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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 以案促改问题剖析(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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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 以案促改问题剖析(九篇)
2023-01-12 20:50:24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一

通过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要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感;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和使命,深入解决党的意识淡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淡漠、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淡漠、公平正义意识淡薄等根源问题,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平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全面落实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促使全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取得成效,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绝对忠诚对思想根基。全市法院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吸取张坚的教训,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压紧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中央纪委通报中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滥用自由裁量权、肆意插手司法活动、法官甘于被“围猎”、制度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指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加强对院庭长落实“一岗双责”的监督,加强驻院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内设督察机构、政工、审判管理、机关纪委等各部门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二要坚定不移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要结合上级法院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守党性原则、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扎实推进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完善有效防治干预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权力制约难题。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司法程序,严把程序关。要始终保持反腐高压状态,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过问插手案件、泄露审判秘密的行为,坚决查处法院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保护伞”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两级法院党组要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加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力度,确保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是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根据省高院统一的工作部署,于近期尽快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全,积极做好张坚案的“以案促改”工作。

参加“张坚案”警示教育的通知告诉我们,即使是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权力,更是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张坚案”中分析出深刻教训,不断提升思想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住我们心中的司法良知。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二

通过观看《无归之徒》,本人深刻汲取刘正华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教训及其警示,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地、彻底地进行反思和对照。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安排,我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现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工作中出现很多困惑。不善于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在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有力的理论武器,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

(二)党性修养还需继续深入,精神层次还需继续提升。理论素养不高,对马列主义的科学体系学习掌握的不深、不系统,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对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还没有入心入脑,没有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学,没有很好地把理论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有学归学、用归用、用学脱节的现象;还没有达到思想理论有新提高,工作有新举措,作风有新变化的要求。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没能时时警觉地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事物发展的方向。

(三)对自身刚性约束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够强。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认为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探索纪检监察理论,改进工作方法。探索教工作规律,改进学习方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本领。

(二)学活用足《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强化责任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风廉政建设各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忘人社业务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四)增强创新意识,就要永不满足于守成,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不满足于过去成绩,坚持不懈地追求更高更新更优的目标。

(五)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政治灵魂,是思想行为的“总开关”。一旦“总开关”出了问题,没了这根弦和这个意识,整个系统都会随之出现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坚持理想信念问题放在首要地位。尤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理想信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狠抓工作落实,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注重实效,注重从思想源头剖析问题。一要大力倡导说实话、报实情的风气,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工作落实。二要亲历亲为抓执行。突出执行力不足这个短板,坚持领导带头、严字当头,身体力行抓作风、率先垂范带作风,狠抓贯彻力执行力的有效提升。以铁的意志和作风,确保上级政策规定和决策指示的末端落实。三要强化机制抓“常”“长”。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跟踪问效保证制度落实;营造肯干事能干事的环境氛围,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三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人2020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党的纪律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020年,我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教育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科室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蓉视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十九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务实举措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牵头完成教育品牌发展调研报告。组织收看习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电视直播。

(二)履行领导责任情况

我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市、区委全会以及区委经济工作会、“全面落实年”动员大会和**书记调研温江讲话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工作相结合,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务实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三)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情况

强化财经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实施细则,规范经费;提升工作标准,围绕立德树人、公平、质量等核心关键词,整体谋划区域教育综合改革。针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改革重点,逐步形成以立德树人为目标,课堂教学改革与第二课堂活动,二者各有侧重、相互支撑、共同育人的“一体两翼”人才培养格局。认真开展全面创新改革、“仅跑一次”改革、圈层融合、名校集团、未来学校建设、援藏援彝等相关工作。推动区域课堂变革,以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整体推进区域课堂变革。精心谋划创新思维活动,丰富创新思维品牌内涵,促进学校常态化开展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挖掘学生发展潜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带头坚持“讲廉说廉”,组织观看《荣辱两重天》《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持续深入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干部廉政谈话等重要内容,截至目前,与科室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0余人次,约谈2人次,组织廉政专题学习2次。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

一是认真查实找准综改办“廉政风险防控点”逐一分析、研究完善制度体系;二是深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监管,,强化“三重一大”监督;三是丰富廉洁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主题活动、环境打造等在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中开展廉洁教育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坚持利用例会时间有机渗透廉洁教育。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执纪问责,全年无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抓学习、抓责任、抓监督,形成用机制管人,以制度促事的局面。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定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在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与中央、省、市、区委、教育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任何分裂党、抵触党的言论、思想和行为;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坚持“民主集中、末位表态”;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工作、生活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严格请(休)、销假制度,注重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讲操守、重品行,保持良好健康的生活情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

综改办无公车,不存在公车私用及超标准配备车辆情况,个人无公务用车配备的情况;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符合规定标准;没有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2020年无个人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关心关注患有困难职工、重大疾病教职员工的身体、生活等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严守党纪法规,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自觉抵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以及收送地方特产等活动,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妻子目前待业,儿子为在读学生,直系亲属中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没有多占福利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违规自建房等情况。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

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三)自查发现、主动揭露案件的;

(四)主动釆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案件调查、减少损失、挽回影响发挥重要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六)受他人恶意欺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十六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一年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二)监督管理严重失职,致使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从而引发案件的;

(三)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案件的;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理,从而引发案件或导致案件情节进一步加重的;

(五)对上级机构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釆取落实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发生案件的;

(六)案发后,瞒报或故意漏报、迟报、错报案件信息的;

(七)隐瞒案件事实或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抗拒、妨碍、不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理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实施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被撤职后,二年内不得安排担任同职(级)及以上职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离职人员对离职前的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出责任认定,并报告监管机构,案件责任人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将认定结果及拟处理意见移送离职人员现任职单位。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案件问责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案件责任人员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案件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问责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结束后,确认被暂停职务的人员履行了相关职责的,即予恢复原职。 第二十二条 案件查清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或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案发层级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具体案件问责工作,但案发层级机构为法人机构总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责任

认定,应当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确需延长案件办理时间的,应当征得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同意。

第五章问责监督

第二十五条 问责工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负责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问责工作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釆取监管措施,督促其严肃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个别金融机构组织构架和层级不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机构法人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 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五

通过观看《无归之徒》,本人深刻汲取刘正华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教训及其警示,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地、彻底地进行反思和对照。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安排,我进行个人对照检查,现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工作中出现很多困惑。不善于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在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更没有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有力的理论武器,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

(二)党性修养还需继续深入,精神层次还需继续提升。理论素养不高,对马列主义的科学体系学习掌握的不深、不系统,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对党的十八大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还没有入心入脑,没有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学,没有很好地把理论与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有学归学、用归用、用学脱节的现象;还没有达到思想理论有新提高,工作有新举措,作风有新变化的要求。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没能时时警觉地深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事物发展的方向。

(三)对自身刚性约束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够强。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认为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探索纪检监察理论,改进工作方法。探索教工作规律,改进学习方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本领。

(二)学活用足《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强化责任意识。把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一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在安排部署风廉政建设各各项工作的同时,不忘人社业务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真正守住拒腐防变这条“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进一步强化纪律和法律意识,远离腐败深渊。

(四)增强创新意识,就要永不满足于守成,永远不满足于现状,永远不满足于过去成绩,坚持不懈地追求更高更新更优的目标。

(五)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政治灵魂,是思想行为的“总开关”。一旦“总开关”出了问题,没了这根弦和这个意识,整个系统都会随之出现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坚持理想信念问题放在首要地位。尤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理想信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狠抓工作落实,在推动工作落实上注重实效,注重从思想源头剖析问题。一要大力倡导说实话、报实情的风气,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工作落实。二要亲历亲为抓执行。突出执行力不足这个短板,坚持领导带头、严字当头,身体力行抓作风、率先垂范带作风,狠抓贯彻力执行力的有效提升。以铁的意志和作风,确保上级政策规定和决策指示的末端落实。三要强化机制抓“常”“长”。着力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跟踪问效保证制度落实;营造肯干事能干事的环境氛围,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六

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

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七

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

“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

党的以来,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八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基层机构案件濒发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通过剖析案件成因,从源头上防范银行案件的发生,是各级银行机构都应该思考的问题。通过对《代价》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工作的体会,在案件的防范对策方面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端正经营理念,促进银行业务稳健、快速发展。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早已明确了的经营指导思想。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抛弃只求规模、不讲质量。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的发展战略、经营思路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建立和完善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权责利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筑内部稽核、委派会计主管、业务检查、风险管理、审计监督等多层次的风险抵御防线,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和落实各级分支行经营管理责任,推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尤其对案件频发的机构负责人要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团队,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银行机构要把每一位员工都当作主人和价值创造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薪酬、晋升等激励办法,为员工搭建稳定的、通畅的发展空间。弘扬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进取精神,提升员工对银行的忠诚度和贡献度。同时,经常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员工排查,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将案件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培育合规文化。不断强化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做到人人主动合规,事事处处合规,逐步培育和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在教育中陈述反面典型的犯罪过程,则应尽可能避免提及犯罪技巧和躲避检查伎俩,以免被居心叵测之人仿效借鉴。同时,要多挖掘犯罪根源,少展现个性细节。尽管犯罪形形色色,种类多样,但走上违法道路,都有其共性所在。应该从纷繁的犯罪个案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来教育人,在提及违纪犯罪实例时要对内容和具体细节把关。通过对违纪犯罪现象的理性分析,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从而让员工真正得到警示读《代价》感想读完《代价》一书,思绪万千,心情非常沉重,一桩桩一件件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使人喘不过气来,真是痛心疾首,既有对他们所犯罪行给国家财产和建行声誉造成巨大危害的痛恨,也有对他们缺泛法律知识、追求金钱享受、断送美好前程而惋惜。这本书通过透视活生生的案例来敲响我们的警钟,解读《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我们发现_支行_挪用公款案到_支行_诈骗案,从_支行的连环骗贷案到_市支行_挪用公款案。在这些内外勾结、相互串通且重蹈覆辙、骇人听闻的大案、要案中,让我们看到了银行暴露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警示。

一、必须加强各级的防范责任。在这些案件中,内部人员与社会不法分子协同作案之所以得逞,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作案者能违反制度,逆程序操作。一些责任不明、责任意识差、碍于情面的员工,任凭作案者依仗“业务熟、环境熟、人熟”,且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乘虚而入,不管不问不纠,故此隐患不断,导致案件频生。因此,如何强化各级的防范责任、真正杜绝各类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必须实施严密细致的防范教育,教育员工诚信做人,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是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也是做好防范工作的根本所在和重要前提。对此要针对员工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员工的防范教育,要像抓经营工作一样教育员工增强防范意识。在教育中,既要进行政治、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又要进行职业道德、思想品德、家庭美德教育,既要进行防范形势教育,又要进行预案演练和警示教育,既要克服形式主义,又要注重教育的实效,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各种条件下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必须强化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既不能停留在书本上、墙壁上,也不能停止于业务考核上,应当贯彻到每个干部员工头脑中去。三条防线的监督制约必须完善,科学严密的业务操作规程必须制订,自律监管体系必须有效建立。因为监督一动真格,作案者的犯罪事实就会暴露无遗。否则,监督流于形式而走过场,或者是被动地走了过场,监督者自觉不自觉地就成为影响或推迟作案者真相暴露的一种庇护伞了。所以,实施上下共管、全员齐抓、岗位制约机制,构成“点、线、面”三种方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安全防范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面对当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要不断地拓宽和畅通信息渠道,各级领导应经常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从关心爱护员工的角度出发,及时了解群情,发现问题,并及时沟通解决。结合作案分子作案的手法、犯罪的特点,制订出台与银行实际相配套、相适应的信息反馈制度,克服案件防范的盲区和误区,从而将案件杜绝在萌芽状态。

俗话说:覆水难收。员工应在做每一笔业务是要控制好风险,要以清醒的头脑面对。一失足成古恨,不要轻易以身试法,否则监狱的大门将为你敞开;而领导要当好优秀的“领头羊”,要真正实现领导的管理价值。领导与员工要从各方面自我提升,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双管齐下,那么所谓的“代价”将会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最新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心得体会报告九

20xx年,局领导班子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积极发挥审计职能,发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班子的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廉洁从政、一心为公,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的领导班子。现按照要求,将我局领导班子20xx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述责述廉如下:

一、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筹安排,落实任务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年初专门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年度的重要工作来抓。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1.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格局。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成都市、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责任整改机制。针对省、成都市巡视巡察、党风廉政社会评价、行风政风满意度调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反映、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进行集中专题研究讨论,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整改和防范工作。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检查机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对班子成员和科室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学习,遵纪守法

局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题学习《党章》、党的精神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全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局领导班子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及协办工作进行了分解,制定了《彭州市审计局关于分解下达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做到工作任务层层下达、层层落实到位,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同时根据分工,具体落实,各负其责。

(三)从严要求,廉洁自律

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主动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个人有关事项,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到了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严格执行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20xx年,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和不廉洁行为。在抓好班子廉洁自律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清正廉洁教育,局机关无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

(四)改进作风,扎实工作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把作风建设和责任意识紧密相连,不断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培养班子成员的责任心和扎实过硬的作风。始终坚持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始终坚守道德底线,严守生命线,不碰高压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后才付诸实施。对机关作风建设,把治理工作中的“慵懒散浮拖”作为重点来抓,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原则,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宣传教育情况

(一)认真开展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

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教育,是打造富有战斗力的审计队伍的前提和基础。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科室会、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纪律教育、形势教育、正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狠抓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1.将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了“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什么是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当前形势任务怎么看?对标先进怎么办?五个结合怎么干”的专题讨论,

2.深化“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罗贤良做了题为“全面认识党的群众路线,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廉政党课和“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能力和素质”的专题报告。

3.观看《焦裕禄》、《生死牛玉儒》、专题片《用生命书写忠诚—毕世祥先进事迹》、《背篓法官—郭兴利》、兰辉同志先进事迹短片等,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人员为榜样,深入群众,体恤民情;以先进人物为镜,查找不足,缩短自己与先进的差距。

4.观看警示教育片《悔恨》、《阳光下的“黑幕”》、《家财莫为子孙谋》、《粮仓硕鼠》等,坚持把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把依法履职和审计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把职业操守和文明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保障线”,确保审计人员清正廉洁。

(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舆论宣传

通过职工大会、网络学习、oa办公软件等途径,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广大干部职工将反腐倡廉宣传延伸到家庭、社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廉政建设、积极支持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营造崇廉尚洁的廉政氛围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政文化进机关,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公示栏、办公墙面等,在会议室、办公区楼道等场所展示廉政文化图片、标语、格言等,倡导机关干部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视、写廉政文章等,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一)落实八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

20xx年,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和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切实纠正“四风”,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真正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文山会海”、“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使用办公室等。通过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减少办公经费开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公务接待规定、《彭州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程序,降低公务接待费用;通过严格执行《彭州市审计局车辆管理规定》,加强车辆管理,降低公车经费开支,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规范上班请假制度,明确了职工因公出差、学习、因私请假或离岗休假的请销假报备程序、规定,切实将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不走形式。

(二)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群教活动

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认真完成了学习教育、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

1.搞好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学习交流达542人次,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5次;开展了“如何履职尽责,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等专题讨论4次;观看先进典型、警示教育等纪录片15次;撰写心得体会25篇;联系走访群众211人次;向干部职工发放学习资料190余份;制做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展板一期;书写宣传标语2条;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测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72条。

2.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在党组班子的带领下,党员干部通过“群众提、互相找、自己查”的方式,对照“四风”的22种表现形式,充分联系实际、认真分析、勇于剖析、对号入座,深挖细查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共查找问题17个,列出问题表现形式41种;班子成员查找问题63个,列出问题表现形式142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对党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进行相互批评,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

3.建章立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着重从作风建设、业务管理、干部管理等方面,对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适用的制度进行了废止,不适宜的制度进行了修改,该新建的进行了新建。废止制度4项,修订制度8项,新建制度3项,促进了领导班子在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的团结协作,提升了班子的整体合力。

五、选好用好干部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养

局领导班子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手段,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创新干部教育方式,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忧患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坚持保障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培训180人次,同时邀请成都市、彭州市专家到我局授课。

(二)严格行使选人用人权。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彭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20xx年,按照组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对4名试用期已满的中层干部转正。确保了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局领导班子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选拔任用干部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建立选拔任用干部任前审查和任后报备;把对选拔任用干部日常监督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使监督检查成为选拔任用干部任后管理的重要手段。

六、维护群众利益

(一)践行“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情况

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视群众为亲人,问需于民”、“视群众为老师,问计于民”、“视群众为裁判,问效于民”的“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班子成员深入深入基层,倾听民意,从群众中了解群众的需求。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治理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边整边改,立说立改。通过改进干部作风,20xx年,无一起群众上访反映我局干部作风问题事件。

七、推进源头治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牵头工作

1.认真履行审计职能,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20xx年,我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办的委托,安排对4个镇、3个部门以及1个国有平台公司8个单位、12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确定将审计重点放在统筹社会经济发展责任履行情况、政策执行责任履行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履行情况、财政财务责任履行情况、管理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廉洁自律责任履行情况五个方面。通过经责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2.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xx年,我局克服人员少、审计项目多、审计面广、资金量大,项目较复杂等困难,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把关,坚决遏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中的高估冒算、造价虚高的情况。同时强化跟踪审计,紧紧围绕“住有所居”,对总投资达16.63亿元的彭州市顾繁新居、铧炉街棚户区改造、技师学院安置点、牡丹新城体育公园、四川石化生态防护林、龙门山镇白水河社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项目进行了全程跟踪审计,以确保项目资金的合规使用和民生资金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共完成政府性投资工程结算审计项目252个,送审资金总额19.06亿元,审定金额16.88亿元,审减额2.18亿元,为政府挽回避免巨额资金损失。

(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彭州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决策、指挥、调度等。二是将全局人员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对象,深入推进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四个方面,严格廉政风险防控程序。

(三)廉洁社会单位建设情况

我局认真做好推进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展板、oa办公系统软件、公示栏、彭州审计简报等,大力宣传我局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经验、做法,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切实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

八、领导和支持纪检组情况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提高纪检干部思想认识和政治素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彭州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系列讲话精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通过开展自主学习、网络选学、在线专题学习、听讲座、看好影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专题读本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建设。做到既要大力表彰廉洁勤政的典型,又要用违纪违法腐败的反面典型来教育人,弘扬正气,祛除邪气,努力营造廉洁勤政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局党组安排一名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任监察室负责人,充实了一名工作人员,确定了一位责任心强的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练什么”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理论修养,提高纪检监察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提高自身实际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

一是把“两深”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六项承诺、深化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两深”工作取得实效,制定了《彭州市审计局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加强思想素质教育,以抓廉政管干部、抓廉政带队伍、抓廉政干工作、抓廉政促发展为重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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