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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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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3篇)
2023-11-22 12:33:06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和安排未来的学习和工作。6.写一篇完美的心得体会需要我们具备批判性思维和自我评价的能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在写作中有所帮助。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法律不仅是保护,更是教育未成年人的重要手段。"近日,未成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一名家长,我深感保护法对于孩子的成长和安全意义重大。通过阅读和理解保护法,我有了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未成人保护法给家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未成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责任、有权利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安全等保障。这种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家长们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间和法律依据,使得我们更容易去履行好自己的家庭教育责任,从而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爱护。

其次,未成人保护法提醒家长重视互联网教育。在互联网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安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成人保护法规定了互联网公司和网站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对于家长而言,我们需要对孩子进行网络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沉迷网络对孩子的不良影响。

再次,未成人保护法强调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家庭教育是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而学校教育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未成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要加强学科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力度,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与学校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携手努力。只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形成合力,才能使孩子在良好的氛围中茁壮成长。

最后,未成人保护法需要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和态度。作为家长,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教育目标,不仅要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更要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品德和健康心理。要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榜样,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家长要与孩子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和发展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通过端正教育观念和态度,家长们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责任,保护孩子的成长。

总之,未成人保护法对于家长而言是一次重要的法律意识的唤醒。家长们应该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深入了解未成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掌握保护未成年人的正确方法和途径。只有做到心中有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关爱孩子,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20xx年5月18日至22日我有幸参加省院未检处组织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对于刚到未检部门仅两周的我来说无疑是及时、宝贵的,所以我也格外珍视这次培训。最初看到培训指南课程安排时,就感觉如此强大课程安排和阵容是以往我培训没有过的,随着一节节务实、精彩的授课,更是一次次带给我了无限的震憾和惊叹。

一是惊叹于课程设计与安排是如此高端、科学、丰满与务实。授课人既有参与未检立法的专家教授,又有少年司法和未检工作的领头人;既有本系统的先进工作经验,还有法院系统和心理学领域少年司法视角;既有少年司法的历史发展,又有当前不断发展的现实需要;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具体方法。特别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高检院专家咨询委员在授课中既向我们讲解了立法背景、法条释义,又为我们分析了具体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使我们既收获了正确执法理念,又掌握基本工作方法和原则;心理专家泰祺老师的通过丰富的数据和图表帮助我们认识儿童的成长,让我们认识到眼前的孩子是由过往的很多生活事件组成的,要解决眼前的问题,就需要知道他的过去发生了什么,为我们做好社会调查注入了理性认同。一节节的精彩授课,从不同的视角和领域论证着少年司法的应有司法理念和工作原则,拓展了视野,让我这个未检新兵对未检工作框架和司法理念的认识不断地丰满和充盈,有了心理认同,必能转化成行动自觉。

二是惊叹于省院未检处领导的精心照顾和精彩点评。省院未检处领导不但为我们精心安排的丰富科学的培训内容,还从生活、安全、和饮食方面对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更是精心于每次授课内容,每次授课结束后都会从站在我们学员的角度对学习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并对老师授课进行精彩点评。这些精心付出和总结点评一次次感染着我们,或许正是这种认真的态度、精心的安排、全面的照顾和实情的情感投入,才使学员们深受鼓舞和感动,也正是如此,也才让我们更深切体会到了省院未检领导对于这次培训的重视和期望,这些都极大地激发了未检检察人的学习热情和职业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了未检团队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真正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和内在动力。

三是惊叹于介绍先进工作经验的同志们的敬业精神和务实作风。一个个工作经验的形成,一项项工作成果展示,体现的是他们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务实作风。特别是荷泽市检察院未检处张继民处长对于工作的细心收集整理,涉及内容和倾注精力无极限!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少审庭庭长王云华在新形式下,在深厚的庭审实务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庭审实质化语境下的未检工作,对于工作,王庭长向我们讲述了对于一项创新工作的思索与提练,有时一下午也可能只有几句话。虽然是平淡的一名句话,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其执着的工作精神。同时,王庭长还从自己工作实务角度向我们介绍了以庭审中心主义下的审查起诉和支持公诉的理念转变、会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他们的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他们强大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掌握和务实精钻的工作作风面前,深感自己差距太大,思想懒惰,懈怠工作,很多工作还一直只停留在应付状态,负罪感油然而生。

四是惊叹于一节节精彩授课后未检执法理念的不断充实和更新。正确认识未成年的特殊身份,他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承载着延续国家和民族的使命,所以他们是国家和社会的人;未成年犯罪是错,而不是罪;少年司法针对的是人,而不是行为;少年司法更像父亲,宽容而不纵容;少年司法不仅是考虑量刑轻重的问题,而是采取何种方案,有利于避免再犯,或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再受伤害问题等等。特别是张寒玉处通过一个个案例剖析,帮助我们如何在处理案件时从法律的视角或者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重新看待,如何站在儿童利益本位主义看待事件,以儿童利益最大化来处理问题,而不是公众舆论。特别是张处长在讲到帮教工作时提到“教育是引导人的工作,教育引导未成年健康成长,而不是让他依赖你,我们既不是妈妈,也不是姐姐”,这个观点纠了正我们长期对爱心工作的错误认识。这些全新的思想理论刷新着我的司法理念,既为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处理一切案件和帮教等工作提供了总的指导原则。

在经历上述震撼和惊叹的同时,对照先进,我也深刻认识到在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职业紧迫感和危机感不断增强。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刘力萍说得好,人才是未检事业发展的基石,未检工作者的成长,是做好未检工作的前提,所以我把这次培训作为我在未检工作岗位上成长的第一步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全面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通过这次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未检工作能做到什么样,取决于我们自身法律、心理、教育、协调等综合素能。上海长宁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陆海萍,说得好,做教育工作就是“明白之人使人明白”,也就是未检工作者自己首先要是个明白人。反思自己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的欠缺,职业危机感进一步增强。所以,当务之急是全面加强学习,既要全面准确熟练掌握未检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的技能学习与培养,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帮教、风险评估等工作,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情绪,避免被情绪控制在谈话帮教时给未成年造成二次伤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未成年利益最大化。

二要树立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心理脆弱的孩子,有些工作失误一旦形成,将会造成不可逆转和修复的错误和伤害。同时在司法过程中,我们既承担着审查逮捕和起诉的职能,还是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能,如果我们不能认真审查,严格执法,又怎么能监督别人呢。特别是济南天桥区法院少审庭王云华庭长在讲课时的一句“没有超强功底和审慎思辨的能力,如何实现法律监督”的反问,更是让我崩紧了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工作的弦。高检未检处张寒玉处长也通过各地司法实务处理的一个个具体案例,向我们展示和剖析了个别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这些都提醒着我们认识到我们办理案件的每一个定性、每一个程序、每一句话都可能关乎一个孩子的体验、命运和未来。这些都对我们弥足珍贵的,既是业务借鉴,又是警戒与提醒。

三要树立保护意思,倾注爱心工作。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未检工作是爱心事业,阳光工程。未检工作者关注的是人,而不是行为,未成年需要什么才更重要,所以未检工作者的定位不是惩罚者,而是挽救方针的实施者。从诉讼开始就要教育、引导、矫正,在处理每一个诉讼环节时,都要立足于实现未成年权益的最大化,要把是否实现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最大化作为我们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从培训班上两位授课人身上,我看到了未检工作者应该有的职业形象:上海长宁检察院未检科科长陆海萍,她柔和的目光和温和的语气告诉我们在面对未成年人时应该是温和慈爱的形象,而我们的未检领头人高检未检处张寒玉处长,那雷厉风行、有理必争的作风告诉我们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应有的坚决态度。

四要准确职能定位,学会整合资源。通过培训,使我对未检工作的职能定位有一明确认识。未检的主业定位还是办案,在办案的同时,做好如法定代理人到场、合适成年人到场、不捕、不诉说理,亲情会见、分案起诉、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工作。我们不是社会保护人员,我们应定位牵头维权,把分散的未成年保护部门整合起来。正如姚建龙教授所讲的“少年司法的面孔不应是检察人员给他们钱或物,而是把转给相关职能部门。”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引导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如督促建立协作机制、异地社会调查机制、关护帮教机制等,因为我们的精力是有限的,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现实未成年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未成人保护法及其重要性介绍,表明撰写本文的目的和意义。指出教师在未成人保护工作中的使命和责任。

第二段:法律框架的重要性。

介绍未成人保护法的法律框架,包括法律的制定背景、法规的内容和目标。强调法律框架的重要性,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三段:教师的角色和责任。

阐述教师在未成人保护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包括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心理健康关怀、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工作。同时指出教师作为未成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注重专业培训和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

第四段:教师的实践与体会。

分享教师在未成人保护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和体会,包括校园欺凌处理、预防性侵害教育、学生心理辅导等方面。强调教师要以身作则,亲身参与和倾听学生的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支持。

探讨未成人保护法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同时对未来进一步完善法律保障、加强教师培训及国家教育体系的配套改革表示展望,并强调教师作为未成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结尾段:总结。

总结全文,强调未成人保护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作用。呼吁广大教师不断学习和适应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专业素质和责任意识,为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注:本回答所提供的段落结构和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可以根据需求和个人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的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为此,中国政府于2019年4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旨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这项法律的实施,对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这项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面我将从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家庭教育责任、学校教育、社会关爱以及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目标之一。作为社会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利益应当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基本权益的保护,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保健权等。在实践中,我看到了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开始关注和尊重未成年人的权益,积极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支持。例如,一些青少年保护组织成立起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为未成年人解决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些举措的实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也让家长更加放心。

其次,家庭教育责任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重点之一。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至关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家长履行教育责任,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对孩子进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在实践中,我看到越来越多的家长重视孩子的教育,尊重孩子的个性和选择。他们采取积极的教育方式,与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努力不仅对孩子的成长起到了积极的影响,也为未成年人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学校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在实际工作中,我看到学校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审美能力,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同时,学校也加强了对学生的管理和照顾,确保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这些措施使学校成为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第四,社会关爱对未成年人保护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倡导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关爱。在实践中,我看到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通过举办公益活动、提供经济援助等方式,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这些积极的行动使未成年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怀,激发了他们积极向上的动力。

最后,法律责任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的实施离不开法律责任的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违反法律的行为的处罚,旨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在实践中,我看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严肃处理违法犯罪行为。这些措施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对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保护的力量。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将会越来越多,从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于2019年正式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教育权益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在我与该法接触的一段时间里,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实践中,我也有了一些心得与体会。

首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根据该法,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环境。这些保护措施使得未成年人能够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对我来说,这个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我在学校受到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学校在日常管理中更加注重我的安全和健康,严禁欺负、虐待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这种安全感让我能够更加专注地学习和成长。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倡导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教育权益。该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有义务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和家庭有责任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这使得学校不能再将重点仅仅放在学术成绩上,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在我看来,这个法律的实施意味着老师们更加注重培养我综合素质的能力。不仅注重我的学术成绩,还注重我的品德教育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我能够在学校获得更全面的教育。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也规范了网络环境并加强了网络安全教育。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也面临着很多潜在的危险和挑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欺凌、网络诈骗等侵害,该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对未成年人特别关注,并适当限制或筛查未成年人可以接触的信息。在实施过程中,我发现学校加强了网络安全教育的力度,老师们会专门组织网络安全教育活动,向我们传授网络安全知识和技巧。这样,我能更好地利用网络资源,同时也能够对网络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

最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促进了社会的共同参与。该法规定社会各界都要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通过举报等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我看来,这个法律的实施促使社会形成了全民教育孩子、全民保护未成年人的风气。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事务,关注未成年人需要帮助的情况,不仅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的担当,也表现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照顾。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这个法律的积极影响。它为我提供了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它倡导给予我更多的教育权益;它规范了网络环境和加强了网络安全教育;它促使社会各界都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中。通过与它的接触,我不仅了解到未成年人是社会的脆弱群体,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未成年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是时代的需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为我提供了一个更美好的成长环境。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未成年保护法是我国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它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健康和身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我深感未成年保护法对于我们的成长成才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时常关注着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和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和思考,我对未成年保护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未成年保护法的制定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法律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注和保护已经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在未成年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方方面面,包括教育、医疗、娱乐、劳动等方面的权益,以确保未成年人在各个领域都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这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得我们能够更加安心、放心地成长。

其次,未成年保护法的落实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法律虽然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但要想真正保护好未成年人,仅依靠法律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够真正做到落实未成年保护法的要求。政府应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校应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家长需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与学校、社会形成紧密的衔接,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再次,未成年保护法需要贯彻“惩治与救助并重”的原则。未成年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的措施,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要求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教育、矫正和帮助,使其能够及早回到正轨。这种“惩治与救助并重”的原则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能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促使其能够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人才。

最后,未成年保护法的完善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虽然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法律对于一些涉及新兴科技领域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执行未成年保护法的部门也存在能力不足等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未成年保护法,进一步总结和提炼经验,不断修改和补充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总之,未成年保护法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它的出台标志着对于未成年人的关注已经进入到了法制化的轨道。然而,未成年保护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积极参与其中。未成年保护法的完善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近年来,中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未成人保护法的出台是这一趋势的具体体现。作为一位普通的公民,我通过学习与实践逐渐了解了这项法律的重要性和意义,并有一些心得体会。

未成人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未成人保护法的出台为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加大未成人权益的保护力度提供了有力支持。这部法律从对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禁止虐待、防止未成年人吸毒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教育和其他合法权益。通过研究了解这部法律,我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整体利益的体现,不仅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观念的体现。

第二段:加强对未成人权益的认识。

未成人保护法的实施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而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未成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禁止虐待未成年人、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主动行动起来,向虐待未成年人的行为说“不”,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尊严。除了引起公共关注,我也在个人层面上认真对待这些问题,与身边的人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第三段:提高监护人责任意识。

未成人保护法对监护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要求,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长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在以往的实践过程中,一些监护人可能没有充分理解自己的责任,导致了伤害未成年人的事情时有发生。通过了解未成人保护法,我认识到作为监护人应该时刻关注未成年人的需求和问题,积极与他们进行沟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只有不断提高监护人责任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第四段:加强学校和社会机构的监管。

除了监护人,学校和社会机构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力量。校园欺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问题等都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未成人保护法对学校和社会机构的要求明确规定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提醒他们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确保他们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任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整改。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第五段:个人行动的力量。

未成人保护法的实施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为未成年人的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无论是作为家庭成员、教师、社会工作者还是志愿者,我们都可以通过关爱、教育和行动参与到未成人保护工作中。我认为,一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不仅仅取决于经济的繁荣和科技的进步,更需要关心下一代的成长和幸福。只有每一个人都将自己的责任融入到未成人保护的事业中,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社会。

总结:

通过对中国未成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实践中的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关注未成年人、提高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学校和社会机构的监管以及个人行动的力量都是保护未成人权益的重要方式。每个人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只有这样,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为国家的未来培养更多有志向、有责任感的人才。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2021年6月1日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本法历经三次审议,于2020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我国目前涉及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主要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的未成年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刑法也逐渐调整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由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特点。

二是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新的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形,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这标志着收容教养制度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三是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只是个孩子”显然无法当作他们逃避法律和社会规则约束的借口。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新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填补了“一放了之”与“一罚了之”之间的空白地带,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是对当前民意和舆论的积极回应,更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我国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为父母提供了更具体、更有效的法律依据,引导家长们更加科学地对待和抚育孩子。作为家长,我们应当学习和理解这部法律,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体会。

第二段:家庭原则和教育观的重要性(200字)。

正确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是对家庭原则和教育观的认同。作为家长,我们应该形成自己的教育观,明确家庭的价值观和原则,并且在实践中贯彻执行。首先,我们应该明确自己对孩子的期望和要求,建立健康积极的亲子关系,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成长环境。其次,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积极的价值观,提倡正直诚信、勤奋努力的品质。只有在这样的教育观下,我们才能更好地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引导和教育孩子。

第三段: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0字)。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禁止虐待、遗弃、拐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等行为。作为家长,我们要时刻关注孩子的成长情况,积极引导他们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首先,我们要注重对孩子的观察和交流,了解并关心他们的内心体验,及时解决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其次,我们要主动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和榜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我们要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提高他们的自我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四段:合理规划和管理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200字)。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量呈上升趋势,这也为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家长要对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时可能存在的危害加以引导和管理。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倡导合理使用互联网,帮助孩子认识到网络的优缺点,让他们学会正确使用网络,提醒他们远离网络的不良信息和不良行为。同时,我们要了解和掌握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与孩子共同学习和进步,为他们构筑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

第五段:家长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和方法(200字)。

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其中,家长的参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与学校、社区等共同协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环境。同时,我们还可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注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只有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合力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总结(100字)。

未成人保护法的出台为家长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变得更加科学和规范。作为家长,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理解这部法律,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体会,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搭建良好的环境。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孩子不可能永远跟父母生活在一起,迟早是要独立生活的,因此从小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意识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看看我们周围的“啃老族”,你就知道现在不少年轻人独立生活能力多么差,他们不能独立生活的最主要原因就是财务不能独立,从小到大孩子一直都习惯于财务上依赖父母,没有独立赚钱的意识和习惯。如果我们做父母的,从孩子小时候就培养孩子的理财习惯,培养孩子的独立生活(主要是指财务独立)意识,那么在孩子成年后,就绝不会赖在家里吃父母。可惜我们做父母的没有几个能这样教育孩子,到头来只能自己咽苦果了。

很多家长对孩子缺乏理财教育,感到无从着手。其实这并不难。教孩子理财就是教孩子生活,教孩子做人。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在理财方面教育儿子的一点体会:

很多父母都不愿意当着孩子的面说钱,认为那样会使孩子变庸俗了。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没有人能否认金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在儿子很小的时候,我经常对他说:“要想买好玩具,要想穿漂亮的衣服,你就必须有钱。”等儿子大一点了,我就跟他说:“要想住大房子,要想开好汽车,要想娶漂亮的老婆,你就必须有钱。”等儿子上小学时,我就对他说:“要想当个有钱人,你现在必须读好书。”我还经常带儿子去有钱的朋友家玩,让别墅和豪车直接对他产生视觉上的刺激,让他心生羡慕。回家以后我再给儿子讲那些朋友艰苦的创业、勤劳致富的故事,告诉儿子要赚到钱必须付出艰苦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前面说过,教孩子理财就是教孩子生活,教孩子做人。因此,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至关重要。这里,我把自己的一点经验同大家分享:

1、去超市购物前写出购物清单。每次去超市前,我都和太太把要买的东西写下来,列出清单。如果是跟儿子一起去超市,就让儿子拿着清单(从儿子上小学开始)。进入超市后,我们就按照清单上所列的物品逐项购买,然后问儿子有没有忘记该买的东西(儿子有很强的参与感)。没有列入清单的物品尽量不去购买(不是绝对的),目的是告诉儿子:消费要有计划。

2、当着儿子的面给父母钱。逢年过节,我们除了给双方父母买东西,还经常给他们“红包”。我们大都当着儿子的面给。有一次过春节,我给我妈妈一个“红包”,事后我儿子对我说:“爸爸,你怎么给奶奶这么多钱?”我说:“爸爸是奶奶生的,是爷爷奶奶抚养大的,爸爸给爷爷奶奶多少钱都是应该的。”2008年底的一天,儿子突然对我说:“爸爸,我给你50块钱吧。”(从儿子9岁起,我每月给他300元零用钱)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快过新年了,我想给你和妈妈一人50块钱,就是压岁钱。”我当时感动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我对太太说:“儿子这么小就知道孝敬父母了,这儿子真是没白养啊。”我跟太太都高兴地收下了这50块钱压岁钱。你应该记住一点:你是怎么对待你父母的,你的孩子就会怎样对待你。

3、当着儿子的面给太太钱。我经常当着儿子的面给太太钱花,我要告诉儿子一个道理:男人给自己的女人钱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有一次,电视台采访我儿子,问他:“你长大挣钱干什么啊?”我儿子说:“给我未来的妻子和孩子花,当然还有我的父母。”

4、给朋友买礼物。我和太太经常当着儿子的面给朋友买礼物,并且告诉他这是送人用的。从儿子上幼儿园开始,儿子的好朋友过生日,我都会带儿子去买生日礼物送给他们。我对儿子说:“送礼物可以增进你们的感情,使你们的关系更好。别人过生日你送礼物,你过生日的时候也会收到别人的礼物的。”有人对我说:“孩子这么小,你就教他送礼这一套,会把孩子教坏的。”我说:“你现在不教,等他长大也要教,这是迟早要教的。在中国,送礼是一种民俗,“礼尚往来”永远都不会变的。我们现在教孩子们做的事情就是孩子们将来要做的。”

从儿子9岁开始,我每月14日发给他300元零用钱,同时规定零用钱不能预支,钱的用途包括:购买零食、课外书、杂志、游戏机、光盘,请小朋友吃饭、送小朋友礼物等。儿子拥有300元钱的完整的支配权,每笔支出都必须记帐。儿子有个记帐本,上面记载着每次花钱的日期、用途和金额。在每个月发钱的时候,我都要检查他上个月的帐目,看看花了多少,都花到什么地方了,还剩多少。我从不拖欠儿子的零用钱,每月都按时发放。儿子都认真地记好每一笔帐,差不多每个月都有节余。理财是一种习惯,记帐是一种好习惯,计划消费也是一种好习惯,儿子从小养成这些好习惯,长大以后就不用我操心了。

儿子从出生起,每年都有几千元的压岁钱。2008年(儿子9岁)春节后,我在银行给儿子开了一张“一卡通”,把几万元压岁钱存入卡内。我跟儿子约定:以后每年的压岁钱都存入这张卡;压岁钱只能用于投资,不能用于消费;在儿子年满18岁前,我是帐户投资管理人,儿子年满18岁后,由儿子自己管理帐户;投资收益和亏损都由儿子承担;我在替儿子投资股票、基金、债券之前,要征得儿子的同意。我和太太计划将帐户内的资金余额用于支付儿子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我想经过近10年的投资管理,在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的同时,儿子也能跟我学到很多投资方面的知识。

我计划从儿子上初中开始,也就是他12岁时,给他一些钱,让他开始投资股票,这样在他年满22岁大学毕业的时候,就有10年的股龄了,应该是个比较成熟的投资人了。因为任何一个股票投资人,从不成熟到相对成熟,都要至少经过10年的历练,没有人能够例外。

理财教育一定要从娃娃抓起,因为从小养成的理财习惯是会陪伴孩子一生的。衷心希望每一个孩子毕生幸福。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引言:

未成人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体会到未成人保护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更为我们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了指引、提醒和警示。通过对未成人保护法的学习与思考,我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即从法律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人,从教育实践中倡导健康成长,从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构建安全的环境。下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从法律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人。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首先要了解并遵守未成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这包括未成人的权益、权利的定义和范围,以及教师的法律责任等。只有深入理解这些内容,才能在教学实践中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未成人保护法规定了不得虐待、遗弃、剥夺未成人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权益。在教育实践中,我们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确保未成年人的学习环境安全有序,不得进行体罚、辱骂或其他侵害未成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从教育实践中倡导健康成长。

未成人保护法的核心目标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将这一目标贯穿于教育实践之中。首先,我们要关注未成人心理健康。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关心学生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营造积极健康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我们要关注性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通过合理布置学生的课程、制定明确的禁令,我们能够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性问题,提高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减少不良信息对他们的影响。最后,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以个别辅导的方式帮助有困难的学生,确保每位学生都能享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

三、从家庭和社会共同努力构建安全的环境。

未成人保护法的实施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加强对孩子的教育与管理,提醒孩子识别危险,避免走入违法犯罪的行列。此外,社会也承担着重要责任。学校、社区、媒体等各方面的力量都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未成人保护法并付诸实践。只有家庭与社会相互配合,构建起安全健康的环境,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未成人保护法为我们教师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引和约束,引导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作为教师,我们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保护未成年人,从教育实践中倡导健康成长,同时也要鼓励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安全的环境,以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健康、自信、有责任感的未来之星。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引言:

《未成人保护法》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家长而言更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未成人犯罪、网络欺凌等问题时有发生,家长们面临着更多的责任和担忧。本文将分享一些家长在《未成人保护法》中看到的责任与感悟,以期引起社会对于未成人权益的关注。

第一段: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是孩子从小塑造品德与行为的基础。而《未成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长有责任进行家庭教育,教育子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这意味着家长们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帮助他们明晰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二段: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娱乐的重要途径。然而,网络世界中充斥着不法信息、有害内容,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威胁。《未成人保护法》规定了家长有责任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倡导健康的上网行为。家长应督促子女正确使用互联网,不参与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等行为,帮助他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段:自我保护和权益维护。

《未成人保护法》中强调了保护未成年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社会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未成年人面临各种外界的风险与威胁。家长们需要教育子女如何自我保护,提醒他们遇到挑战和危险时如何寻求帮助,切实保护自己的安全与利益。

第四段:培养独立性与自主性。

在未成年人独立性与自主性的培养中,《未成人保护法》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家长们需要帮助孩子培养独立思考、判断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自主选择和决策能力。同时,《未成人保护法》也明确了非法劳动的禁止,家长应教育孩子遵守劳动法律法规,防止未成年人沦为非法劳工。

第五段:建立和谐亲子关系。

关注未成人权益是家庭和谐的重要保障。《未成人保护法》中,家长有责任创建和谐亲子关系,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家长们应与孩子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关心他们的成长和心理需求,给予他们适当的关爱与支持。只有家庭和谐,孩子才能在安全与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结尾:

未成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责任。《未成人保护法》的出台,提醒我们家长要如果承担起监护和教育的双重责任。只有通过家庭教育、网络安全教育、自我保护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努力,我们才能够培养出健康、自信的未成年人,为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作出贡献。

中国未成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挑战。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而我们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者和保护者,有责任加强对该法的学习和理解,以便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文将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教育和心理健康、校园欺凌、网络安全和家庭教育等方面,谈一谈我对未成人年保护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未成人年保护法给予了未成年人更多的权益保护。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保健权等。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认为这些权益的保护不仅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也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比如,在过去,未成年人在就业方面受到了很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有权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雇主不能因为年龄而歧视或剥夺他们的就业权益。这为未成年人的职业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其次,未成人年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健康提出了明确的保护要求。法律规定,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保障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健康。这意味着未成年人在校园和家庭中受到的伤害、欺凌和虐待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裁。我深深感受到,只有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关爱,才能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发展和成长。所以,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沟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需求和心理健康,合理安排他们的学习和娱乐时间,避免不良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他们的伤害。

再者,校园欺凌问题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未成人年保护法对校园欺凌行为做出了严厉的惩罚,并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有责任、权力和义务进行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从我的身边例子来看,有时同学之间会因为一些矛盾发生争执和冲突,甚至形成了欺凌行为。但是,在引入未成人年保护法后,学校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加强了对校园欺凌的教育宣传和问题解决。这让同学们更加清楚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促进了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此外,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成年人年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和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责任。从我个人的体会来看,网络作为一种媒介,给了我们更广阔的信息交流和学习空间,但同时也存在网络暴力、网络欺凌等问题。在这方面,学校、家庭和网络平台都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教育和保护。只有通过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提供更安全的网络环境,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个人隐私。

最后,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者和保护者,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年保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庭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以及正义和道德的价值观。家庭应该成为我们心灵的归宿,是我们逃避外界繁杂的港湾。作为未成年人,家庭是我们最亲密的关系网,是我们知识智慧成长的源泉。因此,我们应该从小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健康、快乐和正直的心态成长。

总之,未成年人年保护法的实施为保护我国未成年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法律只是一个框架,真正的保护还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作为年轻一代,我们应当积极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正确的行为引导和影响身边的人。只有这样,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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