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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 国土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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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 国土工作总结(5篇)
2023-01-12 14:05:12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常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年8月~~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2022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根据《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摸底调研检查情况报告》,结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精神,乡结合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区域统筹,科学规划。按照“区域统筹、高点定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脱贫攻坚、移民(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培育、文明和谐社区创建、重点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科学编制各类专项建设规划。

(三)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贫困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流域和县城周边、传统村落、城乡结合部村庄等为重点,通过抓点示范,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019年覆盖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8个村庄环境整治。力争年底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

(一)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旧突出。一是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四处散落;二是畜禽动物粪便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露天沟渠现象普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水务站、乡人民政府)

(二)乡村规划编制欠缺。一是农村住房布局凌乱,农村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很多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六乱”现象依然突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普遍存在。三是各村内巷道硬化参差不齐、标准不一、衔接性差,甚至有部分村寨庭院及入户道路没有硬化,影响村民出行;四是公共厕所修建距离不合理,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存在建成后无村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国土自然资源所、乡人民政府)

(三)路灯照明设施还没有完全覆盖。一是无路灯或只安装部分路灯村寨普遍存在;二是已安装路灯村寨,路灯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四)垃圾清运及处理滞后。一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垃圾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清运;二是保洁人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未能及时清理村内环境卫生;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难,村上收集的生产、生活垃圾只做简单的焚烧或填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由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势必会在推行各项政策时进行取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下旬)。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底,全乡70%以上村小组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创新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所需资金,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保洁、管护及项目建设、垃圾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二是要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

(四)规划引领,示范带动。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全面开展乡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在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深入群众,充分吸取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适合本地乡村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各地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各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五)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增加困难的情况下,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非常重要。应继续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六)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乡纪委、人居办将组成督查工作队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垃圾清运监督制度,明确保洁人员职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2022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深刻汲取成都“3.6”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街道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省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川安办〔20xx〕13号)、南充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南市安委办函〔20xx〕15号)和《阆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阆中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阆安委〔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南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潘国华同志的贯彻落实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针对现阶段火灾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31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找准辖区(行业领域)内火灾防控的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督促企业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配合市级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以此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既要切实消除当前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以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市综合体和石化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养老机构、幼儿园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要结合做好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景区景点、供水、供电、供气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与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急演练;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以及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签订设施维保协议并及时进行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电器、燃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社区(村)要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南充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要精心制定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力进行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

消防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

七里派出所要对住宅小区以及出租屋、群租房进行排查整治,对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依法给予处罚。

村建所、城管办、国土所等部门要依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对临建房、出租房进行排查登记,对建设工地工棚、违章搭建的出租房进行整治,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以及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出租屋等,依法予以查处。

七里市场监管所要对自建房中擅自设置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办理或吊销营业执照;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依法予以查处。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组织大佛寺景区、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办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计办要组织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卫生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江南教办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民政所要组织敬老院、残疾人庇护工场、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小区办要组织老旧小区、商住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还建办要组织还房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工作,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清单,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行业管理部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安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一线,全力推动此次集中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严肃追责。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底数、台账清楚,排查整治到位。对工作敷衍、排查不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办事处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上报总结,强化考核。各单位在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至301安监办。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022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农村土地整治存在问题和对策

近几年,各地都在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这项工作,我县也将此项工作作为一个大项目予以实施。各地在实施时都能结合实际,把土地整理与建设用地置换相结合,同时把拆迁安置与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取得很大成效,我县也不例外,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忽略了一些主要问题。

一是忽略了把农民应作为立脚点和出发点这一根本问题。农村土地整治是关系三农的一项庞大系统工程,涉及农民素质向新型农民的过渡和改变,涉及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改变,涉及农民根本利益结构的重新建立,涉及农民能不能融入城镇、能不能享受改革开放和城市化成果、能不能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等一系列问题,某种意义上说,不亚于过去的土地改革。这一系列问题,农民准备好了吗?基层干部准备好了吗?我认为没有。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不少群众甚至少数干部,对项目实施存在盲动,对土地整理系统而庞大的认知上存在盲人摸象,缺乏系统学习,缺乏系统地宣传,甚至缺乏系统地有针对性的谋划。因此,没有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该项目建设的支持不够,支撑不力,因而工作有相当大的难度,还有少数群众站在一己利益的角度提出苛刻要求,阻挠工程施工和项目推进,呈现出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对抗,其负面影响及矛盾不容忽视。

二是忽略了应发挥好整个社会功能作用。农村土地整治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革命。其要达到的目标和意义现实、深远而重大。此项浩大工程需要——通过拆农民房屋建集镇或入住城镇,以提高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水平;——通过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净增耕地;——通过整理土地,配套沟渠路,达到新增耕地;——通过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流转、规模经营,解决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从根本上解决严格保护耕地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政策的稳定,进而稳定物价,促进内需;最终达到解决城市建设、企业发展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城乡一体化缺抓手问题,达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工程如此浩大,意义如此重大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缺忽略了应发挥好整个社会功能作用。忽略了资源的有效整合。目前,各部门支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都由各部门自行实施,现实中有“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倾向,造成整体项目实施中的不同环节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导致资源不能得到有效整合,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比如农村改水改厕,你改我拆;村村通道路建设也是低标准重复建设;撒胡椒面式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如此等等,再加上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对拆迁补偿规定的标准明显过低,农民安置条件的苛求,不能满足被拆迁农民的实际需要,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农民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对村庄拆迁改造等一系列土地整治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一项系统工程,光靠某一部门单兵作战不行,必须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土地整治中的不同职责和职能分工,做到任务明晰,步调一致。但目前我县建立起“政府主导抓总、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动机制,但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形成高效强力的工作格局,影响了项目建设的工作进程。

三是忽略了“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这一工作的基本规律。土地整治可以说是当前总揽县、镇、村全部工作的“牛鼻子”工程,抓住了这一牛鼻子,科学发展才落到实处。而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一些过左的现象,表现为:一是有时只一味强调时间进度,不顾群众意愿和工作基础,大起大哄,很有“大跃进”的意味,弄得基层干部、群众怨声载道;二是整个工作缺乏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部门计划,有短期行为之嫌,造成群众对政府执政能力和信誉度的怀疑。

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首先要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形成强大的自上而下的宣传态势。其次要加大基层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对培训、宣传,将土地整治的优惠政策、深远意义充分地交给群众。再次,要以土地整治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这一事实,以群众宣传群众。做到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而不断减少工作中的阻力,真正把好事办好。

二要确定农民在土地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土地是农民唯一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农民的土地千万不能被整理;拆除农民的房屋,改变他们几十年生活习惯和方式;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改变了农民的生产方式。如此众多的改变,给农民带来诸多的折腾,各级政府及其干部要充分尊重他们,想农民之所想,办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困,真正确定农民在本轮土地大作为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农民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三要倾其全力,有效整合资源,发挥聚集效应。要以土地整理和建设用地置换项目为载体,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集中力量打组合拳,促进项目上规模、出成效,要把土地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防止重复性和浪费性建设。尤其要做好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的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引导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居住,促进村庄的拆迁归并。让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四要科学谋划,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强化共同责任机制。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并自上而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国土、农业、建设部门应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同时要明确乡镇政府的基层协调职责,积极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

2022国土整治工作要点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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