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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的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走进检察院的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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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的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走进检察院的心得体会(二篇)
2023-01-12 15:32:46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派驻检察室的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学习新《党章》、巩固《监察法》、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深入思考,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的认识到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一往无前、奋发有为,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自觉行动,我组在工作日认真组织对所监督的九个单位的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顿,严肃查处一批干部作风方面的典型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推一推动一动、不推就少干不干的问题,加强对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监督和“三公”经费的使用问题,加强对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工作,开展了对互联网+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一年来,我组对监督单位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共开展作风巡查3次。

三、及时处理信访件和交办案件核查工作,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扫黑除恶”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工作来抓。2月份,配合县委组织部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0个村(居)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3月份开始,我组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参与群村“扫黑除恶”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涉嫌违纪的镇干部立案2人;5月份,我组与县纪委四室联合办理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交办的关于就业技能培训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的信访交办件,并对县人社局违规的相关工作人员立案7人;10月份,我组办理原桥林业站罗某关于编制问题的信访件,并指导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办理了群众举报胡某、李某、黄某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今年3月份开始,我组工作人员被抽调到县纪委监委专案组,协助办理了县纪委监委1.20专案、6.13专案、8.16专案。

(一)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廉政工作水平

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提供强有力的工作保证。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持常态长效

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所监督的9个单位作风巡察,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使纪检监察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三)强化案件查办,保持严惩腐败势头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

有关派驻检察室的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的工作要求,创新派驻监督方式、明确工作内容措施,推动我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真正实现对市直各部门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结合实际,特制定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全面落实海林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部署,进一步扩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成果,在发挥派驻近身监督优势的基础上,解决综合派驻与非驻在单位日常联系不够紧密,对业务职能不够了解,监督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的问题,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与巡察监督工作形成有效补充,完善全市网络化监督格局,为建设海林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从2020年11月至年底,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巡回驻点”的方式,深入到每个被监督单位,利用2周的时间驻点进行全面监督,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列席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对干部群众走访评议;对群众反映苗头性违纪问题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等工作进行全面了解,综合评价。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被监督单位具体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内容,重点包括:

(一)对单位干部群众工作状态开展专项检查。

(二)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三)对“民心网”反映问题解决回复进行督促。

(四)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指导。

(五)对职工请销假管理、值班值宿安排、车辆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重大事项报告、执法工作程序、议事工作规程等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各单位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

一要明确工作程序任务。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与被监督单位联系,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巡回驻点”具体时间、阶段内容、工作方式,拉出时间表,进度图,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此项工作。

二要坚持不干涉的原则。明确派驻监督不是业务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冲在一线代替职能部门工作,纪检监察人员不准参与由部门承担的监管主体责任的工作,不得干涉、插手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三要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要与部门(党委)党组密切配合,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在“巡回驻点”工作结束后1周内向部门(党委)党组反馈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

四要对政治生态综合评价。要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有针对性的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在年末政治生态考核中拿出意见,对纪律松散、违纪问题突出等严重情况要向市委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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