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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打击犯罪心得体会及收获 酒驾整治心得体会(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4:08:07 页码:8
查酒驾打击犯罪心得体会及收获 酒驾整治心得体会(2篇)
2023-01-12 14:08:07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查酒驾打击犯罪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您好!

我是xxx,今天是来为我酒驾的事情向您反省的,然后我也对自己的这种违规的行为检讨,是我没有注意个人的行为会影响到公司的形象,抱歉领导。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下午先下了班,因为工作遇到点烦恼,所以就跑去喝酒了,当时也没叫个人来陪我,就自己去喝酒了,开始本来就是想喝一点解解闷的,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酒瘾就犯了,因此在饭店里就多喝了几杯,虽然没有喝醉,但是也是喝了不少的酒,那时也很晚了,我又是自己开的车,大概也是后面酒劲上来了,就忘记了喝酒是不能开车的,因此我就自己开车回家了。我在回家的路程中,刚好有一个路口在查酒驾,但是我当时也没注意,所以就直接开过去了,这下就被发现我喝酒还开车,成了酒驾,同时酒精的浓度是超标了的,就被扣留在警察处了,也被罚了款。到了今天早上我才被放回去,也是因为我酒醒了。如此您也就知道了我喝酒驾驶的事了。

我知道您肯定是十分生气的,毕竟我作为我们公司的一员,员工的行为也是间接影响着公司的形象的,我造成了这样不好的形象,等于是给公司抹黑了,也给公司其他的员工带去一个坏的示范行为。这事我做的特别不对,都是因为平时就不注重对自己的行为的管束,同时对交通规则还不够重视,因此在昨天知晓酒驾是违规的事情,我竟然因为喝酒就忘记了。酒驾在社会上都是必须要严查的事,就是因为酒驾会造成交通事故,会危害到他人的生命,不仅是伤害她人,也是在伤害自己,要是真的喝醉酒了,在开车的时候没有控制住,就会发生各种有可能的事情,这是多么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我只是被扣留教育一番和罚款还是因为我认错的态度良好,不然会罚的更严重些,我也是在警察处那里想清楚了一系列的后果,现在到达公司,就是为了给领导您道歉,并且向您保证我以后都不会再去喝酒驾驶车辆了,我还会劝解其他人不要酒驾,因为这确实是一种威胁社会安全的事情,一旦因为酒驾造成事故,这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而那个代价不一定是自己能去承受的,所以在这里恳请您原谅,也希望您看在我已经受到教训的份上那个对我的处分从轻。

检讨人:

日期:

2022查酒驾打击犯罪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尤其是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也日益增多。酒驾所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支出的剧增、家庭的支离破碎、财产的损失,以及由此接踵而至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统计显示,我国已成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其中有2/3致死是因违章驾驶,违章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超重、超载、超车,二是酒后驾车。由此不难看出酒驾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酒驾之所以带来如此大的危害,除了广大司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程度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和存在侥幸心理之外,酒后驾车违法成本过低,对酒后驾车的执法管理成本较高也是酒后驾车频繁出现的重要成因。所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已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5月1日启用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国各地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消息,“五一”期间,全国道路交通情况平稳,未接到发生严重拥堵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双下降。虽然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酒后驾驶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但是在实际的执法取证过程中,交警还是遇到许多困难。

首先从定义来看,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那么要判断一名司机是否醉酒驾驶,就得抽取其血液进行化验,比较简易的呼气测试只能对该司机是否醉酒驾驶进行一个初步

的判断,呼气测试结果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很多时候,交警通常用呼气测试对司机进行初步鉴定,发现其有醉酒驾驶的嫌疑后才会将其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测试。但是很多情况下,呼气检测发现酒精值超标后,等到救护车赶来再进行抽血取证或者将司机送至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抽血,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差,这段时间里,血液酒精含量可能会下降,在这种情况下会造成取证不及时以及证据不准确。在每个交警执勤点配备有抽血设备或者配臵有救护车,这对现阶段我国的国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其次,在查处醉驾这种证据可能转瞬即逝的“瞬间执法”时,如果醉司机不承认醉驾,交警取证将受到挑战,一些司机会考虑成本,计算代价,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试图逃避处罚,增加执法难度。如果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配备有摄影摄像设备,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把证据加以固定,这将有利于警方的执法,但是人手配备摄影摄像设备现阶段同样很难做到。例如,交警大队在县城某路口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面包车驶入交警视线。正当执勤交警招呼其靠边停车时,面包车突然调头,并在距离交警50米外的路边停下。司机李某下车,承认自己喝了酒,但否认开了车,并让交警拿出摄像资料等证据。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也只能因无法及时取证而没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执法。

从证据法学上讲,取证,也称为“收集证据”,是指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或者为了支持某诉讼主张,有权从事证据调查活动的人员,依法寻找、发现、获取并固定、保管证据的专门性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取证工作应满足应在第一时间内取证;应根据证据的存在、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特点等,选择科学合理而又可(行的取证方法;应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全面、客观地获取各种证据;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深入、细致地获取各种证据。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违法必究”。所以醉驾入刑并不在于给醉驾的司机多么大的刑罚,而在于使每一个醉驾的司

机都能够被处罚。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住醉酒驾车,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这违法必究的关键在于执法部门能不能及时采集到关键的证据,想要保证被查处的每一起醉酒驾驶都依法受到追究,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在取证过程中及时准确地采集并保存证据。

交警部门虽然在醉驾的取证过程中面临相当多的困难,但是我认为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采用。首先,加强现场指控是对现场指控的一个有益补充,特别是在遇到醉酒司机否认驾车时,可以通过执勤交警、目击群众和同车乘客的现场指认,来确定真正的驾车司机。第二,在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检查等待红灯的车辆,降低司机弃车而跑的可能性;在执法点的一定范围内,布臵机动民警,降低司机跑掉的可能性;给每个民警配备肩扛式微型执法记录仪,只要车辆进入记录仪的范围内,其一举一动就会被记录下来。

我认为,醉驾入刑不仅是对司机的考验,同样也是对交警执法的一次考验。对交警部门而言,这类行为肯定会增加取证和执法难度,这样的高要求不仅在取证的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交警必须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进行取证,所以交警的执法和取证都需要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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