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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 检察院 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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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 检察院 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12 15:02:14    小编:ZTFB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一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三、提审犯罪嫌疑人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四、草拟起诉书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对我们在大学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一次重要检阅,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对于法学来说,实习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二

在期待中拉开实习的序幕,我的寒假也为之让路。这是一个只有半个假期的寒假,却让我铭心刻骨。实习前是期待是高兴,学习了一年半法学之后,无论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法学学生,相信我对于法学的热爱是无庸置疑的。

2月1日,爸爸把我带到检察院,在一个简单的见面认识后,我便有幸被分配到公诉科开始了曾经牵肠挂肚的实习生活。本次实习是我个人要求的,由于正置过年期间,因此仅有两个星期的学习时间。

学习实践,无疑,这是一个书本上无法接触的方面,主要的工作在于刑法的执行监督、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可以接触到看守所的科室。

在短短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

仅仅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检察院的神圣职责,尽管我接触了不是很多的东西,或许所作的仅仅是整理卷宗之类的工作;然而却系统了解了一些程序上的东西和对待工作的那份严谨。或许在外人看来,检察院的工作是清闲的,当我真正走进去的时候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工作要不得半点马虎,并且有些工作还需要主动地克服困难去开展。

转眼间,这个假期的实习就要结束了。要有人问我一些具体的成绩,说实在我或许无一可列举出来,但值得肯定的是我心态的转变,初步尝试学校之外的生活,一切又重新开始,这样的开始在眷恋和探索中进行。

由衷的感谢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对我实习的支持和周到细致的安排,感谢公诉科的各位指导老师(哥哥姐姐)的指点和帮助!查字典返回查字典首页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三

大一第二学期暑假,从7月10号起,我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五个星期的实习。

都说实习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工作人员不会马上把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实习生,所以在实习期间我们只是做一些我们能做的而且很平常的事情。但这恰巧能体现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这是试探针。为了试探自己。我们用了五个星期,体会也很多。

部门职责

我被分配到检察院举报控申监察科,从各科长处了解得知,举报控申科的主要职责有:

1、统一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受理和分流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

2、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

3、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

4、负责对举报人的奖励工作。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如下刑事申诉案件: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5)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6、办理本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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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控申科是一个重要的部门,是连接群众和检察机关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四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

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

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其实在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工作就是随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每一次提审都会学到很多的东西。非常清楚的记得我的第一次,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

这一点被沈老师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沈老师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

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我跟随了很多的检察官来提审,我几乎成了看守所的常客,每个检察官的讯问方式都各有不同,这期间也学到了很多的讯问技巧。很清楚的记得一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态度非常的强硬,只承认了其涉案的一笔,但是张检察官一步步地突破他的心理防线,最后他全部供认了他的犯罪行为,还检举揭发了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争取立功。

他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现在法律地位上有差别,但是我们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觉得也许就是这句话,真正的打动了他,使他能够如实的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吧。在他面前,我真正的理解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句话。

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

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在完成了前面几个阶段后,就到了草拟起诉书的时候了,沈老师很相信我,经常让我草拟,要知道这些是要代表检察机关拿到法庭上宣读的,是要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的人员的,可想而知它的格式,语言等方面是多么的严格。

和制作审查意见书一样,还是找了一个模板来参考,但是我还是认真的斟酌每一个用语,生怕弄错。最后完成后,就拿给沈老师修改,几乎没怎么改就让我打印出来,然户送给科长签字盖章,最后拿回来做正稿。由于内勤那天比较忙,然后他们就让我把案子送到法院立案庭,我喊了司机,去了法院,当我拿回送达回证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完成了,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一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

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五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检察院实习报告。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关于检察院年会吐槽心得体会精选六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 50 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 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 二室。我们一共 19 人在 7 月 11 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 50 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

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 订卷, 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 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

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 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 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 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 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 起案件的开庭审理, 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 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 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 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 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 进入看守所、拘留所 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 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 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 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 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 哭诉动了恻隐之心, 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 但心里实在不好受。

然而, 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 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 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 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 型的一个案子, 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 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 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 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 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 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 有偷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 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 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 丈夫、 儿子都不来看她, 她一生辛辛苦苦, 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 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

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 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 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 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 师兄才对我说:

“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 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 ”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 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 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 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 带入审讯中, 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 思考其中的真实性, 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 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 也学会了从犯 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 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 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

在实际运用中 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 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 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 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 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 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 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 案量。

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 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 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 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 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

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 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 口又不好管理, 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 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 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 ,毒品的 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 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

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 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 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 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 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 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 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 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 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 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 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 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 认识到工作中具 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 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

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 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 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 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 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 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 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 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 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 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 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 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 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 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 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 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 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 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 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 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 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 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 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 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 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 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 必将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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