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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消费者行为学的心得(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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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消费者行为学的心得(五篇)
2023-01-12 20:56:59    小编:ZTFB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一. 调查目地

了解并分析当代大学生的消费水平和消念费观,进而把握大学生的生活水平,了解并发现问题,再视具体情况来解决问题,抑制恶性消费,提倡良好的消费习惯。大学生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消费水平能体现社会在一段时间的发展,因而如何树立大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如何正确指引大学生的消费方向使我们尤为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研究方法

访谈调查法。

三.调查对象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问卷调查法——抽取我校大一、大二、大三共30人进行调查,其中女生12人,男生18人。访谈法——通过对我校大二两位学生的访谈,一男,一女。

四.调查时间

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五.消费观念

一、消费概念

1.理性消费

大学生购买物品时,对于物品的性价比,潮流始终是吸引大学生消费 的主要因素。调查结果显示,讲求实际、理性消费 仍是当今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调查显示,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与质量。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或者说几乎就是不能挣钱,所以中国的大学生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1000元左右,条件较好的一般也不超过20xx元,其中主要是用来支付生活费用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由于每个大学生的消费的钱有限的,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十分谨慎,大学生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包括衣服,鞋子,书包等等。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增多,城市生活氛围、恋爱等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不会去购买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当今大学生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档次,即使不一定买名牌。

2品牌与时尚

当今的大学生,20岁到23岁的青年是大学校园的主体,在时代前沿,追新求异,敏锐地把握时尚,恐落后潮流,这是当今中国大学生的共同特点。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消费就是电脑在大学校园的普及。这使得大学生们的消费中增加了电脑的消费。这次调查中发现学生电脑拥有率已高达90%。此外,数码相机,上网卡,电脑都是当代大学生的追求,还有就是发型、服装、饰物等,大学校园中追新之风十分严重。这次我们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就比例来看,“是否流行”也成为大学生考虑的一大因素。在我们调查面谈调查中,我们问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你会追求名牌吗?100%的人的回答是肯定的,前提是在经济允许的条件下,我们都会追求名牌的,这也正反映了大学生的一个很突出的消费心理。

六.大学生消费水平的具体分析

1.月生活费

被调查者中,42.75%月生活费在800-1000、22.7%月生活费在500-800元、20.55%月生活费1000-1500元,14%在1500以上

2..生活资金来源

调查发现,绝大数大学生经济来源是依靠家庭,少数大学生靠勤工俭学、获取奖学金等方式为家庭分担自己的生活开支,极少数大学生经济来源完全自理。

3.消费去向

被调查者中,吃喝、娱乐和消费品(服装、化妆品、饰品)三项,是大学生的主要消费项目。其中,吃喝占比例为47.65% 。除了吃喝方面的花费外,有29.25%的大学生把钱花在了娱乐上,而这一现象在大二以上的大学生中尤为明显。另外,27.9%的大学生(女大学生占多数,尤其是高年级的女大学生)把钱用在服装、化妆品、饰品等消费品上。

三 当代大学生消费状况存在的问题

1.储蓄观念淡薄,财商需培养和加强

“财商”一词的提出者罗伯特?清崎曾经说过:“财商与你挣了多少钱没关系,它是测算你能留住多少钱以及能让这些钱为你工作多久的能力。”在调查中,当问及对“财商”概念的认识时,很多同学表示陌生。当问及一学期结束后经济情况如何时,大部分同学都坦然承认自己的消费已经超出计划范围,甚至有些同学还需要向别人借回家的路费,略有剩余的同学也想着如何把剩余的钱花完,只有极个别同学有储蓄的意识。可见,当前大学生的财商需要培养和加强。

2.消费差距拉大,出现两极分化

在关于月平均消费一栏的调查中,有22.7%的同学在500-800元“有点痛苦”的生活线上坚持学业;有42.75%的同学在800-1000元之间“勉强过得去”,有34.4%的同学在1000-1500元之间“稍为有点爽”,有14%.的同学在1500元以上“比较自由”;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差距增大,两极分化也比较分明,这在我国当前剧烈转型的社会大背景下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3.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因素,女生更为突出

大学生的生活消费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至少有一个方面是共同的,即消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以生活费用和购买学习资料、用品为主。在生活费用中,饮食费用又是重中之重,按照杭州地区的物价水平,以学生在校每天消费二十元左右用于基本饮食需要来估计,学生每月净饮食费需600元左右。

我们惊奇地发现,在被调查的12名女生中,83.7%饮食费用在600元以下,有的为了保持苗条身材控制自己的食欲,有的为了节约支出不顾营养需要净选择廉价的饭菜;而18名男生中也只有66.4%达到标准。当问及他们是否研究过自己的营养结构问题时,比如对“一杯奶养起一个民族”说法的认同时,90%的同学表示认可,但不怎么在意。当我们把饮食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在调查中指出的时候,他们当中,尤其是女同学很多都承认自己对健康饮食知识了解不够。

4.过分追求时尚和名牌,存在攀比心理

在调查中,一些同学指出,为了拥有一款手机或者换上一款最流行的手机,有的同学情愿节衣缩食,甚至牺牲自己的其他必要开支;有些男同学为了一双名牌运动鞋,有些女同学为了一套名牌化妆品或者一件名牌衣服,不惜向别人借钱甚至偷钱以满足自己的欲望等,都可以反映出一些学生不懂得量入而出,而虚荣心的驱使又极易形成无休止的攀比心理。

5.恋爱支出过度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部分谈恋爱的大学生每月大约多支出100-300元左右,最少的也有50元左右,最高的达到1000元(比如送名贵礼物给对方)。他们大多承认为了追求情感需要物质投入,经常难以理性把握适度消费的原则。这是让人感到忧虑的方面。有趣的是,传统意义上谈恋爱的费用支出一般由男方承担的局面已经完全被打破,而出现三种情况,即男方全部承担、男女方共同承担和女方主动全部承担,女生的恋爱支出甚至有超过男方的情况。传统与现代生活方式在当代大学生中被充分演绎。

七、对大学生消费行为问题的原因探讨

上述消费行为问题形成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主观的、客观的,有社会的、家庭的等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不良消费观念、消费现象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校园不良消费现象的出现受社会上不良消费风气的熏染。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折射出消费者一定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诱使许多人“一切向钱看”,贪图物质享受,鄙弃高格调的精神追求,消费观念多元化,消费层次高档化,追求超额消费和超前消费,却不顾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所有这些不能不对大学生的消费行为起了负面作用。

2.社会化过程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大学生社会化包括社会教化和主体内化两个基本方面。内化是指大学生经过一定阶段的社会学习和接受社会教化,将社会目标、社会价值、社会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等转化为自己稳定的价值和行为反应能力。由于大学生缺乏较高的学习能力和很强的适应能力,并且合作能力较差,主观与客观需要的不协调性等,造成内化能力较低。由于大学生未能深刻认识到自身在消费社会化过程中的实质,在追求文化和精神消费上养成了不良的消费习惯。

八、引导大学生养成科学的消费行为的对策与建议

面对在大学生消费行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来引导大学生健康的消费行为:

1.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观。科学的消费不但表现为敢花钱,而且表现为会花钱。大学生们不缺少消费的冲动,但往往缺少消费的理性,因而常常发生不自量力、盲目追潮、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不良现象,显示出理财方面知识和能力的不足。基于这样的现实,对大学生进行理财教育势在必行。

2.形成健康的社会消费大环境。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心理和行为是受到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了受到个人思想、道德、心理、爱好及消费常识的支配和制约,还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因素的影响往往使他们的行为带有不稳定性和盲目性,因此,对大学生的消费给予正确的引导,除了对大学生进行消费道德教育,还要形成一种健康的社会消费大环境。

3.充分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只有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双管齐下,矫治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才可取得最佳效果。为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的积极作用。对于没有独立生活经验的学生,家长就要采取适当的方法来约束一下,否则对孩子的成长和未来极其不利。此外,学校应加强同学生家庭之间的联系,学校每学期应将各种正常收费通知家长。

九、结语

大学生的消费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会影响到大学生的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关系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如果不及时大学生消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势必影响学生的整体素质。因此,只有在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共同努力下,大学生的消费行为才会趋于合理和理性。 总体上看,大部分大学生的消费还是合理的。今后,大学生在消费上仍需培养理性、文明、责任的消 费观念,催生健康、品质的消费模式,在整个校园,乃至全社会营造一种积极向上、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消费文化,促进人和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有关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一方面除个别学生外,他们都处于被供养状态,属于纯消费者;另一方面,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其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完全具有自主性,他们的消费状态可以一定程度地折射出他们的生活状态和价值取向。利用十一假期时间,我对大学生消费状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数据如下:

在此次调查问卷的90人中,其中海南大学生50人(直接采访和调查问卷方式),武汉大学生40人(网络聊天方式)。

海南大学生:月消费400元以下的6名,比例12%;月消费400到800的30人,比例60%;月消费800到1200的9名,比例18%;月消费1200以上的5人,比例10%。

武汉大学生:月消费400以下4名,10%,400到800的20名,50%,800到1200的5人,12.5%,1200以上11名,27.5%。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学生月消费水平两头小,中间大。相比海南大学生和武汉大学生,武汉大学生月消费水平相对略高。

月消费的大小与性别没有很大关系,在不同档次的消费中,男女生的比例基本持平。但男女生的消费结构略有不同,女生伙食支出低于男生,女生的伙食花费大多每月250到300元之间,男生约300到400元;女生的其他支出多用于购买服饰、化妆品、通讯费,男生则主要投向上网、交友、游戏、通讯费。

在学习性消费中,90人中有20人为零,51人不足50元,5人为50元(三者相加,学习消费50元和不到50元的比例达到了84.4%),其余大多为百余元,个别的超过100元。在调查的90名学生中,学习费用占消费的比例为8%左右。

在费用来源中,72人即80%的学生靠家庭供给,17人靠父母供给、勤工助学及奖学金,只有1人完全靠勤工助学和奖学金。

在消费观念及态度中,有21人认为钱来之不易,能省则省,占23.3%;38人认为钱该花就花,占42.2%;11人认为钱是身外物,不花白不花,占12.2%;9人表示花钱时什么都不想,占10%;其余11人没有表态。在消费标准中,46人选择了经济实惠,约占51.1%;13人选择尽量高标准,占14.4%;25人表示会兼顾实惠和高标准,约占27.8%;其余为不清楚。

调查表明,海南和武汉大学生消费总体合理、健康,但仍有部分学生的消费和理财观念有一定问题。对于大部分还是纯消费者的大学生,拥有合理积极的消观念非常重要,我建议学校开展一些消费理财课程或讲座,让当代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

有关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xx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x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有关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有关消费者行为课程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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