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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 出租车驾驶员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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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 出租车驾驶员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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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武昌之名始于东汉末三国初,孙权为了与刘备夺荆州,于公元220xx年把都城从建业(今南京)迁至鄂县,并更名"武昌",取“以武治国而昌”之意,武昌之名是与今鄂州市互换的。从考古发掘来看,武昌在新石器时代的水果湖放鹰台和南湖老人桥、洪山区花山乡的许家墩和棋子墩等处,就是古人栖居之地。

旧时的武昌手工业发达,以造船、冶金、铸造钱币为主,武昌的陶瓷名叫影青瓷。另外,,在武昌最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黄鹤楼的屡次兴废,从三国时代至今已历十余次,每次重建都呈现出不同的风貌,反映出各个不同时代的建筑风格和特点。

汉阳一名的来历与汉水密切相关,古语“水北为阳,山南为阳”,古时汉阳在汉水之北,龟山之南,又因得日照多的地方也称阳,故名汉阳。

公元620xx年,即隋朝大业二年,改汉津县为汉阳县,汉阳名称自此开始。唐代将县治移至汉阳市区后,才迅速发展起来。

汉阳,特别是鹦鹉洲一带,历来是长江中游商船集散的地方。唐宋元明各朝代,商业手工业很是繁华。同时,汉阳还是游览胜地,位于汉阳的归元寺是武汉市佛教丛林保护得最好的一处,为湖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武昌和汉阳筑城起始于同一时期,约有1820xx年历史。

历史上,汉口,汉阳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是同步发展的。直至明代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汉水改道(汉水在历史上改道不下8次)从龟山北麓入江以后,汉口才独立发展,仅有500多年的历史。汉阳、汉口很早就筑有城墙,分别被当作过县治之所在。

汉口后来迅速成为一座新兴商埠,名声和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武昌和汉阳,,明末清初,汉口已与河南朱仙镇、广东佛山镇、江西景德镇并列为全国四大名镇,海外誉为“东方芝加哥”。汉口的港口贸易运输业颇为发达,成为我国内河最大的港口,有“十里帆樯依市立,万家灯火彻夜明”(吴琪诗)状其景,“居民填溢商贾辐楼,为楚中第一繁盛处”。颇能反映其繁盛。清乾隆年间,汉口更盛于世,仅“盐务一事,亦足甲于天下”。

清朝末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20xx年在汉口修筑张公堤。这条堤对逐年降低后湖一带的水位,使荒湖野洲形成陆地,对起初狭小的汉口扩建面积提供了方便条件,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1920xx年初,武汉国民政府将武昌与汉口(辖汉阳县)两市合并作为首都,并定名为武汉。今天由武昌、汉口、汉阳三镇组合而成的“武汉市”,其历史只有74年。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汉_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持续保障服务品质,创造出清洁、安全、优美的工作环境,达到专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甲方将办公区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将以专业服务技术和公司信誉承担环境清洁、安全保卫的全方位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规范双方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__公司

物业类型: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

座落位置:武汉市__×大道_号

总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务内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项目办公区公共区域、办公室地面、办公桌椅、窗台玻璃、公共设施的日常清洁。办公区24小时保安服务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负责的日常清洁、保安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承包范围及服务标准

乙方承包日常清洁保养及保安工作的范围及服务标准按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

执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务范围及要求和服务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 承包费用

根据乙方为甲方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__元(大写:人民币__ 整),此费用为闭口包干价。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物业内外属于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公用部位、场所、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担。

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卫生守则,保安管理守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项目业主遵守各项管理守则,共同维护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3、根据需要在楼宇内外设置适量的废物箱、烟灰筒及明显标志。

4、根据清洁质量日查表,发现不合格的,按照《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

5、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的清洁用水、用电和工具存放间,保安备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财产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发票后,并且在甲方书面确认满意乙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上述费用,按应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能获得甲方满意或甲方按清洁扣款标准扣除违约金的,不受此款约束)。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在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中,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物业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定致使发生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相应扣减服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

2、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

案。

3、乙方必须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的经培训的员工进驻项目工作,乙方选派的保洁员工、保安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如需要适当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服饰(自备)统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户对工作的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项目内的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向乙方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员,按合同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不擅自进出与服务范围不相关的场所(经甲方相关人员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做出违法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严格管理所属人员在清洁工作时爱护物业的各种财物。

9、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所属人员,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如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中含有虚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

11、乙方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因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乙方在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若扣除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赔。

1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和接受各项相应工作计划,甲方根据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14、如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卫生检查,被认为承包范围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受罚款时,责任和款项由乙方承担。

15、为确保工作质量,乙方需确保现场清洁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使用有损环境和物业的药剂、清洁剂;乙方末经甲方许可,不得外借清洁设备及工具。

16、如发生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安排充足的人员参加突击抢险清洁的工作,以确保物业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员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经专业培训的服务员工共7名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专职人员。其中:保洁员3人、保安员4人

2、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当日员工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检查。

3、乙方管理人员不定时地抽查该项目服务区域内服务质量,根据提供服务标准的要求,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物业服务意识理念的培训,配合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为承包项目的执行人。乙方项目执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项的各项清洁用品的清单,以便甲方对所付款项的检控。

2、甲乙双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讨有关工作问题,确保和提高日常物业服务水准。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安排时间派员与甲方商讨工作问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提出终止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4、乙方及其员工在进行本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员仍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否则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标计划书。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9、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项:

(1) 保洁预算单(附件一)

(2) 清洁人员配备表及工作职责(附件二)

(3) 清洁质量标准(附件三)

(4) 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甲方(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装修地址:

乙方(受委托方):

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家庭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住宅户型: 室厅

2、施工总面积:

3、委托方式:

(1) 包工包料:

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双另行商定,则电器开关,电线座洁具灯具等材料由甲购买,乙方安装。

(2) 部分包工包料:

(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

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

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复工,所延工期甲方不得追究。

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

第三条工程质量

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

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

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

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工作内容

1、甲方的工作

(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

(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求乙方强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凡自行拆改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清单。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以便清点查验。

(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

(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缴纳物业公司的所有保证金及有关费用,如:物业押金、管理费等,保证施工期间不受外界干扰。

(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协商,并不行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及施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阻,则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

2乙方的工作

(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

(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情况下,如双方都有门钥匙,则双方共同,负责,如系其他外部原因造成工程成品损坏,甲方则应主动协调外部关系。

(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审查。如甲方拒不配合验收、又未交清尾款,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甲方入住或进行室内其你工程。

(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

第五条项目变更

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

(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

(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

(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退换。

(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工期延续

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

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

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

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

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八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

(2)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3) 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

第九条合同修改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

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十条合同文本

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住所

国籍性别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国籍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

依据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商品房。

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证》颁发机关:编号: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编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出卖人已于20年月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2、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房开】预售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层高为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房厅厨卫,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如无特别约定,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绿地率%,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它:。

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

第六条买受人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买受人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买受人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支付至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六。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向买

受人退还累计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

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单价不变,以产权登记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职业培训教育网共部位、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将符合下列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2、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按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供电、给水、排水等设施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经有关行业单位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完成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相关手续:

5、供电:

6、给水:

7、

8、

9、

10、。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关于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应当持《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指定的维修资金交存窗口或专户管理银行所属营业网点进行交存,凭已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票据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

买受人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已作为业主交存过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买受人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等内容书面通知买受人。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有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3、。

第十六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列明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

[所有权][使用权].

2、买受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3、出卖人享有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

[所有权][使用权].

4、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个,非封闭阳台________个。

该住房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

该房屋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批准文号为:武价函________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________%,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书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________×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线电视、宽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高层、高层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物业管理用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_______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武汉出租车新手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20__年的这个春节,我们过得很不一般。当人们张灯结彩准备迎接春节到来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肆虐了全国,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面前,有这么一群人,是他们冲到了最前线,为我们而战,为中国人民而战。他们,就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白衣天使’’,是战疫情路上的逆行者。这本应是万家灯火团圆时,他们却放弃了回家的机会,舍弃了休息的时间,他们心系疫情、奔赴前线。

84岁的钟南山,本来可以避开病毒的危险,安度晚年的。但是他没有,他站了出来。17年前‘‘非典’’时,也是他亲自冒着生命危险冲到一线上。他曾坚定地说:“把最严重的病人都送到我这里来”。这斩钉截铁的话语,令全世界的人震撼。17年后,这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始终未改;为人民安全逆行的志,始终未变。

在大年三十的时候,当我们在家吃着团圆饭,阖家欢乐的时候,是那些“白衣天使”们,是他们默默地在背后坚守着我们的生命,丝毫忘记了休息,甚至忘记了吃、喝。

钟南山跟人们说:“切记没事不要往武汉奔”。但他自己却义无反顾地去了武汉,冲到了疫情的一线上。

当钟南山踏进武汉那一步的时候,他自己也肯定曾想过:我也有家人,我也有假期,我也需要放松和休息的……但他知道,他有自己的使命,他听到别人正在呼唤他,但这呼唤,随时都有可能涉及到他的生命。但他毫不畏惧,还是拿着他的“武器”,在“战场”上完成他的使命。钟南山也意识到,在他身后还有数不尽的同胞,他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同胞遭受痛苦。他,是多么地无私伟大啊!

新型冠状病毒肆虐至今,一群令人敬重的“白衣天使”日夜坚守第一线的岗位,没日没夜。彰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士的责任,时代的楷模。所谓“白衣天使”,只不过是一群孩子,换了身衣服,学着前辈的样子,和死神作斗争,和死神抢时间!

让我们向逆行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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