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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 视察青海心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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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 视察青海心得(四篇)
2023-01-12 22:06:43    小编:ZTFB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近日,我观看了警示教育微电影,接受了一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对职务犯罪这种严重的腐败现象,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受益非浅。在片中,有这样一些场景让人印象深刻,比如,在办案点接受调查的李健从睡梦中惊醒要送孩子上学,比如李父送病危的老伴上医院要戴上帽子怕被熟人看见,比如两个孩子攒钱去看爸爸、最后在雨中呼唤“爸爸,您去哪儿了”。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样的职务犯罪,不仅害人害己,还毁掉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我感到微电影对自己触动很大,心灵上接受了一次洗礼,思想上受到了很大震憾。下面我结合平时的工作学习,谈谈我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一点感受。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立身的支柱和灵魂。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把讲学习摆在第一位,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这样的思想根基,才能构筑起牢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长堤,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正是由于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在金钱的考验面前败下阵来,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从而导致他在政治上蜕化变质、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成了阶下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以及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所在。胡锦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告诫全党:“我们的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捞取好处,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如果以权谋私,势必失去民心。”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时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以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这样,才能经受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赢得职工的支持和拥护。否则,整天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谋私利,就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祸害,走向“三个代表”的反面。失去共产党员的本色。

自我监督,就要经常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认真解决自己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不断增强自己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重自警,身体力行,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和廉洁办事,经受得住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做到权为广大职工所用,情为广大职工所系,利为广大职工所谋。

观看这个微电影,给自己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使我自醒,让我不断的检讨自己,完善自我,在工作中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利,虽然我是一名副职,我不是特权利益的拥有者,不仅要从思想上、更要从行动上做到勤政,廉政,要始终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道德修炼,淡泊名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房清贫,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

主题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三月十五号是消费者维权日,我吃过晚饭,做完作业,就早早守在电视机前等待观看3.15晚会的开始。今年的315晚会的主题是“共筑消费新生态”,消费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生活步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

消费者,相对于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营者而言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往往在消费过程中会出现消费权益受损害却又无法追偿的情况,因此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缓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该类矛盾。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也体现出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加强,更好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商家的不良行为予以严惩。以下是该法此次修订的三大亮点。

在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般瑕疵举证责任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但往往在举证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艰难,消费者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而该法条的规定就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法条的适用仅限于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品及装修装饰等服务时,其它消费情况下举证责任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这一条为新增法条。该条明确经营者披露信息的义务,这缓解了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找人难矛盾,经营者消息的公开化也让经营中不能为所欲为。当然为了能够让该条具有可操作性,该法的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与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也即当消费者利用网络等远程方式购物时如若权益受到侵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从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双管齐下来使经营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于这一条我们要注意两点:其一,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由过去的物价的两倍变为物价的三倍,并且将最低赔偿额度定为500元,增加了赔偿倍数及最低赔偿额度;其二,经营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务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不仅要补偿消费者损失,还有可能要承担惩罚性的赔偿。

综上所诉,此次《保护法》的修订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纵使修订后的《保护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设过程中进步性的代表,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题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随着xxx公安局警示教育的开展,根据市局的部署要求,我认真的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人生》,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深刻感受到了在当今社会进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对自身的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权利运作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是增强对公安权力腐败的成因了解。

公安权力腐败之所以令人深恶痛绝,是因为少数权势人物公然藐视、挑衅和侵犯公民平等的权利,破坏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稀缺的公安行政权力资源牟取一己私利。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公安机关在日常的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而这些的实际困境就是公安权力腐败的一个基本诱因。公安工作经费匮乏、财政经费供给不足,公安民警待遇低下的现实,迫使有些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想方设法创收谋利,用紧缺的公安行政权力换取经济利益就成为效益最高的捷径。近年来的一个新特点,是整个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和腐败现象加剧的现实,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社会腐败风气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侵蚀显而易见。

二是增强对公安行政权力腐败危害性认识。

公安行政权力腐败的恶果,就是严重地腐蚀、损害公安工作的开展的,它不仅败坏了公安工作作为社会公器的声誉,降低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公信力,而且导致社会治安状况严重下降,人民生活水平降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被打乱,致使全社会都将为之付出沉重代价。此外,公安行政权力的腐败还会严重异化公安工作的原有功能,会使得原有为全体人民服务的公安工作成为少数掌握权力人的筹码,形成公安工作只为少数人服务的局面。

学习是每一名公安民警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就无法改进,完成的工作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公安民警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势主义,结果是“只闻学习口号响,不见学习水平涨”。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公安民警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要经常认真学习,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学到真本领,努力做一个新时期优秀的公安民警,为公安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孔子云:“其身正,毋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毋从。”公安的工作职能很广,涉及到公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安民警的工作对象是全社会的公民,面对的是各种阶层各种职业的人,公安民警的道德表现能够影响到每一个公民。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身教必然重于言教。要在自己的职业道德方面追求卓越,追求高标准,这是构建我们未来民族道德素质的基础。公安民警作为社会治安的守护神,不仅要干好工作,还要在各方面都要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道德,是文化的深层内涵,也是一个民族在生产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富有强大生命力的优秀思想、高尚品格和坚定行为,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民族精神的动力之源。公安道德建设是一项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是公安工作为实现和协社会的前提之一。

公安工作的实践证明,公安职业道德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献身公安工作,重在实践公安职业道德。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公安队伍是实施公安正规化建设战略的关键,是提高广大公安的职业道德水平最根本的任务。公安工作在跨入新世纪的今天,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带来的各种思潮相互交错,相互激荡的考验;面对新技术革命和网络技术向人们提出的挑战;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等多样化的新特点;面对国际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进一步加强公安职业道德建设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表明,抓紧抓好公安职业道德建设,是公安战线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建立高素质公安队伍,促进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是有效预防公安行政权力腐败的良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安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公安正规化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高素质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使自己更加热爱公安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执法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挥自我在公安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体要做到:

一是端正方向。自觉地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组织对公安系统的侵蚀和渗透。

二是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公安工作、特别是治安工作。努力提高从事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增强以民为本的意识,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摒弃官本位的思想。

四是热爱人民群众,爱护群众、保护群众的责任意识,建立公安和人民群众的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爱护每个群众,特别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而且可以通过教育改造的人民群众,做群众的良师益友。五是尊重同志。能够与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学识水平的同志和谐相处,互相学习,博采众长。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努力创设互敬互爱,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群体氛围。六是以德修身。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公安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献身;公安是艺术,艺术的生命在于创新。”作为一名青年公安民警,我会时刻用这句话激励自己,在公安事业上不断努力,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主题观看青海这百年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今天上午大约8:15分左右的时候,我观看了中央农科频道的《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讲座》,看完之后是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安全自救的方法。毕竟天灾不由人,我们要防患于未然。

当发生地震时,如果我们正在教室上课那我们应该在老师的指挥下迅速的蹲到课桌下,等到地震一停,在老师的指挥下秩序的撤离。

在发生火灾时,我们要学会自救,而自救得方法就是在火灾时要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而且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状况的不断提升,几乎家家都有了私家车。而交通事故也是越来越多。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要走人行横道,如果没有人行横道,要靠路边走。

2、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3、不在汽车临近时候车辆前后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追逐猛跑、嬉戏、打闹、看书。

4、夜间步行要穿戴浅颜色的衣帽何在有路灯的地方横过马路。司机应该注意不要酒后驾车,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人让车、车让人、车让车,这样才会更安全。

通过看了这次安全知识讲座是我们以后不管是遇到地震或火灾时,都不用慌慌张张的。有了自救逃生的犯法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了。再过马路时只要遵守交通规则那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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