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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案例剖析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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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 公安案例剖析心得体会(四篇)
2023-01-12 18:16:52    小编:ZTFB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公正观念在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涯中使用得相当广泛,如“秉公执法”、“公断是非”、“办事公道”等。公正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其含义包括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等。具体来说,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执法面前更应该人人平等。无论行为人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在执法机关面前得到正当平等的对待,因为他们都是执法活动的平等对象。这里所说的“正当平等的对待”,既包括违法必究的含义,当然也包括权利保护的含义。总之,公正执法应该是执法活动的一条基本原则。

人民警察除了具备熟练掌握法律、政策进行工作的业务水平外,做到执法公正,不偏不倚,不仅展示出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们这支执法队伍敢于并善于向国家、向人民负责任的道德责任感。人民警察执法公正,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加快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有极强的法律性和政策性,容不得丝毫的偏差,如若执法不公,就会充斥大量“油水案、人情案、金钱美女案”、“冤、假、错”案,刑讯逼供层出不穷,警匪一家,人民怨声载道,社会秩序混乱无章。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公,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乃至忽略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从总体上看,广大人民警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文明办案,自觉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勿庸讳言,目前执法队伍良莠不齐,优劣并存,少数执法者的枉法、不法的行为,已成为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大障碍。

执法不公,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正确执法的一个现实问题,它是市场经济中各种消极因素在执法活动中的综合反映,也是当前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客观地说,全国的执法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局势的稳定,保护了公民和全社会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警察执法不公的现象在执法过程的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社会危害性,仅以其对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所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害来衡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对执法不公所引起的社会价值观念失衡及其不良影响有充分的认识。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危害主要在于:

第一,妨害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使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导致社会无序化的蔓延,极大地妨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第二,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和权威,弱化与消减了公民的法制观念;第三,损毁了公安机关的威信,疏淡了警民、干群关系;第四,侵害了法律精神的根基--公正与正义。一次不公平的执法活动,其恶果甚至超过数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这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执法则毁坏了法律--就好比污染了水源。就现行的法律体制而言,完善法制固然重要,但防止执法不公却更重要。总的来讲,公安执法工作近几年来有了很大变化,执法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依然存在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执法公正问题的认识不足

有人认为,无论程序如何,无论手段如何,只要处理结论是公正的,就是执法公正了。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另一种错误观念是片面地强调打击犯罪和片面地追求执法效率,忽视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文明性,忽视对当事人正当权利的保障。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

(二)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

工作方法简单,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

1、该处理的不处理。表现为该报捕的案件不报捕;该劳教的不劳教;该治安处罚的不处罚;案件虽立上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作处理,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的案件立案后不是积极去处理,而是等人来说情;有的案件填表拘留时,问题不少,人一送至看守所,却不管不问,拘留期限一到就放人,这类案件,是执法不公的一个主要方面。

2、该严肃处理的却降格处理。在查处治安案件中,该报劳教的不劳教,该拘留的不拘留,治安拘留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也一直在下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降格处理的问题。

3、该处理的难处理。对犯罪和违法行为本可以依法处理,却因客观外界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改变处理方式。如有的地方个别领导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干扰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使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4、该严肃处理的罚款处理。即以罚代刑、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审,罚款成为了万能钥匙。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一不看情节,二不看轻重,三不看社会效果,一律罚款了事。有的干警在开取罚没款中徇私舞弊,大肆贪污,“涌”出不少“公安大款”,这种行为是人民警察利用职权犯罪的最典型表现,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5、执法随意性大。主要反映在少数干警查处赌博、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案件时,不能准确把握罚款幅度,不看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一律给予最高额罚款,搞创收,设“小金库”,利用违法人员怕出丑、怕曝光的心态,大罚特罚,开口就是三千、五千,甚至上万。在此情况下,有的被处罚人千方百计找熟人说情,一旦遇到得力的说情人,办案人员大笔一挥又改成几百元,甚至全部勾消,这种处罚的随意性,严重损害了干警在群众中的形象。

6、有的干警为获取口供,对犯罪嫌疑人简单粗暴,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致人伤残,酿成冤案。

7、少数干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如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

人民警察执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玷污了公安机关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

存在干警执法不公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有体制不顺的影响,又有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诸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从主观上讲,既有干警自身素质问题,又有思想观念、思想意识问题,这些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行政干预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受社会上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某些行政领导法制意识淡薄,长官意志严重,出于团体或个人利益,错误的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行为的正确性,造成了程度不同的执法不公。

(二)体制不顺的影响

目前公安机关在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执法时不得不左请示,右汇报,干警在执法中与某些地方利益、单位利益相冲突时,有的地方利用执法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由当地管理的现行体制,在许多方面采取卡、压等手段,迫使干警秉承其旨意行事。有的干警因严格执法得罪当地负责人,被撤换、调离,以致有的干警为照顾各种关系,束手束脚,不敢大胆依法办事。

(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目前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少,但有些条文比较笼统,对执法程序也不够重视。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给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留有过大的空间,对证据和程序的规定也不是很清晰,造成警察权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不发生极个别警察徇私舞弊的问题。所以应当尽快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少数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高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精神和实质理解肤浅。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近的来公安机关充实了相当一部分警力,除正规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外,也不乏之前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人员,而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繁忙的公安业务工作使部分同志上岗前得不到相应的培训,使匆匆投入业务工作。于是“以罚代法”、“法随口出”者有之;不懂装懂,违法执法者有之;机械执法,有法不依者有之。②缺乏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在处理问题时,要么畏首畏尾、互相推诿,要么只知道一味的“和稀泥”,使矛盾得到表面上的平息,并没有有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冷、硬、横的办事态度使公安队伍逐渐疏远了同人民群众的关系。③在“权、钱、色”面前抵抗能力较差。公安机关拥有一定的权力,又处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第一线,接触阴暗面较多,这种特殊的地位和职权,无疑使民警成为糖衣炮弹袭击的重要目标。公安队伍中的少数意志薄弱者往往经不起考验,一旦权力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就会成为权、钱、色的俘虏,以致于私放犯人、庇护犯罪、充当保护伞等案件时有发生。值得深思的是,在整个公安队伍的执法过程中,贪污受贿数额很大的案件为数很少,而被烟、酒、吃、玩而诱入泥潭的则占有很大比重。可以这样说,权力、金钱、美色的腐蚀是当今公正执法的三大障碍,是公安干警执法的三大敌人。④干警个性主观上的惰性。一个人长期从事某一项单一的工作,无形当中就会形成一种惰性,应该说这也是一种自然现象。但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形成惰性,所造成的后果不敢想象。如现场晚去一步,痕迹物证就有可能灭失;证据收集不充分,案犯一翻供,就束手无策;法律文书上哪怕缺一项内容,法庭上就会成为废纸一张。公安机关处在维护两个稳定和管理治安的第一线,任务十分繁重,客观上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但是不爱学习才是主要因素,以致于许多法律精神没有认真消化吸收。个别干警对入党、提拔、福利待遇问题有看法就发泄在执法活动中,大搞违法乱纪或消极怠工,推卸责任,把案件能否攻克抛之脑后。

(五)制约监督机制不完善

权力一旦缺乏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级公安机关对如何建立、健全公安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目前监督警察的机构仍然缺位,或者是监督机构分散,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即使有一定的监督作用,效力也不大。有的执法机关为完成任务,往往利用罚款作为内部收入来源,甚至下达了“抓人指标”,用这种指标打法律的擦边球,没有任何规章制度可以约束。所以,明知是违法行为,依然活照干,人照抓。根据法律,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查处。但遗憾的是,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在被警察侵害时还可以获得这样的法律援助。

(六)意志以外的原因

人民警察执法不公,诸多意志以外的因素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如警力不足,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等严重削弱人民警察的执法力度,也挫伤了干警秉公执法的积极性。

执法公正必须从严治警。公安责任重,万事人为本。解决执法公正问题的关键在人,关键在从严治警。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公正观念。人民警察的公正观和社会主义公正观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正观念的核心就是维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警察树立公正观念,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客观要求。人民警察树立了公正观念,不仅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各种合法权益,而且将有益于加快发展我国的政治民主制度。

(一)加强教育,端正执法思想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法律公正精神的体现,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需要,是维护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密切警民关系乃至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需要,更是衡量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素质和公安民警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就我国目前的社会状况而言,强调公正执法特别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是民众的心声,因此,要教育广大民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彻底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思想,按照江--同志“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指示精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叫响对法律负责的口号,把对党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一致起来,从而保证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执法公正的规章制度

包括办案程序制度和组织人事制度等。在这方面,我国近年来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例如,系统向公正执法迈进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执法公正保障体制还不够完善,还缺少对执法权力的制约机制,还缺少对执法行为的规范机制。

(三)加快执法体制改革

如何实现司法权、监督权的分离,以有效地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问题,是一个体制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目前主要是要理顺有关人、财、物的管理、调配等关系,使干警在执法过程中摆脱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保障执法公正。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好进人关、用人关,依法任免、考核、培训干警,采取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保持干警合理流动,从而避免长期形成的复杂人事关系的干扰。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要以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对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和思想觉悟;要改变过去那种“重打击、轻管理,重使用、轻培训,重经验、轻科研,重自为、轻规范”的做法,组织在岗干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与执法水平,向素质要警力;要引导干警向任长霞等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无私无畏,献身公安事业,以维护社会的x久安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要提高刑侦、治安、户政、交管、签证、信访等“窗口”行业的执法水平,树立公安机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廉政建设

要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有可能造成执法不公的漏洞,同时要树榜样、抓典型,大力宣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安队伍的党性党纪教育,使每个公安干警都自觉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对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一经发现,必须严肃认真地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六)建立、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透明度,推进“警务公开”,是防止执法不公的重要条件。要做到执法公正,必须加强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职业道德的要求,是我国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公平正直得以实现的保证。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现有的纪检、监察、信访、法制等部门,要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制度,尤其是对各类案件动作环节上的把关。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凡属重大案件或拟放人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或有权组织集体讨论决定,防止领导和办案人员个人随意拍板。要加强经常性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及早着手,防止执法不公,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对思想不纯的民警坚决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不清除的追究领导的责任,并明确追究何种责任。要加强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行警务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进一步疏通信访渠道,让老百姓去介入,加强信息沟通,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和广度,把公安机关的工作进度和干警的执法状况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工作、衡量政绩的标准,进一步防止执法不公,保证执法活动正确进行。公民或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关于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我自2011年底加入公安队伍以来,日日聆听党的教育,不断成长,也承蒙组织和领导的关怀,让我逐渐完成一个普通老百姓向人民警察的蜕变,也在心中默默立下誓言,不怕牺牲,不怕困难,听党话,跟党走,为了光荣的人民警察事业,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区局多次组织民警、文员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也在学习中不断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学习先进的政治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丰富自己的政治视野,同时,也不断的自我剖析,找准自身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并明确今后工作和学习的重心,以便更好的投身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深刻地感受到,自己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还缺乏足够的敏锐性和洞察力,还没有把握住一种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一种奋不顾身的使命感。观察、分析问题还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很好的运用党的先进思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缺少政治的眼光,没有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政治学习过程中,流于形式,死搬硬套,使自己对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指导性,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学习过后也没有深入领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2、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不到位。

   没能很好的落实自始至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时候对待人民群众没有做到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和最真诚的服务,尤其表现在遇到人民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的时候,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便有所变化,有时工作较多、较忙时,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服务质量、水平也会有所下降,以至于时间一长,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也逐渐淡化。现在反思自己,实在是有违当初的誓言和警徽下的宣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警察的宗旨,而我却没有坚持好这一信念,在工作的劳累中,松懈了为人民服务,在群众不理解时,更要用百分之百的热情感化每一位群众,让警民更加和谐,也能良好的保持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能力不够过硬,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与完成领带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不勤于动脑筋,只会捡前辈的现成,或者完全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主观能动性。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不够用心,理论知识学习过后,也没有加强领会、吃透,在工作中又无法正确运用,学而不习。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要么只能求教于人,要么就是能拖就拖,今天不行,明天总能行,对待问题采取逃避的态度,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而不是努力的思考寻找解决问题对策方法,工作中缺乏自信心,缺乏刻苦钻研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工作没有方向,比较盲目。

   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一长,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寻找捷径,不喜欢花时间和精力把每一件工作做到最好。有时甚至会有少做事反而少担责的负面思想。也不够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一遇到困难就会产生为难情绪,工作能力也不够强。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将理论思想学习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

   2、加强自我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地学习党的先进思想理论和警务知识,使自己的头脑不断丰富,业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干一行爱一行,更加虚心的向前辈和身边同志学习,进而更好的在工作中做到为人民服务。

   3、经常性、自觉性的自我剖析,自我审视,不断地找到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一一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不断的成长、成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的听党话、更党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

   以上是我的自己剖析材料,不到和不足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我一定会虚心接受、认真整改。

关于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我叫周剑,男,汉族,1990年7月3日出生于新疆乌苏一个普通家庭。并于2003年在乌苏市第三小学就读完小学,2006年初中毕业于乌苏市第一中学;2009年高中毕业于乌苏市第一中学;于2009年考入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2013年通过全疆公务员考试考入塔城市公安局,现在和平派出所工作。我是沐浴着党的阳光,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祖国大地的变化,党带领人民所谱写出的一曲曲绚丽的华章。

我的家庭,父亲:周春明;母亲:郑玲。我家庭对我的教育是很严格的,当我还是孩提时,他们就教育我做事要踏实,要爱党敬党,作党的好儿女。从小家人就给我讲党的历史,党的纪律,还教我唱歌颂党的歌。父亲告诉我: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无数的先烈用生命换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领导人民走向富强。

1997年7月,我在乌苏市第三小学学习,从上小学开始,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学会了歌唱“东方红,太阳升”,渐渐懂得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逐渐了解到红领巾是用革命先辈的鲜血染红的,是少年先锋队的标志。通过阅读记述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童年生活的文章,我逐步培养起了刻苦努力、好学上进的学习习惯。渐渐地,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萌发了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无比热爱的朴素而炽烈的情感,开始有了长大后为祖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的奉献心情。从此,我在学习、劳动等方面积极努力,暗下决心将来要积极向团组织靠拢。

2003年7月我小学毕业了,我以较好的成绩考入了乌苏市第一中学,随着知识的积累和年龄的增长,我在思想上逐渐懂得了青年人要成长必须靠近团组织,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全面发展,在各方面都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把自己培养成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刻苦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

2006年8月,我考入了乌苏市第一中学,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有着新的气息,那时的我对生活充满了无比的希望,学习劲头十足,精力充沛,学习成绩一年比一年优秀。我于2008年9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校期间,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吃苦耐劳,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及时分析和总结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东西。此外,我还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主动关心时事政治。

2009年7月高中毕业后,我以较好的成绩考入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翻开了我人生征程崭新的一页,我对着新的目标开始了新的奋斗和跋涉。入学不久,我就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从此我抱着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时时处处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踏踏实实的工作学习,经常为同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在各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大学期间,思想上,我积极要求上进,我深深懂得,人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树立远大理想,无止境地追求,才会生活得更有意义。我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上积极进取,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的章程,对党的认识逐渐清晰,同时我也知道,我对党的认识仍较肤浅,需要不断学习与锻炼来提高自己。党组织考验我,帮助教育我,并送我参加党校的培训班学习,通过党校的学习,我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对党的认识又有进一步提高,更对我的入党动机端正有了很大的帮助。从此以后,我对党组织更加向往,对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渴望愈加强烈,无时无刻都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砺自己,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用这些强大的武器指导我的前进。

2012年7月大学毕业后,我在父母的建议下报考了乌苏市公安局的辅警,在乌苏市公安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中,我刻苦学习公安业务,扎实立足公安事业,业业兢兢,并且在2012年获得了新疆乌苏啤酒节先进个人,为我今后的公安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9月我通过全疆公务员考试考入了塔城市公安局,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2014年3月,我参加了地区公安局特警支队的轮值轮训,在地区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我们特警支队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优良作风,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能胜,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我勤勤恳恳,团结同志,尊重领导,虽然劳累,但我毫无怨言,任劳任怨,积极主动,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虚心学习,努力将理论知识贯彻到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牢记人民警察应遵守的纪律,自觉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做到了零违纪,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认真圆满的完成了和布克赛尔县庆60周年、2014年新疆乌苏啤酒节、2014年塔城市蔬菜节、环塔拉力赛等安全保卫工作。2015年4月,一年的轮值轮训结束,我回到了塔城市公安局,现在和平派出所工作。

总结自己多年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我走上工作岗位的时间不长,资历尚浅。社会阅历、工作经验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磨砺。我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力争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为公安事业发展和壮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关于公安民警反腐案例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从加入公安队伍第一天起,我就立下铮铮誓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自局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五个严禁”、“十项规定”、“五条禁令”等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读内容,我围绕纪律教育具体内容的学习,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查摆了自己工作以来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为人民服务宗旨、实事求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此进行认真剖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工作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1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

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2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我有时对待人民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尤其当工作稍多,稍忙时,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至自己为人民服务意识淡化,没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为群众所急。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民警察也干不了什么大事,没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为群众服务意识的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而我却忽略了群众的想法,这是工作中缺乏耐心的根本原因。

“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群众,树立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

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会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态,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说,对问题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一方面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得过且过,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具体的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反而招来非议。自己没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所以在工作、学习中比较盲目。4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工作时间久了,没有新鲜事物出现,会有一种厌倦的情绪产生,对待工作有时抱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有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1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观念,增强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意识。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要的实践在于认清职责,立足本职,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为群众排忧解难。

2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

我们要努力刻苦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警务知识,使自己成为工作中的内行专家.目前对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学习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知识水平,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只有狠下决心,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警务知识,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

3剖析自己,虚心接受,更快进步。

我知道严于剖析自己,需要一些勇气和信心,但它是对自己高度负责的一种表现,剖析自己的过程是正确认识自己、深刻认识问题的过程,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具体行动,也是对自己的实际考验。

我也知道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错误是很不容易的。但我觉得我不能就滞留于现状,我要做到真正剖析自己,要为自己定好位。我不能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不能仅仅按老百姓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而必须时时刻刻以一名人民警察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我代表的是人民警察的形象,这样才能正确地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从群众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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