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 幼儿园融合教育心得体会(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5:50:07 页码:10
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 幼儿园融合教育心得体会(9篇)
2023-01-12 15:50:07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一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1、以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重要抓手,推进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认真按照中央和科技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推进活动有序深入开展。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加强思想认识和理论武装。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其中,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心领导班子先后进行了18次集中学习。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谈心、座谈、调研等各种形式听取中心职工、服务对象、基层科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梳理出领导班子在10个方面的33个突出问题,并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进行整改,加强整改成效的检查与落实,做到每项措施都落地。通过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提高了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2、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党员特色教育活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创造性地开展一系列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围绕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结合纪念“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81周年、建党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中心党支部以“重温革命史、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党建知识竞赛等支部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长征精神,走好新的长征路。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军博参观“纪念长征80周年展览”,组织举办题为“缅怀长征情,唱响中国梦”为主题的“高技术中心党支部长征题材专题歌咏会”,组织党员干部到香山参观“一二?九”运动纪念地,参观双清别墅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高技术中心党支部还制作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板报,发放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单行本和《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并且编辑制作了《“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辑》、《〈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专辑》、《“全面从严治党”学习手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手册》等四本高技术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手册;开展了党员思想问卷调研,进行党员思想状况分析;还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为中心党员制作了“一带一路”学习手册便于自学。

3、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主题联学活动。如与中国计量科学院就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开展了主题联学活动。为推动地方“双创”,在江苏太仓开展“服务创新创业——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结伴太仓行”主题活动。同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由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交流活动,请专项总体专家组专家、优秀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到中心做报告、提建设,中心主动走出去到基层调研、听取服务对象和一线科研人员的需求和建议,增强了服务意识和能力。

4、集群智群力,推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的同时,针对中心支部成员都是业务干部兼任的这一特点,中心成立宣传小组、纪检小组、组工小组和青年小组配合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每一位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党员党建工作的参与度,起到了人人关心党建、重视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效果。同时,以党小组为单元积极开展各种各具特色的党建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小组的主动性和作用。

5、把队伍建设摆在党建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建促队伍建设。一是党支部通过成立青年小组等平台,为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青年干部提供了煅炼能力、施展才能的机会。二是鼓励和支持青年同志积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科技部党委举办的“根在基层”调研活动。三是积极承担科技政策和管理方面的课题,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课题的研究和研讨,提高干部队伍的宏观思维能力;四是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干部队伍的理论和业务培训,近年全员100%达到培训课时要求。

6、把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升中心的凝聚力、战斗力。党政工青妇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的文化生活和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本着“我参与、我健康、我快乐”的理念,全员参与科技部第三届职工运动会等各种文体活动;每年在五四青年节,举办青年干部座谈会等活动以及借调同志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和感情。通过丰富的文体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集体意识,增强了归属感,激发了中心活力。

二、敢于担当、务实创新,全面推进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改建与重点专项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专门负责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专业机构是本次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改革的重要举措,高技术中心有幸成为第一批试点改建的专业机构。按照科技部有关专业机构建设的要求和高技术中心改建工作方案所确定内容和目标,中心支部和领导班子把专业机构改建和重点专项管理体系建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以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共同推进的方式认真进行落实,通过近两年的工作,完成了专业机构改建的阶段目标

1、有效整合资源,初步建立了一套适应重点专项项目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通过在制度安排方面,明确领导班子、重点专项办、项目主管三级管理权责;在项目管理方面,形成专家咨询、专项办执行、领导班子决策的管理体制;在人员配置方面,打破原有的内设机构框框组建重点专项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工作小组;在团队能力建设方面,加强人员培训和培养;在专家支撑体系方面,组建重点专项总体专家组、建设核心专家库等方式,为项目管理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能力。

2、以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率为目标,初步建立了重点专项及项目管理的基本流程。在科技部相关司局的统一部署及指导下,针对重点专项及项目管理相关流程,制订并形成了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形式审查、评审、任务书签订、过程管理、年度报告、结题验收、成果管理、科技报告、档案管理、信用管理及财务管理等一套较为科学的管理程序,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专项及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

3、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一套专业机构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体系。按照制度先行、依规管理的思路,对于涉及项目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专家管理、支撑服务等方面形成的流程、程序和机制及时进行总结归纳,对于基本成熟的以制度文件的形式进行固化,为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保障,并为下一步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了重要基础。

4、以保证项目任务实现为目标,初步形成了一套防控管理、技术、法律和财务风险的体系和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通过签订任务书增加一些有针对性的相应补充条款进行预防;对项目的技术风险和政策风险,通过总体专家组的技术支撑、项目责任专家的全程跟踪、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关键节点检查进行预防;对项目的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通过建立必要的知产评估机制进行预防;对于可能的财务风险,通过定期和不定期财务检查及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助理和财务制度、财务检查进行预防。

三、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高技术中心党政领导班子注重统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班子成员、支委自觉践行,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将各项规章制度树起来、严起来,管好人、管好事。每年年初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认真研究和部署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从领导班子自身抓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涉及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都进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重大资金的使用,还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如中国工博会科技展区的设计施工,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任务承担单位。

2、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纪委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党章严明党纪”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腐宣传片、签署廉政承诺书、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胡世辉、汤东宁、王仕涛等典型案例,坚持开展违纪违法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引导中心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中心领导多次与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专项主责人员、新入职工作人员、借调人员等共计上百人次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3、将廉政作为专业机构的生命线,着力在专业机构建设和重点专项管理体系建设中同步设计和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接得住、管得好、不出事”的要求,在专业机构建设和项目管理机制构建的过程中,认真贯彻科技部专业机构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会议精神,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一是针对专业机构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职责中的风险,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科技管理改革与廉政风险防控”大讨论,认真分析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风险,提出防的控风险的相应措施。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决策、专项办公室执行、监督工作小组监督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项目管理新机制。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和纪律约束。先后编制了《高技术中心项目评审人员工作纪律》、《高技术中心评审专家工作纪律》和《高技术中心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抽取现场工作纪律》等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及相关工作制度,要求项目管理工作员和评审专家签署廉政承诺书,提高廉政意识。四是加强对制度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心监督工作小组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重点专项项目评审会议的评审工作结束后,即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征询专家对评审组织工作的意见、了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打招呼等违纪行为。五是实行ab角项目管理制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把关的机制。六是充分发挥技术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项目咨询全部使用数字录音电话,确保服务质量及监督到位,同时,专家抽取、评审信息反馈、评审组织和任务书审查等项目管理工作都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做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七是强化外部监督,在专家抽取、评审等关键环节均邀请科技部相关部门到现场监督。八是加强管理的公开透明。各种管理规则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对各种申诉和异议及时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认真处理,保证项目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4、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开展定期自查专业机构人员“十不准”的零报告工作,并在中心各办公室显著位置悬挂“十不准”海报,时刻提醒警示中心同志。按照科技部统一部署,实行各级领导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月报制,不断强化“一岗双责”的管理要求,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制定出台《高技术中心年休假的“八不准”纪律规定》,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月报制度,修订完善因私出境的制度要求,加强个人因私出境证照管理和领导干部出席各种展览会、年会、庆典的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并形成自觉意识,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灵魂

深度融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深度整合是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只有以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才能从根本上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定向作用。推进深度整合是完善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职责定位和工作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面临着新的挑战。巩固党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迫切需要完善和创新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相协调的制度和机制。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党的建设定位不准确、目标不明确、方法不当。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国有企业党建优势,增加党建优势向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转变,有效推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推进国有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融为一体.

推动领导体制深度融合保证企业改革发展方向

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都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设董事会的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只设执行董事的企业,党组织书记、执行董事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企业,党组织书记、总经理一般由一人担任。对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可以探索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专门负责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建任务能部署能落实。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主要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分支机构的党组织,尤其是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公司制独立法人企业的党组织,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对党建工作、生产经营有关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其他党组织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要求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落实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的党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

推动管理机制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管理效能

完善党组织设置。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做到行政机构设在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应换尽换,确保基层党建“无死角”。注重依托生产经营基本单元单独设立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设置始终和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活动、组织管理幅度相适应,实现基层党组织工作“全覆盖”。需要设立联合党支部的,应当坚持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避免出现横跨过多部门、过远地域等情况。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根据股权结构、业务特点、党员人数等,及时建立党的组织、有效开展党的工作,确保每一名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建强党建工作队伍。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把懂党务、懂业务、懂管理,会解读政策、会疏导思想、会解决问题,政治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党员选拔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把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作为选拔培养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台阶。提高党务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三定四力”党务工作培训机制,探索推广提升党务工作人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定向式、定单式、定效式培训,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业务培训不低于培训总课时的20%,提高党务工作人员推动党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能力。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向党员空白基层单位倾斜,努力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党员输送到重要岗位。管好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使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正风肃纪,防范风险。

推动工作方法深度融合激发企业党建活力

坚持统筹谋划。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同频共振过程中,把实际工作抓具体,把关键环节作深入,把重点工作做到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任务完成。建立党建工作考核与生产经营考核的联动机制,生产经营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不能列入党建工作考核排名第一档。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绩效薪酬挂钩,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相应扣减领导人员绩效薪酬。发挥政治优势。加强思想引领,搭建集中学习平台,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凝聚职工群众,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弘扬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发现、培养、宣传各领域先进典型,领导并支持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创新创效活动,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岗位建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业务特点和岗位特色,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党员品牌项目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争创活动。把握工作切入点,组织广大党员围绕技术研发、系统运维、业务拓展、服务基层等工作,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中积极担当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三

笔者认为,项目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首先是在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项目党建活动应与之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及统一的总体目标。互补互助、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积极围绕项目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生产经营是国有企业的中心工作,自觉地服务于这个中心,积极主动的融入这一中心,是项目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企业适应新时代进行改革发展的根本途径。因此,项目党建工作需要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笔者认为应以领导班子建设、党支部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三方面为导向,深度融合。

1.政治意识与责任担当深度融合。牢记责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时刻铭记“同在一个项目,同挑一副担子,同心戮力工作”的政治意识觉悟,应时刻树立以政治意识为驱动,用实际行动代替空话空想,主动担当班子成员的责任。工作中想到了,也安排了,但在落实上明显不足的情况常有发生,存在“老好人”的思想。通过党组织优势,加强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当”的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生产经营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理论学习与实际行动相融合,政治思想学习与解决难点工作问题相融合。工作再忙,学习不忘,坚持知与行,言与行的相统一,学习要具有针对性,讲究实效性,要杜绝脱离工作、脱离实际、为学习任务而学习的形式主义。项目应建立起学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总结、学习笔记、经验交流、心得体会,促使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学习,首先提高项目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将学习理论与提高认识相结合,深入调研与拓宽思路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以理论学习促进项目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以项目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促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最终实现为生产经营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同时也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和团队活力。

3.党建工作制度与项目管理工作相融合。根据公司改革发展战略及公司综合实力的实际情况,在配备项目领导班子时不仅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还应继续修订完善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具体事项和工作流程规则;项目上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做到对重大问题先集体研究,后民主决策;项目党支部通过多种方式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在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具有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以民主作风保证科学决策,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合规有序,班子成员同共事同议事,团结一起形成合力并融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为生产经营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1.党建工作责任考评与生产经营绩效考评相融合。完善基层党组织考核管理办法,把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分解为领导班子建设、技术干部队伍培养、完善党支部组织体系等若干内容,与生产经营重点目标--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绩效等内容,设置为量化考核指标,使之成为公司检查和评价项目管理、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在全项目党员中推行先进性量化考评工作,融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实际,分别确定量化指标,考评党员参加党内生活、完成本职任务和其他突出贡献的情况,使之成为激发和衡量党员先进性发挥的有效载体。党内这两个评价体系的考评指标都与生产经营活动和绩效考核紧密相关,使党建工作内容由虚变实,指标由软变硬。同时,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考评情况纳入生产经营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党建工作责任和生产经营工作责任双向考评,实现了“两头抓、两促进、共荣辱”的融合体系。

2.党员教育管理与人才培养相融合。主动适应公司实施市场规模扩大、人员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等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着重开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为党员学习提高和成长进步搭建平台、拓宽通道。对生产经营骨干,努力做好思想教育、榜样示范、结对帮扶、组织培养等工作。为他们政治和业务的共同进步提供服务,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力求“把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精英”。通过持之以恒地做好“双培养”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提升党员素质,使“优秀青年技术干部”、“巾帼标兵”等各类先进人物是党员干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预备党员,各工区技术最精、业务最通、业绩最佳的往往也是积极分子,使党员真正成为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顶梁柱、主心骨、生力军。

3.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融合。摒弃“就党建抓党建”的传统党建工作思路,主动贴近生产经营的中心抓党建。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工作难点作为党组织活动的着力点,做到党政同心,目标同向;把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党组织活动的落脚点,注重协调、维护项目和职工的双方权益。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生产经营中难点、重点,找准切人点,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安全岗”、“党员先锋岗”等体现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岗位,以党员为主导开展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爱心志愿活动等增强党员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主题活动。从而使广大党员在解决生产经营难题上——攻关,在重点任务上——突击,在强化管理上——从严,使党员义务和责任具体化,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于生产经营工作之中。深入开展体现党员先进性要求的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初步成为观念先新、改革意识最强,技术先钻、从业本领最高,重担先挑、完成任务最优,风气先正、维护大局最好的群体,促进项目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1.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融合。为新时代下祖国的建设事业披荆斩棘,“固基修道,履方致远”的路桥情怀便是中交人的初心;为新形势下公司的转型升级砥砺前行,“交融天下,建者无疆”的企业精神便是中交人的使命。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提炼精髓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进一步规范企业文化标准建设,不断增强职工群众对企业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努力培育与项目施工生产息息相关的安全文化、质量文化、服务文化,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创新文化。以弘扬新时代文化主旋律为导向,以重大节日为契机,积极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企业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思想政治工作与项目管理相融合。围绕项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采用征集合理化建议等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针对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创新中遇到的问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在制定有关制度办法时深入调研,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增强制度办法的适应性和可行性,更易于被职工所理解和接受;在推行时注意学习教育和思想引导,为项目管理提供有力保证。

3.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融合。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都会受到各部门间、协作队伍间的摩擦、矛盾增多的实际情况因素而影响。因此项目应将党建工作扩大到施工协作队伍中去,完善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开展思想动态调查,及时掌握项目职工与协作队伍人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对重大倾向性的预警和调控。始终坚持正面引导,统一思想,解疑释惑,理顺情绪,赢得全体参建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以确保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提高职工收入和生活质量,在改进施工生产环境、改善职工的饮食和起居条件、加大项目内文体活动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同时,要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工作生活,坚持每年为职工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积极为项目扎根施工生产一线的职工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一年四季送关怀,努力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竭诚为职工服务,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积极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项目生产经营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之,项目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是命运的共同体,是有着同一个梦想、同一个目标的结合体,项目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深度融合,是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相互交融、相互学习的和谐体。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实现银企双赢,乙方推荐其产品/服务的上游供应商在甲方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为顺利开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借款人

借款人(指乙方的上游供应商,应为企业法人)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必须符合甲方贷款准入要求,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财务实力较强,以往履行类似买卖合同记录良好,且不得为乙方的关联企业。

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货款往来,均通过在甲方开立的供应链融资金监管专户结算,甲方有权对其货款进行监管。

第二条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借款人为乙方上游供应商的,经乙方推荐,可在甲方办理应收款账项下的各项融资业务。融资金额,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比例确定。融资期限,应根据乙方与借款人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合理确定。融资利率由甲方根据市场和风险情况与借款人商议确定,但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贷-1-

款利率上浮10%(视具体情况修改)。具体业务品种及内容以甲方与借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审查、审批

甲方对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递交的基础资料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内部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发放贷款。对不合要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贷款准入标准或甲方有理由认为贷款存在较大风险的,可拒绝办理贷款。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证与借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和对应商品、服务交易的真实性。甲方对购销合同和对应商品、服务真实性进行调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2、融资业务发放前,甲方向乙方送达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乙方收到通知书后向甲方送达回执。乙方支付给借款人的货款,付至借款人在甲方开立的供应链融资监管专户。如因乙方未按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的约定支付货款而导致甲方信贷业务出现风险的,乙方承诺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3、发票管理:_________________对于开展国内发票融资业务的,甲方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中进行核实,并在借款人留存的发票背面批注“请将本发票项下的货款划至中国分行支行账户”,同时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贷款发放后,同意借款人提供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代替原件,由乙方盖章,且由甲方确认借款人已经在存根联上备注“已在中国分行支行融资”字样。-2-

4、甲方可视风险情况,与乙方、借款人协商是否对融资业务追加乙方保证或其他担保。

第五条甲方义务【供应链金融合同】

1、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贷款义务。

2、甲方应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前三天,提醒乙方财务人员关于该笔应收账款的支付。

3、借款人发生贷款逾期或其它不良资信的,甲方有义务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需严格保守乙方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信息。

第六条乙方义务

乙方需按购销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期限,在借款人在甲方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到期日前将货款及时付至借款人在甲方开立的供应链融资监管专户。

第七条本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以相关借款合同和乙方出具的书面承诺为准。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乙方在甲方的整个供应链融资业务连续3个月不良率超过2%,或发生不良的客户数连续3个月超过2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借款人因与乙方发生纠纷等情况导致供应链融资业务逾期的,且3个月内未能全额清收的或累计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办理办理相应融资业务。

-3-

3、乙方或借款人提供的信贷资料不真实或被确定无效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乙方推荐无真实商品交易客户贷款或贷款后取消交易未对甲方履行告知及即时还款义务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5、在本协议有效期两年;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根据各自业务的发展情况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中(终)止本协议的请求,另外一方应尊重请求方的意见,同意中(终)止本协议。但对本协议中(终)止前发生的行为,双方必须承担协议中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五

据悉,《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的目标,是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部明确四项任务,即整校推进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缩小城乡教师应用能力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打造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引领未来教育方向;全方位升级支持服务体系,保障融合创新发展。

定站位:“三个新”立足整校推进

《指南》提出,把整校推进的目标定位在“三个新”上,即通过整校推进,建立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新模式、构建以校为本的新机制与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新目标。

由此可见,整校推进之于“工程2.0”举足轻重。它是培训服务功能的“升级点”,是培训机制创新的“突破口”,是“工程2.0”目标达成的“奠基石”。

保落实:“四把尺”细化主要任务

落实重在务实,一是建机制,二是强支持,三是提能力,四是实考核,任务聚焦目标,明确具体。

从任务结构看,其一,“去哪里”是核心,任务的落点是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四个能力”,包括学情分析、教学设计等,与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以学定教”相呼应,与教师日常教学的“难点痛点”相对应。

其二,“怎么去”是支撑,任务的落点是一个机制、两支队伍和三项建设。具体而言,建立整校推进机制才能“下得去”,建强分级培训团队才能“导得了”,建设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才能“管得好”,建设学习空间、课程资源和教研平台才能“学得了”。

其三,“到没有”是效果,任务的落点是“两个考核”:评估整校提升绩效;基于“四个能力”考核教师与教研组应用效果,证明校有所得、教有所改、学有所变。

建实路:“六步走”优化实施流程

整校推进如何“推得下”“进得去”?《指南》提出“国家示范、区县负责、学校自主、全员参与”的总体要求,细化和优化对实施流程的指导。

一是进行可行性指导。流程设计遵循“先规划后实施、先试点后推开、先指导后研修、先建立机制后运行管理”的行动逻辑,务实可行。

二是进行问题解决指导。《指南》针对各地在实施路径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对应设计了“六步走”的实施流程,包括省级统筹规划、打造培训团队、分市抓好试点、推广试点经验、区县分批推进与分级监管测评。

出实招:“四落地”抓实工作重点

整校推进的重点在哪儿,如何落地?《指南》基于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从学习要素的角度明确了整校推进的4个重点:

一是学习指导,强调要“建强两支队伍”,解决谁指导、谁管理的问题。培训团队建设,重在区县团队、进行专项培训、提升“五项素能”;建设学校管理团队,开展专项培训、注重实践提升、制定管理办法、实行奖优罚劣。

二是学习活动,强调要“抓好校本研修”,解决如何学、如何用的问题。明确提升“四项能力”学习目标,严格自主管理,落实自主规划,抓实自主研修,强化应用实施,落实“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

三是学习资源,强调要“加强平台建设”,解决学什么、在哪儿学的问题。

四是学习评价,强调要“抓实质量测评”,解决学有得、用有效的问题。要抓严进口,建立学校规划、研修方案备案审核制度;抓实出口,制定整校提升评估指标和校本应用考核细则,开展教师校本应用考核,以评促用。

重实效:“三自主”用好研修机制

整校推进的“最后一公里”在哪儿?在校本研修。《指南》遵循教师学习规律,设计有效学习机制,“保证培训实效”。

一是保效,设计了学习条件保障机制,“严格自主管理”。发挥学校管理团队统领作用,建立能力提升工作管理制度。

二是定效,设计了学习目标定向机制,“落实自主规划”。基于校情,针对需求,制定“可提升、可达成、可检测”的目标任务,形成务实可行的年度实施计划。

三是见效,设计了学习活动生成机制,“抓实自主研修,强化应用效果”。立足整校提升,建立“骨干引领、教师选学、团队互助、学校指导”的研修共同体机制,形成“学校指导有研修方案、教研组互助有专题研修计划、教师选学有任务清单”的分层联动研修机制。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六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资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七

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

法定代表: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英文名称为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元

乙2方:×%_元

乙3方:×%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国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合同范本(二)】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__(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银行

英文:____

银行地址: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出资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

(3)_和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和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和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和_成为银行在_的子公司,_改名为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和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和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和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_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

乙方:__

丙方:__

丁方: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八

12月10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李铁翔到公司召开党建联系点工作总结会,对2019年党建联系点工作进行总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负责人、职工代表等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建联系点第一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部长伍吉勇主持。

在听取公司党政主管工作汇报后,李铁翔对公司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隧道公司目前存在的问题,李铁翔提出了五点要求:

1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真信笃行,把理论力量转化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治理效能;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党委“严融新实”工作部署,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企业发展坚强核心

隧道公司领导班子要在锤炼党性、转变作风、推动发展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紧密团结,形成合力,主管总抓,分工负责,充分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站在企业发展的高度,立足全局,和谐共事,推动隧道公司全面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

3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促进企业全面建设

大力推动滚动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经营措施,全面推进内部承包和模拟股份制。及时总结推行内部承包和模拟股份制已取得实效项目的典型经验、业务实践、管理模式和规范做法,形成推进内部承包和模拟股份制的案例范本,在全公司推广。

4持续强化在建管理,努力提高经营质量

班子成员要对重点项目,细化分解各项节点目标和保证措施,统筹协调生产要素,全力打好攻坚战;对照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安全质量;把亏损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好,指定专人负责,定项目定人员,确保取得实效,从而缓解项目压力,减轻企业负担。

5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圆满收官

对全年的工作认真总结,对照年初各项任务目标,拾遗补缺,全面冲刺,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同时,要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根据新形势、新变化,认真研究明年的工作思想和举措,做到思路清晰、办法可行、谋定而动、持续发展。

会上,伍吉勇通报了联系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年来,在集团公司党建联系点领导、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帮扶推动下,隧道公司提出的机构设置、重难点项目帮扶、内部承包及模拟股份制推广、tbm项目指导帮扶、基层项目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党建力量等六方面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和明显推进。

会上,公司党委书记秦跃新从夯实理论学习,增强党建工作引领力;优化队伍结构,增强党建工作战斗力;强化品牌塑造,增强党建工作助推力;深化廉洁从业,增强党建工作保障力;创新群团建设,增强党建工作凝聚力等五方面回顾了公司2019年党建工作成果,深入分析查摆了公司党建存在的问题。针对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秦跃新表示,隧道公司党委将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干部人才建设、厚植企业品牌、整治不良风气、职工幸福生活等六方面,狠下功夫,保证企业稳增长、创效益、促改革、提士气,为隧道公司“苦干三年、重铸辉煌”的目标不懈努力,为建司20周年献礼。

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胡恒千围绕公司2019年发展情况做了全面汇报,详细汇报了公司经营承揽、施工生产、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深入分析了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针对下一步工作,胡恒千表示,将围绕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变革模式理念;二是深度开发滚动市场;三是全力保障在建产值;四是深入推进亏损项目治理;五是确保稳定可持续发展。

有关融合应用心得体会幼儿园实用九

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近期,在工委2019年两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调研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挖掘问题产生的原因,着力推进融合抓党建,推动破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直机关普遍能够正确认识到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在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推动创建党建品牌。今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积极推动市直机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融合抓党建,制定了《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创建党建品牌工作(2019-2021)三年规划》,积极推进市直机关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创建党建品牌,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凸显。截止目前,市直机关69个直属党组织中已经有44个党组织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申报了自己的党建品牌。涌现出市民政局的“为民强政”、市科协的“红色先锋铸科建、智慧科普耀北疆”、市委宣传部的“高举旗帜、成风化人”和市人社局的“惠民人社、活力先锋”等优秀品牌,围绕中心抓党建氛围日益浓厚。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干部整体素质,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注重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市直机关设置45个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岗位为契机,及时考察配备了30名专职副书记,并注重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同时,为激发党务干部主动性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关于激发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推动机关党建》被自治区评为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机关党建研究成果二等奖。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单位注重将年富力强,有能力、有素质、有创新精神的年轻党员干部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使机关党群组织构架更加规范合理,激发党组织的能量与活力。

(三)切实发挥“领头雁”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往往坐镇中枢、指挥四方,有着不可忽视的带头表率作用。大部分单位能够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格局,着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引领作用,树立起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的形象,切实将组织生活、党建工作放到更高的位置。如: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各类党建活动,同时带头学习“学习强国”,号召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手机app等加强自学,并定期对先进同志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

(四)促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创新是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动力之源。在破解“两张皮”问题方面,一些市直机关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注重抓载体搭平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寻求党建与当前重点工作、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推进新方法。如:市科协创新“六结合”方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改革为动力,智慧科普为目标,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文明机关创建为契机,“主题党日”为载体,全面推进党建与重点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五)将党建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市直机关围绕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组织动员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在为民服务上“走在前、作表率、打头阵”。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着力改进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管理模式,建立了“总队—支队—分队”三级管理体制,组建了70支党员志愿服务支队,并通过开展服务慰问边防蒙古包哨所、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队作用。市直各单位也结合实际,按照《开展机关单位进社区“双结对、共创建”服务活动的通知》和“倡议我响应、志愿我行动”要求,开展以便民服务、服务创城等活动,使党员志愿者能够在志愿服务中感悟初心、强化担当意识,也让人民群众看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力量。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方面还有着不足,仍需我们去认真研究解决。

(一)缺少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潜力”。一是有的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等还没有深刻认识,对党建工作缺谋划、欠统筹。二是有的党务干部认为党建与业务不好结合、难以同步,存在畏难情绪。三是有的党务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应付思想,认为只要按要求、步骤和规定开展党建活动就可以了,没有积极主动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进。

(二)缺少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能力”。一是党务干部多为兼职流动性较大,导致部分新任职和兼职的党务干部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很难把握住党建工作的重点,更难将党建与业务融合起来推进。二是有的党务干部尽管想将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但服务中心的能力不够,使在党建与业务融合时脱离本单位实际,融合推进往往以失败告终。三是有的党务干部在开展党建工作时,既不宣传中心工作,也不宣扬典型,没有在推进业务工作中将党建工作贯穿其中,增强组织凝聚力,也没有引导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先锋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方面缺少方式方法。

(三)缺少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动力”。一方面考核推动机制不健全,党建工作考核与业务工作考核各行其事,没有把破解“两张皮”问题的内容进行统筹考量。在党建工作考核时,只注重党建本身,不注重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奖励机制不到位,没有建立专门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效果评价及激励促进机制,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缺少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动力。

(四)缺少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活力”。一方面统筹规划不够,科学的设定目标和任务的体系不健全,没有从设定任务目标着手推动,各项工作没有联动,缺少促使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形成合力的契机。另一方面,个别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不能找准基层党建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模式固化,难以将党建与业务相融合,缺少活力。

融合抓党建,是新形式下党建的重点工作,针对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攻坚克难,结合实际,细心研究,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题责任。部门党组(党委)要全面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领导,通过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树立起“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盘棋”。二是要积极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通过回顾红色历史,学习革命先辈的精神凝心聚力,进一步激发党务干部爱党敬业的精神。三是要继续注重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岗创建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中树立机关党员模范先锋形象,利用榜样的力量,实现机关党建与机关建设的深度融合。

(二)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要增强党建队伍实力。让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有***的业务干部承担一定的党建工作,将他们肯钻研、肯吃苦、做事认真的特性发挥到党建工作中来。二是要激发工作热情。将从事党建工作的成绩,也纳入到选拔干部、评定优秀中来,让党员干部从敢于从事党建工作变为愿于从事党建工作,提升党务干部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特别注重分专项、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党务干部的专业素质,使广大党务干部有能力去钻研推动党建和业务的融合。

(三)在考评机制上下功夫。一是要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以建立科学考核机制作为落脚点,注重和强化过程管理、跟踪问效的力度,健全完善党建考核制度,结合业务工作特点设置考评指标,建立任务清单,量化考评指标,加强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二是要加强考评结果应用。把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绩效、奖惩、调整等结合起来,对重视党建工作、履职尽责到位,群众反响好的党务干部要与业务工作优秀的干部同等重视、同等培养、同等使用。三是要强化激励机制。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在考核中所占的比例,对于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方面做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在统筹推进上下功夫。一是要协同推进。坚持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行政业务工作在目标上同向一体,推动机关党组织围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来确定目标、开展工作,依托年度业务工作会议、述职评议会议、重点任务推进会和学习培训等载体,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把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有效统一起来。二是要紧密联系。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同频共振。推进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的党建资源之间的密切配合,建立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各单位党组(党委)沟通联系机制,主动形成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与党组(党委)在抓党建上的密切联系。同时,探索建立各机关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推进直属机关各单位在党建工作上的协作配合。三是要媒体聚合。运用单位网站、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微信交流群,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动态更新合二为一,实现业务资源和党建资源、业务动态和党建动态全部向一个平台集中,从形式上潜移默化的将党建与业务融合。

(五)持续在创建党建品牌上下功夫。市直机关要继续结合实际把创建党建品牌作为推进融合抓党建的有效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创建党建品牌工作(2019—2021)三年规划》,组织所属党组织把助推服务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品牌设计、规划、推进的出发点,精心创建与中心工作贴的紧、与业务工作融合深的机关党建品牌。通过培养品牌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让党建品牌成为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一个突破口、一种精神坐标,来推动党建与业务的不断深入融合。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