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 教育整顿三个环节的心得体会(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3:30:59 页码:11
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 教育整顿三个环节的心得体会(6篇)
2023-01-12 13:30:59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南漪湖的鱼儿鸟儿都回来了

“风回云断雨初晴,返照湖边暖复明。乱点碎红山杏发,平铺新绿水蘋生。”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笔下的安徽省郎溪县南漪湖的美景。

然而,几年前,受暴利驱使,南漪湖及其周边流域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机器轰鸣、死鱼遍地,反映南漪湖流域非法采砂的举报始终不断。

改变,从郎溪县巡察组进驻开始。县委决定将非法采砂问题作为巡察重点之一,派出巡察组深入了解非法采砂屡禁不绝的原因,以及县水利局作为监管单位在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这也是郎溪县委巡察聚焦并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9年春天一个上午,村民带着巡察干部来到南漪湖岸边。

“平时这会正是捕鱼的好时间,可是最近捞上来的基本都是死鱼死虾,没办法,只能把船都停在岸边,没人去捕捞了。”

“这鱼虾死亡主要原因是非法采砂所致,噪音、污染……”有经验的渔民告诉巡察干部。

“我们经常打水利局的举报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他们有时候也来人,但是基本上都是来看看就走了,所谓的检查都是应付……”

听着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巡察组干部心情颇为沉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非法采砂造成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打击。可是,为何持续非法采砂,却没有部门来制止?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保护伞”问题?

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多路,走访群众、调取资料、核查数据。这时候一个名字浮出水面,引起了巡察人员关注,他就是郎溪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俊。

2008年以来,李俊先后担任郎溪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也是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长期从事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经过多方调查,在众多非法采砂人员的“围猎”之下,本应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李俊,大肆收受采砂人员的钱卡和烟酒,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为他们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2019年9月,县纪委监委对李俊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李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河道采砂上予以关照,共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等共计人民币22万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俊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郎溪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全县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了该案庭审过程,现场警示教育。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问题,向县水利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南漪湖流域采砂整治清零行动,切割清除采砂船、废弃船等93艘,拆除输送带7条,清理堆砂场10处。

“现在好了,没有采砂船上的黑烟,鱼儿鸟儿都回来了,巡察组真是为咱渔民办了件大好事。”南漪湖的渔民无不拍手称赞。(李雪原吕昂)

从2户到41户的饮水“全覆盖”

“以前我家自建井水量很不稳定,现在通上了自来水,不但水量稳定,而且饮水安全有了保障,我是百分之百的满意……”近期,江西省上犹县东山镇石坑村龙潭组村民郭家生把回访的镇纪检干部带到厨房,边说边拧开水龙头。然而,就在去年8月前,这还是他和村民们的烦恼事。

这就得从县委第一巡察组入村走访说起。为巩固脱贫攻坚质量,上犹县委第七轮巡察把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对各乡镇实施扶贫项目工程的连续性及实效性开展“过筛式”巡察。去年8月,第一巡察组来到东山镇石坑村对验收完的村饮水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没想到刚走访郭家生等3户村民,新建饮水工程未发挥作用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只有2户人家用上了村里的自来水,还是因为主管道就从家门口经过。”巡察组走访时,村民们纷纷反映,饮水项目建好后,村里让他们自行买水管铺设、接水入户,可之前一点没提这事,大伙心里都觉得有点堵。

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获悉石坑村饮水工程项目属于2017年扶贫项目,总投资32万元,受益范围覆盖龙潭组、蛇形组农户,但该项目只设计了主管道,未设计入户管网。

“饮水工程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但项目实施中,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风不实,未深入农户征求意见,导致项目设计不合理,建成后未能发挥实际作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饮水。”巡察组向东山镇党委严肃指出问题所在,建议在今后项目立项中加大前期调研力度,并要求举一反三,着力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久,镇纪委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石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按照巡察组要求,东山镇党委及时整改,组织村“两委”认真剖析整改存在的作风问题,并安排专人与施工方进行对接,派出工作组多方走访和协商,在原有主管基础上新铺设了2000多米的水管,对龙潭组、蛇形组32户村民实现全覆盖。

在镇纪委的督促检查下,村党员干部立行立改,带领村干部走访排查,认真听取农户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施工方将邻近龙潭组的塅上组9户农户一并纳入饮水入户范围,最终让饮水项目满足了41户农户的用水需求。

看着村民们都用上了安全饮用水,东山镇纪委书记尹中玖高兴地说:“巡察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黄英彪杨文国)

重点信访村变成无访村

“村里班子换了,新班子干劲也足了。”“现在有什么困难向村里反映,都有人来办,再也不用到处乱跑了。”“村里有钱了,2019年底结余20多万元,这两年办了不少实事。”……2019年12月,江苏淮安盱眙县在桂五镇东园村组织开展群众参与评议巡察整改成效会议,现场群众代表你一言我一语,争相讲述巡察整改以来的新变化。

然而巡察之初,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我要反映村干部危房改造优亲厚友。”“去年粮食直补的钱一直没有发下来。”“水位田确权问题一直拖着不给答复。”……进驻没几天,县委巡察组挂在村口的信访举报箱就塞满了举报信。进驻该村一周,累计来信来电来访70人(件)次。

“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群众频繁赴省进京越级访,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东园村是个典型的干部散、班子软、矛盾多、根子穷的村。”盱眙县委巡察组组长李从前提起东园村巡察前的情况,记忆犹新。

2017年初,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因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被“一锅端”,其他村干部也无心干事,群众戏称“只做自家事、不管公家差”。东园村发展陷入恶性循环,2017年上访24批次,其中到省纪委信访举报2批次,成了远近闻名的信访重点村。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看到这样的软、散班子,县委巡察组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下发督办通知书,推动桂五镇党委加强东园村班子建设。两周后,镇里下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任村第一书记,同步调整了2名村“两委”班子成员。

“东园村信访问题突出,跟党支部软弱涣散、村‘两委’战斗力不强有直接关系,同时一半以上的信访件反映水位田确权问题,我们在走访中要重点关注。”县委巡察组副组长江立辉在信访处置分析会上讲到。

东园村与龙泉湖接壤,不少村民是70年代的库区移民。针对村民反映集中的龙泉湖水位田确权问题,县委巡察组及时向县职能部门了解政策,和镇村干部一起上门做群众工作。

化解水位田信访矛盾,一方面要讲明政策,公正执行;另一方面要妥善解决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调整后的东园村“两委”班子,积极推进3000亩稻虾共生和食用菌项目,吸纳不符合确权条件村民投资入股,每亩年均增收1000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7年的2000多元增长至2019年底的20多万元。

“巡察前村干部的话是喊不到底的,因为群众不信任,现在看到村里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事,大家的看法都在改变。”村民张明由衷感慨。

2018年以来,东园村没有一名群众越级上访,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访村。这一变化,生动体现了在巡察整改中,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带来的初步成效。

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淮安市探索建立整改质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整改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评议活动。近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盱眙县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巡察发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挂牌督查,推动包括东园村党支部在内的1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强”起来,实现了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动态清零”。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根据统一部署,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4月25日,围绕三个聚焦对某单位开展了巡察。巡察期间,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与单位干部职工和班子谈话xx人次,调阅有关资料xx份(卷、册),深入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走访,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近三年来,某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聚焦基层组织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存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某单位20xx年11月2日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通知》,但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制定具体措施,也没有对所属各支部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档案不规范。未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活动行文不规范不严谨。《某单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要求“关键少数”要“带头参加内生活….带头撰写个人性分析材料”,但某单位党组成员未撰写性分析材料;

20xx年印发“两学一做”活动实施方案文件2份,文号均为“某发[20xx]11号”,但两份文件标题、内容、收文对象不同。20xx年学习35次,缺签到表。20xx年学习计划33次,总共学了30次,10月13日、10月20日、10月27日三次没有按计划开展学习。部分人学习记录简单,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个别人学习记录仅有标题。

3)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不到位、不深入。不重视思想学习,未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方面,仅有一把手有学习记录。存在有他人代写学习笔记的现象,一把手学习笔记本上出现三个人的笔迹。20xx年9月10日、20xx年1月18日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不明确,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也未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与互动交流,学习成效不明显。

2、存在对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把“四个意识”当口号等问题。

1)对县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不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没有严格做到“四个服从”,对县的决策部署不能不折不扣的全面执行到位,在落实县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xx个共性问题整改上存在短板,对自身存在问题对照梳理不明确,未建立问题台账,整改措施缺少可操作性。对县部署重大事项如脱贫攻坚、创城创卫等工作研究较少。

2)谋划单位工作站位不高,落实重点目标任务措施不力。单位未能从全县本系统工作大局出发,结合每年经济形势、上级政策要求和本县实际,科学研究、认真谋划全县本系统工作,完成县下达的本系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不够有力。

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严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年来,共形成党组会议纪要xx次,其中专题业务研究或涉及人事的纪要xx次,提及组织建设、风廉政建设的仅x次,没有一次是“专题”研究组织建设和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3、存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

1)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上,扶志扶智跟不上扶贫步伐。培育和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没有形成帮扶与教育并重的工作机制,还存在重物质扶贫、轻精神扶贫,简单送钱、送物,甚至包办代替,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等靠要””思想。如元宝枫苗木种植示范园带贫xx户,在20xx年3-4月份务工统计中,贫困户只有x人参加了劳动,其x人务工只有半天,其他均为一般群众,贫困户以怕累、路远、中午没地方吃饭,示范园干活不自由等原因不愿意务工,从未想通过自己的劳动增加收入来脱贫。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发挥不好,对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决策工作上有差距。作为本级法定的资金综合监管部门,对脱贫攻坚政策研究不深入不全面,对脱贫攻坚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分析研判不够,未充分发挥好资金监管部门为县决策的参谋作用。

2)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不积极,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对落实扫黑除恶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没有专题研究过扫黑除恶工作,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正面宣传引导不足。有下属单位某负责人还充当当地某建材行业的保护伞,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到位。未在班子及干部职工中传达学习宣传工作会、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会、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流于形式。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在内

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对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0xx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中“下步工作打算”与20xx年工作总结雷同。

4、存在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管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

1)政治建设站位不高,总支及各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虚化弱化,组织领导作用至于弱化状态。总支及各支部组织建设工作缺乏计划性,如无20xx、201x年组织建设工作划和工作总结;

组织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组织没有号召力,先锋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20xx年5月21日,会议记录本为宪法学习,笔记本为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且在20xx年工作手册中没有记录;

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不强。对某单位领导班子问卷调查中,八十张测评表中有十三张未对领导班子做出评价。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为议事程序不规范,部分重要事项不经组织会研究讨论决定,以第一把手办公会代替组织会研究、讨论、部署工作。重布置、轻落实,对上级审计发现的整改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态度不够端正;

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6次,时任党组成员只参加1次;

20xx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三支部召开员大会8次,党组成员只参加2次;

20xx年上半年单位机关总支第二支部召开员大会3次,时任第一把手均未参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存在政绩观有偏差,学风文风会风不实,责任落实“甩锅基层”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没有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表现在对十九大精神以及相关理论学习贯彻不深入,学用脱节,不能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存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组专题会议研究不够,缺少学习笔记、心得等档案材料,机关整体学习氛围不浓。201x年3月,一些人员认为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没人看,于是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如单位黄某某以业务繁忙为由,安排他人代写,并在未认真查看,未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将他人在网上全文复制的与本县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文章张贴在单位“两学一做”学习专栏中,本以为是应付交差,不料却成了反面典型。

2)对学习新思想、新方略流于形式。具体表现为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单位本系统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上公开广度不够,落实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政策不到位,致使农民对农业扶贫领域的惠民政策、补贴标准、办理流程等掌握不多,知之甚少。

2、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在惠民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利民专项资金,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问题。

1)利用部门职能特权优势,不能正确履行资金资源分配权,给本部门安排资金时,年初预算远大于年终决算,存在部门主义。如201×年度,给单位年初预算额为xxx万元,年底决算额为xxx万元,相差xxx万元,严重违背了《预算法》‘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的问题。

2)优亲厚友的不良习气尚存,在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拨付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如201×年5月下属某乡镇负责人违规安排农田水利项目资给亲属所在的村屯;

201x年度机关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工会年终福利(发放的物品)购买等未经研究确定,有的干部兼职做微商向单位机关销售面巾纸。

3)班子成员管治党意识不强,部分党组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有偏差,认为主体责任是“一把手”的事,监督责任是纪检组的事,自己不贪不占、不吃拿卡要就行。20xx年单位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许多股室负责人对“纪言纪语”表达不正确。

3、存在执行上面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公款吃喝,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违规购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1)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20xx年1月21日2号凭证,列支办公费xx元,未附清单;

20xx年7月24日6号凭证及20xx年12月4日1号凭证,经费支出列支招待费xxx元,仅附吃饭发票,无招待函、无接待清单。

2)财务记账不规范。20xx年1月26日6号凭证,列支交通费xx元,所附支付申请单支出用途为接待费,所附发票为吃饭发票,且无经手人签字、无接待清单;

xx、201x年明细账均无年终合计数。

3)20xx年总账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xxx元,以后年度未见结转。

4)出差费用开支未按规定落实审批制度。20xx年以来的出差费用开支报销仅有个别会议培训报销差旅费时附有上级通知,未有领导批示。

5)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单位公车牌照号xxx,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单位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派车单记录自20xx年5月30至201xx年8月7日,没有20xx年5月30日以前的用车记录;

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公车牌照xx,缺少20xx年5月31日以前派车记录。派车单20xx年5月31日至20xx年8月7日,共计116份,派车单记录下属事业单位用车20次,其余96次出车均为本单位或其它部门。

6)某单位未带头厉行勤俭节约。20xx年,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办公室安装自来水过滤器,但仍继续使用桶装矿泉水,客观上增加了开支,背离了节约的原则。20xx年,党组会违规决定购买摩托车配给职工供食堂采购使用。

7)招待费报销手续不齐,20xx年之前普遍存在“四单”不齐的问题;

会议费以公务接待形式列支,支出无预、结算单;

出差报销存在住宿超标、违规报销餐费、既报销公杂费又报销打的费等情况。车辆维修普遍无审批,部分无维修清单,燃油费无发票入账等。对下属或委托管理的单位执行上面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不力,会议费支出无预、结算单;

评审中心、支付中心接待“四单”不齐、购买办公用品无清单等情况。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甚至出现侵占业务费的严重违纪行为。

8)长期占用服务对象办公用房的问题,20xx年某中心成立,银行出资完成体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机关工资统发、市财本单位及多个县直单位账户在银行开设,同时银行无偿提供位于老城、政府一小区的两处用房作为本单位某中心办公用房;

20xx年3月,县及其相关部门搬迁至新区办公后,本单位继续使用银行向某公司租赁的幸福家园小区二楼商业用房约230平方米,作为某付中心办公用房,未支付房租费用。

4、存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中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资金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财务管理混乱,顶风违纪等问题。

1)财务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无效票据报销、办公用品支出无明细等问题。如20xx年10月18日超标准采购电脑一体机,20xx年11月15日超范围列支等。

2)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公务接待清单中用餐人员不具体,审批单只记录了经办人,无证明人及陪餐人员等。

3)财务报销必备要件缺失。抽查发现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4次(无公务出差审批单或相关文件3次、公务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批1次),20xx年12月支付交叉检查借用人员差旅费xxx元等;

租赁公司车辆未附合同报销2次,如20xx年6月支部活动租车费xxx元等。

5)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分管领导单独出差所产生费用由谁签批等没有具体明确,财务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6)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审计部门对本单位20xx年度预决算审计时,提出“预拨经费xxx万元长期性挂账未处理”,“借出款项清理催收力度不够,借款三年以上应收款项xxx万元未处理”的问题,本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在实施部分物资、服务采购项目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抽查发现20xx年8月支付财务软件服务费xx万元、20xx年4月支付国有资产评估费xx万元等4次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备案手续;

20xx年对大数据综合管理云平台软件政府采购未进行备案,

20xx年跨年度实施采购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8)财务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购置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提取备用金结余过大。离岗创业人员返还工资未纳入预算管理。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科目。个别二级单位“一把手”直接经办财务,且未按财政授权支付规定,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9)财务支出不规范。20xx年至201x年收门面房租费xxx元,本应由非税收入管理局开具税收发票,却开具的是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入帐。未按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20xx年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补助xxx元,无驻村扶贫人员的考勤记录附件。财务支出手续不全,把关不严。20xx年3月1号凭证,支法院起诉保全费xxx元,原始发票无经办人签字。

(三)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所辖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力,对员疏于监督管理,发展员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1)对组织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支部长期不换届,支委分工不明确,支部未分配党小组,组织学习培训少。领导干部学章讲课、集中学习活动开展少。日常管理不规范。不按规定交纳费,本单位内xx名员中,就有xx名党员长达数年不参与支部活动,不缴纳党费,支部并未按规定做出处理。固定党日主题课活动开展不正常。20xx年仅有1-3月记录。理论学习时间不足,没有达到要求。如20xx年全年仅为一次,未发现支部书记上党课内容。活动内容有“假大空”和抄袭的现象。20xx年活动图片涉嫌造假,春季着夏装(5月活动图片),1月和12月图片中人物一样,拍摄角度不一样。总支各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201x年12次党员固定活动日中有10次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201x年上半年的党员固定活动日还是开展环境整治清洁活动;

支部存在以工作部署会代替课的情况。201x年9月30日,本单位机关召开“解放思想敢担当,真抓实干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本单位机关总支第一支部、第四支部将此次会议记录为该年度“党课活动内容”。

2)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基层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总支和各支部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如总支和各党支部办公室虽然落实了,但没有按要求建立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规范建设。总支班子重业务、轻党建,对组建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一知半解。总支及各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执行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制度落到实处少,效果不明显。

3)支部履职能力缺失。没有对开展的组织生活各类记录、资料、影像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对相关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做到组织生活各项台账和资料管理齐全,规范、详实。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将员的学习教育、遵章守纪等情况纳入考核当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4)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没有党员发展计划,支部委员会无研究记录,未经支部员大会讨论通过即列为积极分子。黄某永同志的《申请书》没有落款时间,总支至今未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也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同意把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程序欠规范。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党员发展档案资料中的时间不一致或无相关的会议记录。201x年5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接收韩xx同志为预备员,但决议记录时间为201x年5月16日,时间不一致。韩xx列为积极分子、定为发展对象,均无相关会议讨论通过的记录。管理不到位。支部对党员疏于管理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内容空洞、方法老套,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

对退休党员管理监督乏力,退休党员常年未能参加组织生活。

2、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选人用人不讲规矩,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带病提拔”,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

1)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主要表现在中层干部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尚未形成,人事调整不经专题研究、民主测评,不报人事部门备案。50%股站长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达10年以上,其余近几年调整股室,也多因原负责人死亡、离职等原因自然增补。干部职工整体年龄偏大,存在断档危机,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本单位内人员编制混乱,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因编制、待遇问题上访频发,维稳疲于应付。

2)个别干部提拔任用违反报告事项规定。本单位组20xx年3月任命某同志为某中心稽核科科长,因其2017年2月曾受记大过处分,未按规定于任免前书面征求人事部门意见,被上级人事部门责令整改,本单位组已于20xx年5月撒销其任职。

3)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选拔实施方案及会议研究记录中未明确考察组成员,干部考察材料无组长审核把关签字;

20xx年3月考察部分同志任中层科所长时,《干部考察谈话情况记录表》中未体现干部考察谈话必须两人以上的要求,谈话人、记录人均为同一人。组织人事工作决定程序不规范。20xx年1月4日党组会研究x人任职,党组成员未分别发表意见。选人用人不规范,组织建设存在短板,股级干部任用程序不够规范,20xx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由党组研究后直接发文任命,未按规范程序报编办、人社等部门审批。调整、任免干部不够严肃,20xx年110月组会议研究人事多达x次xx余人次,虽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急需人员,但确也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干部调整任用没有动议酝酿、考核考察和任免理由等程序。如20xx年组会研究干部调入,记录的内容为“某单位有个黄某某想调入我单位,全额事业编制,拟调入监察室工作”,调动理由未充分说明、也没有考察意见和班子成员意见,仅记录“全体同意”。

4)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串岗问题比较突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推行时,经县组织部门、县编办和县人社局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编制性质进行认定,机关身份xx人中,目前有xx人工作岗位在所属事业单位;

事业身份的xx人中,岗位在本单位机关的有xx人。同时,存在登记为公务员后却任命为事业单位负责人、人事与行政关系不匹配、人岗分离等问题。

3、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等问题。

1)民主生活会斗争性不强,部分环节“走过场。一是征求意见形式单一。某单位党组20xx至20xx年度民主生活会仅向县直单位、部分乡镇发放了征求意见表,未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开展走访座谈、谈心谈话;

二是“四必谈”落实不够。20xx至201x年度组民主生活会前均未按照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无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正副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三是201x年度民主生活会无组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力。20xx年至201x年期间,组多次研究人事议题、考核评估方案、脱贫攻坚、预算调整、三定方案等事项时,未见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记录。

2)总支议事规则落实不严格。总支会议与政务会权责边界不清,多为研究政务,对党建工作、班子自身建设、党管治具体研究部署不到位;

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见集体商议过程,201x年至201x年部分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未见研究决定的会议记录。

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监督不力,没有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记录痕迹。组主责意识不强,抓班子带队伍要求不够严格。年初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日常监督执纪、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党组会、机关会部署、研究少,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副职同时负责机关、人事、财务等工作,监督存在短板。

4)抓机关制度建设不够严格,不能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机关人员上班期间存在迟到、早退、串岗、玩手机等现象,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无故长期不上班人员,公务外出不登记,公车使用无派车手续,档案资料归档留存不规范、不完整,部分红头文件格式、内容有错误。

5)问题剖析不深入。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201x年至201x年《本单位工作总结》《本单位组201x年度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本单位组201x年度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均无“存在问题”表述,只讲成绩不讲问题。

6)审计部门对本单位历年来都进行了相关的审计,但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对“部分支出预算编制未细化”,201x年度的审计已经发现此问题并要求整改,可是在审计201x年度、201x年度仍然出现此类问题。对“部分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201x一201x年度连续三年审计发现此问题都未及时整改。未能较好履行债权职责,201x年-201x年某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出借给某有色金属公司等乡镇或企业的款项,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逾期利息和扣、还款来源等约定事项,虽然上述借款单位目前有还款困难,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

但是本单位没有较好地履行债权人的权利,如每年度未向借款单位出具往来款核对函或催收函等,来有效维护债权的措施。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脱贫工作不够精细精准。干部帮扶户对政策不清、帮扶措施不够精准,如帮扶的陈某生户,贫困帮扶干部对政策了解不清,对贫困户咨询建房补助政策无法解答,而要扶贫户到镇扶贫办去了解,对于建房后享受补助也回答不出;

帮扶的黄某明户,帮扶干部除了带去生产扶助金、春节慰问金外,没有别的帮扶措施。每季走访不到位,以电话沟通代替入户,如帮扶陈某生户,201x年未入户,只是通过电话了解。信息平台与手册不一致,如帮扶周雄户201x年第二、第三季度走访时间平台与手册不同,小额贴息贷款情况基本上平台有而手册上没有。

2、存在大额扶贫资金闲置问题。由于人才缺乏,在项目规划、申报、实施上存在精准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出现项目验收慢、资金拨付慢的情况,201x年4月底,“趴在账上睡大觉”的上级和本级扶贫资金达xxxx元。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共性问题重视不够。本单位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未做到精准把握、举一反三,扶贫资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在规范项目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上有差距。

3、对问题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201x年单位牵头对16个乡镇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专项检查,资料显示只对某镇、某某镇下达了整改通知,某某镇反馈报告中所述整改内容与下达的整改通知要求文不对题、内容混乱,单位未进一步对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201x年检查发现某某某镇“一事一议”项目进度缓慢、未验收,责令整改后,截至巡察入驻,xxx元项目资金未支付。

1、通过巡察,发展本单位2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医疗保险费的问题,立即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本单位系统直属单位实行人员和经费垂直管理的模式,敏锐意识到此类问题极有可能具有普遍性。经查发现,本单位系统共有xx个下属单位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大额医疗保险费,其中5家下属单位还存在使用行政经费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至此,一个涉及xx个单位、xxx名本单位干部、持续十余年、累计金额达xxx元的违规问题清晰呈现出来。

2、通过巡察,发现本单位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x年2月至201x年1月,时任下属单位副职的张某(主持工作)、黄某、林某等人集体商议决定,以“加班费”名义向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津补贴xxx元。

3、经初步查实,本单位下属单位李某、张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逃避本单位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用私盖伪造的公章、

提供虚假对账单等手段,陆续将本单位存储在信用联社城区分社基建专户中的资金xxx万元,转至李某、张某预先注册的县某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账上。按照本单位账户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银行才能进行资金划拨。201x年11月,李某更换印鉴,本该向本单位申请并经主要领导批准,但并未履行这一手续就更换了印鉴按照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规定,由县联社派到各分社的委派会计负责鉴章和审核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而在李某和张某等人持续数年的套取转移资金过程中,却无人发现异常。

4、201x年年初本单位下属所胡某林某罗某三人目光都盯上了正在处理的某村串户路工程扶贫经费。胡某负责把扶贫资金专户的凭证提出来给罗某做账;

林某负责购买空白收据并伪造某村支书的签名,骗取私自使用某村村委会公章;

林某负责开具支票套取项目资金xxx元并将该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过后3人就将xxx元进行私分。胡某三人似乎摸到了捞钱“路子”,

201x年8月,某乡某村实施“美丽乡村”一事一议项目,该项目预算有挖土机租赁费、砂石运输费等,三人依葫芦画瓢,“合理”分工,将套取到的资金私分。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要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加快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闲置和低效用资产的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全力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完善审批前(后)管理,确保不发生经济违规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抓好组织建设主责主业,夯实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协助抓好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以组织建设促事业,以组织建设促发展。

二要要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要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责任担当意识,加强部门科室间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把脱贫攻坚、强农惠农、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打黑除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建设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组织阵地建设,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思想自觉性,完善学习教育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基础,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控制权。

三要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健全责任机制,不断强化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组织建设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定期分析建形势,专题听取组织建设汇报。要健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所辖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严肃规范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着力提高“红脸出汗”的效果。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考核薪酬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使用管理。要强化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科学合理配备好各类岗位人员。

四要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成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履行好职责范围党内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重点排查重要科室、关键岗位和基层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用好约谈教育机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纠正。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变异反弹。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完善票据报销手续,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和项目的管理,不断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市县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强调,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深化政治巡察,应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即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南漪湖的鱼儿鸟儿都回来了

“风回云断雨初晴,返照湖边暖复明。乱点碎红山杏发,平铺新绿水蘋生。”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笔下的安徽省郎溪县南漪湖的美景。

然而,几年前,受暴利驱使,南漪湖及其周边流域非法采砂现象屡禁不止,机器轰鸣、死鱼遍地,反映南漪湖流域非法采砂的举报始终不断。

改变,从郎溪县巡察组进驻开始。县委决定将非法采砂问题作为巡察重点之一,派出巡察组深入了解非法采砂屡禁不绝的原因,以及县水利局作为监管单位在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这也是郎溪县委巡察聚焦并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

2019年春天一个上午,村民带着巡察干部来到南漪湖岸边。

“平时这会正是捕鱼的好时间,可是最近捞上来的基本都是死鱼死虾,没办法,只能把船都停在岸边,没人去捕捞了。”

“这鱼虾死亡主要原因是非法采砂所致,噪音、污染……”有经验的渔民告诉巡察干部。

“我们经常打水利局的举报电话,反映非法采砂问题,他们有时候也来人,但是基本上都是来看看就走了,所谓的检查都是应付……”

听着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巡察组干部心情颇为沉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非法采砂造成安全隐患、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坚决打击。可是,为何持续非法采砂,却没有部门来制止?这里面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保护伞”问题?

带着疑问,巡察组兵分多路,走访群众、调取资料、核查数据。这时候一个名字浮出水面,引起了巡察人员关注,他就是郎溪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李俊。

2008年以来,李俊先后担任郎溪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也是水政水资源股负责人,长期从事水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经过多方调查,在众多非法采砂人员的“围猎”之下,本应恪尽职守、严格执法的李俊,大肆收受采砂人员的钱卡和烟酒,并在日常执法检查中,为他们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2019年9月,县纪委监委对李俊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李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河道采砂上予以关照,共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高档烟酒等共计人民币22万元。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俊后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郎溪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组织全县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了该案庭审过程,现场警示教育。针对巡察中发现的监管不力和制度漏洞问题,向县水利局下发了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南漪湖流域采砂整治清零行动,切割清除采砂船、废弃船等93艘,拆除输送带7条,清理堆砂场10处。

“现在好了,没有采砂船上的黑烟,鱼儿鸟儿都回来了,巡察组真是为咱渔民办了件大好事。”南漪湖的渔民无不拍手称赞。(李雪原吕昂)

从2户到41户的饮水“全覆盖”

“以前我家自建井水量很不稳定,现在通上了自来水,不但水量稳定,而且饮水安全有了保障,我是百分之百的满意……”近期,江西省上犹县东山镇石坑村龙潭组村民郭家生把回访的镇纪检干部带到厨房,边说边拧开水龙头。然而,就在去年8月前,这还是他和村民们的烦恼事。

这就得从县委第一巡察组入村走访说起。为巩固脱贫攻坚质量,上犹县委第七轮巡察把落实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对各乡镇实施扶贫项目工程的连续性及实效性开展“过筛式”巡察。去年8月,第一巡察组来到东山镇石坑村对验收完的村饮水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踏勘,没想到刚走访郭家生等3户村民,新建饮水工程未发挥作用的问题就暴露了出来。

“只有2户人家用上了村里的自来水,还是因为主管道就从家门口经过。”巡察组走访时,村民们纷纷反映,饮水项目建好后,村里让他们自行买水管铺设、接水入户,可之前一点没提这事,大伙心里都觉得有点堵。

巡察组通过深入了解,获悉石坑村饮水工程项目属于2017年扶贫项目,总投资32万元,受益范围覆盖龙潭组、蛇形组农户,但该项目只设计了主管道,未设计入户管网。

“饮水工程是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但项目实施中,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作风不实,未深入农户征求意见,导致项目设计不合理,建成后未能发挥实际作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饮水。”巡察组向东山镇党委严肃指出问题所在,建议在今后项目立项中加大前期调研力度,并要求举一反三,着力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久,镇纪委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石坑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谈话。

按照巡察组要求,东山镇党委及时整改,组织村“两委”认真剖析整改存在的作风问题,并安排专人与施工方进行对接,派出工作组多方走访和协商,在原有主管基础上新铺设了2000多米的水管,对龙潭组、蛇形组32户村民实现全覆盖。

在镇纪委的督促检查下,村党员干部立行立改,带领村干部走访排查,认真听取农户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施工方将邻近龙潭组的塅上组9户农户一并纳入饮水入户范围,最终让饮水项目满足了41户农户的用水需求。

看着村民们都用上了安全饮用水,东山镇纪委书记尹中玖高兴地说:“巡察工作有力推动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黄英彪杨文国)

重点信访村变成无访村

“村里班子换了,新班子干劲也足了。”“现在有什么困难向村里反映,都有人来办,再也不用到处乱跑了。”“村里有钱了,2019年底结余20多万元,这两年办了不少实事。”……2019年12月,江苏淮安盱眙县在桂五镇东园村组织开展群众参与评议巡察整改成效会议,现场群众代表你一言我一语,争相讲述巡察整改以来的新变化。

然而巡察之初,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我要反映村干部危房改造优亲厚友。”“去年粮食直补的钱一直没有发下来。”“水位田确权问题一直拖着不给答复。”……进驻没几天,县委巡察组挂在村口的信访举报箱就塞满了举报信。进驻该村一周,累计来信来电来访70人(件)次。

“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群众频繁赴省进京越级访,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东园村是个典型的干部散、班子软、矛盾多、根子穷的村。”盱眙县委巡察组组长李从前提起东园村巡察前的情况,记忆犹新。

2017年初,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因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被“一锅端”,其他村干部也无心干事,群众戏称“只做自家事、不管公家差”。东园村发展陷入恶性循环,2017年上访24批次,其中到省纪委信访举报2批次,成了远近闻名的信访重点村。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看到这样的软、散班子,县委巡察组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下发督办通知书,推动桂五镇党委加强东园村班子建设。两周后,镇里下派一名副科级干部任村第一书记,同步调整了2名村“两委”班子成员。

“东园村信访问题突出,跟党支部软弱涣散、村‘两委’战斗力不强有直接关系,同时一半以上的信访件反映水位田确权问题,我们在走访中要重点关注。”县委巡察组副组长江立辉在信访处置分析会上讲到。

东园村与龙泉湖接壤,不少村民是70年代的库区移民。针对村民反映集中的龙泉湖水位田确权问题,县委巡察组及时向县职能部门了解政策,和镇村干部一起上门做群众工作。

化解水位田信访矛盾,一方面要讲明政策,公正执行;另一方面要妥善解决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调整后的东园村“两委”班子,积极推进3000亩稻虾共生和食用菌项目,吸纳不符合确权条件村民投资入股,每亩年均增收1000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从2017年的2000多元增长至2019年底的20多万元。

“巡察前村干部的话是喊不到底的,因为群众不信任,现在看到村里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事,大家的看法都在改变。”村民张明由衷感慨。

2018年以来,东园村没有一名群众越级上访,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无访村。这一变化,生动体现了在巡察整改中,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带来的初步成效。

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淮安市探索建立整改质效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整改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评议活动。近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对村(社区)巡察整改质效提升专项行动。盱眙县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巡察发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挂牌督查,推动包括东园村党支部在内的14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强”起来,实现了全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动态清零”。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哪三个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范围?

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二)哪些行为属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三)遇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时司法人员应该怎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

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含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

(二)哪些情形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三个不得“

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

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2.“三个应当”

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

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

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时办案人员应该怎么做?

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范围?

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二)本规定所称其他相关人员范围?

1.特殊关系人

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2.中介组织

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三)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接触交往?

1.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3.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4.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5.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6.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四)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做到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对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三个关系教育整顿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今年以来,xx区委在市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xx巡讲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第xx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推进区(市)县巡察的安排部署,突出政治巡察、强化制度建设、抓实巡察队伍、强化协同作战,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开展基层党委巡察工作,初步构建了“规范化、大联动、强震慑”的巡察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切实承担起政治巡察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区委专题常委(扩大)会和全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全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巡察宣传和思想发动。一是突出“三个坚持”强化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区委始终坚持将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对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的客观审视,作为对各级基层组织“管党治党”严不严的系统检验,作为对全区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高不高的全面体检,真正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治巡察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突出“三个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在市委要求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类重点”的基础上,结合xx实际,研究确定了xx首轮巡察的重点,即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市第xx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和“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三是突出“三个层次”广泛宣传动员。在《新xx》报刊、《xx有线电视》《xx区门户网站》和《廉洁xx》微信平台,开设巡察工作专栏,全面解读巡察工作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全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入报导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各集中办公点、各社区大型活动场所、各大型居民小区,张贴发布纸质公告,悬挂巡察工作意见箱;在xx有线电视、街道门户网站、被巡察单位微信公众号、廉洁xx网站和《新xx》报刊发布巡察公告和巡察动态,公示各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电子信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巡察工作。

始终把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放在首要位置,结合xx实际,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一系列制度规程,初步形成“3+8+10”制度体系,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规范全区层面“三大机制”。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从全区的层面,从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三个层面,明确相关制度规定,着力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整体“一盘棋”的大巡察格局。二是健全操作层面“八项制度”。制定了区委巡察组信访工作办法、区委巡察回访工作办法、区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巡察工作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承诺书等xx项制度,为各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三是编制运行层面“十项流程”。编制了巡察工作流程、巡察组进驻有关事项、常规巡察公告模板、巡察工作要点、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工作汇报会、受理信访举报、延伸巡察、巡察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编印《区委巡察工作手册》xx余份,印发各巡察组和相关成员单位参照使用,确保巡察推进有序、运转规范、工作有效。

坚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巡察干部的第一操守,在配齐建强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同时,对巡察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严教、严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铁军。一是“配齐建强”巡察机构。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xx办xx库xx组”的模式,成立区委巡察办,为区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单列行政编制xx名,内设综合科、巡察科;从全区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选调xx人组建了“巡察工作人才库”,拟从已退休或退二线的局级领导干部和会计、审计、法律领域专业人才中,选聘部分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的同志,组建“巡察工作智囊库”;常设xx个巡察组,实行“组长推荐+个人自荐+全区遵选”工作机制,首轮在全区范围内选调相关专业骨干力量,每个组配备x名成员,做到每个组“满员出征”。二是“严训严管”巡察队伍。实行巡察工作“三个不固定”,即组长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一轮巡察一次授权,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系统,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落实组长负责制,健全组务会制度,建立xx个巡察机构党小组,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巡察干部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信心。强化纪律约束,列明巡察工作xx条禁令、xx项承诺,健全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人人签订承诺书;实行巡察对象评价巡察组制度,在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遵守纪律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出书面评价,由巡察办报送领导小组,并存档备查。

坚持“大巡察”巡察工作理念,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形成统筹协调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大巡察”格局。一是巡察保障“大联动”。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关注巡察工作,亲自研究解决组建巡察机构、配齐巡察力量、健全巡察机制、强化巡察保障等相关事项,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办等部门在人员配备、编制保障、办公场地、办公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责任、时间节点,实行全方位、大联动保障,确保巡察工作保障有力、准备充分、按期入驻。二是内外协同“大联动”。理顺与相关区级部门和被巡察单位的协同配合职责,对内明确巡察办与巡察组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巡察组与巡察组支持、配合关系;对外针对巡前问题收集、巡中人力支持、巡后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事项,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交“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确保各方面力量整体协同、形成合力。三是落实责任“大联动”。着眼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明确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三级职责”,建立区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xx个成员单位责任,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对接,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整体“一盘棋”的大巡察格局。

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按照“聚焦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迅速取得突破。一是精准培训,提升“实战能力”。按照“实用、实战”的标准,选派巡察骨干力量参加全市巡察办(组)负责人专题培训;邀请市委第三巡讲督导组xx组长,对全区巡察机构干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开展实战性督导和精准化培训;邀请区纪检、党建、财会、审计等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第一轮xx个巡察对象具体业务职能、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具体巡察业务等,分别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精细化指导和精准化培训。二是精准画像,备足“粮草弹药”。召开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向xx个成员单位发函,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反映、廉洁风险点,精准画像、建立台账,形成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xx个大项、xx个小项的负面问题清单、列出表现形式,印发巡察组参考使用,为巡察组备足“粮草弹药”。三是精准巡察,确保“火力聚焦”。坚持边巡边改、巡后即改,进驻后,各巡察组突出首轮巡察重点,结合巡察单位的实际,细化“一方案三清单”,进一步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一针见血发现问题,不拘一格整改问题,精准把脉、对症开方,集中火力、精准巡察。

总之,对区(市)县来讲,开展党委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摸索中不断前行、在实践中总结创新。xx区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xx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委的请示汇报、争取市委督导组的支持指导、争取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突出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在发现问题线索、线索分类处置和巡察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全力打好巡察“攻坚战”、确保首战告捷,推动全区干部队伍作风有新转变、干事创业能力有新提升、联系服务群众有新作为,为勇当xx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