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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 学校封闭式管理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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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 学校封闭式管理的心得体会(八篇)
2023-01-12 16:14:30    小编:ZTFB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调整道路交通流量的规定

(一)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进乡街(三大动力路至三环路)、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至安通街)、通郊路、红黎街、三新街、荣进街、轧钢街、通乡街(荣进街至香坊大街)。

(二)每日6时至21时,进乡街(通乡街至三环路),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和沿街单位及居民的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三)下列道路,机动车须按照规定方向单向行驶:通郊路,由进乡街方向往红星路方向;荣进街(轧钢街至通乡街),由轧钢街方向往通乡街方向;轧钢街,由军民街方向往荣进街方向;红星路(安通街至红黎街),由安通街方向往红黎街方向;红黎街,由红星路方向往三新街方向;三新街(红黎街至进乡街),由红黎街方向往三新街方向。

(四)每日6时至19时,下列道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进乡街(三大动力路至三环路)、通郊路、三新街、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荣进街、轧钢街。

(五)从6月10日至8月10日,进乡街下穿铁路地道桥,机动车只准许由华北路方向往通乡街方向单向行驶。

二、机动车绕行规定

(一)由市区方向去往阿城区的车辆,请从长江路,或公滨路、电碳路、南三环路、进乡街、哈阿公路绕行。

(二)由阿城区、平房区经哈阿公路进入市区的车辆,请从哈阿公路、进乡街、南三环路、电碳路绕行。

(三)由华北路方向去往香坊区、太平区、道外区的车辆,请从进乡街、三环路、化工路绕行;去往哈西方向的车辆请从轧钢街、荣进街、通乡街、跃兴街等道路绕行;去往原动力区、顾乡地区的车辆请从进乡街临时便道或通郊路、安通街绕行;去往平房区方向的车辆请从进乡街、新华、江南中环路绕行。

三、6月10日至8月10日期间,途经进乡街施工路段公交线路走向临时调整规定

(一)公交10、55、60、62、217路:由南岗发车至哈慈集团走向不变,由哈慈集团起,临时调整经通乡街、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三新路,恢复原走向,返回走向不变。临时单向取消林机小区、工程机械厂、制药二厂站。临时单向增设热电厂、安通桥、红星菜市场站。

(二)公交22、34、118、333、337、365路:由道里发车至汽轮机厂走向不变,由汽轮机厂起,临时调整经安通街、红星路、红黎街、三新路,恢复原走向,返回走向不变。临时单向取消林机小区、工程机械厂、制药二厂站。临时单向增设热电厂、安通桥、红星菜市场站。

(三)公交601、602路:由哈市市区起至通乡街走向不变,由通乡街起,临时调整经进乡街、红旗大街、公滨路、香福路,恢复原线路运营;返回走向同上。调整路段不增设站点。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二

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   (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

(一)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

(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

(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七)     。

第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还遵守以下规定:

(一)    ;

(二)    ;

(三)    。

第十一条  (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扶栏、走廊、大堂、地下室、平台、天台、外墙、屋面、道路、绿地、停车场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三)擅自拆除、移装、占用或损坏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消防、体育、建筑小品等物业共用设施。

(四)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预留的固定晾晒处除外)。

(五)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六)在本物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七)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随意悬挂、张贴、涂鸦或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九)高空抛洒物品(对高空悬挂、搁置的物品应妥善管理)。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阻挠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sp;   。

第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使用、续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十四条  (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所得利益应当单独列帐,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每半年向业主公示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饰装修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业主应在 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四)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或其专有部位中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物业的,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赔偿。

(五)商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如需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物业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六)为保持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整体美观。同意按照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七)如需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封闭阳台等的,应按照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安排的式样、规格、颜色进行施工。

(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应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并符合相关安装规范,不得违反房屋安全使用规定、破坏楼宇外观、侵害其他业主利益。

第十六条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有偿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五章  物业出租和转让

第十八条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转让物业时,本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继受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九条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持一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建筑区划及物业构成附图

2、建筑区划物业共有部分明细

3、基本情况

4、承诺书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

(四)联系电话:

(五)通讯地址: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资质等级:

(五)联系电话:

(六)通讯地址:

三、物业买受人的基本情况

(五)座落位置:幢      [座][单元)联系电话:

(七)通讯地址:

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的本《临时管理规约》,同意遵守本规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特签署本承诺书。

姓  名:

年  月  日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三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武汉、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四

为了保证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及渭河人防隧道北出口提升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交通安全,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渭河人防隧道及其引道进行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封闭路段

渭河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引道(分东西两侧先后半幅封闭施工)。

二、封闭时间

西半幅:20xx年10月xx日至20xx年11月20日;

东半幅: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1. 道路封闭期间,人防隧道及其南北向引道双向半幅通行,限速每小时40公里,禁止2.5米(含)以上所有大中型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辆通行。

2. 禁行车辆及行人由金渭大桥或蟠龙大桥绕行。

3. 经由人防隧道通行的公交车线路调整方案由公交公司另行通告。

宝鸡市金台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指挥部

年10月10日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五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月____日_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3、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六

一、施工地点

x610南王线k0+000~k1+118段(南王线枫桥段),单幅计1.118公里;

x607王石线k7+400~k8+260段(仁祠堂桥~王石线新百左线交叉口),单幅计0.86公里;

x331翁金线k75+800~k80+000段(城北路交叉口~黄家堰公交站),单幅计4.2公里。

二、施工时间

x610南王线k0+000~k1+118段,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0月18日。

x607王石线k7+400~k8+260段,20xx年10月5日至20xx年11月19日。

x331翁金线k75+800~k80+000段,20xx年9月19日至20xx年12月5日。

三、施工内容

对上述路段进行路面大中修。

四、施工安排

对上述路段按全封闭方式进行施工。

五、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行经该路段的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须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设置有关的施工安全标志。

上述路段施工结束后,不另行通告。施工期间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年月日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七

一、出院病历归档管理规定篇

(一)所有病历随病人出院即送至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二)部分病历病理报告、化验检查报告归档时仍未能回报者,亦应先将病历归档,待结果回报后送病案室将病历补充完整。

(三)死亡患者病历也按上述要求归档。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需由科室重新将病历自病案室借出,借阅执行《病历借阅制度》中相关规定。

(四)病案室工作人员随时至住院处进行病历回收工作,并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五)各病区在患者办理出院前将病历整理完毕,并由病区人员送至住院处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

(六)所有归档病历均要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及质控医师签字在归档前完成。不能完成者按未及时归档病历处理。

(七)未能按时归档的病历纳入病历质量总评、通报全院并进行相应奖金、工资处罚。

(八)病历丢失一份扣相关责任人1000元,病历遗失出现医疗纠纷的除经济处罚外责任人承担由病历遗失造成的其他责任。

二、病历借阅规定

(一)病历属于医院的特殊档案资料,实行封闭式管理模式。

(二)患者无权借阅及携带本人病历。

(三)其他医疗机构无权借阅医院病历。

(四)所有借出病历3日内必须归还,如需再次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其中医务、质控、医保、农合办等调阅的病历应在检查完毕后当日归还。

(六)病历实行封闭式管理,根据特殊要求对以下4种情况实施有限借阅,原则为只能借阅归档后的病历,对于未归档的病历一律不得借出。

1、医院经治医师调阅再次入院患者病历时,借阅者必须为经治医师,如为非经治医师或实习(进修)医师,则须持有经治医师签字的借条,双方签字后方可借阅。

2、进行临床教学或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时,借阅者必须为死亡(危重、疑难)患者所在科室医师,如为实习医师或进修医师则执行双签字制后方可借阅。

3、特殊情况需借阅病历的,需持有医务处盖章的借阅申请方可借阅。

4.病历借回完善,须3日内归还,否则按未归档病历对待,纳入未归档范围予以通报及相应奖金、工资处罚(超过7天,每天扣罚当事人100元至归还止。

七、除第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外所有病历不得借出病案室,包括以下情况:

1、护理部及各病区护士(长)对护理记录进行质控检查。

2、药药剂科查阅相关资料。

3、医保、农合、医务、质控等检查(尽可能在病案室进行)。

4、所有病历复印工作。

5、研究生课题研究需持有带教医师(医院正式职工)签

字的查阅申请,仅允许在病案室内查阅,且查阅人必须为参加课题者,每次查阅不得超过20份。

6、本院医师从事科研课题研究需查阅病历时,仅允许在病案室内进行,且只能查阅本人经治患者的病历。

8、除此之外未说明的其他情况。

(八)对借阅的病历应妥善保管,严令禁止涂改、拆散、丢失、转借他人、带离院外、复印或者复制,如出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2封闭管理关爱师生心得体会精选八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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