设用地大清查活动。对已供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对因项目变化或一时无条件开发的土地,按规定做好调整置换工作,把空闲地用于急需的项目;对农转用后未办理用地手续已动工的用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办妥用地手续;对尚未办妥农转用但已草签协议的土地做好后续工作;对供而不用、抛荒闲置、投资达不到要求的地块依法作出处理。

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对我们来说,也就是74万亩基本农田和85万亩耕地保有量不得减少。二是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做好土地整理专项规划,调整土地开发整理补贴标准,结合采用城市化相关政策,推动旧村、旧厂和宅基地复垦工作。加快实施煤矿塌陷区土地复垦项目、县多林镇等四个乡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县城关镇等两个乡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三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网络,对正在生产的矿山和新出让的矿山,治理备用金的征收要到位,做到新帐不欠,老帐逐年还清,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进一步扩大土地储备范围,工作重点向城郊结合部和城市重点建设区域转移,降低土地运作成本,增加政府土地储备库的土地量,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为实施中的园林片区房地产建设做好土地收回、收购、征用等工作。二是认真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加强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资金的运行监管,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搞好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资金的运行监管,努力使之分配到户,切实把被征地拆迁的农民生活安置好,权益保障好,尤其是完善和实施好村发展留用地制度,努力做到上下思想一致,前后政策贯通,防止出现新矛盾。使农民真正成为工业化成果的得益者和城市化成果的享受者。

一是切实巩固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持之以恒,长效管理、防止反弹。广泛深入地开展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6.25等宣传日活动,宣传中央关于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促进用地单位和用地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二是针对农村宅基地乱搭建呈现多、快、杂、乱特点,开展全县农村违章建筑执法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严字上下功夫,在防字上做好文章,从源头上防止土地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章搭建和违法开采歪风,切实改变农村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局面。三是加大土地信访工作力度,研究做好初信初访和降低三访的有效途径,在继续做好领导下访工作和接待日活动的同时,今年对乡镇国土资源管理进行信访考核,鼓励把群众三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好全县社会的稳定。

力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做好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和土地更新调查工作,力求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相衔接,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图件数据资料。同时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补足改造相衔接,确保数、图、地相一致。按照“大统筹、大集中”的理论和三个集中的原则,探索北川工业园区土地开发模式,提高北川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和农村宅基地退宅还耕工作,按照现行征地价格标准,适当调整土地复垦补助标准,提高群众复垦积极性,合理调整村庄用地布局,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区、向中心村集中,通过村庄整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上半年完善国土机制工作总结

对于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学校成立了营养餐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卢赛娇(学校校长)

副组长:杜周应(副校长)

成员:赵水平(学校书记)詹满学(教导主任)吴乔英(食堂管理兼采购员)范志斌(后勤管理兼采购员)各班班主任

迤堵小学本学年全校有11个教学班级,专任教师20人,在校学生354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354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监督督查小组,都由学校教师兼任。学校具备上级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

员(临时工)2人,通过相关机构体检,持有《健康证》。

学校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针对各项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师、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星期一、四向学生提供面包,星期二、三、五向学生提供米线。中心学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保证质量和数量。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保证营养餐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因地制宜,本着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的原则,做好食堂的供餐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安全责任关,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

(一)、就餐制度

1、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准时就餐,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

2、全体教师参与营养餐管理,保证学生都能吃饱、吃好,让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验收制度

1、每天的食物,必须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是验质量。主要看食物的品质是否完好,有无污染变质,二是验是否有齐全的生产厂家、商标、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过保质期。

2、验收合格后,入库保存。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学校。

3、未经验收的食物严禁进入学校,在验收过程中,验收人员必须严格认真。

(三)卫生制度

各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了卫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向供货方索取两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峻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出货手续齐全,帐册相符。此项工作在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四)留样制度

食品加工完成至食用间隔不超过2小时。每餐食品必须留样,留样须有专人负责,每品种不少于100克,留样须留足48小时且有记录。

1、就餐场地不能满足需要。学校餐厅面积小,餐桌尚待配备,现在学生都是在食堂外用餐。

2、食堂操作人员的烹饪水平有待提高,让学生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伙食。

3、学校的卫生条件未能达到基本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还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学校参与教师和管理人员对食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未将以往的卫生监督意见整改到位。

1、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

2、加大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全,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及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4、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他们提高认识,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5、进一步加大学校饮水、饮食卫生安全排查、整改力度,千方百计确保师生饮水、饮食安全。

6、适时组织膳食委员会会议,为营养餐工作出谋划策。

7、认真做好食品留样,并分开放入冰柜,留样食品存放不少于48小时。

学校营养餐旨在改善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学校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来抓。

对于完善三胎生育政策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有勇于确立成才目标的意识,还要有勤于反思的习惯。回顾走过的这一年,特作如下总结。

一、师德为本,注重修养:

作为党员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师德风范和教师素养。深入学习了一系列文件精神,坚定了对事业和党中央的信任;下半年继续学习师德的先进事迹,参加浦东教育门户网站的师德文章交流。日常生活中,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发扬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关心群众生活,关爱每一位学生,在教育教学中注意渗透德育目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关爱学生,勤勉教学。

上半年:担任预备年级的世博礼仪课,认真备课,不拘泥于教材,广泛查找资料,几乎每节课动手制作课件,教学中力求趣味性、教育性、针对性、实用性,为切实培养学生文明礼仪习惯起到一定积极作用。

下半年担任预备(2)班的语文教学工作,着眼于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将培训中学到的理论、经验运用到实践中,如建立互助监督学习小组网络,以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作业分层,并通过“自读作业本”来提供学生的预习、质疑、探究、感悟能力;每日坚持写小作文片断等。根据开学初制定的课堂教学改进目标及措施,有如下体会:

1、班级语文学习监督机制初步建立起来。学生已基本熟悉、适应小组监督、互助的学习机制,能在交作业、背诵、默写、批改、检查等方面自觉服从组长的监督与帮助,尤其在作业统计、抽查背诵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有1/5的学生不配合的,如徐晨、陈高吉、樊世祺、罗玲玲、钱立冬,须进一步加强对其监控的力度,学生的分组情况也有待进一步调整。

2、课文阅读学习的方法有所改进。通过实行语文阅读学习五步阶段法(自读、问题探究、感悟阶段),初步掌握在预习、上课、复习阶段所应达到的自主学习要求。如约有一半以上的学生能借助“自读笔记作业本”,完成“辨识、提要、析疑、借鉴、感悟”的内容,但多数只停留在前两项内容,而后三项内容的自主作业完成仍流于形式。

3、运用小作文每日一练这一有效手段,为写作积累素材,逐步重视起课外积累。但发现学生后来往往图完成数量而忽略了质量,下学期还要树榜样,提高内容与质量。

4、作业本格式已有2/3的学生能注意要求:如左列留一公分划线,写题号;每题间空一行;抄课题;用钢笔或黑水笔;但在书写工整、整洁方面还有待努力提高,目前仍有一半的学生书写很乱,须加强练字;有1/4的学生不能按时完成或及时订正。

5、学生基础知识仍较薄弱,从这次期末考试第一块题目“积累与运用”看,失分严重,日后还应重视拼音、成语、名句等抄写、积累。

6、学生“两头”差距仍较大,且从进校摸底考至后来的月考、期中、期中几次考试中,都缺乏尖子生,还须重点辅导、培养。

7、通过新课导入设计、趣味语文知识介绍、语文知识竞赛擂台、小品剧表演等策略,使学生对语文学科的学习热情比开学初有所增强。但如何让这种热情继续保持在每一节随堂课及课后自主学习中,还须进一步努力。

三、坚持学习,提高业务:

1、教学方面:更新教学理念,把握教学方向。

在对人文素质教育的声声呼唤中,语文二期课改新教材应运而生。二期课改语文教材的特点是:从材料的选择到体例的编排上都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人文素质教育。“正确清醒的在头脑中确立人文素质教育的理念,把它作为相对稳定的精神力量,影响我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筹帷幄。如何巧妙地利用教材所蕴藏的人文因素,如何艺术地处理教学中的种种矛盾,为学生打好语文和人文精神的底子,这是我要把握的教学方向。今年我有幸参加了新区首批语文教师初级班的培训,收益匪浅。上半年连续每周日全天及暑期尽管学习很忙碌、也很充实,聆听专家的讲座,学习了许多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深刻领会到新课标精神,也认真反思了自身教学实际,研究学生,探究教法,逐步树立起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目的的教学思想,树立起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新的教学理念;下半年是实践教学活动,每周四下午到各校参加听课、评课活动,11月27日上了《松鼠》一课的区级公开展示课,获得好评;年底将完成培训小结和考试。一次展示,重要的不是展示的那节课,而是准备的过程。在专家和同行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过程,你的课堂的理解,对教学的认识也会随之升华。而这些是我们在别人身上搬不来也学不会的。

2、人事方面:继续参加各项岗位培训,为下一步人事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如5~6月参加区人事局的人事干部培训;参加四署组织的各项人事实务培训,如6月“人事制度改革”();8月“工资福利”();9月“职称改革”()。

四、人事工作琐碎、繁多,往往任务急,但依然认真细致,任劳任怨。

1、工资福利:如每月在职、退休及返聘人员的工资、奖金审核、发放;养老保险金的基数调整;

2、职改:教师中高级职称论文鉴定及申报工作;

3、统计:各项表格、人事数据、信息的采集、专技人才和工资的月报及年报统计等工作;

4、考核:教师学年度业务考评、分数录入工作;年终考核表结果上报、反馈签名、存档工作;

5、离退休:办理教职工退休金、抚恤金、丧葬费审批手续;耐心、及时接待处理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中的各项事务,落实离退休教师的生活待遇(周以新离休干部津贴及退休“高知人员”的养老待遇调整补发);

6、调动:在指标紧张的情况下向上级打专题报告,引进两位数学教师,暑期来回办手续;

7、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的签定工作:按有关规定与在职、退休返聘人员签好合同一式三分,个人签收一分,其余整理归档;面对人事争议问题,与当事人沟通,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咨询了解政策,变被动为主动(如协助校长处理杨介国、王玉凤信访事件)。

8、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年初顺利通过上级审查,几乎没有被扣分,并在四署经验交流会上获提名表扬,对我校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起了进一步推动作用。

9、毫无怨言地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临时任务。

一年来,我继续体验着教师这一职业的诸多滋味:有工作的艰辛与压力,也有收获的喜悦与欣慰;有求索的痛苦,也有成长的快乐……这些就犹如一串串音符谱写着我的青春之歌。并且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如年纪轻,教学经验尚且不足,还需多方面、多渠道学习、总结经验,尤其对新教材的把握还需提高,对教材的处理艺术还需锤炼。同时兼任学校人事工作,常因琐碎繁忙的外出事务打乱课表正常排课,也没有更多的时间来为学生补缺、补差……

但我相信虽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就一定会失败,成功给予那些有准备的人。总之,我将以发展规划为基础,在实践中对其进行充实,让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在实践中拼搏,在拼搏中砺炼,在砺炼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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