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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 营造宜居宜业人居环境(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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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 营造宜居宜业人居环境(六篇)
2023-01-12 16:14:46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石门县委石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农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乡村振兴,加快补齐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打好乡村振兴第一仗,重点开展“治垃圾、治污水、治厕所、治破旧、治面源、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质量,初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建立政府、村居(社区)、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享乡村振兴成果。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各地资源差异和发展程度差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等,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突出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四)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构建“镇负总责、分管人员督促协调,村居(社区)抓落实”的责任分担体系,强化各村(社区)主体责任,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镇政府统一部署,以各村居(社区)为基本单元,到2019年全镇完成90%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到2020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有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农村人居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镇16个村居(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优化实行全覆盖,各村居(社区)日常保洁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优化得到利用,生活污水的排放得到全面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得到明显改善。

(一)垃圾治理。加快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统筹生活垃圾和农业农产废弃物的利用和处理,推广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优化利用方式。全面取缔简易垃圾填埋场和非正规垃圾填埋点。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岛”、“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处理等治理措施,鼓励和支持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户生活垃圾收集、村集中压缩处理体系。积极探索集镇垃圾市场化运作方式,并结合各村居(社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条件偏远的四山村居,就近选择无害化填埋,集镇周边及附近的村居,实行无害化处理。

各村居(社区)设立健全保洁员责任制,建立健全长效保洁制度。2019年,选择3个村(重阳树、仙阳湖居委会、大兴场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优化利用试点。2019年,70%的村居(社区)基本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任务。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分别达到90%;2020年,分别达到100%。(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龙霞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二)污水治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整治力度,强化污水源头减量减排,尤其是房子周围屋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进行清淤疏浚。坚决打击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现象,对排放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予以关停。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体环境生态,重点开展黑臭水体的整治,将农村水体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重点任务。根据各村居(社区)的位置条件、人口数量、聚集程度、经济水平和污水排放情况,实施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适合的位置进行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工艺的统筹治理试点。2018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居(社区)建立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居(社区)覆盖达到85%。2020年,对污水进行处理的村居(社区)实行全覆盖。(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陈志军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三)厕所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改造(新建)农户卫生厕所,加快农村新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等农民安居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无害化厕所的实施推广力度和宣传引导。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面、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积极持续开展厕所革命,并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厕所,有效管理和处理无害化粪便,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2018年,开展农村厕所情况摸底调查,完成0.4万户卫生厕所改造(新建)。2019年,按照摸底数据,完成应改造任务的80%。2020年,全面完成全镇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新建)任务。(由谭斌斌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晏燕妮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四)破旧整治。实施农村公共空间整治工程,整治集镇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及时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于破旧的房屋、空心房、危房及卫生死角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部署。在全镇范围内掀起危房、破旧房及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拆除、大整治活动。按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危房、破旧房清零及环境卫生整治扎实开展。

以村居(社区)为单位,组织全面摸清全镇农村“空心房”的户主、地块、权属、面积、房屋结构、复垦意向等信息,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逐栋建册归档,分类建立镇、村两级“空心房”台账,各村居(社区)因地制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政策规定,积极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做好“空心房”拆除,全力推进“空心房”专项整治。结合实际现状,规范建设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等多元化的“建新拆旧”模式,倡导采用绿篱、乔木、果树、花草、爬藤等乡土材料打造居家特色院落。(由谭斌斌担任分块指挥长、覃共荣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五)面源治理。推进有机肥源综合利用,逐步实施化肥农药使用负增长。加强农业病虫生物防范或物理防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农民自愿、循序渐近”的原则,整片、整村、整建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各村居(社区)强化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彻底排查整治辖区范围内的面源污染,切实找准污染源头,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的宣传。集中治理河道、湿地、湖面、桥头、沟渠等地的生活垃圾和各类塑料(包装)制品等白色垃圾,道路沿线宣传牌、候车厅、路灯杆、电线杆等地的小标语、小广告等,建筑工地、房屋周边等地的生活垃圾、塑料制品、纸张等废弃物。(由田华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张勇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六)陋习治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鼓励和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吸纳社会乡贤、退休老干部、志愿者等社会群体,开展“我为大家做一天,大家为我做一年”为主题的全民创建爱村护村行动。强化农村新风气新风貌,持续推进乡村文明建设,评选“孝亲敬老之星”、“老有所为之星”、“见义勇为之星”等主题活动。

推进居家和社会养老试点,完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简称“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构建起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关爱网络,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强化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办丧场所建设,逐步完善殡葬设施体系,大力提倡文明殡葬。(由龚佑龙同志担任分块指挥长、赵骏同志担任分块副指挥长)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村居(社区)及社会参与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唐汇驰同志担任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召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组成成员龙霞、谭斌斌、陈志军、张勇、赵骏、晏燕妮、龚佑龙、田华、覃共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科站,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盛克选任专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各部门牵头协调,指导组织各村居(社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居(社区)支部书记落实工作责任,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自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实行办点示范连片推进。根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关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娟同志领办重阳树社区示范点,镇党委书记唐汇驰同志联系大兴场村示范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召圣同志联系仙阳湖居委会示范点。整体连片推进大兴场村、重阳树社区、中渡水村、峡峪河村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片,力争创办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品牌。

(三)加大治理经费保障。建立以村为主,镇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体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2018年,镇财政拨付给每个村居(社区)1000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水体、河道、堰塘、池塘等地复绿、清污项目的基本改善。

镇级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整合县财政在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的经费投入并纳入预算,根据科学、规范、规划、设计、调度等方面的经费预算,按每个村20万元的标准,依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各村居(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各村居(社区)考核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社区)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和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村(居)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台帐,镇党委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综合考评和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进行约谈。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积极通过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一封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入户宣传教育率达100%,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积极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户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家庭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维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荣誉感。

(六)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全面推行村民理事会制度,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村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民事、民办、民议”的原则,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各村居(社区)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方案和措施,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培育发展自然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制定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协商议事和共谋共建平台。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5.9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1.2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和“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农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制定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高质量完成16530户以上常住农户改厕,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的衔接,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4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农村垃圾处理率超95%。扎实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启动200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率达到8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建成20xx年度2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并通过验收,新建20xx年度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55个,启动5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按照到2025年基本普及卫生厕所,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后续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的目标推进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

1.高质量完成排查整改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的问题摸排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原市扶贫办印发的《全市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到户清单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形式,由县或乡镇干部带队入户,严禁将任务简单交给村(社区),重点摸排目前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的厕所,排查做到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项,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厕所,按照整改时间要求,按照下沉一级的原则,市掌握到镇、县掌握到村、镇掌握到户,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分类推进整改。对整改结果,市县两级要加强抽查复核,特别是对软弱涣散、各级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零报告”、媒体曝光过的村要进行重点复核,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同时做好迎接省级抽查评估和部级督查的各项准备。

2、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好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民生工程。

(1)合理确定改厕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20xx年全市计划完成16530户以上改厕任务,其中市7000户以上、县4000户以上、区800户以上、区270户以上、区1300户以上、区1700户以上、区1300户以上、经济开发区160户以上。预计到年底,全市除市外全部完成整村推进,市乡镇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优化提升改厕模式。继续全面推广县籍山镇采用便携式可调式盖板(获得国家实用性专利)改厕的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群众自建补助和砖砌式三格化粪池,采用一体化装配式改厕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情况优先采用玻璃钢材质化粪池;采用砖砌式化粪池改厕的,内壁应做防渗处理,同时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村庄整治和农村防疫等工作。

(3)制定改厕实施方案。以县域为单位,按照不同村庄类型,逐村论证,合理制定改厕方案,选择适宜改厕模式,合理测算户均投入,以项目化方式编制覆盖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监管验收、运行维护等全链条的实施方案和标准化操作规范,并按照“四个工程化”组织实施。坚持标准引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把标准规范应用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

(4)认真组织培训和实施。将国标《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农社发〔20xx〕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切实贯彻到改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加强对干部、施工人员的政策、技术培训,落实农村改厕项目公示制度,发挥好镇村两级的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实施和监督。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改厕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执行质量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抽验、复核、验收机制,明确工作流程。

(5)扎实做好改厕验收。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县级验收,并及时将改厕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县级验收要做到全覆盖,年改厕数量2000户以下的各区要组织逐村逐户验收,年改厕数量2000户以上的县市组织验收时要覆盖到所有改厕村;镇(街道)要逐村逐户验收,市级验收将覆盖到所有的改厕乡镇。改厕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农户使用时,要到户讲解使用和清掏基本知识,将维修维护服务和清掏服务电话作为使用须知张贴。

3、进一步健全后续管护机制。坚持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开展后续管护工作,继续全面推广“单户净化利用”、“就近接入管网”、“互助清掏”、“集中清运”等4种资源化利用模式,深化“农村改厕维修服务站+集中储粪池资源化利用”模式。选择适应本地的成熟管护模式,开展农村户厕和公共厕所的维修管护和粪污清掏服务,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设立和公布管护服务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解决农户诉求,加强对运维管护主体的考核奖惩。提供社会化服务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不搞“大包大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可以适当减免收费。开展农村改厕提升与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创建。实现全市镇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解决群众使用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按照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30%,2023年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的目标,开展20xx年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4、深化农村环境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完成36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组织编制“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深入谋划“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统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污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循环利用为导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要同步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4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村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制定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管网完善修复、设施改造提升及规范运维。

6、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标准,建立治理台账,确定治理优先顺序,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分步推进整治,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辖区内无农村黑臭水体的县市区实施动态监管,保障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提升。

7、强化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按照粪污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放标准,分类谋划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在项目实施村,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运维,实行整体推进、一体化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衔接效果。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到2025年,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农村垃圾处理率达100%。

8、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总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处理方式和保障措施,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和技术路线,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年度建设任务,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大力推广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容器,稳步建立户初分类、清扫保洁员二次分类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度,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9、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程。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压缩式转运站和转运车辆等设施以及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之短板。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专业化的企业从事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等服务作业,引导清扫保洁向村单元延伸,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10、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整合”,推广“两次四分法”,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加快建立以镇村回收站点为基础,县域或乡镇分拣中心为支撑的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1、开展工作激励。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115”评选,选择乡镇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村、重点示范村作为对象,评出1个县区、10个镇、50个村,营造浓厚氛围。

(四)深入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按照到2025年“江南片区按照全域美丽大花园标准建设,江北片区因地制宜打造示范镇村”的思路,深入推进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12、推深做实“五清一改”。围绕“共建清洁家园,喜迎建党百年”主题,以城乡结合部、中心村边缘地带,人口达到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农户的庭院和房前屋后为重点,按照“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总方针,因地制宜提高“五清一改”标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美化提升村容村貌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

13、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激发创造活力,推广四自一提”模式等典型案例,广泛动员更多农民群众自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将村庄清洁环境整治等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探索运用积分制、示范户等办法,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14、围绕“一环四线”重点提升。围绕多彩农园环、生态田园线、湖光山野线、弋江风情线、繁昌慢谷线,开启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启动建设200个较大自然村(非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点),其中市50个、县40个、区10个、区10个、区20个、区30个、区30个、经开区10个。依托现有建设基础,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在完成“五清”任务的基础上,有序统筹推进村庄改水(污水治理)改厕和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着力由“清脏”向“美化”转变。

(五)推进畜禽养殖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15、启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依据《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计划(20xx-2025年)》和“十四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自我消纳的生态小循环以及种养结合的中循环提升行动,完善规模养殖场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台账管理,建立种养结合管理机制,推行液体粪肥就近就地、精准还田利用。加快推进鸠江区、湾沚区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总结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实施商品有机肥推广试点项目,建立养殖场和有机肥厂双份清单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调度监管+技术指导”相结合的项目监管工作机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超95%。

16、推进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回收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大农田“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立全程监管体系。强化农膜准入管理,推广普及标准地膜。在湾沚区开展农膜回收示范县区建设,推广典型模式,探索机械化回收技术,加强回收利用网点建设。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1%以上。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继续引进一批先进技术,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典型模式,加快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五化”利用步伐。继续办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大力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

(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

17、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出台我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3年)和村庄规划编制规程,重点提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规划要求,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文化保护、村庄设计、建筑风貌引导管控规则等。20xx年进一步优化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分类,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

18、推进村庄规划试点。6月底前完成镇村和镇村村庄规划省级试点规划审批工作,有序推进市镇迎接村等7个行政村开展村庄规划市级试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编制村庄规划,新增43个村庄规划编制。

19、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村庄规划以五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按照“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涉及乡村空间安排的规划,纳入村庄规划统一编制。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乡村规划许可制度,指导各地在开展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时,严格依法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逐步规范解决农村规划建设管理无序问题。

(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20、编制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按照全省美丽乡村建设“441”工程思路,“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建设“一环四线”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50个以上美丽乡村精品村,推进40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服务功能向周边村庄延伸,新建300个左右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建成10+n个市级美丽乡村旅游集聚区(乡镇),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市域全覆盖。

xx、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完成20xx年2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重点完成垃圾治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10项整治建设任务,9月份完成县级验收,10月份开展市级验收并通过省级验收。开启20xx年度5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进度达到序时要求。

22、继续加强已建美丽乡村的后续管护。把对2013-2019年度已建223个省市级美丽乡村点的长效管护工作纳入美丽乡村考核。因村施策,进一步明确美丽乡村管护目标、质量要求和管护方法,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重点推进“一环四线”和乡村旅游集聚区的美丽乡村管护。

23、建设美丽乡村精品村。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做法,根据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村为主体、群众支持、社会各界和工商资本广泛参与,共建精品村,20xx年启动5个以上精品村建设,结合200个美丽宜居村庄(自然村),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利用好已下拨的800万元美丽乡村后续管护资金,多方筹措整合资金,7月底制定精品村建设工作方案报至市委农办。

(八)加快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有序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20xx年提质改造建设农村公路170.3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508公里。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工作和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和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科学制定乡村绿化规划,实行分类施策,按照“农田林网化、道路林带化、庭院林果化”要求,以创建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为抓手,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造林面积3.3万亩,创建2个省级森林城镇,28个省级森林村庄,提升美丽乡村绿化水平。积极利用房前屋后隙地,因地制宜发展“五小园”。全面加强村庄原生植被、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小微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全面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做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文章,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绿化水平。积极创建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推进村庄亮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大力推进农房建设试点,总结推广典型案例。继续开展设计下乡和传统村落、建筑保护工作。

(九)建立健全长效建设管护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村规民约制修订工作,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党委政府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方案制定、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镇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推动,抓村带户、发动农民,推动落实。加强研究谋划五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案。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同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今年重点工作。

(二)发动农民参与。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要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决不搞“刷白墙”、“一白遮百丑”、“形式改厕”等劳民伤财之事,让农民参与,让农民满意。

(三)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先建后补等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厕所改造、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考核监督。加强工作调度,实施工作情况月报告、季调度、年度考核制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

(五)注重宣传激励。总结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继续开展星级文明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激励镇、示范激励村和“最美庭院”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作为,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社会氛围。

 

最新营造宜居宜业氛围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根据《富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摸底调研检查情况报告》,结合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现场会精神,乡结合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现结合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提升村容村貌为主攻方向,以改变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综合素质、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为切入口,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活水平、生产能力和生态质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一)政府主导,分工负责。按照“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具体实施”的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区域统筹,科学规划。按照“区域统筹、高点定位、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经济适用”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与脱贫攻坚、移民(易地)搬迁、特色产业培育、文明和谐社区创建、重点镇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相结合,科学编制各类专项建设规划。

(三)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贫困村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两侧、重点流域和县城周边、传统村落、城乡结合部村庄等为重点,通过抓点示范,深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政策激励、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争在全市上下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019年覆盖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完成108个村庄环境整治。力争年底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基本解决。

(一)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依旧突出。一是随地乱丢垃圾习以为常,生活、生产及建筑垃圾四处散落;二是畜禽动物粪便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入露天沟渠现象普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水务站、乡人民政府)

(二)乡村规划编制欠缺。一是农村住房布局凌乱,农村房屋建设存在盲目性、自发性和无序性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很多环境卫生死角。二是“六乱”现象依然突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普遍存在。三是各村内巷道硬化参差不齐、标准不一、衔接性差,甚至有部分村寨庭院及入户道路没有硬化,影响村民出行;四是公共厕所修建距离不合理,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存在建成后无村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国土自然资源所、乡人民政府)

(三)路灯照明设施还没有完全覆盖。一是无路灯或只安装部分路灯村寨普遍存在;二是已安装路灯村寨,路灯损毁严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四)垃圾清运及处理滞后。一是配套设施严重不足,造成垃圾长时间堆放不能及时清运;二是保洁人员没有履行好职责,未能及时清理村内环境卫生;三是垃圾无害化处理难,村上收集的生产、生活垃圾只做简单的焚烧或填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五)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方财政收支更加紧张,在预算有限的前提下,由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势必会在推行各项政策时进行取舍。(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村民理事会、项目办、乡人民政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8月下旬)。乡、村逐级召开动员会,大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底,全乡70%以上村小组基本达到验收标准。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巩固建设成果,创新提升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落实好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紧紧围绕本乡镇目标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保洁人员工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所需资金,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公共财政投入与村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村庄保洁、管护及项目建设、垃圾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市场化。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村民环境整治的主体意识和环保意识;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大家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养。二是要通过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进一步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宣传,以学生促家庭,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同保护绿色家园的氛围。

(四)规划引领,示范带动。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的作用,全面开展乡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二是在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基础上,深入群众,充分吸取环境整治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适合本地乡村环境整治的工作方案;并根据各地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各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五)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在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加大,财政增加困难的情况下,确保政府资金投入力度非常重要。应继续以政府主导、集体补充、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保证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涉农环保资金,统筹安排、形成合力。二是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六)加强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乡纪委、人居办将组成督查工作队伍,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明查暗访、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农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卫生长效保洁制度和垃圾清运监督制度,明确保洁人员职责,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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