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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 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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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 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心得(八篇)
2023-01-12 14:32:10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本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在履职担当中展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但大局意识还不强,只关心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不充分,发表意见“随大流”,多数时候“没意见”。对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系统谋划,对学习内容浅尝辄止,思考层次不深,不能真正学以致用,导致对政策把握不准。

(二)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推进市委“1+1+4”工作举措。

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方式,在办案中强调程序与实体相结合,注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主动调研的意识不强,视野不够开阔。

(三)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能坚守工作岗位,积极执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分管的科室人员到指定的区域值守,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先后查办多宗涉及抗疫的口罩哄抬价格、恶意抢注抗疫标识等重大案件,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但存在个别工作不够到位,处理不细致的现象。

(四)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审计署关于广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整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

本人针对主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思考,深刻认识,坚决整改,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五)着力解决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解决官僚主义、为官不为,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问题。

本人没有存在为官不为,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问题。但有时存在工作中过于注重形式留痕,实效不到位的现象。

(六)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等选人用人问题,以及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本人没有存在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等选人用人问题,以及腐败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一)理论学习形式大于内容。对学习内容没有系统谋划,对学习内容浅尝辄止,学习成效有待提高;对于理论学习存在“吃老本”现象,存在以干代学,学习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证。

(二)宗旨意识有待强化。一段时期,我把关注的重点都放在执法办案、抗疫上,调查研究少了,有时对一般性工作存在要求不严格现象,群众观念存在一定的淡化。

(三)律己精神有所弱化。对自己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放松了标准,干工作还是依靠老一套思路解决问题,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增强。

(四)清正廉洁品格坚持不够足。存在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勤俭节约的作风没有始终坚持的问题。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持党性原则,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清廉从政、干净干事,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政策学习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着力点放在学以致用上。

(二)努力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克服消极情绪,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为民服务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三)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力求政治、社会、法律效果并重,在当前疫情形势还是复杂严峻,天河区经济下行的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创新市场执法监管模式,坚持依法监管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加快研究推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规定和免罚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河疫情防控和经济提振复兴。

(四)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保持共产党员良好的作风和形象,把个人的追求融入本职岗位之中,在思想上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工作上吃苦耐劳,不畏艰苦,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二

1、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按照--县教育局文件东教通字[--]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校要把法制课列入课程,把法律知识作为我校学生必修课内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如每学期定期利用广播、宣传板等);要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和教师培训、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真正使我校师生接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依法管理体系。

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校内各级岗位和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构建科学的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学校办学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3、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4、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用电等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秩序。切实加强对教师、学生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贯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鼓励支持参加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对各类实发事件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和漏报。要有安全检查记录。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了全面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两抓一确保”为中心,以“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增强教师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的法制轨道,使学校成为教学秩序好、教育质量高、文化氛围浓、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自觉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理,制度管人。按照“及时、妥善、依法、慎重、稳定”的原则,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师生伤害事故。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保证师生和校园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三、工作任务:

1、在惩防体系建设上,认真执行《中共舒兰市纪委“十条禁令”》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健全权利运行监管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民主决策机制。加大校务公开工作力度,实行教职工大会制度。

2、在行业作风建设上,深入开展“师德模范带动工程”活动,通过树立师德模范,实现典型带动,整体提高。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的规定,杜绝“三乱”(即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开展“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学校“的“双评”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的执法行为。

3、在法制建设和学校管理上,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六五”普法的氛围,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结合“六五”普法专用教材《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对于学校发生的财产纠纷、安全事故、学生伤害事故等妥善处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减少学校损失。

4、在控辍工作上,增强做好控辍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强化管理,认真落实控辍保学的各项措施,实行全员包报责任制,结合我校开展的“五帮五禁止”活动(“五帮”即指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帮助学困生增强信心,帮助问题生懂得事理,帮助留守生学会自立,帮助单(无)亲生体验亲情。“五禁止”即指禁止讽刺、挖苦学生,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上课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禁止向学生推销各类资料和书籍学生),解决个别学生“厌学”的问题,教师要经常和学生交流谈心,特别是有流失迹象的学生,要通过同学对其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家访等形式,做好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力争做到未流先控。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机制,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在校务公开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我校工会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我校要认真落实《市校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透明度。

四、工作要点:

1、做好学习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主要利用校会、周会、教职工政治学习、学生班会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可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

2、开展“依法治校”教育工作,做到定期完成组织教师学习《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水平。

3、积极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学习和理解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主要内容以及安全教育等法规,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生“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促进学生遵守法规校纪,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

4、把法制教育与学校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提高教师整体管理水平,规范学生的行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保证学生无违法犯罪,不出安全事故。一方面,要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主要依靠班主任指导学生学法、知法、自觉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校规校纪,把法律规定化为学校纪律要求,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实现法制教育目的。

5、通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具体工作中,一是学校依法搞好教学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教育局加强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加强师德教育,调动教师积极性,形成严格管理、照章办事、领导带头、教师投入、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教职工要把学法知法落实到自觉行为上,执行教育局规定、学校制度和教学常规上。特别要运用课堂主渠道,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认真抓好教学,服务教学,服务学生。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锤炼党性提升政治领导力。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经过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培育进取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执行这两项法规,既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又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是要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作为一个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作为一个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仅有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本事,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坚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永葆生机活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经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于从严治党,我也有自我的一点体会。

首先,党员必须要坚定梦想信念。在新的时代,坚定的梦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思想礼貌建设的重要支柱。没有坚定的梦想信念,就不会去坚持和奋斗,甚至会虚伪和堕落。对党员干部来说,梦想信念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坚定的梦想信念,就难以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也无法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难免犯错误。而坚定梦想信念关键之一在于理论教育。坚定的信仰来自于对理论的深刻认知和切实把握。当前,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效果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思想建设要从严,关键是要从严设计、从严管理,建立严格淘汰机制。要奖优罚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做好制度设计和安排,构成导学、督学、验学、奖学的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

其次,党员务必要端正工作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工作作风上,务必发条紧绷、警钟长鸣,要端正工作态度,增进对工作的感情,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向先进看齐,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勇气和更高的热情,时刻持续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踏踏实实为民服务。

最终,作为青年团员,需紧跟党的步伐,提升自身的政治站位,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随着生活阅历和工作实践的积累,对自我的要求也要不断提高,不能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安稳”就放松警惕、降低要求,要时刻持续用心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状态,不松懈、不懈怠,不断提升工作素养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潜力。缺乏必要的潜力素质,只会变成“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有了潜力,就有了做事的“底气”,有了前进的自信。坚定了信心,就能更加从容地应对遇到的风雨、困难和挑战。

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民主化,不仅仅有利于建设坚强有力的执政党和廉洁高效的政府,也能为全社会做出表率,有利于凝聚民心,齐心建设小康社会,带动整个社会物质和精神上的繁荣提高。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五

今年以来,县教育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工作,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现将县教育局20xx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正确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今年以来,县教育局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实效性进展。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把促进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机结合,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了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在实施依法行政工作中,县教育局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一是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二是合理行政。实施行政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是高效便民。实施行政管理,遵守法定期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是权责统一。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行使。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教育系统涉及《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县教育局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使有关教育、教学、教师方面的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领导,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一)、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系统党委书记、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小组,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规范执法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在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三)、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后通过局长签发,对执行文书一律采用法定正规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会议、检查认真记录,并及时存档,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宣传与队伍建设。首先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xx普法”法制学习内容;其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成绩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及全体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法律、法规采用电视、报刊、各类会议进行宣传和解读;各级各类学校张贴悬挂各类横幅50余条,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公布栏、平定教育信息网、印发手册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知道“免除学杂费,受惠千万家”的方针路线,从而使党的政策深入千家万户。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教育工作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为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努力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平定教育信息网,设置咨询及举报电话,在网上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事项的具体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并切实做好了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民办办学机构审批的各项工作。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各种形式公开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容,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及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

总之,县教育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促进了教育各项事业的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教育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不断取得依法行政的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法制保证。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六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x大”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水平,采用课堂教育为主,课外、园外活动为辅的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渗透到各项活动之中。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根据幼儿的特点,广泛开展形式活泼、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幼儿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中受到教育。

二、具体措施

1、充分发挥幼儿园网络、宣传画廊、墙报等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意义及基本道德规范,加强幼儿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增强他们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对全园幼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讲座——安全教育和环保教育,使幼儿充分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必要性,增强自觉守法、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利用班级课堂对幼儿进行一些法律常识教育,同时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强化法律意识。

对幼儿进行法制、安全专题教育。

组织幼儿开展“交通安全伴我行”的幼儿园门口值勤活动,通过在实践活动中强化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2、心理健康教育对于培养幼儿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和素质提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把心理教育作为当前德育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都应注重对幼儿进行心理健康的教育。利用晨间谈话时间,对本班幼儿进行加强心理辅导,使幼儿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幼儿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幼儿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同时和家长进行有效的交流,帮助幼儿解除心理障碍。

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中,班主任要注重资料的积累,学期结束要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写好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论文,进行交流评比,推广成功经验。

3、整合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家长学校制度,把法制教育作为家长学校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提供平台。班主任可通过家访、电话联络、网上沟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以形成教育合力。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七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现将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警示通报如下。

1.铜山区粮食局主任科员(原党委书记)丁明德因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被问责。2017年3月,丁明德主持区粮食局全面工作期间,该局两次接待粮食系统兄弟单位人员时,无审批手续且违规用酒,共花费4535元。丁明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睢宁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杨阳因单位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6年2月至2018年1月,杨阳任睢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睢宁县卫计系统先后有22名党员干部(包括3名班子成员)因职务违纪违法被追究纪律责任,其中9名党员干部因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杨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以致卫计系统腐败问题突出,同时个人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军因多名下属违规违纪被问责。2017年8月1日,中梁地产集团徐州旭鑫置业有限公司怡景嘉园建筑工地发生平台坍塌事故,死亡5人。经调查,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工作人员郑克俭、王松、马强在对怡景嘉园临时楼房平台进行验基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任、乱作为,分别受到解聘和行政警告处理。王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个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4.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韩君善因公务加油卡管理工作不力被问责。2015年1月,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韩君善(时任副局长)负责公务加油卡收回工作。2017年市纪委在开展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该局侯新波、邵明智私自截留了3张公务加油卡,两人共为自己私家车加油30448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韩君善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书记吴冬梅因下属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6年4月和6月,云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訾继风先后2次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西藏拉萨参加业务研讨会并公款旅游,同时自2014年1月至2017年5月,私自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11月东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解婷未经批准,擅自赴广西桂林参加业务培训并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冬梅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丰县首羡镇和集村党支部书记贾永春因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未落实被问责。贾永春在办理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中,未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宣传、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德银户成为建档立卡户,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存在应收而未收取该村7户村民集体房屋租金,致使集体资产流失问题。贾永春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以上党员干部本应恪尽职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却在实际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对这些行为实施问责再次说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传导有力、层层压实、全面覆盖。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力度。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增强“一岗双责”政治自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人、警醒一片,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主题全面依法治国纲要心得体会实用八

学法、用法、依法执教案例集锦

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经颁布实施十多年了,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权益、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使学校、教师、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既要受法律的保护又要受法律的监督,不能够违背法律,而且成效显著。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是校园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违法案件的性质不断升级,这不仅给社会造成许多不安定因素,而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干扰。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学生家庭的、学校的、教师自身的,但归根结底,造成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还是属于不懂法,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所以,做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学校的管理工作者,更应该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来治理学校,即“依法治校”,其基本含义有二:一是表现在“治”上,即管理,使学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使管理工作更有秩序,更有效率,使法律成为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表现在“护”上,即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上,使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得以补救。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关注的是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思想、意识。法律规范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指引人们行为并预测未来行为及后果,当然也是警戒和制裁违犯的依据。

一、学生的权益和义务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往往十分强调学生应尽的义务,而往往忽视他们的权益,实际上,法律给予学生广泛的权益,由于受教育制度、教育理念以及人们的认识等因素,没有正确认识到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因而常常使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学校里,在学校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学生与教师之间有着大量的接触,从而增大了学校、教师对学生侵权的可能性。

1、学生的受教育权

[案例1]把“差生”赶出学校

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黄某平时纪律涣散,经常上课迟到与邻座讲话,有时甚至旷课。经老师多次教育仍然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生意,对儿子也疏于管理,极少过问儿子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班主任多次与其父母电话联系,但是都没有找到。班主任赵老师认为学生黄某继续在班上学习会影响他人,于是三番五次地找他谈话,要其自动退学。黄某在老师  的压力下,加上本身有厌学心理,于是在没有告诉家长的情况下就辍学回家。此事后来被学校发现,学校责成班主任赵老师迅速去黄某家动员学生返校学习并向家长赔礼道歉,并在教职工大会上批评赵老师的错误做法。

分析:该案例中,班主任赵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后学校及时制止了班主任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义务教育法》的严肃性。①学生黄某在品德上有缺点,对班级教育有影响,班主任有责任耐心教育他。②班主任也可以如实向学校汇报学生黄某的情况,按有关学籍管理条例进行处分。③虽然班主任多次与其家长联系,但是并没有联系上,家长才是其法定监护人。④在《义务教育法》第22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生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学生也是公民,当然其人格也要受法律的保护。

[案例2]班主任侮辱学生的人格尊严

某学校高中二年级文理分科。原高二(4班)一女生王某被分到6班。 由于王某皮肤长的很白,班主任赵老师以为她擦了增白化妆品,在王某刚到6班的一个星期内,赵老师三次警告她不要擦化妆品。王某曾对赵老师说她并没有擦化妆品,班主任不相信。在一天早自习上,赵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王某某,看你的脸抹的那么白,就跟挂了大白似的。快到前面的桶里去洗一洗。”王某含着眼泪说:“我洗,我给你洗。”赵老师认为她当着大家的面顶撞他,于是当天下午赵老师把她的母亲叫到学校,并当着其母亲狠狠的批评了王某。王某向班主任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书面检讨,王某的母亲也向赵老师赔了理,道了歉。在此后的一个月里,因王某不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底,赵老师多次让王某到办公室里站着。最长一次是王某背着书包,连续3天站在赵老师的办公桌旁边没有上课。王某认为自“洗脸风波”后,赵老师就看不上她,刁难她,于是整天偷着哭,漫漫地变的精神恍惚,最后住进了精神病医院。经诊断,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分析:国家教委发布的规章性文件《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规定:“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不穿高跟鞋……”。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有关文件作出上面这些规定是必要的,是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如果女生使用化妆品,班主任进行适当干涉,也是合理合法的,这是班主任享有的法定的“管理学生”的权利。本案例中,赵老师不顾事实,相信学生,无中生有,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王某洗去本不存在的“化妆品”,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给王某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赵老师严重违反了《教师法》第8条第四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5条、《义务教育法》第29条之规定,侵犯了学生王某的人格尊严,同时,还侵犯了王某的身体健康权(体罚所致)、受教育权(在办公室罚站不让上课)和精神健康权(使之精神恍惚),最后导致了王某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创伤,使其名声受到损害。使一个正常的学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学生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

学生的健康权是学生人生权的重要内容。在学校中,对学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侵害主要是由于体罚学生和学校事故引起的。体罚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打学生,罚站,罚劳动改造,罚下蹲起立,罚抄作业,罚学生值班,罚学生吃塑料片、喝墨水、喝尿 、罚跑步-----这些行为将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甚至产生严重后果。《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案例3]教师让学生自罚(或者互罚)

某学校某班上午第四节上数学课,有几名学生在做练习题时屡做屡错,并不是学生不会做,而是学生马虎不认真所致,为了提醒学生注意,数学老师王某提出一个要求:学生每做错一道题,就打自己一耳光。当场两名男生做错了题象征性地打了自己的耳光,一名女生出于自尊没有打自己,受到教师的[批评。中午回家后,这名女生喝卤盐水自杀,幸亏及时抢救没有酿成大祸。

这个案例中,教师虽然没有直接打学生,但是却向学生下达了自己或者互相打耳光的命令,所以仍然属于体罚行为,使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

[案例4]罚“劳动改造”

某学校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比较散漫,上课常常迟到。一天早晨,来到学校时,第一节课已经上课10多分钟,由于老师正在讲课,李某没敢敲门进去。正好被来巡视的政教主任吴某发现。于是吴主任对她进行严厉的批评,要求李某写检讨,并罚她打扫教学楼前面的卫生,结果李某整整打扫了一上午的卫生,并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不慎将脚扭伤。李某的爸爸知道后,来到学校闯进办公室大骂吴主任并动手打了吴主任,使吴主任头部受伤并导致轻微脑震荡。

分析:案例中吴主任要求违纪学生打扫卫生不仅侵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而且同时还侵害了她的受教育权。①有些教师把劳动作为惩罚违纪学生的手段,还美其名曰:“劳动改造”,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学生的违法行为。②我们不否认劳动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但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劳动和作为惩罚手段的劳动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正常的劳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一贯提倡的。但劳动一旦作为体罚学生的教育手段,劳动就失去了应有的教育价值了。③对违纪的学生,教师首先有了解情况,弄清违纪的原因,予以说服教育,必要时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来说,体罚学生会造成如下的结果:⑴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侵犯,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⑵导致师生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家长与学校的关系恶化,甚至会出现家长报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干扰,有关教师被打等结果;⑶体罚学生的教师要受到行政法律的制裁甚至刑事法律制裁;⑷学校要承担因教师体罚学生而对学生造成的损害(如医疗费、营养费等);⑸因体罚而导致的法律纠纷,使有关国家机关如教育行政机关、治安管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必须为解决这些纠纷付出时间和精力,增大了社会管理资源。

除个别情况外,大多数体罚学生的教师并非出于恶意,他们认为体罚可以阻止学生的不良行为,使学生守纪用功,同时也可以警戒其他学生。但是从体罚的效果来看,往往与教师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适得其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的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不是要求教师放弃对学生的管理工作,而是对教师管理学生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有更文明、更科学的管理形式的方式方法。

体罚是侵害学生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但在学校里,并不只是体罚才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学校事故也会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案例5]一学生因教师罚抄作业自缢身亡案

案情简介:

新疆某市附小六年级小学生徐某,因班主任老师罚抄作业而在家用红领巾自缢身亡。徐某平时性格开朗,活泼调皮,纪律性较差,学习成绩属中下水平。某日上午早读课上,徐某因没按要求补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抄写课文而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班主任派徐某的同学打电话叫来其父亲,让徐父将儿子带回家补家庭作业,并罚他将语文课从第一课一直抄到第十八课。当日13时40分,徐某父母回家,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反复敲门都无动静,遂破门而人,发现徐某横躺在客厅门前,一条红领巾拘成的圈一头套着离地面约90厘米的门把手,一头套着徐某的脖子。徐某父母抱起已失去体温的儿子直奔附近医院急救,终因发现太晚,抢救无效而亡。事发后,引起该市教育界的广泛关注。一些专家指出,徐某事件一方面反映出我们教师在教育方法上的简单粗暴,另一方面也说明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亟待加强。

分析:在本案中,徐某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己。他自杀的主要原因在于他自己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不能正确对待班主任对他的错误作法。班主任罚他抄作业的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并不是导致他自杀的必然原因,因此徐某对其自杀负有主要责任。班主任的作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在本案中,班主任采取的是变相体罚的作法,即间接使学生感到肉体痛苦的作法,如罚站、罚饿、罚劳动以及本案中的罚抄作业。我们既反对直接体罚,也反对间接体罚。本案中的班主任间接体罚的错误作法给学生造成了伤害,同样要承担一定责任。对班主任应当如何处罚呢?在本案中,班主任教师对学生实施了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自杀身亡,情节严重,应由其所在学校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于死者家属所遭受的损失,他应当适当予以赔偿,因为尽管他不是造成学生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必定与其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故应该承担一部分民事责任。

[案例6]体育课发生的事故案例4:小学生赵勇诉被告钟强老师及该校人身损害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赵勇,男,12岁,原系黑龙江省某市第一小学学生。

法定代理人:赵宏伟。    原告赵勇之父。

被告:第一小学。        第三人:钟强,第一小学体育教师。

原告赵勇系被告学校学生,第三人钟强曾任原告所在班级体育教师。钟强在任教期间,曾因原告违反课堂纪律对其进行过两次体罚(用脚踢及橡皮筋崩脸)。1994年4月15日上午上体育课时,原告私自到其他年级军训场地玩耍,钟老师追过去用手拽住赵勇的红领巾推搡,并杵其一拳。赵勇当时感到胸部发闷,中午回家后全身抽搐。经送该市卫校附属医院诊断,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因治疗效果不佳,又先后去解放军医院、省康复医院等医院治疗。原告治疗先后共花医药费5866.6元,去外地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费24元。事后,原告父亲多次要求学校处理未果,遂向某市祥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8757.68元。

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第三人钟强在任课期间先后三次对原告赵勇进行体罚,致原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有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结论为证。钟强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故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第三人的责任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被告未能提供原告患有先天性癫痫病的证据,其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原告在药店及卫生所所购药品未经主治医生准许,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于2007年5月16日判决如下: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5421元,住院营养费150元,伙食补助费120元,护理人员误工工资150元,外出治疗住宿费146元,交通费39.2元,药品邮资24元,总计6050.2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

分析:祥光区人民法院认为应由学校作为被告,教师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理由是:第一,教师体罚学生属法人侵权行为。某市第一小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其民事行为能力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施,其一,学校的重要民事活动由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以学校的名义进行;其二,教师按学校安排从事日常的教学活动,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法人行为分解成教师直接开展教学活动的职务行为。钟强为维护教学管理秩序对学生进行体罚,学校应当对教师的职务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与学生间构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由学校作为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本案从损害事实看,钟强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的体罚行为导致了赵勇的人身伤害;从违法行为看,教师的体罚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从主观过错看,教师体罚学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体现了主管学校对教师监督管理的疏忽和懈怠;从因果关系看,学生受到人身损害是由于教师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其最终原因是学校未对学生尽到保护责任。综上所述,学校由于教师的体罚行为而与学生之间形成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学生可以对学校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学校作为侵权方,理应以被告身份参与诉讼。第三,教师体罚学生,在学校和教师之间不形成连带责任,教师只能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连带责任是指在共同责任中,每一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全部承担了连带责任的人,有权向其他共同责任人追偿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本案中,因教师的体罚行为,学校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教师与学校不负同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形成连带责任,更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学校作为侵权的法人主体,因其没有尽到监管职责而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实施体罚的教师,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只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如果可以证实学校已尽到了监管职责,教师是因教学活动以外的原因实施侵害行为,方可由教师作为被告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在承担责任之后,可根据教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损失。《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7]活动中发生的事故

去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某小学一个班主任李某带学生去郊游,在玩耍的地方附近还有5个小学生在玩耍,一包马蜂被扰动,到处乱飞,这时候班主任李某迅速组织并教他的学生进行躲避,而另外5个学生由于不知道怎么躲避,被马蜂追刺,其中一人因伤势严重而不治生亡。后这个学生家长状告这个老师及其所在的学校,经法院判决,该校赔偿家长一万余元。

分析:虽然班主任李某在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躲避,但是只是组织自己的学生,没有教育在 场其他的学生进行有效躲避,也没有呼救。而且当时现场没有其他成年人,是首知责任人。所以其学校和他本人都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教育活动中,不仅教师因过失会造成学生的人身事故发生,学校因管理不善也会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引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学校均要负刑事责任,学校还要负行政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进行组织、安排,充分考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而且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自救、互救的措施。

[案例11]学校是否有全关学生的禁闭

某市有一所农村初中,近年来进步较大, 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校长多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然而,有一天市教育局收到一封姓李的学生家长的申诉信,说他的儿子李某在 学校上学多次被校长陈某体罚,身体多处受伤,要求追究该校长的责任。于是市教育局派人前往调查,结果实在出人意料。该校校长陈某是一位29岁的年轻人,工作很有干劲,3年前被镇教办提为校长,他下决心要把学校搞上去,提出先要整顿学校的组织纪律,同时还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他对学校的行政人员和 教学人员说,你们大胆去抓,有哪些学生不听教,就交给我处理。他的处理办法很简单,先关学生禁闭,然后在禁闭室里训斥学生,对还不悔改的,会处以最严厉的体罚。事情暴露后,本地的一些农村干部认为校长做的好,学生不听就该打,并且要出来为校长担保。

分析:本案例中,学校关学生的禁闭剥夺了学生的人生自由权,属于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应负行政法律责任。此外,该校体罚学生还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该校校长年轻、积极、肯干,有责任心,但是从严制校不等于依法制校。另外,还有这样的现象,放学后把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留下来做作业,当然有的老师是和 学生一起在办公室里完成,但有的却是让学生自己在教室里做,要求老师来检查了后再走,(特别是对初中学生而言),认为这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以之代替正面的教育方法,其不良后果是严重的:首先,对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学生得不到活动,不能按时吃饭;其次,对学生产生心理压力,容易激化师生矛盾,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再次,学生单独回家,在路上容易出现 安全事故,给学校和教师本人带来责任风险。

6、学生的通信自由权和隐私权

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主要行为表现在故意隐匿、毁弃、和非法开拆信件等, 在学校的管理中,学校和教师在对待学生的日记、通信、早恋等问题时若处理不当,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另外,有的班主任认为让学生当着其家长念信件内容,这也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案例12]教师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某中学学生马某,是个性格开朗、善于交际、自尊心极强的女学生,她经常与外界有书信来往,引起了同桌李某的好奇和 猜疑。一次李某在收发室又看见一封很熟悉的笔迹写给马某的信,邮票被人扯去了,露出了信纸,就偷偷地看了信的内容原来是一个男生写给马某的,信中表露出爱慕思念之情。李某把这件事情悄悄告诉了其他同学,后来班主任陈老师知道了这件事情。

陈老师认为这是早恋现象,应该坚决制止。于是找到学生马某谈话,对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严令学生马某交出与男生的所有信件。马某被迫将信交给陈老师,陈老师看了信后非常生气,第二天陈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把信的一些内容念了出来,严厉地批评了早恋现象,并说:“我们班个别同学不自尊,不自爱,思想堕落,行为不轨,不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一天净心思谈恋爱、搞对象,这样怎么能考上大学!”事后又找到学生马某,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要求其家长到学校来谈话。同学们在背后议论马某,指指点点,说三道四,马某的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觉得没有脸见同学和家长,几天后马某离家出走。马某离家出走后,被人贩子拐卖,经过半年多的时间才被营救出来,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分析:①该案例中,教师强迫学生交出私人通信、公开学生隐私,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②教师还训斥、挖苦学生,造成了学生心理上的极大压力,在同学和家长面前伤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应该负一定的行政法律责任。③学生出走后被拐卖与教师的行为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由社会上的犯罪分子造成的,教师陈某不负刑事责任。④随着性的逐步成熟,中学生对性 问题变得明显关心,调查显示80%的初中生渴望了解性知识,因而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关注学生的成长,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的进行一些性知识教育、性道德教育、性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正面教育,辅以个别教育,在学生出现有早恋现象时,切记不要简单粗暴,而且要保护学生的隐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7、学生的财产权

教师和学校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主要表现在损坏迅速的财物、没收学生的财物、乱罚款、乱收费等。

其他一些权利不在这里一一 举例了。

二、消除“校园暴力”  保护师生权益

根据义务教育法,师生安全都要受到保障。学生安全受保障,教师的安全同样也应受到保障,消除“校园暴力”应是全方位的。学生犯错误可以理解,但必须让他们认识到并加以改正,而非一味的容忍,不能等到他们走向社会后,让法律来纠正惩治他们。这不是爱孩子,而是在害孩子,我们不能这么一味地迁就娇惯孩子。 但是在目前的应试教育的体制下,师生关系日趋紧张已是不争的事实。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有多方面,但很重要的一点是教师自己承受不了巨大的应试压力,致使其心理发生畸变、扭曲,患上了心理不健康症。一方面 教师体罚学生反映了当前部分教师的师德问题,他们违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暴力来对待学生问题,对学生缺乏爱的教育,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是在谴责部分教师师德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是什么根源导致部分教师的师德沦落,让体罚的暴力现象充斥在校园呢?体罚学生的校园问题,不仅仅是师德的问题,从深层来看,更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当前社会应试教育体制仍然根深蒂固,素质教育往往流于形式,升学率是衡量地方教育水平、学校教学质量、教师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一些地方过去追求升学率,升学指标层层分派到教师身上,教师教学业绩以及工资福利直接与升学率挂钩,教师承受着社会、家庭、学校对他们过高的期望,教师超负荷的压力往往导致心理问题,出现情绪紧张、态度粗暴、甚至是出现暴力等不良问题。另一方面,现在的学生,在家是“皇帝”,在学校就成“上帝”了。老师一旦对学生严厉一点,轻则告状,重则招来一顿暴打,这类事件在报刊、网上时有报道。第三,社会媒体对教师、学校、学生以及家长的一些不公正的评价也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方面。所以,做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如何面对这种状况,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呢?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展开工作。

除了我们自己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及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改变教育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实施差异教育,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教师面对的是学生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学生的成长。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赢得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许.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关注点仅仅停留在了应试上,忽视了学生全面的发展,教育理念的落后导致教学盲点的产生。众所周知,爱迪生七岁上学,因成绩差退学,爱因斯坦两岁说话,上学智力迟钝,德国诗人海涅是尽人皆知的后进生,普京上小学时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而现在成为力挽俄罗斯经济大滑坡的总统,我国著名作家二月河(凌解放),创作了帝王系列作品——康熙、雍正、乾隆祖宗三代的长篇历史小说,就是这位才华横溢的著名作家可是当年小学、初中、高中都留过级。事实表明,学习成绩与创造力无明显的联系。创造力有早晚,先后之分,越是有个性的人,创造力越突出,个性是创造的前提,把个性多样性作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一种财富来加以接受,我们就不会按成绩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我们眼中就会没有差生,只有差异。实施有差异的教育,实现有差异的发展。

喜欢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3、加强师德修养,以身示范,情感育人。

从我们的民族传统上讲,当教师最重要的就是要诚信,守礼,这也是人的品德的形成.受教育者要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还是品德.教师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他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 我国现代教育家夏沔尊说:“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称其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高尔基曾说过:“爱孩子,那是母鸡都会做的事,如何教育孩子才是一件大事。”只有尊重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让我们时常想想教育家们的谆谆告诫:“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4、加强政治思想、义务学习,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艺术。

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勇于创新,不断进取,严谨笃信,与时俱进,不但充实自己,不断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著名教育家吕型伟先生说:“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这是对教育的精辟论述。

5、缓解心理压力,保持健康的心态。

一位心理学家曾经说过,教育是心灵对心灵的呼唤,是用心灵来浇灌心灵。教师不仅要通过自己掌握的知识、技能去影响学生,还要通过自身良好的情绪和健康、成熟的性格去感染学生,这种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比常人更好的心理素质。但是,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组曾对14个地区168所中小学的2292名教师进行了抽样检测,发现有52.23%的教师存在心理问题。其中,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专家们分析教师心理不健康的首要原因是压力过大。(2005年5月21日新华网)社会压学校,学校压教师,教师压学生,最终造就的是病态的学校,病态的教师和病态的学生。有病的教师怎么能教出健康的学生?这样,有病的学生想打有病的教师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因此要想有健康心理的学生,必须是要教师有健康的心理。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新课程的全面实施,为了促进每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教师需要不断的自我发展、不断的成长,在知识、经验、能力特别是心理品质方面增强对工作的适应性,在职业上更加成熟。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教育战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教师理所当然就是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作为班主任我们就应该首先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应用法律,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我们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构建和谐教育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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