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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施工技术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课程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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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施工技术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 桥梁工程施工技术课程体会(2篇)
2023-01-12 16:28:01    小编:ZTFB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描写桥涵施工技术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昆明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昆铁办〔 〕 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

㈡施工地段和内容

属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 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 )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㈡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2.6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40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㈢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㈡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㈢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20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1600-20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800-1000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3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6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内集铁运[20__]342号)和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30号)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集通铁路集团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__﹞129号)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十一、附件:

1.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描写桥涵施工技术课程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发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个日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提出申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签证费用均视为包含在工程总价内,

工程价款不做调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确保工作面得及时移交。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 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主材中钢材须选择莱钢或济钢总厂生产,水泥须选择青龙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须为一级灰,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计量支付

1、付款方式:项目由乙方垫资建设,甲方按总投资的30%、30%、20%、20%分四次付清总工程款。工程开工后由建设方跟踪审计,施工期间拨付预算总投资的30%,工程验收后,剩余工程款分三年付清,20xx年底付至总工程款的60%,20xx年底付至总工程款的80%,20xx

2、每次拨款应由乙方提交申请,甲方及监理、审计共同签字后,方可到办理拨款手续。

九、验收、保修与结算

1、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乙方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向甲方代表和监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收到交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日内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交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日期为乙方送交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验收,应以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3、交工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为依据,在交工验收时,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的同时提供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和内业资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验收合格,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接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5、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的内容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以下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技术规范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乙双方关于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 本协议4份,甲方、乙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挥部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工程协议书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3、本协议所含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款,经审定后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改变。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8日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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