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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 银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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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 银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得体会(六篇)
2023-01-12 23:42:27    小编:ZTFB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首先,我一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人正直。通过参加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的学习,使我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领会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对党的xx大提出全面奔小康的远景目标充满期望,学习也使我认识到:工作岗位没有高低之分,一定要好好工作,不工作就不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科学理论水平,我通过成人高考参加了x大学的本科函授教育,平时也自学电脑知识,利用网络了解国际形势和国内外大事,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电脑使我的生活过得充实起来。 在工作中,我是忠于职守,尽力而为的,领导和同事们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鼓励,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客户们都认为分理处的服务比其他银行的好,都愿意来这里开立账户和办理业务,去年开立的会计账户有200多个,会计业务笔数去年更是从年初的日均多笔上升到多笔,人均笔数列居全行榜首,每天的忙碌可想而知,银行属于服务行业,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对众多的客户,为此,危常提醒自己“善待别人,便是善待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仍然坚持做好“三声服务”、“站立服务”和“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的问题,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我也试着去包容和理解他,最终也得到了客户的理解和尊重。

回顾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认为: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理论基础、专业知识、文化水平、工作方法等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这是自己政治素质不高,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不好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的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前台金融业务 的熟悉,不能取代对提高个人素养更高层次的追求,必须通过对邓小平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金融业务知识、相关政策的学习,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人民银行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辖工作固本强基、突破创新、实现新的一流目标的关键一年。我支行以xx届四中全会为指针,以总行和分行工作要求为指导,围绕中心支行年度工作部署,以突出一个目标:

以人为本,凝聚人心,激发潜能,打造一流队伍,实施亮点工程,提升工作水平;深化两个创建:

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支行创建;突出三项教育: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岗位任职资格培训教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教育;创新四个机制:

货币信贷指导机制、对金融机构的检查评价机制、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争先创优激励机制;实现六个突破:

货币政策执行绩效上有新突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金融服务工作全新全优上有新突破、调研信息、宣传报道质量和层次上有新突破、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上有新突破、素质适应,履职能力提高上有新突破为整体工作思路。以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己任,面向金融服务经济,切实加强窗口指导,加大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力度,积极开展调研监测,反映货币政策效应,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有效投入,促进我县经济、金融、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支行党组按照会议要求,先后

召开了党组会、行务会和职工大会,认真传达了中支====年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暂行办法》、《行员思想行为管理办法》和《调研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会议材料。在统一组织学习的基础上,采取以股室为单位,分管领导深入到各股室,集中进行研究讨论,各股室和岗位都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在=月==日的职工大会上,支行党组就全行职工如何认真学习贯彻工作会主旨报告精神,全面掀起二次创业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分管行长和各股股长就全年工作思路和目标进行了表态发言,随后行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负责人进行签约定责,把目标责任靠实到各业务岗位、各管理层次,形成了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肩上挑重担、任务明确、职责分明的责任管理机制。

为了做好====年的各项工作,支行党组对全行干部职工中提出了要把中支工作会议精神做为全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认真加以贯彻和落实,继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理解和掌握,同时紧密联系实际,立足自身工作岗位,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到位的地方,取长补短,理清今年的各项工作思路,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掀起二次创业高潮,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切切实实落到实处的工作要求。与此同时,支行及时向县委、政府等部门领导汇报了中支工作会议精神和支行今年的工作和打算,就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征信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商讨,取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年上半年,支行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增强“窗口指导”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符合

宏观调控方向的前提下,把引导方向与商业银行的逐利方向最大限度地达成一致,广泛征求和吸纳商业银行的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窗口指导”的方向上,把握一个关键方向,就是坚定不移把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势”,确定辖区产业优势和支持重点,破解经济发展难点,“冷却”盲目膨胀热点,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合理增加信贷投放,优化资金配置,支持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截止=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长==.==%。贷款投量显著增加,结构更趋合理。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万元,较年初增加====.=万元,增长=.=%。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达到了货币政策目标与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的融洽统一。同时,我们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增强窗口指导的有效性。根据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和检查监督权力,倾力支持“三农”经济,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索提高支农再贷款使用功效的有效途径。今年支行集中部分支农再贷款与农村信用社共同论证选择一个有特色、有市尝有比较效益的农业化项目,运用再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及相关链条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以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益,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关于支农再贷款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的作用,积极引导对“三农”的金融支持,累计投放支农再贷款====万元,重点发展优质出口创汇果品产业,商品型、专用型洋芋产业,圈养畜禽产业,无公害、反季节瓜菜产业,尽快形成县有主导、乡有特色、村有重点、户有主业的产业开发格局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快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达到农民增收、农信社增效的“双赢”效果。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

大对县域工业经济战略调整和企业深化改革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工业占gdp的比重,水泥、原煤、炸药、磷肥四种工业产品同比有较大增长,截止=月末,全县国内生产总值=====万元,同比增长=.==%,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万元,同比增长==.==%。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有市尝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及县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元至=月份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努力实现全年宏观调控目标、货币政策目标、经济发展目标的融洽统一,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送:

人民防空个人工作总结

人民防空个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科室的领导及同志们的帮助下,按照办公室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并个人应承担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为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自觉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用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导自己的工作,用自己的实际工作来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平时能关心国家大事,廉政自律,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只要有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读书、学习,从不教一日闲过。特别是二○○一年加入民主党派(民革)四次被评为民革渝中区委年度先进党员,我所带领的联合三支部也三次获得民革渝中区委年度先进支部荣誉称号。

从不揽功诿过,假公济私,与人争名利。领导布置的工作总是尽力去做,从不无故推诿。从1998到连续9年因工作原因没有休过公休假,多次放弃外出参观学习,没说一句怨言。全年主要参与了以下多项工作:

3、“渝中区人防工程战时平战转换保障措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工程类》”;

一年来,自己能做到敬业爱岗、主动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编号: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

授信人:招商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信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现甲方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1条授信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的网上自助贷款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是指甲方提供乙方通过甲方“一网通”中的网上“企业银行”系统自助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的最高限额。

第2条授信期间

授信期间为______年, 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间内通过网上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甲方不受理乙方超过授信期间到期日提出的额度使用申请。

第3条授信额度的使用

3.1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笔通过网上申请使用。乙方以数字证书方式产生的数字签名作为办理支取贷款以及通过网上归还贷款的有效签章,乙方授予甲方在其有关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权利和根据借款金额填制借款凭证和还款凭证的权利。

3.2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的实际发生和归还以甲方在“企业银行”系统中保存的业务记录或甲方据此填制或打印的借款借据、客户对账单等业务记录为准。甲方的业务记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对甲方业务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确认,并且放弃任何异议。

3.3每笔网上自助贷款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并且网上不办理展期。贷款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期间到期日。

第4条 贷款利率

授信额度内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上浮____________ 执行

第5条贷款用途

此授信额度内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6条担保条款

6.1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该公司须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及/或

6.2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____________公司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财产作抵(质)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7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7.1.1  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提供授信额度内贷款;

7.1.2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7.1.3  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经营、财产、账户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2.1  应当如实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7.2.2  应当接受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7.2.3  应当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7.2.4  应当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2.5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落实好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安全偿还的保障措施:

7.2.5.1  发生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

7.2.5.2  为第三方利益或保护第三方免遭损失而提供贷款或提供保证担保,或以自有财产(权利)提供抵(质)押担保;

7.2.5.3  发生合并(兼并)、分立、重组、合资(合作)、产(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等变更事项;

7.2.5.4  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申请或被申请破产、解散等情形;

7.2.5.5  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经营或财务方面出现重大危机,影响其正常运作的;

7.2.5.6  与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影响其正常经营的;

7.2.5.7  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7.2.5.8  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7.2.6 甲方要求乙方对记载贷款发生记录情况的对账单签署签收回执的,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8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8.1.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资料;

8.1.3  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

8.1.4  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8.1.5  有权直接从乙方账户上划收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8.1.6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要求乙方提前归还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

8.1.7  在乙方发生本合同第7.2.5条所述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授信额度内未发生的贷款,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相关费用,或提供/增加甲方同意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

8.2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8.2.1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授信额度内向乙方提供贷款;

8.2.2  应当对乙方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9条乙方特别保证如下事项:

9.1  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

9.3  乙方提供的有关乙方、保证人、抵押(出质)人、抵押(质)物的文件、资料、凭证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9.4  在签订本合同时没有发生对乙方或乙方主要财产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并预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也不会发生此种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如有发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9.5  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按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年检手续;

9.6  保持或提高现有经营管理水平,确保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放弃任何已到期债权,也不以无偿或其他不合适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9.7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发生任何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第10条其它费用

因与本合同有关的资信调查、检查、公证等而产生的费用,以及在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情况下,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数负担,乙方授权甲方直接从其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中扣除。如有不足之数,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如数偿还,无须甲方提供任何证明。

第11条违约事件及处理

11.1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1.1  违反本协议第7.2.1条规定义务,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情况或隐瞒真实的重要情况,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甲方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予以改正,乙方逾期仍不改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2  违反本合同第7.2.2条规定义务,不接受或逃避甲方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3  违反本合同第7.2.3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4  违反本合同第7.2.4条规定义务,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

11.1.5  违反本合同第7.2.5条规定义务,在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时,不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得知乙方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况后,要求乙方增加本合同项下债务偿还的保障措施,乙方不配合的,或甲方认为影响甲方贷款本息安全收回的;

11.1.6  违反本合同第7.2.6条规定义务,在甲方要求乙方对对账单签署回执时不予配合的;

11.1.7  违反本协议第9.1、9.2、9.4条,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违背第9.3、9.5、9.6、9.7条,未按甲方要求立即纠正,损害甲方利益的;

11.1.8  发生其它甲方认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11.2  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影响保证人担保能力,要求保证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保证人和乙方不配合的,即视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11.2.1  发生类似于本合同第7.2.5条所述的情况之一的;

11.2.2  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时隐瞒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能力,或未获得有权机关的授权;

11.2.3  未按时办理年检注册手续;

11.2.4  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债权,或以无偿及其他不适当方式处分现有主要财产。

11.3  抵押人(或出质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认为可能造成抵押(或质押)不成立或抵押物(或质物)不足值,要求抵押人(或出质人)排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要求乙方增加、更换担保条件,抵押人(或出质人)和乙方不配合的:

11.3.1  对抵押物(或质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权属存在争议;

11.3.2  抵押物(或质物)发生已出租、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情况,及/或乙方隐瞒已发生的此种情况;

11.3.3  抵押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不适当的方式处分抵押物,或其虽经甲方书面同意但处分抵押物所得不按甲方要求用于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

11.3.4  抵押人对抵押物未加妥善保管、维护和维修,致抵押物价值明显贬损;或抵押人的行为直接危及抵押物,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或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按甲方的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的。

11.4  一旦发生第11.1、11.2、11.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违约事件时,甲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如下措施,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11.4.1  停止提供授信额度内乙方尚未使用的贷款;

11.4.2  提前收回授信额度内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11.4.3  直接扣收乙方结算账户和/或其他账户上的存款,以清偿乙方在本协议及各具体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11.4.4  依据本合同第14条进行追索。

第12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合同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13条其他

13.1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本合同内甲方应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作为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13.2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时,乙方仍应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的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并可立即向乙方追讨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一切债务。

13.3  甲方及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乙方的任何电传、电报一经发出,邮政信函送交邮局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13.4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变更事项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

第14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14.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14.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三者择一):

( )14.2.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14.2.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14.2.3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_分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2.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到期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15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清偿完毕之日止自动失效。

第16条为方便甲方操作,本协议有关内容归集如下

第17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以下由银行会计人员填写:

账户行确认    经办: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__

电子汇兑系统人员: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经办: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暑假期间,我有幸来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双流县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会计实习,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受益非浅。下面是我对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进行的一点简单探讨。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我国建国五十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储蓄存款实名制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1、储蓄存款加快增长现象下掩盖了触目惊心的社会财富转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储蓄存款总额(本外币全折人民币)达6.3万亿元。我国居民储蓄存款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1987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仅3073亿元,1992年突破1万亿元,1994年突破2万亿元,t995年突破3万亿元,到1998年末更是达5.3万亿元,而仅仅半年,1999年6月末已达6.3万亿元。1992年以来,我国gdp增长率虽然走上了快速增长的通道,最高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从92年到98年,算术平均数也仅10.76%,gdp的增长与储蓄存款增长不同步,这说明两点,一是国民收入的分配过份向个人倾斜。二是有些个人收入已经不来源于国民收入,而是直接来源于国有资产的流失。

2、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3、使我国的相关调整政策无所适从,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针对我国内需不旺、消费疲软的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连续下调利率、鼓励消费信贷、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刺激教育消费等等,但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很不明显,为什么?因为储蓄存款记名制掩盖了贫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机构很难对症下药,对少部分暴富阶层的人士来说(据非官方资料,这部分仅占存款人数7%的阶层控制了约60%以上的储蓄存款总额),收入只是数字的增加减少,钱对他们来说几辈子也花不完,该有的都有了,因此他们对刺激消费的政策很麻木。

4、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切经济关系要靠信用来维系,没有好的信用制度,就会产生“交易冷淡”和“投资锁定”现象,由于互不信任,交易方式会向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银行惜贷、企业惜投、个人惜借”的悲观情绪弥漫,造成经济活力日益下降,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内容,但储蓄暑期实习报告存款实名制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三、如何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

以现有的个人_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合资经营合同 篇6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羅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

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和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为___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和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和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和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币,除编制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

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推荐人民银行凝心聚力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行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

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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