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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提升教育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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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 公安提升教育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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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重视基层党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征之一

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同资产阶级政党最本质的区别之一。

资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比较松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比较薄弱。即使有一些资产阶级政党拥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章程和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但是基层组织仍然比较松散,无法与民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政党与民众联系的桥梁,既然不需要与民众建立联系,也就不需要有党的基层组织。资产阶级政党起源于议会的不同政治派别,为了组织竞选才结成了不同的政党从而走向社会。这些政党的组织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建党的目的是组织竞选和参加议会活动,从这一意义上讲,资产阶级政党是“竞选党”,是不同利益集团及其政治代表人物谋取国家权力的工具。议会选举几年才举行一次,议会活动也仅限于少数人,因此一般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平时就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只要能找到强大的垄断集团利用金钱优势攫取更多的选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制定严格的组织章程来建设和制约。此外,资产阶级政党还有一种偏见,认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严密的组织原则就是专制制度,因此形成了与共产党截然不同的政党政治理念。

共产党是在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先进的政治集团,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制定自己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拥有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完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础部分,是党的力量源泉。每个基层组织是构成全组织的细胞形式,细胞是否健康、有活力,直接影响到全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整个党的政治大厦就不可能稳固,党的领导就会失去组织保证,直至丧失领导权。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正是基于上述指导思想而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坚实的政治基础,同资产阶级政党不但在政治上、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鲜明的分界线。

(二)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基层组织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他们从各国无产阶级开展革命斗争和相互协调的目的出发,批判地吸收了当时各个工人政党的组织原则,摒弃了仅靠少数人密谋式的恐怖活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方式,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组织原则,创立了崭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结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章程将“支部”列为第二章,规定了严格的职责和权限,为无产阶级政党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后,在布鲁塞尔成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支部和区部,马克思当选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还组织了德意志工人协会,这一公开的群众组织给共产主义者同盟提供了广阔的宣传阵地,其成员成为同盟成员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实践中,确立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一文中写道,“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只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更多的是从理论上为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了这一组织原则。

(三)苏联共产党兴亡的经验教训

列宁在创建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他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发展规律的要求,致力于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厉驳斥那些把基层组织建立在选区上以争取选票的错误主张,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把支部建立在基层的思想。

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并不是一党执政,在同其它政党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党依靠自己从中央到基层组织的严密性、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密切性以及正确的策略性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苏维埃政府中实际上的中间力量和领导者。

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党的基础和群众的核心。1906年,列宁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讲道,“现在留下的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进行顽强不懈的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1908年,列宁在《走上道路》一文中指出,“坚强的秘密的党的中央机关,经常出版的秘密出版物,而更主要的是工人当中同群众有直接联系的先进分子所领导的地方党支部,尤其是工厂的党支部——这就是我们赖以建立起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不可动摇的坚强核心和基础。”在这里,列宁将党支部置于比中央机关和宣传鼓动更为重要的地位。次年,列宁又在《走上大路》一文中强调,“每个支部和每个党的工人委员会,都应当成为‘在群众中进行鼓动工作、宣传工作和实际组织工作的据点’”。正是得益于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布尔什维克党及以后的苏共巩固了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伟大胜利。

但是,列宁的继任者们并没有坚持按列宁的思想进行党的建设和国家管理,出现了以党代政的趋势,党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包括基层党组织在内的党的组织体系变成国家政权机关,造成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削弱。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由于错误理论和政策的指导,导致苏共面临国内外、党内外各种反对势力的冲击,当苏共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由于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毫无战斗力,竟然没有党员或党的组织站出来阻止党的消亡和解散,最终导致一个执政长达70多年的大党轰然倾覆,原因固然很多,但丧失基层党组织功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教训十分深刻。

(四)中国共产党重视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首先出现的是基层组织(当时称地方组织),然后才组建中央组织,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有很好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在党的“一大”上,明确党的组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与地方委员会(超过30人时组织地方执行委员会)两级组织构成,其中地方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基层党组织。党的“二大”提出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区、地方、支部四级,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的问题。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党的支部”专设一章,规定了支部的六条任务。党的“六大”,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省代表大会——省委员会,区代表大会——区委员会,支部代表大会——支部干事会,明确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和建设问题。党的“七大”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当时称基础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等问题。“八大”对“七大”党章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解释,正式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这一概念,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组织形式、任务、职责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二大”对党的基层组织列专章进行了论述,结合改革开放的形势,对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领导体制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了部署,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支部建在连上”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北伐战争时期的“叶挺独立团”是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体的部队,以团为单位组建党的支部,未能掌握广大士兵。南昌起义后南下过程中,部队溃散十分严重,是最后导致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xx省永新县三湾村时,已不足千人,毛泽东召开前敌委员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其中一项内容是在部队建立各级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小组,连以上设立党代表,营、团设立党委,史称“三湾改编”。1928年1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指出:“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两年前,我们在国民党军中的组织,完全没有抓住士兵,即在叶挺部也还是每团只有一个支部,故经不起严重的考验。”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支部建在连上”,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维护部队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伟大贡献,对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尽管从党的“八大”以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党的指导思想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出现重大偏差,但从建党90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整个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

(五)马克思主义政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自身巩固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建立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一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具有各不相同而又互相联系的功能,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组织基础”,也就是说,它对党的存在、巩固和发展具有基础意义。

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领导根本上是制定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xx公安机关的各个基层单位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去动员、教育、组织、团结党员和群众为之奋斗,否则,就很难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将流于空谈。因此,不论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的具体工作有什么不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毫无例外地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的共同职责。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把民心凝聚在党的奋斗目标上,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具体困难,要由基层党组织去帮助和解决。党要靠基层组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效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与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群众才能切身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激发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能量。同时,党才能更加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曾讲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早就提出了要防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情况。”“一定要使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直接联系着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在平时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遇到突发事件、面临各种政治风浪时也能显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在和平年代,公安机关遇到突发事件的概率远大于其它部门,xx公安机关更是会面临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如何加强xx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是xx公安机关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近年来,xx公安机关经受了重大安保活动的考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升党性修养。为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不断完善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不懈的探索,继承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基层党建的路径。

(一)构建党内学习教育机制

政治上、行动上的清醒和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使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员民警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就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党内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教育针对性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要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基层所队公安工作,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党员,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基层党员搞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本领的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基层党员。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基层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道德品质教育,使基层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四是组织纪律教育,使基层党员认真遵守党内法规、纪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五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基层党员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公安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六是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业务知识教育,针对不同警种岗位、不同地域社会治安特点,按需施教,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使基层民警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公安工作的能力。

2.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教育灵活性

基层党员教育,不但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上也必须进行创新,积极探索适应xx基层公安机关发展和基层单元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正面教育。在日益开放的信息化社会,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主渠道,正确把握教育培训的方向。二是互动教育。大力推行“菜单式”、“案例式”、“现场观摩式”、“情景模拟式”、“座谈研讨式”等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学习思考问题的主动性,摈弃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三是自我教育。基层党员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方法,引导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通过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增强基层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四是典型教育。通过学习身边典型所队、党员民警的生动的、具体的先进事迹,引起基层党员在思想上的共鸣,展现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五是集中教育。针对某一时期基层党的建设主题或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教育,时间集中,目的明确,参与广泛,不走过场,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六是主题实践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搭建基层党员奉献社会、服务群众、建功立业、接受教育的舞台,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3.健全学习制度,保持教育经常性

一方面,应坚持和完善已有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按照基层党员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教育机制和方式,推行“微型党课”、“班前党课”和“党员承诺”、“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小快灵”的组织生活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定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量化考核目标,落实基层党员学习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严格学习纪律,推动基层党员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

(二)构建党内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些基层所队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基本制度不落实,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和奉献意识,形成正常、稳定、健康、向上的基层党组织生活机制。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践证明,“三会一课”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基层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作形势分析报告。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基层支部成员要做到平时工作经常谈,战时工作同步谈,工作挫折及时谈,认识偏差深入谈,生活会前广泛谈,把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以达到增加相互理解、增进党内团结的目的。三是坚持和健全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引导基层党员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和善于指出自己和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使基层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和锻炼。

2.建立健全基层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基层党员活动的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逐渐增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基层党员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制,使组织管理覆盖到基层党员活动的各个领域,做到基层党员在哪里值勤,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建到哪里,使所有基层党员都能经常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下。

一是坚持以党章规范基层党员的行为。党章是基层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基层支部成员要认真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基层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基层党员日常管理最主要的途径,要随着时代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结合新的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健全基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态,使党员能够定期接受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具体标准,杜绝“好人主义”、“保护主义”思想,摒弃“宽大为怀”的态度和“内部消化”的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对不能保持先进的典型单位、典型个人,试行“褪色摘帽”机制,保持推树典型的先进性、示范性。五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对党员开展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对基层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3.健全基层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基层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任务目标,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建立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构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

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1.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坚持党内民主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保障基层党员的权利,部分基层党员权利得不到充分行使,甚至被侵犯、剥夺,严重挫伤了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因此,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参与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二是完善党内选举推荐制度。进一步完善竞聘制度,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等方法,完善考察、公示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基层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机制,对决策目标、方案、过程和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独断专行,防止出现违背客观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重点完善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党内民主的运行机制,制止一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

2.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机制,强化廉洁自律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党员,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的考验,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最重要的原因。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要强调对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法事件发生。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构建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基层公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围绕基层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把强化监督与强化自律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员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执法的考验。

xx市公安局党委一贯倡导要学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学会在监督状态下工作。学习是基层党员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重要方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应对风险、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重视和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重要的政治优势。监督是为保证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而对其各种活动进行的监察督促。基层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员、普通党员、党组织监督下的党员的身份定位,为基层公安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切实践行“两个学会”,就能拥有强大动力、保持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伟大旗帜,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维护xx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关于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公安派出所。

铁路、民航、交通、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专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消防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应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其日常管理工作和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职责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一)本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二)本辖区内未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但属于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个体工商户;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整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个体工商户、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

(四)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五)参与辖区内火灾事故处置工作。

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每月向当地公安派出所通报辖区内单位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情况,建立公众聚集场所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第十二条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询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有关从业人员;

(二)查阅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工作记录,以及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实地抽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有效情况,测试室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情况;

(四)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方法。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履行消防职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移送等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应有被检查单位主管人签字。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处警指令后,应派员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将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助公安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所应每年组织公安派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业务培训,具体实施工作由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列入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工作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和民警日常消防监督工作成绩显著的,上级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第二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行为依法责令改正的,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核查后,情况属实的,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执行。

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权限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一)对公民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民警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二)对公民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核,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依法应当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

(四)对公民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上报本级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派出所依据本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部署,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开展,全面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和实战本领,推动全市大练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根据省公安厅《20xx年×××省公安机关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周永康部长等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着眼于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扎实推进全警苦练基本功,确保全警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须的基本本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我市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坚持“三个必训”的基础上,以“三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五会”(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为总体目标,从基层民警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着手,组织全警苦练基本功,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技能和体能素质,掌握胜任职责所必需的本领。

(一)公共科目:包括基本知识学习、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体能训练和计算机应用技能训练。

1、基本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学习掌握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公安工作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2、基本体能训练。依据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要求,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跑、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跑、3公里武装越野等专项体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性别、年龄民警的实际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进行,努力增强民警的体能素质。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要求,适当地组织开展队列、着装、礼仪、举止等方面的训练,树立公安队伍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3、基本技能战术训练。基本技能训练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开展不同内容的训练(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大练兵考核科目一览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和一线单位[基层指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及内设和派出机构;一线是指市局国保、经侦、治安、巡警、监管、刑侦、行动技术、交警、禁毒、“610”等直接承担执法办案职责任务的部门警种]的民警,掌握和巩固:警械使用、手枪射击(重点是64式手枪拆装、首发命中训练)、徒手攻防、控制与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犯罪嫌疑人盘查、犯罪嫌疑车辆查控、犯罪嫌疑人抓捕、建筑物搜索等单兵和集体战术训练。基本技能战术训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和《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开展。

纪检、政工等其他综合、服务性部门民警应以本岗位实际应用技能为主开展苦练基本功培训。

4、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重点是围绕实施“科技强警”、“金盾工程”的现实需要,掌握应知应会的计算机和网络基本知识、应用技能。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能训练可参照公安部和国家有关公务员信息、现代网络办公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的有关内容进行。

(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训练

业务理论知识:普通民警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各级领导在掌握普通民警业务训练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掌握警务管理与领导科学等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省公安厅各警种下发的警种岗位练兵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为准并按照省公安厅相关业务处20xx年苦练基本功计划要求实施。

“三所三队”专业练兵的内容:

1、交警队(车管所)民警练兵的内容:

(1)执勤执法岗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及其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的应用。达到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标准。

(2)事故处理民警岗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达到事故处理公开、公平、公正。

(3)车管民警岗位。《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gb7258)》。达到按法律、法规办事的标准,把好机动车上路行驶准入关,杜绝为走私、盗抢车上牌。

(4)驾管民警岗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达到严格按规定办事,提高驾驶人考试质量和驾驶技能,严格驾驶证管理的标准。

2、刑事侦察民警练兵的内容:

刑侦工作基本知识。以《×××省刑侦工作规程(试行)》和《20xx年全省刑侦工作要点》为蓝本,重点学习受案立案、现场实地勘验、现场访问、案情分析、侦查方案的制定、侦查措施的实施、破案、采取强制措施、讯问、侦查终结等侦查环节以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各类案件的侦查方法、刑侦基础工作、刑侦信息、网上追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巡逻防暴民警练兵的内容:

射击、越野、擒敌拳、查缉战术、快速集结、巡逻警情的处置、战场自救互助、群体性事件处置演练、警棍盾牌术、擒敌术等科目。

4、派出所民警练兵的主要内容:

(1)熟悉户情。社区民警要坚持入户调查,调查率要达到95以上,年龄段人口见面率要达到85以上,暂住人口办证率要达到95以上;对常住人口中16至45周岁的男性及有劣迹的女性人口要达到“两清楚”(身份情况、现实现表),对暂住人口要达到“四知”(知身份情况、知暂住理由和时间、知原户籍所在地、知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经历),对重点人口达到“七熟悉”(身份情况、主要问题、体能特征、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现实表现),熟悉率要达100。

(2)办理案件。主要是在办理治安案件中,熟练掌握办案程序,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有序地成卷。由各县(市)区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到法庭参加两次听证会。

(3)群众工作。社区民警都要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会走访群众,会调解群众纠纷,会调查取证,积极主动便民利民,群众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4)微机知识。掌握常用的微机基础知识,会操作和会使用率达100。

(5)防范工作。应该落实防范措施的单位、部位和居民住户,落实面达到90以上。

(6)各县(市)区公安局组织派出所民警进行集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时间不能少于15天,培训面不能低于95。

5、看守所民警练兵主要内容:

(1)熟知《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治安拘留所达标评定办法》等。

(2)执勤执法程序。《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教育读本》、《看守所条例》中涉及收押、转押、羁押、出所、提讯、押解、会见、留所、保外就医执法程序,《监狱法》收监、减刑、释放执法程序。

(3)公安法律文书。管教笔录、询(讯)问笔录、收押登记表、财务保管登记表、超期羁押催办通知书。

(4)监所巡视。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公开与隐蔽相结合、重点与一般相结合。

(5)收押。查验法律凭证、健康检查、物品检查、安全检查、财物登记。

(6)监所检查。人身、物品、设施检查。

(7)“四熟知”考核。管教民警:熟知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熟知在押人员的主要案情、熟知在押人员的诉讼进程、熟知在押人中的思想动态。

(8)工作交接。交接的程序和内容、注意事项。

(9)监所管理。清监、信息收集、狱情分析、耳目的物建与使用、深挖犯罪、重点管理。

(10)投送押解。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押解中注意事项、移交。

(11)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暴狱、脱逃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处置程序及注意事项。

(12)监所技术。监控器材的安装和调试、分控台的实际操作。

(13)计算机操作与应用。运用计算机查询人口、逃犯、车辆信息、看守关押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的录入、查询、日常管理和应用。

(一)练兵方法

1、立足岗位实际,突出重点练兵。要立足岗位实际,重点苦练应知的基本知识、应会的基本技能、应有的基本体能。基层所队要针对本单位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练兵目标和计划,突出重点苦练基本功。基层和一线单位要保证一定时间进行专门训练,形成制度,坚持不懈。

2、因人因岗施训,缓解工训矛盾。主要用于战术科目和主要业务技能的训练,兼顾个人基本技能、体能训练。探索“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既要解决工作和训练的矛盾,又为探索符合公安队伍实际,规范高效的训练路子积累经验。坚持因人因岗施训,把集中强化训练和岗位强化训练有机结合。各地要发挥“小教官”作用,有组织地培训警种业务骨干,结合实际创新方法,以点带面地实施苦练基本功工作。

3、创新练兵方法,增强培训生机。各地要抽选一部分基层优秀所队长,采取“案例法”、“战例法”等方法进行案例讲解,既要学习成功的案例和战例的经验,也要分析吸取反面的失败的案例、战例的教训,使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战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得益彰。有条件的警种要利用网络开展远程教学培训,市局要组织教官团采取“走下去”的方式到基层讲课,减轻基层民警压力。

4、制定长远计划,开展自学自练。每名民警要结合自己的学历、岗位和上级的要求,立足本年度,制定长远自学自练计划,以提高自身的学历、和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基层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保证自学自练效果。

(二)实施步骤

1、制定计划。各县(市)公安局、分局要根据市局《实施方案》和各警种下达的训练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苦练基本功重点内容,于4月20日前制定下达训练计划并上报市局政治部培训科,保证苦练基本功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

2、组织实施。从4月初到年底,各地、各警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组织民警开展训练。训练的组织实施由各地政工部门统领部署,训练内容和标准的确定以警种为主,市局各业务部门、各警种,对本系统、本警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训练既要根据实战需要确定重点内容和考核方法,又要对训练过程实施监控和指导,要注意尊重基层的统筹安排,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凡年内参加省厅和市局组织的警衔晋升训练和省厅警种组织的15天以上的业务训练的民警,可视情况不再参加本单位的集中强化训练,以避免培训内容、调训人员交叉重复。

3、考核验收。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和市局各警种要随时将练兵情况以多种形式上报市局政治部教育培训科,以此作为年终各部门、各县(市)、区目标考核的分值依据。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考核体系和考评激励机制,发挥其重要的导向作用,以考促练,提高民警“练”的效果。从而解决“为谁练”的问题。市局练兵办将不定期利用《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在各警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民警进行岗位练兵考核,随考随排名随公布。并于10月份对全市苦练基本功活动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各地要对每名民警的岗位练兵情况都要进行考评验收,岗位练兵考试、考核成绩记入民警档案(未建立民警训练档案的要及时建立),并作为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要把岗位练兵考试、考核成绩与所队评先评优、与民警立功授奖、人事管理和各地目标工作考核挂钩,调动广大民警苦练基本功的积极性,调动各地对苦练基本功的主动性。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黄牌警告,不能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市局将随时抽查各地评优评先、晋职晋升人员和首任所队长的练兵考核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苦练基本功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基础基础建设系统性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公安局、分局和基层“三所三队”职能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部门各警种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涉及苦练基本功的重大工作,一把手要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检查督促,亲自协调解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为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要采取积极措施为基层所队减负、降压、增效,各部门、各警种不得随意增加基层所队的职责任务,不得把自身必须开展的基础工作随意转嫁给基层所队;进一步规范各项检查评比的管理,杜绝对基层所队的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精简工作台帐,确保基层所队集中精力抓好基础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公安厅和市局的决策、要求上来,把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上来。各部门、各警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把本部门、本警种的工作放到苦练基本功这一全局性工作中去认真部署、落实,正确处理好练兵与各项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精心组织,常抓不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科学训练,注重实效。各地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牢固树立科学施训的观念。训练过程中,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内容;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既要注重过程,更要注重结果。承担教学和训练任务的各级教员要本着“学为用,练为战”的思想,把握好教、学、练、考等各个环节,力争达到“训练一个,合格一个;训练一批,提高一批”的训练目标。建立实施“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的练兵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民警每天至少岗位自学自练1小时,单位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集中组织业务讲座、警务实战和体能训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考核。要充分利用现有案例进行直观教学,组织民警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要增加模拟训练,坚持精讲多练,促进教与学、教与练良性互动,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逐步建立“战训合一”的训练机制,使训练活动与警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各警种要切实加大对下指导和检查督促力度,要实行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挂钩抓点、包片帮扶的工作制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形成上上下下为基层、抓基层、帮基层的局面。各地要层层建立岗位练兵考核评价体系,把民警参加练兵竞赛和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其晋升、晋级、评先评模的重要依据。市局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地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地年终目标考核中,年末市局将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地开展实战训练和民警警体达标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各地要加大监管和检查力度,制定考核标准,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同时各地还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在训练期间要严肃纪律、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保证安全施训,要根据练兵计划和教学内容,对训练科目进行严格考核,防止走过场。

(五)落实措施,强化保障。一是要落实训练经费。各地要把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训练经费纳入预算,在训练经费上给予保障。二是要根据实战训练的特点选配优秀师资进行教学。各地要在市局培训骨干的基础上,举办本地师资培训班,为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训练教官。三是训练中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试行)》为主体教材,同时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编写部分教辅资料,用于辅助教学。

(六)树立典型层层推广。为更好地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全员练兵、岗位练兵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好经验、树立好典型,用苦练基本功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全警练兵。各市县(市)、区局要选树面3--5个典型单位,树立10名以上个人练兵标兵;市局将于年底前,在全面考核总结的基础上,对涌现出的练兵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警种、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关于公安三年大提升心得体会实用四

党的建设,这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

基层党组织建设,这是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

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建设,这是基层所队党组织和民警党员都必须思考的问题。xx市公安局作为xx公安机关,承担着重大的政治和社会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xx的稳定。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从理论上阐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律,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因素,是xx公安机关理论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重视基层党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特征之一

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同资产阶级政党最本质的区别之一。

资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比较松散,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都比较薄弱。即使有一些资产阶级政党拥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章程和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体系,但是基层组织仍然比较松散,无法与民众建立密切的联系。政党的基层组织是政党与民众联系的桥梁,既然不需要与民众建立联系,也就不需要有党的基层组织。资产阶级政党起源于议会的不同政治派别,为了组织竞选才结成了不同的政党从而走向社会。这些政党的组织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建党的目的是组织竞选和参加议会活动,从这一意义上讲,资产阶级政党是“竞选党”,是不同利益集团及其政治代表人物谋取国家权力的工具。议会选举几年才举行一次,议会活动也仅限于少数人,因此一般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在平时就几乎没有什么活动,只要能找到强大的垄断集团利用金钱优势攫取更多的选票就可以了,不需要制定严格的组织章程来建设和制约。此外,资产阶级政党还有一种偏见,认为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严密的组织原则就是专制制度,因此形成了与共产党截然不同的政党政治理念。

共产党是在革命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先进的政治集团,为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制定自己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拥有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完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础部分,是党的力量源泉。每个基层组织是构成全组织的细胞形式,细胞是否健康、有活力,直接影响到全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党的基层组织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整个党的政治大厦就不可能稳固,党的领导就会失去组织保证,直至丧失领导权。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正是基于上述指导思想而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坚实的政治基础,同资产阶级政党不但在政治上、思想上,而且在组织上形成了鲜明的分界线。

(二)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的基层组织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十分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他们从各国无产阶级开展革命斗争和相互协调的目的出发,批判地吸收了当时各个工人政党的组织原则,摒弃了仅靠少数人密谋式的恐怖活动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的活动方式,批判了无政府主义的组织原则,创立了崭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结构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同盟的组织结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章程将“支部”列为第二章,规定了严格的职责和权限,为无产阶级政党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后,在布鲁塞尔成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支部和区部,马克思当选为两个组织的领导人。为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还组织了德意志工人协会,这一公开的群众组织给共产主义者同盟提供了广阔的宣传阵地,其成员成为同盟成员的重要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实践中,确立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原则。他们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一文中写道,“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只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恩格斯更多的是从理论上为无产阶级政党创建了这一组织原则。

(三)苏联共产党兴亡的经验教训

列宁在创建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他根据时代的发展和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发展规律的要求,致力于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严厉驳斥那些把基层组织建立在选区上以争取选票的错误主张,捍卫了马克思、恩格斯把支部建立在基层的思想。

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并不是一党执政,在同其它政党的斗争中,布尔什维克党依靠自己从中央到基层组织的严密性、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密切性以及正确的策略性和坚强的战斗力,成为苏维埃政府中实际上的中间力量和领导者。

列宁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应该成为党的基础和群众的核心。1906年,列宁在《关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讲道,“现在留下的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进行顽强不懈的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1908年,列宁在《走上道路》一文中指出,“坚强的秘密的党的中央机关,经常出版的秘密出版物,而更主要的是工人当中同群众有直接联系的先进分子所领导的地方党支部,尤其是工厂的党支部——这就是我们赖以建立起革命的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不可动摇的坚强核心和基础。”在这里,列宁将党支部置于比中央机关和宣传鼓动更为重要的地位。次年,列宁又在《走上大路》一文中强调,“每个支部和每个党的工人委员会,都应当成为‘在群众中进行鼓动工作、宣传工作和实际组织工作的据点’”。正是得益于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布尔什维克党及以后的苏共巩固了政权,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赢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伟大胜利。

但是,列宁的继任者们并没有坚持按列宁的思想进行党的建设和国家管理,出现了以党代政的趋势,党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包括基层党组织在内的党的组织体系变成国家政权机关,造成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削弱。到戈尔巴乔夫执政时,由于错误理论和政策的指导,导致苏共面临国内外、党内外各种反对势力的冲击,当苏共面临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由于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毫无战斗力,竟然没有党员或党的组织站出来阻止党的消亡和解散,最终导致一个执政长达70多年的大党轰然倾覆,原因固然很多,但丧失基层党组织功能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教训十分深刻。

(四)中国共产党重视基层组织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首先出现的是基层组织(当时称地方组织),然后才组建中央组织,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有很好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在党的“一大”上,明确党的组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与地方委员会(超过30人时组织地方执行委员会)两级组织构成,其中地方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基层党组织。党的“二大”提出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区、地方、支部四级,第一次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的问题。党的“五大”后,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其中“党的支部”专设一章,规定了支部的六条任务。党的“六大”,将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省代表大会——省委员会,区代表大会——区委员会,支部代表大会——支部干事会,明确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系统和建设问题。党的“七大”系统地阐述了党的基层组织(当时称基础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等问题。“八大”对“七大”党章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的解释,正式提出了“党的基层组织”这一概念,对基层党组织的成立、组织形式、任务、职责等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二大”对党的基层组织列专章进行了论述,结合改革开放的形势,对基层党组织的任务和领导体制都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了部署,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同时提出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支部建在连上”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北伐战争时期的“叶挺独立团”是以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为主体的部队,以团为单位组建党的支部,未能掌握广大士兵。南昌起义后南下过程中,部队溃散十分严重,是最后导致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毛泽东同志领导的秋收起义部队到达xx省永新县三湾村时,已不足千人,毛泽东召开前敌委员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其中一项内容是在部队建立各级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小组,连以上设立党代表,营、团设立党委,史称“三湾改编”。1928年1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指出:“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两年前,我们在国民党军中的组织,完全没有抓住士兵,即在叶挺部也还是每团只有一个支部,故经不起严重的考验。”人民解放军建军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支部建在连上”,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维护部队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的伟大贡献,对于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建设也具有指导意义。尽管从党的“八大”以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党的指导思想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出现重大偏差,但从建党90多年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一直认为基层党组织是整个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

(五)马克思主义政党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首先,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自身巩固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根据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党建立了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一组织系统。在这个组织系统中,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具有各不相同而又互相联系的功能,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能和作用突出地表现为“组织基础”,也就是说,它对党的存在、巩固和发展具有基础意义。

其次,党的基层组织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环节。党的领导根本上是制定和贯彻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xx公安机关的各个基层单位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去动员、教育、组织、团结党员和群众为之奋斗,否则,就很难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共同认识和一致行动,党的领导也将流于空谈。因此,不论各基层单位的党组织的具体工作有什么不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毫无例外地是所有党的基层组织的共同职责。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这就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把民心凝聚在党的奋斗目标上,离不开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由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具体困难,要由基层党组织去帮助和解决。党要靠基层组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有效调节各种社会矛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与情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只有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得好,群众才能切身体验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激发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能量。同时,党才能更加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曾讲道,“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早就提出了要防止‘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情况。”“一定要使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直接联系着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基层党组织,不仅能在平时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在遇到突发事件、面临各种政治风浪时也能显示出强大的战斗力。”在和平年代,公安机关遇到突发事件的概率远大于其它部门,xx公安机关更是会面临各种政治风浪的考验。如何加强xx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使命,是xx公安机关不得不回答的问题。

近年来,xx公安机关经受了重大安保活动的考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提升党性修养。为了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应该在不断完善基层党的建设方面进行不懈的探索,继承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基层党建的路径。

(一)构建党内学习教育机制

政治上、行动上的清醒和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要使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员民警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就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党内学习教育长效机制。

1.丰富学习内容,加强教育针对性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要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素质,结合基层所队公安工作,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党员,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增强基层党员搞好本职工作、提升服务本领的意识。具体内容包括: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基层党员。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基层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道德品质教育,使基层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构筑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四是组织纪律教育,使基层党员认真遵守党内法规、纪律,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五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基层党员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公安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六是经济、文化、科技以及业务知识教育,针对不同警种岗位、不同地域社会治安特点,按需施教,不断拓宽知识领域,使基层民警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公安工作的能力。

2.创新学习方式,增强教育灵活性

基层党员教育,不但在内容上要有针对性,在教育途径、方式方法上也必须进行创新,积极探索适应xx基层公安机关发展和基层单元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

一是正面教育。在日益开放的信息化社会,人们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坚持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主渠道,正确把握教育培训的方向。二是互动教育。大力推行“菜单式”、“案例式”、“现场观摩式”、“情景模拟式”、“座谈研讨式”等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学习思考问题的主动性,摈弃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的教育方式。三是自我教育。基层党员通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方法,引导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通过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增强基层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四是典型教育。通过学习身边典型所队、党员民警的生动的、具体的先进事迹材料,引起基层党员在思想上的共鸣,展现典型身上所体现的时代精神。五是集中教育。针对某一时期基层党的建设主题或党员队伍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教育,时间集中,目的明确,参与广泛,不走过场,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六是主题实践教育。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的特点确定教育内容,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搭建基层党员奉献社会、服务群众、建功立业、接受教育的舞台,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3.健全学习制度,保持教育经常性

一方面,应坚持和完善已有的“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及时、长期、经常、有效地接受教育。另一方面,要按照基层党员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教育机制和方式,推行“微型党课”、“班前党课”和“党员承诺”、“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等“小快灵”的组织生活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生活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定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计划,把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量化考核目标,落实基层党员学习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督查机制,严格学习纪律,推动基层党员理论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基层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真正做到在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

(二)构建党内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些基层所队的党组织党内生活不正常,基本制度不落实,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能力,因此,必须通过健全和完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和奉献意识,形成正常、稳定、健康、向上的基层党组织生活机制。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践证明,“三会一课”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基层党支部成员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作形势分析报告。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基层支部成员要做到平时工作经常谈,战时工作同步谈,工作挫折及时谈,认识偏差深入谈,生活会前广泛谈,把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以达到增加相互理解、增进党内团结的目的。三是坚持和健全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引导基层党员本着对党、对人民、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和善于指出自己和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错误,使基层党员受到党性教育和锻炼。

2.建立健全基层党员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展,基层公安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不断发生变化,基层党员活动的流动性、分散性、独立性逐渐增强。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基层党员管理方式,完善管理体制,使组织管理覆盖到基层党员活动的各个领域,做到基层党员在哪里值勤,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建到哪里,使所有基层党员都能经常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下。

一是坚持以党章规范基层党员的行为。党章是基层党员管理最根本的依据,基层支部成员要认真按照党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基层党员要认真履行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二是严格组织生活。这是加强基层党员日常管理最主要的途径,要随着时代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变化,结合新的实际不断完善。三是健全基层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材料思想和工作制度。使基层党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态,使党员能够定期接受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履行入党程序,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具体标准,杜绝“好人主义”、“保护主义”思想,摒弃“宽大为怀”的态度和“内部消化”的做法,严格执行党内纪律。对不能保持先进的典型单位、典型个人,试行“褪色摘帽”机制,保持推树典型的先进性、示范性。五是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对党员开展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对基层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3.健全基层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目标管理是基层党组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基层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任务目标,相应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限要求,建立奖惩约束机制的一种管理手段。通过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使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构建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机制

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基层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1.健全基层党组织民主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权利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坚持党内民主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保障基层党员的权利,部分基层党员权利得不到充分行使,甚至被侵犯、剥夺,严重挫伤了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因此,必须建立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参与机制,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

一是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内先讨论。二是完善党内选举推荐制度。进一步完善竞聘制度,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等方法,完善考察、公示制度,真正把德才兼备、基层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决策机制,对决策目标、方案、过程和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独断专行,防止出现违背客观规律的重大决策失误。四是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核心,重点完善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党内民主的运行机制,制止一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

2.健全基层党组织监督机制,强化廉洁自律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党员,甚至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经不起执政和改革的考验,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原因固然很多,但不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最重要的原因。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程序性和可操作性。要强调对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不法事件发生。二是拓展监督渠道,构建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确保基层公安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强化廉洁自律,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围绕基层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把强化监督与强化自律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员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执法的考验。

xx市公安局党委一贯倡导要学会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学会在监督状态下工作。学习是基层党员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本领的重要方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应对风险、积极进取的精神动力。重视和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重要的政治优势。监督是为保证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正确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而对其各种活动进行的监察督促。基层党员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员、普通党员、党组织监督下的党员的身份定位,为基层公安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切实践行“两个学会”,就能拥有强大动力、保持正确方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伟大旗帜,发扬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维护xx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2021年公安系统党课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公安局~~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我叫~~。这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徽章在青春中闪光。

寒来暑往,花谢花开,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我在公安事业的征途上,已走过了将近一年的历程。我作为一名退伍武警士兵,深知维护祖国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我有幸脱下军装又着上了警服,这天我作为系统一名普通警察站在那里向领导、向评委汇报工作,我觉得无上光荣。回首往事,我用心感受这一年的辉煌与自豪,用心思索着一年的追求与发展,用心承载着一年的职责和使命。我骄傲、我无悔,我选取的以惩治罪犯、保护人民为己任的人民警察这一行。

王安石在《登飞来峰》中写道: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年轻的朋友们!站得高才会望的远。做人民满意的好警察,需具备高尚的政治品德,过硬的业务素质。否则,保护人民,维护和谐,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大家都明白~~公安局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命案连续六年必破,这个个的荣誉可不是吹的,他是靠干警们用智慧、用毅力、用顽强拼搏的勇气实现的。当一个个犯罪在侥幸中锒铛入狱时,当一个个受害人沉冤得雪喜泪纵横时,警察在人民群众的心理分量是那样重,闪光的徽章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是那样令人信服。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责国富。也就是说,国家的未来属于年轻人,当然,人民公安事业的未来也要靠我们年轻人。~~公安局干警队伍,是一支年轻的队伍,他那乳虎啸谷的霸气,令犯罪分子胆颤心惊;他那鹰飞九天的豪气,让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苍茫大地、万里蓝天是他们的战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的征程中,他们用铿锵的誓言书写下人民警察为人民的交响乐章。

朱熹在《观书有感》写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梁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尽管我走进公安队伍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我认真学习业务,研读干警们精彩的侦破案例,我折服了:乡村抢劫羊绒杀人案,几个小时案犯被逮、恐怖出租屋磕巴杀人案案犯当时伏法、一中少女被杀案的四十天摸排、浩海入室盗财案成功告破公安干警用行动在历史的天空中,书写下浩然长卷在案例的研读中,我震惊于干警们的智慧和犯罪分子的狡诈,较量、我惊诧于历史疑案的犯罪分子泥牛入海和干警十几年的耐心等待我惊叹于田间地头公安干警们大走访,解决群众困难的感人场面闪光的徽章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一座不倒的万里长城、在犯罪分子的心头织起一道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

在工作中,我向老民警学习,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勇于牺牲的精神,公安楷模任长霞,就给我熔铸了一面学习的镜子。人民公安,人民在前,人民公安为人民,是人民公安的本分职责,这是我们每一位人民警察不可动摇的信念。只有执法为民,服务群众,才能履行好人民公安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基层公安民警,只有惩恶扬善,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崇高威信。因为我明白,公安工作既有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又有行政管理的特出权利,我要在公安工作中执法为民,清正廉洁,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赤子情怀。

未来的路还长,未来的征途还充满变数,但未来的我务必不会辜负领导的嘱托、人民的信任,因为警服不容我懈怠,徽章不许我气馁。我自豪,我的青春岁月是在徽章照耀下成长,我自豪,我的青春有在座的诸位前辈光辉照耀!尽管这天我还是一员新兵,但我明白我在平凡中不能辱没自己的使命,我要用我微小的奉献,在公安事业的蓝天空上涂抹上我青春的光环!

2021年公安系统党课讲稿

按照考核要求,对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具体规定,现将本人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永葆政治忠诚。作为党在基层一线的“总指挥”,我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的“四有”和做“四种人”的要求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始终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感情上坚决拥戴核心,在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

能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体现党性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自己最根本的行为准则,自觉按照“五个必须”办事,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做到了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能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对党组织讲实话、讲真话,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在工作中报喜不报忧、报功不报过,没有弄虚作假、欺瞒党组织的现象发生。

坚定政治定力。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前提和基础,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凡中央和省、市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出台的重大决策,均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持续“补钙”“充电”“加油”。坚持以上率下,旗帜鲜明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引领发展的总方略、推进工作的总纲领,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县委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讲党课,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系统谋划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提高了从沙州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能力水平。特别是近年来,我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县域经济经受了考验,顶住了下行压力,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强化政治担当。始终保持拼搏进取的干劲、奋发向上的闯劲,坚决杜绝精神懈怠、安逸求稳的消极思想,多思考落实工作的具体办法,多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以谋划上的滴水不漏、执行上的不折不扣、落实上的有力有序,全面提升各领域工作能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我能始终坚持原则、旗帜鲜明;对丑化党的言行、影响党的形象的人和事,我能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我能严抓严管,绝不当“老好人”“两面派”,切实履行了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在推进脱贫攻坚上,我从政治责任、历史担当、人民情怀的高度坚决履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的原则,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配置,帮扶资源向贫困村聚集,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全县路、水、电、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取得了长足进步,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整体面貌明显改善,总体实现了走水泥路、用动力电、喝安全水、住小康房的目标。在乡村振兴上,我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的“四个优先”具体要求贯穿于思路确定、政策出台、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等方面,突出抓引领打造示范样板、抓改革激发动力活力、抓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抓创建提高文明程度,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向整体推进、全域扩展。在高质量发展上,我始终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治定力,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崛起之路,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产业培育,精心谋划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县域经济保持了稳的势头、进的趋势。在民生改善上,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更有获得感的社会保障,发展更有公平感的社会事业,加强更有安全感的社会治理,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有序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标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实现了经济发展水平与群众幸福指数的同步提升。在意识形态上,我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全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考核办法、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以及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强互联网等领域的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加大网管队伍和网评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舆情、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的主动权。

提升政治能力。善于从政治上来看待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对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始终保持斗争精神、自觉增强斗争本领,做到了准确研判、快速处置,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紧密联系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课题,及时排查梳理70余项风险隐患,抓住风险隐患的要害、找准原因,果断决策,有效处理,进一步提高了自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注意听取不同意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各项制度规定办事,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不临时动议、不事先定调、不显露倾向,一律提交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注重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统筹协调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之间的关系,全力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县政府放手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为县政协充分履行职责创造条件,遇到重大事项能够及时交流沟通,适时提出意见建议,从不独断专行搞“一言堂”。能带头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纪律情况,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

强化政治自律。自觉把纪律规矩纳入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容来落实,自觉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来遵循,自觉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平时工作生活的每个细节,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党章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思想上警钟长鸣,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中防微杜渐,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慎独、慎微、慎友,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从严要求亲属,培养良好家风、家教、家训,以实际行动维护班子和个人的良好形象。

一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有差距。虽然在县域经济转型发展上提出了具体思路和措施,但推进力度不够,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效果还不明显。二是在践行理想信念引领示范上有差距。自己还存在抓思想不如抓工作具体、抓修养不如抓行动直接的主观思维,不管是在各种会议的讲话还是到基层讲党课,讲整体、讲方向、讲意义的多,讲具体、讲思路、讲实例的少,对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大多停留在名词解释、理论层面,缺乏以此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动意识和实践能力。三是在反腐败斗争抓细抓常上有差距。去年省委巡视反馈指出了我县一些项目建设领域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未批先建等问题,反映出自己在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上还有薄弱环节,在纵深推动的措施谋划得还不够有力,载体抓手制定得还不够具体,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管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勤“充电”常“补钙”,持之以恒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力求做到一天一篇重要论述,一月一次学习交流、一季一本经典著作、一年两篇调研报告。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例行学习、县委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下发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出台的重要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读书与修身结合,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学习与运用相统一、言论与行为相统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断增强直面“四大考验”、防范“四大危险”的自觉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加强与班子成员、基层干部的沟通交流,光明磊落做人,开诚布公待人,诚心诚意帮人,提高班子和个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不断厚植人民情怀、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始终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群众利益至上,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根植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力量,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紧盯制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努力实现工作理念的新完善、发展水平的新提升、群众生活的新改善。

五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作风保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聚焦问题抓住要害,有的放矢集中发力,警钟长鸣防范未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露头就打,持续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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